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史研究综述_文物论文

南越国史研究概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越论文,国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南越国,系公元前206 年由秦南海郡龙川令赵佗趁秦末天下大乱据岭南而建立的地方政权,至元鼎六年(前111年)为武帝所灭。 南越国共历赵佗、赵胡(南越王墓出土资料表明应为“眜”)、赵婴齐、赵兴、赵建德五主,长达九十三年。

南越国是岭南历史上第一个地方政权,也是西汉时期重要的民族政权。“南越”一词,出现较早,《越绝书·记吴地传》有“南越宫”字样、《双剑誃吉金图录》载录的楚王戈中有“南越”字样,至于其含义则有四说。著名民族学家徐松石在30年代认为,商汤“定四方献令,两广地名始名南越”(《粤江流域人民史》,中华书局,1939年;亦可见《徐松石民族学研究著作五种》,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罗香林则认为“以其地为扬越南部,故称为南越”(《中夏系统中之百越》,独立出版社,1943年);张荣芳说“南越是以地域而得名”(《汉初“南越国”试探》,中国百越民族史第一次年会论文,待刊稿);蒋炳钊则认为南越之名系“方位名、国名和族名的统一体”(《百越族属中几个问题的探讨——兼论南越及其来源》,载《百越史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年)。目前,学者们越来越赞同后一种观点。

对南越国史的研究,从《史记》以来历代持续不断。《史记》、《汉书》均有专门篇章,此外较重要的史籍又有《资治通鉴》、《南越五主传》,后者系清代广东顺德学者梁廷楠撰,全书共五卷,每卷记述、评论一位南越王,在史料的搜集、考证方面下了一番功夫;又西汉陆贾《南越行记》、东汉杨孚《异物志》及晋嵇含《南方草木状》(此书有真伪之争,今暂附此)以及唐段公路《北户录》、宋范成大《虞海桂衡志》、清屈大均《广东新语》、李调元《南越事记》、仇巨川《羊城古钞》等均对南越国史的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一、南越国史上的重要人物

研究赵佗的论文(著)最多。徐素的《南越武王赵佗》(香港中华书局,1959年)为第一部研究赵佗的专著。60年代初,黄沫沙肯定了赵佗在岭南地区早期开发史上的重要贡献(《开拓岭南的功臣赵佗》,《羊城晚报》1962年8月3日)。“文革”时期对赵佗的评价受政治影响,有失公允。1980年,欧阳熙指出,“文革”期间,不少同志认为赵佗是两面派、分裂主义者,而实际上给赵佗扣上“分裂主义”的帽子是不对的,赵佗是一位对岭南社会历史发展曾起过进步作用的历史人物,应予肯定(《赵佗与南越国》,《广州师院学报》1980年1期); 周宗贤也强调指出,“文革”时赵佗被打成“岭南越族奴隶主贵族复辟势力的代表”是不合符历史事实的,赵佗有其历史功绩(《试论南越王国》,《贵州民族研究》1981年1期)。杨拯、吴永章认为,赵佗的有效治理,使南越地区出现了一个比较安定的局面,为加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及南疆的开发作出了积极贡献,可以说,统一南越的事业,秦始皇始启其端,汉武帝集其成,而承上启下的却是赵佗(《论南越国赵佗的历史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1期)。 张荣芳认为赵佗在开发岭南,促进岭南地区各族人民和中原地区人民的融合,使原来的政治、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岭南地区迅速赶上中原地区方面,有一定功绩(《略论汉初的“南越国”》,《秦汉史论丛》第1 辑,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张维强调道,赵佗是岭南地区开创正确的少数民族政策的第一人,他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南北汉越民族的大融合,因而是维护祖国统一的民族英雄(《试论南越王赵佗的历史地位》,《广东文博》1984年2期)。 何维鼎认为赵佗为岭南古代史上叱咤风云的第一人,他的文治武功有利于岭南社会的安定和进步,故他去世后,岭南人民对他十分怀念。清代还有散见于粤东各地的侯王庙、三君祠等,寄托着后世岭南人民对这位立下了特殊功勋的开拓者的绵绵情意(《赵佗在岭南的文治武功》,《学术研究》1984年6期)。 孙仲文着重强调了赵佗直接沟通了汉越的联系,把自远古以来就有密切关系的各族人民真正聚合在一起,结束了越族内部原来那种“好相攻击”的分裂局面(《论赵佗和南越王国》,《云南师大学报》1988年2期)。此外, 尹家俊《岭南地区的开拓者——赵佗》(《历史知识》1983年5期)、 朱凤祥《论赵佗经略岭南的作用》(《黄淮学刊》1992年2 期)也肯定了赵佗对岭南开发的作用。

关于南越国的第二代国王,张荣芳根据《史记》、《汉书》等记载说是“赵胡”(《南越王墓解开了千古之谜》,《历史大观园》1985年创刊号),可谓言之有据。麦英豪、黎金则从南越王墓出土印玺、南越国世系、赵佗年寿、南越的僭制、墓主的年岁推算、墓中随葬的药物等六方面论证墓主为赵佗之孙赵眜,即《史记》中的“赵胡”(《广州象岗南越王墓墓主考》,《广州文博》1986年1~2期合刊本,又可参考《考古与文物》1986年6期),为较多人所接受。 关于南越王墓出土的“□夫人印”中的“□”是什么,广州象岗汉墓发掘队认为是“部夫人”(《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考古》1984年3期), 黄展岳赞成此说,并认为四位夫人中,部夫人似居末位(《南越国六夫人印》,《文物天地》1993年2期)。 许国彬撰文认为“□夫人”为“否夫人”,其说过于臆测(《南越王墓佚名夫人是谁》,《羊城古今》1989年4期)。

与南越国史有关的其他一些人物,近年亦有文论及。徐勇论述了公元前214年开凿灵渠的史禄, 肯定了他在南方开发中的作用(《秦代开发南方的重要人物史禄》,《中学历史教学》1985年6期)。汉初, 曾以南方某地“虚封”了一王一侯,即“南海王织”(原南武侯)及“海阳侯徭毋余”,此二人与南越国史密切相关。对于这一王一侯本身,史载甚罕,而对其封地地望,则争论纷纭。有学者认为二人的封地并不在岭南,如30、40年代,潘莳认为南海王织之封地在“今江西之东南以迄福建之西南,界于闽越与南越之间”(《汉南海王织考》,《文史汇刊》1卷2期),蒋炳钊基本赞成此说(《闽越史几个问题的探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增刊,总第23期);汪廷奎认为,南海王受封后住在淮南国的庐江淮境(《汉初“南海王”织的史事考评》,《广州研究》1985年2期);李庆新则认为其地跨闽赣,以闽西南、 赣中为疆域,其地不算小(《“南海国”考辨》,《广东社会科学》1985年2 期)。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南海国在岭南。清代全祖望认为南海王织“所据南武之地,盖在南海境中”,“盖其地在今汀、潮、赣之间”(《经史问答》卷9);王先谦在补注《汉书·高帝纪》时采纳了这一说法; 蒙文通考证认为其地“当于后之南海郡求之”,并考定王莽时的南海亭(即汉南海郡揭阳县)为南海王国故地(《越史丛考》,人民出版社,1983年),甚具说服力;饶宗颐则推测广东潮安、饶平两县交界处的南武,“以南武织之旧疆而名欤”(《潮州志·大事记》);朱维干、陈元煦等从之,并进一步认为其地当在旧潮、梅二府州之间(《闽越的建国及北迁》,《百越民族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1993年,饶宗颐在广东饶平等地实地考查后,认为南海国之都治,以汉揭阳县当之,大抵可信,而其王国辖境则已及江西。西汉时南海王国灭国后,其地改属闽越国(《从浮滨遗物论其周遭史地与南海国的问题》,香港博物馆编《岭南古越族文化论文集》,香港市政局,1993年版)。

二、对南越国历史地位的评价

周宗贤通过对南越国建立的历史背景、与中原封建王朝的关系,及其相关措施等的分析,认为南越王国政权既是中原封建王朝的代表,又是与当地越族相结合的地方政权,成为既是越人与中原联系的桥梁,又是维护越族及祖国多民族大家庭团结的纽带(《试论南越王国》,《贵州民族研究》1981年1期)。 黄展岳从南越王赵眜墓出土文物着手,认为南越王国存在的近百年间,整个岭南的社会生产力是向前发展的(《从南越王墓看南越王国》,《文史知识》1984年4期)。 孙仲文则认为南越国是秦末汉初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作为西汉封建王朝属下的一个地方政权,南越国的近百年史中,对开发、巩固祖国的南疆,促进岭南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政治文化的进步及各族友好往来,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论赵佗和南越王国》,《云南师大学报》1988年2期)。此外,还有吴国富的《试论南越国在岭南地区早期开发中的贡献》(载《百越民族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90年)、欧阳熙《赵佗与南越国》(《广州师院学报》1980年1期)等论文。

三、考古、文物资料的发现与研究

南越国史的有关考古与文物资料,多年来不断有发现。

民国5年5月11日,广东台山人黄葵石于广州城东的龟岗治地时,发现大型汉冢一个,出土陶器、铜器及秦汉货币一批,引人注目的是发现了长丈余、广尺余、写有隶书刻字的大木十四根(马小进:《西汉黄肠木刻字考》,载中国文化协进会主办《广东文物》,上海书店影印本,1990年),当时误传此墓为南越王赵胡墓,一时南北闻名。王国维先生曾据之作《南越黄肠木刻字跋》(《观堂集林》卷18,中华书局,1959年),对墓中出土的所谓“黄肠木刻字”及汉代黄肠题凑制度进行了考证,得出了“汉代文化,南北略同”的结论。以后邹安《南越文王冢黄肠木刻字及明器》(广仓学宭丛书临时增刊本,1918年),马小进《西汉黄肠木刻字考》(前揭文)都沿袭了这一错误。马文得出“此木刻为我国最早之木刻”的结论更不可靠。1983年,真正的南越王赵眜墓被偶然发现,这是中国汉代考古的重要发现之一,也是迄今为止岭南地区规模最大、出土文物最丰富的墓葬,它的发现,为研究南越国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参阅程存洁《广州西汉南越王墓研究综述》一文,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4年7期)。1993 年在香港召开了“岭南古越族文化国际研讨会”后,出版了《岭南古越族文化论文集》,集中收录有麦英豪《西汉南越王墓随葬遗物的诸文化因素》一文,该文通过对墓中出土各种有关文物的分析,证实了南越国虽以汉文化占主导地位,但越地、匈奴、巴蜀、骆越、海外文化也有不同的影响。

反映南越国历史文化的考古资料,又有历年来两广地区发掘的南越国时期的汉墓。这些墓葬共有一千座之多(麦英豪:《象岗南越王墓反映的诸问题》,《岭南文史·西汉南越王墓专辑》),其中在广东境内的有七百余座,分布于广东广州市、顺德市沙富、曲江县马坝、南海市盐步、佛山市澜石、龙川县佗城、陵水县写屯坡、连县城郊、肇庆市北岭等地;在广西境内的有三百余座,分布于广西贵县罗泊湾、平乐县银山岭、贺县金钟、合浦县凤门岭等地。

分布于广东境内的七百座南越国墓葬,其半数集中于广州(麦英豪:《象岗南越王墓反映的诸问题》),其考古发掘简报散见于50年代以来的《考古学报》等考古与文物杂志,在广州汉墓考古中,所谓西汉早期汉墓即南越国时期墓葬,其简报及未发表部分资料全部收入广州市文管会等编辑的《广州汉墓》一书(上、下册,文物出版社,1981年)。这以后,比较重要的发现还有1982年广州徭名柳园岗发掘的几十座南越国时期的墓葬(黄淼章:《广州徭名柳园岗西汉墓群发掘记要》,载《穗港汉墓出土文物》,香港,1983年)。

在广西发现的南越国墓葬中,贵县罗泊湾一、二号墓葬也极其重要。一号墓的简报见于《文物》1978年9期, 二号墓的简报见于《考古》1982年4期, 后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编辑出版了《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一书(文物出版社,1988年),详细报道了这次重要的考古发掘,并附有对出土青铜器、木材等的科学鉴定报告。研究罗泊湾一、二号墓的论文有二十篇左右。比较重要的问题集中于墓主的族属及纺织物、铜器等问题。蒋廷瑜主持发表的一号墓发掘简报,认为墓主是随秦军南下的将领,后来成为了南越国桂林郡的郡守(尉)。二号墓发掘简报定二号墓墓主为南越国派驻桂林郡的相当于王侯的官吏的配偶;蓝日勇定为受南越国册封为王侯的骆越族首领(《试论罗泊湾一号汉墓墓主身分及族属》,《广西民族研究》1986年2期); 邱明认为是南越王派遣到当地的,原来自北方的汉族高级武官(《略论罗泊湾一号墓墓主的族属》,《广西文物》1987年1期); 黄展岳则认为是越族中西瓯一支的墓葬(《“神器”铜鼓》,《百科知识》1982年5期), 这一看法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如广州象岗汉墓发掘队将之定为西瓯君夫妇墓(《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考古》1984年3期)。1989年, 黄展岳进一步论证罗泊湾一、二号汉墓墓主为受南越王册封的当地土著首领——西瓯君夫妇(《关于贵县罗泊湾汉墓的墓主问题》,载《南方民族考古》2辑,四川科技出版社,1989年)。此外, 蒋廷瑜对该墓出土纺织品等文物的研究亦值得注意,他认为在南越国时期,岭南统治阶级所需要的高级缯帛仍然是从内地输入的(《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纺织资料》,《广西文物》1987年2期)。 广西境内的另一处较重要的南越国时期墓葬为平乐县银山岭发现的一片墓葬,其分布密集,年代划一,目前已发掘了一百三十余座(《广西平乐银山岭汉墓》,《考古学报》1978年4期)。

通过对两广南越国时期墓葬的研究,可以看清当时南越文化的性质状况及发展程度。这类的论文有几篇。商志等认为,南越国时期,汉越文化开始融合、并存,同时受到楚、滇文化的影响;到了西汉后期,终与中原汉文化融为一体(商志、黎晓云:《从岭南地区出土西汉初期墓葬出土物看岭南越文化的特点》,载《岭南古越族文化论文集》)。

反映南越国历史文化的考古资料,还有当时的遗址,这里介绍“秦汉造船工场遗址”及广东五华县狮雄山建筑遗址。1975年在广州中山五路发现一处秦汉时期遗址,初步鉴定时间为秦始皇统一岭南至文景之世,船台区有三个呈东西走向平行排列的造船台。据专家推测,该船台已能生产宽5~8米、载重达25~30吨的木船,该遗址的巨大规模、造船木材的选择及船台的结构形式等都充分表明当时中国造船技术及造船生产能力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广州市文管处:《广州秦汉造船工场遗址试掘》,《文物》1977年4期;或参阅《广州市文物志》, 岭南美术出版社,1990年)。但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年),有的甚至列出了“何以‘滑道’不作东向倾斜”在内的八大疑问(吴壮达:《“秦汉造船工场”遗址问题》,《广州研究》1983年2期)。1994年上半年, 广东省有关单位又对该遗址进行了新的发掘。

1975年试掘秦汉造船工场遗址时,发现了造船台上覆压着南越王国的建筑遗址,揭示出一段用大型砖石铺砌的宫署走道,这些大型砖石面积为70×70厘米,厚12~15厘米,为国内秦汉遗址中首次发现(《广州市文物志》)。

80年代,考古工作者又在广东五华县狮雄山发现了南越国时期的建筑遗址,该遗址依山而建,顺山势布局,山顶平台发现大型建筑物,遗址面积为一万平方米左右,出土了“定”字瓦当、卷云纹瓦当及其它陶器、铁器,据推可能为南越王赵佗的行宫“长乐台”(刘建安、邱立诚:《五华县狮雄山汉代建筑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年)。经过1984~1990年的四次发掘,证实该遗址建筑面积达1400平方米,其主体建筑为宫殿式建筑,转角处构筑有角楼,为中原建筑形式与岭南地方特点相结合的产物。它的发掘为研究南越国史及汉越文化的交流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广东省文物考古所等:《广东五华狮雄山汉代建筑遗址》,《文物》1991年11期)。

四、关于南越国疆域的讨论

南越国的领土实为秦代岭南三郡之地。麦英豪通过汉代考古成果说明了此点(《象岗南越王墓反映的诸问题》),其强盛时期疆域达到了东西万余里的规模。罗香林将之划为“当赵佗盛时,殆东至闽越,北达衡阳,西兼今广西、安南,南则尽海南岛等地,范围甚广,特以南海郡,即今日广东为根本耳”(《中夏系统中之百越》;也可参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由于南越国东南部为海洋,故只有西、南、北三方陆界。

西界 指南越国东西南夷国家(夜郎、毋敛、句町等国)的边界,由于有方国瑜(《汉牂柯郡地理考释》, 《〈夜郎考〉讨论文集》第3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 蒙文通(《越史丛考》)对关键问题的精当考订,故对此无什么争议,一般均认为今广西德保、百色、巴马、东兰、河池、环江一线即为南越国的西界(如余天炽、覃彩銮等《古南越国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

南界 聚诉尤多,而讨论焦点中在象郡的方位上。赵佗立国的象郡多承秦象郡而来(关于秦汉象郡的地望问题,可参见本刊1995年第4、9期上敬轩的《本世纪来关于秦汉古象郡的争论》和木子的《关于古象郡地望问题争论的补述》二文,此从略)。

北界 指南越国与长沙国、闽越国的界线。对于南越、长沙二国之界线,包括岑仲勉在内的多数人认为应在五岭(即大庾、骑田、都庞、萌诸、越城五岭)。1972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了三张古地图。谭其骧研究后,认为秦始皇在划定南方郡界时,所设岭南三郡是不按照南岭这一天然分界线而划定,是把五岭以南的一部土地划给长沙国,这种“犬牙相制”的划界法,“是有利于巩固统一、防止割据的措施”(《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图所说明的几个历史地理问题》,《文物》1975年6期),葛剑雄、周振鹤进一步阐明了这个问题。葛剑雄指出, 秦郡中南岭北部的长沙郡有一个桂阳县在岭南,而南部的象郡也有一个镡城县在岭北(《历史的启示:中央集权下的中央与地方》,《现代化与传统》第5辑,海天出版社,1994年); 周振鹤则强调“犬牙相制”的原则为西汉制定郡界时所沿用,并扩大到岭南以外其他地区(《体国经野之道》,香港中华书局,1990年);徐鸣俊的意见与他们相类似,他认为长沙国已掌握了都庞岭(《从马王堆出土的地图中试论“南越国”的北界》,《岭南文史·西汉南越王墓专辑》)。上述二派孰是,至今尚无定论。至于南越、闽越二国的界线,学术界看法大致相同。

五、汉越及南越国内民族关系的研究

在这方面聚诉最多的是对“瓯骆”的讨论。一种看法认为“瓯骆”为“西瓯”、“骆越”的简称,二者为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地望及源流。如在骆越居地问题上,罗香林认为“自广西南宁西南,下及广东雷州半岛及海南岛以达安南东北部、中部”(《古代百越分布考》);蒙文通认为在“汉交趾、九真二郡”(《百越民族考》,载《越史丛考》);张一民认为在今左、右江流域、贵州南部及越南红河三角洲一带(《西瓯骆越考》,载《百越民族史论丛》,广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在西瓯居地问题上,蒙文通、张一民(均见前揭文)、蒋廷瑜(《从考古发现探讨历史上的西瓯》,载《百越民族史论集》,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年)等的看法大致相同,均定在五岭以南。在西瓯、骆越的源流问题上,一般看法均认为属于百越民族,如梁钊韬在《西瓯族源初探》中,认为西瓯族源的主流为东瓯越人,同时包含了古代骆越人、复杂的倭人、楚人等(《学术研究》1978年1期); 石钟健则证明了骆越与越族同源(《百越民族史论集》)。至于骆越的源流,蒙文通从历史学角度考证骆越非越,而是属于濮僚民族集团,属于西南夷的一部分(《越史丛考》);童恩正则从考古学角度说明了此点(《试论早期铜鼓》,《考古学报》1983年3期)。 近何乃汉撰文认为骆越族的活动地区虽然在史籍记载的百越民族的范围之内,但并非来自东南沿海的越族,所以不属于百越族群,而骆越族与滇族长期交往,互相渗透,文化上有许多共同而独特于其他族群的因素,故骆越族与滇族一样,均属百濮族群(《广西民族研究》1989年4期),发展了蒙、童二氏之说。此外,又有人从新近出土的考古资料着手,分墓葬、有肩石器、陶器、铜器等项目,证明了从新石器时代至西汉桂东北、粤西北地区与桂东、粤西南地区文化面貌存在着明显差异,从而证实了西瓯、骆越两个不同族群的存在(王明亮:《西瓯骆越三题》,《岭南文史》1993年3期)。

第二种看法认为西瓯、骆越为一族,其证据愈来愈显不足,而第一种看法似已成定论。第三种看法则认为西瓯、骆越“异族异称”、“同族异称”的前两种说法不正确,并通过有关文献、考古资料作出了新的综合考察,得出二者为“同地异族”的结论,可备一说(李秀国:《瓯骆关系新论》,《中山大学学报》1992年1期)。

对于南越国与汉朝的关系,张建寅指出, 汉文帝赐赵佗书虽仅374字,却蕴含着文帝的民族和睦思想,是解决汉越争端的具体纳领(《试论汉文帝南睦南越北和匈奴的政策》,《中国民院学报》1987年2 期);邹君孟则分的指出,九十三年的汉越关系是有变化、起伏的,既不是一直和睦相处,也不是从来誓不两立的,矛盾始终存在,而斗争的情况,取决于当时的形势及双方力量的对比(《南越国史论证两则》,《华南师大学报》1987年1期)。

关于“和辑(集)百越”,一般均理解为赵佗在岭南的民族政策(如余天炽:《南越国“和辑百粤”民族政策初探》,《华南师大学报》1985年2期),邹君孟则通过对“辑”、“集”的考释, 认为“和辑(集)百越”的民族政策不是赵佗制定的,也不是处理南越国内民族政策的内部政策,而是刘邦提出的处理汉越关系的对外政策(《南越国史论证两则》),似乏有力根据

六、南越国的政治制度

对南越国政治制度的研讨论文甚多,本文仅提及部分有创意者。余天炽认为,南越国的地方政治制度有三种:郡县制、分封诸侯制、自治制,其中郡县二级制系仿秦制,分封诸侯制则系仿汉制,自治制(九真、日南二郡)则为赵佗自创,其历史作用在于通过这几种具有封建性质的地方政制的推行,使得岭南自秦开始的封建化历史进程不致中断,并为岭南地区的开发有一定贡献(《南越国地方政制略论》,《广州研究》1984年4期,也可参见《古南越国史》)。 余天炽又通过对南越王国设官分析(中央、地方官二大类),认为南越国官制有仿秦、仿汉、自创三种情况,并说明三者中以仿秦为主,仿汉次之,自创最少;就类别而言,南越国的中央、地方的政务官、军事官全部仿秦制;仿汉制的仅为中央内廷官、地方诸侯国王的个别官而已(《南越国的官制沿革初探》,《学术研究》1986年3期)。而《西汉南越王墓》报告则认为, 墓中出土的“邻乡候印”封泥表明,南越国的“邻乡候”职责似应与汉代边郡太守都尉下的候官相近(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西汉南越王墓》上册,文物出版社,1991年),可修正余说。

对于上海博物馆所藏的“南越中大夫”印,香港中文大学的王人聪认为该印系南越国内属后,由汉朝赏赐的(《西汉越族官印试释》,《东南文化》1991年1期), 而叶其峰则认为是陆贾入越到平定南越之间造的,时代大致为惠帝、商后时代(《西汉官印丛考》,《故宫博物院院刊》1986年1期), 而近来萧亢达通过对该印及“景巷令印”的考释,认为南越国的官僚体制仿照汉廷,并未比照西汉的诸侯王国,这一论点,有一定说服力(《从南越国“景巷令印”、“南越中大夫”印考释蠡测南越国的官僚政体》,《广东社会科学》1994年5期)。

七、对南越国越族语言的探讨

罗香林在《古代越族方言考》等论著中,指出了古越语的四个特点:一是发音轻利急速;二是某些词与汉语不同;三是各词类的音缀,有复辅音和连音成分;四是形容词的倒置(载《广东文物》,出处见前;又可参见罗著《百越源流与文化》一书,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台北, 1978年)。林惠祥认为古越语“语音很特别”, “大异于北方诸族语言,而且其性质也不像一字一音的孤立语,而像是多音拼合的胶着语”(《南洋马来族与华南古民族的关系》,《厦门大学学报》1958年1 期)。近年来,韦庆稳参考以往研究成果,并参照现代壮族语言,揭示了古越语与现代壮语有很大的一致性,并归纳了其中的某些特点,十分精当(《试论百越民族的语言》,载《百越民族史论集》,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年)。此文反映了当今研究越族语言的较新成果,备受学术界的重视。

以上仅概述了南越国史研究的某些讨论较多的问题,对于已有比较多认同的一些领域或问题则未涉及,如《西汉南越王墓》上册第十二章《南越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通过对南越国考古资料的初步研究,讨论了南越国的都城、农业经济、重要手工业、交通与贸易、度量衡制度、武器、墓葬等问题,也可见余天炽、覃彩銮等著《古南越国史》的有关章节。张荣芳、黄淼章合著的《南越国史》也在本年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洋洋20余万言,不乏新论,请读者参阅。

标签:;  ;  ;  ;  ;  ;  ;  ;  ;  ;  ;  

南越史研究综述_文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