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成本核算的“时空观”与成本要素的“经济观”_成本计算论文

论成本核算的“时空观”与成本要素的“经济观”_成本计算论文

论成本计算对象“时空观”与成本要素“经济用途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时空观论文,成本论文,要素论文,用途论文,对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成本计算,是将汇集于某一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除以产量,求出单位成本,它的高低标志着企业经营的好坏。为了搞好这项工作,一要有成本计算对象“时空观”,二要有成本要素“经济用途观”,三要掌握费用汇集规律,四要有成本核算“矛盾观”。本文先说明前两个问题。

一、成本的经济本质

产品生产时,一要计算厂房、机器设备等劳动工具磨损的价值,称为“物化劳动C[,1]”;二要计算原材料、燃料等劳动对象消耗的价值,称为“物化劳动C[,2]”;三要计算劳动力消耗的价值, 这一部分价值是按当时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所需生活资料价值计算的,以等级工资形式按劳分配,称为“生产者必要劳动V”。 还有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m”,由于在生产过程之中,无须垫付资金,故尚未计算。 所以马克思说:“如果我们从这个产品价值中减去剩余价值m,那么, 在商品中剩下的,只是一个在生产要素上耗费的资本价值C+V的等价物或补偿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30页)由此可知,产品成本是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者,千千万万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其产品单位成本不同,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生产同一产品的单位成本也不同。所以, 产品成本是“C+V个别价值”。

二、成本计算“时空观”

产品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生产出来的,因此,成本计算对象由什么空间、什么时间、什么产品三因素组成,要有“时空观”,不能只有“产品”观念。现根据生产特点说明三种成本计算对象与方法。

1.分批法

在小批单件复杂生产的企业(如服装业、造船业,或自制设备、新产品试制、修理作业等)中,是按客户或企业内部某单位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进行生产,因此,应以一批或一件产品的“生产周期”(从开工日到完工日)作为成本计算的“时间”范围,以便考查合同执行情况;又由于不要求按步骤计算半成品成本,故以“全厂(或某一封闭车间)”作为成本计算的“空间”范围。其成本计算对象可图示如下:

全厂生产的 某一批或某一件 产成品

───── ─────── ───

↓ ↓ ↓

┌────┐ ┌────┐┌────┐

│什么地点│ │什么时间││什么产品│

└────┘ └────┘└────┘

(开工到完工)

按这种成本计算对象,汇集一批或一件产成品的总成本与产量,计算单位成本的方法,称为“分批法”。这一方法,抓住了“时间”范围的特征,可惜人们往往忽视了“空间”范围。

2.分步法

在大量大批的连续式或装配式多步骤复杂生产的企业(如纺织业、机械业)中,为了划清各步骤(车间、班组)的责任,加强成本管理,应以生产步骤作为成本计算“空间”范围;以各步骤半成品及最后步骤产成品作为成本计算“实体”;又由于是大量大批生产,不断投入产出,不可能一件一件地计算其成本,也不能等该产品停产后才计算其成本,而只能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时间单位,作为成本计算“时间”范围,习惯上以日历“月份”作为成本计算期。可图示如下:

各步骤 某月份 生产的半成品及最后步骤的产成品

─── ───────────────

↓ ↓

┌────┐┌────┐┌────┐

│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什么产品│

└────┘└────┘└────┘

按这种成本计算对象,分别汇集各步骤半成品的总成本与产量,算出半成品的单位成本,并逐步结转半成品成本,最终算出产成品单位成本的方法,称为“分步法”。这一方法,抓住了“空间”范围特征,可惜人们往往忽视其“时间”范围。

3.简单法

在简单生产(即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采煤业、水力发电业)中,是以“全厂某月份生产的产成品”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称为“简单法”。图示如下:

全厂某月份生产的产成品

───────────

↓↓ ↓

┌────┐┌────┐ ┌────┐

│什么地点││什么时间│ │什么产品│

└────┘└────┘ └────┘

简单生产的企业采用“简单法”,是顺理成章的,它和分批法、分步法一样,都是由生产特点决定的。但由于其空间范围是“全厂”,时间范围是“月份”,没有特征可抓,致使人们完全忽视其时空范围,因而有人主张改称“品种法”。然而这样一改,就完全与生产类型脱钩,很不恰当。分批法与分步法也要算出各品种的单位成本,如果将简单法改称品种法,则难以区别三种成本计算方法,容易节外生枝,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至于个别小型分步生产企业,管理上不要求按步骤计算产品成本时,也可采用简单法,这是权宜之计,不能因此而否定“简单生产采用简单法”这一基本前提。

现将三种成本计算方法比较如下:

工艺过程行业 管理要求 生产组织

简单生产发电 大

(单步骤生产)采掘 量

连续式 水泥 不要求按生

装配式 钟表 步骤核算产

连续式 纺织 大量

产 装

机械 生产

多 配

仪器 大批生产

步 服装 小批生产

骤 式

造船 单

生 重型 件

产 机修 生

) 产

成本计算对象 成本

计算

空间范围 时间范围实 体 方法

全厂某月份 产成品 单

半成品 分

各步骤

某月份

及步

产成品 法

全厂(或一批产品 分

某一封闭

生产周期 产成品 批

式车间)(从开工 法

到完工)

4.分类法不是独立的成本计算方法

有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规格繁多,为了简化成本计算手续,可将品种相同而规格不同的产品,归为一类,作为成本计算实体,人们称它为“分类法”。但是它只规定了成本计算实体,尚未规定成本计算时空,所以还不能成为一种独立的成本计算方法。

实际上,如果是简单法的时空,即以“全厂(或某一封闭车间)某月份生产的某一类产成品”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就是“简单分类法”;如果是分步法的时空,即以“各步骤某月份生产的某一类半成品”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就是“分步分类法”;如果是分批法的时空,即以“全厂(或某一封闭车间)生产一批某类产成品”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就是“分批分类法”。总之,分类法是简单法、分步法、分批法的简化,而不是在三种成本计算方法之外的一种独立方法。

5.附带声明

定额比例法是将分步法、简单法汇总的成本,分配于产成品及在产品的方法;而定额法(标准成本会计)是在分步法、简单法、分批法基础上,进行成本控制的方法,是更高层次的方法。现在有的教材将所有方法不加区别地并列起来,造成混乱,有待改进。

三、成本要素“经济用途观”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制造成本法”,产品成本只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三项成本要素(成本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期间成本”转入本期损益。这是和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但是国内外许多人误认为前两项为直接费,后一项为间接费,必须纠正。

1.直接材料≠直接费

“直接材料”的原意是“直接”用于工艺过程的材料,即“直接”构成产品实体或有助于产品形成的材料,不包括车间管理和组织生产用料(机物料等)。把耗用的材料区分为“工艺过程用”与“车间管理用”两部分,是从经济用途角度划分的,以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而不是从直接费、间接费角度划分的。

“直接材料”不仅没有“直接费”的意思,而且还可能是间接费。例如,某厂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先是分别领用钢板,既是“直接”用于工艺过程的材料,又是直接费,当然要分别记入甲乙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这是没有问题的。后来为了充分利用材料,领来的钢板,套裁了甲乙产品的零件,则属间接费,但并未改变其经济用途,仍然是“直接”用于工艺过程的材料,仍然是“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所以按一定比例分配于甲乙产品后,仍然分别记入甲乙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中,这样,便于比较先后耗用钢板的业绩。现在许多人将后来耗用的钢板记入“制造费用”的“间接材料”子目中,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样就忽略了经济用途这个根本问题,忽略了控制工艺过程用料(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不断降低成本的远大战略目标。为了避免发生误会,最好将“直接材料”成本要素改为“工艺过程用材料”,以明确表明其经济用途。

2.直接人工≠直接费

“直接人工”成本要素的原意是“直接”从事生产工人的工资,不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和勤杂人员的工资,也毫无“直接费”的意思。

计件工资是直接费,固然要分别计入甲乙产品的“直接人工”项目中;而计时工资则往往是间接费,要按一定比例分配于甲乙产品的“直接人工”项目,也不能记入“制造费用”的“间接人工”子目中。为了避免发生误会,也最好改为“生产工人工资”要素。

3.制造费用≠间接费

“制造费用”成本要素,是各车间管理生产而耗用的机物料、车间管理人员和勤杂人员工资、机器折旧费、修理费、照明费等等,也是按经济用途设置的。

当企业生产两种以上产品时,制造费用肯定是间接费,要按一定比例分配于各种产品;但当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时,制造费用也是直接费。所以,其中的“间接材料”子目应改称“一般消耗材料”,“间接人工”改称“车间管理人员及勤杂人员工资”,以明确其经济用途。

4.按经济用途确定成本要素的重要意义

应指出,按经济用途设置成本要素(成本项目),其目的是为了针对不同用途,采用不同的成本控制方法。具体说,对于“直接材料”(工艺过程用材料)与“直接人工”(生产工人工资),要根据不同工艺过程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科学技术(包括管理方法)。一片钥匙开一把锁,一项一项地降低其成本;而且科学技术的发展永无止境,因此,我们应当不断创造发明或引进新的科学技术,不断降低其成本。对于“制造费用”(车间为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则可通过编制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来进行控制。

总之,按经济用途进行成本控制,就能算好科技进步帐,当好军师,指挥事前(建厂、扩建改建、产品设计)、事中(供、产、销)各经济责任中心努力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用尽量少的价值创造出尽量多的使用价值,富国富民,这是一项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极为重要的战略工作。

至于直接费、间接费的划分,则是人们按成本计算对象、按成本要素汇集各项费用时所遇到的问题,是另一层次的一项核算技术工作,其重要意义远不如按经济用途设置成本要素的工作;而且这三个成本要素都有可能是直接费,也都有可能是间接费,永远不可能把某一成本要素归属为直接费或间接费。因此,不能把两个层次的工作混为一谈。

5.要贯彻重要性原则

有些在工艺过程“直接”耗用的辅助材料,例如装配甲乙产品耗用的螺钉,一般都是领来存放于车间甲乙产品共用,因其金额小,可将其记入“制造费用”的“一般消耗材料”子目,月终和其他各项制造费用一起,按统一分配率分配于甲乙产品的“制造费用”要素中。

甲乙产品共用的钢板,坚持个别分配,分别记入甲乙产品的“直接材料”要素中,而甲乙产品共用的螺钉,却记入制造费用的“一般消耗材料”子目,统一分配于甲乙产品的“制造费用”要素中。同是“直接”在工艺过程耗用的材料,同是“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为什么处理方法不同?

这是按重要性原则办事。如果对工艺过程耗用的各种各样的金额较小的辅助材料,都要一一分配到各种产品,将不胜其繁,就会“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只有分清主次,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才便于人们集中精力,抓主要材料的节约,这正是成本要素(成本项目)设置的辩证法。

标签:;  ;  ;  ;  ;  ;  ;  

论成本核算的“时空观”与成本要素的“经济观”_成本计算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