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赖特积极的阶级妥协理论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赖特论文,刍议论文,阶级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中,很少有关于阶级妥协的阐述。在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看来,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在根本利益上是对立的,提高无产阶级的利益就意味着损害资本家的利益,反之亦然。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由于无产阶级长期反抗资产阶级剥削的斗争,迫使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做出了重大让步,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方面做出了大量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在当代资本主义现实状况下,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达成现实的妥协似乎是可能的。那么,这种阶级妥协的策略基础、现实模式以及变化范围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当代西方一些马克思主义者或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学者做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一些有益的成果,其中,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流派代表人物之一、美国社会学家E.O.赖特①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赖特认为,对于“阶级妥协”存在三种意义完全不同的理解:第一种是完全否认阶级妥协存在的可能性,认为阶级妥协只不过是一种不可实现的幻想,阶级妥协只不过是单方面的投降而不是互相让步。第二种理解认为阶级妥协就像战场上出现的僵局,实力相近的双方军队僵持在战场上,其中每一方都足以使另一方付出沉重的代价,却没有一方能强大到足以击败对方。在这种僵持的情况下,开战的双方可能同意“妥协”,通过互相让步的交易来避免两败俱伤。赖特把这种妥协称为“消极的阶级妥协”,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的阶级妥协,意味着对立阶级之间没有达到真正合作的地步。第三种意义上的阶级妥协是对立阶级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形式,这种妥协是工人和资本家双方通过积极的、相互合作都能够改善处境的博弈。这是赖特所主张的阶级妥协形式,他称为“积极的阶级妥协”。
赖特认为积极的阶级妥协的前提条件是,资本主义制度在当代仍然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只要资本主义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仍然是在历史上组织经济的可用的方式,积极的阶级妥协——如果是可以实现的话——将普遍成为改善普通人的生活境遇和物质利益的最为有利的状况”②。赖特不赞同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所主张的工人阶级力量与资本家物质利益两者之间只存在截然相反的关系:工人力量的增长只能从相反的方向影响资本家的利益。他对工人的力量和资本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做了一种标新立异的理解,认为工人阶级的联合力量与资本家物质利益的关系模式是积极的阶级妥协可能性的关键,这两者之间存在一种曲折的对立关系。随着工人阶级力量的增长,资本家阶级的利益一开始受到不利的影响。然而,一旦工人阶级力量的增长超过了某种限度,就开始对资本家的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见图1)赖特探讨了由于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高层的协商合作而带来的生产率和利润率的幅度增长、使技术改造和职业培训更为合理化、提高解决宏观经济问题的能力,并且工人由于工会的保护而更愿意接受与岗位安全相关的技术变革。他试图通过这些分析说明,工人阶级联合力量的增加是构成积极的阶级妥协的条件,工会和其它形式的工人组织力量在适当的情况下,既可以给资本家,也可以给工人带来实际的利益。
图1 工人阶级力量与资本家利益的曲线关系
赖特认为,由工会对工人的工资加以限制,是解决充分的最好的办法,这样可以减少由于工资的迅速上升和通货膨胀所导致的利润收缩的风险。“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强大的劳工运动不仅仅通过威胁资本来为工人取得利益来确立消极阶级妥协的基础。如果劳工运动充分地遵守纪律,特别是当它处于团结一致的状态,它就能够通过帮助解决宏观经济的问题而对资本家的利益做出积极的贡献”。“充分就业,就它所体现的对生产能力的高水平利用和对资本家公司产品的更高产量要求而言,潜在地促进了资本家的利益”③。
赖特运用博弈论的方式来分析工人和资本家实现阶级妥协策略模式。博弈论是探讨人如何在策略性布局中采取行动及与对手互动,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方法理论。在博弈论中不存在任何感情因素,它假定所有人都是以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使竞争对手确信,给予你更多的好处对他同样有利,进而实现自己的目的。这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尔虞我诈的竞争环境的处事特点。赖特试图通过工人和资本家在策略博弈上的选择来说明积极的阶级妥协的曲线模式,并进一步探讨产生工人阶级力量和资本家的利益之间这种曲线关系的机制。
赖特分析工人阶级联合组织的力量和资本家的利益与阶级妥协的关系的第一步,是阐述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利益冲突的关键背景。这一步骤是通过对各种工人和资本家的博弈模型的探讨来进行的。这些模型描述了工人和资本家进行阶级斗争时所各自面对的二元策略选择:与对方合作还是与对方对抗。在赖特看来,博弈中的成员在生产中是采取“彼此合作”还是“相互对立”的策略对双方各自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工人而言,如果与资本家合作,就意味着他们更加勤奋努力地工作以实现资本家的利润最大化。这种情况下,工人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如转换工作)来表达对工资和工作条件的不满,而不是去为了改善条件、提高工人的利益而从事政治斗争;工人反对资本家,则意味着为了增加收入和提高对自身劳动努力的支配程度同资本家进行单独或集体的斗争,以达到减少资本家剥削和支配工人的程度。这种斗争包括扩大工人权利和组织联合的政治斗争。对资本家而言,与工人合作意味着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要尽可能地与公司再生产的利润率一致、接受工人的组织(工会和政党)并答应工人对工作条件的要求、节制自己的消费用于创造就业的投资等等;而反对工人的利益则意味着尽可能少地支付工人工资,对工人施加市场和技术限制,尽可能多地增加工人的劳动,阻挠工人成立自己的组织或工人组织的活动。赖特对于这两个阶级各自采取的两种策略选项用表2的形式排列出来,展现了阶级斗争的四种可能。其中,“阶级妥协”是工人和资本家两个阶级都同意合作的情形。
赖特通过表1所列的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他们各自对所选择的策略组合的获利)可能受到合作或反对而出现的四种情形,展现了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博弈的五种可能模式。赖特认为,尽管现实中的情况要比这种呆板的二元对比复杂得多,但为了阐明发生相互合作的阶级妥协的总体策略环境,对这种复杂性加以提炼并对双方做出这种简单的、二元式的选择博弈加以研究还是有必要的。
模式1,赖特称为单方面的资本家支配博弈。这种选项对资本家来说最好的结果是(C,O),即工人与资本家合作(努力工作、不建立工人组织等等),资本家反对工人(只付给他们市场指示的工资、反对集体性的组织等等)。其次的结果是相互反对(O,O),这种博弈模式中,工人在相互对立(O,O)的情况下要比在工人单方面合作(C,O)的情况下更差,斗争并不值得。因此在这种博弈中资本家反对工人,而工人与资本家合作将是平衡的最好结果。存在这种博弈模式的前提是资本家要比工人强大的多,能够在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反对他们时以自身相对很小的代价来惩罚工人。这是一种只对资本家有利的博弈模式。
模式2,赖特认为这是标准的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观的展现。这种模式对资本家最理想的情形是反对工人的利益,尽管工人与它们合作(C,O)。其次是双方相互合作,但是这种情形对于工人要比在相互对立的情形中更加不利。因为在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观中,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完全是两极对立的,与资本家斗争,即反对资本家的利益总会比自愿地与资本家合作结果更好。工人与资本家的相互合作是一种幻想。“‘合作的’资本家对待工人只是比那些激烈地反对工人的资本家稍好一点点,但合作的工人却不能迫使他们的雇主做出比反对的工人所能使资本家做出更多的让步。毕竟,当工人阶级的组织主动与资本家合作时,他们就削弱了他们的动员能力,并最终导致资本家反对工人的利益,导致相互合作(C,C)倒退到单方面合作(C,O)。因此,这种相互反对选项对于工人来讲要比相互合作选项预示着更为长期的益处”④。显然,赖特是不赞同这种博弈模式的,尽管他也认为在这种模式中,当资本家真正对工人做出让步时,即同意增加工资、改善工作条件等等,作为这种斗争的结果还是有意义的。不过,他认为,这最多也只是消极的阶级妥协。在这种博弈模式中,无论另一个阶级怎么做,对抗比合作更好,因此这种博弈模式的平衡将是相互对抗(O,O),是主动形式的阶级斗争。对于这种博弈模式,他是这样形容的:“这种阶级斗争更像对每一方都时有胜败的堑壕战,也许是消极的阶级妥协所承担的相对稳定的力量均衡时期”⑤。
模式3,赖特称之为标准的囚徒困境博弈(prisoner's dilemma game)。这是对两个阶级都具有对称回报的博弈。这种模式不同于模式2之处是,如果两个阶级彼此相互合作他们将都过得比相互对抗时更好。不过,赖特指出,如果这是一次性的博弈,那么两个阶级都会用背离相互合作的方式来改善他们的收益,这时这种标准的囚徒困境博弈模式平衡的结果就会是相互反对(O,O)。而如果这是一个重复性的博弈,就可以出现稳定的相互合作方案(C,C)。这种情况下,积极的阶级妥协就成为可能。显然,这是赖特所期待的阶级妥协的博弈模式。
模式4,赖特认为是标准的保险博弈(assurance game)。这个博弈模式中,最理想的方案是相互合作。如果是单方面合作的话,那还不如相互对抗。赖特认为严格的保险博弈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不可能的发生的,“除非确信另一个阶级会采取合作,否则相互合作不可能发生”⑥。“因为,如果资本家不必做出任何让步而获得来自工人的充分合作,他们就会没有了作为回报的合作的动机”⑦。
模式5,赖特认为这是一种与模式1对称的单方面的工人支配博弈模式。“这里工人足够强大而资本家十分弱小,工人能够强迫资本家单方面合作,包括迫使他们以提高工人未来收入的方式投资(因此使O,C比C,C更可取)”⑧。赖特认为这种模式与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相符,是一种工人有效地支配资本家的经济模式。不过,他同样认为这种博弈模式在现实中是不能达到的。
赖特强调,潜藏于这些模式背后的关键是两个阶级各自的力量强大程度问题。“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力量的平衡可以看作是这些策略性博弈进行的决定性因素”⑨。随着工人阶级力量的强大,这几种博弈模式依次过渡,阶级妥协的形式也从无到有、从消极的阶级妥协进入到积极的阶级妥协。这时,单方面的资本家支配博弈开始转向一种纯粹的使消极阶级妥协成为可能的冲突博弈;而随着工人阶级联合力量的进一步增大,这种策略环境可能转向一种拓展了积极的阶级妥协前景的重复性的囚徒困境。随着博弈模式逐渐向保险博弈转变,积极的阶级妥协的可能性就越变得稳定。这就是赖特所阐述的基于博弈论的阶级妥协理论的逻辑核心。
赖特所主张的积极的阶级妥协的核心论点是,在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条件下,工人阶级力量的增大不仅仅促进工人阶级利益的实现,而且,如果实现积极的阶级妥协,将同样有助于资本家利益的实现。对于工人的现实利益来说,阶级妥协对工人更为可靠和有益;而如果工人阶级力量的每一点加强都对资本家的利益造成威胁,资本家就会强烈的阻挠工人力量的增强,在这种情况下,阶级妥协即使实现了也并不稳定。“因此,阶级斗争的激烈程度不仅是不同阶级力量相对平衡的关系,而且还是从属的阶级对支配阶级的统治利益造成的威胁的程度”⑩。如果工人的力量和资本家的利益之间的关系仅仅是对立的关系,那么阶级妥协就非常脆弱并且容易受到破坏,因为资本家的利益总是取决于他们对工人力量的削弱。这种情况下,最多能够达到消极的阶级妥协。相反,如果工人的力量与资本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像表1所描述的那样,那么积极的阶级妥协就能够出现。
赖特通过分析工人阶级联合力量的增加对资本家利益的影响来探讨阶级妥协的可能性。在工人没有组织起工会的情况下,资本家往往可以随意雇佣和解雇并按他们认为最有利的水平任意设置工资。而工人阶级联合力量(如工会等)所进行的各种形式的集体行动加大了对资本家的限制程度,减小了资本家在劳动力市场上做出利润最大化决策的能力,当然损害了他们的物质利益。但赖特同时强调,资本家的利益并不完全由他们在以最小的限制来买卖的工人劳动力上的利益来构成。“资本家保持一个高效而稳定的利润率的物质利益依赖于交换领域中所提供的各种条件的总和,而这些需要协调及集体行动”(11)。而解决这些协调和集体行动的问题恰恰需要由相对高水平的工人阶级联合力量来推动。例如,解决资本家所生产的生活消费品的总需求不足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提高工资与社会消费才能够保证较高的总体需求以解决经济中的“低消费”问题。“不充足的消费需求对于资本家表现为一种集体行动问题:资本家既要支付他们的雇员尽可能低的工资水平同时又要其他资本家尽可能高地支付工资以更产生对产品的充足的消费需求”(12)。赖特认为工人阶级联合力量的发展客观上能够起到有利于资本家的作用,具体体现在:能够有效地阻止个别资本家违背与工人的合作来赚取高额利润;能够促成更加稳定的劳动力市场;还能够促成对工资的限制,阻止个别的工人(及工会)背离协议试图在劳动力市场紧张的情况下谋取更大的工资额等等。“在劳动力市场供应紧张情况下限制工资对于长期的增长及抑制通货膨胀非常重要,而这在工人非常好组织起来的情况下,特别是全国统一的情况下要比不是这样的情况更容易”(13)。
赖特认为,资本家与工人归根到底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他们的利益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只要出现机会,资本家总是试图走向工人阶级力量非常弱小的资本主义最理想状态。只不过,在剥削现象依然具有历史的正当性的现实下(14),工人阶级与资本家达成一定程度的妥协是必然的选择,而实现积极的阶级妥协毫无疑问是最理想的选择。因此,当代资本主义如同在资本主义的早期那样,达成阶级妥协依然在很大方面依赖于工人阶级的力量和斗争。换句话说,工人阶级的力量和斗争依然是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结果的根本的决定因素,是实现阶级妥协的前提。可以说,赖特这种理论是对当代工人阶级与资本家之间阶级斗争现实的全新阐释。
赖特更多关注的是对阶级妥协进行过程和机理的研究,而较少运用抽象的哲学思考对阶级妥协进行本质性与价值性的规范分析。应当说,赖特这种阶级妥协理论对我国现实社会同样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尽管这种理论是针对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提出的,但这些研究成果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特别是鼓励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劳资双方的矛盾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启示性:在劳资利益矛盾尚无法获得根本超越的条件下,运用合理的博弈策略来最大限度地缩小这种利益矛盾,达到双方利益“共赢”的局面,这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注释:
①埃里克·欧林·赖特(Eric Olin Wright,1947-),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流派著名代表人物之一,现为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教授,其代表作有《阶级》(CLASSES,1997),《后工业社会的阶级》(CLASS COUNTS,1997)等。
②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58.
③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67.
④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1.
⑤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3.
⑥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3.
⑦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3.
⑧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3.
⑨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7.
⑩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7.
(11)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9.
(12)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79.
(13)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 Volume 105 Number 4(January 2000):P980.
(1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57-558页:“马克思了解古代奴隶主,中世纪封建主等等的历史必然性,因而了解他们的历史正当性,承认他们在一定限度的历史时期内是人类发展的杠杆;因而马克思也承认剥削,即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暂时的历史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