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易货市场的几个问题_货币职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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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货,这是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存在的交易活动,但是作为有形的易货市场的建立,这倒是新生事物。因为自发的易货行为自人类有经济活动以来,就始终存在着,至于能不能上现代经济条件下的有形市场,或说企业需要不需要这一载体,需要多长时间,由此能不能转化(发展)成一般物资贸易系统,等等一系列问题,则需要从理论上来分析,从实践方面来考察的。笔者就这些问题,不揣冒昧地谈点看法,以求教于大家。

1.关于易货交易在建国后经济运行中的一般情况。这首先要从建国后我国经济运行的体制来说。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新体制,至党的十四大,江泽民总书记在政治报告中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将这一目标写进党章和宪法。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进了。

从物资流通体制来讲,就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曾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过程而进行着。生产资料曾长期作为产品,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在全国按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中央与地方统一分配。在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价格双轨制,并逐渐缩小国家统一分配生产资料的数量和品种,至92年末国家统一分配的生产资料,由256种减少到19种,基本上把生产资料放开了。

易货交易,虽然是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变化的,但更主要的是随着经济运行的形势而变化的。

我国易货交易,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计划经济阶段的易货和市场经济阶段的易货。我国实际已发生的易货行为,据其特点,又可分为三种类型:①以长线物资易长线物资。计划经济时期以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与中介的物资调剂和串换。计划经济中的不平衡是绝对的,而实际的变化,不是计划所能及的。在计划上,虽有量的平衡,但产品结构的不平衡是计划经济中的突出问题。因此,产品不适销、积压的产品是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大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在物资部门设立了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担负着对这些产品进行串换、调剂的职责。②以生活资料易生产资料。这是企业行为。在某些生活资料供给不足时,一方要满足职工的生活需要,于是易进生活消费用品;同时在某些生产资料也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另一方要易进这些生产资料,并通过对这部分生产资料的经营,从中获利。它的特点是以短易短。③以债权债务为前提的抵帐易货。据考察,以债权债务为前提的易货,在很长时间内就存在着,是以抹帐的办法进行的。这种交易是企业行为,既不是以短易短,也不是单纯以长易长;既不是以生活资料易生产资料,也不是简单的以生产资料易生产资料,确切地说是用债权抵债务,从而抹进物资的交易。为了简明扼要地说明易货交易的阶段、类型、特点,列表如下:

2.关于易货交易能不能形成有形市场问题。从上述情况可知,一、二、三种类型的易货交易,除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为易货中介外,其他两种类型都是企业间自发行为;除第二种类型以盈利为目的外,其余一、三种类型,都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这样看来,以短易短,虽然双方都自愿互利,但所易物资从一方看另一方都是短线,因此,利在易货之中,更在其外,而以长易长或体现在债权债务上的易货,双方之利只在易中。

如果评价这三种类型的易货难度,即成交的概率大小的话,我认为以短易短最难,路最窄,条件尤为特殊,成交需要双重偶合性极大,与一、三类型比较而言,其实例是个别的。当然,不宜形成有形市场了。

第一种类型的易货,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逼出来的办法——调剂、串换。其实,在后来的计划表上就有这一栏目:调剂—给你计划量上的满足,而品种、规格、型号上的不满足。这大概是计划经济时易货产生的根源。在由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候,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作为易货的中介,本应自然地成为一个易货交易的载体——市场而存在下来,但并没有这样,其原因是不言自明的。

第三种类型的易货是近一二年企业自发的行为热起来的。表面看去,直接原因是资金短缺,而资金短缺的后面,却隐藏着物资过剩的根本原因。物资多的表现是“立体”的,不仅是数量的多,也体现在质量上的过于一般化,更表明在品种规格上的老旧。试想,如果生产的短线物资,在社会上很难买到,就无需去易货交易,更不必再去抹帐处理了。这一点千万不能忽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不能重蹈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短缺经济,即卖方市场的覆辙,而应该形成买方市场。这应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原则。因为只有形成买方市场,才能以销定产,生产跟着市场转,而不能再走计划经济的以产定销,生产跟着计划转的老路。也只有这样,才能有生产企业的效益可言,才能有整体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以债权债务为前提的易货交易市场,从交易方式上讲是单一的,而能不能形成有形市场,情况并不简单。这首先要看企业的要求迫切与否,其次要看政府的介入力度,当然主要的还要看市场的吸引力如何。我看,易货交易市场,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的特定条件下,它不失为一种市场交易的补充。

3.关于易货交易市场的主体、客体的确定问题。易货交易市场为企业和商品提供一个交易的场所,必然要有入场交易的主体和客体。那么,易货市场的主体、客体是什么样的呢?我们现在的易货交易市场的建立,是要通过易货交易,达到抵债清欠的目的。因此,进入市场的主体,无疑他们间相互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或三角,或多边。当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也可以入场交易,只要易货就行(这是就易货市场的名字才下此断言的)。客体呢,即商品,必然是中长线物资,而且,我又断言,绝对不会有短线的物资单独进入易货市场(因为不能排除短线物资搭配长线物资进入市场的可能)的。

由此,我们可以下这样的结论:易货市场的主体,首先是由特定的交易方式(易货),其次是由市场的特定目的(通过易货解债务链),以及特殊条件下的交易(抹帐)而决定的。

4.关于易货市场特殊的“链”向一般商品交换的“物资链”转化问题。现实企业中较普遍地存在着三角债问题,这是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形象化写照。那么,由于它的多边关系,也可以称为债务链。这种旧的债务链的解脱和新的债务链的建立,是通过易货中的抹帐进行的(此法是从一些企业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我们所说的特殊的“链”,即指既有债务,又有以物易物的链;一般商品交换的“物资链”,即指遵循商品交易,“商品—货币—商品”方式运行的链。物资链是指在这种方式下运行所形成的物资供销渠道,如果离开这种运行方式的物资供销渠道,如果离开这种运行方式的物资供销渠道,那么,仍然是特殊的“物资链”。至于怎样由特殊的“链”,转化为一般商品交换的物资链呢?症结在于改变特殊的“链”的性质。因为特殊的“链”是由特殊的条件、特殊的基础而决定的特殊的性质,不改变这些个“特殊”就转化不到“一般”上来,就形不成一般商品交换的物资链。

虽然,易货交易中的标的都叫物资,都是生产资料,但不一定都能转化为商品,或者说,离开易货这种交易方式,就转化不了,更何况又加上一个债务链的特别前提呢!因此,在这些特殊的限制下,向一般商品交换的物资链的转化,将受到极大的阻力。

5.关于易货市场在交易中的计算机“自动撮合”问题。易货市场在交易中,采取计算机“自动撮合”的办法,我看是种误会。误以为期货交易中的计算机自动撮合方式,可以用到一切商品的交易中,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可以进入期货交易的品种,从众多商品中看是很少的一部分。它要求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产品比较单纯,多为原材料;②易于存贮,好保管;③价格变化频仍。就其内容而言,一般产品,本身的条件——产品的特点,就使它不能进入期货交易;从形式来说,不是一般的物资都可以设计出标准合约的。

标准合约,是它将商品交易的各项都固定下来,只有一项可变,即价格。也只有这项在竞价交易中,由交易商们去定。因此,才将复杂化为简单了,计算机也才能“自动撮合”。想想看,期货交易所上一个新品种有多难。不是他们不愿上新品种进行交易,恰恰相反,而是因为上期货交易的品种太少啊!我们易货市场交易的品种,诚然也有可以进行期货交易的物资,但其不定因素要比在期货交易中的同一品种物资多得多,而且不止是价格这一项,即怎么好用计算机自动撮合!

直接的物物交易,肯定是低效率的。这已被现代经济学家所证实,而又否认了高效率的用计算机可以自动撮合的设想。新的交易方式有没有呢?有的,只需要新的设计思路。

6.关于易货交易市场中的物资价格问题。这个问题十分复杂,但如果不是在易货市场上,可能要简单得多。问题就在于企业自发的易货交易,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去确定,虽然也有讨价还价,但必定有许多心照不宣的东西,促其双方的认同,即可通过价格这一关。由此可以想像,为什么易货在企业间的交易,已存在较长时间,而在近两年由个别发展到热起来的程度,仍然没有进入有形市场的迫切要求,其原因恐怕在这里。

易货市场,也必然存在价格问题。因为价格是物资交换的价值尺度,而说到底还是货币问题,接着呢,就产生了纳税问题。这一连串的问题,是市场不能回避的。作为市场可以把纳税视为宏观效益的,但企业却偏重于讲究企业效益,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可能出现两厢背离;市场还要收管理费,不管如何收法,都要加大企业的费用,企业当然不愿承受这种负担。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易货市场很可能出现企业在市场上找到信息后,到场外去成交的现象。这样结算部必然出现“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势态。

价格是任何一个市场的核心问题。大凡一个有影响的市场,都具有产品质量高,价格低的特点。易货市场上价格的确定,对于双边易货还容易些,而多边易货则难了;入市主体少还好些,入市主体越多,同一品种交易份额越多,定价越困难。

价格的问题是受供求规律驱使的,但也必须接受政策的宏观调控。那么,易货市场价格的形成,将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7.关于易货交易中的货币问题。在市场经济中,货币资金不仅起着商品交换的中介作用,同时它还是衡量经济效益的标准,充当着计算工具。诚然,在经济发展时,货币也制约着经济规模和运行速度,但这种制约,也只有这种制约,才能使经济走上健康的轨道。这就是货币时代的货币存在的积极作用。

俄国十月革命后,俄共(布)曾一度试图以战时共产主义,这种特殊的历史时期,开始“直接过渡”,“消灭货币”。我国在建国初期,也曾在干部中实行供给制,每月工资计分,不发货币,只发实物。可以说,这是特定历史情况下的特殊现象,从经济上看,是商品经济不发达的表现,不能说明别的问题。

在易货中,货币资金的直接职能是不是降低了呢?从表面看,是物物相易,货币的直接职能降低了,但是,只要我们考察一些企业,就会真而切真地看到,库存积压多年的物资,也并不急于处理或卖掉,原因倒是货币资金的职能在直接起着作用。因为削价或报废这些物资,就等于企业亏了一大块资金,而只要物还留在库里,帐面的资金数额就一分不会少。文革前,政府在计委长时期地设置着清仓利库办公室,年年清,年年利,年年办,可仓又清得如何呢?那时,清仓报损的物资,财政还可给予报销,而进入80年代,这块报损却要减少企业的自有资金了。

在当今社会,只要有交换(不管哪种方式的交易)就必定要有价值标准去衡量,这就是货币在起作用。

8.关于计算机问题。计算机之于市场,只不过是为市场提供一种工具而已。因为它是为人所操纵和利用的,制作的软盘,也是按人的设计形成的。如果没有人,没有一个思路,计算机自己说什么也产生不出来的。因此,不管拥有多么庞大的计算机系统,也只能作为信息数据库,或无形商品的存贮库,而不能成为“商流和物流的基础”,更谈不到“为全方位、多元化的多边易货的实现提供保证”了。

这就是说,计算机不可能保证易货的成交与否。

计算机存贮的物资,不管有多大的数量,也只是为人们提供物资信息而已,而且是无形商品,不是有形商品,再加上计算机存贮的这些物资的所有者,又被债务链所牵制,受中长线物资难以转化为商品的阻碍,因此,建立特殊的物资贸易系统是可以的,而一般商品交易的物资贸易系统是难以靠计算机建立起来的。

9.关于易货交易的主要缺陷和形成的条件。易货交易的主要缺陷是:①必须存有双方都需要的双重偶合,即为实现以物易物,A 必须找到一个希望得到自己所提供的商品的B,而B同时也能提供给A 想在交换中获得的商品;②商品的不可分割性(特别是机电设备类的),使易货难以成交。

在原始社会,部落间的易货是当时经济活动中的主要交换形式。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在货物的交易中,一种产品用于间接物物交易的次数愈多,它的用处就愈大,从而使人们接受它的愿望就愈强,最终它主要用于实现交换了,于是发展成“货币”,于是金属刀币等就出现了。

虽然,“货币”的好处远远超过简单的物物交易,但在我们现代经济中,仍然可以看到偶尔进行的简单物物交易。只有当货币体系陷入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易货交易现象的出现才较为频繁。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只是一种可怜的价值贮藏手段,物“死”而不得流动,使企业觉得持有货币的时间太长,于是一部分产品交易的最好方式,便是以货易货了。

出现物物交易的另一个原因,由于我们不可能把价格调整到均衡点。或许存在着价格控制,而使需求可能大大超过这种被控制价格基础上的供给。于是,销售者可能不愿以被控制的价格,即以低于其商品价值的货币量出售他们的商品。这样就产生了以物易物的交易。另一种情况是,当存在法定最低价格时,对具有市场支配能力的销售者来说,他的供给超过需求,为了阻止他们的产品价格下跌,有时也采取以货易货方式进行交易。至于在高税率的国家,以货易货交易,可能成为逃避税收的一种手段。

10.关于易货交易市场与其他市场的关系。由于易货交易市场, 只是以单一的交易方式建立起来的,因此,它只能从属于一般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一般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完全可以在经营方式上增项,便可搞易货交易了。现有的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有的交易章程上,就写着可以“抹帐”法进行交易,只是他们没有造出声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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