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理论基础_个人投资论文

个人收益——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理论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理论基础论文,收益论文,成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自实施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以来,国内外学者对我国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如为什么要进行成本补偿、如何进行成本补偿、成本补偿的额度等。但是,由于我国实行成本补偿的历史较短以及成本补偿本身的复杂性,人们对它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对我国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理论分析还相当欠缺。这里拟对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以利于我国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决策的科学化。

属于非义务教育性质的高等教育为什么要进行成本补偿?或者说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国内外的教育经济学家有不同的观点。台湾教育经济学家盖浙生在其《教育财政学》一书中,以收费为例,列举了主张对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几种观点。以盖浙生所列举的几种观点为主,结合国内外其它学者对此问题的看法,我们把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理论依据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财货说(Pulic Good)。公共财货,在我国大陆称为公共产品。这种观点是根据产品的性质来决定教育应否进行成本补偿。经济学上,把产品一般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的外部或社会效益,以及产品消费上的排他性。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或社会效益,在消费上是不排他的,而私人产品则没有外部或社会效益,在消费上是排他的。公共产品所需经费是由政府预算提供的,而私人产品则是由市场来调节和提供的。一般地,人们把教育,尤其是非义务教育称之为“准公共产品”,因为非义务教育虽然在消费上具有排他性,但是,教育具有巨大的外部或社会效益,一个人受教育,其他人和社会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受益。由于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因此,高等教育所需经费不能由政府独家提供,而应由学生个人及其家庭承担一部分,也就是说,应进行成本补偿。

2.教育投资说。教育投资说把教育视为一种投资,社会和个人都可以从教育中受益。对于社会来说,通过教育,社会可以获得所需的各种人才;提高社会的生产力;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减少社会上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等。对于个人而言,通过教育,个人可以获得较高收入;可以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可以满足求知的欲望等。因此,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个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都相当大,个人理所当然应当负担一部分教育成本。这一观点和“市场机制”的内容基本相同。其核心乃是“谁受益谁付款”这一原则。

3.能力负担说。能力负担说认为,高等教育不是一项“廉价的教育”,当个人及家庭“所得能力”提高时,个人和家庭应该多负担一些教育费用,就象有钱的人应多纳税一样。台湾教育经济学家高希钧教授就是持这一观点的代表。

4.个人收益说。教育经济学家对高等教育的社会和个人收益率的计算表明,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要大大高于社会收益率,因此,高等教育应该进行成本补偿。

我们例举了四个关于高等教育实现成本补偿的理论基础,即:公共财货说;教育投资说;能力负担说;个人收益说。在这几种理论中,前三种理论或者回答了高等教育为什么要进行成本补偿的问题,但没有回答如何进行成本补偿的问题;或者只回答了后一个问题,但对前一个问题则没有明确回答。

公共财货说从高等教育产品的性质上来回答应否进行成本补偿的问题,但它没有回答如何进行成本补偿的问题;教育投资说从教育所起的作用上来分析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理由:高等教育可使社会和个人获益,因此,教育具有投资的性质,个人应分担一部分教育费用。显然,教育投资说只不过是从另一角度回答了公共财货说回答了的问题,对于如何进行成本补偿这一问题仍没有作出回答。能力负担说虽然回答了如何进行成本补偿的问题,但是,它却没有回答为什么要进行成本补偿这一问题。况且,把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与家庭的负担能力直接挂钩,也是缺乏科学的依据。对于高等教育为什么要进行成本补偿以及如何进行成本补偿,或者说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参照系应是什么这两个问题明确回答的,只有个人收益说。

一、个人收益说的经济学基础

个人收益说基于经济学中的有关厂商产出理论和投资的比较利益理论,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回答了上述两个问题。

经济学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当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价格时,是厂商肯于生产的上限。也就是说,当厂商多生产一个单位物品时所需增加的成本等于厂商每增加销售一个单位物品时所增加的收入,那么,厂商就达到了利润的最大化。这一产量是厂商肯于生产的上限,超过这一上限,厂商的利润就会减少,厂商就会停止生产。

经济学中的投资的比较利益理论认为,在现实的投资决策中,人们并不是简单地以成本小于收益作为决策的依据的。人们在实际进行投资时,还要考虑比较利益。如果投资于甲这一部门的收益小于乙这一部门,人们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就会把资金投向乙部门。这种情况可以用收益率来进行更为明确的表示。由于收益率r=收益/成本-1,因此,人们在进行投资决策中,总是把资金投向收益率高的部门。

通常,经济学家要把投资收益和把资金存入银行的利息或社会的平均收益率相比较。一项投资其收益率如果大于社会平均投资的收益率或大于银行利率,那么,这项投资是可行的,否则就是不可行的。

二、个人收益说在高等教育成本补偿中的应用

我们可以把厂商产出理论和投资的比较利益理论用于分析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政策。

由于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且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国家根据公共利益决定对高等教育投入的规模;私人根据个人可能获得的利益而决定是否接受高等教育。根据厂商产出理论,我们可以得出高等教育的边际成本收益曲线图(见下图)。

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已经证实,高等教育存在规模经济,同时,高等教育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因此,高等教育的公共成本曲线与公共收益曲线、私人成本曲线与私人收益曲线必然呈现如图中所示的趋势。在图中,公共成本是指政府为培养大学生而投入的资源,公共收益则是指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比高中毕业而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向国家多交纳的税金。私人成本是指接受高等教育的私人(家庭和个人)投入,包括个人直接成本和个人间接成本。私人收益是指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比未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多得的个人收益。

公共成本与公共收益的交点为A,其对应的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为N1,也就是说,当培养的大学生的人数为N1时,公共利益最大化。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政府要求培养的大学生人数不会超过N1。私人成本与私人收益相交与B点,其对应的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为N2,也就是说,当培养的大学生人数为N2时,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大学生人数超过N2,就不会再有人愿意上大学。

由于高等教育的私人收益率往往高于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因此,N2往往大于N1。我们可以通过公式来证明。

设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为r0,公共收益率为r1,个人收益率为r2;高等教育的社会成本,公共成本,个人成本各为C0,C1,C2;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公共收益。个人收益各为E0,E1,E2。那么,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已知条件。

由于r1<r2,因此,图中的N2必定大于N1。也就是说,在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高于公共收益率且个人成本低于公共成本的前提下,个人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必然超过政府愿意培养的接受高等教育人数。

当N2>N1时,政府往往受到求学者的压力而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高等教育的人数往往会处于一种大于N1,但小于N2的位置,如N3(注: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绝大多数国家的高等教育还远未达到普及的程度,因此,除了美国等极少数发达国家,绝大多数国家的高等教育都面临着相当激烈的入学竞争——这说明在绝大多数国家,有许多学生并未能如己所愿进入高等学校。相当一部分学生想接受高等教育但实际上却并不能接受高等教育,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的私人收益没有达到最大化,即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在实际上并没有达到N2,而只有一个大于N1而小于N2的数,如N3。至于N3的具体位置,则是由政府扩大高等教育的意愿、能力和学生求学对政府造成的压力之间的妥协程度所决定。)。当办学规模处于N3的位置时,图中AFN3N1的面积就是多投入的资源。由于这一部分的投入也是有公共收益的,政府的损失是图中的阴影部分,即AFE的面积,因此,这一部分的损失应该由受益者个人来支付。这就使我们明确了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理由以及应补偿的份额(AFE的面积)。

然而,经济学中的投资比较利益的理论告诉我们,人们在进行投资时,还必须考虑到比较利益。因此,在决定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政策时,同样也须考虑比较利益问题。也就是说,在考虑是否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进行成本补偿及成本补偿的额度时,必须考虑学生的比较利益:如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收益率大于社会的平均投资收益率或银行利率,那么,就可以进行成本补偿;如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收益率小于社会的平均投资收益率或银行利率,就不能进行成本补偿。如可以进行成本补偿,那么,成本补偿的额度应以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成本补偿之后的收益率等于社会的平均投资收益率或银行利率为其上限。(注: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下限,从经济学上无法给出一个答案,它甚至可以是零或负数,即可以不进行成本补偿甚至还给那些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以一定补贴。这主要看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以及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态度。)我们可用公式表示。

设: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为r2,实行成本补偿后的个人收益率为r3,个人成本为C2,个人收益为E2,银行利率为r(由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计算的复杂性和精确度较低的缺点,我们通常用银行利率作为参照标准),成本补偿额度为T。那么:

公式(18)和(19)表明了成本补偿的额度。公式(18)从成本的角度,公式(19)则是从收益的角度来说明成本补偿的额度,但这两个公式要说明的则是同一个问题。

三、个人收益说中两种尺度的分析

个人收益说从两个方面各自说明了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理由和补偿的额度问题。显然,厂商产出理论更多的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考虑成本补偿的问题,而比较利益理论则是从学生个体出发来考虑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问题。虽然从理论上看,这两者都说明了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理由及额度问题,但是,实际上,这两者在计算方式上却有较大的差别:前者在决定成本补偿的额度时,须首先确定N3的位置,即学生的人数;然后确定公共成本或公共收益的变化;最后才能得出对学生个人进行成本补偿的额度。后者则只要在知道高等教育的个人成本和收益的条件下(个人收益率可由此求得),即可得出成本补偿的额度,而高等教育的个人成本和收益相对较易得出的。

两者在计算方式上差别,对于一个国家、学校、系而言,依据厂商产出理论计算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额度有几个较为明显的缺点:第一,意味着国家的成本补偿政策要在每年高校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后才能确定成本补偿的额度。这显然易引起学生及家庭、社会的不满,不利于成本补偿政策的实施。第二,由于这一方法需要每年核算公共收益和公共成本(由于学生人数的变化,这两者每年都会发生变化)、个人收益和个人成本,因而使计算过程显得过于复杂。第三,由于公共收益计算的困难(即要区分公共收益增加的量中由教育引起的公共收益增加的量极为困难),使得用这一方法计算得出的结论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虽然论据比较利益理论计算成本补偿的额度也存在着个人收益计算的不易精确的问题,但是,相对于公共收益的计算而言,它要精确得多:它只涉及个人成本和个人收益,且这两者都相对容易确定。因此,在确定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额度时,利用比较利益理论来进行计算更为方便、有效和可靠。同时,比较利益理论也更为充分地说明了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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