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高等教育评估的道德因素及其调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道德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改革的决定》提出“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以来,高等教育评估在我国大有方兴未艾之势。高等教育评估的初衷是为了实现国家的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办学方向的指导,便于国家按学校实际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成绩,划分层次,确定重点,择优支持;便于学校听取社会各界用人部门对于高校办学的意见,加强高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便于学校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地认识自己,扬长避短,深化内部改革,充分挖掘内涵,加速自身发展。那么,高等教育评估能否实现上述目标呢?笔者认为,这主要取决于评估工作能否做到公平和公正。而影响公平、公正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道德。为此,本文拟对高等教育评估中的道德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高等教育评估中可能产生的道德问题
高等教育评估从指导思想的确立、评估体系及方案的制定、评估专家组成员的物色等评估工作的准备,到学校自评、专家组主评、社会力量参评等评价活动的实施有诸多环节。在这些环节中,处置不当,都有可能出现道德问题。
(一)评估组织者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
评估组织者在高等教育的评估中起着主导作用,具体负责把握方向、制定方案等重要工作,如果组织者因素质方面的限制和道德认识方面的偏差,就有可能出现如下一些问题:
1.评估体系及方案本身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的偏差,导致评估中对评估主体和客体的错误诱导。如致使作为评估主体的专家组不是很客观全面地去看被评学校,而是侧重去找问题;或迫使学校突击应付,沽名钓誉等。
2.评估体系及方案不科学,使评估没有可行性、可比性、客观性。
(二)评估专家组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
1.评估专家组可能由于道德认识水平不高,致使对评估指导思想、评估体系及方案把握不准,误导被评估者,以致把评估引向歧途,达不到评估应有的效应。
2.因学校对评估专家组接待不周或专家组中的某个成员与被评学校有些历史上的瓜葛,评估专家组成员对被评学校发泄不满、打击报复,有意贬低被评学校的成绩,夸大其问题。
3.评估专家组因受到过高规格和过份热情接待或接受礼品、礼金,甚至接受贿赂,对被评学校过份褒扬。
4.专家组怕得罪人,做老好人,明知不对或明知不达标也不指出。
(三)被评学校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
1.道德认识水平不高,不能正确对待评估,采取应付了事,蒙混过关的态度。
2.汇报假材料,填报假数据,甚至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统一回答问题的口径。
3.评估到来时突击行动,如在清洁卫生、教学组织方面大搞表面文章,与平时状态大相径庭,判若两校。
4.自评不客观,没有系统、完整、准确地评价自己,其结果未能反映真实的工作状态和教育质量,有意抬高自己。
5.接待过份热情,提高接待标准,以送纪念品为名,向专家组送礼品、礼金等,甚至贿赂专家组。
6.在接受评估的汇报中,说好的不说差的,说成绩不说问题,提供好的典型参观,而不愿让专家组看较薄弱的方面。
7.被评学校的领导人因心理素质不稳定,不能正确对待评估结果,当预感评估结果不妙时表现出种种不良心态。如反抗心态——听到涉及自身缺点的评价就心情压抑、企图否认、忧愁不悦,甚至愤愤不平;或开脱心态——编造理由为自己辩解,推卸责任以减轻内疚,文过饰非以维护自尊,甚至弄虚作假等;或回避心态——避短扬长、避重就轻、避主观内因推客观外因,甚至借故请假出差,借此脱离评估现场等;或掩盖心态——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掩盖弱点等。(注:王致和:《高等教育评估》,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出版)
二、高等教育评估中道德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危害
(一)高等教育评估中道德问题产生的原因。
产生高等教育评估的道德问题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归纳起来有几点。
1.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的同时,国外一些不健康的东西难免会乘虚而入,使我们的社会也感染了诸如一切向钱看、尔虞我诈等不良习气。高等教育处在社会变革的前沿,高等教育的评估很难避免这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评估中可能会出现诸如行贿受赂、欺上瞒下等不良行为。
2.受传统文化中不良思想的影响。中华民族是一个悠久的民族,中华文化是世界文化中的瑰宝。但中华文化中也夹杂着一些糟粕的东西,且这些东西还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诸如中庸之道、人情观等消极思想。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也很难避免这种思想的影响。因此,评价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少数专家组成员在评价事物时,说好的,不说差的;说远的,不说近的。在指出问题时,说轻的,不说重的;说客观的,不说主观的。
3.受评估主、客体道德认识和心理品质的影响。评价的主、客体即评估组织者、评估专家组与被评学校要有较高的道德认识水平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如果道德认识水平不高,心理品质不好,在评估工作中就有可能出现误导评估方向,消极应付评估,不能正确对待评估结论的倾向。
4.不能正确认识高等教育评估的功能。高等教育评估对高等学校有鉴定与监督、诊断与自省、导向与参谋、沟通和交流、反馈与批判等重要功能,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学生招生与就业以及举办者对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为此,基础尚可、名声较大的学校希望能排在前面,基础较差的学校又不甘拜下风。在巨大的压力面前,评估中就可能出现一些道德问题。
(二)高等教育评估中道德问题的危害。
1.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消极影响。高等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正如《大学》所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高等教育的评估尤其神圣与尊严。如果评估中出现道德问题,就会亵渎高等教育精神和践踏评估本身与生俱来的尊严,使得高等教育在大众心目中暗然失色。
2.对评价结果的直接影响。高等教育评估中如出现道德问题,就不可能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全面地评价一所学校。这不仅使评估无法起到鉴定与监督、诊断与自省、导向与参谋、沟通和交流、反馈与批判等应有的作用,而且欺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舆论,影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打击被评学校的积极性。
3.对评价所追求目标的间接影响。高等教育评估是在高等教育测量的基础上引入了教育目标和标准,对高等教育工作达到教育目标和标准的程度作出价值判断。由此可见,高等教育评估的本质是价值判断,其追求的目标是公平、公正。如果出现道德问题,其价值判断就是错误的判断,成为无价值的判断,使整个高等教育评估失去存在的意义。
三、高等教育评估中道德问题的防范与控制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是搞好评估工作的前提。
对评估工作的主、客体而言,都有一个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的问题。就评价主体而言,这里除包括专家组外,还包括评估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都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准确地把握好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性质与地位。要看到开展高等教育评估活动,就其性质来说,属于质量管理的范畴,是高等教育所包括的方向、质量、效益等三个根本问题中最核心的问题,(注:王冀生:《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和制度的基本构思》,《中国高等教育评估》1998年第1期。)教育评估是对人才培养全过程实行监控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的重要手段,而且是质量管理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的重要标志。只有这样认识问题,高教评估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把握正确评估的指导思想。对评估工作的客体即被评学校而言,要充分认识到评估是对自身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综合办学效益的一次鉴定和诊断,有助于自身反省,有助于看到自己的不足,是学校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和水平的一个极好的机遇,是促进学校发展的推进器和催化剂。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端正评估工作的态度,积极主动开展评、建工作和实事求是地接受评估,实现评估应有的价值。
(二)制定周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及方案是搞好评估的基础。
评估指标体系是开展评估工作的基础,它提供了衡量学校全面工作的量与质方面的基本条目,处理得不好就有可能诱发出道德问题。如果体系周密、科学就有可能有效地防止道德问题的产生。具体应注意如下几点:
1.在设计评估指标体系、确定每一个指标的价值函数(即评估值与指标值的关系)以及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时,应该采用德尔斐咨询的方法,让众多的专家不受干扰地独立发表意见。评估实施时,适当增加评估专家的人数,提高评估者的素质。评估者愈多,评估的社会性越有保证;评估者的素质愈高,对系统的剖析愈深入,评估者与系统的社会价值就愈接近。在设计评估系统和方案时,要通过对评估对象的分析,从诸因素的相互联系和作用中,找准规定其性质的一些与评估对象的功能之间存在着较大相关性的主要因素,将这些因素确定为评估指标。这样,方可减少评估片面性。
2.要尽可能定量。指标体系定量测评可有效防止因道德因素而产生的偏差。马克思说:“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能达到更加完美的地步。”对于评估对象系统内一些内容比较单一的属性,鉴于不同评估对象的同类属性基本上是同质的,它们之间的差别主要在数量方面。对于这类属性,可以直接测得它们的评估值。对系统内的另一些属性,综合程度较高,质的多样性比较大,以致很难找到它们之间的同质之点和进行量上的比较,而只能定性地描述各自的性状,然后用模糊数学的方法,分几个等级,进行二次量化。(注:胡鹏山等:《谈谈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高等教育评估的理论与方法初探》,(文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这样可尽量避免因主观印象带来的偏差。
3.制定简捷的评价项目体系和统一操作方法。过于繁琐的评价项目体系会使评价者产生厌烦的心理,也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模糊主次关系,使评价不得要领。在确定评价项目后还应制定共同遵守的操作法规:如共同的取样方式,共同的记录格式,共同的计分方法以及明确怎样选择条件均等的被调查对象等,以避免由于心理压力、外部干扰、取样不公、自然遗忘等原因造成的偏差和不公平。(注:李海宗:《影响高校教学评价的主体心理因素及其调控》,《中国高等教育评估》1997年第4期)
(三)建立评估专家库,物色好专家组成员,是搞好高等教育评估的关键。
1.通过建立评估专家资格认可制度,建立评估专家库。在全国范围内物色有资历、有经验、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敢于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同志组成国家级高等教育评估专家组。所有专家小组的成员都应该对高等教育和高校评价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对高等教育和评价客体有关的专业方面有比较丰富的学识,熟悉高等学校的教学对象及高等教育的工作环境,有比较广阔的视野、比较强的判断力、原则性,能客观地分析事物并熟悉科学分析方法。
2.认真挑选评价各级各类评估活动的专家小组成员。在确定评价小组成员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成员间个性的合理匹配。如职务、工作性质、专长、风格、年龄等。以求错落有序地形成均匀分布的格局,避免由于组成结构上的失衡而产生支配性的偏差倾向。与被评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宜参加评价者小组,以防本位倾向的产生。
3.要求专家小组成员认真学习评价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提高评价主体成员对各种评价项目意义、价值和标准的共识程度,使这个身负重任的集体具有共同的评价目标——它既表现为对高等教育评估意义的共同认识,从而有一致的愿望、动机和态度;也表现为对评价者指标内涵及其标准有共同的理解,从而有一致的基点、尺度和准则,以便客观、准确、高效地按照评价目的要求完成评价任务,做到主客体双方都心情舒畅。(注:李海宗:《影响高校教学评价的主体心理因素及其调控》,《中国高等教育评估》1997年第5期)
(四)追踪评估和不定期的临时评估是防止道德问题发生的保证。
为防止被评学校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欺骗专家组的情况,评教专家组应注重追踪评估和不定期的临时评估。这是防止道德问题发生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