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晓”义新论_孔颖达论文

“周易”中“晓”义新论_孔颖达论文

《周易》本经卦辞“小”义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新论论文,经卦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10)02-0010-13

《周易》本经“小”字在卦辞中的用例,今本有5条,相关解释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严重影响了这些卦辞及卦义的准确理解。马王堆帛书《易经》从用字的角度给与我们非常重要的启示,沿着这条线索,不仅能够加强对本经“小”字内涵及其用法的深入认识,而且大大提高了我们对本经卦义的理解水平。

对于“小”字的分析,参考帛书《周易》中关于“小”与“少”的区别问题是至关重要的。西山尚志在《从帛书〈周易〉“小”“少”的区分释“亨小利”》①一文中提出的思路值得重视,不过该文一方面致力于解决“亨小利”这一具体理解问题,另一方面对于这种区分所带来的更多本经理解问题也没有深入展开。本文将沿此思路给予全面深入地讨论。

一、《旅卦》辞“旅,小,亨;旅,贞,吉。”

《旅卦》是讲如何对待并处理羁旅生涯的人生事理。对于卦辞中的“小”,历来《易》说大致有两类看法。

虞翻:“小,谓柔得贵位而顺刚。丽乎大明,故‘旅,小,亨’。”②这是将“小”字断读,从象数角度讲“旅”因“小”而得以“亨”。这一解释中贯穿了诸多象数学的卦变《易》例,后世理解不一,但无论如何,在虞翻那里,“小”是“旅”的限定或条件,“亨”只是结果。虽然这是用象数来演绎卦辞,但毕竟是基于卦辞语言本身而来的。虞翻的理解显然是从《彖传》而来,《彖传》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旅之时义大矣哉!”“柔得中乎外”即“小”而“亨”,“止而丽乎明”即“贞”而“吉”,可见“小”“贞”都是“旅”的条件,“亨”“吉”则是符合这两种条件的结果。这是《彖传》以及汉代象数易学的基本理解,如虞翻、荀爽等。不过,《彖传》赋予卦辞中的“小”有较为明确的思想意义,比如“柔”、“顺”,尤其是卦辞对“小”的限定,使卦义具有适时的条件性,因而《彖传》从“时义”的视角看待“小”字意蕴,所谓“旅之时义大矣哉”。《彖传》的这些思路在现代易学中也有继承,比如黄寿祺③、刘大钧等沿此思路,解“小”为“小事”④。相比而言,虞翻只是将卦辞包括“小”作为符号来演绎其卦变、卦象的《易》例而已,并没有赋予“小”明确的语义内容。

孔颖达:“既为羁旅,苟求仅存,虽得自通,非甚光大,故《旅》之为义,小亨而已,故曰‘旅,小亨’。”⑤孔颖达则将“小”、“亨”连读,即“小亨”,也就是说,亨通的程度比较小,仅是部分的亨通或者稍微的亨通,与“大为亨通”相对而言。在这里,“小”并不是像《彖传》或虞翻那样作为卦名“旅”的条件,而是通过对“亨”的限定来作为“旅”的结果。孔颖达的这种理解成为传统易学的主流,朱熹、胡炳文、来知德等皆承此说。

以上是对《旅》卦辞“小”的两种典型理解。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象数思路还是义理思路,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小”是卦名“旅”的限定或条件,还是断辞“亨”的限定或条件?如果是前者,那么“亨”就是“旅,小”的结果;如果是后者,那么“小亨”就是“旅”的共同结果。两种思路都涉及到卦名与“亨”之间的文例关系问题,由此看来,要解决这一问题,弄清“亨”字在本经中的用例就十分重要了。

《周易》本经中的“亨”字,出现在卦辞中有40次(每卦1次,共40次),而在爻辞中仅有5次,可见它对卦义、卦辞语义结构具有重要的构成作用。“亨”主要用来判断或指示事物或人生发展前景的“亨通”。用传统《易》例的说法,就是对“卦时”的判断。作为针对事物或人生发展前景的判断辞,“亨”本身必须有较为确定的内涵与稳定的指示功能。如果像孔颖达等那样理解为“小亨”连读,那么在“亨”与“小亨”之间就有了语义内涵的实质区分,也就是说,“亨”义内涵有着程度或等级上的区分,即可分为“大亨”、“亨”、“小亨”。这就意味着,“亨”义本身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判断的问题,即何为“大亨”、何为“小亨”、何为“亨”等等。这些问题是传统占断辞所没有的,也是《周易》本经卦爻辞所没有的。同时从卦爻辞的命题结构看,“亨”义本身如果还需要给予这样的再判断,“亨”的判断功能就失去了稳定性,从而也就失去了“亨”在本经中对事物前景判断和应有的指示功能了。如果要强作上述的区分,只能求诸《周易》本经之外的意义了⑥。由此来看,《周易》本经中虽然有“元亨”、“光亨”这样的表达,但它们不是“亨”的条件或限定,而是对“亨”内涵的阐发,表达的是对事物发展前景的强调,不是赋予“亨”内涵之外的条件和内容。在这个意义上,“元亨”、“光亨”与“亨”之间没有程度或等级上的实际区别。我们认为,卦爻辞中除了“光亨”“元亨”之外,其他诸例都应以“亨”字独立断读。

另外,“小”与“亨”在逻辑语义上也是难以相容的。“小”对事件或对象的限定,本身就是现实生活内容的一种直接表现,比如我们经常可以说“做某事要适可而止”、“做某事要适时而止”等等,这些都是针对现实事态提出的具体建议方案,而不是对未来前途的判断。“亨”字则不同,它不是针对现实内容的建议方案,而是对事物或人生发展前景的指示或判断,因而不是事件或对象的现实内容。因而,“小”字作为句中限制性条件,与“亨”本身的语义无关,而是直接与卦名“旅”所揭示的事情或对象有关。

由此来看,卦辞中的“小”是卦名“旅”这一羁旅事态或人生境况的条件或限定,而不能是“亨”的限定或条件。《彖传》以及虞翻、荀爽等对“小”字的句读或对其基本词法功能的理解是可取的。

“小”不与“亨”字连读,那么作为“旅”的限定或条件,其确切的语义是什么呢?上述虞翻等象数思路提供了一种解释,将“小”解释为“柔顺”,但这种理解与《旅》卦爻辞的语义并不贴洽。初六爻辞“旅琐琐,此其所取与”⑦,是说羁旅生涯疲敝劳顿,需要有伴相助。如果“旅”得以亨通的条件是“柔顺”,那么初六爻辞描述的“羁旅生涯疲敝劳顿”之情状,就不是“柔顺”义能够解决的。“此其所取与”,是强调要主动寻找同伴,与“柔顺”义也相去甚远。六二爻辞“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是说行旅生涯短暂驻足休憩,获得帮助;与此相反,九三爻辞“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是说行旅生涯常有意外损失,如果固执无变通,就有凶险;九四爻辞“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说行旅生涯有可居之地,生活得到经济资助,但寄居之所并非自己家园,而且失去旅伴或旅伴的信任,因此心情仍不得安宁畅快;六五爻辞“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是说行旅生涯只要坚持士人志向和礼节,虽有一些损失,但经历流离颠簸的磨砺,最终会赢得赞美,重获任命。由这些爻辞的内容来看,都与将“柔顺”作为“旅”得以“亨”的条件无关。

卦辞是对卦义的整体界定,一般是从全卦大旨着眼的,爻辞无论是正说还是反说,都与卦辞大义不相背离。因此,将“小”皆训为“柔顺”,虽然能据象数体例演绎出来,但与本经文本语言所表达的内容没有多少关联。将“小”解为“小事”,就旅卦文本自身的文例和内容来看,也是说无所据。

马王堆帛书《易经》对本经的“小”、“少”有着严格区分,这给我们提供了获得真正理解的重要线索。“少”、“小”在甲骨文中为同一字,后来分化为二字,“少”常与“多”相对而言,“小”则常与“大”相对而言。《说文》:“小,物之微也。”《说文》:“少,不多也。”段玉裁注:“不多则小,故古少、小互训通用。”两字在形、音、义三方面都极其相似,文献中的用例本来是很难严格区分的,除了固定搭配和习语之外,其他地方多是根据语境随文释义。就《周易》本经而言,楚简本、阜阳本、开成石经本和今本也没有在文字上作严格区分:楚简本一律作“少”,而阜阳、开成与今本则一律作“小”。

这种文字上的混同带来了很多理解上的分歧。这些分歧与卦爻辞的内涵理解有直接的关系,甚至直接牵连到本经的《易》例及其解释体例问题。如象数的解释,“小”几乎都是独立的,与爻位、卦变直接相关。又如王弼、孔颖达等人的义理解释,“小”字缺乏应有独立性,多是附属于上下文的语词中。在这个意义上,帛本从文字上对“少”、“小”的区分,值得我们给予高度注意。它们是否仅仅是文字上的简单互用而已呢?我们认为这是说不通的,因为如果可以随意通用,那么帛本就不会有明显的用例区别了。⑧

经过对相关卦爻辞的考释研究,我们发现,帛本在文字上的区分,意味着在相应的词义上也有区分,只不过这种区分比较细微,主要是它们的用例在表意范围上有所不同,这和“少”、“小”的一般用例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本经中,“小”一定与“大”相对而用,在“大”、“小”相对为文的地方一定是“小”而不能是“少”。而且,本经“小”字的用法中,没有用来表示时间或数量的程度问题,而都是用来表示规模程度。在专名中,“小”多有等级层次的区分,比如“小人”与“大人”、“小事”与“大事”等,这些地方一定不能用“少”。显然,通过帛经的用例,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出它对《周易》本经相关卦爻辞的理解,并且以不同文字用例来给予区分标示。

现在来看《旅》卦辞的具体情况。今本卦辞的“小”,帛本作“少”,如上述是限定前面的卦名,而后面的“亨”则是这种限定的结果。帛本中“少”的用例大部分是与“多”相对,表现在时间、数量和程度上的多少问题。《序卦》说:“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无所容,故受之以巽。”结合我们的校释,可以认为《序卦》以这种卦义承进方式的解说,较为准确地揭示旅、巽两卦的卦义。由此来看,羁旅生涯和隐伏人生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人生境况,虽然因此而能避免或化解一些矛盾,从而达到“亨通”,但毕竟不是正常的人生状态,所以不能持久。今本旅卦卦辞中的“小”帛本作“少”,就是用来表示时间的短暂,指明羁旅生涯不可长久(少),即虽然不可避免但应当适时而止,如此才能获得“亨通”。这层意蕴,《彖传》用“止而丽乎明”、“旅之时义大矣哉”这样的话已经讲清楚了,只是囿于“小”字的多义难辨,我们不可能顾及《彖传》的此层意蕴,而过多取其与爻位有关的“柔顺”或“柔小”之义。《彖传》是从内卦艮山止、外卦离火明的卦象卦德来解释卦辞的,即“止”相当于“少”、“贞”,“丽乎明”相当于“亨”、“吉”。了解“小”字有“适时而止”之义,我们也就更能领会“旅之时义大矣哉”的意义了。今本的“小”字虽然也可以表示时间的短暂,但从字例上很容易与其他地方的“小”混同,导致语义的模糊,凭空引起理解或解释上的分歧。

有了上述的理解,我们就能清楚卦辞的语义结构。卦辞用两“旅”字来强调羁旅生涯的两大关键要素:“少”则“亨”,“贞”则“吉”。“旅,少,车”是说人生的羁旅漂泊是不可避免的,但应该适时而止,才能获得亨通。“旅,贞,吉”是说羁旅生涯需要时刻保持贞信,才能获得吉利。“少”和“贞”这两大要素,充分表达了本经对羁旅这一人生现象的态度和思想观念。从卦辞“旅,少,亨”与“旅,贞,吉”的并列结构,也能进一步证明“少”字独立断读的合理性。卦辞后一句是“卦名+条件+结果”的句子结构,“贞”很显然是原则或条件,不能与表示判断结果的“吉”连读;同样,卦辞前一句“旅,少,亨”也是“卦名+条件+结果”的结构,“少”在句中的语义作用与“贞”一样都是原则或条件,也不能与表示前景判断的“亨”连读,否则卦辞语义结构就不完整。值得注意的是,《旅》卦辞中出现两次“旅”字,这一现象清楚地表明:“贞”、“少”的表意对象都是卦名“旅”,《周易》本经其他卦辞的“小”也当如此。

二、《巽》卦辞“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对于《巽》卦辞“小”的理解,虞翻仍然如上述从象数的角度,将“小”字给予独立理解。孔颖达《周易正义》:“然全用卑巽,则所通非大,故曰‘小亨’。”⑨此对《巽》卦辞“小亨”的理解比较微妙,一方面是否定了“全用卑巽”,也就是说,不可过于卑巽。这层语义从卦辞来看,只能是从“小”的字义而来。但是孔氏固守“亨”具有限制性条件的观点,又将“小”的字义用于“亨”的内涵中,解说为“所通非大”,也就是小有亨通的意思。孔颖达为了维护其“小亨”之说,只能将卦辞的“小”分为两用,一则用来作为“巽”的限制或条件,一则用来作为“亨”的限制或条件。这从训诂来看,是增字解经;从思维方式看,是逻辑混乱,因为在同一命题中,判断词自身如果缺乏确定的内涵和稳定的指示功能,命题自身将失去表述的意义。孔颖达的理解方式,后世易学大多继承发挥,比如程颐、朱熹等,这也就同时将我们所揭示的思维问题承袭过去,成为传统思维方式一种始终未能自明的隐疾。

从《序卦》对旅、巽卦义的揭示看(皆为不得已而为之的人生境况),从“小”在旅、巽两卦中的文例看(皆在卦名和“亨”之间),虽然今本《巽》卦辞中的“小”帛本残阙,但是仍可以读为“少”,用法与旅卦相同。不管此处的“少”是表示时间、数量还是程度,当以卦爻辞之间的语义关系来确定其内涵。下面就结合我们对《巽》卦的校释⑩来看这方面的内容。

《巽卦》初六爻辞“进退,利武人之贞”,指出在人生进退过程中需要的原则和方向,即“利武人之贞”。九二爻辞“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是说过于卑隐,因为史巫的祭祷而获得信念,而变得欢欣积极,因而行为调适持中,吉利,没有咎害。这是通过宗教信仰来纠正隐伏过甚的弊端。九三爻辞“频巽,吝”,是说不能安于隐伏,看不到前景,会有所憾惜。这里指出心理上隐伏卑顺的不利。六四爻辞“悔亡,田获三品”,指出如果能正确对待“巽”这样的处境,发挥其正面作用,那么悔恨就会消失,能够取得较大的功绩。九五爻辞“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指出“贞”和“庚”(这里训为申命、更事)的有利结果(吉,悔亡)和发展方向(无不利),是对卦辞所表达的意义最高价值体现。上九爻辞“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同本经诸多卦的文本形式结构一样,属于戒惕之辞,是对卦义负面极端情状的警示。这里是说,过于隐伏卑顺,连生活上的经济保障都丧失,长期下去,必将有凶险。

由上述爻辞内容不难发现,初爻对应的是卦辞“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九二对应的是卦辞“小”和“利有攸往”,九三对应的是“利有攸往”,六四对应的是“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九五对应的是“利有攸往”,上九直接对应的是卦辞“小”。显然,卦辞的“小”即表示程度的“稍微”,也表示时间的短暂,也就是说,隐伏只能是稍微的,只能是暂时的,引申而言,就是说,隐伏当适可而止,当适时而止,才能亨通,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隐伏是人生中的以退为进,最终的目标还是要“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上九爻辞从反面提醒卦义的这种本有内涵。

以上卦辞“小,亨”的句例中,“小”是对卦名的限定,而“亨”是这种限定的结果。而在下面的“亨,小”句例中,小也是对卦名的限定,但“亨”的结果与卦名及其卦义直接关联而与“小”的限定无关,在这种句例中,“小”对卦名的限定,与“小”后面的内容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并列关系。由帛本通过“小”“少”的区分,我们清楚地看到了这种语义结构的区分。这是从语义角度区分这两种极易混淆句例的关键,也是对这种句例进行标点的关键所在。下面就来讨论卦辞中“小”在“亨”后面这类句例的三条材料。

三、《遯》卦辞“遯,亨。小,利贞。”

对于《遯》卦辞“小”字的理解有三种看法:

(1)“小”字读断,解为“小事”或“小者”。持此说者,如郑玄:“小其和顺之道,居小官,干小事,其进以渐,则远妨忌之害,昔陈敬仲奔齐辞卿是也。”又如陆希声:“阴方至中,消临为遁,是以小者利贞,谓六二得中正也。小人虽得中正,未可以为大事。”朱熹亦取此说,“小”解为“小人”,《周易本义》:“故其占为君子能遁,则身虽退而道亨,小人则利于守正,不可以浸长之故,而遂侵迫于阳也。小,谓阴柔小人也。”朱熹《易说》:“问:《遁》‘小利贞’,《本义》谓小人也。案《易》中‘小’字,未有以为‘小人’者,如‘小利有攸往’,与‘小贞吉’之类皆大小之小耳。曰:经文固无此例,以《彖传》推之,则是指小人而言。今当且依经而存传耳。”近现代《易》说中,尚秉和、黄寿祺等取此说,“小”据爻象解为阴柔者或柔小者,即柔小者利于贞定。

(2)“小”字读断,但“小”语义不明,仅为一种爻位符号。此说出自虞翻:“小,阴,谓二。得位浸长,以柔变刚,故‘小利贞’。”由于“小”字缺乏具体的事理内涵,这种解释影响较小。

(3)“小利”连读,此说据《彖传》“浸而长”引申而来,取爻位说亦即初、二两阴爻“浸而长”,而三至上四“阳”犹在,引申为“正道”或“我志”犹行,是为“小利”犹可正也。持此说者,如《子夏易传》:“夫彼之生也微,其终大而不可御者,时之来也。故君子观其兆而不待其至也,当位而应犹不果制,与时行而已矣。阴浸而长,其患未害,我志犹行也。故小利而贞,刚而应柔,和而不同,遯而反制,非大德不能消息也。”如孔颖达:“‘小利贞’者,阴道初始浸长,正道亦未全灭,故曰‘小利贞’。”再如史征:“‘小利贞’者,虽居小人道长之时,正道亦未全灭,亦可小利为正也。”

(4)“小”与“贞”连读,读为“利小贞”。此说出自程颐:“阴柔方长而未至于甚盛,君子尚有迟迟致力之道,不可大贞而尚利小贞也。”李光地承程颐之意,有所发挥,但未明确如程氏读法,他在《周易折中》对《遯》卦辞的“小利贞”有专门论述:“‘小利贞’之义,《传》《义》说各不同,据《易》例则似《传》说为长。盖至于三阴之否,则直曰‘不利君子贞’矣。遯犹未至于否,但当逊避以善处之,不可过甚以激成其势。故曰‘小利贞’也。”(11)近现代《易》说中,金景芳等承此说:“‘小利贞’,小是大小的小。遯之时,阴柔虽长却尚未达到甚盛的程度,君子此时不可大利贞,但可小利贞,可迟迟致力,逊避善处,务在小事细行,举动不失正道,使小人无隙可乘。”(12)

(5)“小”为“利贞”的限定条件,表示时间程度,与“永久”相对,训为“一时”。此说出自胡朴安:“《咸》为取女吉之利贞,《恒》为男正位之利贞,永久之利贞,常道也。《遯》为迁徙之利贞,一时之利贞,时宜也,故曰小。”(13)

(6)“小”字属上读,即“亨小”连读,与孔颖达解旅、巽卦辞“小亨”同。此说出自刘大钧等(14)。

以上是《遯》卦辞中有关“小”字问题的一些典型看法。对于《遯》卦辞“小”理解与上述两例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小”在“亨”字后,二是除了“小”和“亨”关系外,还有“小”和“利贞”的文例关系,这也引起了诸多分歧。不过,如前述“小”、“亨”的关系已经明确,即无论“小”在“亨”的前面还是在其后面,都应该各自独立,并且“小”的限定对象不能是“亨”。这给我们的讨论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以上归纳的六类观点,一类不与“利贞”连读而与“亨”字连读,我们在此不用再谈;二类是“小”字断读,将在下文讨论;其他三类都涉及“小”与“利贞”的关系问题。那么,“小”能否成为“利贞”或“利”的限制条件?这涉及《周易》本经“贞”、“利贞”和“利”的相关问题,在此不宜做全面深入的讨论,仅选择一些关键问题和重要文例来指明我们的观点。

《周易》本经“利贞”合计23例(包括《遯》卦辞)。由于对卦爻辞的句读及其理解各家说法可能有所不同,而“利贞”的用例又事关重大,因而有必要将此23例统计如下,以便于展开客观的比较:

《乾》卦辞:“乾,元亨,利贞。”《屯》卦辞:“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蒙》卦辞:“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随》卦辞:“随,元亨,利贞,无咎。”《临》卦辞:“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无妄》卦辞:“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大畜》卦辞:“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离》卦辞:“离,利贞,亨;畜牝牛,吉。”《咸》卦辞:“咸,亨,利贞;取女吉。”《恒》卦辞:“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遯》卦辞:“遯,亨,小,利贞。”《大壮》卦辞:“大壮,利贞。”《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损》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萃》卦辞:“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革》卦辞:“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鼎》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渐》卦辞:“渐,女归吉,利贞。”《兑》卦辞:“兑,亨,利贞。”《涣》卦辞:“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中孚》卦辞:“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小过》卦辞:“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既济》卦辞:“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以上23例用于23卦,每卦各一次,“利贞”大部分都是用于卦辞,用于爻辞仅有明夷、损、鼎三卦。“利贞”用于卦辞,与上述“亨”一样,都是卦辞中的关键语汇,对卦辞和卦义起到非常重要的语义构成作用。暂时排除要讨论的《遯》、《既济》两卦,从其他21例来看,“利贞”都是独立的,没有任何限定成分。这里不用对“贞”、“利贞”展开深入的内涵及其功能分析,仅由这些文例,就能清楚地看出“利贞”在《周易》本经中的用例应该是统一的,即皆为独立成词,没有任何限制成分。

为了说明问题,这里从《周易》本经“贞”字语汇的正反用例,来简要分析“贞”或“利贞”的语义功能。本经“贞”字语汇可以有由“不”引导的正反用例,如“可贞”与“不可贞”:《无妄》九四“可贞”、《损》卦辞“可贞”与《节》卦辞“不可贞”、《蛊》九二“不可贞”。如“利君子贞”与“不利君子贞”:《否》卦辞“不利君子贞”与《同人》卦辞“利君子贞”。但是,没有一例“利贞”是用表示中间程度的语词如“小”等来加以限定的。“可贞”或“不可贞”、“利君子贞”或“不利君子贞”的“贞”,都是单一的行为或原则,不存在这两者之间模棱两可的行为方式或原则。显然,“利贞”与“不利贞”也符合这种肯定与否定的矛盾关系,《遯》《既济》卦辞中的“利贞”也当如此。这里要补充的是,“贞”与“亨”不同在于:“贞”在本经中基本义项是“定”,是一种行为的根本原则,虽然不是事物发展的客观条件或要素,但它是参与主观活动的主观原则;“亨”正如前面所述,是对事物或行为前景的判断,不属于事物发展的客观条件或要素,也不对人的主观现实活动产生直接的指导作用。

由此来看,《遯》卦辞的“小”字还是应当独立断句。“小”作为形容词或副词,必须有其限定的对象,亦即有其所指。经过前面的分析,可以明确地知道,卦辞中的“小”,在这类句例中仍是对卦名的限定。卦辞语义结构是由两部分构成的:“遯,亨”和“小,利贞”。“小,利贞”其实可以补为“遯,小,利贞”。这种文例在前述旅卦中已经出现,即“旅,小,亨”和“旅,贞,吉”,旅卦是用两个“旅”字保留了这种语义结构关系,不过在本卦和贲、既济卦中,重复的卦名都已经省略。现在来看,文本编纂初始的语义结构本来就是如此,可能后来为了避免重复,去掉了重出的卦名,而在旅卦中所幸还能看见这种语义的原始结构关系。《遯》卦辞中的“小”,既不是“亨”的限制成分,也不是“利贞”的限制成分,只能是卦名“遯”的限制或条件。

现在的问题是,“小”作为卦名“遯”的限制条件,具体的内涵是什么?对此,我们采用的方法,还是结合帛本文字用例,从卦辞与爻辞之间的关系来展开讨论。《遯》卦辞“小”,帛本同今本。从帛本文例看,卦辞中的“小”在“亨”字前作“少”,在“亨”字后作“小”。我们前面讨论了卦辞中作“少”的两例,是从时间或程度上表示适可而止或适时而止的观念,那么帛本在这里不作“少”而同今本作“小”,表示的是什么样的语义内涵或作为什么样的限制性条件成分呢?“小”与“利贞”又是什么关系呢?我们先从卦爻辞的语义关系来看。

初六爻辞“遯尾,厉,勿用有攸往”,是说隐遁在最后面,反而有危险,不要有所前往。“遯尾,厉”与卦辞“小”对应,“勿用有攸往”与卦辞“利贞”对应。这是从反面来解说卦辞强调的适度原则。六二爻辞“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针对初六的弊端,提倡走出这种过分隐遁的境况。爻辞与卦辞“利贞”对应。九三爻辞“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提出了隐遁的正反两种方式,说明要善于隐遁,不能勉强而为。爻辞对应卦辞的“小”。九四爻辞“好遯,君子吉,小人否”,指出隐遁也因人而异,君子与小人各自的态度及其所把握的与原则不同,其结果也有好坏之别。爻辞对应卦辞的“利贞”。九五爻辞“嘉遯,贞,吉”,呼应卦辞主张隐遁的“利贞”原则,并且提出隐遁不是被动勉强的,需要发自内心的认可和欣悦。上九爻辞“肥遯,无不利”,充分表现了隐退的完美状态,这是避免了上述不利因素而充分把握了隐遁原则的结果。上九爻辞是对卦辞提出的隐遁前景(“亨”)和原则(“小”“利贞”)的直观表现。

由此来看,卦辞肯定适时的隐退能带来亨通(“遯,亨”),但是反对过分隐退,强调隐退也要讲究适度原则(小),隐退的时机关键要利于守持正固。《周易》本经多次在卦辞中用“小”来表达事情或行为的适度,这是对卦时提出的重要原则。总体来看,《遯》卦讲隐退的适度原则。因此,卦辞的“小”很明显表示程度即“稍微”,此处指不要过分隐退。与《贲》卦辞中的“小”用法相同,都是对卦名的限定。卦辞用“小”和“利贞”强调“遯”的适度原则,所以在这里“小”和“利贞”是并列关系。这与上述“小”与“亨”的因果关系是明显不同的。帛本在卦辞中“小”“少”区分,并不是因为两者语义上的问题,因为它们都是程度副词,作为对卦名的限制性条件。关键在于,它们是作为卦辞语义逻辑不同关系的标志词,在作“少”的句例中,“少”与“亨”是条件与结果的关系;而在作“小”的句例,“小”与其后面的内容是并列关系,共同构成卦名与卦义的原则。

最后要补充的是,《遯》卦讲隐退而《巽》卦讲隐伏,两者卦义很相近,但是也有一些重要区别。《巽》卦与《旅》卦都是被动的人生境况,而《遯》卦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行为方式。现在通过帛本“小”“少”在卦辞中的不同用例及其所处位置的不同安排,可以比较明确地看出卦义的这种区分。“遯”不是因为有条件限制才得以亨通,而是这种行为自身就有亨通的前景,即“遯,亨”;相反,在巽卦、旅卦中,亨通的前景是要具备“少”才能实现,即“巽,少,亨”和“旅,少,亨”。《遯》卦辞中的“小”显然不是对“亨”的限制,它在“亨”的后面而且不作“少”,帛本是看出了它的特殊用法才有如此字例,以避免与在卦名后的“少”字用例混同。该卦辞“亨”后面的“小”,在语义上与“少”并没有根本的区别,但它作为语义逻辑关系的区分标志词,表明了这样一种关系:遯的前景是亨通,但在遯的具体行为和内涵中,需要把握一些原则,“小”与“利贞”都是对遯的卦辞和卦义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因而“小”与“利贞”是并列的语义关系,共同构成“遯”的限制或原则条件。据此,《遯》卦辞的语义结构关系我们可以补全读为:“遯,亨。遯,小,利贞。”

四、《既济》卦辞“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卦是讲事态处于比较稳定的阶段或事情处于已经完成的阶段。从文例看,《既济》和上述《遯》卦的语义结构基本一样,我们可以参考上述的讨论来理解既济卦辞的“小”字问题,及其相关语义结构问题。在本卦中,“小”与“亨”,“小”与“利贞”的关系问题,在易学史也颇起争讼,它们涉及既有文献语言的考证问题,也有文例、《易》例和思维方式的解释问题。为了理清思路,先对历代典型观点给予分析讨论。

(1)“小”字断读,或作为爻位说演绎的符号,或训为柔小、小者、小事等。虞翻如上述,没有给“小”字赋予语义内涵,仅作为卦变爻位说的符号:“泰五之二。小,谓二也。柔得中。故‘亨小’。”(15)按虞氏《易》例,其曰“亨小”六二阴爻得中正位,即《彖传》所谓“小者亨”。王弼则赋予“小”字明确的内涵,即“小者”或柔小的事物,他说:“既济者,以皆济为义者也。小者不遗,乃为皆济。故举小者以明既济也。”这就将“小”作为让步状语,作为卦名“既济”的补充成分或条件,也就是说,既济之时,连小者也能亨通。孔颖达承此义大加发挥:“既万事皆济,若小者不通,则有所未济,故曰‘既济,亨小’也。小者尚亨,何况于大?则大小刚柔,各当其位,皆得其所。”(16)程颐承此说:“既济之时,大者既已亨矣,小者尚有未亨也。虽既济之时,不能无小未亨也。小字在下,语当然也。若言‘小亨’,则为亨之小也。”又如谷家杰:“不曰‘小亨’而曰‘亨小’,言所亨者其小事也。”(17)谷氏此解与上引稍异,似乎没有作为卦名“既济”的补充,而专指小事本身亨通。近现代《易》说,黄寿祺等与谷氏解说相似,认为“亨小”犹言“小亨”,小指阴柔(18)。此说是以“小”字可独立,其所在位置在前在后没有关系,皆指小者亨通。

(2)“小”字与“亨”连读,或读为“小亨”,将“小”作为程度副词,是“亨”的程度限制成分,即亨通程度的大小。如《经典释文》:“亨小,绝句。以小连利贞者,非。”又如朱熹:“‘亨小’当为‘小亨’。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辞,皆有警戒之意,时当然也。”(19)(《周易本义》)近现代《易》说中,“小”作为程度副词与“亨”字连读者,如高亨,不过他将“亨”读为“享”,解释为“小享之祭”(20)。

(3)“小”与“利贞”连读。此说是《经典释文》引述并反驳的观点,清代王甗不同意陆德明的看法,认为“小利贞”连读是对的,符合《彖传》意:“文法通。《易》无此例,陆特未明《彖传》意耳。”(21)清代毛奇龄也持此说,并从文例上将“小利贞”与“小利有攸往”比证(说见下文尚秉和所引)。近现代《易》说中,“小”作为程度副词,是“利贞”的程度限制成分,如李镜池、吴辛丑,不过他们将“贞”解为“占卜”,“小利贞”即;“比较利于占卜”(22)。

(4)“小”字为衍文。这种观点对文本自身提出质疑,涉及校勘学的理校法,因此多有对经文文例和《易》例的综合讨论,与我们的研究有紧密的关系,因此有必要详加摘录以供进一步讨论。

此观点可能发端于俞樾,他说:“彖辞本无‘小’字,止云‘既济,亨,利贞’。故《传》以‘小者亨’释‘亨’字,以‘刚柔正而位当’释‘利贞’二字也。其作‘亨小’者,涉《未济》‘亨,小狐汔济’之文而衍耳。虞氏以‘亨小’绝句,甚为不辞。朱子《本义》倒其文曰‘小亨’,并谓《传》文‘亨’上当有‘小’字,胥失之矣。”(23)

金素芳先生等也认为“小”为衍文,并给予详尽的讨论:“小字当是衍文。六十四卦中无‘亨小’之义。如旅小亨,巽小亨,确实是小亨,而既济则是亨之大者,不应言‘小亨’。孔子《彖传》言‘既济亨,小者亨也’,意谓既济不只大事济,大道济,大德济,大人物济,小事也能济,小道小德小人物也能济,在既济这个时代,举凡天下事无论大小,无不能济。假使卦辞有‘小’字,孔子《彖传》不应曰既济亨,只有以‘既济亨’为断,才可看出《彖传》‘既济亨’是卦辞,‘小者亨’是孔子解释卦辞之辞。”(24)

这首先是对文例的总结,即本经有“小亨”而无“亨小”。其次,从卦义的角度认为“既济则是亨之大者,不应言‘小亨’”。第三,对《彖传》“‘既济,亨’,小者亨也”的理解问题。我们前面已经看到,本经“小亨”的文例本身也有诸多值得讨论的问题,简单以此为文例之证,可能难以成立。另外,卦辞“既济”有“亨通”的前景,这没有问题,卦辞本身已经直接指明此点:“既济,亨”,而“亨”可以进一步表述为“元亨”“光亨”这也没有问题,关键在于“亨”后的“小”并不能与“亨”形成大小对应的程度关系,“亨通”的光大是“亨”的本有之义,只是在表述上是否强调突出,不存在因为有光大的内涵就有程度较小的层级之分。其实在金老的解释中,将“小”理解为“小道小德小人物也能济,在既济这个时代,举凡天下事无论大小,无不能济”,这与王弼、孔颖达的解释是一致的,既然如此,以为“小”字衍文说从理据上就没有必要。至于《彖传》的解释,并不能直接证明卦辞中没有“小”字。

尚秉和:“《子夏传》、虞翻皆以‘亨小’断句,似非。毛奇龄云:‘宜以既济亨为句,小利贞句,小利贞与小利有攸往同。’按毛说于句读适矣。然《传》曰‘刚柔正’,是兼大小言也。今专以属之‘小’,于六爻当位之义不合。然则小字属上下读皆不安。征之《彖传》,其为衍文无疑。俞氏之说,似为可信。盖《易》之为道,以阳为主。阴与阳绝不平等,故阴得阳应必吉,阳得阴应则不必吉。且有以为凶者,如《大过》四爻,《中孚》初爻皆是。《既济》二、四承乘皆阳,又三阴皆有阳应,故小者亨。《彖传》专以亨属小,亦谓大者不然。大者何以不然?凡阳遇重阴必吉,一阴则否。《既济》三五皆陷阴中,虽三阳皆得位有应,然所应者阴,固与柔爻异也。此《传》之所以专以亨属之小也。”(25)尚氏首先否定了《子夏传》、虞翻的断读“亨小”。其次,从文例上指出,毛奇龄“小利贞”的句读是有根据可从的,但是在易理上难以说通,因为“今专以属之‘小’,于六爻当位之义不合”。第三,根据尚氏自己对《彖传》解释的理解,认为可以断定卦辞“小”为衍文,这一点与上引金老之说同。对此,尚先生从自己的易理“阴得阳应必吉,阳得阴应则不必吉”,来证明《彖传》仅以“小者亨”解释卦辞“既济亨”,而非卦辞中就有“小”字。

从出土文献上来看,《既济》卦辞的“小”,帛书《易经》、熹平、开成石经皆作“小”。可见,从文献上不能轻易判断为衍文。从认为是衍文的观点中,我们能够看到,其判断的理据还是对本经文例和解释体例的认识问题。这种以理据校勘文献的方法,如果理据自身出现问题,那就无从以此为证了,尤其是《周易》本经的研究,由于其文本的复杂性以及解释体例的纷繁,无论选取何家之说,都很难成为解释的基本原则。因此,相对可靠的方法还是本经自身整体的文例归纳,同期文献语言之间的比较分析,以及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互证。

据前面的讨论分析,我们认为,这里的“小”字也当独立成句,它既不与“亨”字连属,解为“小亨”,也不与“利贞”连属而解为“小利贞”。此处的“小”是对卦名“既济”的限定,与《遯》卦的“小”是一致的,作为时间或程度副词,表示短暂。卦辞用“小”字非常精妙地指出了“既济”阶段的实际情状,也就是说,事情的成功或事态的稳定都是暂时的,不能永恒,所以需要“利贞”。而后文“利贞”则是针对这种限定所提出的正确态度和方式。

卦辞后文的“初吉,终乱”正是承“小”义而来。“初吉,终乱”是说开始吉利,而最终危乱。这一句是对卦辞前面内容(“既济,亨,小,利贞”)的进一步说明:“初吉”相当于“既济,亨”,就是说刚刚成功,吉利,亨通;“终乱”相当于“小,利贞”,就是说事情的成功只是短暂的,最终还是会出现危乱,因此利于守持正固。

由此可以明确卦辞的基本内涵。“既济,亨”就是说事情成功或事态稳定,因而具有亨通的前景。“小”即“既济,小”,表示“既济”这一阶段又是短暂的,也就是说,事情开始成功或事态开始稳定,但最终还是要走向不稳定。“利贞”针对“既济,小”而言,是说在这种规律之下,人能做或要做的,就是守持正固。面对“既济,小”的这种情状,守持正固(“贞”);这样的基本原则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初吉,终乱”则是对卦辞前面内涵的进一步综合说解,表明事物或事态的发展要重新从无序阶段开始。

这样的理解,从卦辞和爻辞之间的语义对应关系看,也是相合无间的。初九爻辞“曳其轮,濡其尾,无咎”,突出表现了“既济”之时要保持贞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花大力气才能做到。六二爻辞“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则表现了“既济”之时需守持正固,不可妄动。两爻辞虽然都没有出现“贞”字,但都是卦辞“利贞”的直接表现。九三爻辞以殷高宗征伐鬼方的历史经验,来说明达到“既济”阶段是来之不易的,保持贞定稳固,关键在于用人问题。卦辞“小”的思想意义在六四爻辞“繻有衣袽,终日戒”中得到形象直观的表现:如同华美衣服可能变成破衣败絮,来之不易的成功(“既济”)也可能随时失去(“未济”)。因此爻辞明确提出对这种现象要有清楚的认识,时刻保持警惕。卦辞“利贞”是一种基本的应对原则,而“终日戒”是一种应对的心理状态。九五爻辞“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则紧承其义,是针对“既济,小”这种客观情况,从思想观念上提出了诚信的重要性,就是说,只有保持诚信,才能享受成功所带来的福佑。上六爻辞“濡其首,厉”大意是:事已成功,如果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将有危险。这正是从反面对上述“利贞”、“终日戒”、因诚信而“实受其福”的强调。

可见,卦辞“小”字在卦辞和卦义中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卦辞前半部分“既济,亨”和后半部分“初吉终乱”都没有点明原因,而卦辞中间部分的“小,利贞”,既点明“既济”是短暂的,从而在卦辞语义的内在逻辑上连接了前后部分,并且指出了应对这种情况的策略,即利于守持正固(“利贞”)。更为重要的是,“小”也点明了从既济到未济过渡的根本原因,从而起到连接卦义与卦义之间过渡的枢纽作用。如果联系到本经六十四卦的卦序,那么既济、未济是本经最后的两卦,也是最后的一个对卦,这一对卦中的“孚”和卦名“既济”“未济”是卦义的核心,而“小”则成为卦义的枢纽和重要思想范畴。

同样可以清楚地看到,与遯卦一样,《既济》卦辞中的“小”在“亨”的后面,帛本同今本作“小”而不作“少”,是看出了它的特殊用法才有如此字例,以避免与在卦名后且在“亨”字前的“少”字用例混同。卦辞“亨”后面的“小”,在语义上与“少”字并没有根本的区别,但它作为区分语义逻辑关系的标志词,表明了这样一种关系:既济的前景是亨通,但是在既济的具体行为和内涵中,需要把握一些原则,“小”与“利贞”都是对既济的卦辞和卦义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因而“小”与“利贞”是并列的语义关系,共同构成“既济”的限制或原则条件。据既济卦辞的这种语义结构关系,我们可以补全读为:“既济,亨。既济,小,利贞。初吉,终乱。”

五、《贲》卦辞“贲,亨。小,利有攸往。”

《贲》卦是讲文饰修美的意义。对于《贲》卦辞的“小”字也存在不同理解,主要有五说:

(1)“小”与“利”连读,训为“小利”,即利益较少,而与“有攸往”各自为句。希麟《音义》引:“亨,小利,利有攸往”。这是增加一“利”字来表明句读关系。程颐:“文饰之道,可增其光彩,故能小利于进也。”高亨同此,解为“有所往则小利”,又对《彖传》进行解释:“刚而文柔,是刚为副而柔为主,以此有所往,仅小利而已。故卦辞曰:‘小利有攸往。’”(26)。

(2)“小”字断读,作为卦名“贲”的限制成分或条件,作程度副词,表示适度或不可过分。王申子:“徒质则不能亨,质而有文以加饰之,则可‘亨’,故曰‘贲亨’。然文盛则实必衰,苟专尚文以往则流,故曰‘小,利有攸往’。小者,谓不可太过以灭其质也。”(27)近现代学者金景芳等同此,说到:“亨,应当‘利有攸往’,而这里加了个‘小’字,‘小’的意思是说文不可太盛,文不可胜质。否则的话,屑屑于文饰而忽略了根本的东西,便会走向反面,亨要变为不亨了。”(28)

(3)“小”字断读,解为“柔小”。虞翻:“小谓五。五失正,动得位。体离,以刚文柔。故‘小利有攸往’。”现代学者黄寿祺等认为:“小,阴称小,谓‘柔小’。此言‘文饰’之时,柔小者尤须加饰,可显其美,故‘利有攸往’。”(29)

(4)“小”与“利有攸往”连读,作为“往”的限定成分。郑玄:“卦互体坎艮,艮止于上,坎险于下,夹震在中,故不利大行,小有所之,则可矣。”孔颖达:“‘小利有攸往’者,以刚上文柔,不得中正,故不能大有所往,故云‘小利有攸往’也。”这类看法是从内外卦卦德和中爻性质来理解,从者颇多,比如陆希声《易传》:“离自外来而柔得正,故亨。艮反于上而刚失中,故小利有攸往。”朱熹:“以其刚上文柔,而艮止于外,故‘小利有攸往’。”张振渊:“艮德止而不过,又有不尽饰之象焉。故用文者,亦但可少有所饰,不可务为尽饰,以戕其本真,故曰‘小利有攸往’。”(30)

(5)“小”字错讹,改为“不”,即“不利有攸往”。郭京以为“小”字误,改作:“不利有攸往”,说到:“爻、彖、注三‘不’字并误作‘小’字。谨按定本‘不’字草书势如‘小’字。然九二弃中和之道,就亢极无位之地,故疏云:‘九二弃善从恶’。凡弃善从恶皆非人所愿,此乃大恶,岂有小利,误亦明矣。”(31)郭京从文献的字形书写来推测今本“小”字乃“不”字的错定,同时就卦爻辞的语义关系提出了自己的理据。可见郭京并没有注意到“小”字本身在经文中的文例关系,也没有领会到“小”字在文义上的意义关系。

另外还有一种折中于(1)(2)两类之间的观点,比如梁寅:“然既亨矣,而曰‘小利有攸往’,何也?文饰之道,但加之文采耳,非能变其实也。故文之过盛,非所利也。但小利于有往而已矣。世之不知本者,或忘其当务之急而屑屑焉,于文饰虽欲其亨,亦安得而亨乎?”(32)一方面指出了卦辞“小”是对卦名“贲”的限制成分,所谓“文饰之道,但加之文采耳,非能变其实也。故文之过盛”云云,另一方面又将“小”义与后文“利”连读,所谓“但小利于有往而已矣”云云,如此解释经文,相当于变经文“小,利有攸往”为“小,小利而有攸往”。增字解经,牵合文义,实为不辞。

以上诸说,后世大抵不出其右。从前面的考察看,第二类观点对贲卦辞“小”字的解释非常准确。不过,这类看法大多数是随文释义,没有从本经整体上来看待这个问题,因而在理解《既济》卦辞“小”字时,并没有继续给予贯彻。“亨,小,利贞”、“亨,小,利有攸往”这些文例中的语汇,其词法功能和释义功能本来都具有独立性,比如“利有攸往”、“利贞”、“亨”等等,只要对它们进行全面的归纳比较分析,这种特点就会清楚地显露出来。

与上面讨论过的四卦相比,《贲》卦辞除了“小”与“亨”的关系外,还有一个新问题,就是“小”和“利有攸往”的关系问题。前面所引郭京的看法,在这一问题上也有所涉及。他提出的“不利有攸往”,确实符合《周易》本经文例,下面就将讨论。但他是从“小利”和“不利”关系来看的,以为卦爻辞的语义关系上没有“小利”可言,所以改为“不利”。其实在上述的分类中,郭氏对语义的理解还是属于第一类看法。他从文献上提出“小”字错讹,证据不足,这就如同我们讨论过的《既济》卦,许多《易》说也是因文例误读,以及囿于先在的《易》理而臆测“小”字为衍文。帛本此处虽然残阙,但是阜阳汉简保留有“小”字。证据不足就不能轻易质疑文献本身的问题,而要反观我们自己对字词、《易》理的理解是否有问题。现在看来,郭京的问题主要在于不能把握本经“小”字的用例和内涵,所以导致了随意改经。

《周易》本经中“利有攸往”有9条文例,为了指明它们在卦辞中的关系,将这些卦爻辞全文抄录:

《贲》卦辞“贲,亨。小,利有攸往”;《复》卦辞“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无妄》六二“不耕获,不菑畲,则利有攸往”;《大畜》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大过》卦辞“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恒》卦辞“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损》卦辞“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益》卦辞“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夬》“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巽》卦辞“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本经中与“利有攸往”语词相反的表达有2条:《剥》卦辞“剥,不利有攸往”;《无妄》卦辞“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另外,还有“不利有攸往”的另一种表达形式,即2条“勿用有攸往”:《屯》“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遯》初六“遯尾,厉,勿用有攸往”。

暂时排除所讨论的《贲》卦辞用例,由以上文例不难归纳出“利有攸往”的一些特点。首先,“利有攸往”明显是本经的成词,具有语义的独立性,其相反的形式仅用“不利有攸往”或“勿用有攸往”来表达。其次,“利有攸往”在卦爻辞中常与“利见大人”“利涉大川”这样的成词并列使用,表示对行为有利的发展方向或方式的一种指示。它也与“利贞”“亨”这样的成词并列使用,是对行为发展方向及其行为原则和前景的综合表达。由此,我们暂不必对“利有攸往”这样的成词给予内涵分析,就已经能确定其词法功能的独立性了。与“利贞”等成词一样,它只限于有或无的选择,没有用于中间过渡的语义成分。由此来看,“小”字修饰或限定“利有攸往”确实与文例不合,也实为不辞。

现在可以明确《贲》卦辞“小”字的用法和内涵。与前面诸卦卦辞中的“小”字一样,这里也是作副词,作为卦名“贲”的限制性成分,表示程度,稍微。“小”可以补全为“贲,小”,指不要过分“贲”,即不要过分夸饰。“利有攸往”即利于前往有所作为。“小,利有攸往”就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文饰修美,这样才利于切实地前往有所作为。卦辞“贲,亨”,肯定了文饰修美的重要性,即文饰修美,其前景是亨通。《论语·雍也》载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饰修美对于君子,显然也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卦辞更强调讲究文饰修美的分寸,反对过分夸饰,即“贲,小,利有攸往”,只有保持适度,才能有利于前进有所作为。

由“小”字可以明确《贲》卦辞的语义结构,即:“贲,亨”为一层,“小,利有攸往”是一层。第二层还可以如前面诸卦卦辞的读法,按文意补全为“贲,小,利有攸往”。卦辞的两层语义与爻辞相呼应,我们这里仅以初九、上九两爻辞为例来说明这种对应关系。初九爻辞“贲其趾,舍车而徒”,《小象传》说:“‘舍车而徒’,义弗乘也”,这就是说因“义”而“舍车而徒”。此“义”即“贲其趾”,就是在行走上的谦逊礼让。以“舍车而徒”来显示“贲”,追求的是内在的价值,是道德情操上的肯定,而不是外表的文饰修美。初九爻辞正与卦辞的第二层语义相合“小,利有攸往”。上九爻辞“白贲,无咎”,王弼注:“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任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其说可从。孔子:“绘事后素。”(《论语·八佾》)《周礼·考工记》:“凡画缋之事,后素功。”“白贲”,是以素为饰,返璞归真,是“贲”的又一境界,所以说“无咎”。可见,上九爻辞与卦辞“小”就文饰修美讲究适度的原则遥相呼应,并且在上九爻辞中,将卦辞没能明确的条件“小”的意义内涵,在此给予了最为直接的现实体现,即“白贲”,这就将卦辞中“贲,小”的原则转化为现实的审美效果,文本构思确实精妙!

通过上述对《周易》本经5条卦辞中“小”义的归纳综合分析,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些认识:

第一,卦辞中“小”或“少”在“亨”前或后,其语义内涵基本相同(帛本作“少”、“小”的字例区分,如下述主要是作为区分语义逻辑关系的标志词),都是对卦名的限定,作为表示时间或程度的副词。不过,在不同的卦辞中,内涵稍有区别:旅卦中表示时间的短暂,引申为适时而止;巽卦中表示程度的稍微,引申为适可而止;遯卦中表示程度的稍微,引申为适度;既济卦中表示时间的短暂,作为对既济内涵的客观描述;贲卦中表示程度的稍微,引申为适度。

第二,从训诂角度看,“少”、“小”没有本质的区别,形音义相近,常相通用。但是帛书《易经》在书写上有着严格区别,这常常是理解卦爻辞语义的关键点。卦辞中,帛本对“小”、“少”的字例区分,主要是针对卦辞的语义结构或语义逻辑关系的区分。《周易》本经从“小”在“亨”前后的不同位置其实已经给出了这类区分,但是,由于今本在文字用例上的混同(楚简、阜阳、石经本皆如此),因而造成后世《易》说的问题:要么据象数爻位的体例对“小”义断读而增字解经,要么与“亨”字连读而忽略经文的不同用例,要么与“利贞”、“利有攸往”连读而违背这些特殊语汇的用例。通过帛本在字例上的区分,从而辨明“小”字在“亨”前后的不同位置,这其实是卦辞不同语义结构的标志。具体而言,(1)在卦名和“亨”之间,今本“小”帛本作“少”,通过对卦名的条件限制,构成了一种条件与结果的因果语义关系,如《旅》卦辞的“旅,小”与“亨”,《巽》卦辞的“巽,小”与“亨”。(2)在“亨”字之后,帛本同今本作“小”,通过对卦名的条件限制,“小”与它后面的语汇构成一种条件并列的语义关系,如《贲》卦辞可补为“贲,小”与“利有攸往”,《既济》卦辞可补为“既济,小”与“利贞”,《遯》卦辞可补为“遯,小”与“利贞”。第一类“小”帛本作“少”,作为卦名的限制性成分,直接决定了“亨”这一结果。第二类“小”亦然作为卦名的限制性成分,但与“亨”这一结果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对卦义另一层内涵的揭示或规定,也是对“贲,亨”、“遯,亨”、“既济,亨”的语义补充。

第三,探讨“小”字语义独立性的同时,也辨别出卦辞中“利贞”“利有攸往”这些成词的语义独立性和自明性。比如五条卦辞中因“小”的位置有规律变化,通过文例比较,很容易辨别这些成词各自的语法独立性,而不是互相限定的关系。当然,这些成词的独立性问题更需要从本经整体的语义和文例来判断,这是我们要继续完成的任务。

第四,卦辞中的“小”义,从卦辞语义结构和卦爻辞相对应的关系中,直接显示了《周易》本经具有深刻的适中观念。由于卦辞在各卦中的特殊性,这种由“小”所显示的适中观念成为探讨本经思想范畴的典型路径之一。

注释:

①西山尚志《从帛书〈周易〉“小”“少”的区分释“亨小利”》,《周易研究》2008年第3期。

②[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489页。

③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461页。

④刘大钧、林忠军《〈周易〉经传白话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9页。

⑤[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8页。

⑥“贞”、“悔”等判断词也有类似的问题。

⑦爻辞异文及校释,比如“此其所取与”的考释,详见吴国源《〈周易〉本经卦爻辞新释——并以此探索本经解释的新体例》第2章,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6月。另见吴国源《从新出简帛释〈周易〉旅卦初六爻辞》,《清华史苑》第4辑,2009年7月。

⑧吴国源《〈周易〉本经卦爻辞新释——并以此探索本经解释的新体例》第3章引论,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6月。

⑨[唐]孔颖达《周易正义》,阮元《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9页。

⑩吴国源《〈周易〉本经卦爻辞新释——并以此探索本经解释的新体例》附录《巽》卦校释,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6月。

(11)[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易学集成》卷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65页。

(12)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47页。

(13)胡朴安《周易古史观》,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3页。

(14)刘大钧、林忠军《〈周易〉经传白话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93页。

(15)[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527页。

(16)[唐]孔颖达《周易正义》,阮元《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2页。

(17)引自[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易学集成》卷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557页。

(18)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12页。

(19)引自[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易学集成》卷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556-1557页。

(20)高亨《周易大传今注》,济南:齐鲁书社,1979年版,第489页。

(21)[清]王甗《学易五种·周易校字》,《续修四库全书》第2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92页。

(22)吴辛丑《周易讲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77页。

(23)[清]俞樾《群经平议》,《续修四库全书》第17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9页。

(24)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438-439页。

(25)尚秉和《周易尚氏学》,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77-278页。

(26)高亨《周易大传今注》,济南:齐鲁书社,1979年,第226页。

(27)[元]王申子《大易辑说》,引自《御纂周易折中》,《易学集成》卷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31页。

(28)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81页。

(29)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8页。

(30)引自[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易学集成》卷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31页。

(31)[唐]郭京《周易举正》,津逮秘书本,《易学集成》卷一,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13页。按:郭京从卦爻辞关系所提出的理据“九二弃中和之道,就亢极无位之地,故疏云:‘九二弃善从恶’”,所指不明,待考。

(32)引自[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易学集成》卷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31页。

标签:;  ;  ;  

“周易”中“晓”义新论_孔颖达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