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分析_农业论文

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分析_农业论文

农户收入结构变动分析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变动论文,收入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告系统地描述了1978年以来中国农户收入结构变动的特征;采用交叉汇总、分组分析、回归分析、因素分析等统计分析方法分析了农户收入结构与农户经营规模、农户收入水平、家庭兼业类型、家庭主要劳动力文化程度、体制、价格的相关关系,旨在揭示1978—1996年中国农户收入结构变动特征;剖析不同时期、地区农户收入结构变动的主要原因;各种因素对农户收入结构的影响,探讨农户收入结构的理论和分析方法。

一、数据

本文数据的主要来源是:(1)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1986—1990年数据汇编(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1991—1996年农户数据汇总;(2)中国统计年鉴;(3)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数据。

家庭经营收入指年内从家庭各业生产经营(包括私人经营)中所实现的产品收入、营业收入。非家庭经营收入,如家庭劳动力从合股、私营、合伙企业经营、集体经营、外出劳动力得到的收入以及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如变卖财物收入等),不包括在内。在划定家庭经营收入范围时,①自产自用(包括留用)的产品,原则上均应作价计算当年收入(已用部分同时计入当年生产费用或生活费用支出)。②赊销产品、出售上年的产成品,均应计入当年收入。③在产品、尚未销售出去的当年成品(即待售产品),不应计入当年收入。④来料加工的产品,按加工费计算收入。⑤商业性经营活动,按毛利(即销售收入减去购货支出后的差额)计算经营收入。⑥家庭生产的产品,应按以下原则计价:凡是出售的部分,包括赊销产品,均按实际出售价格计算。自产自用的产品(包括留用部分),除粮食按当年国家合同收购价格计算外,其他均参照同类产品大量上市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家庭兼业类型是对家庭农村劳动力在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渔业)和非农业之间的劳动和工作情况的调查。划分标准以收入构成来确定。①纯农业:在家庭全年生产性纯收入中80%以上来自农业。②一兼农:在家庭全年生产性纯收入中有50—80%来自农业。③二兼农:在家庭全年生产性纯收入中有50—80%来自非农业。④纯非农业:在家庭全年生产性纯收入中有80%以上来自非农业。⑤其他:因某种原因难以或不能确定为上述类型的户。

年末待售农产品价值指农民家庭当年生产和历年生产尚未销售的农产品中扣除生产消耗(种子、饲料等)、生活消费和储备以后还准备销售的农产品价值。其价值按各种农产品当年大量上市时的当地自由市场价值推算。代销产品尚未兑现部分也照上述方法推算。赊销产品未兑现部分(如白条)不作统计。

结构变化值指标有结构变化总值和结构变化平均值两个指标。农业产业结构变化总值是指一定时期内农业内部结构变化的总量,计算方法是用报告期的构成百分数减去基期的构成百分点,得到绝对差,然后加总。计算公式如下:

JBZZ=Σ│X1i一Xoi │

式中,JBZZ——结构变化总值;

X1i,XOi——第i部门报告期和基期所占比重的百分数;

N——部门数。

农业产业结构变化平均值是指农业产业结构变化总值与计算期长度的比值,它消除了时间长短不同对结构变化的影响,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产业结构的平均变化程度。计算公式是:

JBBZ=JBZZ/N

式中,以JBBZ表示结构变化平均值。

每个变量的样本总数为19000—29000个,有时为了分析的需要采用了江苏、湖北的数据,其样本分别为900和1000个。这些数据为仔细分析中国农户收入结构的变动及其社会经济影响提供了极其丰富的材料。

二、农户收入结构的特征

1.时间特征:农户收入结构变动可分成三个阶段。(1)1978—1984年农户收入结构超常规变动阶段。在这一阶段,农户人均收入从151.79元增加到355.33元,增长203.54元。家庭经营收入结构变动度为44.55%。推动这一时期家庭经营收入结构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二是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84—1986年,因提高价格,农户人均增加收入54.3元;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17.8%,农户人均减少收入21.2元。三是国家减免农业税。农户收入在农村经济分配中的份额从81%增加到88%。四是国家增加了农业投资。(2)1985—1990年农户收入结构缓慢变动阶段。这一时期农户人均收入从397.6元增加到686.31元。农户人均货币收入从357.39元增加到676.67元。家庭收入结构变动度为8.52%;收入结构变动慢的原因:一是农业生资价格上升幅度大于农产品价格提高的幅度。这一时期农产品价格提高58%,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58%,农村消费品价格提高61%。二是国家农业投资减少。三是农户负担增加。在这一时期,农户人均负担从18.4元增加到38.2元。(3)1991—1996年农户收入结构稳步变动阶段。在这一时期,农户人均纯收入从708.55元增加到1926元,农户人均现金收入从895.29元增加到1323元。农户家庭现金收入结构变动度为10.95%,这一时期农户收入结构变动慢的原因:一是农业贸易条件恶化。二是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

2.地区分布:东、中、西农户收入呈梯度分布。东部地区农户收入多于中部,中部地区农户收入多于西部。从时间序列分析,这种差异呈扩大趋势。1986年,东、中、西农户收入之比为1:0.77:0.64;1996年,这一比例扩大到1:0.59:0.54。不同地区农户的产业结构不同,因而农户的收入结构不同。1996年,东部地区农户货币收入份额为74.27%;中部地区农户货币收入份额为59.99%;西部地区农户收入份额为58.02%。

3.农户收入形式结构特征。(1)实物收入份额下降。农村改革前,农产品的商品率极低,农村产业结构高度倾斜于农业,从而在低水平的单一收入结构中,实物收入份额占较大的份额。1978年,农户人均实物收入77.58元,占农户纯收入的58.08%,1996年农户人均实物纯收入97.06元,占农户纯收入的34.31%。

(2)1978—1996农户现金收入份额持续增长。1978年农户现金收入份额为44.92%,1980年,农户货币收入首次超过实物收入份额,标志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开始。1996年农户的现金收入份额为68.67%,大于60%,这标志着农户的生产和消费开始了质的变化,标志着农村经济开始摆脱自然经济进入市场经济,标志农户的生产与生活与外界联系更加紧密。

(3)不同经营类型农户的现金收入份额不同。以从事家庭经营为主的农户的现金收入份额为66.4%;以从事集体经营为主的农户现金收入份额为58.62%;以从事股份合作制经营为主的农户现金收入份额为80.83%;以合伙经营为主的农户现金收入份额为85.04%;以从事私营企业为主的农户现金收入份额为76.3%。

(4)不同家庭经营主业不同,农户的现金收入结构不同。分组分析表明,经营主业为农作物种植业的农户现金收入份额较低,为57.67%;经营主业为非农业的现金收入份额较高。经营主业为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的农户的现金收入份额分别为63.72%,78.31%,87.07%,83.88%,72.1%,85.01%,85.84%。

5)不同收入水平下农户的现金收入份额不同。(见表1)

表1 农村居民平均每人全年总收入中现金收入份额 单位:元、%

年份农民人均纯收入现金纯收入份额实物纯收入份额

1978

41.92

58.08

1980

51.65

48.35

1985357.39 65.30

34.70

1990676.67 68.32

31.68

1991

65.99

1994

1233.48 68.93

31.07

1995

1595.56 68.93

31.07

1996

1927.01 68.66

31.34

(6)不同的收入水平下农户的兼业程度不同。分析表明高收入水平的农户比低收入水平的农户有更大的兼业行为。

4.农户收入经营结构特征。各种不同来源的收入在农户总收入中的份额,即为农户收入的经营结构。农户的收入来源可分成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外出劳务收入、租赁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其它非借贷收入。农户收入的来源结构是显示农户收入来源主体的工具,若结合动态考察,可反映农户收入来源主体的演变过程。农户收入经营结构呈现如下特征。

(1)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户收入的主体,是农户收入增长的主体。1986年农户户均家庭经营收入2751.5元,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74.08%。1996年农户户均家庭经营总收入11675.13元,占家庭经营总收入的71.82%。这一格局形成于全面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的1982年和1983年。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村改革,使农村的经营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在这一时期,农户经营方式逐步取代集体经营方式成为农村经营主体。而经营方式的变化派生出收入结构的变化,形成了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体的收入格局。1978一1986年是农户收入结构急剧变革时期,从集体得到的收入从1978年的66%左右降为1983年的10%左右。

(2)不同地区集体收入份额不同。1986年农户从集体得到的收入396.42元,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10.66%。其中东部654.7元,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14.93%,中部229.5元,占6.76%。西部129.6元,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的4.6%。1996年东部地区户均从集体得到的收入1907.12元,占8.9%,中部地区户均从集体得到的收入420.64元,占3.1%,西部地区户均从集体得到的收入为276.44元,占2.3%。

(3)东部地区户均外出劳务收入份额较高。1996年,东部地区户均外出劳务收入2709.75元,占12.4%;中部地区户均1281.53元,占9.4%;西地区户均985.43元,占8.2%。

(4)利息、股息、红利收入份额较低。1996年,农户租赁收入91.93元,占家庭全年收入的9,57%,利息、股息、红利收入173.99元,占家庭全年收入的1.07%。

(5)不同的收入水平下农户收入的经营结构不同。分组分析表明,一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的集体经济收入份额增长。按收入水平将农户分成6组,1996年这6个组户均从集体经济中得到的收入分别为45元,55.89元,130元,345元,669.28元,2680.28元,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份额分别为1.22%,1%,1.62%,3.13%,4.58%,8.11%。这说明高收入水平的农户对集体经济的依赖性大于低收入水平的农户。二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家庭经营收入份额下降。6个组家庭经营收入分别为2979元、463.46元,6633.56元,8751元,11074.12元,18659元,家庭经营收入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份额分别为80.64%,82.92%,80.92%,75.96%,66.42%.51.5%。三是随收入水平的提高,外出劳务收入份额提高。6个组外出劳务收入分别为161.25元,437.62元,729.18元,1095.46元,1534元,3318元;外出劳务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份额分别为4.36%,7.87%.9.11%,9.95%,10.52%,11.81%,这说明高收入组时外出劳务的依赖性高于低收入组。

5.农户收入的产业结构特征:各种不同产业的收入占农户收入中的份额即为农户收入的产业结构,农户收入的产业结构是显示农户收入产业来源的工具;若结合动态考察,可显示农户收入产业结构的演变过程。

(1)农作物种植业收入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呈下降之势。1986年农作物种植业收入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54.48%,1996年农作物种植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46.11%,下降了8个百分点。

(2)粮食收入是农户收入重要来源。1986年户均粮食收入1019.58元,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37.07%,1996年农户户均粮食收入3647.41元,占家庭经营收入总额的31.24%。不同地区粮食收入份额变动幅度不同。1986年东部户均粮食收入870.2元,占29.29%,1996年东部户均粮食收入3060.74元,占22%,下降7个百分点。1986年中部户均粮食收入1259.6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45.99%。1996年中部户均粮食收入4577.11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43%,下降3个百分点;1986年,西部户均粮食收入3170.37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34%,下降6个百分点。

(3)十年间畜牧收入份额保持不变。1986年农户户均畜牧收入458.91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16.69%;1996年,农户户均畜牧收入1869.76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16.01%。1986年,东部户均畜牧业收入449.6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15.13%,中部户均畜牧业收入498.6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18.2%,西部户均畜牧业收入404元,占17.68%。1996年东部农户户均畜牧业收入2303.96元,占农庭经营收入的17%,十年间增长2个百分点:中部农户户均畜牧业收入1643.85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15%,下降3个百分点;西部农户户均畜牧业收入1489.31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15%,下降2个百分点。这一点与农村住户调查不尽一致。据农村住户调查分析,农户畜牧业收入在家庭人均纯收入中的份额中不断下降。1978—1985年畜牧业收入份额从8.99%增加到13.44%;1980—1985年畜牧业收入份额从13.44%下降到11.17%;1990年又增加到12.54%,1995年又下降到7.08%。

(4)农村非农产业收入内部结构变动很小。

6.农户收入的性质结构。农户人均纯收入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可分成生产性纯收入和非生产性纯收入。计算不同的收入在收入总量中的比例形成了农户收入的性质结构。性质结构是识别农户兼业化活动或非农化活动的工具。农户收入的性质结构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农户非农业收入是农户收入的重要来源。1978年,农户人均非农产业收入10.58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7.92%,1995年,农户人均非农产业收入482.98元,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30.61%(见表2)。二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的非农收入份额增长。将农户收入分成6个组,各组非农收入分别为396.77元、597.19元、1075.46元、1470.34元、2487元、849元。非农收入在家庭经营收入中的份额分别为13.32%、12.64%、16.21%5、16.8%、22.46%、24.1%。这意味着农村正经历着非农化过程,农户的兼业化过程正日益深化。

表2农户纯收入中非农产业收入份额

单位:元、%

年份 人均纯收入 人均非农产业收入人均非农产业收入份额

1978

133.57 10.587.92

1980

191.33 19.31

10.09

1985397.6 69.42

17.16

1990

686.31 146.49

21.34

1995 1577.74 482.98

30.61

1996 2476.15

7.不同时期农户收入增长结构的不同。1978—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3.57增加到355.33元,农业产业增长的收入占40%,非农产业增长的收入占16%,因收购价格提高的收入占23.1%,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13.3%,减免税增加收入7.6%;1985年,农户生产性纯收入增长额中,非农产业收入占62.9%。1994年农户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农业收入增长。农业收入增加额占农户生产性纯收入增加额的70.4%,而农户农业收入的增加,主要是因为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因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户人均多收入239元。

三、影响农户收入结构变动的因素

1.体制。1978—1984年农户收入结构变比与农村土地制度变化高度相关。土地制度变革的影响是:(1)使农户收入在国家、集体、农户之间的分配比例发生了变化。(2)使农户收入多元化。(3)使农户收入结构变动度提高。

2.价格。价格对农户收入的结构影响是(1)影响农户收入结构变动度。1978—1996年农户产业结构的结构变动度为88.35%,1986—1996年农户收入结构变动度达18.77%。(2)影响农户收入的使用结构。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提高了家庭全年总支出中家庭经营费用份额。二是影响农户收入的积累率。(3)影响农户收入的产业结构。主要表现一是农户粮食收入份额下降,二是农户的非农产业收入额上升。

3.人口。分析表明:(1)不同人口规模组,粮食收入份额大致相同。(2)人口规模与农户的非农收入份额没有相关关系。(3)各国人口组农户的现金收入份额大致在50%左右。(4)外出劳务收入与家庭人口规模成正比。(5)家庭人口规模与农户出售粮食和出售农产品现金收入水平和份额并无直接联系。

4.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对农户收入结构的影响表现在:(1)产业结构的变动促进农户收入的形式结构的变动。1986年农户收入中货币收入的份额为41.92%,1996年农户收入中货币收入的份额为68.66%。(2)产业结构的变动促进了农户农业收入结构的变动。1986年粮食收入的份额占37.07%,经济作物收入的份额占8.93%;1996年,粮食作物收入份额占31.24%。经济作物收入占5.31%。(3)产业结构的变动促进了农户大农业收入结构的变动。

5.农户兼业类型。(1)农户的兼业类型与农户的现金收入结构有关,纯农户现金收入份额较低,纯非农户现金收入份额较高。

6.劳动力文化程度。分组分析表明,(1)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农户的非农业收入份额增长。(2)农户的文化程度愈高,农户的收入水平愈高。(3)农户的文化程度愈高,农户的粮食收入份额愈低。(4)农户的文化程度愈高,农户畜牧业收入份额愈低。(5)农户的文比程度愈高,农户种植业收入份额愈低。(6)农户文化程度愈高,农户的现金收入份额越高。(7)文化程度影响农户的收入增长进而影响农户间的收入差异。

7.收入水平。一是当农户收入水平高于800元后农户的农作物收入份额下降;二是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粮食收入份额下降;三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的非农业收入份额提高;四是不同收入水平下农户的畜牧业收入份额大致在15%—19%。

8.土地经营规模。将农户按土地规模分成0—5亩、5—10亩,10—15亩,15亩以上四组。分析表明,各组收入呈现不同的特征:(1)0—5亩间的农户是兼业化程度高的农户,非农产业收入是这类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2)5—10亩的农户主要是一兼业农户,农业收入是这类农户主要收入来源。(3)土地经营规模在10—15亩间的农户,这类农户主要是纯农户,因而农业收入是这类农户收入的最大来源。

四、农户收入结构变动中值得注意的几种现象

1.农户收入结构的变动落后于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动。收入结构变动速度滞后于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动速度。1986—1996年农户收入结构的变动度为18.77%,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动度为86.2%。

2.农户现金收入份额增长速度先增后降。1980—1985年,农户货币收入份额从52.32%上升到65.3%,平均每年上升3个百分点;1985—1990年从65.3%,上升到68.32%,平均每年上升仅0.6个百分点;1991—1995年,农户货币收入份额从68.32%下降到68.25%。

3.实物收入变现程度下降。1993年,年末待售农产品价值47.74元,占出售农产品1.78%。1995年,年末待售农产品价值326.62元,占出售农产品总金额的7%,1996年,年末待售农产品总金额418.82元,占出售农产品总金额的9.05%。

4.资产收入份额偏低。在发达国家,在资产收入份额下降之前,存在一个资产收入份额上升的阶段。如法国从上世纪中叶的18%上升到本世纪初的24%,1929年前后,仍有21%,二战之后才下降到12%。美国1900年时为22%,1929年达到25%;德国上世纪末资产收入份额为16%,以后上升到18%、19%。1978年中国农户财政性和资产性收入仅为9.52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7.12%;1996年,农户人均财政性和资产性收入122.17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6.34%。

5.畜牧业收入增速下降。1978—1980年,农户人均畜牧业收入从12.01元增加到25.71元,增长113.89%;1980—1985年仅增长72.54%;1985—1990年增长93.96%;1995—1996年,农户畜牧业收入仅增长29.89%

6.农户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下降。1978年,农民收入占GNP份额为29.13%;1980年占33.69%,1995年下降至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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