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成果载体平台与学术管理体制改革的互动_商业管理论文

学术成果载体平台与学术管理体制改革的互动_商业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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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4)04-0185-07

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形式的常规面世途径过去有学术类期刊、书籍和报纸理论版,现在增加了网站的学术网页;但因网站网页转贴内容量大、初次版权认定方式尚未成熟,所以现在的学术成果面世平台主要由学术类期刊、书籍和报纸理论版等三种载体构成。该平台置身于出版业界面,不可不受商业利益影响,学术规律作用力相对较弱。尤其是该平台近年来在我国明显遭遇到市场化困境,助长了学界以见铅字为产品目标的浮躁之风,原创性学术成果载出比重下降,还时冒学术欺骗丑闻,弱学术化、后学术化、非学术化苗头令人担忧。

欲改变现状,唯有尽快实施现行学术管理体制的整体改革,重新寻求当代中国条件下学术成果载体平台的科学定位。

一、目前我国的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定位不明

我国出版业界面包括期刊编辑部、出版社和报社三类单位实体。计划经济时期,绝大多数刊版单位归属党政管理体系,直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辖下的科研文教卫生机构,管理上纳入行政事业编制序列,享受政府财政的差额或全额拨款。

经二十余年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努力,现在绝大多数出版单位实施经营成本核算,图书市场的发行网络日臻完备,出版业界面基本上成了一个市场化企业界面。然而,该界面的管理体制仍旧维持计划经济时期模式,其特征是商学政不分、商学政混淆一体。

目前,提供学术论著面世载体的单位主要是学术类期刊编辑部、省部级以上设有理论版的报社和各地综合或专业出版社。这些刊版单位实际上兼具企业经营单位和学术产品品位鉴定单位两种性质。可是,在市场化过程中,它们却很难很好地将商业利益与学术利益有机统一起来[1];加上政府行政直辖不当扩大公共权力适用范围,现状更为复杂。市场化过程和商学政一体化体制共同作用结果,我国目前的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定位飘忽,几乎混同于出版业界面的其他产品平台。

商学混淆,势必功利主义地置学术于赚钱工具地位,严重压缩真实学术成果的表达空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许多出版单位财政拨款不足,纷纷采取市场化方式找出路,或者拉广告,或者用行政手段派发刊物;学术单位则出现了收取版面费、书号费的做法,现在没几家学术类“全国核心期刊”不被劣质文稿携足版面费密集轰炸[2]。很多刊版单位成了纯粹的文化商品经营企业,为降低成本便压低或不付稿酬,为赚钱便只采纳能交钱的论著,给伪劣稿件提供了方便。整个出版业界面与供方作者之间,前者现在占有超强势地位,完全能够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任意取舍供方产品。

学政混淆,势必实用主义地置学术于政治工具地位,进一步弱化学术的相对独立性。现在国内学术论著出版单位主要接受自身所隶行政管理体系的辖制,唯尊政治舆论导向衡量标准,而在规范化学术监督方面十分单薄,大多未与学界学会形成专业联系。不少学术期刊所设编委会实为编辑部邀聘拼搭的虚架子,对稿件品位并无一票否定权。出版社的学术著作编审有四种专业处理形式:(1)专家学者组成专业编辑委员会独立审稿后向出版社推荐,(2)出版社邀请专家学者组成丛书编辑委员会共同审稿,(3)学界权威审读后做出评语向出版社推荐,(4)出版社自行审稿,——伪劣学术著作得以通畅出版,始发于第二种情况,后现于第四种情况,均系虚设编委会和编辑渎职所致;近年染及第三种情况,则由个别学界权威异常行为引起;第一种情况问题最少,反衬目前出版社编审学术著作的软肋正是缺乏公开、规范、恒常的学术监督。

商学政混淆一体,还将滋生学术腐败。作为国家权力执行机关的政府不是专业学术委员会,评鉴各种论著的学术品位并非其分内之事,但现行学术管理体系却构造了一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科教文卫机构→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的授权模式,使出版单位内部的审稿权变为面向全社会学术产品的特殊公共权力,赋予出版业界面评鉴学术论著稿件品位的社会部门职能,不当扩大了公共权力适用范围。在相应监察制度欠缺完善的条件下,这一体制性安排难免让出版业界面受赋的公共权力商品化、市场化,暗藏钱权色交易的腐败空间。譬如权力官员向出版单位推荐抑或亲撰学术品位不高的文稿时,便是强加给出版单位的学术腐败或赤裸裸的权力腐败了。

足可见,近年面世的学术论著质地参差不齐、伪劣产品增加的现象,既有商业交换原则作用因素,也有出版业界面管理体制不适的因素,其深层核心问题是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定位不明,——它位于市场交换规则和行政权力规则交叉作用地界,兼具商品交换平台和学术论著品位评判平台双重性。

二、现行学术管理体制司职错位

扩大视野考察,我国现行学术管理体制司职所在的学术产品生产再生产、价值评判两个环节,问题也很突出,令人深思。

在我国,学术产品的生产再生产基地主要是一些科学教研单位,这也是学人凭籍各自成果获取相应职称、待遇和荣誉的传统场所。应当正视的是,一些教研单位近年来恰恰成了伪劣学术论著主产区。可以理解,假若那些刊版问世的伪劣学术论著最终不能给署名者带来职称、学术荣誉和相应待遇,很难相信还会有人耗费精力、时间及资金去鼓捣那些印刷垃圾。现状使人考虑制度原因[3],制度原因也的确明显[4];归纳这个方面,现行学术管理体制的政学一体固有缺陷凸显。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学术教研单位在人事上由政府管理。政学一体徒增学术单位许多行政事务,还不时使其承担一些中心工作,这都需要任用行政、宣传高手负责;年复一年,学术单位科层结构及人员构成自然要出现强于行政、宣传而弱于学术研究的深刻变化。很多科研单位现在行政后勤人员逾半、成熟严谨学者反少,便是体制性安排结果。影响更大的是,由于政府自身不是学术组织,它对学术单位的要求不可能专业化,于是只能口号化、数字化,搞“计划学术”[5];学术单位要实现政府要求的工作目标,就需年年拿出一套反映成绩的统计数字,否则不好安享政府拨款,因而多半采用了“量化管理”即计算论著篇数字数的方式,去规定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并以此作为职称晋升依据。单位内部以前积淀下来的学术能力较差者,若急于谋求较高职称和更好待遇,也就顺势制作伪劣学术论著了。

许多学术单位虽早已明白,每年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学术成绩数字实际上计入不少伪劣学术论著,但总找不到反映实际成就的适当方式。过去按论著刊版单位的行政级别(即所谓“国家级”或“省级”)来评判学术成果品位、按发表字数来计算成果量的办法,在今日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已不具过去的权威判断意义,但是怎样另搞一套有用的学术评价办法,大多数学术单位却无能力自行解决;此因问题的严重性现已不只是眼前的伪劣学术论著生产暗流,而是伪劣学术论著的生产已酿出扩大再生产势头。

伪劣学术论著的扩大再生产是一种代际继承现象。由于不断产出伪劣学术论著的人通常更易于先获职称晋升和相应待遇,故在伪劣产品价值化的同时也“培育”出一批伪劣学术权威。这种“权威”的示范效应非常强烈,其中不少人还往往获取干预、主宰本单位学术观念和资源配置权位,结果是更多的人受诱惑,一些有真才实学的学者也跟风粗制滥造。伪劣学术论著的扩大再生产一旦形成,便成为痼疾,学术批评根本行不通[6],因为学术产品和学术权威的伪劣化过程已被政学一体的管理体制容忍、接受、承认;而政府既然拨款养了一批伪劣学者权威,又只得让他们把伪劣学问做下去,否则不能维持那些单位的虚假学术繁荣。

现行学术管理体制无法杜绝伪劣学术论著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表明这种政学一体体制在学术产品生产环节上的司职不清。从运作方式上看,政学一体的管理体制对学术产品生产环节的司职,最终体现为追求迄今定位不明的学术成果载体平台上产品份数和“铅字”数量的目标管理,才为伪劣学术论著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了最关键生存条件的。类似情状同样存在于该体制对学术产品的价值评判环节。

我国学术评价领域现有学界和政府两条途径。前一途径向全社会开放,但它向来未形成统一规范的运作机制,呈现为未发育成熟状态,其评价活动大量重复、粗多精少且留有许多空白。另一途径由政府的人事和科技规划开发部门司职,具体分职称、课题两大评审体系,几十年来形成有限利用学界力量的行政管理运作机制,其活动在整个学术评价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目前隐患重重。

政府部门司职的职称评审体系方面,其学术评价程序是先由人事部门从本辖区专家库抽选人员,组建“职称评审学术委员会”(又分“高评会”和“中评会”),再由各级评委会对职称申报者的研究成果作学术评价。这一评审模式成型于文革后的初期,曾对迅速落实党中央尊重知识人才、科教兴国兴邦的方针政策发挥巨大作用。可是随着时代发展,这个评审模式也开始出现一些弊端:(1)评委会按行政属辖关系组构,高评会入选者在一些地区并非一流学者,时有冷落“边”“冷”“新”学科成果甚至惘评常规学科成果的情况,而别地区富余学术评鉴力量则过剩闲置;(2)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独立操作组建学术评委会,缺乏学界广泛酝酿配合,评审标准僵化,制度和观念建设长期滞后,门派、人情和权力等非学术因素干扰严重;(3)评委会仅属各级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衍生机构,既未形成县、市、省直至全国的学术评价业务体系,亦未被政府监察部门纳入规范化监控范围,不利于及时纠正错评和杜绝私下违规交易;(4)职称晋升指标按辖内编制基数分配,单位有无足够指标通常比申报者个人学术成就更重要,压抑了多才单位的勤奋人才、怂恿了少才单位的投机歪才。(5)各地政府将高档次学术人才的数量增长列入近期政绩,再加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个别地区容忍或助长形式化的职称评审,后患甚多;(6)政府人事部门亲自操作职称评审,滋生部门利益且不合考试和资格认定中立原则,日前收取办证费、培训费、考试指南教材费、评审鉴定费、继续教育费名目繁多;(7)政府统辖职称评审使得学术评价权力化,给评审过程中的权力交易提供了空间。

政府途径的课题评审体系方面也有同样问题,最突出的也是利用学界力量有限、行政权力作用又缺乏行政监察、不能实现公正评价、无法杜绝枉评及权力交易。

政府途径两大评审体系的上述问题,又都与学术评价依据的选择密切关联。现在,各地学术评委会对职称申报者提交的论著所作评价,基本上都是按刊版论著单位的身份——“国家级”还是“省部级”、“核心”还是“一级”——进行品位认定;课题申报者提交的前期成果虽然包括论著和已结课题,但因初次申请课题者只有论著,故评价课题前期成果仍是看论著的刊版单位身份。这一用刊版单位身份认定来取代真实学术评价活动的做法,显然是形式主义的学术中立,是政府途径评价机制在权力和各方利益作用下万般无奈的权宜之计。

也就是说,学术产品的生产再生产和价值评判两个环节上,政学一体的现行学术管理体制均不能准确司职。铅字化外包装身份至上的学术产品价值取向,不过是该管理体制司职不清、司职错位的外在表现。

三、推行现行学术管理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这些年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泡沫学术、假冒伪劣、抄袭剽窃等学术不良[7]或学术腐败行为[8]频频曝光,“触目惊心”[9],社会各界关注升温[10]。相对于建国前的“伪知识”现象,本文把这些舆论谓之的学界异常表现统称“假学术现象”[1]。建国前固然无学术制度可言,今日假学术现象也让人不由深省“制度规范和道德约束的双重缺失”[12]。从社会学角度看,制度问题是根本层次的;改革现行学术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做学问应求真务实,管理学术产品的生产再生产和价值评判等环节也应求真务实。制作虚假学术成果,追求学术繁荣幻景,最后就是浪费社会资源,损害全民族长远和根本利益,同时败坏学界风气,危及学术研究的正常生存。假学术现象同当今社会发展对大量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的迫切需要南辕北辙。因此,必须将杜绝伪劣学术产品、遏制假学术现象作为现行学术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许多有良知的学人均有此共识[13]。

总体上看,现行学术管理体制改革应紧扣学术产品的生产再生产、发表问世和价值评判三大环节。要全面整顿这三个环节,构建有别于政学一体体制格局的新机制。

学术产品的价值评判环节是学术研究与社会需要的衔接口,对其他两个环节起导向作用,因此,务必下大的功夫,建立健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成果评价体系及其运行机制。步骤上,首先应更新观念,应把学术研究和科普、宣传准确划分开来。一般讲来,学术研究以客观事物现象为对象,只问事物现象的来龙去脉、作用因素、本质及其变化规律,科普和宣传则是将学术研究揭示的知识和客观真理转化成非专业者所能领悟、接受的语言形式。学术研究主要遵守人的对象性认知规律,要经过从表象到抽象、从抽象到具体、又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回到具体的反复蒸腾[14](P103);学术研究要求规范收集对象信息资料、寻找最佳分析方法、在实践中验证、实现经验感性与逻辑理性的统一[15](P192-193)。科普和宣传主要遵守人的情感和利益选择规律,要求根据科普和宣传对象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兴趣爱好、利益需求等灵活调整,可变度大。比较起来,作为定论的学术成果服从“全或无”法则——要么为真、要么为假,亦即在特定时代条件下它具有唯一性、不可它代性;作为非定论的学术成果则兼具可明证性和可证伪性[16];而再好的科普和宣传作品都可能被同时代更好的宣传作品所取代,但绝不允许其具有可证伪性。这样,学术研究成果的文字量不一定很大,却常具跨时代意义,一些研究哪怕前进一小步也要耗费一位天才的毕生精力,可这一小步常能给科普、宣传工作拓展广袤疆野;科普和宣传成果的文字量则通常较大,允许重复学术研究,多具现时代性。

有了符合学术研究内在本质的真理观、学术成果观,就应立即废止以“铅字”数量及其外包装身份为标准的学术评价方式,建立新的学术评价方式。新的评价方式当可概括成两条内容:1.研究成果是否居于前沿领先地位或弥补空白;2.研究成果是否还有充实、完善的余地。居领先地位且完备者是为学术上品,领先但欠完善者是为不成熟产品;不居领先地位或未弥补空白者,则有重复或抄袭之嫌或者只能考虑为科普、宣传作品。

欲在学术研究上占据领先地位、弥补知识空白,不仅需要拓宽、夯实知识基础,掌握前沿研究状况,运用前沿成果去捕捉及解决现实问题,还需要同先贤、大师们勇敢对话,设法完善、补充前沿成果,直至自成体系。这就要求给予勤奋诚信、基础扎实的学者以足够时间和较好条件,给予他们以能加强自信而非破坏自信的社会需求信息和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让整个学界自觉地“由学术规范的底线从头学起”[17],彻底铲除学术腐败这一科学的“恶性肿瘤”[18]。

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五家曾于2003年5月7日联合下发《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反对单纯以论文发表数量评价个人的学术水平和贡献,提倡论文内在价值的判断,强调论文的被引用频次,并根据不同学科领域区别对待,避免绝对化,及时提出了“一个正确的导向”[19],这只是一个开端,还应由科技、人事和组织部门在职称评审、课题立项、人才管理等具体工作中体现出来。朝前迈出更大一步,则应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学术成果观指导下,针对现行学术管理体制的政学一体弊端,尽快建立一个中立且与国际学术界接轨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

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应将学术评价与市场评价分开、与权力评价分开,维持学术标准的纯洁性、超前性和权威性[20];应学习国外经验,建立使用未发表成果申报职称评审[21]的全方位学术评价机制。具体步骤现考虑三个:第一步,加强、完善各地学会的组织工作,鼓励专业学者参加学会活动,定期从各级学会推出学术评审委员,组建相对独立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学术评审委员会,使之与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平等、合理的专业评审合作关系;第二步,在全国范围内将各地的学术评审委员会统一起来,按照不同学科领域规范评委资质和推选程序,实行学术评价人才的区域间调节制度、“边”“冷”“新”学科成果和空档学科成果的委托评价制度;第三步,在学界内部构建相对独立于学术评价体系的学术仲裁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学术仲裁制度,使纠正评价失误工作日常化,鼓励学术争鸣,让学术打假与学术批评成为学术研究的常规构成[22]。

学术产品生产再生产环节上的近期改革,无疑是要向正确的学术价值观靠拢。各学术单位应立即废止以篇数和字数来计算成果量的所谓“量化标准”,把管理重心挪到提高学术产品的质量上去,坚决否定伪劣学术论著;北大实行学术纪律行为一票否决[23],值得推广。务必对研究人员高标准严要求,倡导引入竞争机制,让一流学者留下、平庸者沽名钓誉者走开。现在有些学术论著之粗劣几近外行或不学无术者所为,再不能让这种东西浪费科研经费了。这个改革对社科类学术单位尤显紧要,那里不少科研人员平日无心搞学问,年终靠几篇类似于读书笔记的文章交工作量。宣传部门也要支持学术单位改革,工作中应将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和日常宣传任务明确划分开来,不给伪劣学术论著生存泛滥留下口实,当然还要创新不挤占学术研究力量的政治思想宣传工作机制、知识普及工作机制。

相适应的,各科研单位必须进行机构改革,应大幅精简非研究人员,并将其日常工作真正对准服务于学术研究,尽快结束学术单位非科研人员臃肿、挤占科研经费的局面。要相信大多数甘于坐冷板凳的研究人员品质和专业能力,给予他们超过国家公务员的薪酬待遇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在学术单位与政府的关系上,也要给学术单位更大的自主权,要把目前的变相行政拨款支持改变成专项基金支持,让学术单位稳定地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实施科研计划。

学术产品的发表问世环节是现行学术管理体制的空白区域。长期以来学术成果载体平台一直缺乏专业化管理制度约束,公开或变相卖书号、卖版面屡禁不止,同时现行学术管理体制对于学人的职称晋升成果认定却高度依赖出版物,全然不合逻辑。因此,我国学术成果载体平台肩负着互动于改革、完善学术产品发表问世环节的时代任务,下面单独探讨。

四、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应与体制改革互动

学术成果载体平台置身于出版业界面,无疑地有一个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利益问题。然而,由于这一平台是学人研究成果问世并置换为版权等个人权益形式的特殊场所,因而该平台又必然涉及学术利益问题。故此,到底定位于商业利益还是学术利益,乃是现今我国学术成果载体平台的核心问题。

有人也许考虑过一种解决问题的简单办法,那就是取消学术成果载体平台与其他出版物的界限,如同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出版业界面完全放开,一切都交给出版商,他们想出什么书报杂志就出什么,商业利益至上。但这种办法在当今中国行不通,不合国情需要,不合科教兴国国策需要。当今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刚从欠发达状况进入中等发达状况一、二十年,且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正拉开新一轮社会建构的序幕,教育问题、卫生问题、失业就业问题、三农问题等许多发展中国家都躲不了的难题正迎面扑来,此时完全放开出版业界面,等于让出版商为所欲为,而经济上尚未普遍富裕、文化知识水平尚未普遍提高的其他绝大多数国民,则将无所适从。近年大量印刷垃圾包括伪劣学术论著面世,就是一个重要提示。

既然不能取消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就该划清楚该平台界限,使之与整个出版业界面有所分化。此界限应有两个标记,一是学术评价标记,二是政策管理标志。从学术评价上明确划分该平台的界限,重点是把学术评价导入学术论著刊版过程中的编审活动;从政策管理上明确划分该平台的界限,重点是给予学术论著的面世以特殊的制度管理及政策支持。

导入学术评价机制,就是将学术成果载体平台与规范、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接轨,将刊版单位编审人员的学术鉴赏能力置于学术评价机制作用范围,让学术论著的面世经过严格专业审查,消除印刷垃圾。具体办法上,每出版一本学术著作都应同时附印专业领域专家或编审人员亲自撰写的评述文章,每一篇学术论文也应备份专业学术评价,日后若有严重学术争议可同刊或同报登出,接受学界和社会的广泛监督。现在有些注释显欠规范的论著得以刊版,不合学术要求[24],今后这种情形将使编审人员面临社会、作者两方面的责究。

制度管理方面,应建立强制性行业管理制度,严肃对待每一件学术论著。凡有涉及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质疑性文著稿件,可申请学术仲裁机构审查备案,然后由原刊版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刊版面世,让每一家刊版单位承担自行清除学术类印刷垃圾的责任和义务。要强化稿酬制度,坚决否定刊版单位以书抵酬的不当做法,彻底关闭伪劣学术论著流向社会的暗门。对于经常产出“学术”垃圾的刊版单位,应由出版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内部整改,对于整改后仍无法杜绝“学术”垃圾的刊版单位要及时取消其学术论著刊版资格。国家新闻出版署可在统一书刊号内开辟学术论著类专号,严格限定专号发放条件,对已经产出印刷垃圾的刊版单位要责令其整改并减少专号发放,对整改后仍继续产出印刷垃圾的刊版单位则停止专号发放,对不具学术论著编审能力的刊版单位不予发放专号。学术论著类专号的发放和使用要坚决维护学术利益,不得商业化。

政策支持方面,要给学术论著问世开辟快通道,减少不必要的市场化管理费用。应建立学术成果出版的国家补贴制度,由国家新闻总署直接掌握使用学术类刊版论著国家补贴基金,定期公示拟享受补贴的学术论著题名及其作者姓名,公示期满后若无争议便予以报销成果刊版过程中垫付的所有费用,其中不合理费用应由出版管理部门向成果刊版单位追回,借此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基金来源于政府专设和社会捐赠。原则上,凡获得学术论著类专号的成果都可享受出版补贴,使学术单位和甘心坐冷板凳的科研工作者免除成果刊版经费之忧。基于科教兴国的国策和目前国力,现在制定并推行这一出版政策有着现实可行性。

一个界限清楚的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必然会给现今所有的学术论著刊版单位带来新要求;这对刊版单位而言是新的挑战,也是新的发展机遇。抓住机遇的唯一途径则只能是适时深化内部改革,在商业味儿早已很浓的出版业界面上严实守护好学术成果载体平台这块净土,在切实地维护了学术利益的基础上追求商业利益。道理很明白,对于整个学术成果载体平台而言,只有维护好学术利益才能向社会提供实在的使用价值,损害学术利益的交换价值是泡沫价值,只有与学术价值融合一体的交换价值才能给学术论著刊版单位带来可靠、久远的商业利益[25]。故从根本上看,我国的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只能定位于学术利益而不是商业利益。因此,以正确的真理观、成果观、价值观为导向,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必须与整个学术管理体制的改革积极互动。各学术论著刊版单位的内部深化改革要切实落实在维护、实现学术利益上面,要把自身的商业利益同自身所能实现的学术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目前迫切需要采取和完善两个措施,一是要建立严格的审稿制度,确保好稿件的高刊版率,如若发生“学术”垃圾应严肃追究审稿程序中相应责任;二是要将刊版作品的质量与编审人员的切身利益挂钩,编审人员的工作成绩和职称晋升不仅要看文字量,更要看刊版作品的废品率,废品率异常者应停止其学术论著审稿权。

当然,欲真正落实好这两个措施,单靠刊版单位还不行,还会涉及政学商一体的授权体系难题[26],前提仍是现行学术管理体制的整体改革;但基于学术成果载体平台对学术利益的根本依存关系,所有刊版单位与学术体制改革的互动终属历史必然。

注释:

①国内近有“学术行为不端”和“学术腐败”概念争论,焦点是公共权力介入与否;被界定为个人性质的“学术行为不端”也与国外常用的“学术失信(academic dishonesty)”或“学术欺骗(academic cheat)”等概念存异。故笔者在此用“假学术现象”一词涵盖所有这些依赖于不同使用条件的概念,含存在着权力因素的“学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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