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研究

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研究

陆军[1]2007年在《国企改制中的职工持股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职工持股制度(ESOP)起源于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并在西方国家的实践中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我国的职工持股实践在改革开放后出现,并被作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职工持股出现了许多种实践形式。对于国企改制中实行职工持股所存在的法律问题,法学界也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由于职工持股制度在国企改制中的广泛使用,该制度的成败直接影响到国企改革的成功与否。但国企改制过程中实行职工持股制度所带来的种种问题,迫使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该制度。探讨该制度在国企股份制改造中继续推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确立我国职工持股制度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国企改制中职工持股的典型形式以及存在的法律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完善我国的职工持股制度为研究目的。首先从职工持股制度概念的界定及其法律特征出发,分析该制度在实际运用中的优缺点;通过回顾职工持股制度在美国和我国的发展情况及立法特点,指出职工持股制度在我国国企改制中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实现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建立科学高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培养国企改制的利益主体,增强国企发展动力;接着对目前国企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中几种典型的职工持股方式进行法律分析,并着重对国企改制中职工持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法律研究,指出解决我国目前国企改制中职工持股存在的问题,应通过统一立法,从根本上改变国企改制中的职工持股的混乱局面;应设计职工持股信托制度,规范国企改制的职工持股形式;要推动企业职工持股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结合,并逐步完善配套的税收、信贷等政策法规建设,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陶昕炜[2]2007年在《我国公司职工持股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职工持股制度是指通过投资购买、贷款购买或红利转让、无偿分配等方式取得本公司部分股权,委托某一机构进行集中管理,通常是由职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用信托方式进行管理;职工持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工持股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经营管理,并按股份分享公司利润分配的一种新型股权形式。自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问世以来,职工持股制度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职工持股制度在激励员工、提高企业竞争力、缓解劳资矛盾等方面表现出的优越性,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及企业所认识,在公司中适用职工持股制度己经逐渐成为世界企业改革的一种趋势。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就开始了职工持股的探索,但由于缺乏效力层次较高的统一法律规范,再加上职工持股复杂性和地域性特点,我国职工持股的实践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立足于中国现状,分析了在我国推行职工持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同时,针对我国公司职工持股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信托手段来完善我国公司职工持股法律制度的建议。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语叁部分,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四章内容。第一章简单地介绍了职工持股的概念,对职工持股与内部职工股,狭义的职工持股与管理层收购、股票期权进行了比较,将职工持股制度的性质定位为福利制度、股权激励制度和新型的产权组织形式的综合体。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职工持股制度的功能及对我国企业制度发展的现实意义。并分析了职工持股制度中的法律关系。第二章介绍了美、日、法、德四国的企业职工持股发展及现状,并逐一评析其利弊,找出我国公司职工持股可借鉴的地方。第叁章介绍了我国职工持股的从开始探索,到快速发展再到持续探索的叁个历史发展阶段,再由历史转向现实,分析了我国目前公司职工持股制度中,可持股职工的范围、持股职工的出资形式、职工持股比例、持股方式、职工持股股权的行使、信托机制在我国公司职工持股中的应用、职工持股的税收优惠制度等七个方面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1.持股制度福利化、短期化倾向严重;2.职工持股出资方式存在诸多问题;3.职工持股违背自愿持股原则;4.职工持股会地位不明确,无法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5.信托手段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信托关系缺乏法律支持,配套法律规定不足.第四章在理清总体思路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公司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建议。一是要利用信托手段解决职工持股制度的难题:要确定职工持股会地位,明确职工持股会职责;明确职工持股信托的法律关系;以股东权作为职工持股信托法律关系客体,明确持股职工信托机制特殊权利义务;利用信托机制解决职工持股转让及职工预留股问题;拓宽职工持股资金来源途径。同时要完善公司职工持股制度立法,一是在公司法中确立职工持股制度,制定一部职工持股单行法,二是完善公司职工持股信托体制立法,修改《全国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建立职工持股会登记制度,完善职工持股信托税收制度。

石宏伟[3]2016年在《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员工持股是具有独特特点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产生和存在依托于一种制度安排,无论是发达国家在18世纪末创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还是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等国家兴起的现代意义的员工持股制度,都为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探索和开辟出了一个新领域。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经历了引入、兴起、推广、调整等30多年历程的制度变迁。中国员工持股企业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所有制形式的探索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经历了广泛实施以及产生诸多新问题之后,2008年至2013年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入了一段停滞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反思或搁置这一产生了争议而又研究不透彻的制度。经过经验的总结和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实践成果的肯定,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以全会决定的形式,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推行实施员工持股制度,实质上是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提出了创新的要求,包括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规模创新。因此,研究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意义重大。本文以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及其创新为主题,结合实证统计方法,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依据、发展沿革、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实践,借鉴发达国家实施员工持股制度的经验,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行了创新构想。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员工持股制度研究文献与理论基础进行综述及评析。本文认为,与西方经济学一些传统领域的研究相比,关于员工持股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若干学科的交叉地带,有较明显的跨学科特征,诸多研究成果都显现出多学科的交叉性。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在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员工持股制度进行了中国化的研究,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员工持股制度的溯源,包括员工持股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础、实践模式、具体制度安排等。学者们从多个视角进行探讨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已有的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制度性分析成果多欠缺数据支持、而实证性研究成果则不仅数量不多,而且深度也不够,等等。关于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基础,本文认为,理论基础是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的支撑,为员工持股制度的被接受和被认可而提供理论依据。以往研究者提出和总结了十余个与员工持股制度相关的理论,将其作为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基础。本文主要阐述价值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股权化理论。其次,本文从制度层面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行分析,着重于几个方面:一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变迁。包括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变迁原则、制度变迁方式、制度变迁过程等;二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现状。叁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中国员工持股股权不清晰、法律规则不完善、企业治理机制不科学、股权交易制度不健全、企业价值实现不充分等;四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实践经验不足、制度研究不足、政策法规不完善、企业文化缺失等。为做到能够实证性地研究分析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本文选取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员工持股企业作为实践案例,微观深入到对企业股权结构的研究,对企业员工持股章程和管理办法的研究,对员工持股制度下企业相关员工持股事件的研究,丰富了员工持股制度研究的案例素材。第叁,本文以实证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与分析。从公司治理、经营绩效、激励方式、高管离职及市场反应等多个视角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有显着的治理效应、激励效应和财富效应。实证得出的具有一般性意义的结论,将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提供有数据支撑的政策性建议。第四,分析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介绍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设计与安排、制度取向与文化等,并提出借鉴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财政支持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等,对完善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有着启示作用。最后,本文就完善员工持股法律法规、完善员工持股制度规划、完善员工持股股权交易机制、建立与员工持股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治理结构等文献,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对策及政策建议。所提出的对策及建议,包括完善员工持股法律法规、完善员工持股制度规划、完善员工持股股权交易机制、建立与员工持股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治理结构等等。所提出的对策及建议,注重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注重建立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注重实践的创新性,并力图做到具有前瞻性。

周超[4]2005年在《职工参与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的题目为“职工参与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主要围绕职工参与及职工参与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论述。职工参与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法学研究新兴的课题领域之一。但由于它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宽泛,是一个横跨多种部门法的综合性难题,目前在我国尚无系统的研究成果。作者选择这个题目,致力于深入探讨职工参与及职工参与制度,乃是因为它对于我国在改革开放背景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各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复杂关系的现实需要。 职工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本与利益相关者,其重要性已为世界各国所广泛重视,与此相应,职工参与和职工参与制度的发展也已形成为世界性的潮流。对于当前我国业已初步确立和正在完善之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实施有效的职工参与制度,就是通过法律手段确保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确保企业劳动者的社会经济地位与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由于职工参与为良性劳动关系的形成所必需,因此不言而喻,它也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切实可行的最佳途径之一。 作者认为,对于职工参与及职工参与制度之法律问题的研究,应该对其形成的历史过程,包括其思想的流脉、理论的依据、具体的经济与社会政治背景及其他配套的相关社会制度等进行全面的考察;同时,还应根据最为基本的社会事实,善于发现该制度在实践中亦即在具体的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而提出切实符合国情的建设性改进意见。本文有关职工参与之法律问题的探讨,基本上正是按照这一思路展开的。 本文由绪论、六章正文、结语和主要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 在绪论中,作者简要交代了如此选题的缘由,论述了研究本课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并对本课题的研究范围与方法论及有关的基本概念和术语等做了必要的说明。同时,还对与本课题有关的前辈学者们的重要研究成果作了必要的归纳性陈述,以便为本文的讨论与研究提供进一步深入的前提。 第一章“职工参与和职工参与制度概说”,是有关职工参与问题的理论性总论。主要讨论了职工参与的概念,并分析了广义的职工参与和狭义的职工参与;在对职工参与权、职工参与的基本类型及现代企业中职工参与的特征等基本理论问题予以较为详细解说的基础上,还将本文使用的一些主要关键词作了明确和简要的界定。此外,本章还依次深入研究了职工的法律地位及其与企业的关系问题、职工管理参与与企业经营权的关系问题、职工利益参与的意义和特征问题。其中从职工管理参与是否会影响到企业经营权的行使这一角度出发,着重分析和评介了国外有关的争论与学说及其背景,并较为详尽地讨论了企业经营权的依据等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职工参与的依

彭文辉[5]2003年在《我国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有利于形成一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新型利益均衡机制。论文以企业员工持股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双因素经济论”、“分享经济论”、“劳动力产权论”等理论为基础,建立了员工持股模型对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分析了我国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经验的基础上,设计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员工持股制度,就我国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适用范围,员工持股的资金来源、股权设置方案、股权管理办法以及围绕我国企业员工持股制度配套要求的政策环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提出了创新的见解。 论文针对我国国情设计的企业员工持股制度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现阶段的企业改革,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李芳芳[6]2013年在《公司职工持股法律制度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职工持股计划是指企业职工可以通过自有资金(工资、奖金)以认购和企业派发等方式让职工持有本公司股票,职工以此从企业的发展中受益的一种利益分享计划。职工持股计划从20世纪初到现在,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我国职工持股计划从改革开放开始试点以来,通过30年的探索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在同时在我国发展职工持股计划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和上市企业中这些问题更加突显。理论界通过大量的研究和制度实践,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迄今为止仍许多问题悬而未决。本文试图通过借鉴国外发展职工持股计划的经验,对我国职工持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与总结,为我国发展职工持股计划提供理论的支持,为解决我国职工持股计划制度中面临的问题提供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分四个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一部分是对公司职工持股制度概念的界定和说明,同时探讨了实施职工持股计划的作用和意义,这为后面探讨其他问题奠定了理论的基础,同时也说明研究和实践职工持股计划在我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部分是对发达国家实施职工持股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进行比较,主要是对英国、美国、法国和日本等四国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发达国家实施职工持股的研究,为我国职工持股的实践提供可参考的依据。发达国家无论从法律制度建设、企业制度安排还是针对职工持股计划的税收优惠政策,均能够相互协调,从而达到了本国职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开展的目的,实现了职工、企业和社会利益的多方共赢;第叁部分是对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进行了梳理,主要回顾了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职工持股制度萌芽,经历30多年的发展,我国职工持持股计划法律制度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实践中也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状况。现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没有统一的法律作为依据、对于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股份转让、股份管理等方面都缺少明确的参照,容易滋生贪污腐败行为;第四部分是针对我国职工持股计划的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主要是通过对职工持股的立法、购买职工股份的资金来源、职工股份的转让限制以及职工股份的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分析,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建议。尤其是针对我国国有企业这一特殊性质企业,提出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需要引入第叁方监督机构以及进行持股计划的社会公示的意见,希望能为我国目前尚不完善的职工持股制度带来参考。

栾芳[7]2014年在《职工持股的信托管理模式研究》文中指出职工持股制度作为一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在美国发展比较成熟的一种职工所有权制度,虽然最初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缓和劳资关系而产生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基于其制度优势逐渐发展成为职工所有制最重要的形式。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在西方国家是实现企业职工持股的一种主要方式,一方面可以促进职工持股的规范化运作,另一方面又能确保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目的的实现。在我国,由于职工持股制度特殊的历史发展背景以及我国法律传统的限制,职工持股制度在我国存在多种持有模式,尤其以职工持股会持股模式最为常见。然而,我国现有的职工持股模式又面临着许多法律和现实障碍,虽然我国已经对职工持股信托模式做出相关探索,但是实践中还是问题重重,因此,需要对我国现存的职工持股信托模式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并结合对信托原理的探究,寻找信托制度在满足职工持股制度运作需求上的契合点,来设计我国职工持股信托的可行模式,并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保障职工持股信托模式的规范发展。全文共分为引言、正文、结论叁部分,正文包括四章。第一章是我国职工持股现象的演进及管理模式评析。首先从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特征入手对职工持股制度的概念做出界定,认为可以将职工持股制度的概念界定为:职工持股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有条件地允许本企业职工广泛拥有本企业一定比例的股份,并且按照一定的模式持有公司股票,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并最终分享企业利润收益的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本章在此基础上从职工个人、企业和社会叁个角度对职工持股制度的实践价值予以探讨,并介绍了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叁个历史发展阶段,最后,主要介绍我国现有的职工持股的叁种模式:职工个人直接持股模式、新设企业法人持股模式、职工持股会持股模式,并分别对这叁种持股模式进行了评析,分析其法律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其中重点阐述职工持股会模式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现实障碍。第二章是信托机制与职工持股规范化运作的契合。该部分是本文章的重点章节,首先对职工持股制度运行的需求进行分析,认为职工持股其对制度设计要求是能够使职工持股长期化,股权行使集中化、专业化,从而实现职工持股制度主要目的:福利与激励。接着通过对信托制度基本原理的考察,结合职工持股制度的需求,得出信托模式是解决职工持股制度的可行途径,对职工持股而言具有很高的工具性价值: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的信托理念满足了职工股股权集中专业化行使的要求;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信托管理的连续性为职工持股长期化创造了条件;信托机制为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提供了有力保障。第叁章是我国当前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反思——以剑南春职工股信托案为例。在该章中,笔者结合我国当前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中的典型案例——剑南春职工持股信托案分析我国目前关于职工持股信托模式探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案件折射出的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对当前我国公司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所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消极信托和民事信托及对职工权益忽视等问题进行概括性归纳和分析,也为下文提出我国职工持股信托模式的具体制度设计提供理论基础。第四章是我国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的制度构建。该章节对职工持股信托的各方当事人的选择与确定,明确了职工持股信托各方当事人,并对职工持股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廓清了对持股信托客体认识的误区,并对与职工持股信托客体问题密切相关的信托登记制度进行设计,最后,对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中的职工退出机制进行阐释,明确职工持股的转让限制和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下的退出方式。

杨欢亮[8]2004年在《职工持股在中国的发展》文中提出职工持股制度是一种企业的大多数职工以某种方式持有本企业股份,以此分享企业剩余,以某种方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有条件退出的一种股权激励制度。本文在借鉴西方国家职工持股的理论思想和实践运作的基础上,研究中国职工持股的理论、实践与发展思路。全文共分九章。 第一章探讨中国职工持股兴起和发展的历程。中国职工持股的发展基本上是沿着两条路径进行的,一是主要由职工控制的职工股份制——我们称之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职工持股的发展;二是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发展。股份合作制的自发孕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农村乡镇企业,90年代中期进入城市,用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职工持股在股份制企业中的最初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先后经历了内部职工股、公司职工股和以职工持股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持股制度等发展阶段。中国职工持股制度有自身的性质和特征。 第二章考察了中外职工持股历史渊源。一百七十年前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设想的改造传统社会的组织形式——法朗吉包含了职工所有制企业的雏形。前南斯拉夫曾经倡导和推行的社会所有制以标榜工人自治名嗓一时,独树一帜。然而由于社会所有制排斥职工的个人所有权,缺乏职工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安排,造成了最终的解体。因此,我们可以把社会所有制看作是职工持股制度的一个反证。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ESOP)是员工持股制度发展的典型形态。美国职工持股制度发展的规模与绩效令人注目,一直成为许多国家学习和效仿的榜样。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班牙蒙德拉贡职工合作社作为职工所有制企业的一种形式,不仅具有独特的内部结构,而且它的巨大成功对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产生过影响。此外,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职工持股制度也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中国职工持股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清代中晚期山西票号的“身股制”,到了20世纪30年代,天津东亚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员工股东的形式,进行了职工持股的有益实践,而在新中国盛极一时的初级社,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职工持股的最早尝试。 第叁章评述中西方职工持股理论的发展与演变。西方职工持股制度兴起于美国,因而其理论研究也相对集中于美国。纵观职工持股理论的演变,大致以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界分为两个阶段,90年代中期之前的职工持股理论基本上把职工持股作为克服资本主义经济社会运行中某些弊端的一种制度安排,因而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现存制度进行批判,寻求新的发展途径的探索中逐步形成并变得清晰起来的,这一时期的代表性理论有“双因素经济论”、“分享经济论”、“民主公司论”及流行于欧美的“第叁条道路”理论等;90年代中期之后有的经济学家把职工持股当作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形式加以研究,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主要有玛格丽特‘M.布莱尔的“利益相关者论”及“公司专门投资论”。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理论研究始于加世纪80年代初期。最早在这一领域里进行系统研究和探索的是着名经济学家蒋一苇先生。90年代初,王压教授提出了“劳动者财产主体论”。90年代中期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劳动力产权论”。9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企业制度创新论”和控制“内部人控制”理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职工持股理论出现了新的发展,这就是将人力资本理论引入到企业理论中来,阐明人力资本在企业中日益上升的地位和作用引起了企业性质、产权结构及治理结构的一系列企业制度的重大变化,形成独特的职工持股理论。 第四章对职工持股制度理论作进一步分析。阐发了职工持股制度的基本规定性,使之区别于其他所有权激励方式。在价值理论与社会主义理论、资本主义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在传统的社会主义与传统的资本主义之间,存在一条共同的道路—它既不象传统社会主义那样,消灭资本权利,将一切挥利归于劳动,也不象传统资本主义那样,资本统治一切,劳动只是资本的“工具”—这就是使每一个劳动者都成为资本所有者。职工持股制度是传统社会主义和传统资本主义的必然选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职工持股制度是传统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得以继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可以看作是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部分实现。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现实来看,现代企业存在一个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扩展了的“委托一代理”多层模型,由于各个层次的信息不完全性或不对称性,促进了职工持股制度的形成。从企业制度演进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人力资本在现代公司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人力资本产权要在经济上得以实现,就必须越来越多地分享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于是,诸如对高层员工—经理及管理层的股票期权,对普通员工的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等员工所有权就成了现实中较为普遍采用的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形式。那么,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为什么要采取股权化的形式呢?我认为,这与人力资本具有的特殊抵押功能、人力资本的难测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合约的长期性质、公司的“资合”性质、人力资本的非企业财产性质等因素有关。职工持股制度的产生在某种程度

李胜管[9]2014年在《虚拟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虚拟股或称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根据内部员工的岗位、工龄、绩效等因素在企业内部发行一种相对于真实股票而言的虚拟股票,其持有人可以依据所持虚拟股份享有税后利润分红权和虚拟股升值所带来的收益,且员工与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双方在公司内部自行约定的一种新型的激励制度。虚拟股具有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在:股权形式的虚拟化、主体的特定性、权能的单一性、获得方式的多样性、分红方式的灵活性、虚拟股权激励兼具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二重属性。虚拟股票类似于股票期权,它是股票期权的一种衍生形式,它们有着共同的理论基础,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股票来源问题难以解决以及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等一系列问题,传统的股票期权在实施过程中爆发出诸多问题。而虚拟股由于不发行真实股票因而合理地解决了股票来源问题,其行权价格也不受资本市场弱有效性的影响,操作程序也简便易行,故越来越受到高科技企业的青睐。企业采用虚拟股制度,既达到了激励员工、留住核心人才的作用,又实现了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增长。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亦是法治经济,虚拟股制度的运转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虽然,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几经修订,股东权益保障机制得到了相应的完善,但是作为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受制于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虚拟股制度虽然能够实现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双赢”的目标,但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如虚拟股的发行极不透明,登记和管理不规范,回购价格不尽合理,股东资产收益权的行使缺乏可操作性,虚拟股是否可以转让与继承以及是否享有表决权存在争论等等,而这些问题在现有的公司、证券法律法规中无法得到解决。在新法尚未出台、旧法未经修改完善的情况下,从法律的视角并结合虚拟股运行过程中实际产生的问题进行相应探讨,在现有的立法体系下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虚拟股的发行与回购程序,通过职工持股会这种间接方式来行使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与表决权,在特殊情形下允许职工转让其所持虚拟股份,确定虚拟股财产价值部分具有可继承性,如此,便能使虚拟股发挥最大功效。

陈向聪[10]2001年在《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重要举措,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新的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给我国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带来了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在新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确保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搞好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作为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再一次尖锐地摆在我们的面前,迫切需要做出科学的回答。本文尝试着透过职工参与制度本身,探求其自身安排的合理性及其与现代企业的关系。同时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分析的方法,对西方国家公司职工参与制度作一初步的研究和探讨,寻求其可资借鉴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坚持我国职工参与制度及完善我国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立法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叁章。 第一章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本章探讨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法理基础和职工参与制度的价值功能及其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等基本问题,旨在探求职工参与制度的合理性及其与现代企业的关系。 第二章国外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实践与立法研究。本章有选择地考察了德国和美国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实践与立法,指出德国和美国职工参与制度的可资借鉴之处,为完善我国职工参与制度的立法提供参考。 第叁章我国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研究。本章首先介绍我国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概念、立法及实践,接着探讨我国坚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理论依据,最后指出我国职工参与立法的现状与不足,针对我国目前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立法缺陷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完善的立法建议(包括完善公司职工参与管理和职工持股的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1]. 国企改制中的职工持股制度研究[D]. 陆军. 清华大学. 2007

[2]. 我国公司职工持股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 陶昕炜. 武汉理工大学. 2007

[3]. 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研究[D]. 石宏伟. 吉林大学. 2016

[4]. 职工参与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 周超. 西南政法大学. 2005

[5]. 我国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研究[D]. 彭文辉. 中南大学. 2003

[6]. 公司职工持股法律制度完善[D]. 李芳芳. 甘肃政法学院. 2013

[7]. 职工持股的信托管理模式研究[D]. 栾芳. 华东政法大学. 2014

[8]. 职工持股在中国的发展[D]. 杨欢亮. 四川大学. 2004

[9]. 虚拟股法律问题研究[D]. 李胜管. 湖南师范大学. 2014

[10]. 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研究[D]. 陈向聪. 厦门大学.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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