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基本特征_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论文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基本特征_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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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当代存在着多种国际贸易理论。同其他国际贸易理论相比,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有其特色。本文认为,它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实践性、阶级性和批判性。

一、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实践性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①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有这两个特点,那么,凡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学科都必然具有这两个特点。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又称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学),自然也不例外。在这里,于我们先分析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实践性,至于它的阶级性留在下面探讨。

实践性是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首要特征。这就是说,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它来自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世界市场的形成经过了三个时期,从15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大约跨越300多年的时间。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面系统地考察了这个期间的以欧美国家为主的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从中概括了他们的国际贸易理论。同时又对这个时期的重商主义的贸易理论、重农学派和古典学派的国际贸易理论,尤其是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国际贸易理论作了批判性的吸纳(关于这一点下面再讨论)。因此可以说,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比其他同时期的国际贸易理论更加符合实际。

列宁虽然高度赞赏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的理论,但是他没有照搬照抄,而是根据实践的发展,结合当时俄国的实际情况,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理论作了进一步发展。他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理论。列宁的发展主要有三点:其一,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著作中,列宁以马克思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理论为指导,全面深入分析并阐明了俄国国内市场和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驳斥了民粹派回避和否定俄国国内外市场发展的谬论,使马克思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理论在俄国加速传播;其二,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书中,揭示了帝国主义时代的垄断同盟独占并瓜分世界市场的大量事实,并阐明了他的关于垄断市场的理论;其三,列宁认为,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列宁在1918年3月指出:“巩固并且调整那些已经实行国家垄断的事业(如粮食垄断、皮革垄断等等),借此准备实行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没有这种垄断,专靠缴纳‘贡款’,我们就不能‘挣脱’外国资本的羁绊”。②后来,列宁又指出:“在帝国主义时代,除了对外贸易垄断制以外,任何切实有效的关税政策都谈不上。”③这样,对外贸易垄断制在苏联存在了几十年,它在中国也实行了30年(1949—1979)。斯大林对马克思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理论的发展主要在于,他提出和论证了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市场的形成与瓦解的理论。他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阵营“存在之经济结果,就是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市场瓦解了,因而现在就有了两个平行的也是互相对立的世界市场”。他又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及其经济影响在经济方面的最重要的结果,必须认为是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市场的瓦解”。④毛泽东也十分重视对外贸易,他说:“我们必须尽可能地首先同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民主国家做生意,同时也要同资本主义国家做生意”。“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都是我们进入大城市的时候所必须采取的步骤”。“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没有对外贸易的统制政策是不可能的”。“对内的节制资本和对外的统制贸易,是这个国家在经济斗争中的两个基本政策。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将要犯绝大的错误”。⑤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全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理论。其主要的创新点在于:(1)世界市场是统一的市场,是互利互惠的市场,而不是两个平行对立的市场。邓小平写道:“中国取得了国际的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中国对国际的经济也会做出较多的贡献。几年来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就是一个证明。所以我们说,帮助是相互的、贡献也是相互的”。⑥(2)国际市场要多元化、不能单打一。邓小平说:“中国有很多东西可以出口。要研究多方面打开国际市场,包括进一步打开香港、东南亚和日本市场”。⑦邓小平对欧洲客人说,“在我们的对外贸易中,欧洲应占相应的份额”。“现在欧洲在我们外贸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如果你们能占恰当的份额,我们是很高兴的”。⑧(3)贸易要与技术转让相结合。邓小平指出,“在外贸上应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技术转让,欧洲在这方面比较开放。当然,这是比较而言。第二个是双方都应开辟贸易途径”。⑨(4)实行以质取胜的科技兴贸战略。邓小平说:“要想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必须在产品质量上狠下功夫”。⑩“工业生产特别是出口产品的生产,中心是提高质量,把质量摆到第一位”。(11)(5)把外贸置于战略高度。邓小平指出:“中国是一个大的市场,许多国家都想同我们搞点合作,做点买卖,我们要很好利用。这是一个战略问题”。(12)总之,邓小平将马克思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理论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并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相结合,创造了人间奇迹。这是邓小平的杰出贡献。

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阶级性

大家知道,在阶级社会中,各种思想、理论、学说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学),其中包括世界市场理论,都属于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像整个经济学一样具有强烈的阶级属性。关于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马克思极其深刻地指出:“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自由的科学研究遇到的敌人,不只是它在一切其他领域内遇到的敌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例如,英国高教会宁愿饶恕对它的三十九个信条中的三十八个信条展开的攻击,而不饶恕对它的现金收入的三十九分之一进行的攻击。在今天,同批评传统的财产关系相比,无神论本身是一种很轻的罪”。(13)由此可见,由于政治经济学研究材料的特殊性,它有多么强烈的阶级性。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1830年,最终决定一切的危机发生了。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夺得了政权。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性的形式。它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现在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于是,以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为最著名代表的毫无生气的混合主义产生了。这宣告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破产”。(14)同时,也标志着庸俗经济学的出世。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806—1873)是庸俗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以“混合主义”的手法将各种不同的经济学说混合起来,构造了一套所谓的理论体系。其中包括他的以“国际价值论”(又称国际需求方程式)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理论体系。限于篇幅,本文不全面分析他的国际贸易理论体系,仅仅剖析他的国际价值论。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写道:“我们现在已经说明的法则可以被贴切地命名为国际需求方程式,不妨将它概括阐述如下:一国的产品总是按照能使该国的全部出口产品刚好抵偿该国的全部进口产品所需要的价值,与其他国家的产品相互交换。有关国际价值的这个法则,不过是更为基本的价值法则,我们称之为供给与需求方程式的扩展形式。我们已经知道,某种商品的价值总是这样自行调整的,以便使对于它的需求刚好与它的供给相等。不过,所有贸易,无论是国家之间的,还是个人之间的,均属于某种商品交换。在这交换过程中,人们分别需要出售的物品即构成人们进行购买的手段:一方的供给构成了他对另一方供给的需求。因此,供给与需求不过是相互需求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而且,如果说价值这样自行调整,以便使需求与供给相等,那么实际上就是等于说,价值将这样自行调整,以便使一方的需求与另一方的需求相等”。(15)这是地地道道的由供求决定价值的所谓供求价值论。当前,我们如何以阶级斗争的观点看待这种国际供求价值论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能向马克思请教。马克思指出:“只要政治经济学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就是说,只要它把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看作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是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那就只有在阶级斗争处于潜伏状态或只是在个别的现象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它还能够是科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是属于阶级斗争不发展的时期的。它的最后的伟大的代表李嘉图……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16)然而,1830年以后,工人阶级开始登上欧洲政治舞台,劳动同资本之间的矛盾斗争空前尖锐,阶级斗争无论在实践方面还是在理论方面,都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的形式,尤其1848年欧洲大陆的革命,震撼了资产阶级。在这种阶级斗争面前,“不偏不倚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争斗,公正无私的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17)正是在19世纪中期这种激烈的阶级斗争面前,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抛出了他的以混合主义炮制的国际需求方程式即国际供求价值论。一方面,它针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资产阶级在国内剥削工人进行辩护;另一方面,它又针对马克思的国际价值论,极力掩盖宗主国对殖民地的剥削,鼓吹殖民统治。正因如此,马克思于1873年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对穆勒的理论进行了批判:它宣告了混合主义的产生和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破产。恩格斯也尖锐地批判供求价值论。他写道:“经济学家用他那绝妙的供求理论来证明‘生产决不会过多’,但是实践却用商业危机来驳斥他,这种危机就像彗星一样有规律地反复出现”。(18)

三、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批判性

马克思的经济学其中包括国际贸易学、世界市场理论都是在批判、继承和发展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而确立的。批判性(又称斗争性)是马克思国际贸易学、世界市场理论的又一显著特征。限于篇幅,在这里我们仅仅考察马克思对大卫·李嘉图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如何批判或斗争的。

1.李嘉图完全忽视了对外贸易的二重作用。马克思指出,对外贸易的二重作用有两种。其一,对外贸易一方面具有提高利润率的作用,另一方面加速利润率的下降。关于这种二重作用,马克思写道:“对外贸易一方面使不变资本的要素变得便宜,一方面使可变资本转化成的必要生活资料变得便宜,它具有提高利润率的作用,因为它使剩余价值率提高,使不变资本价值降低。一般说来,它在这方面起作用,是因为它可以使生产规模扩大。因此,它一方面加速积累,但是另一方面也加速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的相对减少,从而加速利润率的下降”。(19)其二,对外贸易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又是这种生产方式的产物。关于这种二重作用,马克思写道:“对外贸易的扩大,虽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幼年时期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基础,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中,由于这种生产方式的内在必然性,由于这种生产方式要求不断扩大市场,它成为这种生产方式本身的产物”。(20)对于上述的对外贸易的两种二重作用,马克思指出:“李嘉图完全忽视了对外贸易的这个方面”。(21)

2.一般利润率会不会由于投在对外贸易、特别是殖民地贸易上的资本具有较高的利润率而提高呢?对于这个问题,李嘉图持否定态度,而马克思则加以肯定。马克思写道:“至于投在殖民地等处的资本,它们能提供较高的利润率,是因为在那里,由于发展程度较低,利润率一般较高,由于使用奴隶和苦力等等,劳动的剥削程度也较高。为什么投在某些部门的资本以这种方式提供的并且送回本国的较高的利润率,在没有垄断的妨碍时,不应当参加一般利润率的平均化,因而不应当相应地提高一般利润率呢,这是不能理解的。特别是那些投资部门受自由竞争规律支配的情况下,这就更不能理解”。(22)

3.对外贸易能否增加一国的价值量?李嘉图持否定的观点,而马克思则认为,对外贸易能增加一国的价值量。李嘉图写道:“国外贸易扩张,虽甚能增加一国商品享乐品的总和,但不能直接增加一国价值的总额。测定外国商品价值的,是交换外国商品所须付出的本国商品量。新市场发现了,我们付出一定量本国商品,或能换得二倍外国商品,但所能换得的价值,不会更大”。(23)同这种观点相反,马克思认为,“随着新开辟的交换的源泉,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中的价值量都会增加。因此,交换的能力创造新的劳动,并使新的土地投入耕作,所以交换的能力不是由劳动和土地来衡量的”。(24)马克思还认为,“只要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没有因竞争而被迫把它们的商品的出售价格降低到和商品的价值相等的程度,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25)

4.价值规律是否能在国际上应用?是否有国际价值规律?对这个问题马克思的观点同李嘉图的观点截然相反。李嘉图写道:“支配一个国家中商品相对价值的法则不能支配两个或更多国家间互相交换的商品的相对价值”。(26)对于这种否定价值规律在国际上应用的观点,马克思曾多次进行批判。马克思指出:“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中等的劳动强度,在这个强度以下的劳动,在生产一种商品时耗费的时间要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不能算作正常质量的劳动。在一个国家内,只有超过国民平均水平的强度,才会改变单纯以劳动的持续时间计量的价值尺度。在以各个国家作为组成部分的世界市场上,情形就不同了。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因此,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而这又表现为更多的货币”。“但是,价值规律在国际上的应用,还会由于下述情况而发生更大的变化。只要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没有因竞争而被迫把它们的商品的出售价格降低到和商品的相对价值相等的程度,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一个国家的资本主义生产越发达,那里的国民劳动的强度和生产率,就越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因此,不同国家在同一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国际价值,从而表现为不同的价格,即表现为按各自的国际价值而不同的货币额”。(27)

马克思又写道:“在一个国家内,亏损和盈利是平衡的。在不同国家的相互关系中,情况就不是这样。即使从李嘉图理论的角度来看,这一点是萨伊没有注意到的,一个国家的三个工作日也可能同另一个国家的一个工作日交换。价值规律在这里有了重大的变化。或者说,不同国家的工作日相互间的比例,可能象一个国家内熟练的、复杂的劳动同不熟练的、简单的劳动的比例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富有的国家剥削比较贫穷的国家”。(28)

马克思还写道:“两个国家可以根据利润规律进行交换,两国都获利,但一国总是吃亏”。“利润可以低于剩余价值,也就是说,资本可以通过交换获得利润,然而并没有在严格的意义上实现价值增殖,因此,不仅单个资本家之间,而且国家之间可以不断进行交换,甚至反复进行规模越来越大的交换,然而双方的赢利无须因此而相等。一国可以不断攫取另一国的一部分剩余劳动而在交换中不付任何代价”。(29)

应当指出,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中只存在一条价值规律。所谓国际价值规律仅仅指“价值规律在国际上的应用”,或者说,是价值规律在“国际上的延伸”。无论如何不能把国内价值规律与国际价值规律看作两条根本不同的规律。国际价值规律既是国际上等价交换的规律,又是揭示国际剥削的规律。可谓“双赢”与剥削并存。马克思的国际价值理论,既是他的劳动价值理论在国际上的应用与发展,又是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在国际上的延伸和具体化。这是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不同于其他贸易理论的根本之处。

5.商品国际交换依据的是比较成本,还是国际价值?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同李嘉图是根本对立的。李嘉图关于比较成本学说是这样表达的:“机械上熟练上占优势,制造货物仅需较小量劳动之国,若又有较沃之土地,栽种谷物所需之劳动量亦较小,则为其国之利害关系计尚毋宁输出本国制造品,而输入邻国谷物。譬如,有甲乙二人,均能制鞋与帽。甲制鞋制帽的手艺,都高似乙,但制帽仅胜乙五分之一或百分之二十,制鞋则胜乙三分之一或百分之三十三。那么,甲专制鞋,乙专制帽,不于双方有利么?”(30)这是200年前李嘉图对他的被后人称之为“比较成本学说”的完整理论表述。现在我们要问,当年李嘉图论述国际商品交换时,为什么不主张按商品价值进行等价交换?而却主张依据劳动量小者,即手艺上的高者,机械上熟练上的优势。他这样做的原因正如他所说的主要在于:“因为,在同国,资本可随意转移,以企图较大利益,在诸国间,资本不易由一国移至他国”。(31)这种情况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不仅资本而且包括劳动、技术以及其他生产要素均可在全球流动。经济全球化了,市场也全球化了。因此,该理论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了。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在李嘉图的上述论述中,始终没有出现“成本”二字。可是,现在广泛流行的所谓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又来自何方?值得考究。

价值与成本有严格的区别。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写道:“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生产的每一个商品W的价值,用公示来表示是W=c+v+m。如果我们从这个产品价值中减去剩余价值m,那末,在商品中剩下的,只是一个在生产要素上耗费的资本价值c+v的等价物或补偿价值”。(32)这个“补偿价值”(c+v),马克思称之为成本或成本价格。商品交换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必须按价值进行。只有按价值交换,才能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在国际市场上,交换双方要按照国际价值进行等价交换,各自取得应得的利益。国际价值是双方交换的依据,是平等的尺度,是合理的标准。如果遵循国际价值规律的这个基本要求,那就是维护和发展商品等价交换的正常关系和秩序。中国政府倡导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不是别的,恰恰就是在国际价值规律基础上的正常的国际商品等价交换秩序。中国过去坚持的平等互利原则,目前提倡的“双赢”、“多赢”、“共赢”,都是基于国际价值规律基础上的,符合这个规律要求的,因而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赏。但是,也有些发达国家并不遵守国际价值规律的要求,不按国际价值这个标准判断是非,而是采取双重标准或多重标准,搅乱国际经济关系和世界市场秩序,从中渔利。

①《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3页。

②《论社会主义》,载《列宁专题文集》,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2页。

③《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0页。

④《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93~594页。

⑤《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371~1373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9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9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9页。

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9页。

⑩《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2页。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页。

(15)[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册),金镝、金熠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519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13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64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64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64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65页。

(23)[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年),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6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8~11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14页。

(26)[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年),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67页。本文中所说的价值法则,现在一般译为价值规律。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12年版,第613~614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12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01~402页。

(30)[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年),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69页。

(31)[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年),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68~69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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