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屏障对民族关系影响论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文化论文,屏障论文,民族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14)04-0037-05 民族关系是指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反映出的不同民族之间的联系形式,即具有民族属性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联系形式。民族关系是当今多民族国家中最复杂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本文从民族文化屏障这样一个较为微观的视角来研究其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文化屏障这一概念是英国学者诺曼·丹尼尔在他的《文化屏障》一书中提出的,这是一本关于文化冲突问题的论著。关于文化屏障,我国在教育社会学等领域中讨论较多,如钱民辉教授的研究。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扩展延伸了文化屏障概念,在“民族文化”和“文化屏障”两个概念相交叉的意义上,提出了“民族文化屏障”概念的新内涵,并将其纳入民族关系这一领域展开分析研究。 一、民族文化屏障的内涵及其表现 诺曼·丹尼尔认为:“文化屏障是指一个个体无法使另一社会中以不同方式成长起来的个体,分享他从自己社会中获得的任何东西。所有那些非先天遗传的后天习得,原则上都是文化的;但就不同的个体而言,这种后天习得则可能获自外界,或许是其他文化。一个个体从其他文化中学到的东西可能表明这一文化与他自己所属文化的联系;而那些属于他自己的社会的、不能与其他社会分享的那部分思想和意识,便是一种文化屏障。”[1]钱民辉教授认为,文化屏障是由社会分层引起的,“不同文化身份、地位的群体,都有着不同的文化资本、文化品位、文化消费和不同的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人们在这种同质文化群体中,通过交往和行动,逐渐形成了一种共同的阶层文化保护和排斥意识——文化屏障——使其他阶层的人不能进入这个阶层,也使得自己阶层的人的利益不受侵犯。文化屏障有时是以外显的方式作用于阶层保护,有时是以隐藏的方式排斥其他阶层的接触”[2]。 民族文化的差异性是引起不同民族之间相互误解和猜疑的基础,本文认为:民族文化屏障是指不同民族的人们在交往中,基于民族性格和民族自我意识等文化特点和差异的存在,以隐蔽或显现方式反映出的民族之间的相互排斥和对自身保护的现象。这里的文化主要是指观念形态意义上的文化。当然,作为民族文化既有屏障的一面,更有非屏障的一面。 各具特点的民族文化作为人们后天习得的东西,在民族交往中,其差异性必然影响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甚至引起隔阂与敌意。文化的差异性使民族相互区别而隔离,文化的相似性又使不同民族相互理解而接近。因此,民族文化屏障集中反映出如下两个根本特征。 1.民族文化屏障表现出同一民族成员向内的认同和保护性。民族作为社会多样性的存在形式,从条件与结果的统一而言,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自从人类开始区分为不同民族以来,民族自我意识就随之产生了,即社会成员对民族归属和利益的感知和认同就产生了,这种意义上的文化便成为凝聚一个民族共同体的堡垒。“文化力对社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将单个的个体凝聚成社会,形成统一的社会共同体方面”[3]。尽管在民族发展的不同阶段,堡垒的抗同化能力有高低,保护力的强弱有差异,但是,其观念文化突出的保护力成为屏障的显著特征。相比之下,作为民族的地缘关系、经济关系等物质方面的文化,只是民族自我意识和民族认同等文化特征产生的外在条件。 2.民族文化屏障表现出同一民族成员向外的分界和排斥性。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的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民族这一人们共同体是以民族自我意识为本质特征的,它是由认同意识与分界意识构成的共同体,认同意识与分界意识是统一中的对立、对立中的统一关系。作为民族观念形态文化特征的民族自我意识,是以分界意识为前提条件的,民族的保护意识则是以排斥意识为前提条件的,二者互为前提、互为条件。人们在与不同民族成员的交往中,尽管彼此关系非常融洽,但总有一种无法融入对方生活当中的感觉,而且对方也在某些方面有着不愿让他人进入或分享自己的“领域”或“成果”的心理。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便是民族文化屏障的存在。 二、民族文化屏障的功能作用 文化屏障的存在,是以一定特征的社会群体存在为前提的;民族文化屏障的存在,是以民族共同体的存在为前提的。民族是一个由诸多特点维系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民族具有继承性,各种特点具有传承性,民族文化屏障与之伴随,也具有继承性和传承性。民族文化屏障对内的保护性和对外的排斥性特征,具有隐蔽或显现的表现形式,而且是在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交往过程中发挥功能并产生影响的。 民族文化屏障对社会的影响作用是多重的、可变的,因民族具体历史条件和环境背景的不同,其功能和影响也具有差异性。民族文化屏障既存在于国家之间的民族关系,也存在于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关系之中,本文仅就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文化屏障作用进行分析研究,不涉及国际间民族文化屏障对国际关系和民族关系产生影响的内容。 民族文化屏障的存在和发展,是以不同民族之间的联系和交往为前提的。从民族文化屏障的积极功能和作用看,在民族间的交往关系中,处于弱势群体一方的民族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和突出。首先,它是一个民族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自身发展的手段。民族文化屏障反映的民族认同和自身保护意识,一方面它会强化民族成员的归属感,使民族的自我意识更加自觉;另一方面,它会唤醒民族成员对共同利益的维护,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在民族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强化民族自信心、自尊心和自强心,成为民族发展强盛的推动力和精神支柱。 其次,它是保持和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抗拒其他民族压迫、抵制民族同化的武器。民族文化屏障具有强调对本民族特点和传统的认同、尊重和弘扬,强调自己民族在历史、语言、文化上的独特性等特性。在构筑坚强民族堡垒的同时,就是对来自其他民族压迫、同化以及各种压力的抗拒和抵制,就是坚持平等和伸张正义。 从民族的历史与现实发展看,民族文化屏障在民族关系的发展中,不仅具有积极的社会功能和影响,消极的功能和作用也是明显的。首先,对于一国之内的大民族或强势民族而言,民族文化屏障的保护和分界意识,往往容易成为忽视小民族和弱势民族在经济社会中重要地位的潜意识,对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和民族特点缺乏足够尊重,进而成为引发民族间摩擦的心理基础。在多民族国家中,因经济、政治、历史、自然等原因,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这必然会形成经济文化发展、人口较多的民族和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如中国的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关系。在这种民族关系的情况下,大民族成员容易产生“唯我独尊”的观念意识,也容易以自己民族的文化价值标准去衡量其他民族,或是漠视少数民族的特点和特殊需要,以狭隘的民族文化观刺激民族情感,其结果可能出现“各筑自家院墙”的趋势,并影响不同民族成员间的信任和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再次,对于少数民族和弱势民族而言,民族文化屏障的保护和分界意识,往往导致保守排外,进而成为影响民族间广泛联系交流的心理基础。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互相结合与相互规定,量在度的一定范围内变化,质不变,当量变超出了度,事物就发生了质变。民族文化屏障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分界意识,是民族这一人们共同体生存发展所固有的属性,在度的规定范围内,它是促进民族发展的动力,但是,当这种意识发展超出了度的范围,它便走向了极端,发展成为保守排外意识,阻碍了民族的对外开放,禁锢了民族吸收先进文化的思想,使民族间的误解增加、隔阂加深,既不利于民族间相互学习交流与团结合作,更不利于本民族的发展繁荣和进步。 塞缪尔·亨廷顿在论及文明的冲突时讲:“每一个文明都把自己视为世界的中心,并把自己的历史当做人类历史主要的戏剧性场面来撰写。”[4]汤因比曾批评这种表现是自我中心的错觉、是狭隘和傲慢,这也是民族文化屏障的表现。 总之,无论大民族还是少数民族,民族文化屏障反映出的消极作用和影响,均因民族成员没有意识到观念文化的差异或根本不承认文化的限囿,在对待、评价其他民族时,常常带有狭隘性、自私性,都“偏爱”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思维和行为模式。 三、减少民族文化屏障消极影响的途径 从上述关于民族文化屏障特点、功能和作用的分析可知,民族认同、保护意识和分界、排斥意识的存在,使不同民族成员在社会生活的交往中,总会对其他民族成员的行为“看不惯”、感觉“别扭”,甚至讨厌憎恨,也总习惯把自己的文化道德准则强加给别人,并作出刻薄的判断和评价。 世界上只要有民族区分,我们就无法从根本上摆脱民族文化屏障的束缚和影响。认识和研究民族文化屏障的意义在于,如何在现有的客观环境条件下,尽可能减少它给民族关系带来消极影响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屏障的存在及其对国内民族关系的作用和影响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应全面深刻认识其客观规律性,从社会历史发展与民族繁荣进步相统一的视角,在努力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通过加强教育提高全民文化道德素质,提升各民族文化包容意识,这是减少民族文化屏障消极作用的根本途径。 从广义上讲,教育是一种积极引导人类的思想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有效途径,是一种人类道德、科学、技术、知识储备、精神境界的传承和提升行为即人类文明的传递,是一种以某些主观意识形态去适当改变另外一些主观意识形态的科学方法。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以正确的习惯和态度对待客观世界。教育最首要的功能是促进个体发展,包括个体的社会化和个性化;教育最基础的功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影响政治发展;教育最深远的功能是保证文化发展。从现代教育体系看,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延伸。 1.重视家庭教育对民族文化屏障的重要影响。人生受教育的起点在家庭,父母是第一任“教师”。家庭经济条件、家庭的文化氛围、父母文化水平以及观念意识等方面的差异,对一个人的成长具有重大影响。民族文化屏障的存在,实质上是文化传承的结果,民族认同和保护意识、分界和排斥意识的形成,起步于父母和家庭的教育与影响。特别是一个家庭处在单一民族聚居环境中,还是处在多民族杂居环境中,或父母同属一个民族,还是属于两个民族的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和教育都是不同的。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证明,一个人如果从小受到多种民族文化的影响和熏陶,他会比较客观地看待和评价其他民族的文化,受本民族文化限囿的程度就相对低些。一般而言,如果是父母具有较高文化和道德水平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相对会更全面客观,反之,则可能会片面和狭隘些。 因此,提高家长素质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关键,是成功教育下一代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家长素质提高了,就可以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家长要身体力行,灌输健康积极向上的思想,防止和克服褊狭、扭曲的思想和观念影响孩子,引导孩子逐步提高辨别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教育孩子学会爱人、宽容、接纳、包容,这就为孩子长大成人后克服民族文化屏障的消极作用奠定了基础。 2.科学系统规划学校德育教育的内容。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组织机构,它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品德及文化科学知识的重要基础阵地。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我国的教育方针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教育的地位、作用和目的决定了学校教育是个人一生中所受教育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在学校里接受计划性的指导,系统地学习文化知识、规范道德准则、树立价值观念。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学校教育具有两面性,它既是巩固民族文化屏障的重要“基地”,又是消除民族偏见、克服民族文化屏障消极作用的重要途径。从本民族文化而言,使年轻一代懂得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要有“自知之明”,从民族文化多元性而言,应树立起“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费孝通语)的理念,使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成为公民的美德。因为,“历史事实表明,一种文化一统天下是一种弊多利少、甚至是有害而无利的主流文化样态”[5]。 就我国学校教育而言,应强调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德育目标。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设置,是实现这一方向和目标的具体途径和重要渠道。但是,从目前教育的现状来看,尽管主流是好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存在的问题矛盾仍不容忽视。一是集中反映在我国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的德育教育和历史观教育内容的衔接、协调较差上,二是反映在教育内容与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特点不相适应上。对此,我们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教育规律,科学研究、规划、衔接不同教育阶段的教育内容,真正体现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首先,从宏观原则的把握上,初等教育阶段的德育教育,应强调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国情知识的教育和掌握。中等教育阶段的德育教育,应强调以历史教育为重点,开展有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理论常识的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德育教育,应更多地联系社会实践,通过以史代论、史论结合,较全面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的教育。 其次,国家教育部门应当总结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民教育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对教育体系中不同阶段如何设置德育教育的内容进行科学规划和衔接,合理安排不同教育阶段要求掌握的知识和理论,尽可能减少教学内容的过多重复,做好顶层设计。应根据人的发展与大众成长规律和心理认知规律,在什么时期,该学习什么就进行什么教育,克服不当的拔苗助长或囫囵吞枣式教育。 最后,处理好学校教育与民族文化屏障的关系。学校教育中,一切人文社会内容的教育从某种角度看均是在建立、巩固、强化民族文化屏障,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在内。但是,民族文化屏障的消极功能和作用,最终还需要通过教育和提高民族素质来克服和消减。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德育教育内容要科学,开展教育的时机要恰当,符合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需要。 教育既是社会教育,又是国民教育,还是民族教育。从我国学校教育的德育教育过程来看,贯彻始终的主线即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我国多民族的国情而言,便存在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的一致性和差异性。中国各民族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反映了国家意识的一致性。就中国国内56个民族而言,每个民族还存在各自的民族认同,反映了民族认同的差异性和民族文化屏障的多重性。 因此,我们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德育教育中,要逐步增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的教育,帮助受教育者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学校,开展内容有区别有侧重的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使受教育者掌握和树立唯物史观。只有这样,人们才会避免用较单一的民族眼光看待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才会用辩证的、唯物的观点和方法审视自己民族以及各民族的历史和现实,才会用开放的胸怀、多民族的文化视角认识和看待世界,克服民族文化屏障的限囿。 关于民族常识、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主要在民族院校、党校中开展,到20世纪80年代,这种教育范围扩展到全国民族院校、绝大多数民族地区的本专科院校,有些地区的初高中也开设有少量有关课程。进入21世纪,国家民委、教育部相关司已组织部分专家学者编写了供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阶段开展民族观教育的德育教材。而且,有关专家学者已呼吁多年,建议民族观教育应在全国所有初高中和高等院校开展,统一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进行程度不同的教育。当今国际关系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开展这方面的教育,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民族关系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 3.优化社会教育的文化内容。本文所说的社会教育,是指学校和家庭以外的社会文化机构以及有关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对社会成员所进行的教育。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教育越来越显示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的成长不应完全局限于学校,必须同社会实践相结合。社会教育是一种活的教育,它直接面向全社会,又以社会政治经济为背景,不仅面对青少年,更面对社会的成人劳动者,它比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影响更为广泛,对于减少民族文化屏障带来的消极作用,克服它在民族关系方面存在的负面效应具有特殊的意义。 目前,我国的社会教育机构主要包括:文化馆(站)、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络等。社会教育效果的好坏,依赖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建设程度和整个社会教育大气候的形成,这需要全社会较长时间的努力。对此,我们应当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各种社会教育物质载体的功能,充分发挥社会教育的作用,让民族文化屏障在合理的轨道上发展。 首先,社会教育具有德育为纲和统领性特点,前者强调了育人的主要目的,后者强调了国家通过政府以及政府所设立的所有工作部门和机关来统筹实现的特点。因此,在克服民族文化屏障消极作用、帮助人们树立科学民族观方面,社会教育的内容应当重点包括各民族文化知识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的教育,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人类物质和精神文明的教育,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教育等。 其次,根据社会教育的广阔性和层次性的特点,在开展以各民族文化特点为重要内容的教育中,一要尽可能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少留死角,发挥各种社会教育载体的辐射功能;二要以教育载体的适宜人群,根据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地区差异、工作性质等差异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内容的教育。 再次,根据社会教育终身性的特点,在围绕科学民族观为内容的教育中,应始终坚持其长远性、历史性和系统性。因为,就社会教育根本而言,人人都是施教者,又都是受教育者,人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认识,总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的。活到老、学到老,对任何人来讲,这个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都必须接受终身受教育这个现实,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所以,对于民族文化知识和民族平等观的教育,不能采取轰轰烈烈一阵风式的宣传教育方式,要着眼于长期,着眼于人的一生。 最后,根据社会教育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特点,要对社会文化环境和文化市场加强管理。任何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生活,社会环境是复杂多变的,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每一个人。现实社会教育和文化市场中,存在着许多消极或有害的内容,不仅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心理健康产生严重的消极作用,而且对成年人思想观念的引导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如一些非法出版物或网络上散播的有关极端民族主义、民族歧视的言论就是如此。 从目前的现实来看,我国仍处在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任何社会的转型与变革,将伴随着人们观念、意识和生存方式的历史性变化,也会给社会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波动,特别是在多元思想文化的冲击下,传统观念将受到某种颠覆性的冲击。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人们的民族观念也将出现某种混乱状态,民族文化屏障这种扎根于每个民族成员“血脉”之中的“基因”,也将受到各种社会意识的干扰,并将以不同方向的影响力作用于民族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客观地认识民族文化屏障存在发展的规律性,并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进行引导、教育和影响,使其尽可能减少消极作用,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沿着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方向,促进国内民族关系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民族文化障碍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分析_社会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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