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研究

澳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研究

冯万雄[1]2002年在《澳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澳门的基础教育是一种以私立教育体系为主的多元化教育模式,长期以来,在澳门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在于多元化教育模式本身,而在于政府长期“自由放任,不干预”的教育政策,体现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尤为突显。本研究主要运用资料和数据分析法,配合文献和教育法规,通过对澳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的发展与教育行政、教育政策的关系分析,廓清了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的问题症结。回归前的过渡期内,澳门在经济持续向好的有利条件下,教育经费预算占公共开支的比率却长期处于偏低水平;同时,教育经费预算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亦低于世界不发达国家的平均标准。澳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的数量明显不足,原因是公共教育经费不但严重倾斜向只占全澳学生6.5%的官立葡文教育,而且政府还附带目的,以极不公平的政策,将公共教育经费分配到占全澳学生93.5%的中英文私立教育。澳葡政府意图为巩固和建立其官方葡语在回归后的地位,藉着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将普及免费教育与普及葡语构成不可分割的关系,因而导致基础教育经费用于葡萄牙学制和中葡学制的比率奇高,分配到中英文私立教育的比率极少的事实,始终忽视教育经费分配的公平和合理性。回归后,澳门的整体经济环境在不太乐观的形势下,教育预算仍逐年增长,而且教育预算是置于各项财政预算的前列。这虽然是符合特首在参选政纲中的承诺,但当中的基础教育经费预算却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官立与私立教育的学生每年所获的公费投入仍有4至6倍的差距,这显示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的数量和分配方式,还未得到改善。最后,综合教育理论、学者意见和借鉴邻近地区的经验,并结合澳门的实际情况,为澳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的走向提出建议。

朱鹏[2]2009年在《私校公助:澳门的视点与问题》文中认为私校公助是澳门教育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议题,也是国际私立教育领域的热点研究问题,围绕着“政府该不该资助私立学校”和“政府如何资助私立学校”这两个问题,不同的教育者和政策制定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本研究以澳门私校公助政策为研究对象,探讨了私校公助政策的理论基础,并对澳门私校公助政策的历史进程、模式特点、绩效表现进行了系统地分析与评估,并指出当前澳门私校公助政策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与不足。通过提供澳门私校公助政策“不一样的实践与经验”,探讨和分析私校公助政策设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为教育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们提供借鉴与参考。新自由经济理论、福利经济理论、教育公平与教育公正理论构成了私校公助政策的理论基础。在政策实践中,私立学校办学同时具有“公利性”和“私利性”的双面特征,成为人们拥护或反对私校公助政策的理论依据,本研究认为,私校公助政策的意义在于能否平衡或者如何平衡私校办学的“公利性”和“私利性”。私校公助政策在国际范围内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本研究考察了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荷兰五个不同国家私校公助政策,指出这种差异性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与各国私立学校在教育体系内所占的地位和比例差异以及各国政府教育决策者对私立学校作用的认识差异有关。随着全球性私校公助政策的发展,各国的私校公助政策也出现了某些趋同性的特征,如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私立学校进行生均经常费的资助、对不同的私立学校采取差别化的办法、将对私立学校的资助力度和资助条件结合起来。澳门私立学校发展的独特历史背景对澳门私校公助政策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体现在私立学校在澳门教育体系中所占的比重以及私立学校的重要程度比世界上其它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要高。澳门私立学校承担了大约95%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任务,这一特点对澳门私校公助模式特点的形成具有深远的影响,使得澳门私校公助政策更加关注私立学校办学的公益性和教育公平的目标,这与其它国家或地区更为关注私立学校的教育效率问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私校公助的模式上,澳门采取了免费教育津贴模式对提供免费教育的私立学校进行资助,这可以视为澳门私校公助政策更为关注教育公益性问题的重要体现。然而,澳门免费教育津贴模式在政策设计上是有缺陷的,本研究分别从国际比较和政策运行机制的角度对这些缺陷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具体包括免费教育津贴的资助标准、资助条件、私立学校的成本界定、各校资源水平的差异等等。从私校公助政策的绩效表现来看,澳门私校公助政策由于过于强调免费性和教育的公益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私立学校在教育效率上的表现。本研究从澳门私校公助政策的价值取向出发,分别分析了澳门私校公助政策对教育的公共价值、教育公平和教育效率的影响。由于免费教育津贴模式在政策设计上的缺陷,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健全,无论是对于教育公平还是教育效率的实现,澳门私校公助政策都在在着一些潜在的问题。私校公助政策的实施还对澳门政府和私校的关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由于政府需要对公共财政经费进行问责,加强澳门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势在必行,这将对私立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形成很大的挑战。本研究分析了政府对私立学校问责的意义、方法和途径,并指出私立学校办学自主权具有相对性与有限性的特点,提出只有加强教育专业能力的发展和健全相关教育法律和制度,才是构建和谐政校关系的根本出路。

何筠[3]2009年在《澳门小学普通话教学的调查与研究》文中指出澳门回归十年,其语言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与发展,澳门的语言规划和语言政策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普通话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但澳门小学普通话教学在师资、教材选用、课程设置、教学语言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这种状况相对于澳门特区的语言政策是滞后的。此外,澳门政府当局正积极推行课程改革。课程改革的迫切性,使澳门小学普通话教学成为了其中必须和必要的一环。本研究以课程评估理论、课程改革理论、教师教学效能理论以及普通话教学理论为依据,建构出“学校行政”、“课程现状”、“教师教学”、“师资培训”等四个方面的普通话教学评估指标,以问卷调查的方式,配合SPSS15.0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全澳小学普通话教学作一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选取4所不同背景的学校为评估对象,配合深度访谈,了解不同类型的学校教师普通话教学的情况,学校行政对普通话课程的态度和行政措施,以及澳门教青局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上对普通话学科的支持度。研究结论显示,政府在普通话课程改革上应采取以下的措施:1.尽快为普通话课程作出课程定位。2.修改现行的澳门普通话教学大纲。3.逐步引导学校采用合适的教材。4.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5.加大对普通话课程的经费投入6.加强普通话教学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本文首次结合课程改革理论,对澳门小学普通话教学现况作全面性、综合性的研究,研究的成果对未来澳门小学普通话教学的推广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及应用价值。

焦磊[4]2013年在《微型社会高等教育发展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澳门是一个经济发达、社会开放、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弹丸之地”,澳门回归后,特区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澳门旅游博彩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澳门特区政府有充足的财政保障支援高等院校的经费需求。当前,澳门共有十所高等院校,其中四所公立院校,六所私立院校。然而澳门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并不高,亦无一所蜚声国际的知名院校。那么澳门缘何缺少一所世界知名的高等院校?澳门应如何规划其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路向呢?澳门属于典型的微型地区,世界范围内有诸多类似于澳门的微型国家与地区。微型国家与地区并非仅是巨型或大型国家的“迷你版”那般简单,微型国家与地区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因此,微型国家与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亦应紧扣这种独特性,在此境况下寻求高等教育发展的别样路向。有鉴于此,探讨澳门高等教育的发展应将其放置于微型国家与地区的视域之下。任何国家或地区的高等教育制度都难以达臻完美无缺,其高等教育的发展需借鉴他国或地区的优良经验。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比较是对自身教育制度的“反观”与“检阅”,亦是从“类群体”中找寻可资借鉴的优良做法。因而,本研究选取香港、马耳他两个案例,从高等教育发展的内涵所涉及的系统结构优化、规模增长与质量保障、国际化水平提升、社会适应性增强四个维度与澳门进行比较研究。在比较镜鉴的基础上探寻澳门高等教育发展的路向。澳门、香港、马耳他皆属于微型社会,微型社会有着不同于巨型/大型社会的典型性表征。首先,叁者都有被殖民的历史;其次,微型社会经济规模有限,难以实现规模效益;第叁,微型社会开放度高,文化多元。微型社会的这些相关特性形塑了其“微型高等教育”。澳门高等教育的发展可追溯至欧式圣保禄学院的建立,然而,圣保禄学院关停之后澳门高等教育陷入了“长时段”的空寂期。1981年私立东亚大学的设立可谓是澳门现代高等教育的肇始。因应过渡期对人才的需求,澳葡政府收购私立东亚大学将其转制为公立大学,自此澳门才有了本土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机构,其后公立东亚大学一分为叁。回归后,伴随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增长,澳门高等教育得以跨越式发展。从高等教育系统结构来讲,澳门高等教育系统公私立高校并存,高等教育系统缺乏整体统筹规划;香港高等教育系统呈现出“差别有序”的特点,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通过“共展所长”的理念优化高等教育系统结构;马耳他属“双轨制”高等教育体系,其高等教育系统结构清晰、易于统筹管理。高等教育规模增长与质量保障方面,澳门、香港高等教育均已实现马丁·特罗意义上的普及化,马耳他高等教育规模增长则相对较缓慢,尚处于大众化阶段。澳门高等教育虽实现了“跨越压缩式”发展,然而却是量与质的非均衡发展,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仍待健全;香港移植了英国高等教育传统,高等教育规模增长之初便注重质量保障,因而建有完备的内外部质量保障体系;马耳他则是在博洛尼亚进程的促动下引入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高等教育国际化拓展方面,澳门具有实现国际化的先天优势,但“后天”发展受阻,其国际化水准仍有待提升;英国高等教育模式的移植为香港高等教育达致较高国际化水准奠定了基础,加之高等教育产业化战略及构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其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马耳他在“欧洲高等教育区”整体目标的影响下,极为注重高等教育的欧洲维度,其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策略是以区域化驱动国际化。高等教育社会适应性方面,澳门、香港、马耳他皆表现出较高的社会适应性。这与微型国家或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更加需要高等教育的支撑紧密相关。然而,叁者相较而言,香港、马耳他高等教育的社会适应性更强,其社会适应机制更为完备,外部引导机制与高等院校的回应机制相得益彰。引导澳门高等教育适应社会的外部主体则相对单一,相关主体处于缺位状态。最后,本研究归纳了澳门、香港、马耳他叁个微型国家或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路径,并就微型社会高等教育发展的共性困境及“理路”进行了归结。在此基础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澳门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策略建议。

王松[5]2004年在《港澳台教育管理比较分析》文中提出港澳台教育是我国教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叁地教育一直呈现出中西融合的特点,同时,又依具体情况而各显特色,在教育管理方面尤为如此。本文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阐述港澳台教育管理的异同,在借鉴其经验的基础上,得出对我国教育管理改革的有益启示。 本文第一章从分析教育管理的概念和意义入手,分别介绍了叁地教育管理的基本情况。在香港,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投入,积极倡导教育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办学体制的多元化进程,同时,其咨询及法定机构在实行教育管理职能中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澳门,政府对教育由从前的“消极不干预”政策逐步转为重视,并形成了一套健全的教育管理系统和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在促进官校和私校共同发展的方面,澳门政府也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在台湾,教育管理部门始终强调以法治教,采取各种立法形式规范教育管理,为提高教育质量,还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评估机制等等。 第二章则是在介绍叁地教育管理各自特点的基础上,概括出了港澳台叁地教育管理的共同特点:在叁地早期的教育管理中都带有浓厚的“殖民地”色彩;随着二十年来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宏观管理力度,并不断地调整教育政策以适应经济发展;同时,叁地的教育管理法制化进程也不断加快;在办学体制方面,由于港澳台特殊的社会环境,造就出多元化的办学特色;为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叁地都在不断完善教育监督与评价机制;此外,不断加强与大陆教育的合作也是近年来叁地教育管理呈现出来的共同之处。 第叁章分别从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教育行政管理法规、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管理体制四个方面指出了港澳台教育管理存在的差异,在对叁地的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比较分析时,主要是以其各富特色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作为个案进行专门研究。 第四章是对港澳台叁地教育管理的经验总结。一方面总结了其成功的经验:教育经济互动,服务经济发展;办学主体多元,经费来源多样;重视职业教育,培养实用人才;引导社会重视,强化科学管理。另一方面也认识到叁地在处理集权与分权、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文章最后从教育思想、管理体制、管理机构、教育经费、办学体制五个方面得出了港澳台教育管理对我国大陆教育管理的有益启示。

夏婧, 韩小雨, 庞丽娟[6]2010年在《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澳门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研究》文中认为免费学前教育是澳门特区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重要的施政理念和目标,也是其发挥政府职能以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的重要方式与手段。澳门特区政府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及其实施具有以下特点:明确政府在免费学前教育中的职责,建立免费学前教育政策体系;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和提高免费学前教育的保障范围与水平;实施免费学前教育过渡政策并不断提高津贴水平;推行小班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有力地推动澳门保障并促进了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实现,并促使其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这对我国其他地区思考制定免费学前教育政策,促进学前教育普及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吕莹[7]2012年在《当前中国学前教育的立法现状与发展构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发展的关键时期。从个人角度而言,对促进个体全面健康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从国家教育角度上来说,对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与效益具有奠基性意义;从整个国民角度来讲,对全面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先导性作用。学前教育的根本性质是公益性。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现代政府职责的重要内容。要从根本上破解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诸多突出问题,就是通过立法来保障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这也是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迫切需求。回顾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及对学前教育现状的分析,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失去有效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缺乏基本的经费保障,政府没有规定国家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或投入甚少;幼儿园的办园及投入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急需在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过程中构建学前教育新体系;幼儿教师没有编制、福利待遇缺乏保障,导致队伍不稳定;社会各种私人力量办园的条件、权责缺乏应有的规范与保障等。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上位的法律规范与保障,因此,学前教育专门法的缺失已严重制约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力图从学前教育自身的规律与特点出发,分析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及产生的问题,并对我国学前教育立法进行正当性探究及从法律和现实基础等方面分析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指出我国学前教育立法过程要始终以教育公平和终身教育作为理念指导,以《宪法》和各项教育法律为学前教育法的总引领,并借鉴国际学前教育相关法律和我国学前教育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实施经验,为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学前教育法提供意见和建议,确保我国学前教育在法律的保障下健康有序的发展。

王凌光[8]2013年在《非高等教育领域之私校公助——教育民营化的澳门经验》文中认为教育民营化是西方国家面对公立教育制度的种种弊端,推行教育改革的重要政策选择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大陆地区的教育系统也经历了一个民营化的过程,这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教育选择都已经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必要以我国澳门地区非高等教育领域的私校公助制度为重点,对澳门特区政府与私立学校间关系的发展及演变进行梳理及审视,并探讨其对大陆地区教育民营化的启示。

佚名[9]1998年在《第3章 澳门的政治经济文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澳门的政治体制是一种带有殖民色彩的自治体制,实行叁权分立。澳门经济具有微型的、海岛型的经济特征,旅游娱乐业、出口加工业、建筑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业为四大经济支柱产业。澳门经济于70年代中期迅速起飞,跻身于世界高收入地区的行列,1997年人均产值达互8000美元。澳门的文化具有“以中为主、中葡结合”的特色,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教育事业近年发展迅速,并逐步形成基础教育体系较为健全及初具规模、较为系统的高等教育体系。

黎义明[10]1999年在《澳门基础教育的跨世纪改革路向初探》文中指出根据1993年颁布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从1999年12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特区实行高度自治,包括自行制定教育政策(见基本法第121条)。21世纪将紧接澳门回归而来,澳门基础教育跨世纪的改革路向如何?本文尝试作一探讨。

参考文献:

[1]. 澳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研究[D]. 冯万雄. 华南师范大学. 2002

[2]. 私校公助:澳门的视点与问题[D]. 朱鹏. 华东师范大学. 2009

[3]. 澳门小学普通话教学的调查与研究[D]. 何筠. 暨南大学. 2009

[4]. 微型社会高等教育发展比较研究[D]. 焦磊. 华东师范大学. 2013

[5]. 港澳台教育管理比较分析[D]. 王松. 武汉科技大学. 2004

[6]. 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澳门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研究[J]. 夏婧, 韩小雨, 庞丽娟. 学前教育研究. 2010

[7]. 当前中国学前教育的立法现状与发展构想研究[D]. 吕莹.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2

[8]. 非高等教育领域之私校公助——教育民营化的澳门经验[J]. 王凌光. 行政法学研究. 2013

[9]. 第3章 澳门的政治经济文化[J]. 佚名. 时事报告(大学生版). 1998

[10]. 澳门基础教育的跨世纪改革路向初探[J]. 黎义明. 教育导刊.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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