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食货志》经济伦理思想研究论文

《晋书·食货志》经济伦理思想研究论文

【哲政阐赜 】

《晋书·食货志》经济伦理思想研究

陈良栋1, 任俊华2

(1.玉林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广西 玉林537000; 2.中共中央党校 哲学部,北京100091)

摘 要 :《晋书·食货志》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史文献,蕴藏着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从农商关系而言,两晋时期实行的是重农抑商政策,《晋书·食货志》表现出农商平等的价值诉求。从财富观而言,《晋书·食货志》指出,统治者治理国家,就要保障百姓的基本生存需要。

关键词 :《晋书·食货志》;经济伦理;农商关系

《晋书·食货志》在中国经济伦理思想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转变了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的农商观,提高了工商业的地位,而且提出了民殷国富的价值追求和社会理想。在研究《晋书·食货志》经济伦理之前,我们需要厘清两个问题:一是《晋书·食货志》的经济伦理,二是两晋历史事实表现出的经济伦理。这两个方面有着根本的区别。由于《晋书》的编撰是以唐太宗“览古今之失,察安危之机”为指导思想总结两晋灭亡的历史教训,所以,《晋书·食货志》经济伦理所反映的是唐代初期的官方思想,而两晋历史事实展现的则是晋代的经济伦理思想。例如,在农商关系上,两晋严格遵循重农抑商传统,《晋书·食货志》则重视农商的共同发展。在财富观上,两晋时期,统治阶级认为只有农业能够创造价值,赋税征收较重,《晋书·食货志》则认为农业和商业都能给社会创造价值,注重轻徭薄赋。消费上,两晋时期纵欲主义盛行,《晋书·食货志》则崇俭黜奢,并用历史事实证明节俭兴国、奢靡亡国的道理。本文以《晋书》历史事实为背景,论述《晋书·食货志》本身蕴含的经济伦理思想。

一、本末俱利的农商观

农业是人类衣食之源、生命之本。在自然经济占主体的古代,发展农业、重视农业是国家最重要的政策。中国重农意识源远流长,从传说中的神农氏已经开始,“士有当年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1]。农业的发展,增加了粮食和财富,人们“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出现了最早的商品交换。中国先民亦重视商业。据《周易·系辞传下》记载:“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2]神农氏不仅教导人民耕作,从事农业生产,而且聚集天下货物,使人民从事商业交易,满足各自所需。《尚书·洪范》记载周武王治理国家的八项政事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如下两项:“一曰食,二曰货。”食指农业生产的稻、黍、麦、菽、稷等可食之物,货指布帛等可衣之物,以及贝壳、龟甲、金、银等货币等价物。依照经济活动环节不同,食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货主要集中在交易环节。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社会早期重视农业并没有贬低或否定商业的意思,因为农业和商业都能够给社会创造收益。这种状况直到春秋时代依然如此。一方面,重农思想是所有人的共识,这毋庸置疑;另一方面,春秋时期的思想家除了重视农业外,亦重视工商业的作用,因为农业和工商业都能够给人民带来收益。然而,到了战国时期,为了在残酷的争霸战争中取得胜利,从富国强兵战略出发,法家思想家商鞅首先提出了重本抑末主张。商鞅认为,农业是立国之本,“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3]17;其他行业是立身之本,“夫民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便且利也,则必避农”[3]14。农业富国,利于战争;工商富身,利于个人。因此,治理国家的根本在于抑制其他行业的发展,促使民心向农,“勠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4]2531。农业是本,工商是末,重本抑末的核心在于重农抑商。商鞅的重本抑末、重农抑商政策最终使弱小的秦国变得强大,为秦灭六国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历史的经验,农业社会的现实,使重农抑商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王朝推行的基本国策,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基本的价值法则。

只顾完成任务而种植,片面要求集中连片,导致户户种,无大户;年年栽,年年不见效益。目前,绝大多数栽植户对新栽的幼树不按规定管护,争光缺肥,缺少管理、生长环境极差。多数核桃树放任生长,长期处于荒芜状态,苗木生长缓慢,多年不见收益,挫伤了群众发展的信心。农户普遍缺乏管理和经营意识,形成了重栽轻管、自然生长、自生自灭的发展现状。

两晋时期,重农抑商的价值导向得到进一步加强。所谓重农抑商,就是将重农与抑商统一起来,重农是目的,抑商是手段。中国古代社会农商关系主要体现在抑商上面,而两晋时期的抑商达到了异常严苛的地步。晋武帝早在致力于全国统一时就曾下诏:“使四海之内,弃末反本,竞农务功。”[注] 凡文中未注明之引文均见《晋书·食货志》。 劝课农桑的同时,他甚至下令告诫地方官员要求禁止游民及商人的活动,“务尽地利,禁游食商贩”。时齐王攸亦上疏曰:“都邑之内,游食滋多,巧伎末业,服饰奢丽,富人兼美……宜申明旧法,必禁绝之。”[5]1132为了达到重农的目的,两晋统治者采取了许多打击商业活动的措施。首先,晋武帝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通过平籴法严厉打击商人通过粮食的低买高卖行为来获取利益。一般说来,农作物受天气影响比较大,风调雨顺,农作物丰收,粮食供给增加,价格下降;反之,农作物歉收,粮食供给减少,价格上升。这样就会出现“谷贱伤农,米贵伤民”的现象,降低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危害整个社会的稳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春秋时期的经济学家范蠡提出了平粜法。范蠡认为,粮食价格波动是有周期性的,粮食价格过低必将损害农民的利益,影响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价格过高又将损害商人的利益,影响商人从事商品贸易的积极性。因此,国家应当控制粮价波动的幅度。当需求大于供给,粮价过高时,国家就应当增加粮食供给;当需求小于供给,粮价过低时,国家就应当向市场收购粮食,使粮价趋于平稳,从而使农民和商人都能够获得利益,这就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4]4197晋武帝从农业生产稳定出发,认为如果丰收年景粮食散在民间而国家不收购,凶荒之年贫弱之家缺少粮食而国家没有储备,就会使奸商获利,“豪人富商,挟轻资,蕴重积,以管其利”,意思是豪强富商,凭借少量的钱财,收购大量的粮食,囤积居奇,以获取暴利。所以,国家应当通过垄断粮食收购,一方面稳定物价,构建粮食保障体系,“乃立常平仓,丰则籴,俭则粜,以利百姓”;另一方面,借助国家垄断经营来打击商业交易活动。由此可见,范蠡和晋武帝平籴(粜)法的价值取向是有极大差异的:范蠡的价值取向是农商俱利,晋武帝的价值取向则是重农抑商。其次,通过重税打击商人。据《隋书·食货志》记载:“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在商品交易中收取百分之四的税收,可以说甚为繁重,目的在于增加财政收入,而指导思想则在于抑制商品交易。再次,通过严重的人身侮辱来限制人们经商。如西晋时朝廷规定:“侩卖者,皆当着巾白帖额,题所侩者卖者姓名,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6]这种严重的人身侮辱,即使在整个封建社会也是很罕见的。

带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两晋对于从事商业活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然而豪强地主仍然凭借封建特权经营商业,并获取大量的利益,如王戎“性好兴利,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积实聚钱,不知纪极。每自执牙筹,昼夜算计,恒若不足”[5]1234。惠帝时的太子司马遹甚至在宫中西园设置市场,进行商品交易。因此,当时有识之士批判这种风气时说:“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渐冉相放,莫以为耻,乘以古道,诚可愧也。今西园卖葵菜、篮子、鸡、面之属,亏败国体,贬损令问。”[5]1537显然,传统的思想是重农抑商,并制定了诸多政策打击商业行为和商人,然而,这并不能禁止官僚豪族从垄断性的商业中获取巨大利益。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家殷国富的社会理想和价值目标呢?《晋书·食货志》通过一系列历史事实的剪裁叙述表明,统治阶级必须通过生产、分配、交换等经济活动环节的良性循环,才能够不断地接近家殷国富的社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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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食货志》提出了一个与财富伦理相关的社会理想——“家殷国富”,即统治者治理国家,最理想的状态就是百姓殷实,国家富强。所谓“家殷”,就是使百姓通过辛勤劳动获取财富,从而能够承担起抚育儿童、赡养老人的责任,并且有所积蓄。《晋书·食货志》这样论述民殷:“若乃上法星象,下料无外,因天地之利,而总山海之饶。百亩之田,十一而税,九年躬稼,而有三年之蓄,可以长孺齿,可以养耆年。”所谓“国富”,就是国家在民殷的基础上,利用征收赋税取得的财政收入,用于国家的军事防御、官员俸禄、宗教祭祀、水利交通以及建筑设施、科学教育、社会保障体系等支出,从而使社会良性运转,进一步为民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提供保障。《晋书·食货志》这样论述国富:“因乎人民,用之邦国,宫室有度,旗章有序,朝聘自其仪,宴飨由其制,家殷国阜,远至迩安。救水旱之灾,恤寰瀛之弊,然后王之常膳,乃间笙镛。”人民创造财富,首先要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此基础上,财富也要用于社会秩序的建构和维护上,宫室有度,旗章有序,朝聘有仪,宴飨有制等就象征着健全的社会秩序。人民创造的财富满足自己的生产生活需要就实现了“民殷”的财富目标,社会秩序又为人民创造财富提供了环境基础。没有社会秩序,人民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行生产、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也就是说,家殷国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家殷是国富的基础和本质,国富是家殷追求的价值和目标。因此,在《晋书·食货志》的作者看来,国富不是最高统治者个人财富的积累[注] 据《晋书·食货志》记载,汉灵帝出生于贫穷的侯门,继承皇帝位后常说“桓帝不会治家,竟然没有个人的积蓄”,于是就在西园建造了“万金堂”,专门用来积蓄财富,甚至通过卖官鬻爵等方式来聚敛财富,个人积蓄了“巨亿”的财富,却使天下秩序越发混乱。东汉末期的天下混乱与最高统治者汉灵帝的财富观是有密切关系的。 ,也不是使一般的统治者变得更为富有[注] 据《晋书·食货志》记载,西晋武帝时期,天下统一,世道升平,王恺、石崇等显贵大臣,积蓄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消费上穷奢极侈,竞相夸耀,“(晋武帝时)世属升平,物流仓府,宫闱增饰,服玩相辉,于是王君夫、武子、石崇等更相夸尚,舆服鼎俎之盛,连衡帝室,布金埒之泉,粉珊瑚之树”。统治者的这种财富观背后隐藏着越来越大的危机,“物盛泽衰”,后来的八王之乱、怀帝被俘、愍帝被俘、元帝渡江于南京即位等一系列象征天下败乱的事件,与统治阶级的这种财富观念亦是密切相关的。 ,而是全体人民的殷实。如果国家某些地区遭遇水旱之灾,或者国家存在各种不利于人民生产生活的弊端,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意味着民不殷,民不殷就不会有国富,所以,政府必须要“救水旱之灾”,并兴利除弊,然后天子才能有在日常用膳的间隙欣赏音乐的兴致。一切政权的兴盛,无不遵循家殷国富的治国理念,“商周之兴,用此道也”。相反,一切政权衰落,正是违背了家殷国富的治国理念,如商纣厚赋、灵帝敛财、王恺石崇斗富等都埋下了天下失序的种子[注] 《晋书·食货志》对此有详细的记叙。 。因此,家殷国富既是与价值导向有关的社会理想,也表现了深层次的历史发展规律。

因此,《晋书》恢复了中国早期的“农商俱利”的传统,“昔者先王……勖农桑之本,通鱼盐之利,登良山而采符玉,泛瀛海而罩珠玑。日中为市,总天下之隶,先诸布帛,继以货泉,贸迁有无,各得其所”。“农商俱利”传统的恢复,从经济上转变了魏晋南北朝历史中抑制商业活动、以商人为贱的价值取向和伦理精神。

《晋书》作者认为,由于天地间蕴藏着丰富的财富,人们既可以通过春耕夏种、秋收冬藏从土地上取得粮食,来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也可以通过登上宝山去开采美玉,泛舟海上去捕捞珍珠来丰富人类的日常生活。然而,由于财富分布差异,每个地方盛产的物品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盛产粮食,有的地方盛产食盐,有的地方盛产蚕丝,有的地方盛产稀奇珍贵的物品,“东吴有齿角之饶,西蜀有丹沙之富,兖、豫漆丝之廥,燕齐怪石之府,秦、邠旄羽,迥带琅玕,荆、郢桂林,旁通竹箭,江干橘柚,河外舟车,辽西旃罽之乡,葱右蒲梢之骏,殖物怪错,于何不有”。既然物产如此丰富,人们就应当因地制宜,依照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生产。作者通过考察历史指出,远古时期的少昊、禹、稷等帝王依照日月星辰的变化,制定历法,使人民不耽误农时,从而做到春天适时播种,夏天耘田除草,秋天收获果实,冬天储存食物。这些君王治理天下的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勤于民事;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因此,面对天地万物赋予人类的丰富资源,人们应当效法少昊、禹、稷等人勤劳的美德,依照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劳作。“若乃九州既敷,四民承范” ,意思是,如果天下的土地已经划分为各种不同的资源,士农工商四民能够继承少昊、禹、稷等帝王勤劳的品德,那么,世间所有的财富都能够得到开采,就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财富不仅包含物质财富,也包含精神财富。作为四民之首的士阶层,创造的正是精神财富。因此,士阶层应当通过勤奋的学习和研究,来明白做人的道理,从而更好地治理天下,以此来维持人类文明的延续。“天之所贵者人也,明之所求者学也,治《经》入官,则君子之道焉。”农业劳动满足人民的基本生存需要,需要引起统治者足够的重视。“《周礼》,正月始和,乃布教于象魏。若乃一夫之士,十亩之宅,三日之徭,九均之赋,施阳礼以兴其让,命春社以勖其耕。” 再次,手工业方面要坚守本业。“父兄之习,不玩而成。”因此,对社会上所有行业都要予以重视,统治者治理国家更要注意这点。社会所有人成年之后,就应当依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勤劳地工作,这样才能够养活自己与家人并给社会创造价值,所谓“十五从务,始胜衣服,乡无游手,邑不废时,所谓厥初生民,各从其事者也”。因为天地蕴藏有巨大的财富,人们只有通过自己的勤劳,才能将这些财富发掘出来。就其价值偏向而言,世间只存在勤劳和不勤劳的道德偏向,而没有职业上的高低贵贱,士、农、工在价值创造上是平等的。

二、家殷国富的财富观

对于财富创造来说,农业和手工业主要负责生产,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生产出的产品如果没有流通,就不能实现其价值,基于此,才需要通过商品交易来实现产品的价值,创造更多的附加值。在《晋书·食货志》中,作者专门举了三国时期徐邈的例子来证明其他行业和商品交易的价值。魏明帝时,徐邈任凉州刺史,由于凉州土地贫瘠,雨水少,不利于农作物种植,百姓常常为缺粮所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徐邈除了广开水田之外,还借助当地盛产食盐的优势,开采食盐,通过食盐与其他地方交换谷物。通过这两项措施,当地实现了“家家丰足,仓库盈溢”。徐邈不仅解决了地方军民的粮食问题,还用多余的财政购买奢侈品,运回内陆进行买卖,“以市金锦犬马,通供中国之费”,从而出现了“财货流通”的局面。由此可见,商品交易在富国富民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作者总结说:“是以太公通市斤之货,以致齐国之强;鸱夷善废敛之居,以盛中陶之业。”相比于农业,商业同样能够创造价值,借助商业实现国富民强同样是一件让人钦慕的事情。

首先,统治阶级必须要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依据《晋书·食货志》所说,天地间蕴藏了丰富的资源,人们应当按照天地自然的规律,通过自己的劳动使这些资源变成财富,“若乃上法星象,下料无外,因天地之利,而总山海之饶”,如果上能效法日月规律,下能管理天下万物,充分利用天地间的资源,就能够聚集天下的财富。因此,在《晋书·食货志》的作者看来,天地之间尽管存在着无穷无尽的资源,但这些资源只是潜藏的财富,人们必须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将之变成现实财富,亦即只有勤劳才有资格获取基本生活资料和财富。然而,人民通过自己的勤劳创造财富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必须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从事生产活动。因此,统治阶级应该通过社会分工和制度安排,使社会各行各业坚守本职工作,知识分子以学问做官,农民以躬稼收获粮食,手工业者以手艺服务社会,商人以贸迁有无获取财富,社会上每个人都能投入到劳动之中,所谓“乡无游手,邑不废时”,“厥初生民,各从其事也”,也就是社会上没有游手好闲的人,国家不会荒废农时,百姓都从事着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样,民众通过自己的劳动,既能够获取基本的生活资料,也能使国家变得富强。

如前所述,由于《晋书》是唐代官方编撰的,它从总结历史兴衰的角度进行撰写和选材,必然带有唐太宗君臣的思想倾向。从农商关系来讲,《晋书》记载的历史事实反映出那个时代的价值倾向在于重农抑商,而《晋书》作者的观点则体现了士农工商平等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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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天下失序,军阀割据,百姓流离失所,土地荒芜,家贫国弱,人民与土地的分离进一步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秩序。军事战争的基础是经济实力,为了在混战中取得胜利,有战略眼光的军阀必然将富国强兵、恢复被破坏的生产秩序作为自己治理国家的目标。而达到这种治国目标的关键就要保证人民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从事生产活动。当时曹操、孙权等皆重视农民的农业生产活动。曹操下令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之良式也。”在这种政策的指导下,魏国各地官员积极引导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如京兆太守颜斐在人民无车无牛的情况下,督导百姓在农闲时取得制作牛车的木料,互相传授制作牛车的技术,没有牛的家庭就让养猪,然后把猪卖到价钱较高的地方以换取耕牛。开始的时候,人民觉到麻烦,一两年之后,由于百姓有牛有车,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京兆地区就变得富裕起来了。沛县太守郑浑亲自率领百姓在萧县和相县兴修蓄水塘,开辟稻田,从而使当地连年丰收,种植面积逐年增加,赋税也逐年增长。敦煌太守皇甫隆教导敦煌百姓制作耧犁,用水灌溉庄稼,不仅节省了当地百姓的劳力,而且极大地提高了粮食的产量,魏国西部地区因此也取得了丰收。其他如任峻、枣袛、刘馥、贾逵、徐邈等官员在任上都为魏国的农业生产作出了巨大贡献。尽管屯田政策具有极强的强兵足食等功利性特征,并没有达到真正的“家殷国富”的局面,然而,在当时环境下,屯田政策保证了百姓的最低生活水平,恢复了北方凋敝的经济状况,为晋朝重新统一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魏国的屯田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一般说来,东晋开国君主晋元帝司马睿的历史评价并不高,然而,从《晋书·食货志》对晋元帝重视百姓生产生活的记载和剪裁可以看出,唐太宗君臣对晋元帝有较高的评价,同时也体现了对构建家殷国富社会理想的一种肯定和追求。据《晋书·食货志》记载:“元帝为晋王,课督农功……太兴元年,诏曰:‘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熯地,投秋下种,至夏而熟,继新故之交,予以周济,所益甚大。昔汉遣清车使者氾胜之督三辅种麦,而关中遂穰,勿令后晚。’其后频年麦虽有旱蝗,而为益犹多。”晋元帝还是晋王时就已经非常重视农业生产了,即位后下的诏书更是事无巨细地督促徐扬地区的百姓种植三麦,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他甚至考虑到要在麦子收获之前的季节救济百姓,以解除百姓的后顾之忧。其后虽然经常遇到旱蝗等自然灾害,但是,获得的收益还是非常多的。

其次,轻徭薄赋既是实现家殷国富的关键性评价指标,也是统治阶级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关键性因素。生产创造财富,也是经济活动的起点,因此,统治阶级必须要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天下所有的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勤劳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增加整个社会的财富。如果说百姓通过劳动创造了“蛋糕”,那么,如何分配“蛋糕”就关系到百姓生产的积极性的高低了。如果分配的“蛋糕”不能满足人民再生产的需要,人民就会逃离生产环节,而不会再参与到创造财富的生产活动中,这是毋庸置疑的。这种不公平的分配方式也严重地背离了家殷国富的价值追求和社会治理理念。因此,如何分配“蛋糕”就成为统治阶级是否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的关键性因素,同时,也是家殷国富的社会理想能否落实和实现的关键性技术因素。因此,在《晋书·食货志》中,轻徭薄赋与实现家殷国富、国富兵强等治国目标是紧密相关的。如《晋书·食货志》提到理想社会的税收征收方式是“百亩之田,十一而税……家殷国阜”,意思并非现实中征收十分之一的税收,而是表明政府只有轻徭薄赋,才能实现家殷国富。东汉刘秀、刘庄父子就是通过施行轻徭薄赋的财政政策,从而恢复了社会凋敝的经济,光武帝时的税负是“田租三十税一”,百姓家生了儿子,免除其三年的人头税,“民有产子者复以三年之算”,及至汉明帝刘庄时,社会就出现了“草树殷阜,牛羊弥望,作贡尤轻,府廪还积,奸回不用,礼义专行”的繁荣局面。由此可见,轻徭薄赋对于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和增加社会财富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东汉末期魏武帝曹操也是以能够满足百姓最低生活水平的税负作为屯田政策的配套措施来实施的:“及初平袁氏,以定郑都,令收田租亩粟四升,户绢二匹而绵二斤,余皆不得擅兴,藏强赋弱。”与汉初“田租三十税一”的税负比较,屯田税负较重,然而,屯田制的实施,相较于租私人豪强的土地,屯田百姓的负担固定,特别是在战争环境下,使他们的生产能基本进行下去,对生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最后,在封建社会,分配财富的权力掌握在统治阶级手里,在社会整体财富固定的情况下,统治阶级如果能够节制自己的欲望、崇俭黜奢,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则剩余财富就能够满足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再生产的进行,从而形成经济活动的良性循环;如果统治阶级不节制自己的欲望、穷奢极欲,那么在治国方式上,横征暴敛就成为其管理国家的必然选择,则社会上大部分财富都会被统治阶级无止境地挥霍了,剩余财富不能够满足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这种情况下,百姓就会逃离生产,从而形成经济活动的恶性循环。因此,统治阶级能否节制欲望就成为家殷国富的社会理想能否实现的深层次原因。一般认为,赋税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体现国家同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关系”[7]。中国古代社会是一种宗法社会,家天下是宗法社会的核心理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8]的财产制度是它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天下所有物质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人本身都属于国有。因此,从名义上来说,国家有绝对的权力来分配人民创造的财富。然而,《晋书·食货志》作者认为,统治阶级不能无限制地去索取和消费社会创造的财富,于是提出了家殷国富的财富分配方式,既然国富的前提是民殷,没有民殷就没有国富;那么,国家征收的赋税也要用到国家机器运转上,而不是统治集团的个人消费,“因乎人民,用之邦国”。因此,《晋书·食货志》的作者不仅将崇俭黜奢的消费观与财富的分配紧密地联系起来了,而且将崇俭黜奢的消费观上升到国家兴亡的角度来论述。作者通过考察历史指出,但凡君王崇尚俭朴,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就会国泰民安,如商朝和周朝的兴起,都是遵循了这样的道理,“商周之兴,用此道也”。如光武帝刘秀、魏武帝曹操等帝王皆崇尚俭朴的生活方式,这种节制统治阶级欲望的行为,对于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相反,如果统治阶级横征暴敛,穷奢极欲,就会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甚至会使天下陷入混乱之中。如商纣暴虐,“厚赋以实鹿台之钱,大敛以增钜桥之粟……悬肉成林,积醪为沼”,终于招致士兵倒戈,自己自焚于鹿台的悲惨下场。如魏明帝曹睿不重视农业生产,沉溺于修筑宫殿,百官忙于工役,农业全部荒废,此后关东遭遇水灾,百姓更是丧失了从事农业劳动的可能,“魏明帝不恭,淫于宫籞,百僚编于手役,天下失其躬稼。此后关东遇水,民亡产业。”魏明帝放纵自己欲望修筑宫殿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生产基础,从而导致了“民贫国弱”局面的出现,后来魏明帝出兵征伐辽阳,屯兵于江南地区,都因为国家财政困难而失败,“而兴师辽阳,坐甲江甸,皆以国乏经用,胡可胜言。”又如晋武帝初期,天下统一,世道太平,百姓忙于生产,天下的物质也源源不断地流向官府的仓库,在这种背景下,整个统治阶级集团无限度地放纵自己的欲望,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如王恺、石崇等显贵“布金埒之泉,粉珊瑚之树”,“物盛则衰”,终于导致了天下大乱,当时不仅百姓家家不见烟火,饿极了的人甚至相互吞食,同时,整个统治集团也陷入了混乱之中,从而导致了西晋灭亡的结局。

总之,通过《晋书·食货志》的分析可以看出,为了实现家殷国富的社会理想和价值目标,统治阶级必须要为人民创造良好的财富生产环境,实行轻徭薄赋的分配政策,节制自己的欲望,并且需要认识到这几者之间绝对不是彼此孤立的存在,而是围绕实现“家殷国富”的社会理想而同时互存的一种有机的经济系统和价值追求。

课题组成员按教学内容进行第一轮系统性研讨,力图初步总结出四大领域关于“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的教学设计策略、课堂教学实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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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 Ethical Thoughts of the Book of Jinshu Food and Goods

CHEN Liang-dong1,REN Jun-hua2

(1.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s ,Yulin Normal University ,Yulin 537000;2.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C .P .C ,Beijing 100091,China )

Abstract :The Book of Jinshu Food and Goods is an important economic history document in ancient China, which contains rich economic ethics thought. From the aspect of agricultural-business relations, the policy of valuing agriculture and suppressing commerce was adopted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two Jin Dynasty, and the equal value of the peasants and merchants was demonstrated in the book of Jinshu Food and Goods .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wealth, Jinshu Food and Goods believes that the rulers govern the country, and they need to protect the basic survival needs of the people.

Key words :Jinshu Food and Goods ; economic ethic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business

中图分类号 :B82-05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3910(2019)01-0034-06

DOI: 10.15926/j.cnki.hkdsk.2019.01.005

收稿日期 :2018-09-30

基金项目 :国家重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ZD084)

作者简介 : 陈良栋(1982— ),男,河南信阳人,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哲学、伦理学、战略学研究;任俊华(1966— ),男,湖南永州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哲学、伦理学、战略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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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食货志》经济伦理思想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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