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圖書館藏《四庫全書總目》殘稿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天津论文,圖書館藏论文,四庫全書總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現存的幾種《四庫全書總目》稿本 《四庫全書總目》之編纂始於乾隆三十八年(1773),至乾隆六十年殿本、浙本先後刊行,歷時二十餘年之久。此書的纂修過程及其版本源流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自清末以來,人們普遍以爲刊刻於乾隆六十年的浙本是以早於它若干年問世的殿本爲底本的,直至近20年來,這一誤解纔得以澄清。崔富章先生的研究表明,殿本、浙本幾乎是同時刊行的,它們之間並不存在直接的源流關係①。但就《四庫全書總目》版本問題之複雜性而言,毋寧説這只是相關研究的一個開端。 《總目》的正式刊行雖然很晚,但早在它問世前若干年,就先後出現過隨《四庫全書》入藏七閣的多種寫本,其中北四閣寫本最初可能入藏於乾隆四十八年,後來由於《總目》内容的變化又更换過新的寫本,南三閣寫本大概是在乾隆五十五年前後陸續入藏的。此類寫本今天仍能看到兩部殘本,一是浙江圖書館所藏文瀾閣寫本,今存27卷(其餘各卷爲光緒間丁丙補抄);一是天津圖書館所藏文溯閣寫本,今存143卷。這兩種殘本内容十分近似,據我估計,應該都是乾隆五十五年左右的抄本。崔富章先生用文瀾閣寫本與浙本、殿本分别做了比較,認爲它纔是浙本真正的底本②。然而夏長樸先生的研究成果對這一結論提出了新的挑戰,他舉出許多浙本與殿本相同,而與文瀾閣或文溯閣抄本不同的例證——尤其能够説明問題的是,浙本和殿本有五種提要不見於文瀾閣和文溯閣抄本,而後面兩種四庫抄本則有十種提要不見於浙本和殿本。基於這一發現,他認爲文瀾閣與文溯閣抄本應源自同一底本,而浙本和殿本則屬於同一版本系統。儘管如此,他仍傾向於認爲浙本可能是以文瀾閣抄本爲底本,但在刊刻時可能還根據乾隆五十八年以後四庫館臣的某一傳抄本進行過校訂③。文瀾閣抄本與浙本之間存在的重大差異,無疑是夏文最有價值的一個發現,但遺憾的是,最終他仍止步於前人的結論。 如果説文瀾閣寫本和文溯閣寫本主要有助於探討《總目》的版本源流的話,那麽現存的多種《總目》稿本則對我們研究此書的編纂過程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因爲前者畢竟只能反映《總目》某一階段的版本面貌,而後者却可以將館臣的修訂過程及細節真實地呈現出來。近30年來,收藏於海内外各圖書館的若干種《總目》稿本逐漸引起人們的關注,已成爲四庫學中一個新的研究分支,尤其是近年天津圖書館所藏《總目》殘稿本和臺北“國家圖書館”所藏《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的影印出版,更是爲學界提供了十分有利的研究條件。目前已知的稿本共有五種,就稿本年代而言,幾乎覆蓋了從乾隆三十九年至乾隆末年《總目》編纂的各個階段。通過研究這些稿本,我們可以對《總目》長達二十餘年的編纂過程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認識。下面首先對這五種稿本的基本情况及其已有研究成果做一梳理和回顧。 (一)臺北“國家圖書館”藏《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 這是一部長期以來罕爲人知的《總目》早期稿本。現存48册,共計1790篇提要。封面題“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各部首冊首頁分别貼有“初次進呈抄録經(史、子、集)部”的箋條。版心標明某部某類,各書全按時代排序,未分别著録與存目,亦不分卷,且無頁碼。提要體例很不統一,頗多誤字、訛字,與後來成書的《總目》以及諸閣本書前提要均有明顯區别。 該稿本已於近年由臺北商務印書館影印出版④,並由臺灣大學中文系夏長樸教授對它進行了較爲系統的研究。夏氏先是根據稿本的内容判斷這有可能是乾隆三十九年七月的初次進呈本,繼而又根據陳經《尚書詳解》條下標注的“庶吉士汪如藻家藏本”,以及丁度《附釋文互注禮部韻略》條下標注的“侍讀紀昀家藏本”,認爲此稿本的編纂時間當在乾隆四十年五月至四十一年正月之間,而似非三十九年七月的初次進呈本⑤。雖然對於該稿本的具體編纂時間目前還難以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但可以肯定它確實反映了《總目》早期稿本的基本面貌,其内容最接近於提要分纂稿。 (二)上海圖書館藏《四庫全書總目》殘稿 這是《總目》初稿完成前後形成的一部稿本。今存一百二十三卷,綫裝二十四册,其中經部四册、史部四册、子部十册、集部六冊。卷端題“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工楷謄寫,字體不一,當爲數人所抄。提要中多有館臣删改之處,或墨筆,或朱筆,從筆迹來看,亦非出一人之手,除紀昀外,可能還有陸錫熊、張羲年等人。該稿本頁碼多不連續,根據頁數的顛倒、脱漏等情况來判斷,似乎原稿曾被拆散,後又被人重新整理裝訂成冊,書腦中原先已有的穿綫洞眼亦可證實這一判斷。 最早研究此稿本的是沈津先生,但他對稿本年代並没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結論,只是籠統地説,“可以肯定,此殘稿非最初的稿本,也非後來之定稿,而是不斷修改中的一部分稿本”⑥。後來崔富章先生對此稿本的年代進行了進一步考訂,指出稿本中收録有五種尹會一的著作提要(均有墨筆標注“毀”“删”等字樣),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因尹嘉銓爲其父會一請謚而引起的一樁文字獄,導致尹氏父子的所有著述均被列爲禁書,由此判斷,此稿本當是是年二月成書進呈的《總目》初稿或其副本;至於稿本的修訂時間,崔氏認爲當在乾隆四十七年至五十三年間,其理由是:稿本中的某些提要修改稿與乾隆四十七年抄訖的文溯閣本書前提要相同,又周亮工《閩小紀》於乾隆五十三年十月被列入禁毀書目,而此稿本中的《閩小紀》提要並未批“删”“毀”等字樣⑦。崔氏關於此稿本抄寫年代的考訂結論應該問題不大,但其修訂時間可能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三)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四庫全書總目》殘稿 這部稿本的年代與上圖殘稿相同,反映了初稿完成前後的《總目》面貌。今存十六卷,綫裝三册,均屬史部。此殘稿係1961年從北京琉璃廠一書賈處購得。書款格式與上海圖書館所藏《總目》殘稿完全相同,而國博所藏卷次恰爲上圖殘稿所缺,且兩個稿本的天頭部分都被切去一部分,以致部分眉批已失全貌。從這些迹象來看,這兩部殘稿原本應該是出自同一部書稿。 黄燕生先生首先向學界介紹了這部殘稿的情况,並對其文獻價值進行評估。關於稿本的抄成年代,據他判斷,應在乾隆三十九年七月第一次進呈之後,四十六年二月第二次進呈之前。其理由有二:第一,各書皆已注明版本來源,其中有若干種書注明爲浙江巡撫三寶、江西巡撫海成、江蘇巡撫薩載等採進本(後來的《總目》通行本均已删去這些人名),此三人的就職時間最晚在乾隆四十年十月,去職時間最早在四十一年三月,由此推斷,這部分殘稿當抄成於乾隆四十年秋至四十一年春;第二,《尚史》一書注明爲“内閣學士紀昀家藏本”,後出的殿本則作“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紀昀於乾隆四十四年擢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四十七年改兵部侍郎,可知這條提要的抄寫時間當在四十四年至四十六年之間⑧。這一考訂結論似可斟酌。首先,《總目》稿本的抄寫時間與各條提要的撰寫時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宜混爲一談;其次,注明“浙江巡撫三寶採進本”只能説明此書是三寶任浙江巡撫時所進呈,並不表明撰寫提要時三寶仍在浙江巡撫任上。根據此稿本與上圖殘稿的關係來判斷,它也應該是乾隆四十六年二月的進呈本。 另外,遼寧圖書館亦藏有《總目》殘稿一卷(卷一○三),據稱可能也是與上圖殘稿出自同一部書稿⑨。 (四)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四庫全書總目》殘稿 這是《總目》編纂後期留下的一部稿本。今存六十三卷,綫裝四十八册。其中經部十三册凡十八卷,史部十七册凡二十四卷,子部五册凡七卷,集部十三册凡十四卷。無卷首、目録、凡例。首尾無鈐印,行間多修改字迹⑩。 一般認爲,此殘稿反映了《總目》編纂後期的面貌,與殿本之間具有密切的源流關係。崔富章先生明確指出,此係乾隆五十七年後四庫館的修訂稿本,其底本與文瀾閣寫本相同,修訂部分則與武英殿刻本相同,並進而推斷此稿本實際上就是乾隆六十年刊刻殿本時所採用的底本(11)。但根據王菡教授將稿本中的修訂文字逐一與浙本進行比對的結果,發現其中約有77%已爲浙本所吸收,而另外23%的修訂文字基本與殿本相同,浙本則仍沿用其底本文字(12)。這種情况説明,浙本和殿本的底本都脱胎於這一稿本,只不過在浙本的底本入藏文瀾閣之後,這一稿本仍在繼續修改之中,因此惟有乾隆六十年付刊的殿本纔能反映《總目》的最終修訂結果。 (五)天津圖書館藏《四庫全書總目》殘稿 這是近年刊布的一部《總目》稿本(以下簡稱“天圖稿本”),版本年代尚有待研究。此稿本綫裝六十册,存七十九卷,其中正文七十卷:包括經部十七卷,史部九卷,子部十七卷,集部二十七卷;另有卷首聖諭、御製詩文七卷,凡例一卷,目録一卷。每半葉九行,行二十一字。四周雙邊,朱絲欄,單魚尾。上書口鐫“欽定四庫全書總目”,魚尾下依次爲部類名及卷次、頁碼。版框尺寸:高21.7cm,寬15.5cm。行間及眉端有不少墨筆塗改文字,還有一些裁割粘貼的書頁。此稿本原爲清宫舊物,1977年7月28日由故宫博物院劃撥給當時的天津市人民圖書館(即今天津圖書館),但長期以來却鮮爲人知,直至近年有機會影印出版,纔開始引起人們關注(13)。 天津圖書館歷史文獻部主任李國慶先生爲此書影印本所寫的前言,主要就這部稿本中所見館臣修訂文字及其文獻價值做了十分詳盡的介紹和分析,認爲稿本中的修訂墨迹皆出自紀曉嵐之手,並據此將影印本命名爲《紀曉嵐删定〈四庫全書總目〉稿本》。這種説法可能還值得斟酌。稿本中確有部分塗改墨迹似乎是紀曉嵐的手迹,但也不難發現一些筆迹迥異的批注文字,據此判斷,可能曾有不止一位四庫總纂官參與了此稿本的修訂工作。 關於這部稿本的抄寫時間及修訂年代,影印本前言中並没有涉及。其實對於這個問題,前人早已有所關注。早在上世紀30年代,陳垣先生曾提到他見過的一種《總目》寫本:“民國十年秋,余得四庫館精繕提要底本六十冊,不全,中有紀昀塗改筆迹,所改多與今本同,而凡遇周亮工名,必行塗去,審爲乾隆五十二年以後删改之底本。”(14)今以陳文所引該稿本與天圖稿本相比勘,知其所見即爲此殘稿,且稱該稿本六十册,亦與天圖稿本相吻合。周亮工文字獄案起於乾隆五十二年八月,故陳垣先生因該稿本中屢見諱改周亮工名字的墨迹,遂斷定它是乾隆五十二年以後進行修訂的稿本。近來臺灣學者夏長樸先生則根據類似的理由對它的抄成時間有一個初步判斷,他在《〈四庫全書總目〉“浙本出於殿本”説的再檢討》的一條注文中談及天圖稿本的年代問題,認爲此稿本形成的確切年代尚待研究,但從其底本有周亮工《書影》《賴古堂詩集》,以及館臣屢以墨筆删除李清、周亮工等人文字的迹象來看,稿本的抄成時間應在乾隆五十二年三月李清文字獄案發生以前(15)。 對於研究《四庫全書總目》的纂修過程來説,天圖稿本無疑具有十分豐富的文獻信息和重要的史料價值,而目前對它的版本由來以及修訂年代都缺乏足够的了解。本文將在此稿本所提供的文獻信息的基礎之上,參考有關纂修《四庫全書》的檔案資料以及《總目》其他稿本、刻本的内容,力圖弄清這一稿本的來龍去脉。 二、天津圖書館藏《總目》殘稿的抄寫年代 在討論天圖稿本的抄寫年代之前,有一個與此相關的問題需要加以解釋。筆者發現,此稿本今存正文七十卷中,有四卷顯係其他抄本闌入,即卷七七史部三十三(地理類存目六)、卷一三六子部四十六類書類二、卷一三七子部四十七類書類存目一、卷一五一集部四别集類四。此四卷與其他各卷之間的差異十分明顯:一是行格、版心、頁碼皆無;二是筆迹迥然有别;三是抄寫多有錯漏,如卷七七史部三十三下一行即漏抄了“地理類存目六”;四是除了抄寫錯漏處徑行塗改外,未見有任何修改墨迹。 筆者將以上四卷提要與殿本進行了比勘,結果發現兩者之間内容高度吻合。惟有卷七七的情况較爲特殊,此卷共收入七十九篇存目提要,包括地理類古迹之屬三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地理類雜記之屬四十二部一百七十六卷。天圖稿本該卷各書書名、作者、卷數以及各書所注版本,皆與殿本完全吻合,但中間部分的排列順序却出現了嚴重的顛倒錯位,導致古迹之屬和雜記之屬互舛。根據殿本各書的序次,可以看出天圖稿本是如何錯亂的:自429頁《江心志》至438頁《鵝湖講學會編》應接在406頁《崇恩志略》之後,自417頁《豫章今古記》至422頁《秦録》應接在438頁《鵝湖講學會編》之後,自407頁《晉録》至416頁《帝京景物略》應接在422頁《秦録》之後,自424頁《山左筆談》至428頁《山東考古録》應接在416頁《帝京景物略》之後,自423頁《京東考古録》至424頁《天府廣記》應接在428頁《山東考古録》之後(16)。之所以會出現這種顛倒錯亂的現象,猜想是由於此卷原無頁碼,故極有可能是收藏者裝訂時出現錯頁造成的。 根據上述情况,我們可以大致判斷出這四卷抄本的來歷,估計它們本是乾隆末年某位館臣或藏書家據殿本之底本私下轉録的一個本子,後來不知何故被攙入天圖稿本之中。在乾隆六十年殿本、浙本刊行之前,這類抄本頗爲流行。如胡虔乾隆五十八年據《總目》抄本刊行《欽定四庫全書附存目録》十卷,在爲此書所作的跋中説道:“辛亥(即乾隆五十六年)三月,虔在武昌節署得恭讀《欽定四庫全書提要》,書凡二百卷……力不能繕寫,又正目已有知不足齋刻本,乃録其存目校而藏之。其尚有鈔胥字畫之誤,壬子在江寧,與淩仲子廷堪復詳校之,並釐爲十卷云。”(17)周中孚爲此書所作提要亦云:“曾見《存目》舊抄本,係照館中初編之稿録出,與是本無異,知雒君(按即胡虔字)即據初稿本編定付刊,故與沈提要刊本不同。”(18)可見胡虔所據爲底本的《總目》,就是當時在社會上流傳的一個抄本。 如上所述,既然判定上述四卷提要本不屬於天圖稿本的内容,下文討論該稿本的抄寫年代及文獻價值時,自然要將它們排除在外。 關於天圖稿本的抄寫年代,首先需要明確它的時間上限和下限。前面提到,陳垣先生根據稿本中塗改周亮工名字的墨迹斷定它是乾隆五十二年以後的修訂本,夏長樸先生則以類似的理由推斷它的抄寫年代當不晚於乾隆五十二年三月。由於乾隆五十二年發生的李清、周亮工文字獄所提供的綫索,使得我們比較容易判斷該稿本抄寫的時間下限。最明顯的一個證據是,天圖稿本卷五○史部别史類有李清《南北史合注》,館臣對這篇提要先後做過兩次處理。該書卷數,底本原作“一百五卷”,後被墨筆塗改爲“一百九十一卷”;提要中“禮部尚書思誠之孫,大學士春芳之元孫”一句被删去。這是第一次修改留下的痕迹。另外,在此條提要上端又貼有一浮簽,上有墨筆批注:“《南北史合注》已撤去,此提要應删。存查。”這顯然是第二次的修改意見(19)。 李清文字獄案發生於乾隆五十二年三月,纂修《四庫全書》檔案資料對此事原委有詳細記載: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内閣奉上諭:四庫全書處進呈續繕三分書,李清所撰《諸史同異録》書内,稱我朝世祖章皇帝與明崇禎四事相同,妄誕不經,閲之殊堪駭異。李清係明季職官,當明社淪亡,不能捐軀殉節,在本朝食毛踐土,已閲多年,乃敢妄逞臆説,任意比擬。……所有四閣陳設之本及續辦三分書内,俱著掣出銷毀,其《總目》提要,亦著一體查删。(20) 此事之起因,是高宗在抽查四庫館所進呈的南三閣庫書時,發現李清《諸史同異録》以順治皇帝與崇禎皇帝妄加比擬的問題,由此引發了一場牽連甚廣的文字獄,李清的所有著作均遭禁毀。同年四月二日《軍機大臣奏遵旨銷毀李清書四種應行補函商酌辦理情形片》透露了此中的消息:“此次所毀李清書四種,其《南北史合注》一種,係在史部别史類中;《諸史同異録》及《不知姓名録》二種,係在子部類書類中。此二類備抄之書尚多,均可按其時代另檢别種,約計卷數多寡,依次補入,不見抽换之迹。惟《南唐書合訂》一種,係在史部載記類中,此類書籍甚少,現在别無備抄之書,無可補入。”(21)天圖稿本中的《南北史合注》提要被館臣貼簽删除,就是此後發生的事情。不過既然該稿本底本中尚有《南北史合注》(22),那就説明此稿本的抄寫時間不應晚於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如考慮到此篇提要在李清文字獄案發之前已經做過第一遍文字修改,則其抄寫時間似應更早。 天圖稿本的抄寫年代上限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其中卷首和《凡例》有一些看上去相互矛盾的關鍵性信息,將會給我們判斷其生成年代造成很大困擾,因此需要做一番認真的考索。 此稿本除了凡例和目録之外,還有卷首凡七卷。其中卷首之一爲“聖諭”,共收入二十四篇上諭,時間自乾隆三十七年正月至四十六年十一月,僅比浙本少一篇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一日上諭;卷首之二至之六爲“御製詩”五卷(影印本目録將卷首之六“御製詩”誤爲“御製文”),各詩作年自乾隆三十八年至四十四年;卷首之七爲“御製文”一卷,作年自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23)。值得注意的是,這六卷御製詩文僅見於天圖稿本卷首,而不見於晚出的殿本和浙本,不免令人感到蹊蹺。 那麽,天圖稿本卷首所載御製詩文究竟給我們提供了什麽有用的信息呢?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可以幫助我們解答這個問題。當《總目》初稿於乾隆四十六年二月進呈後,高宗曾就此書的編纂體例提出如下修訂意見: 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内閣奉上諭:據四庫全書總裁奏進所辦《總目提要》内,請於經、史、子、集各部,冠以聖義、聖謨等六門,恭載列聖欽定諸書及朕御製、御批各種。所擬殊屬紛繁。……朕意如列聖御纂諸經列於各本經諸家之前,《御批通鑑綱目》等書列於各家編年諸書之前,五朝聖訓、硃批諭旨、方略等書列於詔令諸門之前,《御注道德經》列於各家所注《道德經》之前,其他以類仿照編次,俾尊崇之義與編纂之體並行不悖。至閲其《總目》,特載朕前後修書諭旨及御題四庫諸書詩文爲卷首,所辦未爲盡協。……所有歷次所降諭旨,列之《總目》首卷以當序,事屬可行。且官撰諸書,亦有以諭旨代弁言者,自不得不如此辦理。至朕題四庫諸書詩文,若亦另編卷首,將來排列,轉在列朝欽定諸書之前,心尤未安。雖纂校諸臣尊君之意,然竟似《四庫全書》之輯,端爲朕詩文而設者然,朕不爲也。著將所進詩文六卷撤出,仍分列入朕御製詩文集内,俾各爲卷首,則編排在列朝欽定諸書之後,而四庫書内朕所題各書詩文,列在本集首卷,庶眉目清而開帙了然。將此諭令館臣遵照辦理。(24) 高宗的這篇上諭主要針對《總目》的編纂體例提出了兩點修改意見:其一,不同意將本朝諸帝御撰、欽定之書冠於經、史、子、集各部之首的做法,主張改置於各門類之前;其二,不同意將他本人歷年來爲修《四庫全書》所降諭旨以及御題四庫諸書詩文均冠於全書之首,要求將卷首的六卷御製詩文撤出,列入集部的御製詩文集内,並分别冠之於所題各書之首,而《總目》卷首只保留歷年修書諭旨以代弁言。 然而對於上述修訂方案,高宗經反復考慮後,覺得仍有不妥,於是兩天以後他又針對《總目》的編纂體例頒降了第二道御旨: 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内閣奉上諭:……朕一再思維,《四庫全書》之輯,廣搜博採,匯萃群書,用以昭垂久遠,公之天下萬世。如經部易類,以《子夏易傳》冠首,實爲説易家最古之書,允宜弁冕羲經。若以欽定諸書列於各代之前,雖爲纂修諸臣尊崇本朝起見,而於編排體例,究屬未協。况經、史、子、集各部内,尚有前代帝王論著,以本朝欽定各書冠之,亦有未合。……所有《四庫全書》經、史、子、集各部,俱著各按撰述人代先後,依次編纂。至我朝欽定各書,仍各按門目,分冠本朝著録諸家之上,則體例精嚴,而名義亦秩然不紊,稱朕折衷詳慎之至意。將此諭令館臣遵照辦理。(25) 在這篇上諭中,高宗對他此前提出的第一點意見進行了修正,認爲本朝諸帝欽定各書不但不應冠於經、史、子、集各部之首,也不宜列於各門類之首,所有收入《四庫全書》的著作均應以作者時代先後爲序,欽定各書可置於各門類本朝著述之前,這樣纔能使名義“秩然不紊”,可以“昭垂久遠,公之天下萬世”。 遵照高宗的旨意,四庫館臣對《總目》初稿從編纂體例到提要内容進行了全面修訂,並於乾隆四十七年七月進呈定本,是月十九日永瑢等人的一封奏摺談到了《總目》的修訂情况:“《總目提要》業於上年辦竣進呈,荷蒙聖訓指示,令將列聖欽定諸書及御製、御批各種,均按門類分冠本朝著録各書之上,毋庸概列部首。現在亦已將體例尊奉改正,另行排次,仍編成二百卷,裝作二十函,謹一併覆進。”(26)這封奏摺明確指出,此次進呈的《總目》已按照高宗的要求調整編纂體例,御撰、欽定諸書均按其所屬門類分置於本朝著述之前,但未説明《總目》卷首的六卷御製詩文是否也已删去。 前面談到,天圖稿本卷首恰恰就有六卷御製詩文,包括御製詩五卷及御製文一卷。根據上文所引檔案材料得知,高宗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的上諭中曾明確要求將《總目》卷首的六卷御製詩文撤出,照理説乾隆四十七年以後的修訂本就不應再有這些内容。如此看來,似乎只能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天圖稿本正是乾隆四十六年二月進呈的《總目》初稿。 然而問題却比我們所想象的要更爲複雜,請看天圖稿本《凡例》第二條的説法: 列朝聖制、皇上御撰,揆以古例,當弁冕全書。而我皇上道秉大公,義求至當,以四庫所録,包括古今,義在衡鑒千秋,非徒取尊崇昭代,特命各從門目,弁於國朝著述之前。此尤聖裁獨斷,義愜理精,非館臣所能仰贊一詞者矣。(27) 這段話的意思表達得很清楚,即《總目》已經遵從高宗的旨意調整了編纂體例,原冠四部之首的御撰、欽定諸書,已被改置於各相關門類本朝著述之前。天圖稿本各書提要的排序也完全可以證實這一點:如卷一二經部書類二將康熙御定《日講書經解義》等兩種著作置於明人書之後、本朝書之前;卷四九史部紀事本末類將《親征朔漠方略》等六種乾隆間奉敕修纂的官書皆列於明人書之後、本朝書之前;卷一九○集部總集類五將《御選古文淵鑑》等十三種欽定著作皆置於明人書之後、本朝書之前。只有卷五五史部詔令奏議類是個例外,乃是將《太祖高皇帝聖訓》等本朝諸帝詔令諭旨八種置於詔令奏議類之首,後面纔是《唐大詔令集》等前朝詔令。對於這一排序原則,在本朝詔令八種之後有一段館臣按語做了解釋:“列聖御製及官撰諸書,並恪遵聖諭,冠於國朝著作之首。惟詔令奏議一門,例以專集居前,總集居後,而所録漢、唐詔令皆總集之屬,不應在專集之前,是以恭録聖訓、聖諭弁冕此門,前代詔令列後焉。”(28)可見這種情况屬於特例,與高宗的要求並不相悖。上述事實説明,天圖稿本確實已按照高宗的要求調整了編纂體例,因此它顯然不可能是乾隆四十六年二月的進呈初稿。 除此之外,還有若干證據也有助於説明這個問題:其一,天圖稿本卷首之一的“聖諭”,不僅已收入上文所引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和十五日的兩篇上諭,還有三篇是時間更晚的,最後一篇已晚至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六日,這些上諭自然不可能被收入是年二月的進呈初稿中。其二,天圖稿本《凡例》開首稱:“謹恭録御題詩文,分冠諸書之首。”(29)即已將高宗御題四庫諸書詩文分别冠之於所題各書之首,這顯然是對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上諭的一個回應,説明此《凡例》應是四十七年七月以後的修訂本。其三,上文提到,上海圖書館所藏《總目》殘稿極有可能是乾隆四十六年二月的進呈本,此稿本中收録有五種尹會一的著作提要,其中四種因天圖稿本的相關卷次皆已不存,無從比對;惟上圖殘稿卷一八五集部别集類存目一二有尹會一《健餘詩草》三卷(30),可取與天圖稿本相比勘,然而却發現後者已無此條提要。尹會一的文字遭到禁毀是乾隆四十六年三月以後的事情,天圖稿本既已不收他的著作,可見也不應該是乾隆四十六年二月的進呈本。 如上所述,天圖稿本《凡例》及卷首所載御製詩文所提供給我們的信息似乎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此稿本卷首仍有六卷御製詩文,照此看來,它理應是乾隆四十六年二月的進呈初稿;另一方面,天圖稿本《凡例》又明確表示它已遵從高宗旨意對涉及御撰、欽定諸書的編纂體例進行了重新調整,且從各卷提要的排序來看,也全都符合這一原則,説明此稿本絕不可能是乾隆四十六年二月的進呈初稿!那麽,究竟應當如何解釋這一矛盾呢?剩下的只有這樣一種可能性:雖然高宗在《總目》初稿進呈之初,曾以上諭的形式明確要求撤下卷首的六卷御製詩文,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乾隆四十七年以後的修訂本居然没有採納這個意見(31)!據我估計,這六卷御製詩文被撤出《總目》卷首,大概已是乾隆五十五年以後的事情了。 以上討論旨在釐清天圖稿本給我們提供的某些“似是而非”的信息,以説明它並非乾隆四十六年二月的《總目》進呈初稿。在弄清楚這個棘手的問題之後,仍需重新探討此稿本的抄寫年代上限。 天圖稿本的某些提要内容,向我們提示了一些初步的綫索。卷一四八集部楚辭類:“《欽定補繪離騷全圖》二卷,國朝蕭雲從原圖,乾隆四十七年奉勅補繪。”(32)但何時成書時間不詳,檢文淵閣、文溯閣、文津閣本書前提要,皆署“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恭校上”。據此推斷,此條提要的撰寫時間當在乾隆四十七年以後,四十九年十一月之前。又卷五○史部别史類《契丹國志》提要云: 惟其體例參差,書法顛舛,忽而内宋,則或稱遼帝,或稱國主;忽而内遼,則以宋帝年號分注遼帝年號之下,既自相矛盾。又書爲奉宋孝宗敕所撰,而所引胡安國説,乃稱安國之謚,於君前臣名之義,亦復有乖。至楊承勳劫父叛君,蔑倫傷教,而取胡安國之謬説,以爲變不失正,尤爲無所别裁。今並仰遵聖訓,改正其訛,用以昭千古之大公,垂史册之定論焉。(33) 這篇提要的内容與高宗乾隆四十六年的一首上諭有直接關係。乾隆四十六年十月,當第一份《四庫全書》文淵閣本即將全部抄繕完畢之際,高宗抽閲《契丹國志》時發現了許多他認爲非同小可的問題,其一是“體例混淆,書法訛舛”,以宋帝年號分注遼帝年號之下;其二是“失君臣之體”,妄稱胡安國之謚;其三是所謂“華夷之見”,稱五代時劫父叛君的楊承勳爲“變不失正”。於是館臣遂請撤出此書,但高宗不同意採取這種簡單的處置辦法,遂於是年十月十六日下旨,要求重新改編《契丹國志》,“著總纂紀昀等詳加校勘,依例改纂”(34)。很顯然,天圖稿本的《契丹國志》提要已經是根據高宗上諭重新撰寫的文本,那麽這篇提要又寫於何時呢?這要結合《契丹國志》改纂成書的時間表來考慮。據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二日的一件軍機處上諭檔記載説:“《契丹國志》改纂已竣,現在繕寫正本進呈。”(35)這是改纂成書的時間。又據四十九年七月二十日的一件軍機處上諭檔説:“遵查《契丹國志》於四十六年奉旨改纂,四十八年二月辦竣進呈。謹將四庫館寫出正本呈覽。”(36)這是正本抄繕完畢進呈御覽的時間。而文溯閣、文津閣、文淵閣本書前提要則分别題爲乾隆四十八年三月、四十九年三月和四十九年十一月,這是諸閣庫書抄繕完畢的時間。據此判斷,《契丹國志》提要的重新撰寫應在乾隆四十八年二月“辦竣進呈”前後,撤换《總目》原提要、抄入天圖稿本當然更是在這之後的事情了。 根據以上論證,可將天圖稿本的抄寫時間上限大致劃定在乾隆四十八、四十九年,其下限最遲不會晚於乾隆五十二年三月。當然,這只是根據上文的考訂結果提出的一個初步時間框架,並非本文的最終結論。 三、天圖稿本與乾隆五十一年刻本的關係 那麽,有没有可能找到更爲明確的證據,對於天圖稿本的生成年代給出一個更加準確的結論呢?幸運的是,這個稿本上留下的某些四庫總纂官批語給我們提供了重要的綫索。 其一,天圖稿本卷一三四子部雜家類存目十一,在《賴古堂藏書》提要處有一浮簽,上有批注云:“《賴古堂藏書》,周亮工編。宋字刻本已删,底本亦應勾去,以歸畫一。”(37) 其二,天圖稿本卷二七經部春秋類二有崔子方《春秋經解》《春秋本例》《春秋例要》三書提要,《春秋經解》提要眉端有館臣批語:“照此本改刻四頁即合縫。”其後又有筆迹相同的小字批語:“刻本不知誰所改,將一段履歷割屬二篇,而又顛倒之。天地之大,何所不有!”(見圖一)此篇提要末有墨筆增補16字,上端有批語“(匀)出一行”;下一篇《春秋本例》提要多有修改,上批“匀出一行”;再下一篇《春秋例要》提要先是被墨筆勾去,後又有三角恢復符號,此篇提要亦多有修改,眉端批“匀出一行”,其後又有小字眉批:“共成四頁零二行,與刻板合縫。只消挖板心一卷,不必全刻矣。”(見圖二)(38)天津市“四库总目的”残疾人稿件研究_乾隆论文
天津市“四库总目的”残疾人稿件研究_乾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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