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的比较研究论文_王晓伟

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的比较研究论文_王晓伟

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 163311

摘要:信访制度是公民与行政机关的一种政治沟通,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制度,对于我国民主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行政机关管理中出现的争议。两种途径解决的都是与行政机关的矛盾争议,都是公民解决与行政机关矛盾的重要途径。本文就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的比较展开探讨。

关键词:信访制度;行政诉讼;措施

引言

十八大以来,国家推动信访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式上在更好地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矛盾。在司法体制改革和信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本文研究一下信访体制和行政诉讼两种途径的不同。

1信访概念综述

“信访简称为来信来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应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的活动。它是保障我国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对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信访制度是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重要途径,它对于我国政治民主化,提升我国政治影响力,提高我国国际政治话语权有重要的影响力,并且可以提高我国公民的政治意识,培养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

2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概念的界定,侧重点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1)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由独任法官审理并采取简便的审理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程序。(2)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针对一些相对简单的行政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审理程序。(3)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和该法院派出的法官在审理简单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诉讼程序。(4)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使行政争议案件尽快审结,针对简单的案件而适用的一种简便的审理程序。从以上学者的概念表述可以看出,第一种观点侧重从审判组织上进行定义,第二种观点侧重于案件的适用范围,第三种观点侧重于案件适用的审级,第四种则侧重于案件的适用目的。每种观点各有其合理之处,但是,每一种观点都有其片面之处,其问题在于其只关注诉讼程序的某一个或两个方面。

3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功能对比

(1)信访的民主性。信访制度是我国公民通过信件、电话、上访等形式向行政机关反映问题,进行建言献策,它是我国公民的一种政治参与方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在我国法律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信访制度不愧是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一种好制度。(2)信访的监督性。信访的监督性是通过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建言献策,提出问题,信访部门受理后,把情况反应给相关部门把从而达到监督的效果。(3)行政诉讼的公正性。行政诉讼是国家的司法应用,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国家要求法院把握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国家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查明案件真相,以法律为尺度,作出正确裁判。(4)行政诉讼的补救性。在目前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安定的情况下,行政诉讼是人民群众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人民群众权益受到损害和遭遇不公待遇等情况下,寻求维权和补救的手段。通过行政诉讼这种方式,损害的利益和不公待遇得到恢复或有效处理,因此可以说行政诉讼具有维权性和补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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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访制度实施的优化措施

4.1完善工作机制,分类处理信访矛盾纠纷

信访部门具有接受信访人提出信访请求的法定职责,而具有法定职责的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的信访业务。信访部门通过把具体的信访业务移转给具体的业务承办部门,可以极大地提升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和处理效果。分类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举措和法定模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分类处理信访矛盾,必须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于公众提出的信访请求,区分不同类型依法依规处理。对涉诉涉法事项,要严格与信访分离,不得作为党委、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事项受理;对不属于具体部门权力职责的事项,要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裁决等法定途径处理的事项,要把法定途径作为必选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对确实不能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且符合《信访条例》规定的事项,由信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协调办理。

4.2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一般人认为信访工作就是接待群众,帮群众解决问题,或者将问题搁置,这就大错特错了。信访工作不是说只有依靠人民群众去上访,而是双向联系。既要依靠人民群众上访,也要依靠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做调查研究,发现一些问题,从而使问题得到解决。调查其实也是一个增加互动的过程,双向的互动可以增加感情,让群众可以感到政府工作人员的平易近人,感到亲切感。

4.3大力实施领导接访、下访和联合办公制度

把领导接访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实体化,把领导接访当作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渠道。使领导下访制度常态化,把下基层搞调研、扶贫帮困、指导联系点工作与解决基层信访矛盾相结合,充分利用一切下访的机会解决基层潜在的信访矛盾纠纷。要大力开展联合办公,制定信访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信访矛盾联动机制,提升处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采取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综合施治的信访工作思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有效防止了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极大地提升了信访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5行政诉讼实施的优化措施

(1)守护公平正义。法律必须为大家所遵从,任何人不得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特权,每个公民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各个司法机关更应该守护好公平正义,法院应当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3)优化法官群体推进行政工作的参与方式。法官作为行政诉讼的裁判者,发挥其专业能力、职业经验,对推动行政工作法治化非常重要,也更有实效。实践中,为深化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动机制,司法机关或与行政机关共同召开专题研讨、联合调研,或应邀为行政机关进行培训授课。据统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开展专题研讨、联合调研高达146次,法官应邀为行政机关培训授课120余次,可以说法官的审判外工作增量很大。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升级,法官对政府法治工作的专业参与,完全可通过微课、网络课程、远程讲座等方式开展。这样不仅能减少法官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直接接触,最大化地保证法官在行政诉讼中的中立、独立地位,也能最大化地向其他领域共享法官群体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可从整体上减轻法官群体的审判外工作,使广大法官专心于行政诉讼的审判工作。

结语

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是我国独有的与人民群众保持联系的法定渠道,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的高效发挥,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法定信访部门要充分、高效的履职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姜明安.改革信访制度,创新我国解纷和救济机制[J].理论视野,2016.

[2]周楠生.困境与出路:信访制度的法治化改革[J].岭南学刊,2017.

论文作者:王晓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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