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国际承包产业的“市场中介层”研究_代工论文

民营企业国际代工的“市场隔层”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代工论文,民营企业论文,隔层论文,国际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自1978年开启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以来,民营企业的蓬勃壮大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民营经济的成长绩效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分工和外贸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沿海地区因大量地吸收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地区(NIES)的直接投资、产业转移和外包(outsourcing)订单,而使一大批劳动密集型的民营制造企业异军突起,其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见图1)。值得注意的是,在民营企业出口强劲增长的同时,却逐渐暴露出一些与经典贸易理论所阐释的一般规律相悖的现象: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放弃国内市场的开拓,在国际市场也不使用自有品牌,而是直接借助国外品牌和营销网络进行市场开发与销售渗透。这种以国际代工(international subcontracting)① 为主的成长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出口企业与国外市场的“隔层(dislocation)”问题,② 代工企业的信息来源和销售渠道完全依赖于国外批发商、经销商等外生性贸易中介和国际垄断巨头,往往被锁定在进入壁垒低、边际利润薄的国际价值链分工低端环节,自身缺乏产品设计和研发优势,无法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这些现象如果不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解决,可能会伤害民营经济自然演化的内生增长机制,最终导致民营出口企业陷入规模报酬递减、创新能力衰退、产业结构僵化等典型的“贫困化增长”轨迹,地区进一步的发展能力和跃迁机会都将受到很大的制约,只能被动地处于全球一体化经济的边缘,沦落为依靠劳动力、土地等初级资源的低成本投入,满足低价格偏好的“世界车间”。

图1 1994~2004年集体、私营企业在我国出口中所占比重以及2000~2004年出口额

注:为了保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数据的可得性,我们用历年来集体和私营企业出口情况来反映民营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的变化。就全国范围来说,集体、私营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呈稳步上升趋势。考虑到不少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造,以及部分地方外贸公司整体改制,民营企业的外贸经营实绩要比海关统计的高一些。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年份《中国海关统计年鉴》计算整理。

二、相关理论文献的回顾与评论

对于发展中国家企业在初始国际化过程中定位于“国际代工者”的问题,早期理论难以提供有力的论点支撑。一方面这是由于古典、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考察的出发点是国家,以一国既定的要素禀赋为外生变量,其分析方法没有给企业留下应有的位置;另一方面标准理论模型以产品不可再分性为暗含前提,先验地排除了对工序国际分解现象的关注。二战以后,随着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传统分工的国别界限明显弱化,Hymer(1960),Vernon(1962),Buckley和Casson(1976),Dunning(1977)等开始尝试研究企业主体的作用,相继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内部化理论、折衷范式等不同的理论假说。但是,上述理论修正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都没有找到一个恰当的分析工具来处理由垄断引申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这些缺陷决定了整个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理论发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现实所提出的各种挑战。

进入20世纪80年代,国际竞争更趋激烈,跨国公司已经成为推进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先锋力量。与之相适应,公司内贸易(intra-firm trade)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一阶段理论发展的重要特点是,许多经济学家逐渐重视运用产业组织和市场结构理论的“规模报酬”、“产品差异”、“不完全竞争”等相关范畴来诠释国际贸易实践,分析方法的改进与创新将国际贸易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Helpman(1984)、Helpman和Krugman(1985)的纵向一体化模型,Markusen(1984)、Brainard(1993)的横向一体化模型,Markusen(1997)的知识——资本模型,Romer(1987)、Grossman和Helpman(1991)的内生增长理论模型等,明确放弃了以外部市场为基础以及企业活动必须集中在国内的假设,强调跨国公司的出现是由东道国的某些区位优势(运输距离、要素价格和资源禀赋)和影响国际分工的技术因素(公司或工厂层次的规模经济、贸易成本)等共同决定的。这些洞见丰富了我们对跨国公司行为以及贸易与投资关系的理解,但他们的工作仅仅论证了国内企业有将部分生产车间移至海外的动力和条件,并未回答为什么这些活动有时会发生在企业边界之内,而有时却通过技术转让或许可证交易等方式加以实现,因而对于解释一些新型国际化经营方式的出现能力式微。

世纪之交,经济全球化浪潮空前地席卷每一个角落。在现代信息技术催生下,生产要素的流动以越来越大的规模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各国经济越来越多地融入统一的国际市场体系。与此同时,国际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网络化和片段化(fragment)趋向备受瞩目。从内部来看,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界限日渐模糊,公司专有优势的产生与维持正由原来的母公司导向转变为整个公司网络的集体责任;从外部来看,跨国公司采取并购、合作、资产剥离、战略联盟、业务交换等形式进行重新整合,将更多的辅助性功能尤其是生产、组装环节外包给世界各地的代工制造商。以Grossman和Helpman(2002,2003a、b),Antràs和Helpman(2004)等为代表的基于交易成本、产权与不完全契约思路的研究,试图进一步探寻跨国公司内部交易和组织网络的深层机理,逐步将研究重点转向公司运作环境、交易效率和控制权配置等核心问题,从而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研究新的前沿和热点。

Grossman和Helpman(2002,2003a、b)的研究将外包理解为企业寻找外部资源的过程。他们证明,囿于纵向一体化企业的高治理成本、低专业化水平与代工企业的高搜寻成本、资产专用性“套牢”(hold up)的两难境地,搜寻技术的改进、相对成本优势、消费品替代弹性、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等将有助于企业专业化分工均衡的出现;市场厚度(market thickness)(同一区域供应商)的增加、发展中国家市场规模(人口)的扩大、法制环境的改善,会使发达国家外包活动相应增加,对外贸易福利水平、国民收入和产业内贸易份额都相应提高。Antràs和Helpman(2004)的研究指出,在低总部服务强度的部门(Component-Intensive Sector)非一体化均衡活跃,其中低生产率的企业选择在母国外包,而高生产率的企业选择东道国外包;在高总部强度的部门(Headquarter-Intensive Sector),母国纵向一体化、母国外包、FDI、东道国外包四种均衡结果都可能存在,组织形式的稳定性取决于跨国间工资率差异、产业内劳动生产率离散程度、讨价还价能力、所有权优势等因素;高生产率和低总部服务强度的部门,最终产品生产者相对多地进口中间品,而高总部服务强度、高生产率离散度的部门更多地采用公司内贸易的均衡形式。由此可以推论,最低生产率的企业一般选择在母国外包生产,而最高生产率的企业一般选择在东道国通过FDI的形式进行生产。

纵观这些理论文献,一个基本的特征就是,国外主流理论研究都是从欧美发达国家企业的立场和视角来剖析国际分工日益深化下的外包、FDI、企业网络和战略联盟等问题,很少或根本不关心发展中国家的代工企业如何通过技术扩散和边干边学来寻找国际化经营的可能路径,因此也就不能很好地解述当代新兴工业化地区获得经济成长的内在机理与成功经验,无法理解像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通过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快实现贸易结构升级的内在要求。相比之下,国内学界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企业参与国际代工的文献虽然日趋增多,但迄今为止,他们的研究多数还聚焦在有关概念和意义的介绍阶段,对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贸出口中的制度障碍与供给、增长方式转变与国际化、贸易扭曲与市场分割、营销网络中的代理与自营出口等问题的探讨比较欠缺,尚未结合中国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演进的特殊环境与发展阶段,从理论、战略和政策等方面形成系统的技术路线与研究脉络。

三、民营企业“国际代工偏好”的制度动因

众所周知,中国正处在一个大规模制度变迁和经济转型的过程当中,所推行的对外开放模式是特定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鲜明的不同于先行工业化国家的特点。近年来,背靠大国经济的中国民营企业显现出不追求国内贸易的规模报酬递增,而是不同程度地形成依赖国外品牌和营销网络进入世界市场的“国际代工偏好”。这一“反常”倾向的背后似乎蕴含着与经典贸易理论的基本假设相异的理论逻辑。③ 与沿袭至今的新古典贸易理论抽象掉“制度”这个重要环节,一步跨越到贸易政策来分析国际贸易问题不同,新制度经济学派领军人物North(1990)从历史演变的维度,提出了贸易由制度“启动”的命题,极大地拓展了贸易理论应用的空间。杨小凯、张永生(2000)则力图创立超边际分析的方法使制度内生化,通过折衷专业化经济与交易成本的冲突而将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联结到一个分析框架。这些研究表明,只有将一国的制度绩效与要素禀赋、人口规模、技术条件、区位优势等传统变量综合起来考虑,才能比较完整地刻画真实世界里纷繁复杂的国际贸易现象。换言之,我国沿海地区民营企业国际代工的高速扩张走势,固然有比较优势内生推动的因素,但也同样折射出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安排和体制背景的深刻含义。

(一)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严重制约了区际贸易的扩展

由于历史积淀的种种原因,我国各地区之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现象,大国所拥有的区际分工和贸易优势远未得到充分发挥;④ 相对封闭的区域市场和名目繁多的准入限制,极大地阻碍了地区间正常的商品流动与要素流动,这不仅意味着理论上要素价格均等化(FPE)的国内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实现,而且严重制约了产品市场的扩大、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规模经济的生成。在缺乏鼓励内生机制的制度结构下,侧重对国外开放的区域开放模式恰恰为国际贸易替代国内贸易提供了条件,大批具有自生能力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纷纷将注意力转移到国际市场上,客观上形成了区域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与国内区际贸易相对滞后的强烈反差。因此,可以认为,这种建立在各省要素禀赋基础上的对外贸易发展并不是统一的国内市场的自然延伸,而是国内市场被分割为许多狭小的行政区市场导致区际贸易与区际分工不发达的必然产物。“大国规模”和“小国条件”并存的对外贸易一方面使具有名义比较优势和潜在国际竞争力的产品,总体而言是以较高的成本生产并进入国外市场的;另一方面,逐年攀升的外贸依存度并没有带来真实贸易利益的同步提高,反而造成经济对外依附性增强,国家经济安全易受国际环境和利益集团风浪的冲击(见图2)。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区际贸易壁垒破坏了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软环境,使得本该借用国内需求压力磨练的机会大为减少,这将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先天性缺陷。

图2 1985~2004年中国外贸依存度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计算整理。

(二)产权、契约保护与公正的缺失加剧了贸易转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产权和契约保护制度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逻辑起点,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为微观主体提供稳定预期并实现将外部性内在化的激励。当前,民营企业依托国内市场追求高增值环节的规模报酬递增,面临的最大约束是缺乏第三方产权、契约保护与公正的制度供给。具体表现为:民营家族制企业要开放产权,面临控制权市场失灵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稀薄”的约束;⑤ 要建立以品牌为纽带的大规模营销网络,面临商标权被侵犯、沉没成本损失等巨大风险的约束;要达到批发和经销上的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面临多层代理制中逃避债务、虚报注册、违约毁约等信用问题的约束;要追求深层次、长期的技术创新,面临同行之间相互模仿、知识溢出的约束。另外,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吃、拿、卡、要”现象的屡禁不止,“人情关系”、执法不公等不正之风的大量存在,也令不少民营企业苦不堪言,逐渐对投资和经营失去信心(见表1)。与国内贸易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风险居高不下相比,国际代工具有的付款及时、实践中学习、订单自动投资和较快达到规模经济等直观收益,刺激民营企业的所有者偏向于采取“扭曲性”的过度出口,将许多原本可以在国内进行的贸易转向了国外。从这个意义上说,民营企业现阶段以出口贸易为导向的国际化,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不诚信交易等次品市场的驱逐效应。

(三)“古典企业”微观制度基础难以构筑国际市场势力

长期以来,指导国际分工,进而说明国际贸易现象的基石是比较优势理论,其假设前提是各国的生产、供给条件不变,要素不能在国际间流动。可是,国际垄断竞争新格局已经证明,这类精密严格的“完美世界”与现实经济相去甚远,现代国际竞争根植于具有国际市场势力(market power)的资源和产品的观点正成为各国制定贸易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20多年间,沿海地区凭借体制外增量改革,率先建立起的排他性、产权明晰的微观制度基础,以及由此推动的市场组织与分工制度创新,是民营经济快速成长最大的效率来源和动力结构。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仍然停留于钱德勒(Chandler)意义上的“古典企业”,普遍缺乏容纳现代生产函数的制度装置,难以构筑起续补对外贸易大幅增长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所需的新优势:民营出口企业的单体规模都较小,数量众多的同类企业无法达成“价格合谋”,不具备将有限的产品差异加以区别和专门推销并转化为市场势力的能力;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资本积累能力薄弱,先进设备、管理层级、广告投入以及品牌建设等高端要求对原发性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高不可及;简单平移国内低质低价策略的全球市场挤占路子越走越窄,贸易摩擦和反倾销调查事件此起彼伏,产品的国际市场认同度和影响力微乎其微(见表2)。尽管随着我国进出口管制的放松,已经有相当多的民营企业被赋予自营出口权,但发展到独立营销性质的个体仍可谓凤毛麟角。

四、民营企业国际代工的“市场隔层陷阱”

在国内市场分割和交易成本高企的制度环境约束下,尚处于“蹒跚学步”期的中国民营企业的理性选择之一就是走向国际市场,利用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资源存量以保持经营连续和提高企业能力,这也成为中国经济全球化道路上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步骤。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现阶段我国民营出口企业外贸订单“爆炸式”增长的动力之源,或是完全依赖国外批发商、经销商等贸易中介下单和包销为主的间接出口,或是单纯通过OEM的形式加入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网络体系。这种以委托加工和贴牌定制为基本表征谋求开放成长的国际代工模式,在给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带来眼前繁荣的同时,也令相对落后的中国制造业面临着悄然滑入“市场隔层陷阱”的尴尬困局。

(一)接单生产无法控制信息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采购商的过度依赖引致市场交易风险增加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出口贸易往往体现为接单生产,由国外采购商(批发商或经销商)将样品拿到国内下单,赢得订单的代工企业只负责按照委托协议如期交货,不直接参与产品设计和客户开发,也无须构建自己的国际市场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此类做法使得信息来源和销售渠道被牢牢地控制在国外采购商手中,人为地形成了出口企业与目标市场的隔绝,代工企业不仅无法及时洞察和识别外部市场的消费特征与需求结构,而且严重妨碍产品组合的不断革新与自主品牌的国际推广。一方面,由于世界市场变幻无常,供需双方事前在价格、品质、检验、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上常常订立得不够完备,掌握外部信息和业务控制权上的不对称地位引致重新谈判、履约过程中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由于国外采购商奉行“永远寻找最低价格、最好质量产品”的商业理念,一般会在几家合作伙伴之间选择以保持外包决策的弹性,其结果是双边契约关系经常不甚稳固。⑥ 没被选中的企业只能接受退出市场竞争的无奈结局,被选中的企业则因为一定时期内全部资源和生产能力被圈定,关系专用性投资难以重新配置而承担对方毁约撤单的莫大风险。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制造”之所以能够较短时间内在全球市场上大行其道,低成本是最重要的支点之一。随着沿海地区生活成本的提高,土地、劳动力、水、电力等初级资源呈现全方位的紧张态势,我国传统劳动密集型优势产业既受到来自发达国家资本替代劳动的压制,又遭遇来自成本更为低廉的国家和地区的挤兑,产业集聚已经出现了分化迹象。⑦ 一旦对外贸易环境发生急剧变化,容易引发因制造基地迁徙和原有产业衰退而导致地方经济极度萎缩的“产业空洞化”风险。

(二)包销出口扼杀民营企业的成长性、无法实现企业家能力与组织过程的演替

在无形壁垒和规则约束充斥的跨国贸易中,客观存在的比较优势必须通过人力资本的枢轴作用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利益。⑧ 所以,国际市场进入方式的抉择过程与其说是一个权衡最优方案的过程,不如说是一个企业家能力(entrepreneurship)与组织结构重塑的过程。民营企业采取一次性卖断和授以专营权的包销出口(Exclusive Sales Exportation)办法,由国外包销方对出口商品自垫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消解了进军国际市场可能遇见的诸多变数,无疑是实现“产品走出去”的一项重要的贸易制度安排。然而,这种将出口企业与市场风险区隔,并对避免失败和减少投入行为给予鼓励的贸易方式,意味着民营企业把在复杂环境中捕捉市场机会、驾驭不确定性、组合潜在资源的职责和努力让渡给了包销商,放弃了对技术领先、规模效应、流程重组、学习曲线、品牌声誉以及渠道整合等超额利润的持久追求,事实上蜕变为只是“生产企业”意义上的企业,而不再是“企业家”主导下的企业。在长期锁定的情况下,该类丧失了初始企业家身分和未来发展控制权的民营出口企业,就会降低甚至不对异质性人力资本的提升进行自我投资,与生俱来的创新精神、扩张动力、运作愿景、增值欲望等禀赋存量都会衰减以至湮灭。显然,没有足够的企业家能力供给,就不可能有足够的组织过程(organizational process)的发生,也就无法完成组织成长由创业者个人的隐性知识向包括职业经理人在内的企业员工集体技能的传递与升华;没有企业更替上限的突破,也就不可能有引以为豪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诞生。

(三)OEM居于国际价值链分工的下游,诱使新的中心——外围模式形成⑨

毋庸置疑,风起云涌的经济全球化浪潮深刻地改变着整个世界的图景。为了应对不断强化的国际竞争压力,跨国公司更加专注于“微笑曲线”两端研发和营销等高增值环节的建设,而把国际垂直分工下游、附加值低的制造活动尽可能地以OEM方式外包给发展中国家企业,从而使当代国际分工的路径与手段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也大大延展了包括我国在内的赶超国家的“生产可能性边界”(见图3)。不过,从动态历史变迁来看,所谓的“新国际分工(NIDL)”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近代以来所确立的以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为中心,其他国家和地区为外围的世界经济格局。逐利的“中心”国家领导企业(leading company)通常只关心如何充分挖掘“外围”国家资源禀赋的静态比较优势,根本不顾及东道国结构调整和出口升级的内在需要。利用强大的技术实力和控制能力,跨国资本会有意识地保持技术进步以及知识传播的梯度差距,一般只把相对过时的技术和产品生产向“外围”国家扩散,尽量将代工企业锁定在进入壁垒低、边际利润薄的单一生产环节,对其改变自身所处价值链位置的努力铺设重重障碍。在这种外国经济与本地经济的二元发展结构状态下,前者将如愿以偿地获得绝大部分比较利益,而后者的贸易条件当然就趋于不断恶化,始终徘徊在国际价值链分工的低谷位置痛苦挣扎。长此以往,即便是我国沿海这样民营经济自然演化的先发区域,相应的积累能力和发展后劲也会受到很大的削弱,只能被动地处于全球一体化经济的边缘,沦落为从事低技术含量的专业化生产的“世界车间”,而远不是人们所期望的“增长极”。⑩

图3 价值链曲线变化示意图

注:微笑曲线是宏基集团董事长施振荣在1992年提出的理论。在发达国家产业发展早期,研发、制造、营销的附加价值相差不大,呈现的是一条较为平坦的曲线;当产业形成全球竞争态势,由于制造功能的进入壁垒较低,附加值降幅相对较大,因此形成所谓的微笑曲线;发达国家基于比较利益,自然转向微笑曲线两端高附加值活动,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研发和营销不具有竞争优势,曲线两端附加值反倒不如居中的制造功能,因此呈现一种相反的苦笑曲线。

资料来源:根据郑胜利(2005)和马永弛、季琳莉(2005)修改绘制。

五、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中国民营企业历经改革开放20多年的探索实践,选择了一条显著区别于发达国家典型经验的国际化成长道路。我们的分析和研究认为,中国民营企业这一独具特色的外向型贸易转移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既是在市场放开条件下依据国际分工原则作出的重新规划,也是对经济转型过程中受到扭曲的贸易流向的自觉矫正,明显兼有内生比较优势引致和外部制度环境驱动的双重性质。同时,更应该看到,由于国际代工模式本身存在着严重的“市场隔层”问题,这条道路不仅会使民营企业依托国际市场来寻求扩张途径的良好初衷化为泡影,而且很可能是一条对民营经济长期增长机制愈加伤害的夕阳之路。因此,在新的开放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有效地推动经济国际化进程,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与创新,构建民营经济二次腾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国家竞争实力提升的良性互动机制,已成为摆在理论学界和各级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要树立新的开放观,统筹扩大对外开放与依靠国内条件的关系。通过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努力构筑区际开放与国际开放双翼齐飞的经济开放新格局。一是坚持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并举的方针,充分利用市场容量和人力资源的大国经济优势,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内全面开放,在加深国际经济整合的同时大力推进国内市场的一体化。大力开展区域经济的联合与协作,促进城乡经济和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强化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的衔接与互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二是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要切实保护产权权益,消除所有制歧视,普及国民待遇,建立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注重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和品牌商标保护的力度,促进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管理;健全民主法制,维护司法公正,抓紧出台《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诚信守约意识。

(二)着力自主创新,促使贸易动力结构的升级转换

要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关键,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和“科技兴贸”战略,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实现由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升级转换。一是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改造,促使贸易动力结构的高级化。要鼓励民营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优势产业,突出在涉及提升产业或产品层次的若干关键环节上引进国外先进装备,推广应用信息、新材料、高效节能、机电一体化等适用技术;引导代工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延伸产业链条,尽快完成从粗加工、浅加工、低附加值产品向精加工、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的转型升级。二是加强对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扶持,促使贸易动力结构的纵深化。要从量大面广的民营企业实际出发,积极抢占产业战略制高点,鼓励跨国公司来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配套基地,重点倾斜具有较强的技术示范作用、创新带动作用和市场开拓作用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五金、汽摩配件等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投资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密切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制定专家引进和技术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攻克一批面向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的共性技术难题,形成以资本、技术为核心的质量效益型贸易结构,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和层次。

(三)深化企业改革,再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跨越

要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继续深化民营经济体制改革,激发民营企业的经营活力和开拓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主体在外贸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再创民营出口贸易大提高、大发展的新局面。一是正确处理自营出口与国际代工的关系。在鼓励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国际代工贸易的同时,引导上规模的出口企业在国外建立各种类型的销售网络或研发中心,选择技术合作、共同出资、并购、控股等途径进行“民外合璧”,跨越从OEM向ODM、OBM的升级障碍,逐步实现自营贸易对间接贸易的替代。二是开展以企业制度、治理结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管理革命”。鼓励和支持民营家族制企业推行ERP、SCM、CRM等先进管理手段,高薪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骨干,通过吸纳社会资金、管理入股、技术入股、相互持股、上市等方式加快开放股权结构,逐步导入现代企业规章制度。三是推动民营经济围绕核心企业进行产业整合和组织创新。引导广大生产企业打造以产品价值链分工为基础,以人才资源共享、科研开发共担、品牌形象共创等为重点的企业战略联盟,增强强势企业的规模优势和市场势力;以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载体,围绕龙头产品强化产业优势集成,贯通区域分工联系,切实提高同类企业的投资强度和经济密度。

(四)转变政府职能,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外经贸促进体系

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强化宏观调控指导,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构建稳定、透明的管理体制和连贯、可测的政策环境,确保国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顺利对接。一是改革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机制。加快货物实时跟踪系统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口岸”联网工程,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周到的通关服务。二是搭建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支持体系。调整出口信贷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规模和领域,支持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公司,对民营企业境外参展、海外注册商标、申请国际通用标准认证等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三是妥善处置与有关国家的贸易摩擦和争端。掌握和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通行方法,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多、双边解决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应对国外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壁垒,完善外贸运行监控机制和国际收支预警机制。四是开展针对民营出口企业的政府援助工作。继续加强政府间经贸往来,包装和推出一批“明星企业”和重点项目;举办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培养各类工程技术人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出口退税、外贸单证、国际营销等技能培训,大力开展“企业家俱乐部沙龙”、“总裁研修班”等活动,提高企业管理者知识层次与决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条件和创业环境,真正使人才和劳动力“引得进,留得住”。

注释:

①国际代工(international subcontracting)是指特定采购商或者跨国公司作为外包企业与代工企业谈判协商达成了代工契约,代工企业按照契约规定的产品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制造出中间产品或者组装成最终产品,贴上外包企业的品牌,并由外包企业收购和营销。它包括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和ODM(Own Design & Manufacturing)两种模式,其中OEM是只经营制造业务的最简单的代工安排形式,ODM则经营制造、产品研发及设计两个环节的代工业务,但ODM仍然是一种较高级的代工形式,原有契约关系的性质并没有真正改变。与代工相对应,0BM(Own Brand-name Manufacturing)则是面向消费者经营的从产品研发与设计、制造到营销分配和售后服务四个完整环节的自主品牌制造,原代工者可能终止与原发包者的契约,转化为发包者和建立新的契约关系。

②“隔层(dislocation)”一词最早出现在1986年世界银行亚洲地区办公室撰写的《中国:对外贸易与外资》中,原意指由于中国对外贸易长期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进出口商品的品种、数量甚至价格都由国家统一确定,只有少数国有外贸公司在指定的经营范围内有垄断权。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没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来说,它们并不能直接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从而造成了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出口效益低、出口格局不合理、缺乏信息等一系列“隔层”问题。参见世界银行亚洲地区办公室:《中国:对外贸易与外资》,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30页。

③在Krugman(1980)的“母市场效应(HME)”理论看来,一国出口的应是本国具有较大国内市场的产品,进口的应是本国国内市场较小的产品。Melitz(2003)指出,由于进入国内或国外市场都需要支付一笔固定投入(如广告、推销成本等),边际成本最高的企业将退出市场,边际成本居中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边际成本最低的企业同时进入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他们都认为,出口企业不仅在本国市场销售,而且占领本国市场是企业发挥规模经济、足以支付国际贸易运输成本实现出口的基础,更大的国内市场同时也意味着更强的出口竞争力。

④Young(2000)通过计量检验得出的1978~1997年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的结果证明我国存在资源配置扭曲,从而说明我国统一的市场还未形成。Sandra(2002)对中国1987~1997年间各省平均商品吸收额构成的研究发现,随着国际贸易量的上升,省内贸易量也上升,但省际贸易量在下降。这说明在国际一体化程度逐步上升的同时,国内市场分割有加强的趋势。林毅夫、刘培林(2004)认为,改革以来中国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很大程度上是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在分权式改革下的逻辑延伸。

⑤更详细的讨论参见金祥荣、余立智:“控制权市场缺失与民营家族制企业成长中的产权障碍”,《中国农村经济》2002年第8期,第30~35页。

⑥有关资料显示,代工契约大约2、3年就有20~25%不能履行,5年内差不多一半毁约。参见夏先良:“中国企业从OEM升级到OBM的商业模式抉择”,《财贸经济》2003年第9期,第67页。

⑦近年来,广东、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接连遭遇“民工荒”。据调查,目前,浙江大部分城镇生活成本上升很快,技术好的老师傅年薪已经接近10万元,而流水线工人400到600元的月工资根本请不到本地人,只能去江西、湖南、四川等地招打工者,这些劳动力多数不具备熟练技术工人的技能,从而产生结构性需求矛盾。无独有偶,台湾电子工业由广东东莞逐步向上海、江苏等地迁移的事实也从一个侧面提供了类似佐证。与此同时,中国周边特别是东南亚一些国家已经构成了不可小视的威胁。印度和马来西亚依靠完善的基础设施、丰富的人才储备和多语言的社会环境,IT产业发展迅速;越南凭借更低廉的劳动力和丰富的原材料很有可能和中国争夺领带、家电生产基地的地位;印度尼西亚出产品质很高的棉花,当地的内衣和袜子制造业已经起步……。参见拉胡·森:“全球外包浪潮中的东南亚”,《东南亚纵横》2005年第4期,第23~25页。

⑧例如,二战后的日本,经济凋敝,资源匮乏。它的产品能够占领世界市场,成为贸易强国,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日本培养了一个高素质的商人与企业家阶层。

⑨阿根廷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什通过对国际贸易格局进行结构性分析,于1949年提出了著名的“中心——外围(Core--Periphery)”理论。其核心内容是:国际经济体系在结构上分为工业国和发展中国家两个部分,工业国居于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主要从事初级产品的生产和交换,是被工业中心所控制的外围地带。参见董国辉:“经济全球化与“中心——外围”理论“,《拉丁美洲研究》2003年第2期,第50页。

⑩根据新古典贸易理论,外围可以利用资源禀赋参与自由贸易,通过技术引进等手段实现赶超。但新增长理论得出的结论正好相反,由于技术创新的报酬递增,外围如果只进行技术引进与模仿,没有及时吸收与创新,与中心的发展差距也可能扩大。东欧转型国家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把地方企业牢牢地锁定在其全球生产体系中,并服从其全球化战略。对地方整体经济发展而言,由于跨国公司使当地经济成为一种“分厂式经济”(branch plant economy),因而只不过是“沙漠中的教堂”(cathedral in the desert)。参见Hardy J.1998," Cathedrals in the des en? Translational corporate strategy and locality in WTO law" .Regional Studies,32( 7) :pp63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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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国际承包产业的“市场中介层”研究_代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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