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日本观_康有为论文

康有为的日本观_康有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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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是近代中国著名的思想家。他青年时代就关注日本的明治维新,认真搜集日文书籍。甲午战争之后,他更加注重对日本的研究,并毅然提出“以强敌为师”,推动了中国的维新变法运动。变法失败后,他又亡命东瀛,得以亲眼目睹日本的状况。本文拟就康有为对日本认识的这三个阶段加以论述。

康有为出生于中国倍受内忧外患之苦的1858年。他很早就立下了救国救民的宏愿,“日日以救世为心,刻刻以救世为事,舍身命而为之。”①如何“救世”?康有为考虑一是从传统文化中挖掘可资借用的理论,二是从西学中寻找可供借鉴的榜样。在学习西学中,他苦于中国所译西书太少,故决定搜集与中国文字接近的日文书籍,其理由是“泰西诸学之书其精者,日人已略译之矣,吾因其成功而用之,是吾以泰西为牛,日本为农夫,而吾坐而食之。”②并且,通过翻译日文书籍可以“观日本之所以强者,吾中国可以反而求之矣”③。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康有为从1886年开始系统搜集日文书籍,到1898年编成《日本书目志》和《日本变政考》。

在甲午战争前,康有为对日本明治维新已有所认识。1886年写的《康子内外篇·阖辟篇》中第一次赞扬了明治天皇积极学习西方的精神,说:“日本明治皇之变西法也,并其无关政事之衣冠、正朔而亦变之,所以示民有所重也,所以示泰西有所亲也,以开塞之术行之也。”④可是,明治维新在推动日本走向近代化的同时,也促进日本走上军国主义道路,与西方列强狼狈为奸,侵凌邻国,对此,康有为早就有所警惕,在他于1888年写的《与潘文勤书》中就指出:“日本虽小,其君睦仁与其太政大臣岩仓具视,自改纪以来,日夜谋我。”⑤这明确提出了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就开始图谋侵略中国的严肃问题,但作为一介书生,他的忧国之心并不为世人所理解。

从1888年开始,康有为就一直把日本与英、法、俄等列强相提并论,认为日本与西方列强一样,是侵略中国的潜在威胁力量。康有为呼吁光绪皇帝变法立治。他虽然向光绪介绍了明治维新的成就,说日本“君臣变法兴治,十余年间,百废俱举,南灭琉球,北辟虾夷,欧洲大国,睨而莫敢伺?”⑥但并没有明确提出向日本学习的问题。

关于日本图谋侵略中国的预言,终于在1894年得到了应验。面对日本的挑衅行径,康有为坚决主张抗战到底,并写了《攻日策》和几封上清帝书,出谋划策,痛陈利害,爱国之情,溢于言表。他根据兵家之常识,对清政府单纯防日的消极被动策略提出批评,建议由“防日”转为“攻日”,强调“能战而后能和,能攻人而后能自保,未有不能攻人而能自保者也。不能攻人,则为人所攻矣。”⑦他还设想了进攻日本的八条路线,认为“分而攻之”,日本必自顾不暇,不可能将战火引向中国本土,只要清政府下定决心抗战,日本也不可能如此狂妄。可是,康有为的主张并没有受到重视,腐败的清政府没有认真抗日,更不要说攻日了。甲午战争以中国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而告终。

当时在京应试的各省举人惊闻条约之事,奋然上书,这就是所谓的“公车上书”运动。康有为是运动的组织者和上书的起草人。他领导1300多名举人反对签约,提出拒和、迁都、练兵、变法四项主张,要求与日抗战到底,并把抗日与国家存亡联系起来,深恐列强步日本后尘,分割中国,因而警告皇上“言战者,固结民心,力筹大局,可以图存;言和者,解散民体,鼓舞夷心,更速其亡。”⑧康有为强调只要清政府变法图强,总能雪洗国耻,何必非割地赔款不可?

《马关条约》签订后,康有为痛心疾首,连连撰文上书,陈言利害得失,认为日本逼中国签此条约,是逼中国走上绝路,西方列强必蠢蠢欲动。考虑乘国势日蹇之时列强必思仿效日本以分割中国的危险处境,康有为开始认真研究日本、俄国等列强的社会发展状况,在誓雪国耻的前提下,探讨日本明治维新的具体情况。这时,他的日本观也发生了变化,由日本威胁论、攻日论转向以强敌为师,以明治维新为榜样,在中国展开变法维新运动,以期富国强兵。他从笼统地提出学习明治维新转向探讨如何具体地学习和推行,从而在中国掀起了一场变法维新的思想运动,并在1898年说服光绪皇帝推行“新政”。

在防日不成、攻日不能的情况下,康有为提出学习日本。他潜心研究明治维新,在戊戌变法前编写了《日本书目志》和《日本变政记》,多次上书皇帝,敦促光绪以君权雷厉风行,按照日本明治维新的蓝图,发布变法命令,自上而下地实行各项新政改革。

为什么中国要向日本学习呢?康有为认为日本明治维新在很短时间就取得显著效果,其经验可供借鉴,中国若向日本学习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如:从语言角度来讲,日文易学易懂,只要稍加培养就可获得众多知日之士,有利于维新的推行;从历史角度来讲,日本开始遭受列强威胁,后发奋变革,也是以君权力行变法,自上而下进行,这适合于中国甲午战后的状况;从明治维新成果来看,“泰西以五百年讲求之者,日本以二十余年成之”,若光绪皇帝下大决心变法,后来居上不成问题,“三年之内治具毕张,十年之内治化大成矣。……十年之后,虽为政地球不难矣。”⑨他把明治维新的经验奉为中国变法的不二法门,认为“更新之法,不能舍日本而有异道,……我朝变法,但采鉴于日本,一切已足。”⑩康有为还把日本比作“乡导之卒”、“测水之竿”、“探险之队”、“尝药之神农”、“识途之老马”。总之,只要学习日本,就可变法成功。这一看法确有很大参考价值,但康有为对光绪的作用估计得过于乐观。

为了给光绪提供学习的楷模,康有为编撰了一部编年体的日本明治维新史即《日本变政考》,按年月顺序详细叙述了从明治元年至二十三年的发展过程,记载每一年所采取的变法措施和新政。康有为根据日本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通过一百多条按语,全面阐述中国如何具体学习日本明治维新来推动中国的变法运动。

康有为认为明治维新的成功有几大要素:一是明治天皇坚持变法,排除守旧势力的干扰,重用那些主张维新变法的大臣,可谓“破除常格,知人善任”。他盛赞明治天皇能“见农工,问父老,巡幸国中,……会集草茅微士,悉心谘度”(11),并把日本之所以自强的原因归于“日皇能采维新诸臣之言,排守旧诸臣之议”(12)。康有为对明治天皇在维新运动中的作用的评价,有给光绪提供榜样的意义在里面,但日本维新的成功,明治天皇确实起到强有力的领导作用,使一批维新大臣如鱼得水,大展宏图。

二是日本明治政府彻底改革行政制度,做到上下一心,令行禁止。他指出:“考其维新之始,百度甚多,惟要义有三: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国是,二曰立对策所以征贤才,三曰开制度局而定宪法。其誓文在决万机于公论,采万国之良法,协国民之同心,无分种族,一上下之议论,无论藩庶,令群臣咸誓言上表,革面相从,于是国是定而议论一矣。召天下之征士、贡士,咸上书于对策所,五日一见,称旨者擢用,于是下情通而群才进矣。开制度局于宫中,选公卿、诸侯、大夫及草茅才士二十人充总裁,议定参预之任,商榷新政,草定宪法,于是谋议详而章程密矣。日本之强,效原于此。”(13)这里实际上对明治维新的行政改革做出了总结。其中提到的“誓群臣以定国是”、设制度局和集议院,是日本维新之初,决定国家方针,改造旧政权,建立维新政权的三项重大政治改革措施。因有此彻底改革,明治维新才能顺利进行。

三是明治政府重视经济改革,提倡殖产兴业,大力发展农工商业。他说日本维新初期“特设农工商部,皆有学校以养之,禄赏以劝之,又有社会以讲求,赛会以激励”(14),所以,日本农工商业得到快速发展。在称赞日本发展工业、铁路、造船、银行和举办博览会等发展资本主义的同时,还特别提到日本明治政府“助商”之举,强调“殖产惠工,辅商补业”是日本富强之根本。

四是明治政府改革和发展文化教育。他指出:“日本之骤强,由兴学之极盛。其道有学制,有书器,有译书,有游学,有学会,五者皆以智其民者也,五者缺一不可。”(15)在谈到教育时,康有为说:“泰西之强由于人才,人才出于学校。日人变法,注意于是,大聘外国专门教习至数十人,小学有五万余所,其余各学皆兼教五洲之事,又大派游学之士,归而用之,数年之间,成效如此。”(16)在明治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兴学重教蔚为风气,日本教育普及率大为改观,康有为十分感慨地说:“日人用泰西教育法,自学校之详,教员学室之制,下及女子商贾士卒,科级之详,解题读本之精,备哉粲烂。”(17)这是对明治维新时期在文化教育方面所取得成果的概括反映。

正是有了上述各方面的努力和成就,明治维新取得了成功。至于其成功的关键何在,康有为认为在于开制度局,“重修会典,大改律例”。“盖执旧例以行新政,任旧人以行新法,此必不可得当者也。故唯此事为存亡强弱第一关键矣。”(18)也就是说,政治改革才是关键。明治维新正是天皇领导下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由政治改革而带动经济和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改革,并不断协调推进。

康有为潜心研究日本的目的在于借日本成功经验来指导中国的维新变法,希望光绪皇帝能够象明治天皇那样,纡尊降贵,广结民心,重用主张变法之士,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他甚至提出在中国实行日本式的君主立宪制,他认为君主立宪政体才是日本维新之根本,无此不可谓变法,所以,他强调“购船置械,可谓之变器,不可谓之变事。设邮便,开矿务,可谓之变革矣,未可谓之变政。改官制,变选举,可谓之变政矣,未可谓之变法。日本改定国宪,变法之全体也。总摄百千万亿政事之条理,范围百千万亿臣民之心志。建斗运枢,提纲挈领,使天下戢戢从风,故为政不劳而易举。”(19)这实际上把设立议院,实行君主立宪作为日本变法成功的标志,他的《日本变政考》只写到明治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天皇亲临国会开幕典礼,其意义也就在于此。故康有为总结道:“日本变法二十四年,而后宪法大成,民气大和,人士知学,上下情通。而后议院立,礼乐莘莘,其君亦日益尊,其国日益安,此日本变法已成之效也。”(20)可见,康有为对明治维新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决非皮毛之见。

康有为还对日本要求立宪法、开议会的自由民权运动表示赞同,认为“其谓国家之行政,与人之会进步相并而行,则为至理。国家新政多行一分,人民才识长一分,而议论增长。议论增长,国家政治亦随议论而增长。”(21)这种看法与当时进行的维新宣传是息息相关的,但无论是强学会还是保国会,都缺乏日本自由民权运动那样的社会基础和理论武器。不过,康有为对日本变法的实质有如此深刻的认识,也足以想象他推动光绪维新所要追求的目标。由于光绪帝的软弱和保守势力的顽固,戊戌变法失败了,主张以强敌日本为师的康有为被迫逃亡国外。

康有为出逃以后,曾两次流亡日本,第一次是1898年10月25日至1899年4月3日,第二次是1911年6月至1913年11月。这不仅使他饱览了日本的风景名胜,而且还使他结交了日本朝野的众多名士。随着戊戌变法的夭折,康有为对日本明治维新的研究也失去了热情。除了开展保皇政治活动之外,便是以诗会友。他曾幻想“痛哭秦廷”,祈求日、英等国救光绪,但很快就因被驱逐而破灭。

由于康有为一心想着保皇问题,没有能够对于戊戌变法失败做全面总结,只是在《复依田百川君书》中把帝(光绪)后(慈禧)之争类比于公(朝庭)武(幕府、强藩)之争,说:中国之帝后犹如日本之公武,“帝后之隙已深,亦如贵国万无公武合体之理。然贵国公武异处,而我则帝后同居;贵国王室与幕府,犹有君臣之分,我朝皇上与西后,尚牵母子之名。同居则行事甚难,假名则群臣易惑,既猜忌甚至,故布置甚难。”(22)这种仅仅从“名分”上来分析显然是不够的。如果康有为流亡日本时能够深入探讨日本变法成功、中国维新失败的原因,就会对明治维新做出更进一步的了解。可是,他基本上停滞于戊戌变法时的那些认识上。

当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之争兴起的时候,康有为领导的维新派主张在保留清王朝的基础上,建立君主立宪的政权,故依然强调走日本明治维新的道路,通过和平改良实现其目标,反对革命派通过革命推翻清王朝的法国式道路。在与革命派论战中,他多次拿日本来做论据。如在强调君主立宪的意义时,他就举出日本“尊王”,说“日本之兴,由排幕而至尊王,由尊王而复古,由复古而变法,由变法而立宪,前后凡三十年,至明治二十二年,乃始实行立宪法。”若光绪复辟,“即定宪法变新政而自强,是则与日本同轨而可望治效耳。”(23)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反对革命,主张首先让光绪复辟,一旦复辟,中国就会很快象日本一样。如此天真的想法,说明康有为对日本的认识已走向简单化。

对于革命派中有人借日本如同四川一省,中国若能分省自治,也可同样变法自强的说法,康有为认为日本政教风俗胜于中国,其地理形势也有别于中国,他说:“日本之立国二千余年矣,偏处海东之岛,不与陆接,其地势胜也;久积八百年武门之争,风俗尚侠,人习战斗,勇不畏死,家知爱国,而政教皆有可观,其俗胜也。”再者,日本变法自强得益于“同倡尊王,同成排幕,故得合为一统”,如果日本各藩都去自立的话,就不可能“南定琉球,东取台湾,联盟强英,与诸大颉顽。”(24)康有为强调日本自强在于排幕尊王及合为一统,确实有些道理,至今很多学者仍赞同此说,并有许多人从日本的地理形势和政教风俗的角度深入探讨了其自强的原因。但是,康有为提出此说则是为了驳斥革命派的民主共和说和地方自治说,他还断言:“日本若君权坠而改共和,而国势亦危。”(25)

康有为一直坚持在中国实行日本式的君主立宪,他此时开始认识到变法的艰巨性,认为“民格进步不可一日而几”,也就是说“中国民智未开,不能骤立议院”。在与革命派论争中,康有为对日本的认识又有了许多新内容,但“尊王”、“保皇”原则不变。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康有为还幻想搞虚君共和,说什么“日本天皇无权,然亦立之以为形式,然则其得失亦可鉴矣”(26)。可是,事实证明日本式道路在中国行不通,君主立宪和虚君共和都不可能实现。康有为死抱“日本模式”不放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

从防日攻日到学习日本变法维新再到死抱日本模式不放,反映了康有为日本观的基本轨迹。康有为在没有到过日本的情况下,通过编写《日本书目志》和《日本变政考》来认识日本,他能够发现日本侵略中国的动向和主张抗击日军挑衅,在当时确实表现出一个爱国青年的满腔热情。在甲午战败后,他主张雪洗国耻,提出以强敌为师,掀起变法维新运动,盼望中国通过日本明治维新那样的改革,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这应该给予充分肯定。而在流亡日本期间,没有对日本明治维新进行深入研究,沉缅于保皇运动,并用“日本模式”来对付中国革命的发展,说明其思想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康有为关于认识和研究日本,汲取其成功经验,以指导中国的变法维新,这种思想是正确的。日本明治维新积极吸取欧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先进成果,逐步确立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政体,大力发展农工商业,邮电、交通、科技等方面都取得重大进步,教育事业更是突飞猛进。康有为认为日本之所以战胜中国,并不完全是因其兵强将勇,而是其立宪制度优越于封建制度,因此,中国必须学习日本,变法维新,方能走上富国强兵之道。康有为以一介书生推动了老大腐朽的清王朝从事“百日维新”,其功不可没。但是,变法失败以后,他没有认真总结失败教训,对清王朝仍抱幻想,不甘心中国发展偏离他所设计的轨道。康有为后来思想的落伍,也说明日本明治维新的不彻底性以及“日本模式”不适合中国。

康有为的日本观还明显地受其“治用”思想的影响。他主要是着眼于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的新政,对其维新成功缺乏历史的了解,对明治维新初期的武装斗争和后来的政治斗争都没有很好地总结。这样,在指导光绪变法的时候,轻视了慈禧等守旧势力的存在,光绪身边缺少象日本开国初期萨摩、长州藩那样的势力,怎么可能以君权雷厉风行呢?在帝后矛盾激化时,康有为无可奈何。当他在海外组织保皇会,一心想着光绪复辟时,又强调日本自强是由于“尊王”,认为中国若能象日本尊崇天皇那样尊崇光绪,也可变法自强。他坚持认为君主立宪适合于中国。其实,光绪缺乏明治的果断,康有为等人更不可能与日本的维新大臣相比,又怎能靠尊王来自强呢?不顾国情,妄加类比,是其失败的最大原因。

注释:

①《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四),第118页。

②③《日本书目志·自序》,《康有为全集》(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85、817页。

④⑤⑥《康有为全集》(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67、313、360页。

⑦⑧《康有为全集》(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3、76页。

⑨《进呈〈日本变政考〉等书,乞采鉴变法,以御侮图存折》,《杰士上书汇录》卷一。

⑩《日本变政考·跋》,第二次进呈本。

(11)(12)(15)(16)(18)(19)(20)(21)《日本变政考》卷9,卷2,卷5,卷4,卷2,卷7,卷12,卷10。

(13)《上清帝第六书》,《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3页。

(14)《日本书目志·农工商总序》,《康有为全集》(三),第816页。

(17)《日本书目志》卷十,见《康有为全集》(三),第961页。

(22)(23)(24)(25)(26)《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393、500-501、500、521、6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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