解决“三农”问题的财政政策选择——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重点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农论文,财政政策论文,三农论文,财政论文,重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虽然当前“三农”问题的重点已逐步转向农民问题。但是农业问题也不容忽视,4亿多城镇人口的吃饭问题是不允许掉以轻心的。下面分别就当前农业和农民相关政策重点谈一点建议。
支持农业生产政策的重点是:
(1)促进农业市场化,逐步放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为此,要根据农产品的市场特点,建立和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制度和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市场存在生产和消费两头分散的特点。通过批发市场形成价格,是避免价格大幅度流动的机制之一。
(2)支持商品化农产品,尤其是粮棉油等主产品基地的建设。所谓基地,也即商品生产集中地,它是满足城镇居民生活消费和城市工业用原料的基础。要支持基地改善生产条件和调整生产结构,确保基地生产的增长。
(3)支持粮食储备并完善储备制度。粮食生产的季节性和消费的均衡性特色,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决定了储备的必要性。粮食储备不仅仅是稳定城市居民生活之必要,而且合理的储备有利于稳定粮价,最终也有利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4)加强农产品国际贸易管理。应在WTO的基本框架内,根据国内市场情况对农产品国际贸易进行规划和管理。由于我国承诺不提供出口补贴,关键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关税政策等,把住农产品进口关。
(5)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从长期看,要实现农业的稳产,并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装备等是必不可少的,国家财政也需要给予支持。但这一工作应放在一个较长期的视角考虑,近期政策应以前4项为主。
支持农民收入政策的重点是:
(1)调整农村税制,取消农业税,在农村建立与城市统一的税制。我们在考虑给农民补助之前,应先考虑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这是让农民(尤其是种田农民)普遍受益的最直接方式。农业税税制落后,且征收困难。农业税收规模虽小(据估算,农业税加上附加大概600亿元左右),但其对农民的负担是沉重的。
农业税以常年产量的7%(最高),加上正税20%的附加,实际农民负担水平为8.4%,高于城镇的营业税水平。取消农业税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两个问题,其一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即财政体制)的调整问题,不能把减收的压力全压在县乡财政上。其二是在农村建立
城市税制的难度。虽然难,但从世界各国的经历看,这是必然趋势,建议尽快试点,早日推行。
(2)变间接补贴为直接补贴。当前主要是将国家通过粮食收购补给农民的资金,直接补给农民。吉林和安徽正在进行试点,效果很好,可考虑尽快在全国非粮食基地地区推广。
(3)根据财力可能提供实物援助。最迫切的是两项:其一是教育援助。在农村地区中小学取消一切学杂费、书本费制度,为农民子女提供无偿教育。一个孩子的学杂费、书本费一年几百元钱,许多农民家庭承担不起。其二是支持农民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许多农民经过努力脱贫了又返贫,其中疾病是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应只覆盖需住院治疗的“大病”,没有必要建立像城镇那样全覆盖的医疗保险。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可考虑建立互助保险制度,国家财政给予一定支持。
(4)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解决贫困人口的日常生活困难,并以此替代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浙江、上海等地已实行农村“低保”,建议对其进行总结,评估,适时扩大范围。
配套政策主要是:
(1)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农村小城镇建设,不仅可以为农民转移创造条件,而且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所在。应作为民期战略逐步推进。
(2)改革户籍制度等限制农民转移的政策制度。大量农民涌进城市,确实会带来许多问题,但是我们不应采取歧视办法去阻拦,而应采取措施疏通。
(3)改革土地承包制度,促进农民转移。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本来就不是私有财产,农民进城工作,尤其是举家离开农村的,不管户口是否在农村,都应对其承包土地进行调整,也可以是有偿调整。其目的是要扩大农业生产者的经营规模,以提高农业的商品化、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