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合同管理交流论文_赖益梁

联合体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合同管理交流论文_赖益梁

福建华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 350003

摘要:近年来,国家发展进入“新常态”。建筑业作为国民支柱产业,处于寻求改革突破的关键时期,国家也进一步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EPC)的步伐。2017年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17〕19号文《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而以“设计为龙头”的“设计-施工-采购”模式下的工程总承包尤为突出,包括设计-施工企业联合体模式日渐普遍运用。通过怀宁县星拱小学项目,向各位交流联合体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合同管理

1项目概况

星拱小学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总投资近5690万,其中建安费约5500万。项目总建筑面积18115平方米,由综合楼、风雨操场和四栋教学楼以及门卫、配电房等附属建筑组成,共七栋单体。合同工期5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计划2019年6月30日验收交付教育局。2018年1月19日第一次投标,因联合体单位(浙江坤兴)的原因流标(投标人数不满足3家)。2月14日与湖北五建组成联合体进行第二次投标并顺利中标,2月27日领取中标通知书。本项目华东院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勘察设计和外围对接工作;湖北五建负责施工任务包含验收交付工作。

2项目特点和项目合同模式

本项目工期非常紧张,虽然合同工期540日历天,合同竣工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由于教育局今年7月份已经启动招生工作,明年9月1日必须投入使用,要求2019年6月30日验收交付教育局,实际工期仅480日历天,扣除勘察设计(含外围审查时间),6月30日正式基础开工,7月11日领取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本工程为怀宁县2017年十大民生实事之首,可见其政治影响之大。

本项目在联合体总承包模式下,工程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均由湖北五建负责,建设单位和牵头单位仅负责把关其专业分包是否能满足履约要求、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规定。通过这个模式,缩短在采购方面的管理流程,加快进度。

在项目机构方面,由于地方县城建筑行业的工程总承包模式运用较少,联合体模式下的工程总承包更少,地方住建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对该模式下项目机构建立也第一次接触。

3联合体模式选择和利弊

3.1联合体模式选择

合理的选择联合体模式非常重要。根据项目来源途径、和业主的关系、施工单位的实力考察和项目风险等综合考虑。目前常用的联合体模式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

(1)法人型联营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互相出资,经法人登记后组成新的法人。——适用于大项目、由华东院牵头的项目。

(2)合伙型联营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约定出资或提供技术,共同紧密联合经营,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适用于适用于大项目、由华东院牵头的项目。

(3)合同型联营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按合同约定协作,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适用于大项目、由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牵头的项目。

3.2该种联合体模式的利弊

星拱小学项目联合体模式属于合伙型联营,华东院与施工单位内部联合体协议非常明确,由华东院负责勘察设计任务,湖北五建负责施工任务和验收交付工作、尾保工作等。监管部门对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监管处罚,常规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处罚施工单位-湖北五建,不涉及华东院。从而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履约风险。此为利!

而正是在这种模式下,牵头人总包部的身份地位就不明显。对施工行为进行管理,不存在合同模式,仅有内部协议,协议非常明确施工任务由施工单位负责,后果也由其承担;对施工行为放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为牵头人应该有监管职责,理由是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对外为一个共同体。本项目合同尚有设置总承包管理费40万,更加存在对其管理的职责。联合体模式下,华东院对施工单位负连带责任,施工单位履约能力差,华东院对建设单位提供了履约保函,而施工单位迟迟未对华东院开具履约保函,存在较大的合同风险。此为弊!

4联合体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

4.1做好合同交底

在合同缔约签订阶段,联合体双方都应合理划分和界定好权责范围,明确总承包合同确定的工作范围和义务。在合同实施之前,应对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潜在的风险作出解释和说明,根据合同要求分解合同目标,来组织项目的实施,实行目标管理。例如,本项目合同工期为几大目标之首,开工前组织对总承包项目部进行总进度计划和节点工期目标进行编排和制定。

4.2建立联合体协议修订补充制度

联合体协议形成于投标之前,对于投标工作来说,容易满足招标人要求,到了实施阶段,难免会有未尽事宜需要解决,特别是联合体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和统一对外工作。作为联合体各方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时补充和完善联合体协议。整个施工过程,联合体协议是以联合体协议维系着,因此,协议越明确、具体,就越有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和合同履约。同时,应强化牵头人的职权,来牵头组织各方共同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有序运行。否则,各自为阵,互补协同,整个总承包合同难以顺利推进。

5经验总结

本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总结如下,供部门其他项目参考借鉴:

5.1合作施工单位考察后选择

合作单位实力和履约能力应充分考察后选择,若是施工组织能力较弱,应选择总承包承接后再分包:有利于后期管控,但是责任较大;若是实力较强,可以考虑联合体投标,过程管控不好执行。建议不要单列总包管理费,存在一定的总包管理责任,往往却很难执行。

5.2投标环节防止流标

合作伙伴投标人数和投标文件把控、自身投标文件控制。检查重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签章、装订和包封合规性进行检查,包括人员证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

5.3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协议签订环节加条款

总承包合同设计周期、设计服务范围和图纸套数都应文字条款写明。与施工单位标前协议写清楚双方权责和责任范围,履约过程中的应急处置机制,包括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配合内容,比如办公、住宿、用车、食堂等。

5.4联合体模式下内部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星拱小学项目设计外委,且是第一个需要到总院盖章出图的项目,内审和签章过程流程繁琐,且分院无经验可寻;设计负责人精力有限,服务有限。因此,随着公司业务扩大,勘察设计部门之间配合以及到总院之间的审图、出图环节均应加强过程把控。

5.5外部审查环节把控

星拱小学项目设计图纸属于异地审查,由于地方审查重点不同,需要提前了解和把握。相比之下,勘察院经验丰富;设计在审查周期的时间远比设计周期时间长,造成设计质量下降,表现为:结构用钢量大、部分违反强条、审查反复。综合楼持力层标高与地勘报告不足、玻璃标准(透明玻璃与low-e玻璃)不一致,致使造价增加,基础地梁标高尽量调整到±0.00位置,便于施工。

6结束语

随着公司和部门总承包业务的不断扩大,各行业的总承包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适应和高效的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以总承包实施部门牵头,对总承包业务模式的探索和初步专业化分工、分方向发展。包括地勘、设计和施工各单位的协调管理,注重提高总承包合同、各专业分包合同的质量,做到缔约阶段把握“事前控制”,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做到“事中控制”,出现问题和纠纷时能依据合同做到“事后控制”,尽可能的规避风险。

论文作者:赖益梁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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