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目前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以及解决措施论文_何康,周冬冬

探究目前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以及解决措施论文_何康,周冬冬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 陕西西安 710000

摘要:环境保护是我国基本国策之一,而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的宗旨就是环境保护,环境监察在环境保护中意义重大,在一定范围内可行使环境监督的权利,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本文针对环境监察工作展开研究,分析了其工作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性建议与对策,促进环境监察工作效率提高,使环境保护具有可持续性。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监察;现状;解决措施

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到生活环境质量的重要性,保护环境已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与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及经济协调的重要工作。环境监察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环境污染的降低及环境质量的改善作用显著。近年来对环境监督力度虽有明显的重视,但仍有部分问题存在,现阶段如何提升环境保护机构的监察能力及监察队伍的综合水平是急需解决的难题。

一、环境监察

国家的环境保护机构与其相关的管理部门是以环境质量的改善与社会环境污染的降低为前提,对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及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检查与处理。其工作内容主要有三点:其一为针对环境监察部门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个人或单位生态环境三方面执行情况;其二为调查环境监察部门对环境污染以及环境纠纷事件的依法处理情况;其三为环境和监察部门针对全面排污依法向相关人员或者单位收取费用。

实际工作中,环境监察工作内容是较为复杂的,需要对合理的环境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及分析,为实际的管理工作与环境保护可提供实时、准确的资料与数据。

实施环境监察工作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实现,近年来环境问题随着经济发展与生活质量的提高,逐渐受到公众及国家的重视。如有环境污染的问题出现,环境和监察部门需及时对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对污染物与污染问题采用专业方法进行处理,将污染根源彻底清查。对此次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将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从而到达生态环境改善的目的。

二、工作现状

(一)环境保护中民众的参与度不够

由于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及生产环境要求逐渐趋高,对自身的合法环境权益在依法维护上的意识也逐渐增高,此观点从逐年上升的环境问题投诉率上就可以看出,人们虽然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在环境保护的参与度上呈现偏低趋势,民众对于环境保护监督作用并没有得到发挥。

(二)环境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普遍较低

此方面存在两种原因,其一为环境监察在人力与物力上资源不足;其二为监察人员的思想观念、技术水平、专业知识及文化水平等方面参差不齐,影响监察工作不能高效、准确的完成,进而出现排污申报难、收费难,污染源难管理等问题。

(三)不健全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健全是保证环境监测工作可顺利开展的基础,可保证该项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现阶段,我国在环境监察工作可依靠的法律法规还是较为有限的,没有系统的法律保证体系,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较低,对于该项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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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部门配合度与协调度不够

环境部门与其内部之间存在协调配合的问题,环境监测隶属技术支持的保障系统,环境监察隶属监督执法系统,二者的关系为相互制约与相互依存,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却没能将环境监察与监测配合的能效展现出来,配合程度不够。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存在配合程度的问题,特别是与法院、工商局等配合度不够,协同执法的功能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针对环境监察工作现状提出相关的建设性建议

(一)调动民众参与度

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义务与责任,因此,环境保护工作不能没有社会与民众的参与,基于此,环境监察部门应面向大众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对民众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例如说:开展关于社会环保的公益活动、组织关于环保的专题讲座等,促使民众真正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去,亲身体验才能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达到了调动民众积极参环保活动与环境保护的目的。

(二)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克服执法不严等问题,善于执法,敢于执法,通过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的运用,使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增强治理力度。

环境监察队伍的建设需对其进行定期培训,有助于环境监察人员树立秉公执法及文明执法理念,促进他们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为使自身执法能力提高。环境监察人员应主动接受培训,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相关经验的总结与学习,履行执法人员职责,做合格环境监察人员。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更新应与社会发展相一致,以保证该法律法规具有可操作性,使环境质量的改善得到有效保障。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使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加强各部门协调度与配合度

环境监察工作因其涉及范围比较广泛,环境保护工作单靠这一个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例如说:与法院之间的协作,在获取法院支持基础上,对某些违反法律法规部门采用强制性措施进行处罚。环境保护工作还要求该部门应与工商部门、城管部门及交通部门加强协作关系,以联合治理方式,促进环境监察部门在执法能力与管理水平上得到提高,从而为环境保护奠定了基础。

(五)环境污染需使用科学技术进行治理

控制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可通过企业对工艺的优化、设备的更新及技术的革新等措施实现,对污染严重企业要加强监测与监管,从污染源头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控制,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与环境污染的降低。

结语:

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的同时,环境监察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对污染源头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进行治理,促进环境监察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于文轩.我国环境监察立法的问题与完善[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4(02).

[2]任发燕.浅谈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3(20).

[3]刘文波.论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在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现实意义[J].科技资讯,2012(05).

[4]刘金华,宋斐.关于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思考[A].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第三章)[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4(04).

论文作者:何康,周冬冬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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