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楚辞”完成的几点思考_楚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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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楚辞章句》前人皆以为是刘向所定、王逸所注之本,近人或又以为《楚辞释文》是旧本,实际上刘向之时《楚辞》仅初具规模;王逸之后,编者注家或依己意,篇目、篇次、卷数以至注释之语等仍时有变更,而经历代传抄翻刻,至误至疑处自不在少数,故与原来面目距离渐远。则今世之人并不该也不可能以一二例证判定何者为旧本。

《楚辞》一书,千载流传,然内中有多少笔墨官司,未可一言以蔽之。目下通行之本,即传为东汉王逸所注之《楚辞章句》,而自宋人洪兴祖所尝见之《楚辞释文》篇次不第,后之学者便据以考证《释文》为旧本。余未尝专事《楚辞》,然闲来读之,复稽之旧典,辄以为《楚辞》之成书,历时久长,后世增删修改传抄翻刻,又多几重舛误,故未可以一二例证作定论。兹以思索之得,捃录数端,以求教于方家。

《楚辞》定本与名称

《楚辞》之名,由来已久。《史记》之《屈原贾谊列传》中太史公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此处虽未曾提及《楚辞》,然《酷吏列传》“张汤传”中云:“朱买臣,会稽人也。读《春秋》,庄助使人言买臣,买臣以《楚辞》与助俱幸侍中,为中大夫,用事。”

《汉书·艺文志》于赋类但言:“屈原赋二十五篇,唐勒赋四篇,宋玉赋十六篇”,亦未曾提及《楚辞》,而于卷六十四“朱买臣传”中云:“会邑子严助贵幸,荐买臣,召见说《春秋》,言《楚词》,帝甚悦之。拜买臣为中大夫,与严助俱侍中。”

视此二例,知《楚辞》名目汉武帝之时即已有之,只是未曾言及与屈宋等赋之关系。

《汉书·地理志》云:“始,楚贤臣屈原被谗放流,作《离骚》诸赋,以自伤悼。后有宋玉、唐勒之属,慕而述之,皆以显名。汉兴,……枚乘,邹阳、严夫子之徒兴于文景之际。……吴有严助、朱买臣贵显汉朝,文辞并发,故世传《楚辞》。”

如上所言,可知屈赋即为《楚辞》之祖,然《汉书·艺文志》中为何只字不提《楚辞》一书?若将《楚辞》裒集之前因后果作一番推求,则略可知此与定本有关。

《汉书》卷六十四下《王褒传》云:“宣帝时,修武帝故事,讲论六艺群书,博尽奇异之好,征能为楚辞九江被公,召见诵读,益召高材刘向、张于侨、华龙,柳褒等待诏金马门。‘神爵’,‘五凤’之间,天下殷富,数有嘉应。上颇作歌诗,欲兴协律之事。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勃海赵定、梁国龚德皆召见待诏。于是,益州刺史王襄欲宣风化于众庶,闻王褒有俊材,请与相见,使褒作‘中和’、‘乐职’、‘宣布’诗,选好事者令依鹿鸣之声习而歌之。”(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学人皆知,中国古籍历来皆以“经”为首,以其社会功能视之,“经”之所以治国也。古有采诗之官,以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而“诗”既为六经之一,故为历代帝王所重。然秦以法治而富强,自商君为政,视诗、书、礼、乐等为六虱,故焚书之议,早已发自商君。至汉惠帝时,始除挟书之律。逮至武帝,乃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

炎汉继秦而立国,然当时亡秦者,始因“楚”之兴也。而孔子授徒之诗三百篇,上采自殷,下取自鲁,多取之周诗。而诸如楚地之歌诗,其音律及故实,皆异之于彼。又,汉文化既以楚文化为基础,刘氏一统天下,则无论“欲宣风化”或于“讲论六艺群书”外之“博尽奇异之好”,必然重视楚地民歌之收集。

正如汉初之征能为《诗》之鲁申公,齐辕固,赵韩婴,欲“博尽奇异”,则朱买臣、九江被公之流能诵读“楚辞”者自然为朝廷征召,并敬为座上之宾。故《汉志》云:“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厚薄。”由上可知,自汉初时便开始对“楚辞”作收集整理工作。

《诗经》之“国风”采自各国土乐,故有周南、召南、邶风、鄘风之别,而“楚辞”则只采于特定之地域——楚, 故可总以“楚辞”名。所不同者,“诗”大多采自民间,经史官修改,乐师润色,早已不记名姓,而《楚辞》虽来自民间,然一开始便有诗人加入再创作,或直接由诗人所作,故可多有名姓,而因屈原伟大之人格力量与其独创之文学风格,使之有众多追随者。正如王逸《离骚章句》“后叙”所云:“屈原履忠被谮,忧悲愁思,独依诗人之义而作《离骚》,上以讽谏,下以自慰。……楚人高其行义,玮其文采,以相教传。……后世雄俊,莫不瞻仰,摅舒妙思,缵述其词。”故“其人而楚则楚之,或其人非楚而辞则楚,其辞非楚而旨则楚。”(明·王世贞《楚辞序》)因而上自屈宋唐景,下自扬雄刘向,皆可为“楚辞”也。自上所言,则又可知先时可入《楚辞》者,无论作家作品,其数量十分可观。自《汉志》赋家第一类便有“二十家三百六十一篇”,盖可推其大略。

若此,则无论是为显贵朝廷而言《楚辞》之朱买臣,抑或本能为《楚辞》之九江被公,都会选本人所好或熟知之部分“楚辞”为皇上诵读。故此时虽有《楚辞》,而不必有定本。

前汉《楚辞》之情形如此,而至刘向之时,是否便有定本呢?据载,除朱买臣、九江被公等人外,淮南王刘安曾被武帝召而作《离骚传》。章帝时,班固、贾逵等也曾作《离骚经章句》。由此推测,在秘府校书之刘向曾奉诏编《楚辞》完全可能是事实。

《汉志》开首便曾介绍向歆父子秘府校书之事:“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班固袭承向歆之制,而刘向既有《楚辞》一书,为何《艺文志》反不见载?须知,刘向奉成帝命典校群书,主在校雠,每校毕一篇,便作“别录”,其内容约为三端:一为记载校书过程,如版本、重脱等;二为介绍作者生平与学术思想,并略加评点;三为评价该书内容,解释书名,并指出作书目的等。然其校书,惟依作家分类。自《汉志》可知,诗赋类凡一百零六家,屈宋唐景之作,只便各各划入赋类,绝无参杂之意,以体现其时学术分类之严肃性,此乃时代发展使然。而所谓总集,则依时代或文体风格,裒集数位作家作品为一书。一册在手,便可知某一时代或风格之概貌,此自是天下图书渐多后之一大创造。

而班固既未将《楚辞》列入志目,可知校书之官将总集列于志目已是后话。刘向领校秘书,尝编《楚辞》,又特以其严密细致之学术态度作校理,自然最具权威性,日后王逸据以作“章句”也是顺理成章之事。然刘氏之所编并未列于志目,正说明至少在此时,所谓《楚辞》仍是临时奉诏而作,未必有定本也。

兹依上述,《楚辞》之名汉武帝时便已有之,惟似无定本。然此名称是否固定不变呢?

此处并不想裁判前代学者对本节开头所引史汉语中“《楚辞》(楚词)”是此书名称《楚辞》或“楚之辞”之争论,然后世对《楚辞》此一名称的确有些变化。而此一变化,惟是缘于历代对屈氏代表作《离骚》评价之高低。而也正因《楚辞》以屈赋为中心,故其他作者、作品便可有所变动,也因此使名称可有所更易。

《后汉书》、《三国志》无“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于集类开头便是“《楚辞》十二卷,《楚辞》三卷”等等,下文又云:《楚辞》者,屈原之所作也。……弟子宋玉痛惜其师,伤而和之其后。贾谊、东方朔、刘向、扬雄嘉其文彩,拟之而作。盖以原楚人也,谓之《楚辞》”。

此处直将《楚辞》为屈原所作,又将拟屈之作并称之《楚辞》,正是《楚辞》之作家乃以屈原为代表。而《楚辞》中有屈赋二十五篇,又因最能体现屈氏文学成就与崇高思想境界之宏篇巨制《离骚》为其代表之作,故后人又称《离骚》为“经”。

经传之说,始自汉儒,六艺而外,诸子百家亦袭用之。则文学家将《离骚》称“经”,自是时代风气所使然。

而世传王逸《章句》本的确称《离骚”为“经”,以下各篇称“传”。然则,律之先儒作法,则《楚辞》似又可称之“离骚经传”之类,或直以“离骚”相称。视之后世,也确有“楚辞”与“离骚”并称或直以“离骚”为名之现象。

梁人刘勰《文心雕龙》第五篇为《辨骚》,然此文既论《离骚》又论《楚辞》各篇。刘氏云:“《离骚》之文,依经立义。……又汉宣嗟叹,以为皆合经术;扬雄讽味,亦言体同诗雅。四家举以方经,……”而视后文,其实已包含《九章》、《天问》、《九辩》、《招魂》等各篇。可见后人常有以《离骚》为总题目者。

又,萧统《文选》卷三十二、三十三即为《楚辞》选编,而其标目则卷三十二为“骚上”,卷三十三为“骚”下,可见也是以“骚”统其全书。

据前辈所论,曹植《陈审举表》引《九辩》语:“国有骥而不知乘兮,焉皇皇而更索。”以为“屈平曰”。郭璞注《山海经》,引屈原《天问》、《远游》语,皆题《离骚》。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两引《九辩》,亦皆冠以“屈原曰”。或以为此乃误引,究其因,其一或是记忆有失,其二或如曹吴二氏本以《九辩》为屈氏所作,然其三,或正因其所见之《楚辞》,原本便题《离骚》之类。此正如《论语》一书为记孔子及后学之事,然后人每将《论语》中言冠以“子曰”,亦不为怪也。

上文所及之《隋志》,岂不知《楚辞》作者为屈宋诸人,然文中仍称“《楚辞》者,屈原之所作也。”《隋志》又言:楚有贤臣屈原,被谗放逐,乃著《离骚》八篇。”此八篇当指《离骚》、《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与《大招》。则以《离骚》冠屈原诸赋。

而洪兴祖《楚辞补注》本又将屈原诸赋冠以“离骚”,宋玉以下冠以“楚辞”。至宋儒朱熹所著《楚辞集注》,亦将屈氏二十五篇称“离骚”,宋玉以下十六篇称“续离骚”。(按:后人或因刘安好《楚辞》,曾受诏作《离骚传》,以为此“离骚”即指屈原之诸赋,致使后世袭之,也将屈原诸赋冠以“离骚”名。此等推理恐欠妥。王逸《离骚》“后叙”曰:“至于孝武帝,……使淮南王安作《离骚经章句》,则大义粲然。……而班固、贾逵复以所见,改易前疑,各作《离骚经章句》,其余十五卷,阙而不说。”(着重号为笔者所加。)此既言尚有十五卷“阙而不说”,可见刘安之所谓《离骚经》,并未包括屈原其他诸赋。

可见自汉后各代皆有将《楚辞》称为“离骚”之现象,而作此称者,也正因视斯为“经”也。然则,称“经”之始,竟在何时?

推王逸之言,似乎始于武帝之时,其《离骚》“后叙”曰:“至于孝武帝,恢廓道训,使淮南王作《离骚经章句》……。”

然《汉书》卷四十四“刘安传”但云:“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新出,上爱秘之,使为《离骚传》。”并未有言“经”字。

《史记·屈原贾谊列传》云:“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淤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此语源自刘安,可知刘安、马迁将其比之《诗经》,甚或在其之上,然亦未有称“经”之说。

王逸《离骚》“后叙”曾云:“……班固、贾逵复以所见,改易前疑,各作《离骚经章句》”。贾逵作《离骚》文章句是否有“经”字,目力所限,不敢妄言,而班固之章句,似乎未曾有之。其一,班固于《离骚》“叙”中批评刘安称道《离骚》,“谓之兼诗风雅,而与日月争光,过矣。”且一一以《易》、《诗》、《左传》之观点予以批驳。他只认为《离骚》“其文弘博丽雅,为辞赋宗。”而并不以“经”看待。其二,若刘安作章句称《离骚》为“经”,以班固“叙”之行文风格与结构言,必然针对“经”字而作一番评论。可见非但班固未称《离骚》为“经”,又复见刘安之章句亦未尝称之为“经”。

然王逸批评班固,言“论者以为露才扬己,怨刺其上,强非其人,殆失厥中矣。”并指出:“夫《离骚》之文,依托五经,以立义焉。”且与《诗》、《易》、《书》等相比较。则一方面在批评班固之评论失当,另一方面则在肯定《离骚》具有“经”之地位。

依此,将《离骚》直以“经”相称者,并非始于武帝之时,也非出于班固之手,或许只是王逸推衍刘安、马迁等前人之意而为之。

(按:王逸《离骚》“叙”直将“经”字连作题目解,则称经之说似应早于王逸,而王逸即以《楚辞》为刘向所编,则称“经”之本或源自刘向?然班固即承向歆之制,若刘向有称“经”之说,班固理应知之,则以“离骚经”为篇目之本,或王逸见于他本,或竟是王氏抑后人所窜益亦未可知。又按:洪兴祖所见《释文》本无“经”字。)

由上所述,可推知《楚辞》之代表作《离骚》因前汉帝王所重,经文学家之阐发,至王逸时渐有明确之称“经”说。后世学者更因“慕其清高”,“嘉其文采”,对历代沿用之《楚辞》之名,或又谓之“离骚”之类。

《楚辞》篇目与卷数

《楚辞》之名目,西汉之时既已有之,作为总集,并非始于刘向之时。而上文已言,刘向典校群书,惟以准确为第一要务,其准确之第一要求,即须指明某篇某集为何时何人所作,故可有屈原之赋,宋玉之赋,贾谊枚乘之赋,各自成集,不相厕杂。而刘向之编《楚辞》,大约正因帝王之好,则在校勘整理典籍之明确任务外,临时奉诏而为之。同样,无论是刘安、买臣,抑或被公、班固,自可有大同小异之《楚辞》本进呈皇上。(此不排除后来者有参考前人之情况)

若此推论于理不悖,则《楚辞》先时之篇目、卷数也非必有固定。

《史记·屈原贾谊列传》太史公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适长沙,观屈原所自沈渊,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及见贾生吊之,又怪屈原以彼其材,游诸候,何国不容,而自令若是。读《服鸟赋》,同生死,轻去就,又爽然自失矣。”自上所言,虽无法确定贾生之《吊屈原赋》、《服鸟赋》皆尝为《楚辞》所收,然从思想内容与风格而言,自有相通之处。

又,《哀郢》在此单独列出,却也可怀疑《楚辞》中原并无《九章》之名目,或后世将其较短篇幅编作一处?按:刘安之生卒早于马迁约四十年,恐更非是刘安或准南小山等所为。

班固《离骚》“叙”曰:“其文弘博丽雅,为辞赋宗。后世莫不斟酌其英华,则象其从容,自宋玉、唐勒、景差之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刘向、扬雄骋极文辞,好而悲之。”此处所提及唐勒(或加景差)、枚乘、司马相如、扬雄之作品在今本《楚辞》中皆无所见,也自多一重疑案。

若以上仅为揣度,则宋人黄伯思《新校楚辞序》称其“所见旧本,乃有扬雄《反骚》一篇,在《九叹》之后”,却是事实。自上文所引《隋志》言:“弟子宋玉痛惜其师,伤而和之其后。贾谊、东方朔、刘向、扬雄嘉其文彩,拟之而作。”亦提及扬雄,复可证之。

故可以为,至少在隋唐之际,《楚辞》篇目未必已固定。

至若《楚辞》之卷数。王逸《离骚》“后叙”云:“屈原履忠被谮,忧悲愁思,独依诗人之义而作《离骚》。……不胜愤懑,遂复作《九歌》以下,凡二十五篇。……逮至刘向典校经书,分以为十六卷。”此处有两点似乎已极明确:一、屈原之作,连《离骚》、《九歌》共有二十五篇;二、刘向所编之《楚辞》凡十六卷。

然稍事琢磨,此中似不无扞格。王逸于《大招》“叙”曰:“大招者,屈原之所作也。或曰景差,疑不能明也。屈原放流九年,忧思烦乱,精神越散……故愤然大招其魂。……”揣度以上之语,王逸已基本肯定《大招》为屈原所作(上节所引《隋志》似也以《大招》为屈氏所作)。“疑不能明”者,只说明其行文谨慎,否则,绝不该有“屈原放流九年”之一番话。若此,屈赋便应为二十六篇,而非二十五篇。

又,王逸《离骚》“后叙”言屈原作《离骚》等二十五篇后,“楚人高其行义,玮其文采,以相教传。”“后世雄俊,莫不瞻仰,摅舒妙思,缵述其词。逮至刘向,典校经书,分以为十六卷。”(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则刘向分以为十六卷者乃其所典校之经书,并不包括刘氏本人之《九叹》,故其时《楚辞》之卷数也可再作商议。

自上文已知,《汉书·艺文志》但言“屈原赋二十五篇”,“宋玉赋十六篇”等等,并未有《楚辞》一目,更无卷数之记载。《隋书·经籍志》则云:“楚辞十二卷”,下注:“并目录。后汉校书郎王逸注。”“楚辞三卷”,下注:“郭璞注。梁有《楚辞》十一卷,宋何偃删王逸注。亡。”

可知:一、王逸所注之《楚辞》在隋时并目录仅十二卷;二,另一三卷本乃晋人郭璞所选注(?),而似乎郭璞所据本,在梁时为十一卷,乃是宋时何偃所删节者。

而新旧唐书之目录却言“王逸注本十六卷”,“郭璞注本十卷”,卷数已大增。此则便有几种可能:一、《楚辞》篇数并无变化,惟因历代辗转传抄,卷数分合,随时而变;二,王逸之时确有十六卷,后世渐缺,至隋唐,时人又另增篇目,以与王逸所言之卷数相合;三、《楚辞章句》所言之篇数卷数原非出于王逸之口,乃是后人为合于当时之数而随意修改王逸之语。

《楚辞》之篇次

如今所论,《楚辞章句》与《楚辞释文》孰先孰后,惟是因二者篇次有别,而篇次但据注文“解见前篇”之例定夺,则自宋人洪兴祖始,便陆续有人因此而以《释文》为旧本。

此先列《章句》本与洪氏所见《释文》本之篇次:

《楚辞章句》 《楚辞释文》

离骚第一 离骚第一

九歌第二 九辩第二

天问第三 九歌第三

九章第四 天问第四

远游第五 九章第五

卜居第六 远游第六

渔父第七 卜居第七

九辩第八 渔父第八

招魂第九 招隐士第九

大招第十 招魂第十

惜誓第十一九怀第十一

招隐士第十二 七谏第十二

七谏第十三九叹第十三

哀时命第十四 哀时命第十四

九怀第十五惜誓第十五

九叹第十六大招第十六

九思第十七九思第十七

遍阅《楚辞章句》,有“解见前篇”者约十七见,其中大部并无矛盾,如《惜誓》中“已解于《九章》”,《七谏》中“皆解于《离骚经》。”而自《九章》注云:“皆解于《九辩》中”等语视之,则定《释文》为旧本似无疑问。

然自汉武之后,说解《楚辞》者多矣,为之作注者多矣,《楚辞》流传千载,辗转传抄者更多矣,岂无衍脱窜乱之理。则何为王逸原注,何为王逸之前人或后人所注,并不可一一明辩矣。

即便在整理校勘文学日趋绵密之后世,随意增删颠倒者仍四处可见,且以湖北丛书本为例:

1.《离骚》:“夫唯捷径以窘具陨反步。捷,疾也。……故身触陷阱,至于灭亡,以法戒君也。阱,似正反。”

2.《九章·惜诵》:“心郁邑余侘都嫁、丑嫁二切傺勅厉、丑例二切兮。”

东汉时绝无以反切注音之理,此二句皆以此法注之,可见正是后人所加。

再看二例:

1.《离骚》:“岂维纫夫蕙茞昌改反。纫,索也。……”

2.《招魂》:“何为四方些苏贺反。言魂灵当扶人养命。……”

若说前二例只是后人加注反切于原注文后,后二例则直接窜入注文之前。洪兴祖之《楚辞补注》中并无此现象。后世尚且如此,则可想见,前代增删注文或传抄致误者当不在少数。

我们不妨再看其注释之体例。依今所见传本之注释,较典型者约为二类:

一、参差式。此指各句下注释文字长短不一。如《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注文长达133字。“纷吾既有此内美兮”,注文仅3字。其最典型之格式,乃“××,××也,言……”。先释词,复析句,其间或再引经据典。以此体例作注,最典型者为《离骚》、《九歌》、《天问》、《招魂》等。

二、规整式。此体例多以八字注之,即“××××,×××也。“或有部分四字句:“×××也。”前者如《九怀·匡机》:“极运兮不中周转求君,道不合也。”后者如《卜居》:“乃往见太卜稽神明也。”

第一类与一般章句体相同,行文较随意,注释清楚且详尽,甚至不厌其烦。如一“申”字之注,在《离骚》及《九章》之《惜诵》、《涉江》中多次出现。如此反复注释之字,在《楚辞》中至少有一百六十多处。

第二类虽十分经济,亦琅琅上口,然失之简略与粗疏。或仅在析句,或犹如评点,或只添蛇足之嫌,尽是废话。如《卜居》:

“郑詹尹其姓名也。”“屈原曰吐词情也。”“宁诛锄草茅刈蒿菅也。以力耕乎种稼穑也。将游大人事贵戚也。以成名乎荣誉立也。”

《楚辞》内各篇之注音与引经据典等情况也各不相同,或多或少,或有或无,限于篇幅,此不一一罗列。

对某一注疏家而言,注释体例、风格前后当取一致,而通览《楚辞》所注,似乎不得不怀疑此十六卷(姑撇开王逸之《九思》不言)注释是否皆出王逸一人之手。

当然,如注疏家年寿较高,为某一书作注历时既久,不可避免前后会有相异之处,但无论历时既久也罢,几人所注也罢,其舛误矛盾之处便不可免,又怎能仅以极少之例证来作结论?

笔者曾将《楚辞》之注释体例等各种要素输入电脑,十七卷顺序则如下所示:

1.《离骚》、2.《九歌》、3.《天问》、4.《招魂》、5.《大招》、6.《惜誓》、7.《七谏》、8.《哀时命》、9.《九叹》、10.《九思》、11.《九章》、12.《卜居》、13.《渔父》、14.《招隐士》、15.《远游》、16.《九辩》、17.《九怀》

以此篇次较之《章句》本或《释文》本,似乎不可思议。然比序恰好以王逸之《九思》为转捩点,且另有一惊人发现,若将《离骚》与《九怀》看成二极点,以《九思》为转折,列成图式则为

若此,则《楚辞》无论非一人或非一时所注,其中约十七处“解见前篇”例便无一处矛盾。

此外,或再细细揣摩“解见前篇”,发现有些部分似欠妥切:1.上文已言,《楚辞》所注常不厌其烦,则有几处非必以“解见前篇”注之;2.或有几处正文注释并不尽同,并不可因先有所注而后文可略之。

再如《惜誓》:“梅伯数谏而至醢兮”注曰:“已解于前也。”洪兴祖《楚辞补注》却作“已解于《离骚经》。”

隔三句:“比干忠谏而剖心兮,箕子被发而佯狂”下注:“已解于《九章》。”实际上前一篇《天问》中已有“比干何逆,而抑沈之。”“梅伯受醢,箕子佯狂”等句,而《九章·涉江》中仅“比干菹醢”一句,且世传比干剖心而梅伯受醢,则此处因《九章》而省略也欠妥当。

再看《哀时命》:“岂忠信之可化,志怦怦而内直兮,履绳墨而不颇。”下注:“皆已解于《离骚》、《九辩》、《七谏》。”此注本身便觉是后人添加之腔调。

再如序与正文,正文与注释,其间矛盾舛讹亦多,不少前辈学者早已指出,此不赘述。

至此,须申明一句,笔者并非试图怀疑《楚辞章句》是否出于王逸之手,更非怀疑史上竟有无《楚辞释文》,仅仅以为王逸之注后世注疏家有增删修改之迹,传抄者又或有致误之处。

又,《九辩》序中对“九”字有详述,故或以为以“九”为题者,篇次当以《九辩》为首,此又可证明《释文》为旧本。

依《楚辞章句》本,以“九”为题之篇目,按序为《九歌》、《九章》、《九辩》、《九怀》、《九叹》、《九思》,欲释“九”字,似置于《九歌》为妥。然《九章》有九篇,《九歌》有十一篇,“九”也者,仅言其多,是为虚数,并非必实指,此乃能读《楚辞》者起码应有之常识。说到底,对九字原不必多费笔墨。然为何《九辩》中偏有所解?盖因宋玉之后尚有《九怀》(王褒作)、《九叹》(刘向作)、《九思》(王逸作),后人不止拟屈氏之作品,并连题目也拟之。正因此现象值得注意,故王逸或因此而在拟屈氏以“九”为题之首篇《九辩》中予以解说。

王逸《九辩》序曰:“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故天有九星,以正机衡;地有九州,以成万邦,人有九窍,以通精明。屈原怀忠贞之性,而被谗邪,伤君暗蔽,国将危亡,乃援天地之数,列入形之要,而作《九歌》《九章》之颂。”此语旨在回顾屈氏以“九”为题之意,而更为引出以下一段话:“宋玉者,屈原弟子也。闵惜其师忠而放逐,故作“九辩》,以述其志。至于汉兴,刘向、王褒之徒,咸悲其文,依而作词,故号为楚词,亦承其九,以立义焉”。(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上文已言,《楚辞》因千年流传,舛误颠倒者为数必不少,有几处矛盾并不为怪。如言释“九”者因置于《九辩》而必定《九辩》在前,则以之律彼,便有扞格。正如本师姜亮夫先生所言:“《招魂》一篇,依《释文》次,则后于《招隐士》,而《章句》释“招”字,不在《招急士》篇,乃在《招魂》篇”。(《楚辞学论文集·洪庆善楚辞补注所引释文考》)故以“九”而定何为旧本,也并不可靠。

今日所见之王逸所注《楚辞》本,除《章句》外,惟见宋人所引洪兴祖所言之《释文》本,且只存篇次,故近世论者,惟有以前人所论之片言只语为证。引刘勰《文心雕龙》便是一例。

《文心雕龙·辩骚》云:“故《骚经》、《九章》、朗丽以哀志;《九歌》、《九辩》、绮靡以伤情;《远游》、《天问》,瑰诡而惠巧;《招魂》、《招隐》(或作《大招》),耀艳而深华;《卜居》标放言之致;《渔父》寄独往之才。故能气往轹古,辞来切今,惊采绝艳,难与并能矣。自《九怀》以下,遽蹑其迹,而屈宋逸步,莫之能追。”

刘氏所举自《骚经》至《渔父》之序,与上述《章句》本及《释文》本皆不相同,然自“朗丽以哀志”、“绮靡以伤情”等语看,知是以艺术风格分类。但若以两两并提之篇次而言,较之《章句》本,惟《远游》与《天问》不顺,较之《释文》本,则有《九歌》与《九辩》,《远游》与《天问》,《招魂》与《招隐》不顺。

然此处并非希图以多寡而定正误(虽如《九歌》与《九辩》等序可资参考),但于排比中自可发现一些问题。

文中《招隐》,传本或作《大招》。所据者,或是前人依《文心雕龙》唐写本而校出,或因《章句》本《大招》正列于《招隐》之后。

然今人或以为《招隐》乃汉人所作,刘文之所以误为“《招魂》、《招隐》”,是因《释文》本此二篇正排于一处。

只是如此推测也见粗疏。须知,若因后世传抄所致,而传抄者所据应是《文心雕龙》而非《楚辞》,且致误之可能性,只能是因《大招》《招隐》同有“招”字,不经意而误抄。即便照《释文》,也只能误为先《招隐》后《招魂》,而非先《招魂》后《招隐》。且按常理,衍文也只衍于“正”文后而非“正”文前。若依《释文》抄写,致误者非《招隐》而是《九怀》矣。

此外,还有一处疑问,依刘勰所言:“自《九怀》以下,遽蹑其迹,而屈宋逸步,莫之能追。”莫能追者,当指汉人。依《释文》次,《九怀》以下,尚有《七谏》,《九叹》、《哀时命》、《惜誓》、《大招》、《九思》。然问题随之产生:一、《招隐士》为刘安或淮南小山所作,亦是汉人,却未涵括于内;二、《大招》为屈原或景差所作,却又排之于“逸步”之外。

若依《章句》篇次,《九怀》以下,乃《九叹》、《九思》也。诸篇依次是王褒、刘向、王逸所作,皆汉人也。惟是《招隐》、《七谏》、《哀时命》、《惜誓》等汉人之作未能概括于内,似乎“屈宋逸步”汉人犹有可追之者。

然“屈宋逸步”后世果真无人可追,则“莫之能追”似乎是句废话。刘勰在该文中尚有一段话:“枚(乘)贾(谊)追风以入丽,马(司马相如)扬(雄)沿波而得奇。其衣被词人,非一代也。”笔者以为此诸君便是尚能追之者。

需知“能追”和可“与并能”应是二个层次,故前面所引王逸《九辩》序:“至于汉兴,刘向、王褒之徒,咸悲其文,依而作词,故号为楚词”。虽号为楚词,然徒拟其形(包括题目),精神气格已失大半,故刘向、王褒及王逸确是未能追之者也。

最后再补一事。王逸既以《楚辞》为刘向所编,则依前人编书最后附以已作之惯例,王逸所见之本,当以刘向《九叹》为最后,亦即十六卷本。若依《释文》本,王逸所见,便只十三卷本。王逸既为《哀时命》、《惜誓》、《大招》作注,则此三篇必然在刘向所编“十六卷”之内。因此,若依《释文》,王逸所言之“十六卷本”与“刘向所编”之间,便总有一处讲不通。

结语

由上所论,笔者似有几点不成熟之想法:刘向之前,《楚辞》并无定本,至刘向之时,始有今日之大致规模。王逸之后,篇目篇次虽大致固定,但仍有所变动。而正文、序言、注释间或有所扦格,除传抄所致,也因各代编者注家皆有所增删改动。此现象一直沿续至宋初,之后稍趋稳定。宋后通行本仅《楚辞章句》一种,《楚辞释文》仅知篇目。然自各种迹象可知,此前传抄之本必定不少,只是后人无此眼福。故意而言之,今人不可仅仅以一二点例证便确定何者为王逸当时所据之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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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楚辞”完成的几点思考_楚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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