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制度的形成(二)_国家档案局论文

国家档案制度的形成(二)_国家档案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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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

(七)清时期

清代是由封建社会走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时期。

1.清统治者重视文书工作,规定文书处理完后,要一案一卷或按文种、时序、不同内容等情况分类整理,然后汇抄成册,称为“清档”。

2.出现章学诚档案学思想。章学诚(1738~1801年)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方志学家,也是我国历史上把史著和史料区别得最清楚的史论家,在长期的讲学、研究和编修志书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档案史料、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在他的史学、方志学著作中渗透着档案学思想。

(1)论述档案、档案工作重要性。章学诚认为档案工作者和档案资料是重要的,是非儒生可比的。“令史案牍,文学之儒不可道也”(《文史通义·州县请立志科议》),“六经皆史”。“六经”即《庄子·天运》中所指的《诗》、《书》、《礼》、《义》、《春秋》、《乐经》六部儒家经典。章学诚认为“《六经》皆先王之政典”。“古之所谓经,乃三代盛时典章法度见于政教行事之实,而非圣人有意作为文字以传后世”(《文史通义》内篇一“易教”、“经解”),是三代(夏商周)王朝的活动记录,是研究当时历史不可或缺的。研究工作同档案史料工作的关系“如旨酒之不离乎糟粕,嘉禾之不离乎粪土”。(《文史通义》内篇四“答客问”)

(2)建议设立档案机构,收集、整理、保管好档案。章学诚建议清政府在各州县设立志科,专门收集、贮存地方档案文献,为修志准备史料,并主张档案工作者参与编修志书。他在《州县请立志科议》中述:“州县之志,不可取办于一时,平日当于诸典吏中,特立志科”。他还就州县志科人员设置,如何收集、整理、保管史料提出了设想。他说聘请“绅士之公正符人望者为之”。并根据编修史志的需要提出了收集档案文献的范围。不同的对象,收集不同的档案文献。对于收集起来的档案史料要“置藏室焉,水火不可得而侵也;置锁椟焉,分科别类,岁月有时,封志以藏,无故不得而私启也”(《文史通义·州县请立志科议》)。他还强调档案搞副本制,以便利用和安全。清代的汇抄制度,同他的思想有一定的关系。从中可以看出章学诚这种在州县设立志科的设想,是比较细密的,是想把它作为一种既编志书,又是地方政府储存和管理档案文献的机构,类似档案馆。

(3)论述档案史料的编纂和史学书的区别。章学诚继承和发展唐史学家刘知几、南宋史学家郑樵关于史著与史料的区别的思想,认为“史家有著作之史与纂辑之史”,“著作之史”、“撰述”、“著述”指的是史著,“纂辑之史”、“记注”、“比类(次)”,则是档案史料的汇编。两者的性质、任务不同。记注属于“藏往之学”,撰述属于“知来之学”。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依据。章学诚认为“比次之书,欲其愚”,“而待后人之裁定”。对“比次之书”不要作任何解释或加工润色,尽可能保持原貌,让利用者去取舍。因此,一定要注明史料的出处,“如取于案牍,则注某房案卷字样”。

我国古代图书与档案是不分的,或者说当时所称的书就是档案。因为在“档案”这个词出现之前的2000多年就有了“书”之说。孔子弟子所录的《论语·先进》中就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的记载。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述:“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近代著名学者朱自清在《经典常谈》一书中指出“书原是记录的意思,大约那时所谓书只是指当时留存着的古代档案而言,那些档案恐怕还是一件件的,并未集结成书。成书也许在汉人手里,那时这些档案留存更少了,也更古了,更稀罕了,汉人便把它们编辑起来,改称尚书。尚,上也”。可见汉代之前相当一部分书是按照政令文书——档案——书这样一个过程演化而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章学诚论述“撰述”与“记注”,“著作之史”与“纂辑之史”的区别,有着极为深刻的意义。

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档案事业

这个时期从1840年算起,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其间经历了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辛亥革命、北洋政府、民国政府和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时期的最大特点是外强入侵,改变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从封建社会转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档案工作也由工作阶段向事业阶段发展。

档案事业是在档案工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般来讲,工作是指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或一种职业、业务,一项具体的任务。任务完成了,工作也就结束了。而事业是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系统,对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长期的经常性活动,具有三个明显的标志:一是列入政府职责范围;二是同社会各方面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三是建立起自我提高和发展的机能。

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外国人在中国经商,开办银行、工厂、矿山,设立教堂,办报、办医院等。中国资产阶级也维新变法、义和团起义、辛亥革命。清廷的部分官员也兴办洋务、创办军事、民用工业。慈禧太后也不得不宣布“变法”。总之,资本主义在中国迅速传播和发展。从而,新增加了外交事务、商务以及其他事务,出现了大量的新型文书。无论是文书工作或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量都大为增加,而且影响着其他方面的工作。这就促使国家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列入职责范围:设立档案机构,制定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开办档案教育,形成近代档案学。

(一)北洋政府时期

袁世凯攫取政权之后,模仿资产阶级共和国模式建立北洋政府国家机器,颁布《官制》。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文书档案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建立,掌控档案,档案工作发展。然而,“八千麻袋事件”及对明清档案的抢救,成为难以抹去的历史记忆。

所谓“八千麻袋事件”,简言之就是北洋政府教育部出卖明清档案。宣统六年(1909年)因内阁大库年久失修,库墙部分倒塌,档案交学部管理而放置在国子监和学部大堂。1916年(民国五年),随北洋政府教育部在国子监设立的历史博物馆筹备处迁往午门,档案被搬迁至午门和端门洞中。1921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因经费困难,将这批重15万斤的档案装成八千麻袋,以银洋4000元卖给了北京西单牌楼的同懋增纸店作造纸原料,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抢救这批档案的首先是罗振玉。当时任学部参事的罗振玉知其宝贵,以三倍之高价从纸店买回,并雇人清理,编成《大库史料目录》六篇;从中挑选出一些珍贵秘稿史料汇编成《史料丛刊初编》十册和《清太祖实录稿》三种等。余下的档案罗振玉虽然卖给了清朝遗老藏书家李盛铎和日本人松崎(后迫于压力罗又从松崎的手中收回),但终于使这“八千麻袋”档案免于一毁。

当时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任职的鲁迅怀着极大的义愤,对“八千麻袋”档案的遭遇表示极大的关注,并给予揭露和抨击,写下了《谈所谓“大内档案”》。文章最后尖锐指出:“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而其实也并不单是对于书籍或古董”。(《鲁迅全集》第三卷,第42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5月北京第1版)

1928年春,考古学家马衡致函时任中央研究院总干事、该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的傅斯年,谋求购买被李盛铎买下的这批档案。经傅斯年同当时的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等商量,奔走呼号,筹集资金,以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所名义从李盛铎手中买下了这批档案,并由他组织整理和编纂工作。

1931年吴晗到清华大学任职,讲授明史。他把收集档案史料作为当时史学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从1931~1934年,他陆续从市场上收购了一批清代兵部、陆军部及八旗都统衙门的档案。内容涉及兵制、兵械、兵费、兵学、防御;户口册,编审旗册;八旗官职承袭;房屋、旗地等方面的档案总数近万余件。这些档案后来都被中国第一历史馆收藏。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成立后,先后从北京一些中央国家机关、有关人民团体、党校以及长春、沈阳、大连、天津等地的私人手中,接收、征集了明清档案近400万件。

(二)民国时期

1.国民政府筹建国史馆和国立档案库,制定保存档案办法

筹建国史馆最早是孙中山先生批准的,但未能实施。1934年1月,国民党中央四届四次会议通过了重建国史馆的决议,还决定在行政院下设档案整理处,为设立国立档案库作准备。同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了《整理国史及档案办法》,规定了档案库房建筑以及中央、地方机关移交档案的有关事项。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次会议上,一些代表提出筹建档案总库和国史馆的提案,并得到通过。同年11月,在重庆设立了国史馆筹备处,但档案总库筹建工作由于多种原因未能进行,接收档案的任务落到了国史馆筹备处。1941年10月,国民政府公布了《各机关保存档案暂行办法》,规定各机关在6个月内将全部档案登记造目送交国史馆,以后每半年造一次目录;机关无须保存的档案,送国史馆保存。自1942~1946年,国史馆筹备处共接收各机关档案4000多捆、120箱,并进行了分类整理,编撰了《中华民国史料长编》、《民国大事日历稿》和《中华民国政记》等史料。1947年1月国史馆正式成立,下设征集、档案、实录等科室机构,并制定了《国史馆档案管理办法》等一些工作规章。

2.开展以文书档案工作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率运动”

这项工作在内政部次长甘乃光的主持下进行。1933年6月行政院召开改革公文档案工作会议,形成了两项决议:一是公文要分段、断句。公文稿应按其意义划分段落,并采用标点符号断句,改变过去公文不分段,不断句的做法;二是试行档案分类目录甲乙两种卡片登记,确定文卷保管年限原则及改良保管档案办法。

文书档案改革运动的中心内容是推行文书档案连锁法。采取由机关总收发室按编定的分类方案将机关的全部文件进行统一分类、统一编号,采用三联单进行一次性登记,把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连接起来,以简化程序、环节,解决文书运转迟缓和档案管理分散、垄断等状况。

这些办法,虽未彻底实行,但影响之大,前所未有。

3.开创近代档案教育

我国近代档案教育始于民国时期。193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在湖北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专科学校设立了一个档案管理专科,学制2年。1942年,教育部再次指定该校开办短期档案管理职业训练班,四个月一期。1946年3月,殷钟麒在重庆办了一所私立档案函授学校,设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两个科,每科设高级、初级两个班。与此同时还有上海、四川、江苏等地办的档案专业学校。为保障教学质量和统一县级档案人员的训练课程,国民党中央训练委员会和内政部还编制了《县管理档案人员训练班业务训练课程讲授要点及课时数分配标准》。

4.形成了近代档案学

在办学过程中,形成了一批教材,同时总结档案工作实践经验,汲取国外档案学术思想,在档案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一批新的成果,出版了《档案行政管理》、《西洋档案学》、《县政府档案处理法》、《档案管理之理论与实践》、《公牍通论》、《公牍学史》以及《中国档案管理新论》等十几部专著,形成了中国近代档案学。

5.开始了档案外事活动

20世纪30~40年代,民国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档案整理处曾派蒋廷黻、傅振伦、朱士嘉等人到美、英、苏、法、德等国考察档案工作。一些留学人员也在国外参观考察一些档案馆。他们撰写文章或著书,介绍这些国家的档案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及其档案法规和学术观点,也带回了一些档案学术著作。

新中国档案事业体系

体系,即若干有关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整体。档案事业体系就是这样一个整体。

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90年代,国家档案事业体系逐步形成。

(一)组成国家档案事业体系的基本成分得到了量与质的充实和完善。

1.从中央到地方,建立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制定档案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形成档案事业管理机制。

1954年11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家档案局,掌管国家档案事务。曾三任局长。1959年10月,中央档案馆开馆,统一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所属机关单位的档案。曾三任馆长。1993年12月,中央档案馆与国家档案局合并。

国家档案局成立之后到1980年前后,地方各级档案局逐步建立。与此同时,党和政府以及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制发了一系列文件和法规。如1956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1980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1987年9月5日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履行管理档案事业职能,制定和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形成了国家档案事业管理机制。

2.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各级党政机关,继而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档案室。档案室成为各级各类机关单位的一个工作部门和全国档案事业的基础。

3.档案馆迅速发展。截至2000年年末,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发展到3885个。

4.建立档案外事机构。“文革”后国家档案局恢复,新设外事处。1980年国家档案局加入国际档案理事会。1994年国家档案局外事处提升为国家档案局外事办公室。扩大了国际间档案事务的合作与交流。

(二)构成国家档案事业体系的必要成分逐步建立。

档案事业体系的必要成分,既是体系的组成部分,又是为体系服务的,“造血”的。它的建立是国家档案事业体系形成的重要标志。

1.开创档案高等专业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培养档案专业人才。1952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创办档案专修班,以后发展成历史档案系、档案系、档案学院。到2000年年末全国有20多所高等学校开设档案专业。1988年4月,成立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主要培训省市一级的档案局馆长和业务骨干。这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相继成立,主要培训本地区的档案干部。

2.设立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加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1980年4月26日,国家档案局科研所正式成立。这以后,一些省市档案局也建立了档案科技研究机构,开展档案科技研究活动。1985年国家档案局设科技处,作为国家档案局管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办事机构。

3.设立档案宣传与出版机构,出版档案报刊书籍。195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创办《材料工作通讯》,1953年更名为《档案工作》,国家档案局成立后,改由国家档案局主办,1995年更名为《中国档案》。1980年前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相继创办了自己的档案刊物。1982年1月,成立国家档案局档案出版社,以后改为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档案专业图书。这是至今世界上唯一的一家档案专业出版社。1988年11月,国家档案局在综合科教司设宣传处,作为国家档案局档案宣传工作的行政管理办事机构。1995年1月9日,《中国档案报》正式创刊。这是至今世界上惟一的一张档案专业报。

4.成立档案学会,开展档案理论、学术研究。

1981年11月,中国档案学会成立。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群众档案学术团体。在这前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成立了类似的组织。一些专业系统还成立了专业档案学会,开展群众性档案学术、理论研究活动。

到此,国家档案事业体系的组成部分和框架——档案行政管理(包括管理机构局、处等)、机关单位档案工作(档案室)、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教育、档案科研、档案宣传与出版、档案学术与理论研究(档案学会)、档案外事共8个方面全部形成。国家档案事业体系建立。

(三)体系门类齐全,结构科学,具有中国特色。

1.符合中国国情和档案事业的实际情况,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

2.构成体系的各个方面,既相对独立,又互为条件,都围绕着存史、资政,“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这一总任务、总目标开展工作,形成整体优势。

3.档案事业体系的8个方面,既是该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又是国家有关事业(如机关工作、教育、科研等)的延伸,有利于国家档案事业借鉴、利用它们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发展档案事业;档案事业发展了,又能更好地为国家各项事业服务。

4.这样齐全、完整的国家档案事业体系,在国际档案界未见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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