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约束的成因与度量:理论背景与分析框架_中小企业贷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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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04)03-0059-10

由于规模较小、缺乏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缺少健全的信用记录等原因,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比较困难。当信贷获取不满足信贷需求时,中小企业即面临着信贷约束,企业的融资、投资、经营决策、产出将受到影响。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信贷约束问题也是我国政策部门、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话题,但是,如何判断中小企业是否面临信贷约束?如何从实证角度反映和衡量我国中小企业信贷约束程度?我国中小企业信贷约束的决定因素有哪些?目前对这些问题的专门研究还较少。本文将结合相关理论背景及研究进展的讨论,对中小企业信贷约束成因及衡量问题进行了思考与分析。

一、中小企业信贷需求、信贷获取及信贷约束

信贷约束(或称流动性约束)的实质就是企业信贷获取能力受到限制,企业不能获取所希望得到的贷款数额,信贷需求不能满足。

信贷需求是贷款利率的函数,贷款利息构成了借款企业的成本。

设定某小企业利用贷款作为营运资本投入生产运营,生产函数形式为:,L为金融机构贷款,贷款投入是唯一的可变成本,为固定投入和其他外生投入。该生产函数具有随着营运资本增加而边际收益递减的特点。贷款成本为,其中i为贷款利率。成本线的斜率取决于贷款利率,利率越大,成本线越陡。那么,借款企业营运利润为:

借款企业最优贷款额度L*,是由信贷资金的边际产出与利率(即资金边际成本)均衡条件决定,即:。显然,利率越高,企业的贷款额度需求越小,反之则反。

如果信贷市场是完备的,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市场利率决定所需要的贷款额度,并取得贷款。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信贷市场往往是不完备的。金融机构愿意发放的贷款数量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只能在信贷约束条件下进行。信贷约束程度取决于企业信贷需求和信贷获取能力,企业可获取的信贷额度与信贷需求差距越大,信贷约束程度越强。而信贷获取能力与企业本身特征(规模、产权特征、业主特征、行业特征、成立年限及信贷记录状况等)有关,同时,信贷获取与当地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能力及供给行为有关。

关于信贷需求,需要指出:(1)对某一借款企业而言,可能面对不同的借款渠道(包括正规的和非正规的),由于不同渠道的利率不同,决定了借款人企业对不同渠道借款的需求量不同。当利率相对较低的正规贷款不能满足融资需求时,企业被迫转向利率较高的非正规贷款。(2)对某一特定借款渠道,放款人面对不同的借款人,而不同借款人的贷款用途不同,资金投放项目的收益和风险不同,其能够承担的利率不同,对同样利率的感受和态度也不一样。当企业投资收益低或缺乏有利投资机会时,对信贷需求较少。同时,不同借款人的收益不同、风险喜好程度不同,其愿意承担的利率也不同。因而同样利率下,不同借款人信贷需求量不一样。(3)除了名义利率以外,信贷需求量还受贷款相关交易费用(如信息搜集、申请成本、找关系的花费、签约成本等)影响。交易费用高,将减少借款需求,甚至使得一些借款企业由于无法承受而退出借款人行列。

二、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与中小企业信贷供给

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小企业的信贷约束直接致因就是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信贷供给不足。实际上,信贷供给就是金融机构愿意供给的信贷数量,是关于金融机构最大可能供给能力和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资信(creditworthiness)状况及其履约能力主观评价的函数,可表示为:

其中:S为信贷供给;为金融机构最大可能提供贷款数量,是由金融机构目前的融资能力及成本、信息获取能力及成本、信贷基础设施(creditinfrastructure)以及履约机制(enforcement mechanism)等决定的最大可能供给能力;B为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违约可能性及企业其它相关特征的主观评价。

一般地,金融机构最大信贷能力越大,信贷供给S可能越多;但是在最大信贷能力一定时,金融机构对特定贷款对象的信贷供给,取决于其对借款企业违约可能性的评价,企业违约可能性越大,金融机构愿意提供的信贷供给越小,反之则越大。

信贷供给不是由利率简单决定的,放款收益不是随利率升高而单调增加。由于道德风险问题,随着利率升高,放款的预期收益可能反而下降。最优利率本身也应是根据对借款人还款可能性的主观评价来决定(注:假定贷款合同的约定利率为i,借款人履约的概率为p,不考虑抵押品、清算回收因素(即假定在违约时,回收率为0),那么,贷款人的预期收益为E(r)=p(1+i)。存在一个使放款人预期收益最大的最优利率水平i*。这个最优利率不是市场出清状态下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均衡决定的,该利率水平决定的资金供给和需求数量不相等,往往是资金的供给小于资金的需求,因而出现了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虽然利率i*下资金供给不等于需求,但是,它确实均衡的利率水平。在最优利率水平i*以下,预期收益随着利率提高而增加;但当利率超过最优水平利率的增加反而会导致贷款人的预期收益下降。所以,放款人不愿意把资金放给那些愿意支付比i*更高利率水平的借款人。参见Stiglitz and Weiss(1981)[1]。)。在借款企业资信一定情况下,不管企业愿意承担的利率多高,金融机构也不愿发放更多贷款。

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控制能力越强,其信贷供给越大。通过下面简单的信用风险评价模型(注:参见Saunders(2000)[2]、Thibeault(1999)[3]等。),可以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控制及贷款供给行为加以认识。

EL=TE×P×(1-r)

(2)

其中:EL为预期损失(expect loss),是指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将导致金融机构蒙受的损失;TE为总的风险敞口(total exposure),是指面临风险的贷款本金及约定利息总额;P为贷款对象违约概率(probability of counterpart default),是指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概率;r为清偿回收率(recovery rate),是指发生违约后通过清偿(如变卖抵押品等)可能从借款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在风险敞口中所占的比例。依据(2)式,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减少信贷供给风险损失,可以采取几种措施:

1.减少风险敞口TE。

主要是减少对企业的贷款供给量(即“惜贷”)。特别是在金融机构对企业资信评价较低,或金融机构难以把握借款企业相关信息和缺乏有效履约机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往往通过控制信贷供给量来控制信用风险。

2.降低贷款违约概率P。

一是通过信息搜集和分析,对贷款对象进行严格筛选,选择“好”风险(good risk)的企业发放贷款,减轻逆向选择问题;同时,加强贷后的监督,减轻道德风险问题。二是通过设置严格担保、抵押条件,提高贷款履约率。抵押、质押、保证贷款合约本身,具有促使借款人自我履约(self-enforcing)激励作用(注:参见Bell(1995)[7]、Benjamin(1978)等。)。

实际上,信息与抵押品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关系(见Holmstrom and Tirole,1997[4])。在获取贷款中小企业信息比较困难、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往往设置更为严格的担保、抵押条件(即“慎贷”),包括要求业主提供个人物品进行抵押。

3.增加清偿回收率r。

担保、抵押品要求,在起到替代信息的作用,减轻信息不充分导致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问题的同时,也提高了清偿回收率。这是显然的,因为在风险敞口和违约概率一定的情况下,清偿回收率越高,金融机构的预期损失越小。

因而在现实中,金融机构一般更愿意发放担保贷款,而不愿意发放信用贷款。同时,金融机构在贷款对象选择方面,表现出偏向于选择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发放贷款的特征;向企业发放贷款,倾向于合伙的、私营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的产权相对比较明晰,责任比较明确。金融机构往往要求以企业法人或相关负责人个人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企业,而且,个人要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或保证(注:关于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中小企业信贷供给行为,参见马九杰(2004)[8]。)。这样,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问题或财务困境,甚至破产,申请贷款的个人要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企业贷款类似于所有者用所有者权益购买了一个看涨期权(call option),通过企业资产市价反映。有限责任企业权益投资越少,意味着企业购买期权的付费越小,亦即其违约损失越小,选择违约的可能性越大(参见Saunders,1999[5])。显然,借款人承担“无限责任”,加大了其获取违约期权的费用,从而可能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对于(2)式,需要指出的是:

其一,违约概率与清偿回收率两个因素之间并不独立,抵押条件越苛刻,清偿回收率越高,对借款人的履约激励越强,因而违约率就越低;抵押条件越宽松,清偿回收率越低,对借款人的履约激励作用越弱。

其二,为提高清偿回收率而设置的抵押品并不是越多越好。抵押品要求越高,能够提供合乎要求抵押品的借款人往往具有更大的冒险倾向,因此出现逆向选择问题,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可能越大(注:stiglitz & Weiss(1981)讨论信息不完备下信贷配给时指出,由于存在逆向选择,即使存在信贷的超额需求,贷款人也不会通过增加抵押品(增加借款人失败的责任)来增加信贷供给。因为抵押品要求增加了,而那些能够提供更多抵押品的人,往往是由于过去冒险而积累的财富。于是,由于冒险惯性,银行借款给这些人,面临的风险也会加大。)。

其三,风险敞口与违约概率之间也可能存在互动关系。一个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越大,利息越高,风险敞口越大,而此时,借款人出现主动违约(voluntary default)的可能性越大。所谓主动违约是指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故意或策略性地违约,以从违约中获取好处。而由于天灾人祸或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不得不发生违约,则为被动违约(involuntary default)(参见Ray,1998[6])。

事实上,除了金融机构自身供给能力和借款企业资信状况等因素外,金融机构企业信贷供给,也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政府干预及信贷政策、银行业变革及市场结构变化的影响。其一,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宏观经济紧缩,中小企业不利的外部经营环境,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都受到影响,进而影响金融机构企业贷款的违约率P;同时,银根紧缩、信贷紧缩(credit crunch)、银行资本减少,供给能力受到影响。其二,政府的产业政策、贴息政策、信用担保政策影响清偿回收率和违约率,进而影响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力度和结构。信贷政策实施机构具有一种预筛选的作用,如:担保机构本身也倾向于选择信誉好、有反担保能力的企业进行担保。其三,金融机构规模、当地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影响信息获取成本、交易成本,进而影响金融机构企业信贷供给。

三、中小企业信贷约束的具体影响因素分析

信贷约束是企业信贷获取能力不足的反映,而信贷获取能力实质上取决于金融机构愿意提供的信贷供给(注:信贷需求可能等于、大于或小于最大信贷获取能力(即信贷约束极限),可以推测,当信贷需求小于最大信贷获取能力,实际借得款额将等于信贷需求;当信贷需求大于最大信贷获取能力,实际借得款额将等于最大信贷获取能力。)。如果企业资信状况好,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小,只要金融机构有信贷供给能力,将愿意为其提供更多的信贷供给,此时,企业面临的信贷约束程度较小。

但是,两种情形可能导致企业实际获取的贷款少于希望得到的贷款。其一,当金融机构由于信息不充分,难以掌握企业资信和风险具体状况时,一般不愿发放太多贷款。金融机构根据其对借款企业资信及相关特征主观评价,确定放款额度,即使借款企业愿意承担更高利率或提供更多抵押品,金融机构也不愿意增加放款额度。其二,在违约防范机制不健全时,金融机构由于担心发生违约后,缺乏有效的制裁措施,更不愿放款。即使金融机构有足够的放贷能力或借款企业愿意承担更高的利率。从而可能导致借款企业面临信贷约束(注:更正式的理论分析,可参见Stiglitz & Weiss(1981)。)。

中小企业信贷约束存在与否、信贷约束程度如何,取决于金融机构、借款企业双方的特征与作为(action),以及外部环境或冲击等方面的因素。

1.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能力的影响因素

其一,金融机构的组织特征。

从理论上讲,规模越大、组织结构越复杂的金融机构,越是不愿意向规模小、缺乏信息透明度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大型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是因为这些贷款需要金融机构花费很大成本,对小企业(包括业主、市场等)进行密切的关注和了解。大型金融机构在应付信息不对称和对小额借款客户有效监督方面缺乏优势,因而提供小企业信贷服务就会出现Williamson(1988)[9]所称的组织不经济(organizational diseconomies)现象(见Berger et al,1998[10];Berger et al,2001[11];Strahan and Weston,1998[12]等)。另一方面,规模小、组织复杂程度相对简单的小型金融机构,往往由与企业具有良好的关系、具有“小银行优势”(small bank advantage,参见Jayaratneand Wolken,1999[13]等)、出于分散风险方面的考虑,更倾向于提供小企业信贷服务(注:但是,Jayaratne and Wolken(1999)用1993年美国小企业抽样调查数据(National Survey of Small Business Finance,NSSBF)检验了所谓的小银行优势(small bank advantage),发现:小银行少的地方,小企业获得的授信额度(line of credit)从长期来看并没有减少;而且,小银行少的地方的小企业在商业信用(trade credit)方面并没有表现出更强拖欠特征,小企业的信贷约束并不比小银行多的地方的小企业更强。所以小银行优势并不一定成立。)。

银行的组织结构影响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客户的“软”信息获取,从而影响关系贷款的效果(见Berger and Udell,2002[14])。银行分支机构的增减战略改变也会影响该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倾向性。拥有更多的分支机构将保证银行与小型企业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保证对客户的有效监督。

其二,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

贷款审批权限、信贷员的贷款责任制度、人力资源配置等影响金融机构的贷款选择倾向。在同等资产规模和贷款规模下,合格职工的数量越充足、质量越高,特别是与企业具有长期关系的职工越多,金融机构就越能够获取用于对客户评价的信息,同时,对取得贷款客户的监督能力也越高。此时,金融机构的小企业信贷供给能力越强。

由于委托代理问题,当银行所有者难于有效处理银行管理者的低效率经营问题或内部人控制问题时,会出现非价值最大化(non-value maximizing)选择现象,而给予小企业贷款(Berger et al,1998)。所以可以认为,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色彩越浓、基层机构审批权限限定越严格、审批决策环节越复杂、信贷员贷款责任越严格,对信息不透明的小型企业发放贷款的可能性越小。

其三,金融机构的所有权结构。

与本地银行相比,外资银行由于存在信息捕捉方面的劣势,往往不愿意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Bergeretal(2001)对阿根廷的实证研究中证实了中小企业信贷供给的外资银行障碍假说(Foreign-Owned-Bank Barriers Hypothesis)。

更进一步,具有地域性色彩的信用合作社、合作银行往往在信息捕获和处理委托代理问题方面比一般商业银行具有比较优势(见Angelini,Salvo and Ferri,1998[15];Girardin and Bazen,1998[16])。依据“(银企)长期互动关系(long-term interaction)”假说,设置在小型社区、由社区成员所有或管理的小型金融机构容易获取借款人的信息,同时,“社会惩罚(social sanction)”机制在约束贷款违约行为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见Banerjee,Besley,and Guinneane,1994[17]等);依据“同伴监督(peer monitoring)”假说,信用社成员之间可以相互监督,提高社员贷款的履约率(Stiglitz,1990[18];Banerjee et al,1994);Smith and Stutzer(1990)[19]论证,合作金融机构具有自我选择(self-selection)机制,因为能够加入合作金融机构的成员往往是资信较好的,风险小的借款人通过加入信用社发出表明自己资信较好的信号。

Angelini et al,(1998)利用意大利小企业调查资料,分析了小企业信贷获取性及信贷成本与银企关系、信用社的合作特征之间的关系,发现:地区性的信用社与商业银行在信贷服务方面的差异,主要取决于其合作社所有权制度结构,而不是地域性的因素。合作金融机构更多地为社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其四,市场结构、信贷基础设施、外部监管、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

市场结构的变化如金融机构的并购、撤出,可能会为当地小型金融机构创造更多的中小企业信贷机会。而且,由于基层机构撤出和裁员,可能导致一些与当地小企业具有长期关系的信贷人员创办新的金融机构,或者流入当地小型金融机构(见Berger et al,1998;DeYoung et al,1999[20]),从而增强了这些小型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信贷供给能力。

信用基础设施(credit infrastructure)建设,可以增加信息流动性和透明度,可以增强对违约的控制力度,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等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供给能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中小企业的资信体系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注:关于资信体系建设与信贷约束程度降低关系的实证研究,可参见Galindo and Miller(2001)[26]、Frame et al,2001、Berger,Frame,and Miller(2002)等。)、司法制度与信贷环境的改善、社会资本和社会规范的培育等。

外部的金融监管力度越强,或宏观经济越紧缩,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可能越谨慎。

2.中小企业信贷获取能力的影响因素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资信状况及对相关特征的评价,决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在信贷供给能力一定时,信贷获取能力取决于中小企业自身特征及相关因素。

其一,企业规模。

如果企业规模较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大,金融机构贷款决策(评价、筛选、签约等)成本大,贷后监督成本也大,同时,企业能够提供的合格抵押品也较少,不容易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资格要求(注:有大量实证文献论证了中小企业规模与信贷获取的关系(见Berger and Udell,1998;Winker,1999等)。)。因此,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其二,信用记录、与银行的关系。

如果企业成立年限短、缺乏信誉记录、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体系不健全等,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向其发放贷款。

与银行维持良好的关系,有利于银行对企业的信息捕获,也有利于增加企业贷款可得性(见Petersen and Rajan,1994[21];Angelini et al,1998等);良好的银企关系,也有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减轻抵押品要求(Berger and Udell,1995[22];Berlin and Mester,1998[23])。泛美开发银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一项关于阿根廷、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墨西哥、乌拉圭的研究结果显示,中小企业信贷获取及获取成本不仅仅取决于企业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有关内容,而且取决于密切的银企关系和良好的信贷记录状况(参见Galindo,and Schiantarelli,2002[24])。

企业以前的贷款记录对其信贷获取具有影响。Banerjee and Duflo(2001)[25]对印度一家公有银行信贷决策实证研究结果显示,银行大多数贷款是发放给以前的老客户,也就是说,银行是根据企业以前的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贷款,而很少依赖于企业目前盈利情况或净财富(net worth)进行信贷决策。结果导致很多中小企业面临信贷约束。

其三,产权结构。

由于金融机构倾向于选择产权结构清晰、责任明确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合伙、私营等具有无限责任类型企业往往更容易获得贷款。如:Mallick and Chakraborty(2002)[26]的基于1998年美国小企业抽样调查数据(National Survey of Small Business Finance,NSSBF)数据的研究表明,美国公司型小企业比独资、合伙企业面临更严重的信贷约束。

其四,业主的个人特征。

中小企业业主的个人特征如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经历、个人操守、收入、资产及财富状况等)对企业贷款获取具有影响,特别是中小企业业主借款时往往要提供个人资产作抵押或提供个人保证。

实际上,在小型企业信贷安排中,用个人财产作为企业借款抵押或个人对企业债务进行保证,在美国这样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是相当普遍的。Berger and Udell(1998)将抵押品区分为“内部”抵押和“外部”抵押,前者是将企业拥有的资产进行抵押,后者是将“外部人”拥有的资产用作抵押,这些“外部人”多为企业的业主。“外部”抵押和由业主或第三方做出的保证具有非常强的激励作用,将减少债权人可能因企业破产而造成的损失。

Avery,Bostic,and Samolyk(1998)[28]运用1993年NSSBF数据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个人承诺(personal commitments)对小企业信贷获取有重要作用,个人承诺对企业抵押有一定替代作用,个人财富有助于减轻中小企业贷款中的道德风险。而在个人保证(personal guarantees)和个人抵押(personal collateral)两种个人承诺方式中,前者比后者更为普遍,而且两种方式之间似乎没有相互替代性。企业组织类型(公司还是独资、合伙)在决定个人承诺方式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公司型企业更多采用保证方式,而非公司型企业,更多地采用个人抵押方式。但他们发现:个人承诺方式采用与小企业业主的个人财富数量没有明显、一致的关系。

Cavalluzzo and Wolken(2002)[29]基于1998年NSSBF数据的研究表明,中小企业业主的种族不同,贷款申请被拒绝比率具有非常显著的不同。同时,他们发现业主个人财富状况对信贷申请被批准的可能性有显著影响,个人财富如家居产权(home ownership)越多,贷款申请被拒绝的可能性越小。

其五,企业所在行业、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

不同行业投资收益和风险不同,金融机构对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信贷供给意愿不同;宏观经济的扩张与收缩影响企业的投资机会、盈利能力,金融机构在经济波动不同阶段的信贷供给意愿不同。因而,行业性质、经济形势会影响中小企业的信贷获取能力。

四、信贷约束的反映与衡量

中小企业可能由于难以获取希望得到的贷款而面临信贷约束,那么,如何衡量信贷约束的程度呢?近年来有许多文献对中小企业信贷约束问题进行衡量和实证分析(注:但是与家庭信贷约束(或称流动性约束)衡量、估计的大量文献(见Fetal,et al,1989[33];Jappelli,1990[34];Diagne,1999;Diagne et al,2000[35]等,衡量家庭信贷约束方法论方面的文献综述见Petrick,2003[36]相比,关于中小企业信贷约束衡量的实证文献相对较少(见Mallick and Chakraborty,2002)。),有的通过分析信贷约束对企业融资、投资方面的后果来反映信贷约束程度,有的利用关于中小企业信贷约束相关问题的定性资料直接衡量。

1.通过对企业融资方面的表现来反映其信贷约束

即使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小企业融资渠道也是多元的(见Berger and Udell,1998等)。但是,企业多种融资渠道的成本不同,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等)信贷融资比非正规渠道(商业信用、私人借贷等)融资成本低,当首选的正规渠道不能满足信贷需求时,被迫转向相对昂贵、非正规的次选渠道。此时,企业被认为面临正规信贷约束。由于非正规渠道的成本高,企业信贷需求将减少,这被称为“溢出效应(spill over effects)”(Bell,1993[30])。Petersen and Rajah(1994)[31]也指出,有信贷约束的企业往往为了获取更多贷款而愿意承担更高的利率,但这些企业往往只能寻求高利贷性质的非正规贷款。

由于商业信用、非正规信贷渠道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如果企业总不能利用商业信用中的尽快偿还所能得到折扣好处,则可以认为该企业面临着银行信贷配给(Petersen and Rajan,1995)。

Berger and Udell(1992)[32]采用承诺贷款发放的份额来表示信贷约束,因为贷款承诺(loan commitments)要求银行应在约定的时间、额度内,根据借款企业的需求发放贷款,所以,当企业更多地要求银行发放承诺贷款时,说明企业处在资金紧张状态。

不同融资渠道的交易费用也不同。Adams(1993)[37]等认为名义利率以外的交易费用本身可以衡量信贷约束程度,交易成本越高,手续越麻烦,说明信贷约束程度越强。

Gertler and Gilchrist(1994)认为大企业一般具有更多的融资渠道,因而大企业往往比小企业面临的信贷约束程度轻。

Hoshi et al(1990)[38]采用客户关系作为确认标准,认为与银行具有密切关系的企业,较少面临信贷约束。

2.通过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分析来反映其信贷约束

信贷约束影响企业投资决策,企业投资实际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了反映了信贷约束程度。多数实证文献集中于用标准的新古典投资模型分析信贷约束的后果。Fazzari et al(1988)[39]将样本企业根据其股利政策分组,并认为那些留存收益比率高、投资对现金流敏感度高的企业往往面临信贷约束(注:Fazzari et al(1988)之后,有许多实证文献探讨了关于企业投资的内部融资模型(见Hubbard et al(1995)[42]、Galindo and Schiantarelli(2002)、Bruinshoofd(2003)的综述)。)。基于企业投资分析框架,Bigsten et a1(2000)[40]利用津巴布韦、科特迪瓦、喀麦隆、肯尼亚、加纳、布隆迪等6个非洲国家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参与及信贷约束的数据,更直接地测定了企业对外部资金的需求,同时,他们也对金融机构信贷供给决策行为进行了考察分析。

Banerjee and Duflo(2002)[41]通过分析印度中小企业直接信贷项目(direct lending program)作为外部冲击对企业投资、经营决策的影响,来评估信贷约束程度。直接信贷项目提供的贷款利率低,如果企业将争取更多的直接贷款,增加投入和产出,那么这些企业被认为存在信贷约束;如果企业只是用相对便宜的直接信贷去代替相对昂贵的其他渠道的融资,而没有增加总的投入和产出,那么这些企业被认方不存在信贷约束。类似地,Aivazianet al(2003)把能否获得世界银行中小工业贴息贷款作为信贷约束标准,并采用标准的加速器模型(standard accelerator model),分析了斯里兰卡中小工业企业的投资行为。

3.通过对被访谈企业关于相关问题答案的分析直接反映信贷约束

Angelini et al,(1998)通过询问企业一些问题,如:在目前的贷款利率条件下,企业是否希望获取更多的贷款?如果回答是,那么紧接着问:为了能够获取想要的贷款,企业愿意或可以接受哪些条件?比如提供利率、提供更多的抵押品等。企业愿意承担更苛刻的条件,仍然没有获取更多贷款,原因是什么?根据被访谈企业关于这些问题的定性回答,他们将企业分成4个级别来直接衡量企业信贷约束程度。不希望获取更多贷款的企业,信贷约束程度为0级;只愿在目前的利率、抵押条件下获取更多贷款的企业,信贷约束程度为1级;为了获取更多贷款,愿意承担更高利率或提供更多抵押品、但目前还未向银行申请的企业,信贷约束程度为2级;申请贷款已被银行拒绝、或认为银行会拒绝的企业,约束程度为3级(注:有很多文献用类似的方法衡量农户信贷约束(如Davis et al,1998[43]等)。)。

Mallick and Chakraborty(2002)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视为面临信贷约束:其一,企业最近一次申请贷款,是否遭到银行拒绝?如果没有被拒绝,企业是否获取所申请额度的贷款?其二,在过去的三年中,是否有企业需要贷款而没有申请的情形(考虑到即使申请,也不会被批准)?并用1993年NSSBF数据估计出美国中小企业存在的信贷缺口约为20%。

五、小结、启示与讨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问题,中小企业往往面临信贷约束。信贷约束程度取决于企业信贷需求和信贷获取能力,而信贷获取能力与企业本身特征和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有关。在中小企业贷款供给方面,金融机构出于信息和交易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往往有“惜贷”、“慎贷”行为。但不同金融机构在信息获取和处理方面的优势不同,对中小企业信贷供给能力也不同,区域性、合作制、组织结构简洁、小型金融机构往往具有提供小企业贷款的优势。中小企业的资信及相关特征(规模、产权、组织特征、行业性质、成立年限、信用记录、业主特征等)影响其信贷获取能力和面临的信贷约束程度。

通过对中小企业信贷约束影响因素的分析,可以得到一些关于改善我国中小企业信贷可得能力、减轻企业面临的信贷约束方面的政策启示:

其一,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能力。如:(1)促进地方性的、具有信息捕捉优势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注:林毅夫、李永军(2001)[44]指出,由于信息和交易成本的问题,中小企业成本最低的金融服务来自中小金融机构。因此,从发展的角度看,我国应建立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的金融体系。),减少由于大型商业银行撤并基层分支机构所造成的影响;(2)改善现有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信息获取能力。促进信用社与企业长期关系的建立和维持,避免由于经理人员过频更换(注:据汪三贵、李莹星(2004)[45]对四川、山西的调查,1997~2002年,农村信用社主任更换2次的占51%,更换3次的占25%。关于信用社经理人员轮换利弊、组织结构变革、贷款责任制度的分析,参见马九杰(2004)。)、信贷人员过分流动造成的信息优势损失。对信用社而言,防止由于信用社撤并、或盲目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可能造成的决策效率损失;(3)加强信贷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支撑体系,包括:中小企业资信系统建设,以增进金融机构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贷款违约惩罚与处理机制建设,减轻由于企业违约对金融机构造成的不利影响。

其二,改善中小企业特性,弥补其在信贷市场上固有的不足。如:(1)促使中小企业产权明晰化,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如促进乡镇企业合理改制,减少政府对企业不当干预),减轻金融机构对违约责任模糊的担心而产生的“惜贷”现象;(2)引导和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尽可能提高信息透明度;(3)引导中小企业或业主个人之间进行联保,利用团体贷款(group-based lending)具有的自我选择、同伴监督机制,缓解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增强银行提供中小企业信贷供给的积极性。(4)谨慎设计和实施具有可持续性的信贷担保政策,缓解中小企业缺乏信用记录、担保品不足等局面,促使银行通过发放担保贷款,增进对企业的了解(即所谓“贷中学”),与企业建立良好关系,减轻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影响(注:关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的讨论,参见马九杰(2004)[46]。)。

已有很多文献提出了衡量信贷约束的方法,有的通过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投资行为分析来反映,有的通过企业信贷获取方面的定性信息直接衡量。从中我们获取一些关于衡量我国中小企业信贷约束问题的研究启示,如:通过调查获取关于中小企业信贷获取方面的相关信息,包括资金紧张状况、是否需要更多贷款、是否愿意承担更苛刻条件而获取更多贷款、获得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周期是否匹配、企业融资渠道选择、申请贷款的难易程度(获准一项贷款需要申请几次、获准额度与申请额度是否一致)、企业缺乏贷款的原因等,据此分析企业信贷约束状况,并可进一步对中小企业信贷约束的决定因素作更细致的计量分析。

收稿日期: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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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约束的成因与度量:理论背景与分析框架_中小企业贷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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