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电结合:广西铝电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_电解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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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917(2003)07-0047-04

广西铝矿储藏量在全国排名第二,水电资源在全国排名第六,铝工业和电力工业都是广西的重要产业。如何使两大优势产业有机地结合,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是广西在西部大开发中极为关注的问题。

一、铝电结合的必要性

(一)铝电结合是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从多年的生产情况看,广西发电厂仍有很大的发电潜力。一般火电厂可发电7000多小时,而广西发电厂近4年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不到5000小时。2001 年柳州电厂才发电3971小时。发电量少的普遍原因就是用户用电量少。通过铝电结合把这部分潜力发挥出来,是提高发电企业效益的主要途径之一。

广西电源结构不协调。水电厂弃水相当严重,年弃水发电量1998年为4.08亿千瓦时,1999年为4.29亿千瓦时,2000年为7.41亿千瓦时, 2001年为7.1亿千瓦时,预计2005年为14.6亿~17.23亿千瓦时。除大洪水水头低影响电厂机组出力外,有相当部分是电厂因夜间电网所带基荷太低,导致弃水的。如果增大作为基荷的铝电解工业来消耗弃水电量,可以使水电厂获得明显的经济效果。

如果实现铝电结合,随着铝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原铝产量的快速增长,将使用电负荷大大增加,发电企业的平均利用小时数必将大大提高,其效益也会明显提高。电网企业因输配电量的上升,过网收入也随着提高。这样,形成三赢的局面。因此,铝电结合将促进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迅猛发展。

(二)铝电结合是铝工业发展的需要。纵观世界铝工业发展历史和我国近几年铝工业发展较快省份的经验,铝工业要实现快速发展,必须走铝电结合的道路。目前,世界电解铝的生产用电平均价为1.77美分/千瓦时(折合人民币0.146元/千瓦时)。 国内铝工业发展较快省份电解铝企业平均电价为0.22元/千瓦时,它们主要是通过电铝结合获得的。如河南省巩义铝厂由原来的0.36元/千瓦时降到0.14元/千瓦时,神火铝电公司由原来的0.364元/千瓦时降到0.18元/千瓦时。 而广西地方铝厂平均电价为0.329元/千瓦时(约4美分)。也就是说,广西地方铝厂原铝生产成本中电费要比发达国家高出2500元/吨,比我国电铝结合的企业高出1000~1500元/吨。广西地方铝厂的生产成本在国内无竞争力,更谈不上参与国际竞争。国内外电解铝竞争,一定程度上就是电价的竞争,电解铝生产如果得不到廉价能源的支持,要想获得高速发展是不可能的。因此,广西电解铝企业除了要充分挖掘潜力外,唯一的途径就是依靠广西丰富的水电资源,实施铝电结合,通过降低用电成本以降低电解铝生产成本。为了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广西铝工业必然期望走铝电结合的道路。

(三)铝电结合是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迫切需要。对地区经济而言,当某种战略性优势资源——下游企业单独发展的时候,它可能达不到人们预期那样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而当下游企业和与其相匹配的优势资源——上游企业共同融合在一起时,才可以发挥它们巨大的作用。广西的水电资源和铝土资源就是如此。

近年来,一些电力资源和铝土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通过两种资源的优势互补,相互增强,使电力工业和铝工业都得到了迅猛发展。2001年河南、山西和山东的电解铝产量分别以70%、42.5%和37%的速度递增。与此同时,三省电力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和丰厚的效益。

水电资源可开发量居全国第六位的广西,2001年水电装机容量在全国排名仅第20位,电力利用水平仅排名18位,这与广西作为水电资源强省的地位极不相符。而且广西的铝工业发展缓慢,产量已退居第7位。

通过铝电结合,实现广西丰富的铝矿资源和与之相匹配的丰富水电资源的结合,上游与下游企业的结合,就能促进广西电业和铝业共同发展,使广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构想成为现实。

(四)铝电结合是广西经济发展的需要。从2000年广西几个支柱产业的发展情况分析,广西工业总产值约1000亿元,其中糖业97亿元,水泥40亿元,汽车制造83亿元,电力48亿元,钢铁41.5 亿元, 有色金属82亿元。糖受到土地和市场的限制,再高速发展可能性不大;水泥已经基本饱和;钢铁与全国相比生产规模甚小;广西汽车工业独特优势不明显。由于广西有丰富的水电资源和铝矿资源两大优势支撑,将使电力工业和铝工业发展的前景更为广阔。

广西电力工业和铝工业必将成为在广西国民经济中生产发展较快,对整个经济起引导和推动作用的支柱产业。到2010年, 水电能增加642万千瓦发电能力;原铝年产量可达50万~60万吨,氧化铝年产量可达150万~200万吨,铝工业年总产值可达100亿元以上。铝工业作为广西支柱产业将迅速地成长起来,并使广西的水电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同时还带动广西的建材、包装、化工、交通、耐火材料、碳素制品等行业的发展,进而推动广西经济全面快速的发展。

(五)铝电结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电力市场机制的形成,广西电将面临云南电、贵州电的严峻挑战。现有的和陆续开发的发电企业必然有紧迫感和危机感,必将以各种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方式寻求能与自己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伙伴——大用户,以图增加发电量,降低发电成本,增强竞争力。有着同样需求的广西高耗能电解铝企业无疑是各发电企业的首选目标。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广西两大战略性优势资源联姻——铝电结合。

二、铝电结合的可行性

(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为铝电结合提供了政策依据。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已经公布执行, 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任务。主要内容是:“实施厂网分开”;“实行竞价上网,……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以下简称直供)的试点工作”。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措施的实施,为铝电结合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丰富的铝土矿资源和水电资源,为铝电结合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广西有丰富优质的铝矿资源,占全国总量的24%,是我国少有不可多得的可露天开采的大型堆积型矿床,且绝大部分分布在水电资源最丰富的百色地区。对大规模集中开采,形成铝工业基地极为有利。丰富的铝矿资源优势是广西铝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电力工业的发展提供了长久可靠的大用户。

水电资源可以为铝工业提供廉价的能源。广西有极为丰富的水电资源,探明可开发的水电资源有1609万千瓦,至2010年预计可形成1100万千瓦水力发电能力。广西已建成的水电站的水电运行成本约0.08元/千瓦时,随着折旧和还贷费用逐年减少,电厂的单位发电成本就可以逐年降下来。已完成折旧还贷的广西西津水电站现在发电运行成本才0.02~0.03元/小时就是例证。广西水电站上网电价仍有较大的下降空间,完全可以满足铝工业持续发展的需求。广西铝工业就可以形成竞争优势,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电解铝企业用电特点为铝电结合提供了用电优势。电解铝企业用电有独特优良的负荷特性。电解铝与普通工业用电很不一样,它的特殊性表现为:用电量大,负荷平稳,生产连续性强。从负荷性质来看,电解铝负荷无疑是供电部门最理想的用户,对发电、供电和配售的成本都比相同单位的其它负荷低得多;对提高发电率、电网利用率是其它负荷无法比拟的。

电解铝负荷的增量能大幅度降低电网的电力储备系数。由于电解铝厂用电都是基荷,基本不用考虑储备问题,所以电解铝负荷的增加不但使电网的储备系数降低,同时也增强电网系统的安全。

电解铝厂具有调峰作用。电解槽如果经过改造,在必要条件下,电解铝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负荷降到一定数值,一个相当规模的电解铝厂相当于一座调峰电厂(美国早已执行),而且比单独建一个调峰电厂要便宜许多。对铝电结合的电解铝厂,电网可以要求该厂参与电网调峰。

(四)发电量增加使成本降低为铝电结合创造了条件。电厂的年运行小时越高,成本就越低,上网电价就越低。以30万千瓦机组火电厂为例,在不含增值税,运行为5000小时,货款利率为5.76%时,各种要素占电价的百分比如下表:

上表中,折旧、摊销和财务费用只与电厂的总投资、还贷年限有关。当电厂总投资与还贷年限确定后,这笔费用是固定的。大修理费、保险费与电厂固定资产有关,这笔费用对于电厂来说是一个定值。工资及福利费在电厂的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确定后,也是不变的。这些约占电价构成38%。因此,在国家计委规定资本金利润率为9%和总投资、 标煤价不变的情况下,广西境内的火电厂年运行小时为5000时的含税上网电价为0.2839元/千瓦时,5500时为0.2718元/千瓦时,6000小时为0.2618元/千瓦时,7000时为0.246元/千瓦时。由于铝电解工业的设备年利用率约8000多小时,又是基荷运行,因此降低火电厂电价对电解铝供电是可行的,对水电厂来说更是如此。

(五)国内外成功经验,为铝电结合提供了借鉴。铝电结合是对国内外铝工业成功经验的借鉴。国内外铝工业成功的经验有三点:一是先进的技术;二是规模经营;三是铝电结合。近年来,铝电结合在一些省做了许多尝试,有许多成功例子。其效果不是牺牲一个行业的利益来挽救另一个行业,而是1+1>2的双赢效果。例如, 河南巩义电厂和铝厂原都是负债企业,他们结合后,产值增加了2个亿多元, 铝产能增加了2万吨。美国铝业公司与中铝公司合资经营平果铝业公司, 正对铝电结合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广西完全可以借鉴国内外的铝电结合模式。

三、铝电结合的形式

铝电结合是国外比较通用的一种经营模式,可以采取多种不同的形式。国内外铝电结合归纳起来有三种形式:一是紧密型,如股份制、资产重组、铝厂办电厂和电厂办铝厂等形式;二是半紧密型,如租赁形式;三是松散型,如直供形式。根据广西的经济环境,比较适宜采取直供形式。直供形式比较简单,见效快。

直供形式或叫直购形式,是指电厂直接供电给大用户。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确定了一个稳定的供方和需方,由供需双方直接见面,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确定一个双方均能接受的价格签订购售电合同进行电力直销。这样,发电企业根据需方的要求尽其所能挖掘潜力,在确保电解铝厂用电的前提下开拓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努力增发电量,降低生产成本。而电解铝厂也由此直接与电厂挂钩,避免受电网限电而造成对生产影响。同时因发电企业降低了发电成本而降低电价,使铝厂直接受惠。通过直供电的方式,也可优化双方工作的质量,直接降低供需双方的生产成本,避免资源浪费,最终取得双赢的目的。

采用这种形式比较典型的是河南焦作铝厂,该厂1995年产量5.3 万吨,年耗电量8亿千瓦时,从网上购电价0.36元/千瓦时, 年支付电费近3亿元。在电解铝生产中,电费占生产成本近40%, 如何降低生产成本、降低电费无疑成了问题的关键。受当时电力体制的限制,发电厂无法直接供电给铝厂,要降低成本,降低电价,只有自己建电厂。焦作铝厂自身资金不足,找到美国AES公司合作。美方在该厂附近投资1亿美元建成装机容量25万千瓦电厂。电厂建成后,直接供电给铝厂。年发电利用小时在5000小时以内的,铝厂以网上电价与电厂结算;超过5000小时的则以发电成本结算。这样,全年平均电价约0.26元/千瓦时,比原来电费降低0.1元/千瓦时,全年节约电费达8000多万元。 又如最近中铝公司在山西办了年产28万吨电解铝厂,由大唐电力投资建5×13.5 万千瓦电厂直供铝厂,电价定为0.22元/千瓦时。

四、实施铝电企业结合所面临的问题

(一)缩小对铝电结合认识差距的问题。不同的企业、单位对铝电结合认识和态度是不一样的。

作为直接受益的大用户,电解铝企业态度非常明确,非常支持电铝结合,只是担心自己一厢情愿,电力企业不给予配合。

在发电企业中,国电系统电厂原大部分直属大区和省电力公司,没有独立自主权,没有危机感,认为铝电结合难度很大,不想轻易去触动。将来厂网分开后,他们必然会转变“皇帝女不愁嫁”的观念。

地方投资的电厂对铝电结合非常支持,原因是他们没有国电系统电厂那么好的待遇,比如国电系统的广西合山电厂近四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6248,在它附近的地方来宾A厂却为5168小时,而柳州电厂2001 年才3971小时。地方电厂有危机感,他们迫切希望铝电结合。

作为单一统购统销的电网企业缺乏开发市场的动力,甚至有些人认为铝电结合无非就是降低电价,只不过是企业间利润转移而已,从维护本身利益出发,他们态度是消极的。今后电网企业怎么强化市场观念,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是一个重要课题。

作为电网、发电、大用户的群众组织——电力行业协会,站在为会员服务的立场上,它迫切希望把这件事办好。

对铝电结合认识的差异,将是开展铝电结合工作要解决的问题。

(二)电网支持问题。多数情况下,电厂不可能独立地给用户供电,一般都要经过电网才能送到用户。从这个意义上说,铝电结合更深含义应该是电厂、电网、铝厂的三结合,目标是达到三方三赢。过网费标准是多少?电网应该给用户提供哪些服务?这些问题必须统一解决。另外,发电厂在设备检修期(水电厂还有枯、丰水期)、事故状态等不能发电或少发电的特殊情况下,电厂无法满足用户对电力的要求时,用户就必需从电网得到可靠的、不间断的电力补充,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电网对用户的电力补充,提供安全保障,应该如何管理和收费?两种收费和给用户提供哪些服务,虽然可以由电厂、电网和用户以合同形式确定,但政府必须在这些方面制定政策性的规定,才能保证铝电结合的实施。

(三)计划与购用电管理体制问题。按照现行电力管理体制,电力生产与电力需求都要由各省(区)电力公司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下达计划、电价。各级电网公司在电力生产供应计划的预测编制与综合平衡方面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是计划的下达者;而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则是计划的接受者和执行者。如果实行铝电结合,必然对这种购用电体制进行较大的调整,同时参与结合的电厂和铝厂就成为了计划的编制者,而电网反过来成了计划的执行者。这将打破现有的电力计划体制。当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实现,在发电、售电环节,行政性的计划分配必然要让位于市场运行机制,这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铝电结合只不过是提早启动了这一转变,这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但在传统的计划管理体制下,可能会成为铝电结合的阻碍因素。

(四)铝电结合对电价水平平衡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人士担心,实行电铝结合有可能冲击现有的电价水平。现行电价水平是电网中所有电厂发电价格的综合平衡值,若有较多的电价偏低的电厂与铝厂建立直供关系,将会打破现有电价的综合平衡。非直供部分的电价很可能会被抬高。例如,广西来宾B 厂等电价较高的火电厂对电网稳定和调节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的高电价是政府承诺了的。低电价的水电厂结合去了,谁来消化这些数额巨大的高电价?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五、铝电结合的建议

广西有丰富的铝土矿资源和水电资源,如何对这二大优势进行整合,使广西铝工业和电力工业发展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平果铝业公司为直供电或铝电价连动试点。平果铝业公司是广西最大的铝企业,也是国家大型企业。平果铝业公司总耗电量将达到60亿千瓦时/年,对广西的资源开发利用的促进作用是明显的。对平果铝业公司这样的用电大户最好的方式是直供电的形式。可以抓住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的机遇,争取平果铝直供电成为国家试点单位。或者采用电价与铝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挂钩,即电价随铝价的变化而变化(电价不低于发电成本和过网费基数),平果铝的电费按市场铝价一定比例支付给电力部门,双方共担风险、利益共享。

(二)以百色银海铝业为计划外电量直供的试点。百色银海铝业是广西新建投产的较大型电解铝项目,可以选择柳州、来宾A 两电厂或桂冠公司计划外富余电量进行电力直供试点。或者采用扩建中的田东电厂,在建中百色水利枢纽,以及盘县电厂向银海铝业直接供电试点。

(三)德胜铝厂与宜州水力发电公司合作试点。德胜铝厂是广西建设较早的电解铝厂,技术力量雄厚,管理经验比较成熟,与宜州水力发电公司距离较近。以德胜铝厂作为直供或者股份制形式试点比较合适。

(四)平衡电价的设想。平衡电价是一项复杂的问题,经我们研究的设想是:一是刚开始时,完全可以从新增用户或新增容量与计划外电量或新增电量实行直供做起,就不会影响现有电价水平;二是参与电铝结合的电厂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规定1984年前建成的电厂不参加铝电结合,也不会影响现有电价水平;三是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以后,电网可以面对众多的电厂进行选择,而电厂只能面对一个用户——电网进行竞价,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市场。所以,让电厂同时也可以面对几个用户进行选择是合理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以后,电厂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必须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来降低电价;电网则可以通过竞价和进一步拓展市场,购买电厂的富余电量,以降低自身的运作成本和收取一定的过网费来进行调节。这样,不会对整个社会的电价水平造成太大的影响。

铝电结合可以实现电力企业为电解铝企业提供廉价电的支持,电解铝企业又为电力企业提供稳定、可靠、长期的市场,由此促进电力工业和铝工业的发展。广西有丰富优质铝矿资源和丰富洁净的水电资源,加上有全国最大铝业企业之一,技术、装备、产品质量、管理都是国内一流的平果铝作技术后盾。三大优势共存,是其他省(区)无法比拟的。只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大力发展氧化铝工业,加快开发填补我国空白的铝材工业的步伐,把广西建成全国最大的铝业基地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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