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兴”的起源--诗歌中“兴”理论的一章_儒家论文

先秦“兴”的滥觞——《诗“兴”论》之一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滥觞论文,先秦论文,一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兴”论诗,始于先秦①,虽只语片言,简略不详,有的甚至难以诠解,且与诗的审美特质相距甚遥,但追溯后世诗“兴”之论滔滔洪流的滥觞,则又必自先秦始。

先秦以“兴”论诗,以孔子“兴于诗”、“诗可以兴”二语为最明确,也最能体现先秦诗“兴”之论的特点与时代精神,故本章以孔子之语为中心与归宿。孔子用的是“兴”的本义:“起”,或曰“起发”、“感发”。汉人释为“引譬连类”,并以“兴者喻”释《诗》(《诗经》),形成“比兴”说,故本章又侧重揭櫫先秦如何以诗为喻及其与“兴”的联系,以与汉人之说“接轨”。

一、兴的本义

《说文》:“兴,起也。从舁同。同,同力也。”又释“舁”为“共举也。”是“兴”为“同力共举”的结果。甲骨文作,“象四只手抬一抬盘之形”②。所以,“起”是“兴”的本义。

这里不拟多作字义训诂,而侧重征诸先秦典籍中“兴”的用例。黑格尔曾举“掌握”、“捉摸”为例,指出有的词语“本义是涉及感性事物的,后来引申到精神事物上去。”他称前者为“具体的意义”,后者为“抽象的意义”③。“兴”尚有介乎二者之间的意义,姑称为“具体—抽象义”。孔子《论语》除论诗“兴”二语外,尚有四处:

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卫灵公》)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子路》)

一言而可以兴邦。(《子路》)

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泰伯》)

第一例的“兴”是具体的,即“站起”,第二、三例即“具体—抽象”义:“邦”、“礼乐”之兴既不完全抽象,又不能完全用感性直接观照。第四例则是抽象的、精神事物的,与“兴于诗”的用法完全相同。但诗可“引譬连类”,“仁”却是直接感发,无法也无须譬况。

孔子“诗可以兴”指《诗经》。“兴”字见于《诗经》者共十八次。属于具体感性的“起”义的有“夙兴夜寐”(《卫风·氓》)“乃寝乃兴”(《小雅·斯干》)等,指起身;属于具体—抽象义的有“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小雅·天保》)、“载燔载烈,以兴嗣岁”(《大雅·生民》)等,前者指万物兴盛,后者指庄稼兴旺;属于抽象义的有“谗言是兴”(《小雅·沔水》)等,指可感而不可见的“谗言”的发生流播。这些“兴”皆为“起”及其延伸。

再征诸其他先秦典籍。如《左庄十一年传》:“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兴”与“亡”相对举,指国家的兴起、兴盛。《国语·晋语一》:“昔者之伐也,兴百姓以为百姓也,是以民能欣之,故莫不尽忠极劳以致死也;今君起百姓以自封也,民外不得其利,而内恶其贪,则上下既有判矣。”其中“兴”、“起”二字互文见义,可以对置,足见“兴”即“起”。《孟子·尽心下》:“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闻柳下惠之风者,薄夫敦,鄙夫宽。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这里的“兴起”写精神状态,可以说是对孔子“兴于仁”的注脚:人们受伯夷、柳下惠高风亮节的感号、激励,自觉奋发向善。其中“兴”、“起”二字联用而同义。

总之在先秦典籍中,“兴”皆不离“起”的基本义,与“引譬连类”无涉。

那么,孔子“兴于诗”、“诗可以兴”之“兴”又何以被释为“引譬连类”?这与诗的艺术特点相关,与先秦对诗的实用相关,与先秦的“实用理性”相关。

二、“实用理性”与《诗》的实用

我用“实用理性”来说明先秦用诗和“诗可以兴”的历史文化背景,采用李泽厚先生之论,但有所取舍。

“实用理性”是李先生的创见,他在《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美的历程》以及新近发表的《关于“实用理性”》等论著中均有简要阐述。依他的看法,“实用理性”是“中国传统思想在自身性格上所具有的特色”,而肇端于先秦即春秋战国时期。当时人们的“从商周巫史文化中解放出来的理性,没有走向闲暇从容的抽象思辨之路(如希腊),也没有沉入厌弃人世的追求解脱之途(如印度),而是执着人世间的实用探求”。当然,这种情况的出现,也与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政治相关。各家各派的思想家面对动荡分裂、礼崩乐坏、人心异化的现实,都在寻求着各自的救世方案,而无法脱离这个现实的急需。“实用理性”包含伦理实践,这是中国古代遥远的先人们所极为关注的,在这一点上它与康德的“实践理性”相交叉。但它还同欧洲古代思辨的思维模式相对照,而倾向于“全局性整体思维和直观把握”,在“非逻辑非纯思维非形式分析中获致真理和领悟”。这样,它又与杜威的实用主义有所交叉,“也将有用性作为真理的标准,认定真理在于其功用、效果”④。

关于“实用理性”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关系,因有不同看法,这里不拟涉及,而主要关注于先秦,特别是关注于先秦对作为文学作品的《诗三百》的态度。由于“实用理性”,由于分崩离析时代急于星火的现实需要,也由于审美观念总是迟于实用观念的规律,至少在文献的记载上,我们很难发现先秦对《诗三百》的审美欣赏,而触目皆是的多为实用的征引、索解,领悟。实践上如此,理论上亦复如此。

关于思维方式,我觉得中国特别是先秦时期更倾向于一种“取象思维”。它既非纯思辨,也绝非形象思维,只是将取象作为思维的譬况、寓托或证据。实践上如此,理论上亦复如此。实践上,我们阅读那些谲喻丛生、花叶映衬的子史著作便可知;理论上,《周易》讲“立象以尽意”,孔子讲“能近取譬”,孟子讲“言近而旨远者,善言也,”荀子讲“譬称以明之”,墨子讲“辟(譬)也者,举也(他)物而以明之”,庄子讲“寓言十九”。另外,连最反对文采的韩非也讲“古之人难正言,故讬之于鱼”⑤,这其实最得儒家比兴寄托说的精义,而在这背后,则是他对于“说难”、“难言”的说君如说虎的恐惧心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这种“取象思维”的理论与实践,往往被后人视为与比兴同一原理⑩;而“比兴”、“引譬连类”,又正是“取象思维”在用《诗》活动中的表现。

先秦人面对着一部伟大的诗歌总集《诗三百》,他们对其本义不感兴趣,对其创作与欣赏规律也不感兴趣,而注目于其实际运用。当时的用诗活动主要包括赋诗、引诗、教诗、典礼演唱。典礼演唱侧重于“声”,与本章所论无关;赋诗、引诗、教诗则唯取其“义”,这种取义完全是各取所需、“六经注我”的实用主义方式。他们并不讳言这一点。《国语》说“诗所以合意”,《诗三百》是用来合于自家之意的;《左传》说“诗以言志”,《诗三百》是用来表达自家之志的;《左传》又露骨地说“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公然承认对《诗三百》断章取义。《左定九年传》引“君子”的一番话,可以说是断章取义的最好注脚:

苟有可以加于国家者,去其邪可也。《静女》之三章,取“彤管”焉;《干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

其中包涵数层意思。第一,《静女》(《邶风》)、《干旄》(《鄘风》)是情诗,从下文可以看出,这位“君子”对此是了解的。第二,他认为情诗“有邪”。第三,所谓“去其邪”,即不顾原诗本义,只截取其中所谓“有可以加于国家”的个别词句,如《静如》只取“彤管”二字,《干旄》只取“何以告之”一句。“彤管”在原诗中是爱的信物,而据杜预《左传注》,它是“女史记事规海所执”的“赤管笔”;“何以告之”在原诗中指爱的倾诉,而杜预注为“取其中心愿告人以善道”。这种断章取义,便是所谓“诗所以合意”。

但《诗三百》是诗人们言志抒情之作,并没有、也不可能迎合后世用诗者的意愿,因而断章取义便只能取比喻义,引申义。赋诗,引诗、教诗,均如此。

三、赋诗之“兴”

赋诗多用于春秋外交朝聘会盟等场合。《文心雕龙·明诗》篇说:“春秋观志,讽诵旧章,酬酢以为宾荣,吐纳而成身文。”即指赋诗而言。所谓“讽诵旧章”,指朗诵古人的成篇,主要是《诗三百》,见于《左传》记载的共有七十条之多,《国语》也有少量记载。赋诗既是宾主之间的酬酢周旋,又可以显示学养与文采。这种用诗,可以说是世界诗史上的奇观。

赋诗的宗旨在于以诗言志——以他人之诗言自家之志。以诗言志是先秦的通例,但赋诗的言志却具有更大的随机性、随意性,既可以是外交上的承诺,又可以是拒绝;既可以是逢迎,又可以是嘲讽;既可以是恫吓,又可以是乞怜;既可以关乎国际间的大事,又可以表达一己的私意。这一切都隐含在温文尔雅的吟咏之中,绝不说破,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赋诗者虽充满冰冷、实用的外交算计,表面上却又绝似诗、乐欣赏。因此,它与后世的诗学理论颇有相通之处。

赋诗的根本方法是断章取义。有时只诵读某诗的某一章节,将自己的用意隐于其中;有时虽赋全诗,立意却仍在某一章节,而对方凭借对《诗三百》的极为熟悉,凭借对彼此外交情势与意图的了解,能够达成心照不宣的理解与沟通,这便是“知”。“知”是赋诗活动的完成。下面是两条不“知”的例子:

《左襄二十七年传》:齐庆封来聘……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左襄二十八年传》:叔孙穆子食庆封,庆封汜祭。穆子不说(悦),使工为之诵《茅鸱》,亦不知。

庆封无疑是赋诗场合的白痴,他不知对方将他比做大老鼠与猫头鹰,受到嘲弄却蒙在鼓中。

其实作为一名卿大夫与使臣,庆封恐怕未必不了解原诗的本义,他所“不知”的是对方的比喻义。赋诗因为全凭暗示,并不说破,常用富于形象性的诗句作为“象喻”。要达到彼此的理解与沟通,最重要的是应当敏捷地领悟对方所赋诗句的比喻义。下面再举《左传》中两个“知”的例子,并将杜预对所赋诗句喻意的注释随文抄出。

《左襄十九年传》:季武子如晋拜师,晋侯享之。范宣子为政,赋《黍苗》(杜预注:《诗·小雅》。美召伯劳来诸侯,如阴雨之长黍苗也。喻晋君忧劳鲁国,如召伯)。季武子兴,再拜稽首曰:“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辑睦,岂唯敝邑!”

《左昭元年传》:夏四月,赵孟,叔孙豹、曹大夫入于郑,郑伯兼享之……穆叔赋《鹊巢》。赵孟曰:“武不堪也”。(杜注:《诗·召南》。言鹊有巢而鸠居之。喻晋君有国,赵孟治之。)又赋《采蘩》(杜注:亦《诗·召南》。义取蘩菜薄物,可以荐公侯。享其信,不求其厚。)曰:“小国为蘩,大国省穑而用之,其何实非命”。子皮赋《野有死麕》之卒章(杜注:卒章曰:“舒而脱脱兮,无感我悦兮,无使龙也吠”。……义取君子徐以礼来,无使我失节,而使狗惊吠。喻赵孟以义抚诸候,无以非礼相加陵。)赵孟赋《棠棣》,且曰:“吾兄弟比以安,犬也可使无吠”。穆叔、子皮及曹大夫兴(杜注:起也。)拜。

第一例中,鲁臣季武子出使晋国,乃为答谢晋师讨齐、解鲁之围。晋执政大臣范宣子所赋《黍苗》,内有“芃芃黍苗,阴雨膏之,攸攸南行,召伯劳之”之句,显然是借以夸耀晋国对鲁国的恩德。其实这层喻意不劳杜预注释,季武子便已说破,其中“如阴雨之长黍苗”的“如”字,便将范宣子的喻意挑明了。

第二例通过赋诗所表现的心理活动与意向,尤为曲折微妙。赵孟(即赵武,晋执政大臣)、叔孙豹(即穆叔,鲁大夫)、曹大夫入郑会盟。晋为盟主,郑、鲁、曹是小国,故其赋诗中既有对晋及赵孟本人的奉迎,又流露出戒备之意。穆叔所赋《鹊巢》,取首章“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其喻义杜预言之甚明。赵孟不敢居功僭越,故连忙以“武不堪也”辞谢。《采蘩》有“于以采蘩,于沼于蘩。于以用之,公侯之事”之句,穆叔以蘩菜比鲁国,以公侯比晋国,表示愿为晋效命,也希望晋国加以爱惜。《野有死麕》是《召南》篇名,写青年男女在田野约会情景,其卒章“舒而脱脱兮,天感我帨兮,天使龙也吠”,显为女方告诫情人不要动手动脚,免得使犬惊叫起来。其喻意杜预也言之甚明。赵孟对此心领神会,其所赋《棠棣》属《小雅》,取其中“棠棣之华,萼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以喻晋与鲁、郑、曹为兄弟之邦、岂有“动手动脚”而侵凌之理。没有信誓旦旦的盟言,没有言之凿凿的条约,一切谅解、协调、沟通都在优美的诗句中心照不宣地达成了。这里之所以引此二例,是因为其中都有一个“兴”字:“季武子兴”、“穆叔、子皮及曹大夫兴”。这个“兴”是具体感性的“站起”,笔者绝无意与孔子“兴于诗”之“兴”混为一谈,但在这具体的“兴”背后,不是有一个对诗句的抽象的“兴”即领悟的心理状态吗?,这种状态,便是宋人朱熹释“诗可以兴”的“感发意志”;而达到这种状态的途经与过程,便是汉人孔安国释“诗可以兴”的“引譬连类”。明人徐师曾谓春秋赋诗“有兴起之妙趣”(11),清人梁章钜谓春秋赋诗通于“比兴寄托”(12),可以说各得春秋赋诗之一端。

四、引诗之“兴”

先秦时期,言语、著述引诗比赋诗更勤。儒家既以《诗三百》为教本,故其著作中征引尤多。据今人冼焜虹《诗经述论》统计,《左传》、《国语》共引诗二百五十条,《论语》引诗十六条,《孟子》引诗三十三处,《荀子》引诗八十一处。这些诗绝大多数见于今本《诗经》。

但引诗却比赋诗单纯,对文学理论的启示也不如赋诗。赋诗优游讽诵,全凭暗示与隐喻,且多用富于形象性的诗句;引诗则引经据典,正面论证、多用议论说理的诗句。如果说赋诗旨在以诗言志——这个“志”范围宽泛,包括各种各样、或正或反的外交或非外交意向、念头,引诗则旨在明道、证道。“道”的范围虽然也很宽广,但毕竟仅限于正面之“道”,在儒者那里则是儒道。

然而《诗三百》又毕竟不是为“道”而作,更不能篇篇合乎“道”,特别是那些山川草木鱼虫鸟兽的形象描写更与“道”无涉,因此人们在引证之时,也难免要用“引譬连类”之法,将诗中的艺术形象加以改造与变形。《左文七年传》有一段话:

昭公将去群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阴矣。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

“葛藟”在《诗经·王风》,内有“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等句。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对绵绵葛藟的描写,大约是远离父母兄弟的流落异乡者的触景生情,而乐豫却引伸为葛藟能够庇护兄弟,维护宗族的势力与利益。“故君子以为比”,明言引诗常用比喻之法。

言语引诗的实例,可举《左成八年传》的一段,并将杜预对其喻意的注释一并录出,以见一斑: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上之田,归之于齐。季文子饯之,私焉,曰:“大国制义以为盟主,是以诸侯怀德畏讨,无有贰心……《诗》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杜注:《诗·卫风》,妇人怨丈夫不一而行。喻鲁事晋,犹女之不敢过差,而晋有“罔极”之心,及二三其德。)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熟甚焉!士之二三,犹丧妃耦,而况霸主! 晋是当时的霸主,七年前曾将齐国的汶上之地划归给鲁,现又命鲁归还于齐,于是鲁臣季文子引诗提出责难。所引诗句出自《卫风·氓》,原是一首弃妇诗。“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数句,是弃妇指责丈夫反复无常,没有道德准则。季文子引这些诗句的喻意,杜预注释甚明,季文子本人也做了发挥与解释,义正辞严。就此例而言,引诗与赋诗在以诗为喻上相同,区别是在引诗的或前或后将喻意明确说出,而且这喻意多是严肃的准则或道理、伦理;赋诗则不着一字,一任双方体会,领悟,其喻意也比较宽泛与随便。

儒学大师孔、孟、荀的著述旨在阐发儒家之道,其中的引诗不用说也定向于这个宗旨,比一般言语引诗更少随意性,更多严肃性,所引也多是《诗三百》中的议论说理之句,正面论证,较少比喻,但也有引用形象之句以为比况的例子,如《荀子·儒效》篇:

故曰君子隐而显,微而明,辞让而胜。《诗》曰:“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此之谓也。

“鹤鸣”二句,出自《诗经·小雅·鹤鸣》,荀子以之比喻“君子”虽不自炫夸,而其道德人格的巨大声名却不胫而走,闻于天下,立意非常明确。但“鹤鸣”二句在原诗中却并非此意。显然,引诗也多为断章取义,以合我意,而“此之谓也”的独断之语,则成为引诗的格式与套语。

关于引诗的这种不顾原诗原意的断章取义,明人曾异撰有一段论述:“愚近喜读《左氏传》。凡左氏引诗,皆非诗人之旨,然作者之意趣,与引者之兴会偶然相触,殊无关涉。此非诗人之情,而引诗者之情也”⑧。是的,原诗之意与引诗之喻确实“殊无关涉”。

总之,引诗在很多场合也是“引譬连类”——引意象为譬,连道义之类。但引诗多半是引者自发议论,而不象赋诗往往有一段情节,有一个场面,有一种反应,因而至少在字面上不存在读者是否“兴于诗”的问题,即不存在读者是否为诗所“感发”的问题。

五、教诗之“兴”

教诗即“诗教”。有官府之教,后来也有私学之教。本节先论官府教诗。

官府教诗可能出现很早,否则春秋赋诗的人们也不会对《诗三百》那么了如指掌。官府教诗的对象是贵游子弟,目的一是修身,二是出使专对,所谓“不学诗、无以言”。出使专对包括赋诗、引诗,已如上述,不难理解,而以《诗三百》为修身之具,则是令人奇怪的。正如前引《左传》“君子”所说,诗是“有邪”的。《左隐三年传》引石碏语:“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君子”所说的“邪”指《静女》、《干旄》一类情诗,正属于“淫”。倘将此类诗篇以实相教,恐怕正成了“导淫之具”,不符合“教之以义方”的原则。但何为教诗的“义方”,典籍里没有正面说明。推想起来,恐怕还是“君子”所说的“弃其邪”之法:断章取义,引譬连类,引申发挥。

在教诗活动中,将“兴”与诗联系起来,除孔子的“兴于诗”、“诗可以兴”二语外,见于先秦典籍的尚有三处,一是《国语·楚语上》:

庄王使士亹傅太子箴……(士亹)问于申叔时,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备而不从者,非人也,其可兴乎!末尾的“可兴”与孔子的“可以兴”完全一致,只不过孔子唯论诗,申叔时却兼论《春秋》、《世》(“先王世系”)、《礼》皆可使人兴起。再联系孔子所谓“兴于仁”,可知“兴”并不是审美感动,不是文学作品所独具的功能,也与“引譬连类”无必然联系。需要“引譬连类”的,唯有描情摹景、甚至“有邪”的《诗》而已。这里的“兴”,就是抽象的“起”,凡是能使人提升精神、发皇志意的,都可称为“兴”。

另两处在《周礼·春官》中,其一为:

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乐语”即诗。“兴”即“可兴”“可以兴”之“兴”。“道”通“导”,指引导,《国语·楚语上》有“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临事有瞽史之导”等语可证。“讽”是背诵,“诵”是吟咏。在交谈中,“发端曰言,答述曰语”。六者连贯起来,“兴”、“道”是讲解、启发、“讽”、“诵”是让他记住,“言”“语”是教他练习“专对”。其二是:

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此条后世引用最多,因为它首将赋、比、兴并言,汉代“六义”说、钟嵘“三义”说均由此而来。此条也最解说纷纭,莫衷一是。可以说,迄今没有一种解释能够完全服人,因为它本身就极难索解。古今的解释尽管言人人殊,但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一是“六体”说,认为“六诗”是六种诗体,但却难以解释何以《诗经》中有“风”、“雅”、“颂”三体,而“赋诗”、“比诗”、“兴诗”在先秦典籍中却无丝毫透露。二是“六用”说,汉人的“六义”说便属此类。但原文明言“六诗”,而且《周礼》同篇又有“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六诗”并非仅见,“六诗之歌”恐怕也很难解释为“六义”、“六用”。三是以风雅颂为“三体”、赋比兴为“三用”之说。此说除同样难解释“六诗”外,也很难解释何以“三用”夹在“三体”之中。总之“六诗”说是个谜,以现在所见的文献资料,恐怕是难以解开的。我虽然也有一些设想,但情知不能说服自己,又何能说服他人,故存而不论。

六、孔子的诗“兴”论

以上其实都是为孔子的诗“兴”论作铺垫,现在加以简析。孔子首创私学,他的诗“兴”论也是在教诗中提出的。其《论语·泰伯》、《阳货》篇分别说: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显然他是从读者实用的角度立论的,并非从审美欣赏的角度,也非从文本修辞、表达的角度。汉儒包咸释前者:“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这个解释是不错的,孔子论诗确实重在修身,其次才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言语专对等。但包咸未说明学诗(均指《诗三百》)何以能够修身,何以能够使人兴起。汉儒孔安国释后者:“兴,引譬连类。”他讲的是以诗修身的过程与方法,但却未点明修身的结果:精神上的感悟与提升。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方是孔子的诗“兴”论。

孔子本人对此也未明言,我们只能通过实例来了解。《论语·八俏》云: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以言诗也已。”“巧笑”等三个描写美女形象的诗句,子夏(卜商)不会不知,他所叩问的是隐藏在其中的微言大义。孔子由“素以为绚兮”发挥,告以绘画应以白丝为底子。子夏又触类而长,引而伸之,领悟到行为上的“礼”应以心理上的“仁”为根基。⑨这其实就是引譬连类。这样举一反三地理解诗意可以令人兴起(“起予”的“起”,如前面所引用例,可与“兴”互文见义)。这种学诗之法,他在《论语·学而》篇中作了概括,称为“告往知来”: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

“如切如磋”二句出自《诗经·卫风·淇奥》,与“贫而乐,富而好礼”无涉,并非“其是之谓”。孔子称赞子贡(端木赐)善于学诗,是因为他能够“告往知来”,引譬连类,由此悟彼。刘熙载认为“儒家不言‘悟’而实已言之,此言‘觉’、‘兴’皆是”⑩,将“兴”与“悟”等同起来。《文心雕龙·明诗》篇说“子夏监‘绚素’之章,子贡悟‘琢磨’之句,故商、赐二子,可以言诗”。指的是“诗可以兴”的领悟、感发方面;杭世骏《秋窗随笔》说:“昔者穆叔拜《鹿鸣》之三,楚庄陈《大武》之六;子夏监‘素绚’以起予,卫赐悟‘琢磨’以告往……兹皆比兴之支流”。他说的是“诗可以兴”的引譬连类的方面,并且与春秋赋诗以及汉人的比兴说联系起来,可以看出孔子诗“兴”说的渊源与影响。

七、小结

第一,先秦时期对《诗三百》唯重实用,罕言作者与创作,罕言审美与欣赏。

第二,先秦用诗的根本法则是断章取义,所断取的是比喻义,引申义。他们在比喻中运用,在比喻中理解。

第三,孔子的诗“兴”论即以用诗为背景,也以用诗为指归,目标是“感发志意”,提高修养;方法是“引譬连类”,举一反三。由于时代文化精神和价值观念的差异,汉代接受并发挥了后者,宋儒重现和光大了前者。所以,先秦是“兴”的滥觞期。

注释:

①按通常用法,先秦指春秋战国。

②《甲骨文简明辞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

③《美学》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④见《试论中国的智慧》,《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关于“实用理性”》,《二十一世纪》1994年二月号

⑤《韩非子·外储说下》。

⑥见《文体明辨序说·赋》,人民文学出版社。

⑦见《迢庵随笔》,《清诗话续编》本。

⑧《复曾叔祈书》,《纺绶堂集·文集》卷五,明崇祯刻本。

⑨用朱熹《论语集注》之说。

⑩《古桐书屋札证》,清光绪十三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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