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产业投资风险研究_投资论文

社会保障基金国内实业投资的风险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障基金论文,风险论文,实业投资论文,社会论文,国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社保基金的投资现状

至2005年,中国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已达18435亿元人民币,全国社保基金累计结余6066亿元。全国社保基金近年来的投资收益情况如表1,分析表1中数据不难发现,无论是和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还是和同期通货膨胀率相比,社保基金风险总体大致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保证了基金安全,基本上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

从长远看,实业投资将是社保基金的重要投资领域,主要通过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三种途径来扩大实业投资范围。实业投资占社保基金总额的比重已从2005年的6.46%。增加到2006年的13.69%,而且实业投资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相对较高,未来社保基金将更多投资于国内实业。

二、社保基金国内实业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实业投资收益相对较高,社保基金加大实业投资,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收益率,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目的,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风险。

1.政策风险。

实业投资涉及许多相关产业政策,如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利率政策、汇兑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此外,某些行业的投资可能需要政府许可证、特许经营权或其他形式的批准,如能源行业、基础建设和交通工业、资源开发行业等,而这些行业正是社保基金实业投资的主要领域,政治风险问题对于这些实业投资将变得更加敏感和突出。显然任何有关政策上的负面变化都有可能增加项目的生产成本或影响项目的生产计划,导致项目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受到损害,造成投资项目的损失,因此各项政策的稳定是社保基金实业投资成功与否的根本前提。

2.偿付风险。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对于社保基金也不例外,要投资就要承担资产风险。社保基金实业投资的收益来源于项目资产预期产生的现金流,一旦项目经营不能顺利进行,最终导致项目到期无法实现期望的收益水平,社保基金的偿付风险就发生了。这种情形下,如果社保基金是以股权形式投资,则可能得不到预期的回报甚至亏损;如果是以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计划方式参与投资的话,就会面临资金使用方到期无力偿付的风险,总之最终都将使社保基金实业投资付出严重代价。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会带来收益是众所周知的道理,所谓流动性就是要求资金使用要灵活,投资期限不要太长。基于安全考虑,流动性是社保基金投资所遵循的三大原则之一。一般而言,固定资产类投资因其变现性差、变现成本高等特征都面临着流动性短缺问题,可能形成流动性风险。社保基金实业投资以追求中长期收益为目标,不但投资额高而且投资回收期较长,加之投资项目的独特功能,无疑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因此,要在流动性需求与风险的博弈中获得正的效益就成为社保基金实业投资必须面对的一大困境。

4.信用风险。

在某种程度上,信用风险是当前中国最为严重的风险,它的严重性和妥善解决的必要性超过其他任何风险。而社保基金实业投资过程主要是依靠各种有效的信用保证结构支撑起来的,实业投资的信用风险有多种形式,如在规定的日期前承建商无法完成项目的施工建设;项目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不履行购买协议;借款方拒绝偿还债务;投资方无法按其权益得到分红和偿付;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延缓项目投产计划等。概括地说,信用风险贯穿于投资项目的各个阶段,因此,在目前中国各项体制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社保基金实业投资过程中必须时刻警惕和严防各类信用风险的发生。

5.经济风险。

实业投资的经济风险主要包括价格风险、收入风险、利率风险等。首先,社保基金的实业投资对象均是大型项目,若项目产出的价格事先在某个范围内锁定,需要预防可能对价格锁定机制造成破坏的事件发生;若产出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需要预防市场波动对价格走向的影响。其次,在某些项目,如交通收费项目,即便锁定产出价格,由于市场销售量的不稳定,收入仍然是不确定的。此外,实际利率是借贷款人机会成本的参照系数,利率的变动也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投资项目价值降低或收益受到损失。总之,无论发生哪一种形式的经济风险,都会对投资项目的经济强度产生影响,使社保基金的实业投资遭受损失。

6.道德风险。

无论社保基金是以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还是以信托形式投资实业,都体现了一种典型的委托和代理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主体被分散化和多元化,最终使得所有者缺位现象就不可避免了,因而这种法律关系正是道德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社保基金实业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道德风险可能表现在:被代理资产投资方向上有欠公平;对被代理资产价值评估和收益预测上有失公正;在资金投资风险揭示上不愿公开。若社保基金不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上述“所有者缺位、代理者错位”的现象加以控制,将会使道德风险得到强化,对社保基金的实业投资酿成严重后果。

三、社保基金国内实业投资的风险防范

1.加强对政策的反应能力。

由于政策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主要来源于政府和产业政策的变化,不可能完全规避,但社保基金可通过寻求投资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或政府机构的书面保证来适度降低政策风险,使政策得以连续稳定,当然这种情况比较罕见。而更重要的是,社保基金在实业投资中,一方面必须从各个层面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内涵,正确判断政策变化趋势;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全面获悉政策变化的信息,以便在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时,能够迅捷地采取应急措施,把损失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2.建立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实业投资的预期收益是社保基金积极参加实业投资的源动力,偿付风险是社保基金实业投资的核心问题,这种风险的大小决定着社保基金投资能否顺利收回。所以,针对偿付风险,社保基金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建立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和体系,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评估所投资项目的赢利能力,特别是项目预计的现金流量能否满足杜保基金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其次,必须建立资金偿付专户,将风险防范贯彻于实业投资项目审批、投资、运营的全过程,力争从源头上规避潜在的偿付风险,保证社保基金的资金安全。

3.建立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

对社保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的防范,关键要从项目市场前景、项目内部各阶段的质量管理等层面关注投资项目的质量效益,增强项目资产的流动性,防止项目资产可能沉淀为不良资产。此外社保基金必须为风险建立并健全完善的长效预警机制,对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的项目环节资产投资运营进行评价和分析,为发生几率较高的风险资产设置预防和控制手段,进而防范因投资结构和市场传导机制失效所引发的流动性风险。社保基金有了这样的双层保险,就可以在投资项目运营发生困难时及时通过各种金融市场迅速变现,以应对突发事件,从而保证社保基金流动正效益的极大发挥。

4.构筑多层次信用风险防线。

信用风险的产生既有客观环境原因也有主观道德原因,故在防范信用风险时往往需要丰富的想象力和高度的创造性。一般来说,提供社保基金实业投资信用保证的各参与方的资信状况、技术和资金能力、以往表现和管理水平都是评价信用风险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在实业投资的各个环节必须对相应签约方进行信用评级,如果实业投资的签约方信用等级较低时,需要寻找一个信用级别更高的第三方作为签约方;或者力求引入信用提升机制,如相应类型的担保、银行信用证、保险、预定违约金、预留基金设置等,如此通过道道防线,可最大限度消除社保基金的信用风险。

5.提高经济保障和风险对冲水平。

经济风险主要与市场客观环境有关,也属于系统风险范畴。价格风险和收入风险的规避重在预防,在投资项目初期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可以大大降低价格风险和收入风险。而签订在固定价格基础上的供应协议和产出销售协议以及获得政府的担保,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保基金的实业投资提供了一种保障。

通常如果项目资产、负债及收益使用的是可交易的硬通货,则一般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常见的消除利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利率互换、利率期货、期权、掉期、远期利率协议等。

6.建立全方位道德风险防范体系。

委托代理关系中内部人控制和信息不对称是道德风险产生的必要条件,绩效评估制度设计缺陷和代理人职业素养不高是道德风险产生的重要诱因。因此,社保基金在投资实业时,必须通过上下重视、内外监控和奖罚并举的全方位防范体系,才能最大限度上降低道德风险。首先应重视建设内控制度,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切实防范道德风险,明确代理人义务和责任,使资产投资和收益评估分离,增强代理人运作的透明化程度;其次通过加大对代理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道德风险的违规成本,减少道德风险行为发生的几率;最后还要加强对代理人的激励和约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代理人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使代理人在利益分配相对合理的情况下,有动力去追求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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