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管控要素体系研究论文_苏诚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管控要素体系研究论文_苏诚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青岛 266071

摘要: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城市设计已经构成了一种管理模式,是对城市形态和环境的控制,是一种新型管理策略的设计,不只是停留在工程设计活动的表面工作。城市设计和规划体系需要整合,同时也要将规划管理体系融入到设计管理控制中,让其变成运行的关键环节。此篇文章是对城市设计管控进行阐述、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和城市管控的有关措施。

关键词:城市设计;管控要素;规划阶段

引言: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有着紧密的联系,是否能和规划体系融合在一起,对于设计城市的整体规划的合理存在着直接关系。即使在最近几年城市设计控制着详细规划并将其引进其中,可是因为此方法发现时间晚,未在应用上收获满意的效果,很大程度影响了实现城市设计管控目标。此篇文章就是研究城市设计管控的详细规划,有着重要的作用。

1 城市设计管控

有关城市设计有着三层含义:(1)城市建设主要是以人们群众经济、审美和社会指标作为创建的形体,所涉及了区域设计、城市设计项目等;(2)城市设计是满足群众活动所构建的环境,比如建筑物和设施,并且这些物质环境要被赋予社会功能、审阅功能和城市功能(3)城市设计由多个因素组成的体系,包含了交通、公共工程等,设计是从美学和功能等角度开始的,这样所构成的体系变成了城市设计的目标[1]。在此条件上提出城市设计管控要求,需要做到有效的将规划设计和建筑结合,转化城市设计职能。此转化内容是先从设计由管理方面转化,是在编制城市设计的条件上进行管理工作,保证技术内容被管理工作吸收到管理工作中。同时要引用政策代替设计控制,主要是指在实施设计时,把有关政策对市场主体进行开发和引导,保证让开发控制过程变得更合理。用多元平衡代替单一主导,实际设计要以规划理念和行政主体当做设计目标,考虑到社会群体需要,在此社会应用下,让城市设计变得更加合理。

城市设计是城市对体形环境的设计,通常被称为综合环境设计,城市设计任务是人们在各种活动创造时有着空间形式的环境。主要内容包含了市政设施、建筑以及园林绿化等,需要综合社会、城市和经济等各方需要。对于城市设计是对建筑和其周围包含有关要素、地形等构成三维规划布局与设计,将这些内容根据美学原则和功能组织在一起[2]。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空间体系进行的一种运行操作支持,进而构成城市空间展现了独特的内在性,主要是提高城市空间体系机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设计目标,是受到多方因素制约,是一个复杂、连续的作用过程。

2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管控

2.1控制性的规划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是将城市总体规划当做基础,对用地环境和性质以及规划管理等实行明确分割,指导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在城市整体规划中,控制详细规划展现的作用比较明显,比如在城市规划的法律内容中,需要赋予权威性。城市规划编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使用详细规划的定量控制当做指导。在现代城市规划设计中,需要注意详细规划存在着局限性,例如在城市空间上,依旧使用二维控制法,获得效果不明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比如控制指标法,主要包含了调查分析、容量反推、形体布局等,通常停在估算或对比等层面,科学性差,在规划设计指导中容易有经验性设计情况出现。并且引导城市文化特色,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处也不够突出,在多数规定内容中要以实体“硬”塑造为主题,但是城市文化内容则更看重“软”环境,两者之间处于脱节状态,控制效果不突出[3]。

2.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用实施性

大多数学者在城市设计管控研究中分析,提出了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两者间的关系。从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能够看出,详细规划使用的可行性要先表现在二者互补联系,比如在编制详细规划内容时,要以城市设计资料作为根据或从两者之间的指导思想、角度能够看出,可以将规划目标作为设计目标,但是规划编制目标的关键问题就是城市设计内容;或者城市设计也将融入到规划方案的具体设计或决策中。并且,从规划内容和设计内容可以看到,有许多部分是处于重合现象,比如建筑高度和建筑距离。现实中若是从各自任务、范围和对象看,两者也存在着独立性,可是若从微观城市角度考虑,需要将控制详细规划当成指导,城市设计作为辅助,两者不可获取,相辅相成。

3 城市设计管控的有关措施

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对于现代城市设计管控有着更高要求,可是从当前现状看出,效果不太明显,通过研究发现,在控制详细规划时,对城市设计管控的解决有着关键性用处。为能让控制性详细规划彻底融入到城市设计管控中,需要保障健全相关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健全机构组织建设。在城市设计管控中,需要承担着规划和管理的责任,通常是以规划管理机构作为指导,将职责主要落实到容易出现管理脱节的想象中,这也是在完善机构中,把运行机构详细化落实到管理机构、决策机构等,达到各方权利相互制衡的作用;(2)在城市设计管控时,需要广大人们群众融入其中,这种社会参与是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的方法,和国外的城市设计管控法相似,需要在开发控制时进行公示制度保证或设置公众参与,这样能够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3)强化法律保障。比如对城市设计的结果融入到法律方面或者健全城市规划有关法律上,这样能够为城市设计管控提供有关保障[4]。

结语:提高城市设计管控水平主要是控制性详细的规划,在实际城市设计管控中,需要对城市设计内涵有所正确认知,确保可以充分展现出详细规划的优势。并且在详细规划过程中,需要完善有关的保障措施,才能提高城市管控水平,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姜涛,李延新,姜梅.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管控要素体系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17(04):65-73.

[2]王敏.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设计管控研究[D].中南大学,2009.

[3]陈琛.基于城市设计下的建筑管控方法探讨[D].重庆大学,2009.

[4]林颖.制度变迁视角下城市设计诱致性实施路径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6.

论文作者:苏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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