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社会关切,义务教育改革正当时论文

直面社会关切,义务教育改革正当时

文|周洪宇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此次《意见》出台有三大亮点。一是更加关注教育内部改革。从文件标题可以看出,《意见》的印发意味着中国的教育改革进入新阶段,由过去相对侧重办学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等外部改革,逐步向教育教学自身的内部改革转移。二是紧扣教育质量问题。《意见》将义务教育质量提到“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的高度。这一重大导向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即今后的教育教学改革要更多地围绕教育质量进行。这扣住了整个教育改革的中心。三是强调科学的教育观。教育现代化首先是教育理念的现代化。《意见》反复强调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教育质量观和正确政绩观。科学教育质量观是全面的、动态发展的、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教育质量观。此外,针对义务教育领域存在的热点问题,诸如教师惩戒权、家长作业、学校招生等,《意见》也都作出了回应。

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过去有一些不正确的教育观点把素质教育和知识学习对立起来,把素质教育简单理解为强化体育、增强美育、加强劳育等,而忽略知识学习。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更不能当作一对对立范畴来理解。素质教育本身包含知识学习,好的素质教育要有好的知识学习作为基础和前提。此次《意见》明确要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其中强调要“提升智育水平”,“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显然不是忽略知识学习。

在德育方面,《意见》要求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为促进体育、美育、劳育的落实,《意见》也有具体的规定。比如:让每位学生学会和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运动技能,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中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这些提法用项目化、数字化的方式使美育、体育及劳育可操作、可评估、可监测,促进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由图1可见,灰渣脱色率随吸附剂投放量加大而增加,投放量达到 1.5g·L-1时变缓,达 2.5g·L-1时进一步变缓。初期染液中有机物浓度较大时,吸附剂的吸附位与吸附质接触机会多,吸附效果好,当吸附质浓度小于某一浓度范围后,吸附剂的吸附位与吸附质作用几率降低,吸附效果减弱[5,6]。综合考虑,确定灰渣吸附剂投放量为2.5g·L-1为宜。

杜绝“家长作业”,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近年来,学校教师让家长代批改作业的现象,在我国各地普遍存在。《意见》把“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写进中央文件,是对群众关切的问题的积极回应。

此外,个别家长过于溺爱孩子,不尊重教育规律和教师教育孩子的权力,也影响了教师正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在很多家庭“以孩子为中心”的背景下,有的家长对教师批评教育孩子不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以致出现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进而影响学生学习成长,破坏教学秩序。

首次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数据产生的本身并不能够影响结果的处理,也就是说,大数据的“大”并不是得出结果分析的根本原因,大数据的根本而在于“真”。何以对所作出的决策有支持,就是来源于大数据的真实性,正是由于此特性,才能够让结果的执行具有前瞻性和可预知性。但与此同时,信息也存在不确定性,正是需要从多方面的数据点综合起来,才能够保证所获得的的数据具有确定性,也就是完成从收集资料到“提纯”资料的过程。

从单一表述来看,这确实是在为家长减负,不强迫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把家长从作业考试的辅导中解放出来。但是,这不等于鼓励家长不参与教育教学。《意见》提出要重视家庭教育,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主体责任。同时,《意见》也给家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家长转变教育理念、树立科学育儿观、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是家长的任务与责任。家长不能只重知识,不重德育;只重身体,不重心理;只重课程,不重实践。

实施教师教育惩戒权,工作要做细致,尤其要注意释疑解惑,让教师、学生、家长知道,教育惩戒不等于体罚,有其边界,不能滥用,从而消除他们的疑虑、担忧和误解。我希望尽快制定“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同时配套编写简明实用的教师手册、学生手册和家长手册,以文字和图表等多种形式,具体列明哪些属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范围与内容,哪些不属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范围与内容,并附录其法律依据,做到图文并茂、形象直观,让教师、学生、家长一目了然,可看可用。三类手册除了共性内容,还要写进个性内容,以便利益相关方都能更好地理解与认识到——实施教师教育惩戒权,目的重在教育。教师是为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出于对学生的关爱和保护而实施教育惩戒,家长应该积极支持与配合。

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以往,相关法律对此并未明确。《义务教育法》中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规定,是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制定的,《教师法》也没有明确教师的惩戒权。这是“教师教育惩戒权”第一次被写进中央文件中。

此外,应加快修改《教师法》及相关法律,将“教师教育惩戒权”明确写入其中,为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惩戒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严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还需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制度、问责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从法律和制度上杜绝教师和学生或家长扯皮的情况。

所有人都惊讶地望着这一幕。阿东看傻了,他简直不相信哀乐的魔力。罗四强说:“今天我在火葬场,跟着阿里跑了一天,看了无数死人,我才晓得他可能把哀乐当成跟他姆妈有关的声音。”

“教师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主要包括:批评和制止学生不正当言行举止,要求犯错误的学生写认识自己错误的检讨书,让家长带回家进行批评教育等。教育惩戒权的使用是有其明确边界的,要合目的性、合教育性。对犯错误学生采取任何形式与程度的体罚和羞辱,如罚站、罚跪、打骂以及罚简单重复式抄书、抄作业等,都超出了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必须严格禁止。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一些义务教育招生的违规现象,尤其是一些学校和社会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将各类考试、竞赛等成绩作为招生依据,用所谓“曲线救国”的方式吸收好生源。《意见》明确提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就是为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这条规定。

近年来,一批优质民办学校迅速崛起,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多样性需求。然而,由于其办学自主性较大,一些民办学校暴露出违规跨区招生、争抢生源等招生不规范问题,冲击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对此,《意见》特别强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其中,实行同步招生的目的在于避免民办学校提前“掐尖”,实行随机录取则是为了杜绝学校用考试、面试等方式来选拔学生。

在整个教育体系中,义务教育被视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2018年,我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2%,此时正处于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然而,义务教育目前还存在一些民众关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正当其时。

在魏金枝看来,封建家族制度一方面造成了封建专制,滋生了家庭的不平等,另一方面更严重的是既造成了人类“自卑自弃的堕落”,“不事生产,家居作乐”,“滥事消费”,又带来了“繁滋生殖,不但弱小人种,还要堕落本能,代代相传,哪有不穷”的人类危机。显然,必须打破这种制度。这种思想认识,我们不能不承认其先进性。后在来新文学中,这种思想被反复表现,最突出的是曹禺先生的《北京人》。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王梦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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