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存取:网络时代学术信息交流的新模式_开放存取论文

开放存取:网络时代学术信息交流的新模式_开放存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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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放存取”相关概念及产生背景

开放存取或公开获取(open access,OA)是在网络环境下学术界传播信息及出版学术信息的一种新方式,其意在于允许人们通过公共网络自由获取网上的学术文献和科学信息,可进行浏览、下载、拷贝、传播、检索等处理[1]。它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是指学术信息免费向公众开放。第二是指学术信息的可获得性。其意义在于学术成果可以无障碍地传播,任何研究人员可以在任何地点和不受经济状况的影响,平等免费获取和使用科学成果。“开放存取”的学术信息包括多种类型:科学数据、期刊目次及全文、学位论文、学术报告、教学资料、参考工具资料等。它的产生与开放存取运动(open access movements,原为Free Online Scholarship Movements)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其最根本的两大背景是:(1)基于订阅的传统学术期刊的出版模式已带来严重的学术交流障碍;(2)网络的运用使学术期刊出版和传播的成本大大降低。

1.1 传统学术期刊出版发行滞后性、不易获得性及信息获取的成本价格影响了信息的正常交流

基于传统的印刷型文献的学术期刊出版模式不能有效地服务于学术交流和学术传播。有限的印刷出版能力不能适应迅速增长的科研成果的出版需要。印刷型学术期刊和电子期刊的价格不断攀升,给学术信息的传播带来障碍,影响了正常学术的自由交流。而网络运行下学术信息的传播成本下降给学术期刊的网络出版带来生机。

1.2 非营利的学术信息传播和利用需求促使开放存取机制的产生

与非学术领域的作者不同,科研人员发表成果(尤其以论文形式发表)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获利,而是希望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使自己的研究成果得到传播;同时科研人员为了开始或继续自己的研究,也希望能够方便地获取同行的研究成果。这种非营利的信息传播动机和利用需求促使开放存取成为可能。

1.3 科学研究呼唤新的学术交流机制

就我国而言:中国是一个科学数据和文献大国,但信息资源共享和效益却很低。据有关方面估计我国科学数据资源总量占世界的10%,“九五”期间,为实施国家级科技计划的经费投入接近2000亿元,其中30%~50%的比例用于科学数据的采集和整合[1]。我国每年发表的科技文献量约占全球的1/8。但是科学数据的共享所产生的效益则占全球的0.1%。二者的反差极大[2]。信息资源大量处在闲置状态,科学数据获取的障碍造成国家在文献资源领域投资效益得不到很好发挥,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科学家的创新活动。科学研究呼唤一种全新的学术交流机制,以便于科研人员能通过网络全面、准确、及时地获取最新的科研进展和成果,并通过传播不断扩大自己研究成果的影响力。

2、开放存取的特性及相关实践

2.1 开放存取的特性

作为一种全新的网络运行下的学术出版模式,正是迎合了网络时代学术交流的特点。开放存取提倡“作者付费出版,读者免费使用”,这种出版模式最大优势在于:科学信息的免费获取;便捷快速的获取形式;学术信息的实效交互性;学术信息的传播自由性。为创建一个真正服务于科学研究的学术传播体系,2001年12月开放社会研究会(the Open Society Institute,OSI)在布达佩斯召开会议,通过了议题:加速让所有学术领域的研究文章都能免费供大家取阅,并通过了开放存取先导计划(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BOAI),率先提出了开放存取的思想并创立了BOAI。主要目标包括:(1)BOAI-1:通过网络建立学术信息自管理系统(Self-Archiving)自行典藏,即通过建设基于研究机构的数据仓储(Institutional Repositories,IR),同时创建基于学科分类的学科资料仓储(Disciplinary Repositories,DR),通过搜集、组织、保存、发布机构内生产的学术信息及按学科的学术信息,向社会提供免费的共享服务。(2)BOAI-2:建立开放存取期刊Open Access Journals,OAJ。通过这两种途径来探索开放存取出版模式。BOAI通过要求作者放弃稿费,保证期刊免费向社会开放;通过要求作者拥有原始版权并以协议的方式向出版商转让,以保证著作在网络环境下开放获取的合法性。为了控制开放存取期刊的论文质量,通过了建立专家评审制度。

2.2 相关研究项目

BOAI计划的实施,使得研究人员非赢利的信息传播动机和新兴网络技术带来的出版成本下降的融合,为研究成果的开放存取提供了发展空间。其提倡的学术信息自由共享理念和出版机制已得到众多学者的支持。开放存取运动吸引了众多组织机构,实施了相关的研究项目。(1)美国的科学公共图书馆(the 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PLoS)成立于2000年10月,是为科技人员和医学人员服务的非赢利机构,致力于使全球范围科技和医学领域文献成为可以免费获取的公共资源。其宗旨是鼓励和号召科技和医学领域的期刊出版机构通过在线公共知识仓库(如Public Medicine Central,PMC)为研究人员提供文献全文的免费获取。当时就得到了来自180个国家30000多名科研人员的支持,得到Gordon and betty Moore基金会的900万美元的赞助,创建了提供免费存取的高质量PLoS期刊,其中最为著名的是2003年10月发行的第一本“公开获取期刊”《公共科学图书馆》(生物卷)(PLoS Biology)和2004年创刊的《公共科学图书馆》(医学卷)(PLoS Medicine)。(2)英国的生物医学中心Biology Medicine Central,BMC创立的系列期刊,免费提供经过同行评审的生物医学研究资料。目前,BMC出版120种生物学和医学领域的期刊。他们认为开放研究资料对促进科学快速有效的发展极为重要.(3)瑞典的伦得大学(Lund University)图书馆在开放社会研究会及学术出版和学术资源联合机构(the Scholarly Publishing and Academic Resources Coalition,SPARC)资助下,负责收集“公开获取期刊”并研制成题录WWW.doaj.org。DOAJ(Directory of Open Access Journals)于2003年5月正式发布,现已收集到1238种“公开获取期刊”,其中321种可提供全文检索。(4)在出版发行免费学术期刊的同时,全球有200个机构建立了机构资料库。如美国国家实验室建立的arXiv.org、麻省理工学院图书馆创建并扩展到剑桥大学的Digital Space,(数字空间,简称Dspace)。美国加州大学的学位论文资料库(简称eSchoolarship)、英国的SHERPA(Securing a Hybrid Environment for Research Preservation and Access)、荷兰的ARNO及DARE等等。在构建学科资料库中最著名的是由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NLM)的国家生物技术信息中心(NCBI)开发设计的公共医学中心(Public Medicine Central,PMC)生命科学期刊文献数据库。目前,PMC已收集到150多种英文期刊,提供免费开放存取。(5)斯坦福大学的high wire出版社将其出版的期刊提供全文免费网络服务,截止2004年5月已全文开放1741023篇论文的716615篇,被称为全球最大的免费全文学术论文数据库。

3、开放存取面临的问题

3.1 经济运行机制问题

开放存取提倡“作者付费出版,读者免费使用”。作者付费模式是针对传统读者付费模式而言,即作者为出版自己的研究成果需要支付一定的出版费用,并为读者提供免费服务。因此,如何确立传统期刊向开放存取期刊过渡的策略和方法,多渠道地解决网络出版的运行经费问题则是开放存取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比如,美国的科学公共图书馆(PLoS)和英国的生物医学出版中心(BMC)现在都采用这种作者付费出版的形式,前者其出版费用是每篇1500美元,而后者由于相对的规模经济,目前平均出版费用是每篇500美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作者付费模式并不意味着作者从自己的腰包掏钱,而通常是指作者从项目或课题经费中抽取部分经费用于出版研究成果。开放存取倡导者认为作者付费模式具有合理性并可以保证开放存取出版的可持续发展。首先,作为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论文的出版可以保证研究成果的广泛传播和利用,因此,研究经费中应该有一小部分用于作者发表研究成果。其次,与商业期刊不同,学术期刊的阅读对象主要是科研人员,所以在传统出版模式下,学术期刊的订阅者主要是研究型图书馆和其他教学研究机构,而这些机构的订阅经费也是受相关机构和项目赞助的。从这个角度上说,收取作者出版费用并不意味着增加作者经济负担,而是对已有费用的更为合理的分配和使用。当然,开放存取倡导者也明确指出出版费用的支付能力不是决定是否出版论文的关键,质量是决定是否出版的唯一评判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作者或没有课题经费的作者,出版费用可以适当降低甚至免除。比如PLoS对经济困难的作者承诺适当降低或免除出版费用。而开放社会研究所(Open Society Institute)基金会则宣布一项新的赞助计划,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科研人员可以申请基金用于在PLOS期刊上的发表费用。

3.2 学术期刊质量控制问题

开放存取期刊出版模式的成功关键在于期刊的质量。它要得到持续的发展,进行质量控制、得到学术界认可则是重中之重!因此,如何确立一系列开放期刊评价指标和质量控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PLOS的目标是创办一种与《自然》、《科学》等相媲美的具有国际顶级水平的高质量、高知名度的科学期刊。高达90%的拒稿率则是质量控制的一种体现。而学术出版及资源联盟(SPARC-The Scholarly Publishing and Academic Resources Coalition)则是通过与著名学会、协会和大学出版社合作,直接吸收优秀的编辑和专家进行质量控制,以迅速提高期刊的影响力和被认可程度。BMC(Biology Medicine Central)则采用论文被引次数和编辑、同行评审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这些方法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根据ISI期刊引文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6月,被权威文摘索引机构ISI收录的开放存取期刊已有235种。同时开放存取期刊的被引用率和影响因子也在不断提高,并且往往超过同类的传统期刊。

3.3 信息寄存安全及防护问题

探索网络运行下的数字信息安全存取的长期有效性是基于解决开放存取实现方式技术软件的又一重要目标。如Biology Medicine Central就要求论文的元数据信息应该与OAI(Open Archives Initiative)相兼容,并将全部论文存档在多个公共知识仓库中,如Public Medicine Central、法国的INIST和德国的Potsdam University等。LOCKSS是斯坦福大学图书馆在NSF和Mellon基金会赞助下的长期数字保存项目,该项目通过多个图书馆参加的分布式联合建设机制,并与出版机构合作,对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统一进行长期存档,保证各个图书馆对购买的电子资源可以永久存取。在确保信息的安全存取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防护配置,消灭人为改变误操作和病毒袭击等方面的毁灭性打击。

3.4 知识产权问题

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双刃剑,如何平衡权利人的权益和公众的利益,如何解决传统出版模式向网络出版过渡期间知识产权问题,使其不会成为网络环境下开放存取过程中的障碍,而使产权人和使用者利益得到平衡,这类问题应得到同行的深思。开放存取即资源共享中许多环节,如学术信息网上加工、软件开发、信息检索、下载等都会涉及著者权及著者权的合理使用限制等问题。就使用者来说,开放存取意味着网络学术信息资源的自由获取权及合理使用权,日益扩大的公民信息知情权。对作者而言,现行版权法中赋予作者拥有限制作品传播的权利的同时也赋予了作者自由传播作品的权利,如BOAI明确指出,它提供的信息只限作者同意免费使用的作品,作者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Biology Medicine Central规定,在其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的作者拥有论文的著作权,他人全部或部分引用必须注明相关信息,如论文题目、论文著者、论文出处。也就是说作者或出版者在允许任何第三方传播和使用作品的同时拥有对作品的基本版权,他人使用时需注明相关信息。

4、相应措施:实施学术信息开放获取的政府策略

4.1 完善信息资源公开获取的法律环境

公众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依法公开、公平地获取信息资源,是宪法赋予公众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众知情权的体现。开放存取使得知识能够被公众高度享用,但知识产权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信息公开获取的障碍。传统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就如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劳伦斯·勒斯格教授所担心的:今天仍然用20世纪的法律来保护21世纪的传播方式。在工业化模式中,如果我拥有一件物品(如汽车)然后我送别人了,别人获得了,我却失去了。知识经济中,这个模式已经不再恰当,分享知识或自由获得教育内容不会让原始的拥有者有所损失,反而可能让内容增值和获得积累创新的效应。因此,在现有的国家法律中做相应的修改和补充。如我国《合同法》(1999)中承认了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电子合同;通过另行制定专门的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颁布实施一些有关法规文件和政府规章、《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等等。推进政府出台一系列指导政策、技术标准及法律规范三位一体的信息政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信息资源公开获取的法律环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

4.2 建立国家许可证制度

国家许可证(National License)是指出版商与第三方即非赢利性组织之间通过签订国家许可证允许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信息产品或服务,并由该非赢利性组织提供信息获取渠道。获得国家许可证后,在许可协议的规定下,本国范围内的任何公众可以自由获取所需信息。国家许可证的实施能够有效协调和解决非赢利性组织与出版商之间的争议。而且,国家许可证对出版商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保障出版商的经济利益,能够鼓励信息资源建设与信息服务。如芬兰的Fine LIB计划就是由政府出资对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Institute for Scientific Information)等15个数据库实施了国家许可证。 因此,建立国家许可证制度对协调出版商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促进网络信息资源获取尤其是学术数据库的开放存取有着深远的影响。

4.3 建立信息寄存制度

信息寄存制度的建立是各国推进信息公共获取成功的保证,随着环境条件、文献载体的特性、使用中的不当等因素都会造成文献的损坏。美国寄存法令在1978年规定:凡在美国印刷的作品,版权人必须在出版的三个月内送两份给国会图书馆保存。随着电子媒体产品的出现,数字信息寄存被纳入寄存计划,并对电子文本寄存条件做了规定。英国寄存法在1972年规定所有在英国出版的文献需呈缴一份给大英图书馆。为适应电子信息的需要,大英图书馆积极推行信息寄存立法,2003年通过了信息法定寄存法。政府通过立法,通过制度建设,创建透明的信息环境,通过协调一致的、大规模的设计,建立高质量的分类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的公开获取。

4.4 建立版权许可证制度

由于开放存取允许任何人在不需要经过特别许可或费用的情况下,去复制使用甚至允许再创造,这些行为对传统的版权观念产生很大挑战。开放模式的独特性使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面临挑战。建立相应的版权许可证,如免费文献许可证(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GFDL)开放存取出版物许可证(Open Publication License OPL)、开放内容许可证(Open Content License OCL)等授权协议则是保证开放内容在保护版权和保障内容的开放存取方面的协调机制。

4.5 政府出台相关鼓励政策

信息资源是国家创新体系中最活跃的要素之一,学术信息的开放存取则是信息交流的创新模式。这种模式引起了诸多国家的重视,各国采取多渠道的投资方式,政府专项拨款、研究机构、基金会以及私人赞助等等促进开放存取的出版模式发展。通过合作,由不同类型的机构参与,如大学图书馆、学会、协会、大学出版社和其他教学研究共同整合网络学术资源,对网络出版商提供优惠政策,共同完善开放存取出版模式的运行机制。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商业出版商最近也意识到开放存取出版的潜力并尝试参与到这个行列,如Elsevier科学出版集团已经提供了Chemweb和化学预印本服务器,可供研究人员免费存取。

5、开放存取在中国

开放存取已得到国际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学术界也在密切注视这一全新的学术交流模式。2002年“中国科学数据共享”会议上,徐冠华、孙鸿烈等院士提出切实改变我国传统的科学数据占有观念,打破信息壁垒,实现科学数据合理公开存取。2003年1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张晓林博士参加了在匈牙利举办的“开放获取与促进学术出版”国际研讨会议。2004年5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在北京分别代表各自机构签署《柏林宣言》(the Berlin Declaration),以推动全球科学家共享网络科学资源。总的来说,学术信息的开放存取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关注开放存取这一国际上的新动向的同时,应主动与其他具有相同目标的机构一起,认真研究开放存取这一全新学术出版模式的各种运行机制,完善开放存取的法律环境,敦促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到这一学术活动中,为创建一个真正服务于学术的信息交流系统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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