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行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_市场经济论文

信息系统行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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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文章从分析信息系统行为的含义及研究方法入手,深入讨论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信息系统行为的特征及其影响因素。

关键词 信息系统行为研究

引言

《情报理论与实践》杂志1993年第3 期发表了该刊记者撰写的题为“当前情报机构生存和发展问题”的专题报道,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情报机构的改革措施和存在问题作了介绍。这说明,国内信息学界已开始对市场经济环境下信息系统的行为问题引起了注意。我们认为,信息系统行为远不仅仅是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改革问题,围绕着信息系统的生存与发展主题,必然涉及到信息系统组织行为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对信息系统行为既需进行一般性规律的研究,又要进行信息系统各类具体行为的分析,更要总结归纳出新旧不同体制下信息系统行为的差异,以为今后我国信息系统运行行为的完善提供理论指导。所以,可以认为,信息系统行为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既有丰富的理论内容,也可形成一定的研究体系。

对信息系统行为理论研究的系统化与具体化具有理论与实践方面的重大意义。从理论上看,它充实了我国信息系统基础理论的研究内容;从实践上看,它对指导我国信息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之一——信息系统的运行实践将发挥重要作用。笔者曾对信息系统行为问题作过零星描述,本文试从宏观上探讨有关信息系统行为研究的若干问题。

1. 信息系统行为及其研究方法

信息系统的行为可以分为内在行为与外在行为。信息系统的内在行为是指信息系统对外部环境刺激的感应功能;信息系统的外在行为是指信息系统对外部环境刺激感应功能的外在表现。无论是信息系统的内在行为还是外在行为,都是信息系统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运行目标,对特定外部环境或信息刺激所作出的持续性、规范性的感应或反应。

上述对信息系统内在与外在行为的认识,应重点把握3点:(1)信息系统行为的特定性,即强调信息系统行为发生的特定体制环境,它是为一定信息工作体制所限定或制约的行为。在传统信息工作体制时期、新旧信息工作体制变革时期和现实的信息工作体制时期,信息系统主体的行为规律、行为轨迹和行为重点都会不同;(2 )信息系统行为的对应性,即强调信息系统行为是信息系统主体为实现自身的运行目标而对外部环境或信号变化作出的相应感应和反应。这里所说的相应感应和反应,一方面是指信息系统的运行目标是其内在行为和外在行为的前提和条件。信息系统的运行目标不仅影响了信息系统对外部环境的内在感应功能,也决定了信息系统对外部环境的感应反应;另一方面是指信息系统的内在行为和外在行为又与外部环境和信号相对应,有什么样的外部环境和信号刺激就会有什么样的信息系统运行目标,并就有什么样的信息系统内在与外在行为;(3)规律性, 即信息系统的内在与外在行为并不等同于信息系统的内部活动与外部活动表现,因为信息系统活动可以是随机的、偶然的、个别的和瞬间的,而信息系统行为则是一定体制环境下信息系统谋求生存与发展过程中持续性和规范性的行为,它是我国各个别信息系统的共同性行为,并反映出一定体制环境下,我国信息系统行为的整体动向或趋势。

对信息系统行为的研究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若从信息系统行为的时序特征划分,则信息系统行为有短期、中期、长期行为等;若从信息系统具体行为特性划分,信息系统行为可划分为生产行为、交换行为、积累行为等;若从信息系统行为的外部环境角度分析,信息系统行为则可划分为传统信息工作体制下的信息系统行为、传统与现代信息工作体制过渡时期的信息系统行为、现代信息工作体制下的信息系统行为。前两种对信息系统行为的划分虽然反映出信息系统行为的具体性和现实性,但它们却远不及最后一种划分所揭示出的信息系统行为的特定性、对应性和规律性特性。因此,对信息系统行为轨迹、规律研究角度选择,应充分考虑到这种选择是否有利于揭示信息系统的内在动机、主体与外部环境的内在联系、信息系统行为生成和发展的条件与机理以及信息系统运行绩效。笔者认为,比较而言,从信息系统行为的外部环境角度入手对信息系统行为作分类研究,不仅能通过不同体制下信息系统行为的描述来揭示其特征和规律,而且可以通过不同体制下信息系统行为的比较,总结出信息系统行为发展的方向和趋势。这种研究角度选择,是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精华——权变组织设计理论来对信息系统行为作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分析。

对信息系统行为的研究有其具有特色的研究方法。可以作如下总结性分析:

(1 )外部环境决定和影响当时(非瞬间的)信息系统行为主体的行为目标与行为动机。它构成信息系统行为的基本出发点或启动点,这一目标或动机贯穿一定时期内信息系统行为过程的始终,而且不会因信息系统行为环境的非根本性变化而变化。在旧信息工作体制下,与当时外部环境相适应并由外部环境所决定的信息系统主体的运行目标和动机是单纯行政目标或拨款目标,这就使信息系统行为的动力来源具有行政性和外生性。行政性运行动机决定了在相当长时期内信息系统行为表现出较强的“重官场、轻市场”、“重社会效益、轻经济利益”的特点;在新旧信息工作体制交替和过渡时期,由于外部环境是计划与市场的双重作用,所以,信息系统行为的运行目标与动机也具有双重性,即信息系统既有行政目标(以获得财政拨款)的激励,又有通过市场获取经济利益的价值激励。这就决定了在体制转换时期,信息系统行为既表现出一定行政运行行为,又有一定的市场运行行为,它与旧体制下信息系统行政强主导运行行为相比已显现出一定的开放性;在新的信息工作体制下、市场经济环境使信息系统表现出更强的价值目标动机,信息系统在尽可能满足用户信息需要基础上也实现价值的增殖,它决定了信息系统只有采取市场行为才能生存与发展。

(2)外部环境是信息系统行为方式选择的重要约束条件, 有什么样的外部环境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反应。在信息系统行为反应中,信息系统的行为决策和信息系统的行为创新是主要问题。在旧信息工作体制下,信息系统的行为决策是政府机关决策型,信息系统必须根据一系列来自地方政府或部门的指令来组织信息系统的行为,这既使信息系统失去了管理经营的灵活性,也阻碍了信息系统之间的横向联系(纵向从属关系起支配作用)。同时,信息系统因缺乏内在的利润冲动和外在的市场压力这两个行为创新源泉,也就出现了信息系统创新行为“萎缩”。在新旧信息工作体制交替时期信息系统的行为决策是引导——自主型决策,并且随着新的信息工作体制的完善与健全,信息系统行为决策中自主决策的成份将明显增多。此时,由于对信息系统行为起引导作用的将是有组织的信息市场,这一方面使信息系统所需的行为指令信息由单轨纵向传递变为多轨多向传递,信息系统不仅获取行政指令信息,而且获取用户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并把有关信息向市场辐射;另一方面又使信息系统在信息市场导向下,不断增强自身的内在利润冲动,具备一定的行为创新动力。

(3)外部环境不仅影响着信息系统行为的运行绩效, 也决定着社会采取何种标准来评价信息系统行为。在旧信息工作体制下,考察我国信息系统行为是否合理的主要标准是看信息系统是否采取有利于社会的行为,有利于社会的行为是合理的行为,不利于社会的行为是不合理行为。社会要求信息系统提供无偿的公益服务,注重社会效益,信息系统就对上述环境要求作出一系列行为反应。从表面上看,旧体制下信息系统的行为是合理的行为,但它却忽视了对信息系统自身运行绩效的考察,忽视了信息系统的自身利益;在新的信息工作体制下,市场经济环境和市场经济观念,既使信息系统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得以实现,又使信息系统在市场压力下保持良好的运行绩效,并使整个社会逐步接受了信息系统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行为。

综上所述,对信息系统行为的研究,就是如需确立一个信息系统行为分析的逻辑框架,并进而把握这一框架中前提、行为、行为效果的内在联系以及它们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在信息系统行为的研究中,只要我们依靠上述信息系统行为理论分析的逻辑框架,并对现实的信息系统行为作出抽象和概括,就能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系统组织行为理论作出贡献。

2 市场经济环境中信息系统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

现阶段,我国信息系统生存与发展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市场经济环境,因此,对市场经济体制下信息系统行为的分析理应引起我们更多的注意。这不仅可以使信息系统行为理论的研究充分反映现实,也可为现实的和今后的信息系统行为改革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我们撇开对信息系统各类行为的分析,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和信息系统行为的现实出发,从总体上把握市场经济环境下信息系统行为的一般特征。

信息工作体制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系统行为发动者的地位和发生的外部环境。就前者而言,是要确定行为者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就后者而言,是要确立信息系统行为的市场导向型环境。这既是“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信息系统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系统行为发生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征。

信息系统行为的主体性和自主性。(1)市场经济环境下, 信息系统是作为独立的主体发生行为的。信息系统在“放开一片”的经营中享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并承担经济责任,信息系统行为过程自始至终受价值增殖目标的支配,它不再是某个政府的附属物,虽然国家宏观信息政策导向和指令仍对信息系统行为中“稳住一头”的部分发生作用,但信息系统已不再是单纯的外部意志的被动执行者,它在“放开一片”的经营中,往往是以独立主体的面貌出现,并灵敏地感应市场环境中的各种刺激信号;(2)市场经济环境下, 信息系统行为倾向、行为过程直至行为结果都是由信息系统自主决策进行选择或是自主决策所引发的。信息系统不仅拥有对其“稳往一头”的一定管理权,而且还拥有对其“放开一片”的全部经营权。自主决策不仅意味着信息系统行为受切身利益或经营目标支配,价值增殖和信息系统的长远发展已成为信息系统行为的轴心和动力,而且,信息系统也必须承担其自主行为的结果。但是,应该注意到,由于目前我国信息工作政策和信息市场发育程度所存在的种种局限,信息市场结构尚不合理,信息产品定价方法尚不统一等,都决定了目前我国信息系统尚不可能完全实现自我发展、自负盈亏,但随着信息工作政策的逐步到位和信息市场的完善,这一目标的实现仍是可能的。我国民办与个体信息系统的行为实践已为我们提供了许多这方面的宝贵经验。虽然现阶段国家对信息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信息工作中“稳住一头”的财政支持确实是必须的,但这不能成为政府机关与信息系统进行自主权交换的条件。总之,信息系统行为的主体性和自主性,是通过行为发动或选择——行为过程——行为结果这一逻辑体系来体现和表达的。市场经济环境虽然使信息系统的具体经营管理行为变得更为多样、多变和灵活,然而信息系统行为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基本特征却是永恒的。

信息系统行为的市场导向性。(1 )市场为信息系统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选择空间。信息市场和其它各种要素市场是信息系统自由选择的交易场,它为信息系统提供了多种市场机会;(2 )信息系统行为由市场来进行导向。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市场信号和经济参数变动可以启动和强化信息系统的某些行为,同时又会遏制和约束某些行为;(3 )信息系统行为的结果最终应由市场来评价和检验,优胜劣汰的筛选机制既是信息系统行为的约束条件,又是信息系统行为的优化条件。市场经济赋予了信息系统主体以自主权,但它同时也形成了一套优化行为、激励效率的规范。信息系统无论规模大小、性质如何,其行为都必须按市场规则行事,都要经受市场的检验。1992年以来,在“放开一片”的信息系统运行实践中,有的信息系统适应市场机制的作用得到了较大发展,有的信息系统还未能对市场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在“放开一片”的实践中举步维艰,这正是对上述结论的有力证明。

市场经济环境是我们对信息系统行为进行研究的前提。在这一前提下,决定和制约信息系统行为因素有两大方面:①由市场经济环境所决定的信息系统运行目标影响其行为的启动及其对外部刺激信号感应的功能;②市场经济环境的具体状况对信息系统行为反应的影响。

在不同的信息工作体制下,信息系统运行目标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市场经济环境呼唤新旧信息工作体制的转换和新的信息工作体制的确立。在新的信息工作体制下,信息系统的运行目标已不再是单纯的生产使用价值以满足用户的需要,而是在生产使用价值满足用户需要的基础上,同时实现价值的增殖。价值增殖目标集中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系统的运行动机。(1 )价值增殖目标追求是信息系统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信息系统在实际财政拨款减少,经费自给压力下,只能通过“放开一片”,多种经营,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力量;(2 )价值增殖目标是对信息系统这一市场主体运行绩效进行客观评价的重要标尺。从选择衡量和评价信息系统运行绩效的指标来看,一个信息系统运行状态的好坏,固然可以从其信息产品的品种、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指标上反映出来,但是,严格地说,这些指标并不能反映信息系统的全面情况,同时,由于信息产品在生产上的非重复性、随机性和消费上的共享性等特点,也导致了不同信息系统之间很难在上述指标上加以比较。与此相比,价值增殖水平则可以综合反映某一信息系统的全面情况,而且可以在不同的信息系统之间进行对比分析;(3 )信息系统的价值增殖目标形成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律。市场是优胜劣汰的竞技场,公办、民办乃至个体信息系统,谁有较强的增殖功能(无论其性质、规模如何),就可能得到充实发展,反之,增殖功能很弱或完全依靠国家扶持的信息系统,就难以长久生存与发展。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系统的运行目标就是在生产使用价值以满足用户需要的基础上实现价值增殖。由价值增殖目标启动和指向的信息系统运行行为,必然要求信息系统采取适应市场的行为,并能对市场上的各类刺激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和积极的响应。所以,从价值增殖这一目标前提出发,有助于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系统行为的规律性,使行为分析的线索较为清晰。

市场环境的具体状况对信息系统行为的影响集中表现在市场结构和市场态势等方面。虽然我国一些信息系统在“放开一片”的经营选择中走上了远离信息业务工作的轨道,但应看到,目前大多数信息系统的兼业经营选择仍与信息业务工作有关,而且我们也提倡信息系统在进行兼业经营方向选择时从减少信息系统行为合理化的摩擦系数角度出发,选择与信息业务有关的项目。这就决定了我们对影响信息系统行为的市场因素分析必然侧重于信息市场结构和信息市场态势等具体方面。

信息市场结构,就是信息市场内部的各相对独立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目前我国信息市场主体结构性要素存在不同程度、不同表现的缺位,客体结构性要素存在单一性弊端,且信息市场主体交换信息客体的运动轨迹在时间上有单一性、在空间上有封闭性的缺陷,这就使我国信息市场结构具有不发达性。不发达的信息市场结构,又导致了现阶段我国信息卖方市场总体态势的形成和延续。在不发达的信息市场结构和信息卖方市场态势下,信息系统表现出如下行为特征:

第一,信息系统在信息市场上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这就可能会使其不思行为创新、不积极进行市场营销。在有效信息产品供不应求的态势下,信息卖方市场向有利于信息系统的方面倾斜,在信息系统与信息用户的价格竞争中,信息系统处于有利地位,其销售信息产品的意愿总归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且这与信息产品生产的非重复性一起,共同决定了信息系统之间为争夺有利的市场地位而展开的竞争行为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也就削弱了信息系统的创新行为和市场营销的积极性。

第二,信息系统的积累行为不足。不断地进行人、财、物等积累活动,是信息系统的生命力之所在。信息系统经久不衰的积累行为需要两方面作用力的启动和强化:①信息系统的内在动力,尤其是那种强化信息系统行为的紧迫感;②外部市场的压力,即对积累行为的刺激和催化力。这两种作用力量是相互交织的,有外在压力而无内在动力只能是“引而不发”,而有动力无压力则可能是“发而无力。”卖方信息市场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两种作用的合力,使信息系统的积累行为不足,这具体表现在:信息职工队伍素质的下降和信息系统在投资分配与使用方向上,重铺摊子、扩规模,注重外延型的扩大生产,而忽视了提高已有信息系统的内涵素质。

第三、信息系统交换行为实现的过程在时间上可能会被延长。信息系统交换行为实现所需时间的长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受信息产品供求状况的影响。在一般情况下,某类信息产品的供过于求,往往会延长信息产品的销售转让时间,使信息系统交换行为实现所需的时间延长;如果某类信息产品供不应求,则不仅会延长用户向生产性信息系统直接购买信息产品的时间,同时也会延长经营性信息系统(经纪人)信息产品的购买时间,二者同样会使信息系统交换行为实现所需的时间延长。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信息系统交换行为得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是以信息商品供给与信息商品的需求的统一为前提的。信息卖方市场特征,具体地也就是表现出某类信息产品供不应求和某类信息产品供过于求,其最终都表现为适销对路的信息产品无货供应,这无疑也就延缓了信息系统交换行为的实现过程。

第四、有效信息产品的供不应求和无货供应。给信息系统提供了更多实施“犯规行为”的机会。一方面,若信息系统掌握了对用户有效的信息产品,它往往就在选择用户、选择信息产品的出手时机、选择定价方法上具有更强的主动性,这种主动性可能会导致信息产品定价的不合理和交易行为的混乱;另一方面,由于有效信息产品的不足,也就会使一些信息系统在价值目标的驱动下,把存在时效性、准确性、适用性缺陷的信息产品投入市场售给用户,从而极大地损害用户的利益。

从上述分析中可见,信息市场结构与信息市场态势是制约信息系统行为的重要外部环境,并使信息系统表现出一些具体的行为特征。当然。由于信息系统在“放开一片”的行为方向选择上也可能是远离了信息工作,这也就难免会使信息系统行为受到其它各种要素市场结构与市场态势等因素的影响。从这一意义上讲,要使信息系统行为合理化和优化,不仅应重视对信息市场结构和信息市场卖方态势的治理,而且也应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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