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第四届会议第二届会议在北京举行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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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中国法学会于1月14日至16 日在北京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动员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把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作为重要职责,把加强依法治国的研究作为首要任务,扩大参与,主动服务,努力在全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一个重大的决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重要体现,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保证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对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五大为我们法学界、法律界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新的形势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去。

任建新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其核心内容是根据我国宪法、法律,使国家工作人员更好地执行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各项事业的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沿着法制的轨道前进。我们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必须十分重视和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国理论的研究,探讨构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大系统工程的总体框架,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同时,要密切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研究实行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以实际行动努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任建新在讲话中强调,要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通过不懈的努力,把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能够担当历史重任的、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带入新的世纪。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佘孟孝在向四届二次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回顾了1997年的工作,提出了1998年的任务。突出强调了要重视理论指导问题,把理论旗帜作为统领全局、贯穿各项工作的灵魂。他指出,对于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来说,重视学习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有其特殊重要的意义。只有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才能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地分辨是非,才能在学术研究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有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善于运用邓小平观察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才能正确回答民主法制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才能多出高水平、有创见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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