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验真理与理论真理_黑格尔哲学论文

论经验真理与理论真理_黑格尔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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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真理无疑发挥着巨大的能动作用。但只要审视一下真理的自身体系,我们就会发现真理可以在不同的认识水平上得到表现。这里的不同认识水平是指经验水平与理论水平两个层次。我们可将这两个层次的真理称之为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这两种真理在指导实践时能以不同的力度影响着人们改造世界的范围、程度和效果。深入研究真理的这两种形式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很有意义的。

在区别上,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不能机械地对应于正确的感性认识和正确的理性认识。因为一是“经验”这一名词可以在不同的意义下使用,有时专指感性认识,有时也赋予其一定层次的理性认识含义,如金岳霖说:“经验底重要不仅在供给内容而已,它也供给范畴。”〔1 〕本文中经验真理的“经验”是兼含正确的感性认识和正确的浅层次理性认识于一身的。二是理论真理也并不完全等同于广义的正确的理性认识,因为正确的浅层次的理性认识已内含于经验真理之中。而且在理论真理之中,也包含有为理论真理内容服务的正确的感性认识。

此外,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的区别,也不在于是否以理论形式或理论体系来判断,因为它们二者都可以表现为一定的理论形式或展开为一定的理论体系。但从量上看,经验真理大量的是以非理论形式表现出来,而理论真理则主要以理论形式来表现。那么,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到底有何明显区别呢?

第一,从内容上看,经验真理是对事物的特性、现象之间的联系以及事物本质的某一个方面、浅层本质甚或是浅层本质之间关系的真理性认识,它主要反映的是事物发展的个别性和特殊性(包括特殊规律)。这类真理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个别和特殊事物的反映,它在逻辑上依赖的是形式逻辑为主的思维方式,往往以非辩证命题(包括大量的简单命题)和一定理论体系来表达。当它以理论形式表达时,结论主要表现为一些正确的、然而又不具有广泛普遍意义的特定的具体结论或断言,因而时空适用性狭窄,会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实践的发展而“过时”。这类真理又可归纳为如下几种形式:一是反映个别、简单对象的性质和关系的真理,如:“这月季花是红的”,“上海在苏州和杭州之间”等。二是反映现象之间联系的真理。如:“水由高处往低处流”,“摩擦生热”等。三是指反映事物本质的某个方面的真理,如:“人的价值是指个人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反动派是纸老虎”等。四是反映事物浅层本质和特殊规律的真理(相对而言),如:“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切机械运动都能借摩擦转化为热”等等。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将一些同简单对象的性质或关系相一致的认识纳入经验真理的范畴,是因为恩格斯和列宁都曾肯定过这类简单命题的真理性质,列宁甚至还认为它们是绝对真理〔2〕。

理论真理则是对事物深层的全面本质及深层本质之间联系的真理性认识,它主要反映的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普遍性(包括普遍规律)。这类真理常常以反映事物更深刻、更普遍的具体命题,尤其是辩证命题来表达。例如,“任何运动形式都会在特定条件下转化为任何其他运动形式”,“光既是波,又是粒”,“反动派既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人的价值是其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的本质既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又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等等。这类真理更多的是以类似上述命题展开的严密、深刻、系统的理论体系来表达。当它以这种理论形式展现时,在运用上具有长久而广阔的时空适用性,不因所辖事物的特性而更易其普遍适用的辩证本质。

第二,从认识形式上看,经验真理往往以感性形式和知性形式表现出来,而知性形式是这类真理的高级阶段和本质形式。知性既可以作为一种认识能力,一种认识阶段,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认识形式。在哲学史上,黑格尔曾对知性的本质、特点、作用等做了独到的深刻阐述。他认为“知性就是那种只能产生有限规定,并且只能在有限规定中活动的思维”〔3〕, 其特点是“它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的彼此差别,以与对方相互对立。”〔4〕没有知性, 概念和知识就缺乏准确性和确定性,也就不能区分事物。既然如此,以知性形式存在的经验真理就有值得肯定的意义,而且同感性经验真理相比,它指导实践的作用不但较为直接具体,而且有更长且更大的时空适用性。基于知性经验真理在经验真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将它视为经验真理的标志和代表。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知性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的彼此差别,不应只是指对事物某一属性、本质等方面的认识,还应包括对事物的局部的、特殊规律方面的认识。知性思维有时往往把事物的浅层本质之间的联系或特殊规律这样的“规定”固定起来,形成为模式,不晓得比较特殊规律之间的联系,并将其上升为普遍规律。这是知性真理的一大缺陷,这种缺陷后面还要论及。

而理论真理,则主要以狭隘的理性,即辩证思维的理性(以后不再注明)来表现。同知性一样,理性也是康德最早提出的,他把理性解释为追求无限的、绝对的、最完整的统一体的能力。康德关于理性“追求完整统一体”的思想,有其合理性,但康德后来实际上用二律背反否定了理性认识“自在之物”本质的可能性。黑格尔在吸取康德理性含义的基础上,在知性和理性联系中深刻地阐明了理性的含义。如他在阐明知性的性质、作用、特点时,又认为知性是片面的,不能把握事物的全面本质,要想对事物有全面的了解,必须把知性提高到理性,达到辩证思维。黑格尔认为,二律背反即对立统一是事物的本质(只有理性才能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的本质),而这种理性就是辩证思维。这种思维是一种亦此亦彼的思维,它不仅看到每个概念中的差别、矛盾和对立,而且看到它们是差异、矛盾和各种规定性的具体的统一。只有这种理性思维形式,才能展现事物的具体的真理,因此,以辩证思维展现的真理是真理性认识的高级阶段和形式。对黑格尔的理性思想,恩格斯给予了肯定。他说:“悟性和理性。黑格尔所规定的这个区别——依据这个区别,只有辩证思维才是合理的——是有一定的意思的。”〔5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知性经验真理中的“知性”和理论真理所采用的形式“理性”已不完全是黑格尔等哲学家规定的那种含义了。因为以知性形式反映的真理还是能够把握事物浅层本质的,但不深刻。也能把握事物局部的特殊规律,但不是全局的普遍规律。不但如此,经过马克思主义改造过的“知性”和“理性”思想有的方面已完全不是黑格尔等哲学家主张的那种含义了。因为他们的共同缺点是:都把知性当作科学认识,把理性当作哲学认识。这显然是错误的。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知性和理性都可以通过科学或哲学形式反映出来。况且知性和理性的区分是相对的。因此,某门科学或哲学究竟是知性或理性知识,则以其知识体系中是以知性思维为主,还是以理性思维为主或以其知识体系同另一知识体系相比较来判定。依据这种标准,“反动派是真老虎”、“反动派是纸老虎”等真理相对于“反动派既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等真理而言,前者为知性经验真理,后者为理论真理。因为前者只是对事物本质的某一方面的认识,后者则是对事物全面的深刻的本质的认识,是一个辩证思维的具体形式。曾经有人认为,只有“反动派既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才是真理,它们各自分开都不能成为真理,否则,同一认识对象就会出现好几个不同真理,就违反了真理的客观性。这是该论者离开了认识的价值目标,离开了认识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所造成的失误。如果我们考虑到认识的某一价值目标,这些各自分开的单项命题所反映的内容已经具备了指导某一实践改造世界的要求,因此,它们也可单独成为一种认识,无疑具有真理性质。例如,我们从战略上把反动派看成是纸老虎或从战术上把反动派看成真老虎,都是符合某方面认识价值目标的,也能解决某一认识的特殊问题,因而,它们无疑都是真理,都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意义。然而,就反映事物的整体本质(认识的特殊问题和价值目标的转换)而言,上述单项命题的认识不如“反动派既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这一复合命题所表现的理论真理全面。因而,它们具有片面性质,可以相对地视为经验真理。

第三,从功能上看,经验真理与理论真理都具有一般真理之功能,都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以及认识和改造人的主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但它们又各有其特点。经验真理因其与人的具体实践活动联系紧密,具有较直接的现实性,因而表现在应用上通常是比较具体的,可以为人们的具体实践活动提供较直接的指导。而理论真理因其离开人们的具体实践较远,其指导作用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中介或环节才能实现。例如,人们做饭,应用“柴可以燃烧”这一经验真理就十分具体,而理论真理的应用,例如核聚变的应用,就要繁杂得多,中间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测算、设计、论证等抽象思维活动。

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在内容、形式和功能等方面虽有明显区别,但它们又都是人类认识真理总体的组成部分,因此,二者又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理论真理以经验真理为基础。理论真理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都离不开经验真理。因为一方面,人们认识事物总是从个别到特殊,再到一般,脱离了个别和特殊的认识,就不可能有一般的认识,因此,作为一般认识的理论真理的形式,也必然是从人们对事物个别的、特殊的、有限的认识,加以总结、概括、抽象而来的。而人们对事物个别的、特殊的真理性认识,当它还没有上升到一般真理性认识时,还只能是经验真理。然而,它却是理论真理不可逾越的阶段或环节。而理论真理功能的发挥也需要转化为直接适用的经验真理或实践观念,才能具体化为人们思想和行动的具体指南。可见,理论真理若不以经验真理为基础,不但没有凭借其发挥作用的指导实践的具体的指南形式,而且还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无从产生和发展。

第二,经验真理必须发展到理论真理。因为一方面,追求对事物的具体普遍性的认识,乃是人类认识的本性,其根本目的,是运用这种具体普遍性(黑格尔认为:“不只是抽象的普遍,而且是自身包含着特殊东西的丰富性的普遍。”对此,列宁给予了肯定〔6〕。 )指导实践在宏观、全局上更全面、更深刻和彻底地改造世界。然而,认识要达到具体的普遍性,即达到对事物的一般辩证本性、深层全面本质和普遍规律的掌握,只靠经验真理是不行的。因为经验真理有如下局限性:一是经验真理只坚持事物的个性和事物固定的特性,不了解这些“固定的特性”,只是对事物具体普遍性认识的一个环节。二是经验真理只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联系、本质的某一面、浅层本质、浅层本质之间的联系和事物抽象的同一性上。经验真理中的许多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认识和命题,即使能够发挥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因经验的认识往往概括程度不高,因而难以反映事物发展的深刻内容和复杂本质之间的联系。事物的发展有时甚至是革命式的突变,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从根本上改变或放弃某些经验真理认识模式。三是经验真理的最高形式是知性的经验真理,这种真理的目标之一是达到抽象的普遍性,或者说是达到对事物一般的认识,然而由于它追求的是“抽象普遍”,因此有时反映的却是事物本质的某一侧面。例如:“铁是导电的金属”,“人是理性的动物”等经验真理,一般说来,已达到对事物某种程度、某个侧面本质的认识了,有时甚至达到了对事物深层本质的某一侧面的认识。但黑格尔认为这样的“一般的含义是矛盾的,它是僵死的,它是不纯粹的,不完全的,等等,而且它也只是认识具体事物的一个阶段”。列宁在这段话旁加了两个“注意”,并说这是“认识的辩证法”〔7〕。四是经验真理的获得和运用主要凭借的是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也有效,但终究不是辩证思维,不能反映事物的真谛。只有辩证思维才能代表人的认识的本质形式。诚如恩格斯所说:“整个悟性活动……是我们和动物所共有的……它们只是在程度上不同而已”,而辩证思维,“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8〕。 经验真理的这些特点使其在改造世界的狭窄领域内或某些具体实践范围内有较直接的指导作用,如果超出了这些领域和具体实践范围,它就会变成谬误。因此,要想取得改造客观世界的丰富效益,必须将经验真理升华为理论真理。通过这种升华,人们的认识就会达到对事物整体的、系统的、动态的认识,就会达到对事物普遍的、必然的、辩证本性的掌握。另一方面,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真理性认识是一个过程。列宁指出:“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9〕列宁在这里把客观事物的现象放在真理所反映的内容之内; 而这里的“总和”指的是事物的本质;这里的“关系”指的是事物的规律。既然如此,人们要想全面具体地把握真理就须经历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认识本性以事物的现象为基础,并透过事物的现象、特性,掌握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这里包括浅层本质和深层本质、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以利于更有效地改造世界。这个认识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分阶段的,于是呈现为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两个阶段或两种形式。经验真理只能作为真理发展的一个阶段,而且是有待于发展的阶段,它必须上升为理论真理阶段,才能使真理作为一个过程而完整实现。否则,就会割断真理总体之间的必然联系。强调这一点,旨在真理观上坚持辩证法。

第三,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的相对性。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的区别以及二者的联系已如上述,这里还要深入研究两者区分的相对性问题。由于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全局和局部、浅层本质和深层本质等这些事物或事物的属性(包括关系)的区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此,反映这些事物以及事物属性的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的区分也是相对的。这点在知性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之间关系的相对性上更为明显。在一定场合中表现为经验真理的,在另一种场合则表现为理论真理,反之亦然。例如,俄国城市到乡村的暴力革命与中国农村包围城市的暴力革命,都是对各国武装革命具体道路的科学总结,它们都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包含着异常丰富的对立统一的规定性,对其各国范围内的各个地区的革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因而是理论真理。但它们相对于“暴力革命的一般规律”这个包含着更丰富内容的统一规定的具体普遍性而言,它们又都是具有局部性的特殊规律,因而又可视为经验真理,而“暴力革命的一般规律”则是理论真理。我党历史上的机会主义者曾经照搬俄国革命这个经验,违背了中国国情,曾使中国革命遭受很大损失。其原因之一在于误把一定范围内适用的反映事物特殊规律的真理,当成了反映事物普遍规律的真理,即把经验真理当成了理论真理。

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的提出并非臆造,而是有其根据的。

第一,这种划分有着坚实的客观基础。

在现实世界中,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都是客观存在着的事物或事物自身存在的属性。个别或特殊的存在是以感性的或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是人们认识的起点或基础。一般或普遍是指不同的单个事物或各种特殊事物中存在的共同本质和规律性的东西。这种共同的本质和规律性的东西,也是客观的本体论的。虽然,它不以直接感性的或具体的形式存在,但它却以间接的形式,通过个别、特殊的中介而存在。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不但客观存在着,而且又相互联结,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二者之间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

现实世界中不但存在着个别和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区别和联系,而且,客观事物本身的结构又是十分复杂的,形成了整体与部分的辩证统一关系。构成事物的各个部分(要素)其自身又包含着更小的部分(要素);事物的各个部分对于整体事物来说,是其组成要素;各个要素对它更小的部分来说,自身又成了整体。

正是基于客观世界中存在着这种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人们的认识才有一个由个别、特殊到一般或普遍,由片面到全面的由浅入深的过程。认识了事物的个性、特性和事物各个要素本质的某方面,以及浅层本质和浅层本质之间的联系,这对于事物深层的全面本质和深层本质之间的联系,即事物的一般规律来说,只是对该事物的某些方面的一定程度的认识,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但只要它和客观实际相符合并能指导实践达到成功,就可以概括为经验真理。然而,就是这种某些方面的、一定程度的认识,对于它的更低层次来说,又是相对深刻而全面的,也是许多对立的规定的统一,显示了其具体的真理性,因而可以概括为理论真理。不但如此,由于客观事物的特殊属性和普遍属性的相对性以及事物层次结构的复杂性和外部联系的多样性,又决定了人们的认识有一个由不知到知、由部分到整体、由现象到本质,由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无限发展的辩证过程,于是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的内容又不断显出了相对性,并彼此转化。可见,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是有其深刻的坚实的客观基础的。

第二,这种划分可以同科学知识结构水平统一起来。

恩格斯在谈到自然科学发展时,曾经写道:“自然科学本身,也由于证实了自然界本身中所存在的各个研究部门(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之间的联系,从而从经验科学变成了理论科学。”〔10〕恩格斯在这里谈到的是自然科学,其实扩而展之,任何科学的发展,都可以归结为经验科学水平或理论科学水平。与此相适应,人类的科学知识结构也可划分为经验科学水平或理论科学水平两大类。在经验科学水平上,人们的认识在感性直观所能达到的特性和关系的基础上,将对象在思维中理清,一个方面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一个部分地认识后形成有限的或特殊的规定,从而掌握事物本质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甚或是浅层本质及其联系,反映成经验科学认识,进而形成经验真理的结晶。在理论科学水平上,人的认识将经验阶段形成的经验科学内容中的那些有限的特殊规定加以整理、提炼和升华,并综合起来,以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方式和高度概括的方式,揭示认识对象的内在深层的全面本质和深层本质之间的联系,形成一般的规律,在思维具体中把握认识的对象,从而形成理论科学,并进而升华为理论真理的结晶。总之,科学知识作为系统,是经验科学和理论科学的对立统一,因此,与此相适应,真理作为系统,也是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的对立统一。

第三,这种划分符合人类认识史和个人的实际思维过程。

从人类认识史来看,无论是对整个自然界的认识,还是对各门具体科学的认识,乃至于对某一具体事物的认识,都是一个由经验真理发展到理论真理的过程。从整个自然科学真理的发展来看,18世纪末以前,自然科学就采用观察、分析、实验的方法,搜集了许多材料,分门别类地进行研究,形成了多门自然科学,发现了自然界的许多的特殊规律(如万有引力定律、波义尔定律等),总体上是经验真理产生的阶段。到了20世纪初,人们开始从整体上把握自然界,科学家在各个宏观自然领域开始对大量的事实材料和经验真理进行理论上的分析、概括和综合工作。在热学、光学、电磁学、物质结构学说、化学、生物学等学科中都提出了许多更为深刻的原理和学说,揭示出自然界各种现象间的全面的深层本质和普遍规律,“并且由于把所得到的成果加以概括又转化成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认识体系”〔11〕,即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于是,自然科学总体上进入理论真理形成的阶段。

各门具体科学的真理性认识也是这样,恩格斯曾以人类对运动形式的认识为例证明了这一点。他指出,“摩擦生热”在实践上是史前的人就已知道的,是个别性判断,后来又过了几千年,到1842年,人们又做出了“一切机械运动都能借摩擦转化为热”这个特殊性的判断,而后只过了三年,人们又把认识水平提高了一步,得出“任何运动形式都会在特定条件下转化为任何其他运动形式”这个普遍性的判断。在认识的这种秩序中,前两个判断相对于最后一个判断而言,属于经验水平的真理,而后者也就“成了对运动性质的立足于经验基础的理论认识”〔12〕,是理论水平的真理。

个人的实际思维过程也是这样。人未成年以前,其认识基本上处于经验真理形成的阶段,看问题往往直观、片面和偏激。而只有到了成年以后,看问题才会比较全面起来,因此时总体上处于理论真理形成阶段,学会了辩证地看问题。尽管绝大多数人没有理论著述以显出其理论真理的存在,但其理论真理以思维内容并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表现出来却是常有的事实。

将真理划分为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一,这种划分有助于弘扬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神威及其发展。这种划分,可以使人们灵活地运用和发挥不同类型真理的功能,指导人们的实践向客观世界的深度和广度胜利进军。诚然,这种划分是既确定又不确定的,坚持这种划分的确定性,对于我们避免把经验真理当成理论真理妄加扩大和运用是必要的;坚持这种划分的不确定性,对于我们在实际经验中不断探索,掌握事物深层的全面本质和深层本质之间的联系以及发展科学理论是有益的。只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辩证地处理好经验真理和理论真理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灵活地运用不同类型的真理并在指导实践获得成功中,弘扬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神威,并推进其发展。

第二,这种划分有助于在认识论上揭露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实质,对工作中避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有一般的指导意义。

第三,这种划分在从事改革开放实践的今天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是能使我们妥善处理好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论真理同地区、部门工作中总结出的经验真理的关系;二是对我们处理西方国家的一些理论和成功经验也很有帮助。

注释:

〔1〕金岳霖:《知识论》。

〔2〕参见恩格斯《反杜林论》和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3〕〔4〕黑格尔:《小逻辑》第93、172页。

〔5〕〔8〕〔10〕〔11〕〔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45、545、525、525、547页。

〔6〕〔7〕〔9〕《列宁全集》第38卷第98、309—310、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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