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伦理学及其理论价值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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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伦理学及其理论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理论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描述伦理学是伦理学与其它相关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型伦理学理论类型。因其对道德现象进行经验性的描述和客观再现而得名,故又叫记述伦理学。与传统规范伦理学不同,描述伦理学既不研究行为的善恶及其标准,也不制定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而是依据其特有的学科研究方法对道德现象作纯客观的经验描述和分析。换言之,描述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不是社会的道德价值和行为规范,而是社会的道德事实及其规律;其任务不在于提供社会道德价值目标及其标准和行为规范,而在于展现社会道德实际和揭示社会道德发展的科学规律。

描述伦理学的出现有其理论必然和社会现实基础。一方面,从伦理学理论本身来说,一般而言,伦理学是一门以道德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客体的科学。但从伦理学在公元前4 世纪被亚里士多德赋予独立学科的资格始,不同的思想家在具体把握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时各有侧重。由此不仅在微观上形成了不同的伦理学理论和学说,而且在宏观上产生了不同伦理学理论类型:立足于价值—规范的方法,侧重于道德规范的论证、制订和实施来研究道德,这是规范伦理学,即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的伦理学理论类型;凭借逻辑语言分析的方法,从分析道德语言(概念、判断)的意义和逻辑功能入手来研究道德,反映道德的语言特点和逻辑特征,此为元伦理学,是本世纪初产生并在西方理论舞台上占据主导地位达半个多世纪且至今影响犹存的一种伦理学理论类型;而依据经验描述的方法,仅仅从社会的实际状况来再现道德及其科学规律的便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描述伦理学。这三种伦理学,它们分别反映了对伦理学研究客体——道德现象的三种不同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另一方面,真、善、美作为人类永恒的追求,无不贯穿于适应人类社会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各门科学之中。作为人类社会最普遍、最广泛的社会现象,不可避免地进入各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研究视野,尽管这些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对道德的研究,在其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上均与注重从哲学世界观的高度对道德现象进行价值—规范研究的传统规范伦理学有很大的区别。随着时代的推进,各门科学在其自身飞速向前发展的同时,又呈现出与其它科学相互借鉴、互相交叉的趋势,这就为描述伦理学的出现提供了科学基础和现实可能。作为伦理学与其它相关学科联袂的产物的描述伦理学,正是在交叉学科、边缘科学层出不穷的当代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和重视。

无视描述伦理学的存在,拒之于伦理学之外,不能站在伦理学理论类型的角度来认识其理论地位和价值,既不符合历史发展的逻辑和事实,也不能充分体现伦理学集理论科学、价值科学、规范科学与实践科学于一身的特点。

描述伦理学具有十分繁多的种类,如道德社会学、道德心理学、道德人类学、道德民俗学等等。它们分别从道德与社会、道德与社会心理、道德与社会文化和风俗风尚、生活方式等不同的角度反映社会道德状况及其规律。

道德社会学就是运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社会的道德现象的科学。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1.研究制约和影响道德的产生及功能运行的社会有关因素,即道德的社会制约性;2.研究道德与其它社会意识和上层建筑成份如政治、法律等相互影响的社会学规律,研究道德本身对社会的能动作用或反馈作用,即道德的现实作用;3.研究个人、社会群体表现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道德面貌和特征,其中包括他(们)对待一定价值和利益乃至对社会道德规范体系本身的态度。需要说明的是,非常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落后或反动的价值观与人生观以及不正常的人际关系等等,也属于道德社会学的研究范围。从方法上看,道德社会学运用社会调查、作品分析、走访、座谈等各种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社会与道德之间的双向作用过程的考察,研究和测定社会的道德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向,在对所获得的具体的资料、数据等社会信息的社会学分析中揭示出道德形成、发展和运行的社会学规律,展示社会的道德风貌,探明社会道德完善的途径。

道德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来研究社会道德现象的科学。其根本任务在于通过研究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心理机制、社会道德心理发生和运行的过程及一般规律,揭示人的道德品质和习惯、社会舆论和传统文化等形成、发展的心理学规律。其研究内容包括:1.道德意识的心理形式:对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也包括对道德理想、道德思维方式等)进行心理学的分析;2.道德行为的心理机制:具体分析道德行为产生、展开的心理过程,即对欲望—动机—意志—行为—结果这一行为过程进行心理学的剖析;3.个体道德心理的发展规律:揭示具有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社会成员个体道德心理的状况、大致发展趋势和特征;4.社会道德心理的运行规律:研究社会习俗、传统风尚、社会舆论、社会文化制度对个体道德心理的制约和影响,个体道德心理与社会道德心理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特点。需要指出的是,道德心理学也包括对不正常、 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即病态心理的分析和研究。

此外,道德人类学侧重于从人类的生活方式、风尚习俗、文物、宗教、文化等方面来探讨人类道德发展的人类学规律;道德民俗学则立足于各种族的文化、风土人情、生活方式等角度来研究道德的形成及其演变规律。它们和道德社会学、道德心理学等描述伦理学类型一样,充分反映了道德与人类社会生活的深刻契合性以及人类道德生活本身的多姿多彩。

描述伦理学类属经验实证性科学。从其研究社会道德现象的视角与方法来看,无论是道德社会学、道德心理学,还是道德人类学、道德民俗学,都是站在纯客观的立场上,采取经验描述和分析的方法,通过获取大量的事实材料、科学数据和客观信息来再现道德的社会本性、心理学规律、人类学特点和民族特征等等,具有十分鲜明的经验实证性。

描述伦理学的这种学科性质可以从它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中得到印证:

第一,以经验描述和分析法研究道德。描述伦理学运用一些和伦理学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研究成果和方法来研究和分析社会的道德现象。无论是基于社会学、心理学还是人类学、民俗学等的立场对社会道德现象进行研究和分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一种经验性的描述和分析。如道德社会学运用的就是实证科学的经验方法,包括社会调查法(含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及研究日记、回忆录、信件等个人性的文献)、统计学的方法、社会志、民族志及文学艺术的方法。再如道德心理学采取的是观察实验、个案分析等科学的方法。描述伦理学正是通过运用一些经验描述和分析的方法对道德进行客观的观察和调查,并进行因果分析、功能分析和历史比较,在对道德现象进行客观描述、归纳和分类的基础上揭示出其社会学的、心理学的、人类学的及民俗学的多方面的规律性。

第二,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描述伦理学无疑属于边缘科学或叫综合科学、交叉科学。描述伦理学就是广泛运用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民俗学、人类学等相关科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社会道德现象的一门边缘科学,因而既具有相关学科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又带有伦理学的意味和色彩,具有综合性和边缘性。更何况有些相关学科本身就兼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特征。社会心理学便是突出例子。正因为如此,描述伦理学具有内容丰富、方法多样、研究具体的优点,但同时又带有研究不够深入、深刻、典型及可能抓不住本质的缺点。

第三,理论直接来自于实际。如前所述,描述伦理学作为对社会道德现象的一种经验描述和分析,它是对道德的社会本质、心理本性、民族特征、人类历史特征的一种再现和记录。换言之,这种理论来自于对客观实际和科学规律的直接反映和经验总结。这就使得描述伦理学一方面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但另一方面又带有重描述、轻论证,缺乏哲学——世界观高度的分析和概括,过分注重于对现实的说明,不进行像规范伦理学那样的价值分析和规范研究,因而受制于现实、局限于现实、缺乏对现实的规范指导意义和深刻的理论性的缺陷。

由于传统伦理学指的是注重道德价值分析和规范研究的规范伦理学,因而承认描述伦理学的存在并将它纳入整个伦理学的构成体系中,经历了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最早在国外也才是20—30年前的事情,在国内学术界尚缺乏明确的认识。笔者认为,给予描述伦理学应有的理论地位既符合历史发展的逻辑和事实,也有益于伦理学理论本身的发展。具体来说,描述伦理学可起到如下主要作用:

第一,为伦理学研究提供经验与科学村料。传统规范伦理学,强调的是道德上的“应当”,注重的是对道德的价值—规范研究。描述伦理学强调的则是道德上的“是”,注重的则是对道德的经验实证研究。要确定一个社会、一个人在道德上应当如何,必须首先了解这个社会、这个人实际上是怎样的。换言之,对道德的经验实证分析是对道德的价值—规范分析的先决条件和基础。描述伦理学运用其它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方法和观点所获取的大量的客观资料和规律性的东西,经过规范伦理学的分类、筛选,并上升到哲学世界观的高度进行理论抽象和逻辑分析,便成为规范伦理学的科学依据。

第二,对规范伦理学加以印证和检验。规范伦理学来自于对社会道德要求的科学认识和理论加工,它本身还要回到实践中接受检验,从而丰富和完善自身。描述伦理学作为对道德实际和道德规律的直接反映和经验总结,犹如社会道德实际的晴雨表:道德规范体系是否符合社会的实际需要、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客观现实和理论要求、理想目标是否一致以及一致到什么程度,客观实际和理论之间的差距有多大以及原因何在,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究竟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等等,均可以通过描述伦理学的研究得到经验性的证明,从而帮助伦理学进行理论本身的补充、完善和修正。

第三,在伦理学研究课题和研究方向上提供指导。伦理学的研究来自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社会生活常常是变动不居的。描述伦理学可以及时地反映和总结社会道德的实际走向和未来发展趋势,因而在对原有的伦理道德理论进行印证和检验的同时,还可以提出一些社会实际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新问题,从而为伦理学的问题研究、规范的更新和构建、理论的自我反思和超越提供新的课题和研究方向。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入的今天,社会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更要求伦理学密切关注人们道德生活中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及时总结社会成员在道德观念、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取向、道德标准等方面的新变化、新需求。

第四,增强规范伦理学的社会功能。通过描述伦理学这一敏感的中介,规范伦理学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更加紧密。有描述伦理学的基础性保障,规范伦理学的理论建构、完善和发展也就有了更坚实的客观基础和科学依据,从而更加切合实际。规范伦理学与描述伦理学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不仅能使伦理学的理论研究上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准,还可能使伦理学更好地发挥其社会作用,提高其干预生活的能力。实践表明,社会道德问题大多具有综合性,属于许多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交叉领域的问题。对社会道德问题的起因及其解决措施等问题的研究往往需要各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通力合作。在这方面,描述伦理学不仅可以为规范伦理学的研究提供客观的材料和科学的数据,而且还可以发挥其相关学科的特长,为规范伦理学解决社会道德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借助于描述伦理学所揭示的科学规律,规范伦理学才能真正面向现实,有的放矢,使道德实践收到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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