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日本宪政学派的理论贡献_立宪派论文

清末日本宪政学派的理论贡献_立宪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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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辛亥革命的发展史,一个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是,革命派的民主共和理想要比立宪派的君主立宪幻想进步得多,而且历史的发展也证实了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的胜利和立宪派奔走呼吁的立宪运动的失败。但历史是复杂的,它同时还向我们揭示了另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当革命派专注于武装暴动和起义时,他们无暇仔细描绘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蓝图,革命派人士中对西方资产阶级用以抨击和摧毁封建政权的系统理论能够全面把握者极其有限,倒是立宪派特别是留日学生中的立宪派对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宪政理论、民主思想、法律思想等的介绍更系统、更全面。立宪派对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宪政理论、民主思想的介绍,无疑是晚清思想文化界的一次重要的启蒙运动,是立宪派对中国近代民主运动的一大贡献。但长期以来,人们对立宪派这一历史功绩的评估似有失公允。本文拟从留日学生的立宪思想入手,探讨其对中国民主宪政运动的理论贡献。

立宪作为一种思潮发端于戊戌时期,而其正式形成则是20世纪初的几年。对立宪问题提出最早、鼓吹最力、议论最详的是梁启超。1899年梁启超流亡日本初期,他就注意研究宪法问题,盛赞英国式的君主立宪为“完全无缺之宪政”。[①]1901年7月,梁启超在《清议报》上发表了《立宪法议》,提出君主立宪是“政体之最良者也”,“地球各国必一切归于立宪而已”。断言专制必败,立宪必胜。他还根据日本明治初元宣布立宪而20年后才实施宪法的经验,首次提出“预备立宪”的命题,进而认为中国至少也需要用10年或15年的时间从事立宪的准备,并具体规划了预备立宪的次第。[②]梁启超的预备立宪思想对清末的立宪运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04年,驻法公使孙宝琦上书政务处,强烈要求效法日本及英、德,实行君主立宪,朝野为之轰动。[③]狄葆贤创办的《时报》发表评论说:“数月以来,吾国大喜过望,易亡为存之一大纪念,出现于黑幕时代,则吾人宜如何鼓舞而欢迎之也。现此一大纪念维何?曰:驻法公使孙宝琦氏上五大臣书请立宪法而已。……朝廷欲图存,必先定国是,定国是在立宪法。”[④]尔后一些朝中高官、地方督抚也相继上书,倡言立宪。朝野之间,立宪之声此呼彼应。

在立宪思潮的兴起酝酿阶段,积极吁请立宪的留日学生也颇不乏人。如前所述,狄葆贤的《时报》就利用日俄战争大造舆论,认为俄国失败、日本战胜的原因就在于俄国为专制君主国,而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夫战胜者,非恃战也,而恃所以为战。……所以为战者,独一无二,则人人自为战而非为他人战是已。欲人人自为战,而非为他人战,非立宪自由国势不能。”文章雄辩地指出:“世界进化之运及于二十世纪,举全地球中万无可以复容专制政体存立之余地,立宪自由主义所向无敌,遇者死,当者坏,苟顽顽然不知变计者,有归于劣败淘汰之数而已。”《时报》强烈要求清政府“效法日本之成案”,走明治维新的道路,“先行下诏,期以十年立宪”[⑤],否则,清王期也将免不了俄国君主的境况,“俄乎俄乎,吾其鉴乎!”[⑥]在中国近代史上,战争比其他任何事物更容易激起社会思潮的波澜。甲辰日俄战争及其后果给中国士大夫阶层以巨大的刺激和深刻的影响,由此,立宪救国的社会思潮乘机勃兴,“立宪”几成为“中国士大夫之口头禅”。[⑦]

当立宪思潮腾涌之际,在外有革命党人的不断起义,内有朝野立宪派人强烈要求立宪的窘困中,清政府“如梦初觉,知二十世纪之中国,无复专制政体容足之余地。”[⑧]不得不逐步实行宪政,“起衰弱而救颓危”[⑨]。1904年,清政府下令开放党禁,除康、梁外,所有戊戌党人均获赦免。1905年7月,清廷谕令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绍英等,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政治,“以期择善而从”[⑩],史称“考察政治五大臣”,同时设置考察政治馆。1906年,五大臣于考察途中与返国后,先后陈请立宪事宜。在东京的留日学生杨度为考察大臣起草了《中国宪政大纲应吸收东西各国之长》和《实施宪政程序》两篇论文。五大臣把杨度的两文连同梁启超捉刀的《东西各国宪政之比较》作为考察报告上奏朝廷。清政府依据这些报告,颁发了“预备立宪诏”。看到清政府准备采行宪政,许多留日立宪学生不禁欢欣鼓舞,相率上书清政府,要求尽快实施具体措施,有的还提出了详细的实行步骤。如戢翼翚向五大臣递交的《上考察政治大臣书》,就提出了实施宪政的六大程序,并强调指出:“此数者皆系建立宪政以前不可少之准备,所谓渐次施行宪政之方针,脱离旧弊之程序,无要于此者。”[(11)]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预备立宪上谕,宣告“大权统诸朝廷,庶政公诸舆论”[(12)]。上谕的发布,标志着清末预备仿行宪政的开始。这既是立宪派鼓吹呼吁的结果,同时,也为立宪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和宣传提供了合法依据和良好氛围。

留日立宪派学生作为一个新的知识分子群体,他们充满理想、富有朝气,加上他们接受了更多的西方政治文化知识,因此在立宪运动中,他们的言行也就显得更为激烈。他们基本上属于立宪运动中的激进派。在当时,革命派留日学生在国内几乎没有公开活动的余地,这就限制了他们活动能量的发挥。比较而言,立宪派留日学生在国内活动的条件要优越得多,他们公开呐喊、四处奔走,显示了巨大的活动能量。尽管清政府不过是借立宪以欺罔国民,目的在于巩固其封建统治,然而这对倾向和主张立宪的留日学生以及国内的立宪派来说,却认为大可一显身手,有可能用宪政的武器改变专制政体,实现理想的立宪政治。于是,他们大造舆论,宣传鼓吹立宪理论,提供实现宪政的方法。

在立宪宣传方面,立宪派充分认识到报刊宣传的巨大作用。清政府颁布仿行立宪诏以后,立宪派除利用原有的一些刊物外,还创办了大量新的报刊。他们利用这些报刊启迪国民、要求当道、聚合同志、臧否时局。清季报纸杂志的发展,在各大城市已有相当起色。立宪派的刊物广被各大城市,国内以上海、北京为主,国外则以东京为最大据点。这些报刊的创办者或主编、主笔,大多为留日学生或留日回国的立宪派分子。

留日学生通过多种宣传途径,以自己所学之西学知识对国民进行宪政理论方面的启蒙教育,培养国民民主宪政意识,对清政府或提出建议,或施以压力,目的是期望清政府通过改革走上资产阶级宪政道路,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一个相对有利的环境。除创办报刊外,他们还编译和著述了大量书籍。如群益书局出版的《法政讲义》有十五册,湖北法政编辑社印行的《法政丛编》有二十四册,丙午社的《法政讲义》第一集有二十九册,戢翼翚、章宗祥、宫地贯道等共同编辑的《政治类典》共有四巨册。《六法全书》的全译本——《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有线装八十册。[(13)]上海广智书局也出版了不少有关宪法的书,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湖南留学生周逵编译的《万国宪法志》和《宪法精理》。留学生还编著了一些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小册子,如李庆芳出版了《立宪魂》一书,为君主立宪张目;孟昭常为配合立宪运动而编写的《公民必读》初编发行27版,二编发行16版,俨然是立宪派的《革命军》、《猛回头》,他编写的《城镇乡地方自治宣讲书》也一版再版,广销各省,影响至巨。

留日学生在立宪宣传方面最有贡献、对立宪运动的发展有巨大影响者当首推杨度。杨度早年曾二次东渡日本留学,并与孙中山、冯自由、刘成禺、程家柽等革命党人时相往还,共商革命救国大计。1904年后与革命派分道扬镖,改倡君主立宪,表现极为活跃。梁启超曾高度赞赏杨度:“东京中最同志而最有势力者莫如晰子度。其人国学极深,研究佛理,而近攻政法之学,亦能确有心得。前为留学生会馆总干事,留学生有学识者莫不归之。”[(14)]前述,五大臣考察宪政过程中,杨度就曾为他们捉刀代笔。1907年1月,杨度在东京创办《中国新报》,作为他鼓吹立宪的喉舌和集合同道的大本营。他还在该报连续刊刻了自己编写的《金铁主义说》一文。这篇长文共14万字,分为八大部分。全面阐述了杨度一派留日学生的君主立宪主张,充满了爱国主义激情。杨度在这一时期的重要文章还有《〈大同报〉题辞》、《国会与旗人》、《湖南全体人民民选议院请愿书》等。杨度所提出的立宪理论和他所提示的实施宪政的方法,在清末立宪运动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在宪政舆论的宣传方面,他的影响完全可以和梁启超并驾,同时还富有自己的特色。许多留学生在阐发立宪主张时,多将杨度的观点和主张作为至理加以引用。1907年秋,袁世凯、张之洞奏保杨度,称他“精通宪法,才堪大用”,从此杨度跻身官场,先在宪政编查馆行走,后任参议。1908年下半年,曾是立宪运动风云人物的杨度终为“利禄”所“羁縻”,立宪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俨然成为清政府假立宪的帮凶了。

当然,大多数留日学生没有杨度这种“优遇”,他们更多的是愿以在野之身,监督清政府的举措,切实推进宪政改革。如孟森,他也是立宪运动的干将,卒业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回国后加入预备立宪公会,任干事。[(15)]1908年任《东方杂志》主编。此后的四年间,即利用该杂志鼓吹宪政,不遗余力。他认为,宪政筹备不能据官方文书以为定评,必须社会监督始有实效。因此,他开辟“宪政篇”专栏,专门报道有关宪政消息。他的报道生动、深刻,颇受读者欢迎。为了咨议局的选举,他曾举办各省议长当选预测,吸引国民关注立宪运动。他著的《城镇乡地方自治详解》、《地方自治浅说》等书,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为当时立宪派人士的必读之书。

清政府采行立宪的目的,正如载泽在奏折中所言,是要弭内乱、固皇位、轻外患。所谓轻外患,不过是欺人之谈。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千方百计地强固封建皇权。当时,改革官制被标榜为预备立宪的一大具体步骤,而官制改革的结果是:1906年11月6日,清廷发布新官制上谕,军机处依旧,仅裁并、增设几个部和更易几个部的名称而已,不设责任内阁。还有其他所谓的一些改革措施,暴露出清政府对待宪政敷衍搪塞,毫无诚意的态度,留日立宪派学生对此反应甚为强烈。他们一方面揭露清政府假立宪之名,行专制之实的欺骗行径,另一方面,积极宣传鼓吹资产阶级宪政思想、法律思想等,从舆论上给清政府以巨大压力,促进了人民的觉醒。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猛烈抨击封建专制制度,强烈要求迅速实行君主立宪制度。他们认为,中国所以远远落后于世界强国,内而民生艰困、吏治腐败、经济凋敝,外而割地失权、挨打受欺,全在于君主专制制度的危害。要使民族强盛,免遭列强瓜分,必须尽快实行真正的立宪。宗室留学生乌泽声认为:“惟中国以专制政体故,国家不得发达,人民不得福利,转为列强环伺,胁迫侵凌”,“中国之亡,迫在眉睫”。[(16)]他们是真诚的爱国主义者,希望通过立宪挽救祖国的危亡,强调“中国以专制之原因,为之劣败;而欲求中国之优胜,亦当以立宪为之结果。”[(17)]满族留日学生基本上是倾向和支持立宪的。他们和倾向立宪的汉族学生一样,希望改变封建专制政体,导国民于幸福之途。留日学生指出:“吾国以专制政体,放任政府之故,内政之不足以餍吾民久矣。以政府之腐败、官界之混淆,有争权逐利之恶剧,无惠民济国之布施,对内摧残国民之元气,对外断送国家之利权,求其行一政施一策足以差餍吾民之望者,已如凤毛麟角不可多观。是故致国家于濒危,溺国民于水火。”[(18)]他们在指斥清政府专制政体祸国殃民的同时,还抨击专制制度下,官僚擅权、荼毒人民的事实:“政府惟以苛政暴敛为责任,以摧残民气为本分。”“以国民之膏脂供官吏之衣食,以国家之财政为大臣之利薮,君主既无独鉴之明,国会又无监督之力,哀哀小民,莫可谁何,专制之毒,真如蛇蝎。”[(19)]留日学生桓钧深刻指出:“二千年来由汉而晋而隋而唐而宋而元而明,夫本朝则集专制政体之大成。”[(20)]对外无抵抗之力,对内有残民之实。由此可见,留日立宪派学生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抨击,与革命党相比并不逊色。他们认定,迅速实行君主立宪是使中国摆脱险境走向富强的不二法门。要拯救中国,唯一的希望在“立宪而已”,“立宪之政体,为最优美之政,其政府为责任之政府,其人民为自由之人民,无治者被治者之别,而皆对于国家负责任。”[(21)]他们热情讴歌资产阶级宪政制度,仿佛立宪政治一经实现,中国所有的问题就可以全盘解决了。

当时,孙中山领导的革命风潮正如火如荼,而立宪派留学生显然是不赞成用革命手段去改变中国现状的。他们为什么选择君主立宪这一形式呢?正如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所表述的:在理论上,君主、民主均无不可,关键在于民权是否伸张。因为既要立宪,则肯定国家大事是要依靠全体国民意志,不是专恃孤立的元首一个人,而是由国会、内阁负责,关键是在“宪”而不在“主”。“则选举者虽贤,不望其为一善,世袭者虽不肖,不患其为一恶,则君主亦可,民主亦可。”[(22)]杨度说自己之所以坚持君主立宪,是由于中国存在着特殊情况,即蒙、回、藏族的团结统一问题。如果实行民主立宪,那么过去维系各民族统一的君主纽带骤毁,而汉人兵力又不能骤及于蒙回藏,则中国必致分崩离析,终为列强所乘。因此,他认为,要保全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则不可不保全蒙回藏,欲保全蒙回藏,则不可不保全君主。君主既当保全,则立宪亦但可言君主立宪,而不可言民主立宪。此余所以主持君主立宪之唯一理由。”[(23)]在立宪问题上,梁启超曾经把国民程度不足作为不能骤行立宪的理由之一,而这一点又恰为清政府利用来拖延实现立宪。杨度认为中国的国民程度没有什么不足的问题,不但言君主立宪程度足,就是言民主立宪程度也足,况且完全可以利用迅速实行宪政和召开国会来提高国民程度。杨度的这一看法影响了梁启超,也为国内外立宪派所接受。立宪派留日学生在说明中国只能行君主立宪时,搬用的就是杨度的理论;在驳斥清政府借口民智低下,企图缓行立宪、假饰立宪时,也是采用杨度提出的观点和论据。

二、揭露清政府假立宪、真专制的一系列倒行逆施行为,要求清政府真正把立宪付诸行动。许多留日学生对清政府曾抱有很大希望,认为清政府诏谕“预备立宪”后,全国人民就可以享立宪国民之权力,行立宪国民之职责了。然而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深。清政府实行的官制改革和以后的一系列所谓宪政措施,徒然暴露了清政府假立宪及新贵擅权的痕迹。留日学生对此深为不满。熊范舆指出:“政府主倡立宪之结果,适足愈巩固其专制之势耳”,“观于新官制之改革,固彰彰然足以显示其谋而不可掩也。”他还指出,如果照此改革下去,“改革愈完备,专制愈稳固。所实行之预备乃与其所宣言之宪政适相反,所谓始基者如此,愈改革则距离愈差矣。”[(24)]满族留日学生也对清廷敷衍宪政大加抨击:“吾不知彼之所谓预备立宪者何在?即使如此预备,吾不知预备若干年而始有实行之一日也。”他们指责清政府“所谓预备者,不知若何奋励,若何精进,以期达宪政实行之目的。”并且警告说:“若徒作搪塞之具,恐预备未终而吾国之前途有言之不忍言者。”[(25)]他们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经验,要实现宪政,就必须建立人民参政机关,开设国会,建立责任内阁。而“今中国预备立宪仅亟亟于改革官制者,不过编制政府之组织及权限也。”他们要求“设国会而同时改革官制,则其官制之改革也谓之立宪之预备犹近似也。”[(26)]熊范舆大声疾呼:“立宪之说,唯人民可以主倡!政府不得举而倡之。立宪之预备,唯人民可以自谋!政府不得而代谋之。更进而言之,立宪无须预备,即进行而已。”[(27)]一些留日学生撰文,认为清政府的所谓预备立宪不过是“以一纸之空文涂饰天下之耳目。”[(28)]他们认为,要实现宪政,就必须靠他们这样的立宪派人士去鼓吹和要求,并且采取切实的行动,迫使清政府把权力交出一部分。他们的理想是把政府改造成英国式的虚君制,让人民在立宪政体下能够充分享受参政议政的权力。

三、大力宣传资产阶级宪政思想和法律思想,系统地向国民介绍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国会理论、宪法观念、政党思想、国民权力观念等等。他们认为,要真正实行立宪,就必须建立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三权分立之要为近世各国立宪政体精神骨髓之所存在”[(29)]。桓钧认为理想中的君主立宪,“就国体而言,为单纯统一之君主国体;以政体而论,为代议从众完全无缺之立宪政体;以人民而言,为毫无阶级、自由平等之立宪国民。”[(30)]在以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宪政理论为指导思想的基础上,他们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系统的清末立宪理论。

1、关于国会问题。

留日学生大多认为:“有国会之国家,国会为代表国民意见之机关,政府对于国会而负责任,即无异于对于国民而负责任。”[(31)]而杨度则说得更为直接,他认为,国会最重要的本质“在于人民参政权”[(32)]。国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和监督机关,有了它就可以“解决一切政治之问题”[(33)]。他们不厌其烦地反复强调国会的权力。以枫浦的文章为例,他认为国会的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法律协赞权、财政监督权和行政监督权。他还就每一方面的权力作了详细的阐释,并且认为,国会有利于君主和国民而不利于政府。[(34)]杨度也表示,立宪国家的内阁与国会缺一不可,但相较而言,国会更为重要,“国会者,改造责任政府之武器也。”[(35)]在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议院与行政、司法鼎足而立,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代表全体国民行使职权,是“主权在民”即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主要体现,也是君主立宪和君主专制的主要区别之一。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里,国会的建立,大多是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的事情,否则谈不上真正的国会。与西方的情况不同,留日立宪派学生基本上是把国会作为一种手段,开国会在他们那里成了挽救民族危亡、反对专制政权的一件有力武器,成了他们要求宪政的工具。在清末立宪运动中,留日学生对国会理论的阐释基本上是准确的。他们宣传国会理论,对人民注意宪政问题、关心宪政运动有很大作用。然而过分迷恋国会的万能,也暴露出立宪派留日学生的缺陷,表明他们害怕革命暴力、脱离广大人民群众,也预示着他们所参与的那场运动将不可避免地要走向失败。

2、建立责任内阁。

实行责任内阁,是立宪派留日学生反复阐述的一个问题,并在清末成为君宪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原则。杨度认为,“政治革命之目的,则以改造政府为唯一之目的”,因为“责任政府以发达人民为务”,有了责任政府,即可国富民强。他公开指出,清政府“非以人民之意思所组织而成者”,对外为“送礼之政府”,对内为“偷钱之政府”,除“升官发财以外,百事非其所管。”一言以蔽之,是“不负责任之政府也”。要想指望这样的政府发达人民,保护国权,是根本不可能的。[(36)]杨度的论述十分深刻,也为许多留日学生击节赞赏,并广泛加以引用。乌泽声全面地论述了责任政府的精神,他反复强调两点:(1)君主不负责任;(2)皇族不为国务大臣。他认为这两点是君主立宪国不可更易的、天经地义的原则。而清朝建国以来,皇室充任大臣,为“政治之主脑,其不合乎立宪国之责任政府之精神,莫此为甚。将来责任政府成立以后,必不可有违立宪国之通例而贻患国家。”[(37)]乌泽声的声言一者为立宪做宣传,再者也是在警告清政府,不要干大不韪的事情,否则,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3、制定宪法。

君主立宪,关键在于“立宪”二字。立宪即制定宪法。在近代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民主是宪法的前提和内容,宪法是对民主的确定和保障,是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宪法规定了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所享有的自由民主权利,也规定了君主在国家中的地位和职权。君主权力受到宪法的一定限制,其权力不得逸出宪法所规定的范围。比较起近代西方立宪史,清末立宪运动有着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特殊性,立宪运动不仅是要限制君主大权,给人民以一定的民主自由,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立宪削弱封建专制势力,抵御列强侵略,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留学生在阐述有关制定宪法的理论时就比较鲜明地反映了这一特殊历史情况。以杨度的说法为例,其着眼点不在宪法的具体内容,而是如何制定出一部“良宪法”,伸张国会的权力。在杨度看来,英国宪法程度最高,普鲁士次之,日本最低。国会的建立与否是宪法程度高下的决定因素。因而他主张“惟专心竭力以求国会之早成而已。既有国会,斯不患无宪法;且必有国会,而后能有程度较高之宪法。”中国立宪,关键在于“去君主专制之权,以扩张民权。”[(38)]

留日立宪派学生深刻指出,要真正把立宪运动推向理想境地,就必须启发国民的责任心。所以,他们抓住君主立宪的三个主要标准,也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三个主要标志:宪法、国会、责任内阁,在报刊上大肆进行宣传鼓吹。

在立宪运动中,围绕着资产阶级宪法、国会、责任内阁、国民权利观念等,留日立宪派学生进行了大量的译介和宣传,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以犀利的笔锋揭露清王朝的黑暗腐败,猛烈抨击清政府封建专制势力,断言专制必亡,立宪必兴;强烈要求改变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立宪制度;批驳了封建官吏拒不速开国会的谬论,肯定参与政权是国民的天职,号召国民主动争取应有的民主权利和义务。他们的宣传鼓动,激发了人们对宪政的追求。到了辛亥革命前夕,立宪较之专制制度优越的思想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三权分立、国会制度、责任政府、地方自治、君权民权等成了社会的时尚话题。他们的宣传闪烁着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光辉,提高了全民族的政治觉悟,暴露了清政府的虚伪面目,进而导致了清朝专制统治众叛亲离的局面。他们在中国近代史上的这一理论贡献是值得肯定的。

注释:

①梁启超:《各国宪法异同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

②梁启超:《立宪法议》,《清议报》1901年7月。

③《出使法国大臣孙上政务处书》,《东方杂志》甲辰第七期。

④《论朝廷欲图存必先定国事》,《时报》甲辰六月二十六日,见《东方杂志》甲辰第七期。

⑤《立宪平议》,《时报》1904年9月27日。

⑥《时报》评论:《论俄国致败之由》,见《癸卯新民丛报汇编》。

⑦录乙巳八月二十三日《南方报》:《论立宪当以地方自治为基础》,《东方杂志》乙巳第十二期。

⑧⑨⑩《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25页。

(11)戢翼翚:《上考察政治大臣书》,《宪政杂志》第一期。

(12)《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订官制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44页。

(13)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第241页。

(14)梁启超:《与夫子大人书》(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梁启超年谱长编》第369—370页。

(15)吴相湘:《我的业师孟心史先生》,《传记文学》(台湾)第一卷第一期。

(16) (17)乌泽声:《满汉问题》,《大同报》第一号。

(18) (25)文元:《论对外患宜注重内政》,《大同报》第四号。

(19) (34)枫浦:《论宪政与国会》,《牖报》第六号。

(20) (30)桓钧:《中国之前途》,《大同报》第二号。

(21)乌泽声:《大同报序》,《大同报》第一号。

(22) (23) (32) (35)杨度:《金铁主义说》,《杨度集》第384、383、363、391页。

(24) (26) (27)熊范舆:《新官制评论》,《中国新报》第一号。

(28)黄敦怿:《对于咨议局之意见》,《中国新报》第八号。

(29)泽群:《立宪小言》,《牖报》第五号。

(31)黄可权:《国会论》,《政论》第二号。

(33)杨度:《国会与旗人》,《中国新报》第八号。

(36)杨度:《金铁主义说》,《中国新报》第四号。

(37)乌泽声:《论开国会之利》,《大同报》第三号。

(38)杨度:《金铁主义说》,《中国新报》第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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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日本宪政学派的理论贡献_立宪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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