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陀河商族对盐楚早期商族的破坏_左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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滹沱河是我国北方的一条大河,横亘华北平原北部,自古有名,秦《诅楚文》有“丕显大神亚驰之光”,亚字古音读恶,《礼记·礼器》:“晋人将有事于河,必有事于恶池”,郑注:“恶,当为呼,声之误也,呼池、沤夷并州川”。是据《周礼·职方氏》:“正北曰”并州,山、常山,川、滹沱、呕夷”。可知亚驰、恶池、呼池,滹沱一名,乃古今字音之转,可知自古即名滹沱,是古并州的一条“大河”(《礼记·礼器》释文说),在殷代是屏障殷王朝北土的重要河流,因而殷王朝曾于滹沱流域封建了许多方国。本文据甲骨金文所见,在今滹沱河中、下游即有渤方、方侯、北方等方国,它们和殷王朝都有亲族的关系,有的属于多子族,因而在殷王朝统治时期一直存在,有的甚至延续到周初,使得周王朝于周武王时所封的燕侯也只能延期就国。现分述如下:

渤方。

渤方是滨渤海地区的古老民族。甲骨金文都有记载,并且是子弓的封地。

渤字在甲骨金文作二或字上下相重,与小篆相同,《说文》以为“籀文”从孛得声。此为地名,其音当与字相同音,《说文》说是“海也”。或又写作勃,即今渤海。知从二“或”的是渤海之渤,乃为今渤字古文。

渤方最早见武丁卜辞:“咸截渤,尊延”(《合集》3.6903),“截渤;截渤”(《合集》3.6904)。金文有“渤,父辛”鼎(《续殷》上.16.2)。武乙文丁卜辞仍见截渤之辞:

壬午卜:其截渤;

壬午卜:弗截渤。(《屯南》10)

这些卜辞中的“渤”均作为方国出现的。武丁卜辞中渤还作人名:“贞:渤……”(《乙》1945),“呼渤截甾(《合集》3.6833)。这类辞中的渤字,既可指渤方首领接受殷王的召命出征,又含有方国族名的意义。

渤方是商族在渤海地区的一支,武丁卜辞:“弓刍于渤;贞:勿弓刍于渤”(《合》166),“弓刍勿[于渤]”(《乙》1945),“弓刍于渤;弗于渤;弓刍唯…”(《乙》6404)等弓都有方国地名的意思,故称为“伯弓”(《乙》8809)。弓属于殷王室多子或多子族,武丁卜辞称作“子弓”(《菁》11.2),子弓也称大子,“贞:御于弓大子小牢,一月,王作前奉”(《前》4.16.6;《合集》2.3256),辞中有“王作前奉”,知“弓大子”乃殷王室的大子。因而殷王颇为关心,卜其疾病祸福,“子弓有疾”(《合集》8.23531)。子弓封地当在渤海地区,或者渤即是子弓的封地。如是,子弓不在殷王都城,故尔引致殷王的思念,而卜问:“弓归”(《合集》7.21659)。由此得知渤亦为商族子姓国,除卡辞外古文献也有记载:《潛夫论、志氏姓》:“渤氏……子姓也”可证。因而、殷王对渤方的收成甚为关注,武丁卜辞:

贞:渤受年。(《乙》6519)

贞:渤受年;贞:渤不其受年。(《合》248)(图一)

图一

贞:渤不其受年。(《乙》6422)

并且在许多事情方面都考虑到优先对待渤方,“贞:呼众[人]先于渤;贞:勿呼众人先于渤”(《京津》1031),“勿呼井氐先于渤(《续》3.26.2),“呼我人先辔;勿呼我人先于辔;[唯丁入]渤;不唯丁入渤”(《乙》4648)。这里被召命的人有“妇井”、“众人”、“我人”三种,妇井的庙号为戊,是殷王武丁的妇人“妣戊井”(《屯南》4023)。众人又作众,武丁卜辞有:“王教众人于莞方”,另一辞是:“王勿教众莞方”(《乙》1986)可证。甲骨文里:“王大令众人”(《前》7.30.2);“禽令众人”(《南明》731),“禽以众人”(《南明》731)。“王往氐众人”(《南诚》26);“亚氐众人步”(《续存》下·377),“呼众人步”(《宁沪》2.54),“呼众人于渤”(《林》1.204;库》10),这里王令众和王氐众人当指“王众”(《邺三》下,38,2),禽令众人,禽以众人也当为“王众”,因为禽属殷王室的多子,甲骨文有“子禽”(《铁》241.3)。“亚氐众人步”和“呼众人步”很可能是一件事,此众人应为亚方的众人。准此,“呼众人于渤”当为渤方的众人。由此可见,殷王朝有“众人”,如方国如亚方、渤方也有“众人”。“我人”也应是“我方”(《合集》4.8701)的众,是我方也有众人。王众、亚众、渤众和我众形成了殷王朝和环渤海地区的“众人”,众人成为殷王朝和各方国的力量。殷“[王]大令众人曰:协田”(《簠岁》5),“呼众人□麋”“令众黍”(《前》4.30.2),“亚迄氐众臿□录,呼保我”(《前》7.3.1),“令臿以众伐龙”(《库》1001)“王其呼众戍”(《邺三》下,43.6)等,众人成为人力的源泉,都将“先于渤”。

渤方是殷王朝在渤海沿岸的重要地方,特别在军事上的重要性。因而派有大将驻守,“师般在渤,呼师在之奠(甸)”(《铁》168.3)。王师从这里策划对近邻方国的征讨,“王征召方,在渤卜”(《宁沪》1.427+1.443);“徏其截我在渤”(《甲》36)等,(徏、《集韻》:同陟”,原字从行,从步此省)。由于渤海地区的重要,殷王常来巡视,……咸截……,在渤,王……奠,王循,于[之]若”(《佚》815)。渤海地方日光幽美,殷王到渤方以后,还常去渤海边观日,“王其往,观于渤日”(《文》708),后世秦皇汉武东游碣石,或效殷王之“观渤日”。殷王到渤方以后,沉于游观,往往数旬忘返,“[癸□卜,贞:旬亡祸],在渤;癸卯卜、贞入于商”(《库》981),辞虽残缺,然卜旬之事当经数旬。

渤、即渤海的证据。渤字在甲骨文里用作地名的很多,如“在渤”(《萃》1448),“旬亡祸,在渤”(《合集》11.33145),“王往渤”(《合集》4.8021),“王往、出渤”(《合集》4.8042正),“勿曰:壳出渤”(《合集》4.8025),“妇井于渤”(《合集》4.8023),“不惟丁入渤”(《乙》4648)等等。往、出、于、入字下的渤字都是地名,甲骨文地名往往有方国族名的含义。渤方地与蜀、臿、召方、辔、我为近邻:(1)蜀在甲骨文有:“在渤;癸巳[卜贞]:在蜀;癸卯卜[贞]:入于商”(《库》981)。知蜀在渤南商东。“禽以画于蜀奠”(《屯南》366),画邑在山东临淄西北,蜀应在画邑之南。《左传》成公二年:“楚师侵卫,遂侵我师于蜀,”是蜀应在卫东北,杜预《春秋释例》:“泰山博县西北有蜀亭”,今在山东泰安县西,可见渤方当在泰安北;(2)臿、在河北涿县桃水流域①。武丁卜辞:“贞:臿受年,二月;贞:渤受年”(《乙》6519),渤与臿见于同版,当知渤地接近涿县;(3)渤、在亚方以东,甲骨文有“亚五牛,在渤”(《合集》11.33144),是渤近亚之证。亚为方国,甲骨文有“亚方”(《诚斋》435)。“子、丁辛在示;不!子、丁辛在亚”(《佚》425+《甲》3050)。示、在“北示”(《合集》13.39707),其南为“示阳”(《缀》118反),在今涿县桃水北的方。知亚方在涿县南,当《汉书、韩鼓英卢吴传》:“孝景帝封东胡王孙它人为“亚谷侯”的亚谷,《城冢记》作“亚谷城”,在今河北雄县东,是渤方当在今雄东;(4)渤与固安县最近,武丁卜辞:“呼我人先于辔;不惟丁入渤”(《合集》3.6896)。我、辔都是方国地名,甲骨文有“在我”(《合集》3.6896),“我方”(《合集》4、8701)。又有:“王步自我宜,于祠”(《菁华》3反)。、假为韩,即毛诗《韩奕》的“韩城”,在今河北固安县东南韩城村。而渤地应在固安县以南。

据此,知殷代渤方的地理位置,当在今山东泰安县以北,临淄县西北,河北涿县以南,雄县以东,渤海近西。相当于汉代的渤海郡,《汉书·地理志》:渤海郡为高帝置,河间以东,至于沧州,北至通县、安次(廊坊)以南,南至山东无棣县,滨渤之地皆是,治今沧县。安次在今廊坊,是渤海地区的北界,《水经·圣水注》称“渤海安次县”。殷代的渤方当以沧县为中心而于渤海地区,为殷王室子姓在渤海地区的重要方国,她正处于滹沱河入渤海地带,控制着滹沱河下游,为殷王朝在北方的重要支柱,并与燕山脚下的“子幽国”和“子渔国”(详金岳《燕山方国考》(下)《辽海文物学刊》87.1.86-88页)组成了燕山——渤海的三子国。子幽、子渔、子弓以亲族为其纽带,在这一地区形成一个子姓方族集团,加强了殷王朝对燕山——渤海地区的统治。

方侯。

方国在北方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方国,《路史·国名纪》(己):“方、方国,帝尧时有方明”。《竹书纪年》:夏“少康即位,方夷来宾”。《逸周书·王会》:“方人以孔鸟”。《路史·国名纪》(戊)引《周书》:“武王命伐方,乃商圻内”方国。可见方国在尧舜时代或以前就有,传至夏、商,到周代还在。《后汉书·东夷传》说:“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这里的“方夷”即《竹书纪年》所说夏时的“方夷”。杨树达以为卜辞的“方”②。

甲骨文所见的“方”相当多,但有一些“方”并不都是本文所论的方国,这一点必须清楚说明,否则必将产生误解。例如:①“贞:允惟余受马方佑;弗其受方佑”(《前》4.46.1)。前辞有“马方”,知后一辞中的“方”也指马方,方乃马方之省;(2)“③方凡了于土方,其敦,允其敦”(《续》3.10.1),又“贞:方敦”(《甲》2617)。此二辞应是一事。后一辞的“方”即前一辞的“方”简称。另有一辞:“方出于俞,允具出;贞:方不出于俞”(《前》6.35.4)俞即西俞简称,也简称作西。地在晋北的雁门。西周晚期的不其簋铭:“驭方猃狁,广伐西俞。王命羞追于西”(《三代》9、48、2),此西即西俞的简省,而与甲骨文:“方于西”(《合集》13.40028)的西为一地,都是西俞的略称。可知这里单用的“方”乃方的简称;(3)“义行用羌方,又截;弜用义行弗遘方”(《合集》8.27979)。后一辞的“方”是前一辞的“羌方”之省称;(4)“王族伐汉方④,在辛出,亡灾;…方不住,自辛出”(《屯南》2301)。后一辞的“方”也是前一辞的“汉方”之省略;(5)“丁亥卜、扶:方至;丁亥卜、扶:余令口方其至”(《合集》13.40839)。前一辞的“方”即后一辞的“口方”的简省;(6)“贞:王循土方;王循方”(《英集》580)。后一辞的“方”是前一辞的“土方”的简略。另外“昔甲辰、方征幽⑤,俘人十又五人”(《菁》3);“有艰自北,幽妻竹(原字从女今省)告曰:土方侵我田十人”(《菁》1)。此版与前版是前后事,前版的“方”为后版的“土方”之略;(7)“辛酉卜:大方不其来征,七月,丙子卜:方不其征,今八月,允不”(《合》87)。前一辞的“大方”即后一辞“方”的全称;(8)“癸卯卜:刀方其出;不出;□戍卜:犬延允伐方”(《合集》11.33033)。后一辞的“方”是前一辞的“刀方”;(9)“□□贞:王[以]北方唯伐,令途□方;□寅贞:王其征方”(《屯南》1066)。后辞的“方”乃前辞“北方”单称。

以上九项,所举的“方”都是马方、方、羌方、汉方、口方、土方、大方、刀方、北方的简称。说明在研究甲骨文的“方”国时首先应将马方、刀方等省略的“方”和其他不属于方国的“方”排除,然后才能用属于方国的材料研究方国,否则将会陷入混乱之中而不清。

方、是个方国,武丁卜辞有:“方侯”(《京津》1686),知方是侯国。甲骨文称侯国均为某侯,侯之前都是侯国之名,如亚侯,“王令它途亚侯又”(《邺三》下43.9);微侯,“微侯截之”(《库》1679);攸侯,“在攸侯由鄙”(《前》2.16.6);虎侯,“虎侯乙羌其用□”(《屯南》2293);戈侯,“翌乙、伐戈侯”(《续存》1075);犬侯,“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续》5.2.2)等。亚、微、攸、虎、戈、犬都是侯国的本名,可证“方侯”为侯国。“令方侯”(《京津》1686)与“令亚侯”(《屯南》502),“令周侯”(《新写》277)辞例均相同,方侯、亚侯、周侯均为方国、亚国、周国的国君。这就排除了说:方“为住在边方地区之人”的假说(《古文字研究》第九辑10页)。方在殷代不仅是“方国地名”而且是个不小的方国。她曾征伐过许多方国:

有来告:方征于寻。(《合集》3.6672)

方弗截人。  (《合集》3.6775)

方征于吕微。 (《合集》3.6778正)

方其敦见何。 (《合集》3.789)

方其征于门。 (《屯南》591)

方…其征印。 (《乙》151)

受到方人侵伐的有寻、吕、微、见、何、印、门等方国民族,证明方是个强有力的方国。方国对这些方国民族的侵伐,有的是属于方人和这些方国互相侵伐引起的;有的是应殷王朝命伐与王朝对立方国的。故有:“令方”(《合集》13.40036),“令鸣与方”(《合集》3.6768正)的事,将是对方国的敦伐,如“方敦龙”(《合集》3.6785),“方敦曶”(《合集》3.6782)。说明方国较有力量,殷王朝还得依靠她的力量来维持自己的统治。出于这种原因便封方国为侯爵,即甲骨文的“令方侯”(《京津》1686),列为殷王朝的诸侯,知其政治地位高。“方侯”是方国的君长,常常奉殷王之命出征不庭方,甲骨文说:“方其大出,七月;勿令方归,八月;己卯卜贞:令归”(《前》5.28.6),七月份出征,八月份还不许归师,到九月末旬才令其“归”师。即就是“令方归,唯有夷于鄂之日”(《合集》4.8659)。殷纣王时有鄂侯,《史记、殷本纪》:“纣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西周晚期有“鄂侯作王姞媵簋”(《故宫》六期),《左传》隐公六年:“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可知鄂是晋邑近随,随城在山西介休县东,故鄂城在山西昌宁县东二里(见《括地志》),正在殷墟之西。方侯于殷墟西“夷于鄂之日”才能令其归师。归师后须到宗庙去献礼,“方其示”(《外》330)。从这些都可看出“方侯”和殷王的关系是很密切的,而且受到关怀,卜问“唯方袼”(《合集》4.8653正),“方其亡它”(《合集》4.8652),“方出其受侯佑”(《合集》3.6719),都说明方侯虽常“大出”为王朝效命,但受到殷王关注和重视。

但方侯国和殷王朝也有尖锐的矛盾。从武丁到乙辛时期都有战争,“今春王征方”(《英集》628),“王惟伐方”(《合集》13.39914),“王循伐方”(《京都》891),每次都是殷王亲征。但由于方侯国力量较强,引起了“方其大出”(《合集》3.6692),其大出之势甚频繁:

今春方其出。 (《京津》1199)

方其出,一月。(《合集》3.6711)

方允其啓,二月。 (《合集》3.6675)

方其大出,四月。 (《后》上29.10)

方其大出,五月。 (《前》1.46.4)

方其大出,七月。 (《合集》3.6702)

方其啓日征,八月。(《合集》3.6676)

方其大出,九月。 (《文》47)

方出于俞,十一月。(《合集》3.6717)

方不大出,十三月。(《合集》3.6704)

这个表是按方大出的月份列的,其干支非一年内所发生,但只见贞人“宾”,知所跨年度有限。其大出所攻击的目标不限于对殷王朝,还包括针对其他方国的大出。其大出的数次若把不记月份的都算在内确是相当多的,仅《甲骨文合集》第三册6686-6807就记了40多次,足证其出动的频繁。说明殷代社会在武丁的贞人“宾”这一时期很不平定。由于方侯国频繁地“大出”,战争也漫延到殷王朝本身,甲骨文有:“方其征于商”(《合集》3.6677)。其实征商的事在此以前即已发生,师组卜辞有:“呼御方于商”(《全集》7.20450),“于中商呼御方”(《佚》348),同时“王令多霜御方于口”(《后》下42.9),这些都是防御性的保卫措施,但也组织过反攻:盉追;不及方(《合集》7.20458),“盉于口征方,截,二月“(《河》592),“盉弗其获征方”(《合集》13.40833)。王朝开始从御入征伐,“已卯卜、王:令御方;丁巳卜、王贞:四卜、呼从征方,允获”(《合集》7.20451)。最先是“陶中行征方”(《怀特》1504)。这是师组卜辞所记较早的一次较量,随后便是宾组卜辞所记这次方侯国对于殷的出征,王朝已注意了有关敌情的研究,“旬亡来艰自方”(《合集》3.6668正),曾发现“方登人九百”(《合集》3.7338),“方于人……系马二十匹”(《合集》1.1098)是方侯国征集兵马进行出击的迹象。于是、殷王朝也“登马氐御方”(《合集》3.6759),对方加强经防御。有时互相截获使臣,“方其截我使;我使其截方”(《合集》4.9472正)。竟闹到“方其敦大邑”(《合集》3.6783),大邑当是“大邑商”(《甲》2416)。殷王着急了,“告方出于祖乙、大甲”(《前》1.4.4),并调多方力量增援王师,“令多马羌御方[于]口”(《续》5.25.9),”遘令以汭御方于陟设”(《甲》3539),“遘于入御方”(《合集》3.6800)。组织力量返玫:“令虎追方”(《乙》9085),“王令庚追方”(《甲》243)。开展了:“……取以又示乃征方”的方略(《合集》3.6752)“惟曰:其征方”(《合集》3.6752)。首先是“[子]商敦方”(《合集》3.6781),“周敦方”(《合集》3.6782)。从而“苜获征方”(《合集》3.6748),“获征方”(《合集》3.6749)。战争有了进展,“越得方,我截”(《合集》3.6764),化截方”(《乙》3422),形势得到扭转,出现了“我截方”(《合集》3.6757),“串其取方”(《燕》606),直到“口人之日,见方执”(《合集》3.6797)。这个消息被“方唯闻”时(《合集》3.6744)已经是:“见方于陷”(《合集3.6743)了。激烈地斗争结束了过去“方其征,今三月服,不执。余曰:不其征,允不”(《乙》135)。但是,殷王朝不得不重视对待方侯国的态度,采取抚安政策,武丁卜辞有:“告曰:方由今春凡,受有佑”(《前》7.6.4),“今春王循方,帝受我佑”(《续》5.14.5),“王祈年于方,受年”(《南明》425),这些都有利于改善和方侯国的关系,加强了谅解和往来“癸卯卜、方来,五月”(《京津》1197),“方来,惟,在”(《乙》4823)。殷王朝还常卜问方人来至的日子,“方不至,今八月”(《续存》1.517),“方其至,今八月乙丑”(《铁》149.3),这无疑能促进和方侯国之间的交往,殷王因此对方侯国作过册典,“惟王典方”(《明》209)。

图二

从此以后方侯国便和殷王朝很少发生于干戈的事,到祖庚、祖甲时期只仅仅有:“其又来艰自方”(《河》573),或者“亡来艰自方”(《库》1305)吧了。唯在康丁至文丁时期有一些冲突,康丁卜辞有:“其遘方;又出方”(《甲》3913),“其呼戌御方”(《合集》9.28013),“受其追方”(《合集》9.28014),“唯禀行用截方”(《甲》574)。后便无讯息了,“义行弗方”(《后》下.13.5)。到武乙、文丁时期也有过“方其出”和“方不出”的情况(《邺》45.6),并有“王令禽臿(讨)方”(《屯南》243),“王从伐方”(《合集》11.33058),以及“犬延允伐方”的事(《明续》(617),但也有“方来即使于犬延”的事(《屯南》1009),可见彼此还是来往的,因而“方奠并受佑”(《萃》1285)。帝乙辛时期曾有“方来入邑”,却是“弗震王师”(《燕》89),古文献也有“方来”记载,《周易·比》:“不宁,方来,后夫凶”。或以为禹诛防风氏的事⑥,实非。与甲骨文所记乙辛时的“方来”应为同一时事,《周易》记有殷代的不少事都在甲骨文有记载,而此“方来”亦在甲骨文里多见,知《周易》的“方”当即甲骨文“方侯”国之方,这就排除了以为“防风氏”的说法。

方侯国活动的地区主要在北方的东部。甲骨文里虽有“方敦龙”(《合集》3.6785),“方以羌在必”(《屯南》606),龙和羌都在西,甲骨文有:“截羌、龙”(《铁》105.3),可知羌、龙相近。龙在西方,甲骨文有“令雀西延龙”(《合集》4.10125);羌也在殷墟西,“有羌来自西”(《合集》3.6590)。龙方当在黄河东龙门山——龙山一带,《禹贡》孔传:“龙门山在河东之西界”,北至龙山,羌亦当距此不远。但方侯国却主要活动于北方的东部,武丁卜辞:“于方、北人血雨”(《明》166),庚甲卜辞:“其呼行,[至于]北,不遘方”(《七》R3),武乙文丁卜辞:“方出从北土,弗截北土”(《萃》366;《合集》11.33050),“方大出,立史于北土”(《续存》2.803;《合集》11.33049)(图二)可知武丁到文丁甲骨文都记方侯国的位置在“北”或“北土”,这是方侯国在北方的确证,而武丁卜辞又记:“方其不于东由”(《合集》4.8728),“方其渡于东(《合集》4.11468)。可证方侯国在北方偏东:(1)方侯国人曾活动于河南郑州以北,甲有文有:“方至不止日,有曰:方在雌鄙”(《外》227)。雌邑当在郑州北,“往郑于雌”可证(《乙》5330),又有“多马雌”(《乙》3517),北土方国多畜马,《左传》:“冀之北土,马之所生。”(2)方侯国人曾活动于河南淇水以北,武丁卜辞有:“方女于敦;贞:方女勿于敦”(《合》211)。敦在敦丘,亦名顿丘,《卫风·泯》:“送子涉淇,至于顿丘”。知顿丘在河南北部淇水流域,今浚县。(3)方侯国人曾活动于沧县东南,甲骨文有:“于木,夕延方”(《屯南》171)。木地在木门,《左传》:“奔晋,讬于木门”。《路史、国名纪》(丁):“木门、沧县之清池西北四十六(里)有木门故城”。在今沧县东南。(4)方侯国当活动于河北正定以东,甲骨文有:“方其来于沚(《前》7.29.1)。沚为方国,甲骨文有:“沚方”(《甲》3004),其首领名“沚戛”(《乙》6743)。泟方国之沚为水名,沚方因沚水以名国。《诗经·召南》:“于沼沚”,毛传:“沚、渚也”。沚水即渚水的声转,《说文》、《说文通训空声》:“渚水、出今直隶正定府逢山”,知沚方在今河北正定南,而方侯国当在其东北。(5)方侯常活动于河北唐县东,甲骨文:“方其出唐”(《甲》2924),唐为侯国,甲骨文有:“唐人惟侯唐”(《库》200),尊称为“亚唐,东降在霜”(《诚斋》356),是唐在沚方以东,《左传》昭公十二年:“齐高偃纳北燕伯款于唐”杜预注:“唐、燕别邑,中山有唐县”,与河北磁县所出北齐高润墓志铭:“唐侯故墟,鲜虞归国”相合,鲜虞在中山古为唐国,今名唐县,方侯国当在唐县东北。

据此,知方侯曾活动于河南的郑州、淇水和河北的沧县以北,河北的正定、唐县东北之相邻地区,而其地望也当在这个地区范围之内。武乙文丁卜辞:“于大示告方”(《邺三》40.8;《合集》11.33053),“于大示告方来”(《屯南》243,大示以王亥、上甲微为神主,甲骨文有:“唯大示王亥亦鬯”(《丙》562),“自上甲临大示”(《前》2.22.4),所以有:“方其祝上甲”(《屯南》2962),是方侯也于大示祭祀商之先王。因此、大示也称北示,设在渤海北蓟县南的大幽国幽侯(《铁》46.3)之宗,即甲骨文的“令侯伐北示,在幽宗”(《合集》13.39707)。这是商族在北燕的宗祠中心,所以蓟县西北古渔阳的子渔族也祀祖于北示,即甲骨文的“惟子渔登于大示”(《后》上·28.11)。幽侯名称“子幽”(《合集》13.40152正)与子渔同属殷族中的多子族,并渤海地区渤方国的子弓同族,都祀北示——大示,而方侯虽非多子族,然为三代古国,帝尧属臣方明之后,受到殷王朝的敬重,故能与北示三子(子渔、子幽、子弓)同祝于大示,知方侯国当与子渔、子幽、子弓之国相邻近。也可从甲骨文中来印证:

图《续存》755

方在千。  (《合集》4.8703)

臿疋化截方。(《乙》3422)

方出勿自见。(《铁》50.2)

方其大即渤。(《合集》1.151正)

捍其取方。 (《合集》3.6754)

上引五辞中:千、臿、见、捍、渤五地都与方侯国邻近,并在方侯国的周围。如(1)千、汉有千乘县,《汉书·地理志》:“千乘郡”属“青州”有“千乘”县,在今山东北部高苑县北二十五。《齐记》:“千乘城在齐西北一百五十里。《汉志》:渤海郡又有“千童”县,均以“千”为地名,甲骨文近方侯国的“千”地当也在千乘、千童一带。(2)臿、即古铫国,地在汉良乡、涿县之间的桃水流域。我在《易水天鼋族方国考—论“先燕”民族文化》(续)一文中已有详说(见《文物春秋》92.3.14页)。方侯国当在汉良乡(今良乡镇)、涿县近东。(3)见、甲骨文有“见方”(《屯南》2378)是方国名。又有:“令见于亚”(《甲》3296),此见是人名,亚即“亚方”国(《合集》4.8097)在河北雄县东的亚谷城,见方当在雄县东北。甲骨文又有:“呼见取啓于”(《掇》2.479)。臿即前述良乡镇、汲县间的古铫国,见方国当在雄县、涿县之间。如是、方侯国当在雄县、涿县间的见方国之近东。(4)渤、前面已改证在《汉书、地理志》的“渤海郡”,在今沧县以北包括天津市的安次县以南滨渤海地带。方侯国既能“大即渤”,说明方侯国离渤海地带最近,当在渤海地带西边近邻。(5)捍、也是方族国,甲骨文有:“伐捍”(《乙》2948)、“征捍”(《前》6.26.1)。又是人名:“捍呼雍”(《合》204),“师令捍呼苗曰:来”(《乙》207)都可证。甲骨文正有“捍方”(《合集》13.39920),知是方国。从“捍于渤(《合集》4.9608正)、“捍其取方”(《合集》3.6754)两辞看,捍方当在方南渤西,是方侯国当在涿县东、渤海西。《小雅·出车》:“往城于方”,郑笺:“方、北方地名”甲骨文:“方出从北土”(《萃》366),说明方侯国当在北燕之北方的北土,《史记·燕世家》:“赵使李牧将攻燕,拔武遂、方城”。《括地志》:“方城故城在幽州固安县东南十七里”。此战国时属燕国的古方城,即殷代方侯国故地。

周代的方国仍在殷代方侯国故地“方域”。《逸周书·世俘》:“太公望命御方”,成康时的师旅鼎铭:“师旅众仆不从王征于方”(《双剑》1.7)的“方”亦即殷代方侯国后于周初者,后为燕召公所服。宣王时诗《小雅·采芑》的“显允方叔,征伐狁”,是其苗裔。

北方。

北方是商代在北土的一个历史较长之方国,甲骨文有“呼田来北”(《明》750),“北方其出”(《双剑》187)(图三)这两辞的“北方”都是北方国之名。北方在殷代是个比较重要的方国,因而北方“出”和“称众不出”对殷王朝都有影响。

北方以“北”为方国的名称,所以在多数情况下,从早期到晚期多单称北。武丁卜辞:“令般以…在北,称册”(《京津》1384)。般即“师般”(《佚》193),此“北”乃北方的单称。“贞:北祸”(《合集》6.16927-9),“北[亡]祸”(《合集》4.9811正),这是指殷王卜问北方的祸害而言,因而还有:“北其受佑”(《合集》4.8787),如果无祸害那将是受到神佑。祸害中还有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收成有影响,“……年,……北水”(《合集》4.10149),水患对于田禾的生长有关,所以有“北方受禾”(《佚》956)的卜贞。“贞:呼黍于北,受年;贞:弗其[受]年”(《合集》4.9535),北方的年成好就可以多交纳黍米,如果年成不好就得不到黍米了。

北方君长曾在王朝任臣史之职,甲骨文有:“呼北御史卫”(《甲》1636)即其例。甲骨文又有:“北牧、擒”(《宁泸》13.397),知北方虽以农业为主,但也经营牧业,“北牧”应指北方牧畜而言,应是农牧方国。传世有北斝(《美录》A299,R178)铭称“北”,到殷代后期仍然称北,第三期甲骨文:“唯北亡祸”(《合集》13.41338)还是称北,殷末有“北享父”爵⑧,可证北方是以“北”为国名,故称“北方”。

北方地望。武丁卜辞有:“在北”(《京津》1384),“次北”(《后》下.13.13),这里的“北”指方国地名。北方的北地在商王朝的北土,甲骨文有:

癸酉贞:禽以伐[呼]北土;以伐;

□□贞:王…北方唯伐,令途□方。(《屯南》1066)前后两辞中用了“以伐”和“唯伐”相联属,应为“北方”在“北土”之证。另有一条残辞:“子……其亚…北”(《京津》1621),似乎“北”与“亚”相近,亚为方国,甲骨文有“亚方”(《诚斋》435),亚方地在河北雄县东的亚谷城⑨,在滹沱河北。北方当在亚方偏北的北土,杜予《春秋释例》:“北土,燕、代之属”,燕属北土,故《左传》称作“北燕”(襄公二十年),北方当在北燕偏西。代也属北土,《韩诗外传》:“诗曰:代马依北风,飞鸟故巢”。《潛夫论·实边》作:“代马望北”。代马依北、望北是代在燕北之证,而北方当在代以南,即甲骨文的“于北方该南乡”了(《怀特》1379)。北方既在燕西代南,地当涞、易二水间的山北之旁。《夫论》引西周晚期的诗《北山》以论《边议》,彭铎校正:“《北山》、邹汉熏《读书偶识》三云:如潛夫此言,则《北山》亦主于边患。此北山对东国、南国,殆幽、并之北山也”。可知毛诗的北山在幽、并之间。古幽州在燕,并州属晋、代,《周礼·职方》:“正北曰:并州,其山镇曰:恒山,…其川:滹沱、呕夷,其浸:来、易”。恒山是并州的镇山,《尔雅·释山》:“恒山为北岳”。岳之义为大山,《尚书·舜典》:“朔(北)巡守,至于北岳”,孔传:“北岳,恒山”,疏:“恒山、朔北也”。大山为岳,北岳或即北大山,“其浸涞、易”,是古涞水、易水为北山之浸。北山、“北水”(《合集》4.10149)所出,或即北易水。殷代“北方”当因北山、北水以名国。如是、北方当在涞易之间,已为甲骨文所印证。

近年于河北省易县燕下都的高陌村、东沈村、郎井村、军营村出土大量战国时的尖首币,又在新城高碑店、易县、满城、唐县、安国、石家庄、平山、张家口、怀来和乐亭等地收集到同一时期的尖首币,其中有“北”、“非”和“”等币文,均为地名(11)。字原从非从邑,原报告说:“或非邑”。北、非古或为一个字,甲骨文“非”字(《明后》2520),也作“北”(《明后》2528);冀字上本从北,近出中山王方壶铭冀上作倒“非”字(12),《左传》宣公元年:“晋赵盾帅师救陈、宗,会于林,以伐郑也;楚贾救郑迂于北林”。棐林和北林似乎为郑北一地名,《水经注》:“华水东迳棐城北,即北林亭”可证。是棐也可为北,与甲骨文以非可别为北同(13)。燕国币文的“北”、“北”邑当和殷周的北方、北伯有关,或为其故地,如是、北方、北伯故地当在今河北省北部近涞、易一带。

北方既是方国,其首领应称为“伯”,如“子方”(《安明》2287)称为“子伯”(《前》5.5.2);“危方”(《甲》1269)称作“危伯”(《安明》2118),北方也应称为伯,甲骨文虽未发现,但在周初金文里却有记载,清末曾于河北涞水县出土一批北伯铜器,均为周初器。涞水正在代南燕西,与易县燕下都一带出土的“北”、“北邑”币文地点相近,北、邶币文属战国刀币,时间都在周代,可知币文的“北”、“北邑”与金文“北伯”铜器当有关系,而且“北”、“北邑”刀币出土地点与北伯铜器出土地点都在涞、易流域,是北伯故地在“北”、“北邑”之证。

北伯铜器,出土后流失,陈北伯簋现藏故宫外,铭文拓本散见各家著录:

鼎北伯作尊。(《三代》2.41.8)

鬲北伯作彝。(《三代》5.14.8)

卣北伯灭的宝彝。(《美录》A617.R341)

卣北伯灭作宝彝。(《三代》11.26.2;《通考》666

簋此伯邑辛作宝尊彝。(故宫展出品)

北伯铜器据罗振玉说:“光绪十六年直0隶涞水张家窪出土古器十余,皆有北伯字,此鼎(即上引北伯鼎)其一也,今不知藏谁氏”(14)。据此知“北伯”铜器出土有“十余”件,另据容庚说:“光绪十四年秋,(北伯灭卣)出于河北涞水县釜山,二尊(卣)同出,同铭”(15)。然而见于著者仅上引一鼎、一鬲,北京故宫曾展出过“北伯邑辛”簋,余器不知何去?即此五器也是足证明其为殷代北方之后在周初称“伯”于北方故土者。北伯铜器中有“北伯灭”和“北伯邑辛”二人,当是周初两代北国首领。北伯灭较早,其所作铜卣现藏美国波斯顿(《美集》A61F,R341),陈梦家订为成王时器(16),而北伯邑辛当在康王之世。北伯铜器群出土各家多有所论,方濬益以“北子觯的北与北白鼎同,即邶国也”(《缀遗》24.19.2)。认为北子和北伯都属邶国。陈梦家初认为“方氏以北子之器亦属诸邶,尚待考证(17)。而在1960年为《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青铜器集录》A617北伯卣作《说明》时又说:“传世又有北子诸器,亦邶国器”(18)。王国维根据器出涞水断定:“彝器中多北伯、北子器,…北盖古之邶国也,余谓邶即燕”(19)。“邶即燕”是否?尚无直接证据,仅以北伯铜器出土涞水,涞水在燕地,便得出“邶即燕”的结论,只能遗误后世。北京房山出土的燕国铜盉铭有“郾侯克”;传说河南出土的燕国铜鼎,铭有“郾侯旨”,与涞水所出北国铜器的铜卣铭作“北伯灭”,铜簋铭作“北伯邑辛”,都是周初制作的铜器,燕称“侯”,名“克”和“旨”,而北称“伯”,名“灭”和“邑辛”,完全不同。且一为“燕”;一为“北”,明是两国,甲骨文于北土有“北方”,涞水所出金文有“北伯”,易县等地所出东周币文也多有“北地”和“北邑”,可证北和北邑当为殷代“北方”和周初“北伯”故地,当在涞、易之间。周武王灭殷以后,虽封召公于燕,但未能当时就国,故召公大保簋出土山东梁山,大保簋铭有:“王永大保,锡休余土”(《尊古》2.7)。“余土”非燕。当时已“封黄帝之后于蓟”(20),蓟近燕山。成王初周公、召公平定三監、东夷之后,召公和伯懋父征服方侯国和渤方国(详后),统一黄帝天族裔而建立燕国。燕国曾南下灭亡“北伯”,以其地归燕。而“邶”则为周武王所封纣子武庚之国,《汉书地理志》:“邶、以封纣子武庚”。邶国的位置,《说文》:“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朝歌在河南汲县。北到《禹贡》:冀州太行东北,谕衡漳(21)。即今河北的漳水和衡水,是邶国范围南起汲县北抵衡水,即西周时卫国的北部。邶国的首领纣子武庚于周成王初年结合东夷、淮夷叛周,《竹书纪年》:“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入于邶以叛”。“邶”即纣子武庚的邶国,为周公所灭。邶国被灭以后,周成王“以殷余民封康叔于卫”(《康诰》书序),此“殷余民”即邶国之民,从此成为卫国之“民”,原邶国的土地全部归于卫国。所以在今存毛诗《邶风》里所见原邶国的地名都属卫地,如漕、须、浚等地,毛传:“卫邑也”。特别是两见“卫”,以及“淇”,《邶风·泉水》说:“亦流于淇,有怀于卫”是够明白的。这些地名无一在衡漳水以北的,也是邶国地未达衡漳以北的一证,说明郑氏《诗谱》之说是有根据的。邶国原有土地人民封给卫国以后,可能只有纣子录父(武庚)一人北逃,《逸周书、作洛》:“王子录父北奔”,或是逃奔北方。《史记·殷本纪》:“子姓”有“北殷氏”,北殷氏或即殷代在北土的“北方”。如是、北方、北伯当为王亥、上甲微在驱逐了有易氏之后于涞、易地区的“后嗣”,《楚辞、天问》在叙述了王亥、上甲微战胜有易氏在这里的发展中“后嗣而逢长”,北方、北伯正在王亥、上甲微的“后嗣逢长”之地,当为王亥、上甲微的后裔。这便是武庚北奔北方的主要原因。那么涞水县张家窪或釜山所出“北伯”铜器群旧既释为“即邶国器”,是否与纣子“录父北奔”有关,莫非录父携至涞水。然而北伯器铭中有“北伯灭”和“北伯邑辛”,都与纣子录父差不多是同时人,其中一人若非录父,则这批铜器即非邶国之物,应是殷代北方之后于周初的两代北伯——北伯灭和北伯邑辛所遗铜器,故出土于殷代“北方”故地。这一点很重要,何况北伯灭二器于光绪十四年同出于釜山(《通考》上422页);北伯邑辛铜器于光绪十六年出于张家窪,是二人为两代北伯之证,而邶国则仅武庚一代即已告终,这是显然不同的。周成王更封卫、宋、燕以后,燕侯就燕,在燕国南下开疆拓土中,北方之后的北伯为燕所亡,可见燕国到涞易地区是克服北伯国以后。说明邶国为周公所灭而并于卫;而北伯为燕侯所克而地归于燕,这也是显然不同的。说明北伯为殷代“北方”之后,邶国为纣子武庚的封国,故北伯与邶非必一国。将她们从各方面比较分析,并找出其源流,对于研究殷代“北方”、周初的“北伯”,乃至西周前期的“北子”(我另有《北子源流考》详说),以及周初的“邶”国之关系和源流有着重要意义。

结束语。

以上考正了滹沱河中下游的三个殷族方国,——渤方、方国、北方,这三个方国是殷王朝在滹沱河中下游的三个重要方国,她们在滹沱河中下游北侧与燕山南的渔方,幽侯、令侯、竹侯等各方国诸侯国相连而组成商王朝在北方的“长城”,把桑干河、燕山山脉北部的天鼋族各方国和北方其他的民族方国阻隔在桑干河、燕山山脉以北地带,使得天鼋族各方国,其他北方民族方国及其文化(比如夏家店下层文化),未能越过这条“长城”而进入华北平原,这是商王朝能够巩固在华北平原立足的重要因素。

商王朝考虑到这种因素的重要性,而于最初封建这些方国诸侯时即作了慎重的安排,加强殷王在北方的重要支柱。“北方”亦为殷王的重要方国,乃北土殷先王王亥、上甲微在涞、易故地的“后嗣”。三代古国“方国”受殷重与子弓封关系亲密,武丁卜辞有“方其大即渤”(《合集》1.151正),《易·讼》:“复即命”,疏:“即、从也”;《老子》:“大巧”,注以“大”“谓多”。是“大即”乃为“大从”,大众即“多从”,说明“方国”迂事多从渤国,以渤国为子弓之国而“多从”焉。这种依从的关系一直持续到周初。周武王封召公于燕后,由于方国和子弓的渤方势力较强,一直未能及时就国,而暂居于周王所赐“余土”。待到平定三监,东夷以后,召公和伯毛父才移师北伐方国、渤方,吕行壶铭记:“唯三月,伯懋(毛)父北征……”(《西古》19.8),师旅鼎铭记:“唯三月丁卯,师旅众仆不从王征于方,雷使其友弘以告伯懋(毛)父……”(《双剑》1.7)。两器铭同记在“三月”,所记乃同时事,壶铭说:“北征”,鼎铭说:“征于方”,说明伯毛父此役是北征方国(36),同时也征了渤方。伯毛父讨平了方国以后,打通了中原到北燕的道路,于九月召公和伯毛(懋)父到了北燕,召伯尊铭:“唯九月,在炎师。甲午。伯懋父赐召伯马”(《录遗》205),“炎师”即《大雅·韩奕》的“燕师”,我在《燕山方国考》(上)已有详论(《辽海》86.2.66页)。召公到达“燕师”以后,建立燕国,由燕侯开疆拓土,继而併灭殷族北方国,据有涞、易西南地方,为燕国的巩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注释:

①详见金岳《燕山方国考》(上)、《辽海文物学刊》1986年二期73页。简称《辽海》,以下不再注出。

②杨树达《积微居甲文说》(下)42、42页。

③原字从工从口,工亦声,音銎。现以工代替,以下不再注出。

④原字从宀、汉声,读若汉。暂以汉字代替,以下不再注出。

⑤原字从又,从有之古文,字书所无。与幽字同■,故以下均写作幽,不再注出,详《辽海》87.1.87页。

⑥见高亨《周易古经通说》38页。

⑦捍、原字从戈,于省吾释捍,《甲骨文字释林》60页。

⑧见《文物丛刊》(3)36页图五。

⑨我另有《说亚及亚方研究》详论,此从略。

⑩说详金岳《桑干河天鼋族方国考》(兼论“先燕”民族文化),《文物春秋》1991年2期26页。

(11)见石永士、王素芳《燕国货币概述》、《文物春秋》1991年2期26页。

(12)中山王方鼎铭:“冀”上所从非,与方壶铭:“寡人非之”和大鼎铭:“非仁与忠”的两个“非”字之倒完全相同。见《河北省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1期15页图一七中;21页图二三。

(13)我另有《斐方鼎考释——兼论殷周国》一文详论,这里从略。

(14)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2.22页。

(15)容庚《商周彝器通考》上.422页,原载《支那古铜精华》图77,梅原末治著。

(16)见陈梦家《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青铜器集录》、《说明》116页,以下简称《美录》。

(17)见《西周铜器断代》、《考古学报》1956年1期67页。

(18)见《美录说明》116页,A617器。

(19)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八,页八八五。

(20)见《礼记、乐记》。说详金岳《易水鼋族方国考》《文物春秋》92.3。

(21)见《郑氏诗谱》。

(22)《人文杂志》1980年5期引

(23)见《古今姓氏书办证》。

(24)说详金岳《东胡源于土方考》、《民族研究》1987年3期38--42页。

(25)见陈梦家《殷代铜器》、《考古学报》第七册24页,图版伍、图6。

(26)见《安阳殷墟西区1713号墓发掘》、《考古》1986年8期708页图六。

(27)《善斋吉金录、礼器录》卷三页六六;《续殷文存》上卷三页十;下卷十二页二器

(28)见《热河凌源县海岛营子村发现的古代青铜器》、《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8期图版四。

(29)见《考古》1986年8期708页图版六.6。

(30)见吴大澂《憲斋释文稿》卷下、页八。

(31)原器现藏辽宁博物馆,因出土时坏碎原《报告》未发表,现已修复。

(32)见《左传》哀公四年。

(33)见《战国策、齐策》。

(34)见《文物春秋》1990年2期48页。

(35)见《三代金文著录表》和《金文分域编》卷八。

(36)详见金岳《亚微罍考释》——兼论商代孤竹国》、《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二期2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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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霍陀河商族对盐楚早期商族的破坏_左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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