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治学之体系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学论文,体系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立论
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内政治学界就提出了经济政治学(Economic Politics)的概念并先后有数篇文章系统阐述了经济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内容、基本范畴和研究方法等。①但迄今为止,学界同行公认的比较成熟的经济政治学学科体系仍未建立。总的来说,它还处于初创阶段。
归纳起来,当前关于经济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大致有以下几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其一,从社会劳动的配置与交换的角度,运用利益分析法和马克思所提供的经济—政治哲学,即用社会经济过程来解释政治结构的方法,提出经济政治学是一门以社会经济发展所直接引起的社会政治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经济的政治功能表现、性质和特点,揭示经济政治化和政治经济化过程中政治发展的规律性,探讨解决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的对策和手段的新兴政治学科。②其认为“‘经济政治’的内涵可以界定为经济的政治功能性”③。
其二,将经济政治学定义为经济的政治学,既研究经济现象中的政治问题,也研究政治现象中的经济问题,揭示政治现象和经济现象之间的本质联系。政治与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始终是经济政治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研究目的。④
其三,把经济政治学界定为“对政治的经济学分析”,并以“政治产品分析为逻辑线索”。⑤因为,把经济政治学界定为政治与经济关系的研究,“研究范围明显过于宽泛”,政治经济学与经济政治学则难以区分。
我们认为,虽然政治经济学与经济政治学都是对政治与经济关系的研究,但政治经济学主要侧重于经济领域,解释经济现象。它研究的出发点是物质产品的生产,对象是“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关系”⑥,同时它强调了国家在经济中的地位,意识形态的作用在其中也得到了灌输和强化。国内外教科书一般也把政治经济学界定为一门研究经济运行规律的学科。而经济政治学则侧重于政治领域,解释政治现象。因为借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就把经济政治学界定为“对政治的经济学分析”显然有失偏颇,所以我们倾向于把经济政治学界定为:综合运用政治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中相互交融的经济和政治现象及其特性的学科。它是一门研究政治和经济的互动关系及其运行规律的新学科。
在经济与政治全面交融和深度互动的现时代,建立和发展经济政治学学科,其意义不言而喻。
分析的框架
政治和经济的关系是经济政治学研究的出发点。在经济与政治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⑦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与各自经历的阶段。从这一想法出发,我们综合运用系统论、结构功能主义、手段—目的—条件和经济学中的供给—需求、成本—收益分析等方法,以经济利益作为切入点,对经济和政治的相互作用过程作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并试图做出一定的规律性揭示。由此,我们建立了以下的分析框架结构图。
图1 经济政治学分析框架结构图
首先,因为研究目的的需要,本文把社会体系主要区分为两大块:经济体系和政治体系,这也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图中实线方框同时体现二者的相对独立性。虽然它们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现象中存在政治问题,政治现象中包含经济问题,但先“把生活的某些方面区分为‘经济的’,另一方面区分为‘政治的’,在学术上还是富有成效的”⑧,这样可以更好地研究各自的运行过程和规律,从而方便研究二者间的关系。此外,我们把现存的经济体系和政治体系作为分析的前提和基础,因而这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发生性或起源式的分析。
其次,图中“政治组织”仅表示一种途径和方式,而且是现有政治体系提供的有组织的合法途径,如我国各级政府信访办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等。把它抽象出来主要是把它看作是经济和政治发生作用的重要纽带之一,它本身也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处在变化发展之中。
再次,本文把经济利益作为切入点,故而经济利益在图中表示为起始点,但不能据此认为政治利益是结构的终点。实际上,政治利益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政治利益的最终归宿,因而经济利益同时也是整个框架的终点。框架图中的双向箭头即表示了这样的意思,同时还表示了其间作用的双向性或可能的相互转化关系。
最后,框架图中每一过程、结果均是不可控的,要求与结果并不总是完全一致,可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全部结果部分结果
全部要求 实现实现
部分要求 实现实现
经济体系
利益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石,是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人类对利益的追求充分体现在一切社会活动过程中。经济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因而把经济利益作为切入点是合理的。
(一)经济主体与经济结构。经济利益一经产生便客观存在着,只有在该利益得到满足之后才会消失。经济利益可能是显性的,也可能是隐性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认识可能是主动的、自发式的,也可能是启发式的。我们把充分认识到经济利益并采取行动的自然主体称为行动主体。人类的社会本性作用于自然主体,产生组织化的趋势,即具体经济利益相同或相似的自然主体自发或自觉地形成一个利益群体,形成或松散或严密的组织形态。当然,只有行动主体才有可能自觉地组织起来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这些行动主体以及组织在经济体系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在经济体系中,这种由各种相互关联而又相互作用的角色组成的结构称为经济结构。个人、家庭、企业、行业协会、经济利益集团等不同层次的经济主体均是经济结构的组成部分。
(二)经济结构运行与经济功能。经济主体为追求经济目标必须掌握一定量的经济资源,这是实现经济功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是经济结构的功能要件之一。这些经济资源包括一国或地区范围内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方法、手段及其全部结果。行动主体不同的经济资源和不同的成本—收益分析结果,决定了经济体系的经济结构——组织化程度和角色间力量分配和对比关系。
行动主体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种模式:(1)个人:认识—行动,即个人认识到经济利益经过理性分析后单独采取行动的模式;(2)个人—集团:认识—行动,即个人认识到经济利益并且意识到集团化、组织化的需要,采取行动组成集团,为共同的经济利益而努力。前者为私人物品需求模式,后者为集团物品需求模式。经济人的本性决定了行动主体的行动模式,并由此规定了经济结构状况。
经济结构的另一个功能要件是经济权力。它是经济主体在经济领域以所有权为基础,对物质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在经济体系中则表现为经济结构中各角色内部和角色之间相互作用以及角色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表现出的对经济资源的支配力和控制力。经济主体以经济资源为基础,通过行使经济权力,实现经济功能,如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体私营企业的扩张等,从而推动了经济发展。
利益表达与转化
经济结构的运行和经济功能的实现过程需要政治体系的支撑。一定的政治体系下,只有特定的经济结构才能与之相适应。由此,经济主体产生了进一步的利益诉求:身份的认同、所有权的保护等。这些需要通过政治体系的运作来实现的利益称为政治利益,它产生于经济利益并最终为经济利益服务。经济主体政治利益诉求的途径主要有:
(一)政治组织途径。要求政治体系认可的需要迫使经济主体首先诉求于政治体系的核心:国家或政府组织。国家提供的现有制度化政治组织为经济主体的诉求提供了合法且简便的渠道。其他提供合法的政治利益的表达渠道还有政党、政治团体等。但是一定历史时期内,特定的国家社会形态所能提供的政治组织是有限的,且这些政治组织本身也有着特定的利益取向。因此,经济主体的政治利益诉求不一定能得到满足。经济主体政治利益得到满足的程度(S)主要取决于该政治体系中政治组织的数量(N)、政治组织与经济主体利益的谋合程度(M)、政治组织的利益吸收能力(A)、政治组织的利益实现能力(R)以及不同经济主体政治利益的对立程度(C)。用简单的函数表达式表示即为:S=F(N,M,A,R,C)。它与M、A、R呈现正相关,与C是负相关,与N则没有确定的正相关或负相关关系。
从经济学角度看,政治组织是政治利益得到满足的供给方,经济主体则是政治利益得到满足的需求方。因此,我们可以用类似于经济学中的供给—需求模型予以分析,如图2所示。
1.图2中横坐标表示政治利益的满足度,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治产品。这是因为政治产品的多寡与政治利益的满足度是有区分的,它们并非绝对正相关,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表现出正相关属性,如政治组织功能过度情况。⑨这里政治利益的满足度针对的是某一特定的政治利益诉求。因为政治变革在清除不满的同时,又可能制造新的不满,若不通盘考虑则可能会出现变革越强不满情绪越高涨的局面。
图2 政治变革分析模式之一
纵坐标表示政治变革的强度。强度指政治变革的广度和深度,内容则主要指提供和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治变革的强度与政治环境、政治体系领导人的才能等相关。同一政治要求在不同的政治体系中得到满足所需变革的强度不同,即D曲线的斜率可大可小。
D、S曲线上任一点的横坐标越大表示经济主体越不满,纵坐标越大表示所需进行的政治变革强度越大。
2.图2中直线D、S并不表示政治变革的强度与政治利益的满足度成正、反比例关系,它仅意味着二者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正、负相关属性,因而文中用曲线来说明。
对需求方而言,当经济主体所需的政治利益满足度为零,即经济主体满意时,表明政治体系已经进行了适当的政治变革来消除不满情绪(如A点所示);当经济主体所需的政治利益满足度较高,即经济主体非常不满时,表明政治体系尚未进行合适的政治变革来消除不满(如B点所示)。故而需求曲线应如图中D曲线所示。
对供给方而言,当经济主体所需的政治利益满足度为零,即经济主体满意时,表明政治体系无须再进行变革(如0点所示);当经济主体所需的政治利益满足度较高,即经济主体非常不满时,表明政治体系需要进行合适的政治变革来消除不满(如C点所示)。故而供给曲线应如图中S曲线所示。通俗地讲,也就是说需要填补的窟窿越大,所需作出的努力就越大,同时也表明尚未做出所需的努力。
3.因现实生活中经济主体完全满意或政治体系无需任何变革就能良性生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故D、S曲线上A、B、0点用空心圆表示。D、S曲线交点P则表示供需均衡点。
从图2可以看出,S曲线以上各点(如、
点)表明政治体系提供的供给过剩,而S曲线以下各点(如
、
点)则表明政治体系的供给不足。当政治体系的供给量不足时,政治变革发生很容易理解。而在供给过量时,存在两种可能的情况:其一为政治体系中产生了这样一些政治组织,这些政治组织与该组织外的经济主体没有对应的政治利益,它们谋求自身的特定政治利益,表现出了政治的相对独立性,但这些政治组织不是必须的,它们的存在增加了政治体系以及整个社会体系的运行成本,如机构臃肿带来的问题等;其二则可能是政治组织提供了很糟糕的政治产品,如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等。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使社会成员的政治利益需求发生变化,而政治体系的相对独立性,使政治体系的供给不能及时变化,可能出现不足或过量(如此时的P点相对于
、
曲线),导致供需不平衡,这就需进行政治变革。
以上是经济主体的政治利益诉求通过既有政治组织得以解决的途径和方式。政治组织途径相当于阿尔蒙德等人认为的“合法的接近渠道”,包括个人联系、精英人物代理、大众传播工具、政党、立法机构、内阁、政府行政机构、利益集团以及抗议示威等。⑩
(二)自组织途径。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通过政治组织途径需求并非总能得到满足。“组织化是使利益矛盾转化为正常社会力量的桥梁。”(11)“组织是通往权力之路。”(12)因而在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部分具有相同政治利益诉求的经济主体会以某种方式组织起来,形成独立于既有政治组织的新的政治组织。这种新的政治组织同样需要得到现有政治体系的认可,而这些新的政治组织的产生和被认可亦会引发政治变革。政治变革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既有政治体系对新的政治组织的包容力。对此我们同样也可以用类似的供给—需求模型加以分析,如图3所示,其图示与图2解释相似。
图3 政治变革分析模式之二
当政治体系提供的包容力过量(如A1、A2点)或不足(如B1、B2点)时,政治体系就需要变革。当需要通过自组织来解决政治利益需求膨胀时,原来要求的政治体系的包容力也必须相应地进行扩张,这就需要不断地进行政治变革。当部分新的政治组织得到认可后,政治体系内对包容力的需求就会减少(如D1所示),要求政治变革的强度也自然降低。此外,由自组织引发的政治变革并不始终局限在政治变革范畴内,当短时期内激增或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政治利益需求严重积聚,远远超过政治体系的包容力,并已经表现出对政治系统相当的排斥力时,它还有进一步向政治革命演变的可能。正如亨廷顿所认为:“抱负甚高的社会集团和僵硬的政治制度是造成革命的两个要素”,“改革对革命的可能性影响取决于要求变革的集团的社会成分和这些集团的期望的性质”。(13)
以上两种政治变革模式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承接关系,它们之间也发生相互作用与转化。原有政治组织可能会受到其他政治组织的打击与排挤,不被政治体系所认可,如俄罗斯共产党曾经面临的情况。这些被排挤出的政治组织势必努力东山再起。
(三)政治沉默。经济主体除采取以上两种行为方式以外,还可能有第三种选择:政治沉默。所谓政治沉默就是指经济主体有政治利益需要却没有采取任何积极行动的行为模式。不行动与消极行动(逃避)都是政治沉默的表现。当经济主体通过政治组织或自组织途径的成本均大于收益,且这部分预期收益(或损失)在经济主体总经济收益中比重较小——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的情况下,政治沉默才会发生。不行动的政治沉默有可能是经济主体前两种方式的多次试验后不得已的选择。长期或普遍的消极行动同样暗含着政治变革的倾向。
总而言之,政治变革在以下情况下发生:政治利益满足度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或政治体系对新政治组织的包容力低于所期望的要求以及不寻常的消极行动。政治革命只可能在第二种情况极端发展的条件下发生。这样经济主体在寻求政治代理人或培育政治代理人的政治参与过程中部分地表达了其政治利益。
政治体系
(一)政治主体与政治结构。迫于政治利益的要求,政治体系必须在扩大政治利益满足度的同时扩大政治体系的包容力。只要存在着前者供给不均衡或后者供给不足,政治体系就需要进行变革或革命,其直接表现为政治结构的变化。政治结构组成非常广泛,包括选民、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政党、利益集团和大众传播工具等。西方政治分析家们所论及的政治结构,除上述实体性的主体结构外,还有政治文化结构等。本文的政治结构强调主体性,而政治文化附属于政治主体,是其政治行为创造出来的,因而本文把政治文化纳入政治资源,其他类似的如政治制度结构等。此外,某一时期内,政治主体中也许包含着这样一些主体:通过自组织途径形成的,其尚未得到主流政治主体的认可,没有取得合法的政治地位,但其仍是这一政治体系中政治主体的一部分,构成了政治体系的政治结构,同样具有独特的政治功能。
(二)政治结构变革与政治功能。阿尔蒙德等人认为,政治结构革新的途径有三种:(1)由于外部压力而强行设立新的角色;(2)通过富有创造力的领导进行;(3)使现存结构适应新的情况。(14)这三种革新途径均是上述政治变革或政治革命方式的必然选择。(1)和(3)是第一种政治变革的结果:由政治体系变革原有政治组织或主动提供新的政治组织;(2)则是由经济主体来提供新的政治组织。政治结构进行变革必须有如下几个要素:
1.政治结构变革基础——政治资源的掌控。合理的供给应当成为政治主体变革追求的目标。对一定资源的掌控是主体行动的前提和基础。政治结构中的行动主体必须首先控制着一定量的政治资源。这些政治资源包括决定或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发展及其状况的政治环境、政治文化、政治制度、政治手段与工具及其政治文明成果的总和,它可被用于影响他人行为的手段。它既包括具体的物质资料,如资金、人力资源等,也包括抽象意义上的政治环境,而且后者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政治资源既是行动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构成了行动的结果。因而,在此意义上说,享有政治资源本身就包含着对政治利益的追求,它也是目标。但与追求合理供给目标不同的是,追求政治资源的目标是次目标,它只是前者的条件。政治主体自身特性和目标追求的不同决定了需要掌控的政治资源的不同。譬如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首先拥有法律赋予的人大代表身份以及相应的各项权利——质询权、罢免权等。这里身份和权利就是人大代表所拥有的政治资源。而与人大代表相类似的政协代表拥有的政治资源(如身份和权利)就不尽相同。因而不同角色需要不同的政治资源,不同的政治资源满足不同政治目标的实现。此外,某一政治主体的政治资源总是政治体系中政治资源总量的一部分。但由于部分政治资源的共享性,如政治体制、国家秩序等,政治体系中全部政治主体所拥有的政治资源在量上的加总会超过政治体系整体的政治资源总量,即部分之和大于整体。虽然共享性政治资源对不同政治主体的作用不尽相同,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但它们不因政治主体之间的对立关系而相互抵消,在量上可以加总。
2.政治结构变革手段——政治权力的运用。从政治资源对政治主体的基础地位来讲,政治资源是政治结构的功能要件之一。政治结构的另一个功能要件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是在政治体系中,政治主体由于拥有政治资源而产生的对他人的影响力和支配力,是“通过一种政治过程来实现一定目的之能力”(15)。它具有目标的指向性,即政治主体表现出政治权力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追求政治目标的过程。政治权力存在于政治主体之间和政治结构各角色的内部,体现了“对外支配能力和内部自治能力”。政治权力的运作不一定都以追求法定政治功能为目标,它“受政治主体的内在动因和政治行为的外在制约因素共同作用”,易产生异化行为,如权力的私用、滥用等。
3.政治结构变革结果——政治功能的实现。政治权力的运作结果以各项政治决策的形式表现出来。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定了政治运行过程,影响着政治结构的力量对比,它们归根到底是政治资源的一部分。政治决策执行的结果是政治功能的可能实现。所谓政治功能,是与政治主体采取政治行动方式的目的和过程有关的影响。不同的政治主体政治行动后的结果往往不同,如利益集团表达了其成员的利益要求、政党综合党员的利益要求。这两者分别实现了利益表达、利益综合的功能。但不同的政治主体也可能实现相同的政治功能,如政党实现利益综合功能的前提必然是党员利益已经表达了出来,利益表达是利益综合的前提。因此,政党也实现了利益表达的功能。所以,不同的政治结构可以实现相同的政治功能,同一政治结构可以实现多种政治功能。
政治功能的实现是政治利益得到满足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政治体系发生了变革,政治主体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不仅表现在数量上增减、政治主体力量对比、掌控政治资源的多寡上,同时政治主体的性质也可能因此发生改变——显现出更大的包容力,如我国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逐步赋予私营企业主更高的政治地位等。在政治结构变革的同时,政治资源可能会有所消减,也可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和利用,如新的法律、政治制度化运行规则的形成等。这些结果共同促进了政治发展。它是在社会经济现代化较为广泛的环境中已经和正在发生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政治体系、过程和政策的变化。与政治发展相对应的是政治衰败,它意指政治体系能力的衰退或负担过重,角色和结构的萎缩,文化可能倒退到比较传统的倾向模式。(16)
下面以我国私营企业主追求私有财产保护的历程为例来说明上述经济体系和政治体系的运作。(17)我国私营经济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在夹缝中成长起来的,并靠自己的艰辛努力(18)获得了法律地位——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中“私营经济”的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出台。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给私营企业主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痛苦,出现了“企业是谁的”、“钱是谁的”等一系列困惑。于是,他们就有了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要求。部分私营企业主采取了各种可能的方法来保护其财产:差不多了就撤资歇业;把钱存起来吃利息或挥霍掉;把财产转移到国外 (因而出现了国内资本外逃的数量几乎与一年的外资引进的数量持平的状况)等。同时,部分私营企业主积极行动起来,从追求保护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到追求合法的私有财产权。而这本身就是政治利益的表达过程。一方面,他们通过其阶层政治代理人——全国工商联向全国人大提交团体议案,要求立法保护私有财产;另一方面,作为私营企业主的个人通过当选全国人大代表进入政治体系,以个人名义发起“保护私有财产”的人大议案,如深圳市的全国人大代表郑卓辉1998年在全国人代会上所提的第一份有关私产入宪的个人议案。很显然,前一种情况是私营企业主通过全国工商联这一政治体系中的政治组织(政治主体)来谋求私产的保护;后一种情况中,作为私营企业主的个人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进入政治体系,成为合法政治主体的一部分,并通过积极争取政治资源——足够的其他人大代表的附议,成功地向全国人大提交个人议案。无论是全国工商联还是郑卓辉本人作为其阶层经济利益的代表,不断地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全国工商联三次团体提案),就是一个通过经济利益诉求转化为政治利益并得以通过政治体系的运作来实现的过程。保护私产的入宪,首先是促进了我国的政治发展,提升了政治体系的利益整合能力;其次在给私营企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的同时,必将遏制资源浪费、资本外逃的势头,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经济体系与政治体系
政治体系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独立性,有它自己的内部运行规则,而且这些规则始终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运行规则在规约政治主体政治行为的同时也为其政治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政治主体就有可能利用其政治身份以及制度便利在实现结构功能的同时谋求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这一利益要求的实现则需要经济体系的支撑。(19)
当不同政治主体可以实现相同的政治功能时,政治主体因政治资源的稀缺性必然存在着竞争,从而面临着生存的压力。组织理论认为,一个组织的产生是为了实现其共同的利益目标,但组织的消亡并不一定以利益目标的实现为标志。它一经产生便有了自身利益倾向——永远地生存下去,行政机构臃肿便是一个明证。因而,政治主体会因生存的需要而努力竞争有限的政治资源,比如追求充裕的资金、足够的选票、统治阶级的认可等。为追求这一目的,政治主体必将尽最大可能使用既有政治资源,使其效用最大化。既有政治资源当然包括经济主体在追求政治利益和政治保护的过程中所付出的部分成本,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人员、技术和各种物品等。
在原先所付成本(主要指经济方面的支持)不足以维持该政治主体生存或谋求更大发展时,政治主体一方面会谋求政治支持——获得更多政治资源,另一方面会谋求更强的经济支持。政治主体谋求经济支持可能会有两种行为模式:其一,它可能会因其掌握的政治资源和实现政治利益的功能,要求支持它的经济主体(委托人)付出更高的成本,即设租或创租行为;其二,它可能会通过其所掌握的政治资源的独享性,自己创收。这两种模式的直接结果是政治资源被用于追求经济利益。若政治主体在获得足量的政治资源以保证政治功能的实现之前,追求的经济利益被用于实现政治功能,则仍属于政治资源的范畴。若政治主体在已获得足量的政治资源来保证政治功能的实现之后,仍继续追求大量经济利益,以致主目标发生转移,譬如目前大量存在的政府热衷于招商引资并把引资量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的情况,则政治主体的性质便发生了改变——兼具了经济主体的性质甚或蜕变为纯粹的经济主体。这时,对政治主体而言,政治资源已成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手段,被直接赋予经济的目的,失去了政治功能目的的本性,沦落为经济资源的一部分,也即“工具理性掩盖了价值理性”(20)。在这种情况下,也许经济资源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但这种失去政治支撑的经济发展是不长久的。经济的发展必须以政治的发展为支撑。
从经济体系到政治体系的运行过程来看,经济主体在通过追求政治利益以更好地实现经济利益的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就是经济资源的一部分。这部分经济资源经过经济主体的一系列运作进入政治体系,为政治主体(政治代理人)实现政治功能所用。经济资源进入政治体系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形:(1)经济资源经由经济主体通过政治组织在寻求政治代理人以及政治代理人政治行为的过程中进入政治体系;(2)经济资源经由经济主体的自组织途径进入政治体系,为其自身或其所培育的政治代理人所用。在前一种情况下,经济主体成为政治主体(政治代理人)的支持者或要求者;在后一种情况下,经济主体可能成为政治主体(政治代理人)的支持者或干脆成为政治主体的一部分。经济资源一旦进入政治体系为政治主体所用,便转变为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政治资源的一系列运作过程都离不开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并且开始于经济权力的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权力是经济权力的延续。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个人和集团追求经济利益的方式不外乎以下几种:
(1)经济方式。在传统社会中,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实现主要是通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以及少量的商品经济的运作方式。而在现代社会中,市场化运作方式则受到普遍认可。
(2)政治方式。传统社会中,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大众的普遍的经济利益需求较少,在正常情况下,通过经济方式即可实现。而追求大量经济利益的少数人,一部分转而走上仕途,直接获得政治权力,谋取自身利益;另一部分则通过收买各级官员,为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打开方便之门。此即为政治方式。现代社会中,经济和政治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较之以前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然而政治的发展却仍不足以摆脱传统的垢病,被传统社会用以追求经济利益的手法同样适用于现代社会。
(3)混合方式。即经济、政治方式均被用来追求经济利益。它是现代社会追求经济利益的普遍方式。
当然以上三种方式只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主要的手段,并非全部,譬如在宗教盛行的国度,宗教的影响力就不容忽视。
经济主体追求经济利益的方式具有一定的遗传性和复制性。成功地用于追求经济利益的方式长期且广泛地被遗留和传播,必将积淀为特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成为经济、政治主体的“取向性模式”(21)。这种独特文化的产生也正是政治腐败的重要根源之一。因而惩治腐败的关键之一则在于在确保宏观经济稳定的前提下,引导和规范微观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改善经济、政治文化。
以上是对一国内部经济与政治关系的论述。对于国际间经济与政治关系,运用图1的分析框架,联系现实,不难看到:一方面,跨国公司是当前世界经济体系中重要的经济主体,其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追求更大利润,在进军他国市场时,必将首先寻求本国政府的政策支持。跨国公司通过经济支持,使本国统治者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能谋求到更大的政治利益和更为巩固的国内、国际政治地位。本国政府则以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为跨国公司争得必要的经济地位,为跨国公司提供诸多便利。另一方面,国际经济组织也基本按此规则与各国政治相互渗透。
政治学是社会政治生活在理论形态上的反映、结晶和升华,它必须也应该与政治生活密切相关,及时地观察和研究政治现象变化、发展的过程,解决社会存在的现实政治问题。(22)经济政治学的建构则旨在揭示在纷繁复杂的政治现象中隐含的经济关系,以求在政治、经济日益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的今天能有一个规律性的新视角研究社会政治问题,并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所以我们选择了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经济利益作为出发点,明晰经济体系、政治体系两大分类及运作过程。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经济政治学应有其独特的分析方法、原理。本文在探寻政治、经济体系各结构功能要素的基础上强调其相互作用的过程,试图以动态的视角厘清脉络,提供分析和理解经济现象与政治现象之间本质联系和互动关系的基本框架。
我们认为研究经济政治学的关键在于经济与政治互动的纽带,即框架结构图中的政治组织和自组织。政治体系必须提供与经济利益要求相适应的供给,而现实往往是供给的不均衡常态。也正因为如此,政治体系才必须把握自身政治功能,明察经济发展向政治体系提出的要求,不断变革、调整政治体系——提供合理供给,增强适应力,在推动政治发展的同时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政治体系的变革应当成为经济政治学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何变革、何时变革、变革什么、怎样变革以及如何衡量变革成效等,都应该得到充分阐释和科学揭示。
注释:
①首次提出者为我国政治学资深学者刘德厚先生。参见刘德厚《生产力标准与政治学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6期;刘德厚《论经济的政治功能及其结构体系问题》,《求索》1995年第1期。
②参见余力、朝晖《经济政治学:选择与展望——访刘德厚教授》,《社会主义研究》1993年第3期。
③刘德厚:《“经济政治”范畴分析》,《经济评论》1994年第2期。
④杨军:《应该确立“利益”作为经济政治学基本范畴的地位》,《学术论坛》2005年第2期。
⑤参见陈潭《经济政治学论纲——理解政治的公共选择理论视角》,《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5期。
⑥《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
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这一辩证关系作了系统的论述,他们将政治看作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认为一个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决定其政治上层建筑的基本性质,政治上层建筑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⑧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2页。
⑨李程伟:《政治与市场:横断学科视角的思考》,《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
⑩(14)[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10~217、161~164页。
(11)(20)桑玉成:《利益分化的政治时代》,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54、112页。
(12)(13)(16)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444、268、359、419、26页。
(15)[美]丹尼斯·C.缪勒:《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4~305页。
(17)闵家桥、孙亚菲:《中国私产保护26年记》,《南方周末》2004年3月18日;闵家桥、孙亚菲:《私产保护是大国兴起之路》,《南方周末》2004年3月18日。
(18)当然,这种努力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是完全契合的,否则,仅靠私营企业主的努力,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款是根本无法入宪的。
(19)王沪宁:《比较政治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35页。
(21)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50页。
(22)金太军:《规范研究方法在西方政治学研究中的复兴及其启示——兼论当代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