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前教育教师现状调查与分析_学前教育论文

香港学前教育师资状况的研究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前教育论文,香港论文,师资论文,状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香港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幼儿中心和幼稚园,均为私立机构,其中幼儿中心由社会福利署管辖,招收0-6岁儿童,多为全日制;幼稚园由教育署管辖,招收3-6岁儿童,多为半日制。香港学前师资的任用资格、培训和待遇长期以来分属两署监管,各方面均有较大的差异。由于政府政策的滞后,学前师资一直没有大的发展,引起教师的不满和社会舆论的责难。直到香港政府1994年施政报告发布后,一些建议才被落实执行,学前师资状况开始有了较大改善。

一、香港幼儿中心教师的任用资格、培养和待遇

1.任用资格。1976年颁布的《幼儿中心条例》规定,香港幼儿中心的职员分为三类即:主管、幼儿工作员和见习幼儿工作员。现在一般称主管为“主任”。幼儿工作员的入职学历资格为中五毕业(相当于国内高中二年级),四年后(1980年)则降低条件为工作员只需中三程度即可,幼儿中心主任维持原要求即中五毕业会考两科及格,到1995年9月,工作员的入职资格重新提高到中五毕业。

2.培养、培训。社会福利署在1976年成立幼儿中心督导组专门负责执行《幼儿中心条例》和规例,同时规定所有幼儿工作员必须接受职前训练,或入职后一年内完成训练,在该署注册,方符合政府的要求。

附表介绍了目前香港四所大专院校的师资培训课程,其中李惠利工业学院专门培训幼儿工作员,有三种课程,香港理工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的课程是兼收幼稚园和幼儿园教师的,由此可见香港幼儿工作员的培养分为职前和职后两种方式进行。

资料来源:邝李慧仪《香港幼师培训的发展:现状与前瞻》引自《学前教育研究》1997年第3期。

3.待遇。由于幼儿工作员工作时间长(8.5小时)、工作环境嘈杂、任务繁重,除照顾一般幼儿外,还要兼顾幼儿暂托服务及弱智儿童工作,薪酬和承担的责任不相符,并且职业前景不明,一直以来都存在严重的人员流失现象。

1990年10月,社会福利署咨询委员会提出一个以学历及训练标准来订立的新薪级表,学历达到中三程度未受训的人员,月薪为4560-8015港元,受过两年训者为4860-8015港元,中五两科合格未受训者为4860-9035港元,受过一年全职训练的为5175-9035港元,以此来挽留人手和吸引更多入职者。

二、香港幼稚园师资的资格、培训及待遇

1.任职资格。香港幼稚园的教师分为合格幼稚园教师、合格助理幼稚园教师和不合格教师三种,前两种均为合格教师。长期以来幼稚园教师(简称幼师)的入职资格维持在中三程度(相当于国内初三水平)不需要毕业,政府也没有确切规定幼稚园合格师资的比例。

从1995年起,香港幼师的入职资格从以往的中三程度提到中五程度,幼稚园校长则必须完成两年制培训课程,每所幼稚园受训教师的比例不得少于40%,这些要求虽然不是很高,但规定明确,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2.培训。香港幼师的培训均为职后培训,其课程的设置、人数的多少、受训比例与政策关系密切。1995年以前的幼师培训有以下四大特点:①所有课程均为在职培训课程;②培训偏重于量的增长,力量集中在为未受训幼师提供最基本的训练;③幼师只能读一种课程,而且所有课程均以技能训练为主,培训无长远计划,不能成为完善的继续教育课程;④学员的基础为中三程度。

1995年底香港政府确定了统一的“双幼”师资培训课程,参加此项课程的是由幼稚园和幼儿园推荐的教师,课时有360学时,基本课程中以学科课程为主,以专业技巧为辅,这是香港统一学前教育的重要举措。香港教育学院也从1995年起推行提升幼师素质的培训计划,其目的是提供优质的幼师培训以配合幼稚园教育的发展。此后香港教育学院逐步承担起幼师培训的主要责任,成为香港幼师培养的主要场所。

可见,1995年以后的香港幼师培训,开始兼顾质和量两方面的发展,显示出香港政府对幼稚园教育的进一步重视,以适应高度发展的香港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3.待遇。1984年《幼稚园办学手册》规定,教师的薪酬应与工作职位及学历相称。但现实情况中,香港幼师的薪级一直不能令人满意,同时社会地位低,缺乏晋升机会,无职前教育导向,对职业无深入了解等原因导致幼师流失率在80年代末特别严重。

1990年政府为教学人员订立的建议标准薪级为:合格幼师月薪为6560-9970港元,校长可另获500港元津贴;合格助理幼师为3725-6970港元,非合格幼师为3570港元。同时,教育署实行新的减免学费计划,准许幼稚园以增收学费来改善幼师待遇,从9月起,全港幼师薪酬平均加幅六至八成。这些措施显著地稳定了师资队伍,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又有了提高,间接地提高了教师素质。

三、香港学前师资的状况分析及建议

(一)状况分析

1.香港学前师资工作长期隶属两个系统,从入职资格到培训课程、福利待遇都不尽相同,而且两署互不承认资格,造成资源的浪费,造成制度上、监管上的混乱。在迈向统一学前教育的路途上,存在不少困难。

2.香港学前师资长期以来入职起点低,基本依靠在职培训,培训侧重于最基本要求,因此,造成师资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理论素质不高,不能适应香港高度发展的社会要求。而且在职培训给幼稚园带来不少压力,有的幼稚园因人手不足,或因找不到代课教师和要付出额外的薪金,而不让教师接受培训。另外在职培训课程也受时间和实习地点的限制,很难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3.香港幼师长期以来没有职前培养,缺乏职前系统的全面的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理论及技能技巧的培训,幼师素质不够理想,以至香港合格幼师人数较少,学位教师更为鲜见。而职后培训只强调职能教育,没有形成多目标、多层次、较完善的职后培训体系,教师的个人专业能力难以提高。

4.香港学前师资专业地位低、社会地位低、收入水平低、流失率较大,直接影响了教育质量。

5.近年来随香港政府重视优质教育,学前师资开始得以改善,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努力适应香港社会的需求。

(二)建议

1.统一学前教育机构的服务与管理。香港学前教育的服务对象虽然都是学前儿童,但两个管理部门对师资培训的要求和课程不同,教师也不能跨部门注册执教。香港教育学院只培训幼稚园教师,李惠利工业学院只限于培训幼儿中心的幼儿工作员,这两者之间没有什么沟通和联系,只有香港理工大学幼师训练课程是培训幼儿中心和幼稚园师资的。因此,今后统一学前教育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有利于统一幼教课程与服务标准的实施。

2.加速学前师资的培训。据统计,香港约有7700多名幼稚园教师,其中52.8%的教师需接受训练;另有1600名幼儿工作员,除少部分曾受过李惠利工业学院幼儿护理系的一年或两年职前训练外,多半只接受过短期基本在职训练。从以上情况可看出,还有大量教师需接受培训,所以需加快培训速度,提高学前师资水平。

3.形成完善的师资培训体系。香港政府应考虑设立幼师教育学院,或在目前的教育学院中设立幼师培训的学系,是全日制,职前训练的,使有志于幼儿教育的中学毕业生接受正规训练,使他们视幼儿教育是一种事业,而不是过渡性的一项工作。相信香港师资培训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职前、职后培训俱备,人才层次结构合理的完善体系。

4.鼓励学前师资赴内地、国外进修或研究,以及注意加强国际幼教学术交流。

四、香港学前师资的启示

1.香港学前教育在80年代以来从重量转为重质,但质量一直未有大的提高,根本原因就是师资素质的低下。香港政府对学前教育一直采取消极拖延的政策,与世界学前教育越来越重视师资培养背道而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历史例证。我们要吸取香港师资培训的教训,加强职前培训,打下牢固的文化和专业基础,提高师资合格率;也要吸收其职后培训的某些经验,改善职后培训的方式方法,分层次地培训园长、骨干教师、新教师、保育员等,有针对性的提供不同的课程,以提高他们的学历、实际工作能力和传递最新的改革信息,使教师的培养成为一个科学完善的体系,有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还要适当地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努力与小学教师的水平持平,提高幼教职业的社会地位和吸引力,真正让幼儿工作者安居乐业。

2.加强香港——内地学前教育的交流合作。就师资培训而言,两地的交流合作前景远大,应引起双方政府机构和有关社团的关注并大力推动。一方面内地特别是广东可依靠本地的幼师培训师资为香港代培幼师,内地的多所高校也可为香港培养学位人才,以弥补香港职前培训和学位教师的不足;另一方面,香港的职后培训体系完整,注重实践,颇具特色,内地可借之拓宽幼师职后教育领域,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师资培训体系和人才结构体系。

3.我们可借助香港特殊的国际地位、利用其文化交流的便利、信息传递的迅速,形成一个学前教育交流的活跃地区,不断吸取欧美学前教育先进地区的最新信息,并适时地推出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各种成果,使香港成为中国——国际学前教育交流的新舞台,成为我国学前教育走向世界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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