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基层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_党的基层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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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并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1] (P24)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进一步要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作用,有效地实现社会整合,确保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的形成。

一、党的基层组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 (P23)党的基层组织是社会建设和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党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提高党在新时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将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目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成为新时期全党全国人民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而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在基层,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抓好基层、打好基础。这就给党的基层组织联系、团结群众的桥梁纽带功能赋予了一层新的时代内涵:一方面,它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新的历史背景下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呼声,为上级组织较好地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中基层组织面临的问题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它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我党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解释其思想渊源、理论依据、基本思路和现实意义,真正把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本地、本单位的和谐稳定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并制定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各种措施,从而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党执政的历史使命。

2、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首道“防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道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2] (P24)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多发多样的状况,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因此,妥善处理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就成为党的基层组织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第一线,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协调复杂的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纠纷和矛盾,救助困难群体这些方面,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有着自身的优势。他们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事实也表明,社会矛盾发生在基层,应该也能够在基层得到解决。基层组织有战斗力,能得到群众信赖,就可以迅速了解群众情绪,及早发现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并加以控制和引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保证社会的稳定。

3、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重要“窗口”。党的基层组织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在服务群众、表达诉求、凝聚人心、排忧解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基层组织能够通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地组织和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活动中协调各方关系,推进城乡基层的社会建设;通过示范引导、说服教育使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自觉接受管理,保证群众工作的健康发展;在生活上关心和爱护人民群众,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特别帮助下岗失业、生活困难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生活就业问题,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这样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自然而然就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社会的支持,从而真正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起来,建立起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实现社会的有效整合。可以说,党的基层组织在增强人民群众心中影响力的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成为了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重要“窗口”。

二、当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党的基层组织面临的问题

当前基层党组织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关系紧张,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的组织,是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是村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和载体。村党支部与村委会都是合法的执掌村庄公共权力的组织。实施村民自治后,在如何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如何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在换届选举中一些地方沉寂多年的派性、家族势力有所抬头,而少数农村干部由于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强,致使一些地方换届选举出现失控现象。有的村委会成员单凭参选人数的多少与党组织论高低,争权力,甚至以“村民选出来的”为借口,不服从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少数农村党组织书记缺乏民主意识,习惯搞“家长制”、“一言谈”,不尊重也不支持村委会的工作,造成村党组织与村委会关系不协调。对于两个有着共同目的的不同的组织而言,如果双方在职能、权限等方面没有重合,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逻辑运行下去,是不会发生冲突的。但是,如果双方在职责、权限与管理对象上没有做出明确的划分,存在管理公共领域,这些公共领域就使得不同组织间的冲突不可避免。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产生矛盾,直接损害的是农民的利益,这种状况极不利于党在农村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和稳步推进,更谈不上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2、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低,影响企业和谐环境的形成。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以来,党从不断增强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角度出发,把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强调。各级党组织采取各种有效组建模式,不断扩大在新经济领域中党组织的覆盖面。“但总的来看,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仍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到2003年底,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中共党员210.4万名,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8%。全国仅有约7%的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了党组织,绝大多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3] (P8)党在新领域中的群众的工作明显滞后,与新领域的群体的密切程度,明显比传统领域传统阶层更淡漠、更疏远。再加上新领域自身的一些特点,这些新领域中的党组织做群众工作不仅面临着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还面临人才不足、经费不足、时间限制等各种各样的阻碍,制约了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实际成效。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起帮助、促进、监督、引导和协调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还会有更大的发展,党建工作如不及时跟进,就谈不上对这些领域的群众有什么影响力和凝聚力;发展党员工作迟缓,就谈不上以党员的先进性来引领非公企业的和谐发展,无法妥善处理影响企业和谐稳定的各种问题,就难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和保障。

3、部分国企党组织参与决策职能弱化,影响劳资关系的健康发展。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厂长)实行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以避免和减少失误。从近年来有关调研资料看,部分的企业党委会与董事会和经理层关系处理得不好,主要问题是董事会,尤其是经理层在决定和处理重大问题时,不与党委会沟通,也不征求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结果使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职能受到严重削弱。一个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如果难以参与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难以对企业行政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或不闻不问,或束手无策,就无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是否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显得尤为重要,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会产生劳资纠纷和冲突,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如果劳资矛盾进一步加剧,就会发生对抗,破坏社会和谐,影响社会稳定。

4、社区党建条块分割现象依然突出,影响社区工作有序开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社区党组织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1] (P35)目前,社区党建工作中“条块分割”的情况依然突出。社区党组织在开展党建工作、整合社区政治资源的过程中,客观上要求社区内党的组织体制是开放的、网络状的,而非封闭的、条线状的;要求党的活动方式应当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但现实中,社区党建的组织结构基本是单向垂直,活动方式仍然偏重于以条为主、条块分割,强调上下隶属关系;工作领域多局限、封闭于所属党组织。社区党建、社区建设中的“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在实际操作中时常不得不依靠和利用街道社区的行政体系。这就无法为社区党建工作中的多元主体提供相互联系的工作渠道,影响区域内党组织和党员力量的有效聚合和社区资源的有效配置,难以形成完善的社区党建运行机制。社区是我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民主的落脚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矛盾与冲突都会在社区体现出来。基层群众的社会需求也更多通过社区得到满足,社区对基层社会的整合作用将日益明显。而社区建设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执政党政治主导作用的发挥,有赖于我们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动员、政治整合和政治参与能力的提升。社区党组织工作无法跟上形势的发展,势必会影响整个社区工作有序开展和社区的稳定发展,这对于能否有效地化解矛盾,不至于引起大的社会震荡都将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三、党的基层组织要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党的基层组织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必须要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从根本上说,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把党的基层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要更好发挥自己的组织资源优势在整合社会中的作用,就要理顺各级各类党组织的相互关系,大力加强农村、企业和机关中的党建工作,努力把自己的基层组织和工作范围延伸到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领域中去,扩大党组织的联系面和工作覆盖面,消灭空白点,为增强党的整合能力,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组织基础。具体来说,各类基层党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还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凝聚人心的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应最广泛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聚合全社会的力量。基层党组织要在自身建设、强化核心地位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凝聚人心的能力。首先,要凝聚广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关心爱护党员工作,要从思想上关心党员的成长,切实解决广大党员的思想疑虑,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构建和谐社会这个背景上来。要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党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致富本领提供条件,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广阔舞台。要关心党员的疾苦,特别要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要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拓宽党内民主管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重大问题的讨论,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次,要凝聚人民群众。党的基层组织要代表群众,不要背离群众;要依靠群众,不要藐视群众;要亲近群众,不要疏远群众;要关心群众,不要漠视群众;要教育群众,不要迁就群众。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执政风格,达到团结群众凝聚人心的效果。最后,凝聚整个社会。基层党组织要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把工作推向新领域。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把每一个社区建设成为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各个集团和谐共处的大家园,让社区党组织成为社会和谐的稳压器。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通过健全组织、选派联络员,团结各级各类自治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好在高知识阶层和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的工作。让每一个党组织成为优秀人才聚集的地方。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社会阶层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2、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统筹发展中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

和谐社会应该是充满活力、不断发展、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都能够得到妥善协调的社会。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公平与公正,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就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如上所述,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利益缺失或利益失衡的现象。因此,增强在发展中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也就成为了基层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各种利益关系。改革开放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但是,改革不能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同时同等受益。所以,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确认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发展、长远的眼光来看待这一事实,对暂时的困难予以充分理解,从而形成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合力。其次,要充分体现大多数劳动群众的利益。执行政策要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每项决策、每项改革措施,都应该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社会劳动者成为主要受益者,使得各方利益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同步增长;否则,伤害了最基本的群众,就会动摇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同时,要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充分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最后,要重视和落实弱势群体的利益。国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关停并转和破产企业的职工以及贫困农民等,目前收入和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表达意见的渠道较少,不少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失望和失落心态。基层党组织要特别要关心这些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困难群体,充分利用和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他们,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尤其是对在计划经济时期长期为国家做出贡献,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成员,必须给予必要的合理利益补偿,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生产得到发展。同时要对弱势群体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尽可能让他们少负担、多得利。为困难群体谋好利益对于人民团结和社会安定、甚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都将产生重要积极的影响。

3、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在促进和谐中化解矛盾的能力

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许多矛盾逐步显露出来。应当说,这些矛盾都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处理得好,可以增强人民的团结,更好地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处理得不好,使矛盾激化,小事变大事,甚至酿成乱子,就不利于基层组织建设,甚至会给我们社会稳定和事业发展带来不应有的损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各级基层党组织建立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在促进和谐中化解矛盾的能力。首先,需要有一种高度负责的态度。处理社会矛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实中可能有些矛盾错综复杂,处理起来非常棘手,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没有一种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没有一种崇高的理想追求,没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是很难把工作做深做透做扎实的。像人民调解员周国知,常常为了调解一个矛盾跑几十里山路,如果没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力量支撑着他,很难想像他能做得那么好。所以,要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必须首先确立一种责任意识,把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使命。其次,需要有一种大局观念。这一点在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中也是十分必要的。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矛盾的出现常常不是孤立的,有时候许多矛盾由同一个原因引起,有时候一个矛盾又由多种原因造成,各种矛盾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解决一个矛盾往往以其他矛盾的解决为前提。如耕地占用、拆迁补偿、拖欠工资引起的矛盾、乱收费引起的矛盾等等,处理这类矛盾,如果抱有侥幸心理,只在个别问题上下工夫,就会顾此失彼,使矛盾越来越激化,事态越来越复杂。所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站在工作全局的高度去分析问题,要考虑它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以积极的态度及时解决矛盾,避免因事态扩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更大损失。最后,还需要有一套科学方法。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矛盾了解得越详细、分析得越透彻,处理起来就越能够争取主动;要着眼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群众认清矛盾问题的主流和大方向,纠正自身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要求;要设身处地为矛盾当事人着想,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处理起来才不会潦潦草草,才会尽快解决矛盾。

(执笔人:刘明、李烈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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