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亚文化创新与经济发展_儒家文化论文

论东亚文化创新与经济发展_儒家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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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1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11(2000)04-0065-(04)

文化是人类的创造,但它又反过来影响和制约着人类自身的发展。广义的文化包括三个层次,即所谓器物(技术)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历史文化的发展、社会变迁和现代化过程,都表现为各层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因此,文化对于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研究文化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儒家文化不可能产生现代工业文明

儒家文化是东亚传统农业文明的产物,也是东亚文明的主体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延续几千年的世俗性文化,儒家文化已经深深植根于东亚各民族的精神生活之中,成为人们在日常社会生活、经济活动中自觉或不自觉加以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关于儒家文化能否与现代商品经济兼容,是推动还是阻碍着工业化的进程这一问题,自“韦伯命题”(注: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上海:三联书店,1986.)(马克斯·韦伯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中国的宗教:儒教和道教》两本著作中,在承认经济因素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前提下,认为西方新教伦理是资本主义产生的社会精神气质来源,而中国的儒教和道教伦理使得资本主义没有在中国产生)出现以来,学术界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东亚地区二战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使许多人抽象出一种理论,即认为以儒家为主的亚洲价值观是东亚奇迹的主要因素。日本学者森岛通夫(1982年)把日本的成功归为日本精神和西方技术即“和魂洋才”,而他所指的日本精神是民族主义(注:森岛通夫.日本为什么会成功[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然而这一理论自东亚爆发金融危机以来,越来越受到质疑。究竟应该怎样看待东亚传统文化及其与东亚经济奇迹的关系呢?为什么作为儒家文化核心的中国没有实现工业化,相反却是作为传统东亚文明边缘的国家和地区——所谓的亚洲门槛国家(地区)率先实现了工业化呢?新儒家理论或儒家资本主义无法解释这一事实。

实际上,作为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与现代化工业文明抵触颇多,与市场经济理论难以相容。

儒家文化的许多传统观念与起源于西方的现代工业文明相抵触。如西方工业文明提倡在自利基础上的市场竞争,儒家则贬斥逐利行为,主张平均主义;西方工业文明提倡“经济人”;认为追求财富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儒家则提倡“道德人”,把创造财富视为不道德或小人所为;工业文明必须提倡发展商品经济,传统儒教则要求固守农本,压抑工商;工业文明要求尊重私有产权,儒教则强调国家和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西方文化强调个性自由与权利,而儒家文化则强调团体,压抑个性;工业文明崇尚科学理性,提倡怀疑和超越权威,而儒教则轻视科学,崇尚权威,不能突破祖宗之法。

工业文明政治上强调社会契约,主权在民,而儒教主张君权神授,官员是百姓的衣食父母;工业文明制度上要求民主与法制,强调权力制衡,实现三权分立,这是市场经济和法制产生的前提;而儒教则主张专制与人治,而专制与人治需要清楚地划分人的等级与名分、长幼尊卑秩序。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制衡成为人治的前提,这就使得儒家文化失去了产生发达的市场经济和法制的前提条件。因此,我同意一些中国学者的观点,即“中国农业社会按照传统文化演化下去,不可能自发产生资本主义”(余英时1985)。早在1898年康有为在《上皇帝书》中就明确指出:“若地球未辟,泰西不来,虽后此千年率由不变可也。”他认为如果没有近代西方文明的冲击,中国很难走上近代文明的道路。

二、文化创新与经济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历史上的经济革命并不是由技术革命导致的,相反是制度的变革为技术革命铺平了道路,制度变迁才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这里的制度即包括作为规章制度的法律法规,包括人们的习惯行为和价值观念,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的变革。社会文化转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社会文化的自我更新,如西方文化历史中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二是在外来文化冲击下,经过吸收异文化的先进因素,改造本土文化。一种文明如果不能成功地接受外来文化的挑战,就有可能衰败。相反,则可能创造一种全新的文明,从而实现新的飞跃。

在近代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下,以日本明治维新和中国的洋务运动为开端启动了东亚近代化探索。日本明治政府推行的基本国策是“富国强兵”、“殖产兴业”、“文明开化”。明治政府实行的“文明开化”政策引进包括经济体制、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思想风尚及生活方式等几乎全套西方文明,使日本传统的体制和意识脱胎换骨。文明开化以请进来的方式,用西方社会的现代文明营造日本社会,奠定了发展资本主义的第一块基石。洋务运动虽然引进了西方近代技术工厂,但没有引进近代工商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仍然采用官办或官督商的封建管理方式。中国洋务运动的失败和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说明:只有进行制度与意识形态等社会文化的创新,建立与工业文明相适应的制度与文化,才能实现工业近代化。

因此,近代日本的崛起实在与儒家文化无关,日本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在《文明概略论》中已明言之。至于战后亚洲四小龙和东盟国家,虽然和日本一样,属于同一文化圈——历史上都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但因地处亚洲两大文明的边缘(泰国处于印度文明的外环),也不是正宗的儒家(佛教)文化。而且近代以来,它们一直受西方的影响。韩国一直是日本的殖民地,台湾省近百年也与祖国大陆处于分裂状态,韩国与中国台湾省的文化有三个来源,一是儒家文化的延续、积淀;二是西方价值观的涌入与吸引;三是日本殖民文化的传统与影响。近百年来香港特区、新加坡及东南亚国家则处于英国等西方国家的统治下,其传统文化也不是主导文化,尤其是在规范文化和制度方面不占主导地位,而是一种东西合壁的新型的多元文化。至于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由于地处东亚的边缘,接受西方文化最容易,在中国近代史上,思想改革家多出在广东,如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都是广东人决非偶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的一系列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思想解放、观念创新是实现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前提。显然、东亚的现代化无论怎样都与儒家传统文化扯不上多大关系。

因此,与东亚古代的文明发展在地缘上从中国的中原地区向周边地区和国家,特别是从西北的关中地区向东南沿海地区和周边的朝鲜、日本及东南亚传播的运动方向相反,东亚现代文明是在东亚的边缘国家或地区兴起后,以锐不可挡之势向内地延伸、发展,形成由南而北、由东向西的运动方向。东亚现代文明运动的这种趋向与东亚近代以来接受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和实现文化创新程度呈现了高度的一致性。

三、文化类型与文化转型

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中日两国为何采取了不同的文化抉择呢?这首先表现在中日两国对西方文化的认识和对本民族文化的评估差异上,其次表现在不同的文化操作上,其根源在于两国文化类型的不同。

自从1940年拥有4亿人口的泱泱大国被几艘远道而来的英国军舰所打败,中国人对自己的技术落后有切肤之痛,然而国人对自身落后缺乏文化反思。总是只承认自己“技不如人”,即生产技术处于落后状态,而文化制度却优于西方。这种由无知导致的虚骄和建立在盲目自信基础上的比较,使清朝做出依然是“天朝帝国”的自我评估,当然不可能客观地看待西方文化。

这种“中体西用”文化观的形成非常自然,中国儒家文化有其赖以自豪的经过漫长历史积淀而形成的民族传统,而且长期以来还处于文明输出国的地位,拥有一种文化优越感。更重要的是,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在思想文化上就将儒家文化定为一尊,形成了一元化类型,其基本特征是:观念上强调统一与和谐,(不允许异端文化和对立思想存在),主张“天人合一”与“和为贵”;制度上实行中央集权制(强调专制与等级制),并由“忠君孝亲”、“三纲五常”等伦理道德相维系;生活方式上注重群体与人伦亲善(强调团体导向及人际关系)。因而具有颇强的恒常化、封闭性和排他性的特点。这种特性不仅使其失去自我更新能力,而且使中国在近代东西文化发生冲撞时,分明是西方文化优胜于中国文化,中国却由于其文化类型的惰性及历史惯性,仍旧盲目尊大,固执于民族本位的文化抉择(罗荣渠先生称之为民族的虚骄情结)。

日本则不同,他们从不回避曾拜师中国,学习外国的发明创造,也不担心因接受异文化而丧失本土文化的个性和民族特点。无论对本土文化、中国文化,还是西方文化,日本都能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日本维新派人士不仅在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比较中,得出西方文化更先进的结论,而且为避免中国式的命运,他们比中国人更好地吸取了鸦片战争的教训,毅然做出学习西方文明的抉择。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引进西方功利主义和合作主义的社会观,以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改造儒学。他们认为,西洋哲学虽然精密,但缺乏尚古精神,特别是轻视君主;儒学的缺点在于:保守、不严密,而且轻视理论。因此,应该取儒教和西洋哲学的精华,弃其糟粕,合成“天理”、“天道”以成为“日本道德的基础。”

首先是对西文化的吸纳。明治维新开始后,日本经历了全盘欧化和日本主义阶段,到明治20年逐渐形成共识:只有根据本国的历史与现象,最大限度地接纳、理解、消化西方文化,并把它转化为更新民族文化的内在动力,做到和洋折衷,整合为一种新文化,共同规范现实社会,日本才可能成为堪与西方列强匹敌的近代国家。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和次年出台的《教育敕语》就体现了日本对西方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的“才华”。前者用法律形式确立了从西方学来的近代体制,同时也保留了“国粹”:天皇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国民必须永远顺从。后者是一部混杂东西方伦理因素,但又与天皇制国家相一致的道德法典。其核心忠教伦理已经超出儒学家族主义的伦理观,把中国文化中的家族主义提升到涵盖整个国家的层面。尤其是对儒家重义轻利、重农贱商的价值观进行了根本的改造。明治时代的企业家涩泽荣一提倡“论语加算盘”的思想,培植了颇具日本特色的资本主义精神。他一方面对儒教价值观进行改造。使其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从而为人们的逐利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进行价值观上的论证;另一方面,他又用儒家的价值观来规范人们的逐利行为,如用能否带来和促进国家的利益(公益)来判定个人逐利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注:涩泽荣一.论语与逄盘[M].九州图书出版社,1994.)

其次是对美国文化的引进。二战后,美国按照自己的模式对日本旧有的政治、经济、教育体制实施强制性改造,使之健全和完善现代资本主义制度。占领结束后,日本接受了美国主导的民主化改革成果,如《和平民主宪法》、《教训基本法》等;学习美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企业制度中适合日本的部分;摈弃家族制度,区分经营者和拥有者,即只有最有能力的人才可能从事管理工作,尽管他不是财产拥有者;部分接受美国的生活方式;努力使国民的价值观念由国家主义向民主主义转换。

而在伦理道德方面,为了抵御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渗透,避免文化的全盘“美国化”,又重提东方文化的传统道德和日本国民精神。1966年10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布了文件——《寄予希望的日本人》,融合了美国文化和日本文化的精髓;要求日本国民作为个人,要追求自由,发展个性,也要有小心谨慎的意识;作为家庭成员,要使家庭气氛活跃,成为爱的场所,也要使家庭成为教育的场所;作为社会成员,要富有创造性,增进社会福利,也要尽忠职守,尊重社会规范;作为国民,要具有适当方式的爱国心,也要养成优良的民族性,90年代以来,日本高科技在与美国的竞争中全面败北,使日本人又开始反思日本文化中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弊端,倡导个人主义及冒创企业精神。

正因为日本民族能够抱着虚心向学的态度来对待异文化,并博采众长,广泛吸取不同文化中适合自己的精华部分,然后加工锤炼,融入本土文化,所以才使得日本文化日渐丰满,日本的民族特性更加显著。相反,中国人则不愿承认自己的落后,更担心学习外来文化会失去本民族的特性,因而拒绝学习外来文化,结果始终难以走出传统文化的阴影。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文明的“边缘优势”,即处于一种文明外环的地区或民族,在接受文明传播的过程中,对来自文明中心的文化是有选择的,并根据自己需要创造一种新的文明范式,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历史上这种边缘民族的突然崛起比比皆是。此外,后发国家和地区在受到新的文明冲击时,因受传统文化影响时间短,也比核心文化地区更容易摆脱传统文化的羁绊,实现文化创新。这就是处于东亚文明边缘的国家和地区能够比两个文明古国——中国和印度更早实现文化转型,创造出一种新文明的深刻根源。比如日本的儒家文化就与中国的正宗文化不同(它突出尚忠、重利、贵和等思想和伦理,而冲淡了儒家教条主义的因循守旧的方面),它是一种融合性和开放性的文化(中日文化之间这一差异常常被忽略)。这一特性决定了日本在对待外来文化时采取了一种开放的态度。日本学者在比较中日近代化不同命运时曾认为:由于中国自古以来,一直处于文明输出国的地位,因而形成了一种文化优越感,对外来文化采取了一种排斥的态度。而日本则一直处于文明输入国的地位,对西方文明采取了一种虚心向学的态度,这一见解是颇有见地的。

四、现代东亚文化的双重性

由于文化创新和制度变迁存在锁定和路径依赖。东方文化在吸收外来文化,实现文化创新的过程中,仍然带有传统文化的印迹,因而这种新型文化仍然具有东方特色。这种特色表现为以团体(集体主义)为导向的社会价值观,不同于以个人主义为本位的西方文化。这种社会文化的制度功能就形成了东亚经济发展模式。即便如此,团体导向的东亚文化也是一把双刃剑。其有利方面是:

首先,团体导向的文化和由此产生的服从权威的社会秩序观,成为发动继生态工业的有利条件。欧美的原生态工业化是自下而上自发产生的,个人主义文化、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竞争的分权的社会秩序,就成为原生态工业化不可缺乏的条件。但对于自上而下发动的继生态工业来说,仅有民间部门的经济活动自由还远远不够,离开了国家的干预和引导,工业化就难以启动,团体导向产生的集权型的社会军事秩序,民间部门对政府权威的认同,使工业化的资源动员体制更容易建立。东亚国家和地区正是借助团体的力量,政府与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经济现代化,以数十年时间完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二百年内才实现的经济腾飞。如日本和韩国的大企业与政府之间特殊的关系使得它们在短期内集中资金,将新式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在与西方企业的竞争中实际上获得了份外的支持力量。

其次,东亚文化中比较强调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个人依附并效忠于其家庭、家族和机构,这也曾经促使其企业强化人际合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企业实际上的终身雇拥制也曾有利于雇员对技术培训和对企业的忠诚。加上许多企业本身皆由家族经营和控制,因而东亚企业文化在相当程度上是东亚团体导向文化的一个缩影。日本企业长期以来十分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以知识共享为基础的企业文化的创造,形成了以信息和知识共享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协调机制。这种集体主义的团队精神很适应大工业时代(如汽车工业)生产方式所要求的企业内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紧密协调,应该说两者在配合上是天衣无缝的。

然而,任何文化基因对其制度功能都具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一般而言:团体导向的文化不太强调个人权利,不太重视个人的创造性、选择自由和政治民主权利,在社会政治文化和法治环境方面也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因而容易在团体价值的掩盖下滋长官员权力的膨胀和政治腐败。团体导向以个人服从团体为基本诉求,因而总是以团体或群体的利益作为压制个人自主权利的理由,这就限制了个人自由和创造力的发挥,使东亚社会缺乏首创精神。东亚文化中的团体导向发展成为裙带资本主义,不仅造成交易不透明,造成市场垄断和扭曲,不利于形成普遍的市场规则和市场关系的扩展,还给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恶习提供了制度土壤。

上述弊端,不利于东亚社会实现真正的政治民主和权力制衡,而缺乏恰当制约的权力必然加速腐败。随着东亚工业走向成熟,东亚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正在增大。

首先,随着东亚的工业化走向成熟阶段,工业化启动时期对西方技术和制度的引进阶段已基本结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需要由外源的后发优势转换为内生的创新优势。但如前所述,儒教文化的保守性和集体主义很难为创新活动提供适宜的社会土壤。

其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挥和信息时代的来临,经济生活中因信息稀缺性所带来的交易成本被大大降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契约型”交易方式成为商业活动的大潮流,而东亚流行的“关系型”交易方式反倒成为一种高成本的制度安排。东亚文化重视人际关系的习俗,有碍于“网络经济”所要求的普遍化和法治化的社会信用关系的形成。

第三,经济全球化浪潮要求各国的经济活动规则更加透明和自由化,这对于东亚偏好于内部交易和政企粘连的、较为封闭排外的经济体制形成重大冲击。东亚市场经济体制的这种特点,虽然与经济发展有一定关系,但更多的是来自于传统文化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对东亚模式的挑战不仅体现在经济和文化方面,还波及东亚的政治民主化问题。

因此,亚洲许多有远见的学者和企业家都提出文化重建是关系到东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即从制度与价值观上对东亚社会进行全面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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