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塞勒斯:早期传教士对“织女”的翻译研究_传教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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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101(2015)02-0144-15

       《织工马南》(Silas Marner)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女性作家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1880)最具特色的小说之一。1931年梁实秋曾把它译成中文,并在译序中表达了对艾略特的推崇之意:“我译的《织工马南传》不一定是哀利奥特的最好的一本,不过很可以代表她的作风。她的文笔和她的思想一样是很复杂的,因为她知道许多国的文字,所以她在用字一方面常能异常的博洽,和迭更斯的那种粗浅的新闻报纸派的文字真不可同日而语了。”[1:5]

       1913年,这部英国文学的杰作第一次被译介到中国,译者是美国美以美会的传教士亮乐月(Laura M.White,1867-1937),①由亮乐月在南京汇文女校的学生周澈朗女士笔述,题为《马赛勒斯》,1913年11月-1914年5月先刊载于《女铎报》第20-26期上,1914年上海广学会又出版了其单行本。彼时,“乔治·艾略特”在中国还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孙毓修在1913年出版的《欧美小说丛谈》中谈及19世纪的英国小说家时,只谈到了狄更斯和萨克雷,对艾略特只字未提。但是到了1930年代,人们已经认识到艾略特在文学史上的重要性。1931年,《大公报》报人许君远在《北平晨报》上发表文章,介绍说:“十九世纪前半叶,迭更斯的《块肉余生述》,依然有些离奇不经,但到了十九世纪后半,如乔治爱利亚特,如莎洛蒂布朗第,如斯蒂文森,皆能本其卓异之天才,助长小说至于完美之域。”[2:18]1931年梁实秋开始翻译《织工马南传》,1932年由上海、北平新月书店发行,后又多次再版。1939年施瑛翻译的《织工马南传》由启明书局出版。这些译本的风行很难说是受到《马赛勒斯》影响的结果,但是《马赛勒斯》作为该书最早的中译本,从翻译研究的角度看,却有其特殊价值,它为我们考察宗教与文学的关系、宗教对翻译的影响,提供了典型的样本。本文的写作以耶鲁大学珍本图书馆(Beinecke)所藏1861年英文初版、梁启超的早期中译本、具有代表性的1982年浙江人民出版社曹庸的现代中译本作为主要版本,与亮乐月译本进行参照。

       一、基于不同宗教观的改写

       《马赛勒斯》的独特之处首先在于,它体现了宗教因素对文学翻译的强烈干预。译者亮乐月身为传教士,在进行翻译时,宗教无疑是她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她的学生李冠芳在《女铎报》创刊20周年的纪念文章里提到,亮乐月从事文字事工的目标就在于“引领中国在家庭在学校在社会之各阶级女子,归向基督,与基督之嘉言懿行潜移默化,俾各知奋勉,造就人格”[3:7]。更为突出的是,《马赛勒斯》的翻译不仅包含了晚清来华传教士基于自身身份,通过改写、增删、刻意误读等方式强化作品的基督教色彩的普遍做法,而且译者美以美会传教士身份对翻译构成直接的操控,甚至不惜为了抬高所属差会地位,进行与原著背道而驰的改写。这使得《马赛勒斯》具有翻译研究的模板价值。

      

       亮乐月之所以翻译艾略特的小说,可能与评论界长期以来所认定的艾略特恪守清教信仰的名声有关。曾经执教牛津大学的戴维·塞西尔勋爵(Lord David Cecil,1902-1986)的观点不无代表性。他在《早期维多利亚时代小说家》(Early Victorian Novelists:Essays in Revaluation)一书中认为,尽管艾略特在宗教上是自由主义者,但她的思想感情是为清教神学的道德戒律所浸透的。“她也许不信天堂、地狱和神迹,但她却信是非之别,认定走正道是至高无上的责任,一门心思,仿佛她就是班扬呢。而且她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就是清教的标准。她赞赏真诚、正派、勤劳和自律;她反对放荡、马虎、伪诈和恣意纵情。”[4:18]艾略特就像严格的清教徒那样信奉着一套僵硬、黑白分明的道德观。塞西尔提醒读者,“今天的开明人士,在读乔治·艾略特时,必须忘记自己对清教的厌恶。”[4:18]

       这种对于艾略特的认识并不全面。不可否认,清教神学深深影响了艾略特,但她并不能被简单地打上清教徒的标签。1948年,利维斯出版《伟大的传统》(The Great Tradition)一书,指出“清教徒”一词虽然含义很多,但以此称呼乔治·艾略特,却完全会把人引入歧途;而说她的想象力不得不从清教伦理的基本教义中拼命搜刮养分,则属于彻头彻尾的不实之辞[4:21-22]。在这段评论中,关于艾略特持有的清教立场,受到了强烈的质疑。②事实上,1840年可以视为艾略特宗教观的转折点。这一年由于哥哥结婚,艾略特和父亲搬到了考文垂,结识了布雷(Charles Bray,1811-1884)、欧文(Robert Owen,1771-1858)、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马丁诺(Harriet Martineau,1802-1876)等学者。受他们的影响,艾略特开始从批判的角度研究基督教历史,并于1842年宣布不再去教堂参加宗教仪式,甚至因此与父亲决裂。1859年,艾略特接触了达尔文《物种起源》中的进化论思想,这进一步加深了她对基督教的怀疑。终其一生,艾略特既深受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又对它表示怀疑;她不相信上帝,又对一切虔诚的宗教感情寄予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她既无法完全接受基督教,又难以彻底抛弃上帝和宗教[15:21-24]。因此,在艾略特的作品中,她对上帝的质疑与依赖共存。在批判宗教神学及其形式的过程中,乔治·艾略特逐步形成了自己以人为本和以爱为核心的宗教观。可以说,小说《织工马南传》充分体现了乔治·艾略特的以爱为灵魂的宗教观。她反对形式主义的、虚伪的宗教,又对宗教对于人的教育作用抱有信心,倡导不追求外在仪式的、人文主义的宗教观。

       然而,亮乐月对艾略特宗教观的复杂性视而不见,或者说不愿意正视。《马赛勒斯》译本所包含的宗教观显然与作者本人有很大出入,已经僭越原著,它是译者亮乐月受制于自身的传教士身份和宗教观念、对文本进行解释和再创造的结果。正如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所说,一切的翻译都是解释,是以原文为基础的再创造,是一种突出重点的解释[6:490]。亮乐月翻译《马赛勒斯》的重点在于传播福音、引领读者归向基督,这与原著的人本主义宗教观是相悖离的。

       《马赛勒斯》的扉页上明确标注该书为“Adapted into Chinese by Miss Laura M.White”,即由亮乐月改写成中文。原著包括21章和一个结尾,亮乐月将之改写为不足2万字的故事,不分章节,采用当时通行的白话,通篇采用句读,无新式标点。从译文看,原著有关19世纪英国纺织业发展情况的背景介绍及相关描写悉数遭到删削,译者显然只对涉及宗教的部分有兴趣,因而集中笔墨刻画马赛勒斯的天路历程。实际上,艾略特的早期作品,多以柔美之笔,向我们展现了她年少时代的英格兰,以及当时仍然留存于家庭传统中的往昔的英格兰[5:56]。《织工马南》被认为是艾略特文学创作生涯早期阶段描写英国乡村生活的终结之作。小说开篇以回忆的笔调描绘了纺织业兴盛、到处机声轧轧的英国乡村景象,刻画了织工这一新兴的群体。而对照亮乐月翻译的《马赛勒斯》,这些文字一概省略,译者开门见山,用几句话勾勒出马赛勒斯的形象——一个忠厚老实、一心事主的贫困织工:

       早数十年前,英国某城,离伦豆园小礼拜堂不远,住有一贫户,姓马名赛勒斯Silas Marner,人极忠厚,纺织度日。可惜蒙昧不明,毫无学问,所识者不过数位而已。马赛勒斯幼时,母曾教他找寻一种草,作为药料,以治人病。后知天上有真神,凡事以祈祷为重,即不相信以草作药之事,又思药虽有治病之用,若非得上帝之助也是无益的。如此,人岂不应当完全信靠上帝能治人病较用药尤甚么?故此他乃遍游各处,见人寻草为药,必以为是受魔鬼之诱[8:1]。译文中所用的“真神”、“上帝”、“魔鬼”等语,原文中并未出现,是亮乐月刻意加入的基督徒用语,凸显了主人公的基督徒身份,表明他自始至终所信靠的唯有上帝。而原著中,艾略特通过主人公的人生经历和宗教观的变化,想要表现的是宗教神学的失败和人本主义的胜利。马南原是一名狂热的信徒,后蒙受冤屈,被开除教籍。后来成了拜金者,金币又被盗,几致崩溃。宗教和金钱都没能使他获得救赎,最终是人与人之间的爱和真情让他获得新生。作者在给出版商的信中谈到创作这部作品的意图:“它是要——或者说是存心要——强调说明人与人之间纯洁的、正常的关系具有治愈精神创伤的力量。”[9:6]艾略特认为基督教本质上不是上帝的宗教,而是人的宗教,主张摈弃一切超自然的东西,用人文主义取代上帝,用爱和同情取代信仰,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同情和牺牲精神。正如希尔(Susan E.Hill)所说,艾略特是试图超越福音教义的朝圣者在对现实的感知上理解宗教[10:515]。亮乐月在《马赛勒斯》中展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心灵轨迹,她将马赛勒斯的心路历程改写成了天路历程,他的身世经历就是凭借上帝的恩典获得重生的过程。亮乐月通过刻意误读的方式,重新诠释了作品的寓意,从而体现了亮乐月本人与艾略特不同的基督教观念。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亮乐月为了抬高自身所属差会的地位,对马赛勒斯前后生活过的伦豆园(Lantern Yard)与锐弗卢(Raveloe)两地的宗教氛围进行了彻底的互换和改写。马赛勒斯最初生活在伦豆园,后来背井离乡到锐弗卢谋生,这两个地方的人做礼拜的方式截然不同。艾略特在原著中写到,马赛勒斯在伦豆园时,对宗教十分狂热,每星期把挣来的大部分钱捐给教会和慈善事业。礼拜堂就是他的圣地,那一套熟悉而固定的做礼拜仪式令他着迷:

       在当初灯场③还是他礼拜上帝的圣地。粉白的墙,小小的礼拜堂座位,熟识的人肃静的

嗦而入,愦听的声音址起了一种韵调来祈祷,那祷词是又神秘又熟习,如胸前悬挂的符咒一般;讲台上牧师宣讲那不可怀疑的信条,左摇右摆的,永远是那个老样子举着书本;指定的圣诗中每两行中间的休息,以及合唱时的回音,——一切一切,都是对于马南有过神圣的影响;这便是他的宗教情感的寄托所;这也就是基督教,人间的天堂[1:18-19]。然而,在教会认识的至交好友却设计陷害他,诬陷他偷了教会的钱。教友们真相莫辨,通过抽签的荒谬方式判定他有罪,他不仅被开除教籍,还失去了未婚妻。马赛勒斯远走他乡,来到锐弗卢。这里的人生活逍遥自在,不拘泥于教义,做礼拜也很随意,似乎并未把它作为重大仪式认真对待:一般人在自家门口远远地望着;脸色紫红的农夫在路上蹒跚,或在彩虹酒店出进;住宅里的人们放量饱餐,炉火熊熊之际就进入了睡乡。但这里的人却将爱心贯穿于日常生活,对他表现出真正的关心,在他的金币被盗之后安慰他,在他独自抚养孤女时给他帮助。艾略特以此表明,上帝不能救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真情才能使人得到救赎。

       然而亮乐月在翻译时,刻意将两地居民的态度进行了对调,二者对宗教仪式表现出的严肃性与随意马虎与原著中正好相反:

       此处教会的规矩,较伦豆园大有区别。因为马赛勒斯乃浸理会人,他在伦豆园做礼拜,堂里面无琴,聚会之时,不过随便祈祷。锐弗卢地方,多圣公会人,圣堂有琴,近琴处又有一班歌诗者。祈祷时皆用书中成语,所有诗篇不是念的,乃是唱的。两下相比,似乎另出一教,此可怜马赛勒斯当初极热心敬上帝的,近因遭此失败,大为灰心,以为上帝未必掌管世界,圣经所言未必可靠[8:7]。宗教仪式与宗教教义、宗教团体一样,是构成一个宗教最为基本的要素。宗教仪式是以言语和行为与神进行交流并宣泄自己的宗教情感的过程与方式,是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宗教心理的需要。信仰者相信,必要的礼仪是联结现实世界与彼岸世界、沟通凡夫俗子与超验神灵的中介和桥梁[11:135-136]。对于马赛勒斯这样文化程度不高的信徒,宗教仪式对于其信仰产生的影响尤为重要。译者的上述改动使作品的寓意也随之改变。伦豆园的人由于对上帝不够虔敬,所以他们不是好信徒,才会对好人马赛勒斯做出不义之事。而锐弗卢的人一心敬爱上帝,认真做礼拜、祷告,才能帮助马赛勒斯得救。故事后来的发展也完全用宗教的逻辑得到了解释:“他人的福祉,乃因他们亲近上帝;而叛逆者的悲苦,必与之恰相反对,乃因他们弃离上帝。”[12:62]这一段译文的改写,透露出亮乐月对不同教派持有的成见。亮乐月是美以美会传教士,而美以美会源自圣公会,是美国独立后韦斯利派的教徒脱离圣公会而组成的一支独立的教派。译文表现出对圣公会的褒扬和对浸理会④的贬低,与译者本人属于美以美会不无关系。

       《马赛勒斯》为我们考察宗教如何影响文学翻译提供了具体的样本。在翻译过程中,亮乐月不仅对原著所持宗教立场不加辨析,反而一厢情愿地根据自己的意图过度诠释、发挥,放大甚至曲解了其中的基督教思想,通过改写式的翻译,试图将此书变成基督徒的灵修书籍。

       二、女性传教士的儿童关怀

       亮乐月对《马赛勒斯》的诠释,除了受制于其美以美会传教士的身份,她的性别意识也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主要表现为《马赛勒斯》对儿童特别是女童给予了女性特有的关注,刻意凸显女婴爱美(Eppi)的形象和她所起到的救赎灵魂的作用,由此传递了基督教的儿童观。

       在《织工马南》的扉页上,艾略特引用了英国诗人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麦克尔》(Michael)中的诗句:“孩童是上天赐予堕落之人的最好礼物,他带来希望和前行的思想。”

       A child,more than all other gifts

       That earth can offer to declining man,

       Brings hope with it,and forward-looking thoughts[13:246].亮乐月翻译《马赛勒斯》时,在宗教的向度上对这句诗进行了极大的发挥,渲染儿童的纯洁与美好对于堕落灵魂的救赎。

       首先,婴儿爱美的形象得到强化,她的出场被渲染上一层神异的色彩,仿佛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这个小小的女婴既不哭闹,也不像一般幼儿那么依赖母亲,甚至把母亲都遗忘了(其母已经冻死在雪地),反而独自爬进马赛勒斯的家里,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小天使来到马赛勒斯身边。她的金发闪闪发光,让马赛勒斯误以为前面是一堆金子,结果摸到的却是婴儿柔软的头发。这种传奇性的故事场景,很容易把故事带入充满象征意味的结构中[14:658-659]。马赛勒斯的人生轨迹,果然因为爱美的到来发生了改变。亮乐月对小说的其他部分删节颇多,却尽可能地保留了这一场景中的细节描写,并添油加醋地对马赛勒斯的心理变化进行刻画。除了原著中提到的柔软的人性对他的触动外,译者在此想表达的是,婴孩就像上天赐予他的礼物,唤醒了他的宗教情感,给他带来了希望和生活的动力。

       爱美的出现与金子联系在一起,这寄予了爱美将取代金子成为马赛勒斯新的精神支柱的象征意义。艾略特在书中并没有对爱美的到来赋予特别的宗教寓意,只写马赛勒斯突然看到出现在家中的熟睡的孩子时,回想起了一些遥远的已显得陌生的往事,想起自己还是个不穿袜子的孩子时,曾在妹妹死前抱过她一年的光景,想起与昔日的朋友间无法恢复的友谊,觉得有点神秘。而译者刻意将爱美的出现与上帝联系起来,将之作为马赛勒斯一度对上帝失望后又重拾信仰的契机:

       (马赛勒斯)走到火炉旁,坐在椅上,正欲看火,似见炉前有一堆金子。他即伸手欲得此财,谁知摸着了女孩金发。自思:“难道作梦,梦见我从前死的小妹妹回来了么?”即燃烛细看,见他衣服褴褛,贫苦不堪,但相貌很好,颇像四十年前的小妹子。于是触动了他的心思,即想起小时种种景遇,凡他父母、妻子、亲戚、朋友以及信上帝各事,无不一一想到。又自言道:“谁偷我金钱去?谁放此孩在我家?难道是上帝么?”[8:16]译文中提到马赛勒斯想起昔日信仰上帝之事,并产生金钱丢失而孩子继之到来可能是上帝安排的想法。这完全是出自译者的自我发挥,从而使孩子出现的这一幕陡然具有了宗教寓言的性质。

       爱美没来之前,马赛勒斯的唯一乐趣是看着罐子里的钱不断增加,爱美的到来使他抛弃金钱,亲近上帝:

       他一切所希望、所打算,皆为着爱美一个人,故此时他储蓄的心、贪得的心,全然丢掉,惟以施于人为要。他以为纺织所得的钱,不过如同矿产,并不希奇,随便拿来作为吃穿抚养孩子的用场。惟养这孩子最难得的。从此他对于上帝之信心日渐其大,亲近主的心也日见其密,心中满有快乐,大非从前的马赛勒斯可比了。《圣经》论古时上帝,有时差遣天使到世界来,伸手救助众人出离危险幽暗困苦死亡之罪。近来我们虽不见天使亲身来世救助,然人也能出离那邪僻的道路,此何以故呢?因有一手牵领他们的手至那平安快乐的天家去,所以他们不再往回走了。此手是谁的手呢?有时就是小孩子的手[8:30]。马赛勒斯用《圣经》上的一个名字“黑西柏”(Hephzibah)作为爱美的教名,因为它的意思是“上帝所喜悦的”。这个名字源于《以赛亚书》:“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凉的’。你却要称为‘我所喜悦的’;你的地也必称为‘有夫之妇’。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也必归他。”⑤译文将爱美塑造成上帝派来拯救马赛勒斯的天使,因而他的转变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上帝,他对上帝的信心也由此恢复。

       长期以来,在欧洲文化中,无邪被视为儿童的基本特性,并被用来表达一种与腐败的成人世界相对立的价值。因此,儿童作为纯洁和生命的象征也被神圣化,并成为宗教仪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圣事中的一个象征。儿童被看作天生通晓神的启示的人,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近代并广泛传播。美国伟大的思想家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在《论自然》中称儿童是永恒的弥赛亚,将儿童视为拯救人类的希望,认为儿童来到堕落的人间,就是为了引导人们返回天堂[15:42]。华兹华斯则在他的另一首诗中写到“孩童乃成人之父”(The Child is father of the man)[13:246]。艾克洛伊德(Peter Ackroyd)在《伦敦传》(London:The Biography)一书中指出,在中世纪的叙述中,儿童往往被描述为先知,具有预见未来的能力,孩子的存在是上帝荣耀的见证,因此儿童也是教堂的守护者和建造者。在12世纪早期圣巴特罗明教堂(Katedr

la svatého Bartoloměje)建造的过程中,经常有孩子拎着装满沙土的篮筐帮着建造教堂。把孩子与教堂的建造联系起来,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表明孩子的纯洁和生命力与宗教之间的某种关联。18世纪以来西方社会对于孩童的这种认识,在亮乐月的译本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因而关于爱美的到来给马赛勒斯带来的变化及意义,明显偏离了原著,属于亮乐月的个人解读。

       艾略特的本意是通过爱美展现人性的伟大,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与金钱是多么不同,正是孩子的活力和勃勃生机促成了马赛勒斯的转变。曹庸的当代中译本忠实地传达了原书的这一内涵:

       凡是看到她的人,眼睛里都会闪烁出人类的慈爱的光辉来。金子把马南的思想局促在循环不息的圈子里,永远跳不出那个圈子。爱蓓却是一样有变化有希望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推动他的思想向前,使他的思想远离往日那种空虚无聊的情绪——把思想引向那日新月异的新事物,随着岁月的推移,爱蓓会逐渐懂得她的父亲赛拉斯是如何疼爱她;有了她,马南就得去寻求与邻居们往来的情趣。金子要求他必须时间越来越长地坐在织布机上织布,除了听到单调的机声和反复在织的布,其他一切都听不到,看不到。但是,爱蓓却使他离开织布活儿,使他想到停下来一次,就是过一次假日,爱蓓还以她的生气勃勃的生活来重新唤醒他的本性,如同一只度过严冬的苍蝇沐浴在早春的阳光里,她快活了,也把他晒得暖洋洋地,十分快活[9:152]。然而,亮乐月所译《马赛勒斯》,强调的是爱美带给马赛勒斯的宗教和道德启示。一直到小说结束,译者仍不忘为父女共享天伦之乐的结局增添一层宗教的外衣:马赛勒斯喃喃地感恩上帝赐福,誓与女儿终身事主。经过亮乐月的改写,《马赛勒斯》的宗教神学色彩较之原著大为增强。

       对爱美这一孩童形象的重塑,反映了亮乐月的传教士和女性的双重身份对于翻译产生的影响。她以基督教的儿童观重新定位儿童的社会地位,有助于推动近代中国儿童观念的转变。19世纪中叶以来,大批来华女性传教士投身于儿童教育,成为翻译儿童文学、编纂儿童期刊的主力军。因为她们“本于温柔的母性,加上学理的知识与艺术的修养,便能比男子更为胜任”[16:54]。关于传教士如何通过翻译文学转变儿童观念,近年来已多有学者论及,如黎子鹏《重构他界想象:晚清汉译基督教小说〈安乐家〉(1882)初探》[17:183-203]、朱静《季理斐夫人与〈喻言丛谈〉——清末民初西方来华新教女传教士文学翻译的考察》[18:85-108]、宋莉华《从晚清到五四:传教士与中国现代儿童文学的萌蘖》[19:87-98]等,都揭示了传教士翻译文学的这一社会文化价值。传教士小说研究的拓荒者、已故哈佛大学教授韩南(Patrick Hanan)强调,研究小说必须要有历史发展的眼光。惟有系统地、具体地去廓清那些比较混乱的篇目,才能够进行历史的描述,理出历史变化的脉络。为了整理出更为清楚、更为客观和完备的小说史,这样做是很有必要的[20:111]。这也是本文写作的初衷,通过《马赛勒斯》的个案研究,探索其中有关传教士文学翻译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和规律。

       三、宗教寓言的现实指向

       《织工马南》被认为是一篇带有童话味道的道德寓言,整个故事是在一个深刻而纯粹的道德想象中构建出来的。这是一本迷人的小杰作,其成功之处就在于书中看不到与个人直接相关的东西,这是迷人的回忆性的再创作成就:《织工马南》在结结实实中,有一点童话的味道。之所以说其“结实”,是因为这则道德寓言是以显示真正世界的语言表现出来的。但这个世界,虽然是透过成人经验的目光再现而来,却是童年和青春的世界——彼时彼刻所直接认识的那个世界,还有与此几乎难以分割的从逸闻趣事和炉边故事这种形式的家庭旧忆中得来的那个世界[7:77-78]。

       然而,艾略特关于真实世界的“结实”的叙述,在亮乐月的译本《马赛勒斯》中被虚化了。《马赛勒斯》相对于原著,内容上遭到了大刀阔斧的删削。译者删节了大量的生活细节描写,导致叙述中出现诸多空白,让读者通过想象和猜测自行补充。这样做当然会损害故事的写实性和可信度,但也使其作为宗教寓言的性质得到了加强。比如关于富家子弟告梯福(Godfrey)早年如何放浪形骸,他与爱美的生母之间发生的荒唐经历,游手好闲的无赖邓塞(Dunstan)⑥如何威胁敲诈哥哥,盗走马赛勒斯辛苦积攒的金币,并一手导演了种种不幸,这些内容在译著中都语焉不详,只轻描淡写地略做交代:“这个女人是告梯福的姘妻,此妇好酒,吸烟,为人本不端正,难怪他丈夫告梯福离弃的。至于告梯福姘他的原因,乃受他兄弟之骗醉后成亲的。他兄弟骗成此事,常常向兄诈钱,说不与我钱,我要将此事告父知道,赶你出族。故此事除他兄弟外,无人知之。”[8:15]译者亮乐月原是以教会女学的学生为预设读者翻译此书的,上述有悖社会伦理的行径既不适宜女学生,也无关基督教宏旨,因而译著尽量地忽略了细节描写,这样也赋予了人物和故事更多的进行宗教阐释的空间。

       在译本《马赛勒斯》中,主人公马赛勒斯完全是一个寓言式的人物。为了突出这一人物的宗教内涵,译者首先对原著的叙述结构进行了调整。原著中推动情节发展的两条线索:其一,是马赛勒斯的身世经历;其二,是告梯福一家的命运。两条线索出现了三次交集,第一次是马赛勒斯的金币被邓塞偷走,第二次是马赛勒斯收留弃婴爱美,第三次是告梯福想与爱美父女相认。但亮乐月在翻译时,将告梯福一家的这条线索抽离,使其不能成为一条独立的线索与第一条线索并行,仅仅在上述三次与马赛勒斯的生活发生交集时,对涉及的人物和事件略做交代,以保证故事叙述的完整。译著完全以马赛勒斯的天路历程来结构全书,以此强化宗教寓意。

       其次,在塑造马赛勒斯这一人物时,译者借鉴了《圣经》的写法,使他的身上表现出宗教寓言的救赎性和超越性。如果说,艾略特在《织工马南》中努力避免故事的虚幻色彩,力求使小说显得真实,在传奇性内容与生活真实之间达到某种平衡,那么亮乐月在翻译《马赛勒斯》时,则强化了其中的宗教象征意义。由于朋友背叛,忠实的基督徒马赛勒斯被错误地认定为窃贼,开除教籍。在第一章将要结束时,原著写到,马赛勒斯在经历这一切后,对上帝完全失去了信心。然而,对于上帝的任何怀疑哪怕是最微小的质疑,都是身为传教士的亮乐月不能容忍的,因而译著将马赛勒斯主动放弃信仰改成他感到自己被上帝遗弃了,万念俱灰:“马以为无上帝,故他将来的境遇与他似乎黑暗一样。”[8:8]译者还为马赛勒斯辩护说,他之所以不上教堂做礼拜,是因为以前在伦豆园他去的都是小教堂,仪式也很随意马虎,从没有上过像锐弗卢这样的大教堂,自己没有文化,不明就里,深怕违反了教会中的规矩。这样就把他因内心绝望而主动放弃信仰解释成迫于环境的无奈。初来锐弗卢,失去信仰的马赛勒斯,生活的唯一乐趣就是看着罐子里的钱不断增加:“因此他极爱钱了,看钱如妻子、朋友一样。过了几个礼拜,袋中的钱渐次加多。钱愈多他愈俭省,舍不得买一对象,且愈得钱愈起贪心。”[8:8]《提摩太后书》(3:1-5)预言了主来临之前人的品德败坏的种种现象,“贪爱钱财”便是其中之一。译者刻意将马赛勒斯的信仰缺失与他贪恋钱财之间建立起因果联系,将读者引入宗教范畴思考马赛勒斯的命运带来的启示。《圣经》并不指责人追求财富,但认为贪财是万恶之根。《提摩太前书》(6:9-10)指出,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救恩的真道,陷入迷惑的网罗,沉在败坏灭亡之中。《箴言》(23:5)说,许多人因为一心积聚财宝,而感觉不到上帝的召唤和同胞的苦难。马赛勒斯正是如此,因而在当地无人亲爱。“钱财转瞬消失,好象长着翅膀,如老鹰飞走。”(23:5)故事按照《圣经》的教训继续演绎,马赛勒斯的金币果然不翼而飞。他想起村民老靳常常醉酒,且有过偷鸡的劣迹,前几天问他借钱未果,于是认定窃贼是老靳,怒气冲冲地到小酒馆找他算账。这也似乎再次印证了《圣经·箴言》(28:25)里的话:“心中贪婪,必然会挑起争端。”译著中马赛勒斯的命运发展,似乎都可以从《圣经》里找到对应的教训。由于缺乏真实的细节描写,读者被引入宗教象征意义的视角去解读这个人物。

       在人物关系的设置和人物语言的运用上,亮乐月也明显借鉴了《圣经》的写法。如爱美被收养16年后,爱美的生父告梯福一直没有子嗣,与夫人商议后想让爱美回到他们身边生活,由此与马赛勒斯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冲突。在这场冲突中,译著中的马赛勒斯、告梯福与爱美的关系以及人物语言,与《圣经》之间表现出高度的相似性与关联性,可以视为宗教寓言。马赛勒斯不能接受告梯福的提议,说:“我们十六年来,同吃,同喝,同居,同游。今既分离,如何能使与我亲近呢?这话不是欺我么?你不过要断绝我们二人的恩情就是了。”[8:48]这句话出自《旧约》的《塞缪尔记》(12:1-3):上帝耶和华差遣拿单去见戴维。拿单到了戴维那里,对他说,在一座城里有一个富户,一个穷人。富户有许多牛群羊群。穷人除了养的一只小母羊羔外,别无他物。“羊羔在他家里和他儿女一同长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怀中,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客人来了,富户舍不得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只出来,却把穷人唯一的羊羔拿走给客人吃。马赛勒斯除了女儿爱美之外,一无所有,正如穷人惟有一只小母羊而已,但是身为贵族的告梯福却要把爱美夺走,就像故事中的富人要夺走穷人的羔羊。

       亮乐月始终努力在基督教的范畴内对小说人物进行演绎,同时强化了道德与宗教之间的内在联系,将道德作为宗教信仰的产物,并与人物最终的命运联系起来。邓塞偷窃金币时被淹死;告梯福与莫莉私通,生下女婴,但他因害怕被取消继承权而不敢承认。即便对方冻死在雪地里,亲生女儿无家可归,他还是不愿认领。后来,告梯福因自己的恶行自食其果,面对婚后无嗣的凄凉。马赛勒斯则由于善良得到了回报,爱美最终没有离开他回生父告梯福身边,而是与邻居恽奶奶的儿子成婚,共同照顾他,皆大欢喜。原著中,故事最后传来爱美幸福快乐的声音:“啊,爸爸,我们的家多美,我想,没有人比我们更快乐!”[21:197]亮乐月却把它变成了一个基督徒对上帝的感恩:“我亲爱的女儿,我们今日得此结果,岂非都是上帝成全的吗?我愿与我女儿终身同事上帝。”[8:58]这在译者看来,是不得不加的画龙点睛的一笔。而告梯福浪子回头的主要原因,译者按自己希望的那样解释为是受到了他的妻子、一位虔诚的基督徒的影响。在妻子的劝戒下,他悔恨交加,真心向上帝忏悔,最终获得了救赎。但原著并没有提到告梯福夫人的基督徒身份,以及这种身份与告氏转变之间的因果关系。艾略特更多地肯定了这个女人身上的温柔、体贴和天然的母性所具有的力量,使她能够帮助总在逃避困难的丈夫成长:“她就尽心竭力,使任何一个做妻子的都不能比她更为温柔体贴。……他跟她生活了十五年,不可能没有看出她的主要特点,她具有无私的坚持正义的精神,具有花蕊的露珠似的光明磊落的诚挚。”[9:189]《马赛勒斯》通过删节、概述的方式,对作品进行了有选择的虚化处理,成功地将小说改造成一部宗教寓言。原著关于人物身上的复杂人性的探讨被回避,一切命运结局都指向了宗教的原因:凡虔诚信教者得救,违背基督教教义和伦理的人则下场悲惨。

       如果说翻译是一种解释行为,所有的翻译都与翻译者的境遇相关,那么我们在研究翻译文本时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厘清这种解释得以发生的有限性和历史性,即这种解释何以发生[7:496]。亮乐月译本对原著的宗教性诠释,一旦被置于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语境中,其翻译意图就变得十分清晰了。译者将小说改写成宗教寓言具有明显的现实指向性,试图对处于剧变中的中国近代社会进行基督教的引导,实现基督教与中国读者的对话,避免基督教作为非我族类的异质文化在中国遭受排斥的命运。同时,这一小说译本也反映了传教士为摆脱基督教自身所面临的时代困境而进行的努力。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科学理性对宗教已经构成了巨大的压力,来华传教士需要借助文学翻译传播宗教思想,以确立基督教信仰的有效性。因而,《马赛勒斯》可以说是研究传教士翻译文学不可多得的样本。

       注释:

       ①亮乐月1887年来华,在南京创办汇文女校,受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45-1919)邀请于1912-1929年期间担任《女铎报》第一任主笔,1931年因健康原因回美国。亮乐月热衷于文学翻译,译有近20种小说,内容侧重于宗教传播、女性引导和儿童教育。

       ②梁实秋也指出过这一点:“哀利奥特不但有学者的气质,并且是一个怀疑的思想家。她虽然是一个忠实的耶教徒,但是对于耶稣教的神学系统一向抱着怀疑的态度。他的父亲是虔奉英国国教的人,所以有一次哀里奥特拒绝到礼拜堂,他的父亲认为这是大逆不道,结果是父女的关系破裂,哀利奥特悄然离家。两日后她才为孝心所迫,勉强归家,答应履行宗教的一切仪式,但是她的理智上的怀疑始终不得消减。她一生虽然笃信宗教,而并没有单纯的信仰。”参见梁实秋:《织工马南传》“序”[1:2]。

       ③梁实秋译本中的“灯场”、“拉维罗”分别对应亮乐月译本中的“伦豆园”、“锐弗卢”,为叙述方便,本文除了其他译者的译文,一律采用《马赛勒斯》中的人名和地名。

       ④一般写作“浸礼会”。

       ⑤《以赛亚书》62:4,"Thou shalt not more be termed Forsaken; neither shall thy land any more be termed Desolate:but thou shalt be called Hephzibah,and thy land Beulah:for the LORD delighteth in thee,and thy land shall be married"。

       ⑥邓塞是告梯福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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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塞勒斯:早期传教士对“织女”的翻译研究_传教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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