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需求导向:群体工作参与社区矫正的探索性研究&以N市C区社区囚犯角色认同群体为例_小组工作论文

动态需求取向:小组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探索性研究——以N市C区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组论文,社区论文,为例论文,取向论文,角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2140(2014)01-0001-08

一、引言

19世纪中叶,美国“缓刑之父”约翰·奥古斯塔斯(John.Augustus)向法院申请对酗酒者保释以进行感化教育,这被视为社区矫正服务的开端。二战后,以社区矫正为主的非监禁刑罚逐渐取代了监禁刑罚成为新时期的主要刑罚制度之一。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于2003年开始试点并在2009年向全国推广。截止到2011年底,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展开,“各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8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48.2万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40万人。”[1]社区矫正不仅是将部分服刑人员置于社区情境中加以监管,而且也要注重以需求为本,恢复已经使其行为产生偏离、断裂和失衡的“社会联结”和“自我联结”,提高个体的社会功能和社会适应能力[2]。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与目标和社区矫正制度是完全契合的。作为社会工作三大经典方法之一的小组工作在社区矫正领域中的作用正在不断凸显,譬如可根据服刑人员进入社区矫正后所面临的角色认同、心理压力、人际交往等社会适应问题开展具体的社会工作介入服务。但从目前来看,与占主导地位的传统“监控型”矫正模式相比,汲取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的矫正模式甚为缺乏。这不仅表明人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本质和理念还缺乏深刻认识,也说明对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功能、角色和工作内容等同样缺乏清晰界定,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本文通过N市C区的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实践,剖析动态需求为本的小组工作介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知、行为改变的运作过程,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在参加小组后的实际改变,并进一步探讨小组的治疗性元素,为小组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以提升矫正效果做出初步探索。

二、实践探索

(一)角色偏差: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缘起

所谓角色,是“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3]角色偏差则是行动者的心理和行为长时间偏离社会期望,形成与自己社会身份不相适应的心态结构和行为模式。据笔者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参与的N市C区司法局“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适应课题组”调研发现,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对自己的身份存在适应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两类较严重的角色认知偏差。一类是对自己的罪错及判决存在认知上的偏差,对社区矫正抱有冤屈、对抗情绪,不能很好地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尤其是缓刑、管制等类型的人员在这方面的认知偏差更严重。如在C区2012年1月至7月入矫的126名社区服刑人员中,有17%的人员认为“在社区接受矫正自己感到委屈”,15.1%的人员认为“被判刑是自己运气不好”,18.3%的人员“常常感觉心理不平衡”。另一类是对自己的社区服刑人员身份过于在意,背负沉重的心理包袱,甚至有些人产生较为严重的沮丧、焦虑等情绪。有16.7%的人员“感觉自己低人一等”,24.6%的人员“常常感觉别人看不起自己”,20.6%的人员“和很多人在一起时感到不自在”,11.9%的人员“见到熟人就想躲开”,20.6%的人员“经常失眠”。社区服刑人员的这些角色认知上的偏差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和干预,则容易使其陷入角色不清和角色混乱状态,将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严重影响社区矫正的效果,甚至可能导致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研究证明,小组工作可以“通过小组成员的支持,改善组员的态度、人际关系和他们应对实际生存环境的能力。这种方法强调利用小组过程及小组动力去影响组员的态度和行为,小组成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潜力也是通过成员间的分享、相互分担和相互支持而发挥出来。”[4]本课题组采用小组工作方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角色认知偏差进行探索性介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活动,旨在通过小组工作的理念和技巧,形成小组动力,启发组员自我反省,走出认识上的误区,形成恰当的角色认知,能够正确看待自己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既认识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又能够积极乐观地面对现实,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从角色偏差到认知改善: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运行

1.组员选择

本次小组的组员选择方法如下:在社区服刑人员到区司法局报到时,专业社会工作者运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适应量表和需求量表对其进行测评,并对他们开展无结构式深度访谈,了解其入矫以来的生活、就业、人际交往、心理等方面的适应状况。通过两个量表的测量及深度访谈选择了认知偏差较为严重的组员,然后在此基础上,对他们进行组前会谈。组前会谈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向潜在组员宣传小组,使他们了解小组目标,畅谈对小组的期待;目的之二是筛选出那些不适合参加小组的成员并确定对他们施以其他帮助的方法。在本次小组活动的组前会谈中,工作员发现有一位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对于参加小组之类的集体活动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情绪易激动,自己也非常不愿意参加小组。因此,这名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后来被转介为个案工作对象。最终,结合组员的各方面情况,本次小组选择了其中角色认知偏差较大的9位组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角色认同小组活动。9名组员皆为男性;年龄最大58岁,最小23岁,平均年龄为39.7岁。需要说明的是,组员皆为同一性别并非我们刻意安排,而是根据组员的需求自然选定的。

在本次小组活动中,社区服刑人员是非志愿性服务对象。他们不是主动寻求帮助的,而是社会工作者通过量表和访谈确定的。因此,社会工作者在最初需要借助一定的预估工具来发现并评定他们的真正需求,但这一需求可能并非社区服刑人员当前自我认定的需求。在此情况下,如果小组起始阶段直接从这一需求入手将会导致小组动力缺乏甚至遭到组员抗拒,使小组难以顺利推进。故专业社会工作者最初只能将量表评定的需求视为目标需求而加以悬置,在小组运作过程中要不断重新发掘社区服刑人员自发反映的当下最迫切的表层需求,形成小组的起始动力和凝聚力,随着小组推进最终触及并解决他们的角色认同偏差问题,以达到最初设定的目标需求,实现小组效果。

2.角色认同小组的设计与运行

本次小组原计划开展五次活动,第一次主题为破冰、组员相互了解,最后一次主题为回顾、总结小组成果,树立信心,面向未来。中间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主要解决角色认知偏差中的认罪伏法问题,第四次主要解决角色认知偏差导致的焦虑情绪、失眠等问题。但是,后来应组员的强烈要求,考虑到他们的现实处境(许多成员属于非正式就业,有的周末还在上班,没有休息日),将开头和结尾的两次活动进行了适当调整,压缩到原定的第二次和第四次活动中。最后,小组总共开展了三次活动,并将三次活动的时间比原计划的时间进行了适度延长。

情绪宣泄—释放压力的需求。在小组活动初期,组员之间缺乏必要了解,小组目标、规范也未建立。小组活动的重点在于营造氛围,促进小组成员之间的互动,建立小组契约和目标,在初步交流中呈现组员的表层需求。在第一次活动中,小组工作员首先介绍了小组的目的、流程、时间安排,然后通过“我最喜欢吃的家常菜”等内容引导组员进行自我介绍,达到破冰目的,再通过“用三个词语描述入矫以来的状况”这一问题引导组员讨论当前的生活状况。出乎意料的是,这一问题引爆了组员的所有情绪,纷纷发表对自己判决的不满、委屈,或倾诉自己犯罪以来的隍恐、焦虑、沮丧情绪。由于多数人情绪都被调动起来,工作员顺势将本次活动剩余时间大部分用于回应组员情绪宣泄、释放压力的需求,到活动最后阶段预留了一些时间安抚和处理组员的情绪,运用同理原则告诉组员,工作员能感受到他们的各种不安情绪,并将在下一次活动中帮助他们分析和处理这些情绪。在这个阶段,工作员起到目标引导和小组驱动的作用,在小组活动中处于中心位置。

申冤评理—面对现实的需求。在小组活动中期,组员之间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关系模式,小组重点在于针对小组目标和组员需求设计活动以激发小组动力,促成个体认知和行为的改变。经过第一次小组活动以后,工作员一致认为强行改变一个人的认知并非易事,应从组员所认为的当下需求入手。那些对判决结果不认同的组员都有一定的冤屈情绪和“申冤”的需求。第二次活动以冤屈情绪最严重的C先生的案例为突破口,先让C先生叙述自己案件的来龙去脉,然后用柔性对质的方式引导组员讨论C先生在事件中的过错和责任,通过小组中的组员互动、群体压力和社会工作者引导使C先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并直面现实。在讨论C先生案件的过程中,很自然地带动了每个组员思考自己的案件以及本人在其中的责任,最终大家都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这样便以组员“申冤”的需求为切入点,通过精心的设计和灵活的引导,使他们对认罪伏法的认知问题迎刃而解。在这个阶段,工作员承担小组动力“催化者”的角色。工作员需要对小组中发生的事件做出及时反应,激发出小组中温暖、信任的氛围和组员之间朝向小组目标的互动行动,并提炼和强调组员分享中的积极话语或观点。正如团体动力学理论所认为的,团体本质在于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团体成员的活动和状态依赖于其他成员的状态和活动[5]。因此,小组的初始动力源于组员最迫切的现实需求,之后的小组动力则在此需求之外更源于其他组员的状态和活动。

情绪管理—巩固成长的需求。在小组活动末期,小组设定的目标已基本达到,小组活动的重点在于通过活动巩固组员在小组中的所学,处理组员的离别情绪,并评估小组活动效果。在前两次的小组活动中,有组员反映自己之所以犯错与自己情绪控制能力差、遇事易怒易冲动有很大的关系。工作员也认为情绪在某些情境中往往是偏差行为产生的催化剂。第三次小组活动主要以情绪管理等社会化技巧的学习为主,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学会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从而减少因自我失控而引起的行为问题。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强调人的行为、思想、情感反应是个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人在观察、模仿他人的习得过程中具有特别的自我调节的能力。因而在该环节中,工作员运用“头脑风暴”的方法引导组员集思广益,形成小组互助的同时,还通过角色扮演等方式鼓励组员在多种模拟情境中观察其他成员的示范与变化,进而重新审视自己的人格结构和行为模式,在人际交互中学会情绪管理和自我成长的技巧,以巩固小组成效。当然,不仅在小组活动末期也包括在整个小组活动进程中,工作员都要充当评估者的角色,评估组员需求及其在小组中的行为和认知改善、小组目标的达成以及小组工作的得失等。

(三)自我重建: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成效

本次小组评估不仅采用小组满意度自我评估表和目标问题评量(前测-后测)等量化的方式,还结合组员在小组最后阶段分享的活动感言等质性资料综合进行。小组满意度自我评估表[6],采用李克特量表计分,1表示极不符合,10表示极符合。目标问题评量是根据小组目标设计的,本次小组则是以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知为主题的调查问卷,涉及14个问题。总体而言,在这次小组活动中,9名组员都能全程参与其中,而且参与热情一次比一次高,在为期一个月的小组活动后基本达到小组的预期目标。

首先,小组为组员提供了情绪释放和自我了解的平台。组员普遍评价小组内容很有意义,不仅能够在小组中敞开心扉,与其他组员分享内心深处积压已久的情绪,学到一些缓解压力的有用技巧,而且还能在小组中认识和帮助到与自己有类似境遇的同伴,增加自我了解的同时也对生活越来越有信心。从图1数据中也可以看出,三节小组活动以来组员对小组的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提升。有组员在临别感言中写道“通过这次交流活动,自己不再有怕丑的感觉,没有了压力,心里好像轻松了”;“通过这几次交流,我更加认识了自己,以后无论遇到任何事情不能急,要沉着。”

图1 三节小组活动满意度评分变化曲线图

其次,组员角色认知偏差得到了显著改善。入组初期多数组员对自己被判刑感到委屈或不满,对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持有抵触心理。这不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身心健康不利,也会影响社区矫正目标的实现。每位组员在参加小组前后都分别填写了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调查问卷,9位组员得分及T检验结果可参见表3、表4。

表3和表4的结果反映:其中8名组员的角色认知偏差程度在参加小组工作后均有明显减轻。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治疗小组为组员消解认知障碍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和学习平台。具体地,如95%的组员反映认识到自己的确触犯了法律,心理不平衡状况减轻;90%的组员能够意识到社区服刑人员在受到社区矫正一定限制的同时依然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有其他权利,等等。

综合来看,多数组员从人组初期的牢骚满腹转变为心悦诚服,情绪从抗拒转为感恩,从消极沮丧中逐渐振作起来,能够积极地面对现实,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的生活、应对生活中的挑战。小组的成效还可以从组员们在小组结束时分享的活动感言中体现出来。如有些第一次活动时情绪非常激动、声称自己比窦娥还冤的组员说道:“这次活动让我知道了做人要正派,以后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参加这样的小组,感谢你们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我很喜欢这样大家坐在一起聊聊、出出点子、想想办法。”可见通过参加小组活动,他们既认识到了自己的罪错,又卸下了沉重的心理包袱,能够正确看待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摆正自己的角色。

三、总结与反思

本次社区矫正探索性小组实践的经验与启示在于:以动态需求取向作为小组设计的指导思想,它是整个小组工作得以推动和维续的动力之源;在小组方案设计中对小组活动内容和形式的筛选要符合服务对象的特点,这是提高小组成员参与度,增强小组内聚力的手法之一;小组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核心治疗元素对小组成效的取得具有深度影响;回顾整个小组的治疗过程可以发现,间接方法更适用于以社区服刑人员为对象的治疗小组,这也是与“动态需求取向”的小组设计理念相一致的。

角色偏差 目标需求:角色认同 释放压力的需求 面对现实的需求 巩固成长的需求

图2 动态需求取向下的小组活动演进路径

(一)以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呈现的需求为焦点开展小组,有利于形成小组动力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与教育矫正的有机统一,它的宗旨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改变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恢复社会功能,重新适应社会。为了能够使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必须创新管理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以需求为本的管理正是通过服务实现管理,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表明在实践中小组工作要围绕社区服刑人员的需求来开展工作,这同时也是小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动力之源。但需求的呈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小组工作首先要从组员当下所关心的问题——即他们所界定的表层“需求”,如心理压力过大或生计问题等入手,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首要问题或困惑。对于心理压力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小组角色扮演与团队活动,切实地传授给他们缓解压力的技巧。当他们在生活中实实在在地体会到这些技巧的价值时,便会对下一次小组活动充满期待,参与小组的动力便由此形成。对于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则要通过寻求多方力量介入解决其实际问题和困难,使之感受到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减少对抗情绪,积极投入到新的生活。

只有在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表层“需求”之后,才能进一步使之认识到其所面临的根本“需求”——调整角色认知,从而使他们逐渐放下思想包袱,接纳自己的身份,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正常享受自己没有被剥夺的合法权益,主动融入社会,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这实际上是社区服刑人员自我认同的重新建构。自我认同是个体依据个人的经历所反思性地理解到的自我。“自我认同”假定了反思性知觉的存在,但它并不是被给定的,而是作为个体动作系统的连续性的结果,是在个体的反思活动中必须被惯例性地创造和维系的特质。社区服刑人员在经历犯罪、判刑、入矫等一系列重大人生事件后,其心理与认知往往会受到巨大冲击,这势必对其自我角色、自我认同形成消极影响。通过小组工作的开展,能够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建自我认同,使之在个体特点基础上形成较为准确、客观的自我印象和自我参照,既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也能挖掘自身优势,从而扬长避短,开创新的人生之路。

(二)小组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应与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特点相适应

小组社会工作的理论程序和现实逻辑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应在程序性和灵活性之间寻求平衡。在理论上,一般小组工作分为开始阶段、中间阶段和最后阶段,即第一次以相互认识和熟悉为主题,最后一次以小组的总结、展望为主题,中间根据小组的总目标设计若干节活动内容。笔者认为在具体小组活动中,小组的程序、环节应根据具体人群的年龄、身份、工作时间等要素做适当调整。即便有的环节(如破冰、互相认识)被保留,也应该考虑其内容和形式的选择,要充分考虑组员的感受。而且,虽然小组计划书在小组活动开始前大多已设计完成,但现实中要根据小组活动实际进展不断调整,这与前文所说的需求的呈现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相一致的。就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而言,考虑到组员身份的特殊性,尤其是其就业机会来之不易,小组活动本着尽量不影响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的原则,尽可能紧凑地安排活动,从而形成了本文所说的三次小组活动。即将相互认识和结束环节压缩到了正式小组的第一节和最后一节中去。

同时,社区服刑人员绝大多数为成年人,除非专门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小组活动,一般的小组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首先应适应成年人的认知、心理和行为特征,同时需考虑组员特定时期的心理和情绪状态。尤其是破冰游戏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到上述两点。根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规律理论,成年期人的认知基本上处于形式运算阶段,其抽象思维能力较强,能够进行较为复杂的逻辑推理,不像儿童青少年阶段需借助具体的表象进行推理。所以,为成年人开展小组活动需考虑思维的深度,那些比较简单的游戏则不符合他们的兴趣,他们与这些游戏角色之间已存在很大的角色距离。并且,本次小组活动的组员都是入矫初期的社区服刑人员,他们思想压力大,普遍存在“冤屈”或消极情绪需要安抚,这就更要慎重选择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尤其不宜选择那些比较简单的娱乐性较强的游戏。小组活动应贴近组员的生活,让组员易于接受。如本小组在组员相互认识环节,请组员分别介绍一下自己喜欢吃的家常菜,并且对具有共同口味的组员进行适当的连接,以这样的方式很自然地加强了对彼此的了解和熟悉。再如在小组结束时离别情绪的处理方面,也不必采取太复杂的形式,只需请组员写出自己参加小组的感悟并分享,写的过程提供了一个总结反思的空间,分享的过程便是一个情绪的表达和处理的过程。

(三)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的治疗性元素

小组治疗元素(Therapeutic Factors in Group)是小组工作过程中能够帮助小组成员改善自身问题,达成个人目标的一组小组治疗成分,是社会工作者、被治疗成员和其他成员之间互动而产生的治疗功能[7]。一般认为,小组治疗元素概念是由Yalom提出的,Bloch和Crouch则在后续研究中对前人的治疗元素进行了详细讨论,包括植入希望、普遍性、引导、利他主义、社交行为中的学习、替代学习、洞察、接纳、情绪宣泄和自我表露。Yalom在1995年出版的《小组治疗的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提炼出了小组治疗的11项元素[8]:植入希望、普遍性、提供资讯、利他主义、正确的初级家庭团体要素、发展社会性技巧、模仿行为、人际学习、团体凝聚力、情绪宣泄、与存在有关的因素,使得小组治疗元素理论更富有影响力和操作性。不难发现,Yalom,Bloch和Crouch归纳出的小组治疗元素之间存在一定的共性,如植入希望、普遍性、利他主义、学习、情绪宣泄等。他们构成了小组工作过程中具有显著治疗功能的特质丛,这将复杂多样的小组治疗过程清晰化、具象化的同时,也使得小组工作将目标控制和结果控制相结合的治疗取向更加明确和有效。

根据参与观察结果和反思小组讨论,工作员认为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成效明显,这和如下几种治疗元素密不可分。第一,接纳。接纳能使小组成员从小组中感受到组员和工作员的关怀、温暖,感受到友善、理解、接受和尊重。如本次小组活动是在冬天开展的,每当小组成员来参与小组活动时,小组工作员都会递上一杯热茶,并详细询问他们的工作、生活近况。第二,经验的一般性和情绪宣泄。即让组员认识到自身所具有的问题和困惑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同类群体之间具有普遍性。在这种情境下,会使得他们能够做深度的情感表露。如当问及入矫以后组员的心理状态时,顿时引起组员的共鸣,纷纷发表对自己判决的不满、委屈,或倾诉自己犯罪以来的惶恐、焦虑、沮丧情绪。这使得组员在缓解自身压力的同时更加客观地看待自身的问题和困惑。第三,利他主义。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人都有恻隐之心。当每个组员看到团体中其他成员处于困境时,不会止于冷漠,而会积极建言献策,为解决他们当下的困难出谋划策。在互助过程中,组员也感受到自己在生活上对他人的重要性,通过向他人提供支持而获得一种正能量。第四,社会化技巧的学习。这里包括情绪管理和缓解失眠技巧的学习。当组员受到负面情绪困扰进而影响生活质量时,通过小组讨论及社工补充,传授一些情绪控制和管理的技巧。小组是个动力场,社区服刑人员进入小组就进入了一个由自身与不同的力量和变量组成的心理场域。小组的气氛,组员之间互动、交流和示范,工作员的引导等对组员均有显著影响。第五,赋能。赋能的核心就是让组员拥有能力或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在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中,工作员通过正常化、正面导向等方法和技巧,帮助角色认知有偏差特别是那些非常自卑、沮丧的组员,挖掘其潜能,获得效能感、控制感,使之能处理自己的问题,掌控自己的生活。

(四)通过情绪宣泄、消解认知障碍、情绪管理学习等间接治疗手法达到角色认同的目标

一般而言,小组工作依据其面向目标的不同可划分为教育小组、成长小组、支持小组和治疗小组。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显然属于治疗小组。因为小组成员大多来自社会适应不良,或因其“社会联结”和“自我联结”出现断裂而导致行为偏差的特定人群。对此,小组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社会工作者具备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和专业的实务技能,更需要社会工作者具有相关的心理学乃至医学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治疗小组的活动过程中引导和帮助组员达到小组工作的目标。在笔者看来,要达到这个目标有两种路径可以选择,一种是直接方法,通过组织组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修正自身的偏差认知;另一种是间接方法,通过消解认知障碍重建正确的自我认知。本次小组工作的实践表明,间接方法更适用于以社区服刑人员为对象的治疗小组。

如前文所述,在入矫初期,不少社区服刑人员存在认罪伏法问题,不能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所在,怀有比较强烈的冤屈情绪。这时如果采用传统的说教方法,直接向他们讲解法律法规,很容易激发他们的抗拒心理,导致他们对工作员的说教充耳不闻,其效果也可想而知。工作员若能够避开锋芒,绕道而行,首先关照到他们所谓的冤屈情绪,创造机会让他们讲述自己案件的经过,倾听他们的心声,满足他们倾诉的需求,并在此过程中敏锐抓住案件的关键环节,适时巧妙地引导组员讨论当事人在此案件中的主要过错,借助组员的智慧和言论对当事人进行柔性对质,促进当事人自我反思,通过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他的认罪伏法问题便迎刃而解。灵活地运用了小组动力,借助于小组讨论、小组压力、小组智慧,借组员之口表达了专业社会工作者意欲表达的内容,避免了社会工作者的说教可能引起的当事人的防卫心理,从而潜移默化地实现了预期目标。

四、余论

总之,基于社会工作理念和社区矫正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的契合性,社会工作逐渐成为社区矫正的重要专业力量。工作员本着“尊重、接纳、助人自助”等社会工作价值,通过小组工作的形式,有效地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了入矫初期较为严重的角色认同问题。其关键在于小组活动的开展始终以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呈现的需求为焦点,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选择小组活动形式和内容,在小组中注入多种治疗元素,运用小组动力和柔性对质等技巧化解社区服刑人员的负面情绪,推动其自我认知的重新建构。同时,工作员只有深切投入组员的境况,用自己的同理心去不断感知组员的困难,引导组员敞开心扉,在相互交流讨论中获得新的体验和认知,促使其偏差行为的改变,小组工作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但是,此次社区服刑人员角色认同小组实践仅是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一项探索性研究,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社会工作者在今后的更多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第一,在小组活动初期的组员情绪宣泄时,工作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激动情绪预期不足,事先没有做好安抚情绪的充分准备,以致在面对组员情绪失控时缺乏有效的应对之策。第二,矫正社会工作者需要事先学习一定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熟悉与组员所涉及罪名相关的法律知识,这在小组活动中期的成员“申冤”与认罪伏法时帮助其分析案情、转变认知、面对现实的过程中尤其重要。第三,在治疗性小组运作中,工作员需要更加敏锐地及时捕捉到组员讨论分享的正面、积极的话语、观点并加以提炼和强调,并借助这些要素将小组活动导向预期目标,进而提升小组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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