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联盟风险转移机制研究_风险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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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是一项巨大和复杂的工作,由于动态联盟是由多个企业临时组建而成的,因此动态联盟不仅面临单个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风险,而且还面临自己特有的风险。进行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活动,首先需要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用有意识的行为和决定来降低风险的发生频率和幅度。但是,有些风险无论采取何种管理或控制方法仍不可避免地发生,因为有些风险损失巨大或发生可能性巨大,或联盟本身无法控制,因此需要引入风险转移机制,提前采取风险转移措施来预防风险损失。企业动态联盟风险转移是动态联盟风险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至今对其的研究还很少,本文着重分析了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转移机制,构建了一个新的体系,为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补充。

企业动态联盟风险的识别

企业动态联盟风险管理的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选择、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价以及反馈。风险识别主要涉及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方面的内容。感知风险,即了解企业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分析风险,即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感知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分析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关键,只有通过感知风险,才能进一步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分析。感知企业风险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1)生产流程法。按联盟组建过程的顺序,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其中潜在的风险,挖掘产生风险的根源。

(2)环境分析法。动态联盟生存的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中影响内部环境的因素有:联盟的生产条件、规章制度,盟员企业及管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等;影响外部环境的因素有:原材料供应商、市场需求情况、联盟的筹资渠道、联盟与顾客及竞争对象的关系,联盟与政府的关系、联盟与外界的其它联系等。

(3)组织图分析法。A.财务状况分析法:影响经营业绩的因素可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联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表和财产目录及资料);B.专家调查法:由专家组成专家调查组,每个人都畅所欲言,以识别潜在风险;C.分解分析法:将一复杂事物分解成容易被人识别的简单事物,将大系统分成小系统从而容易识别风险;D.慕景分析法:通过有关数字、图表、曲线对联盟未来某种状态进行描绘,从而识别风险因素;E.风险清单:逐一列出联盟所面临的风险,并将这些风险同联盟的活动联系起来考察以便发现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F.事故树分析:事故树分析是对可能引起损失的事故进行研究,并探究其原因和结果的一种方法。联盟应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识别联盟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在能保证效果的情况下,要避繁就简。

风险评估

动态联盟的风险评估是在全面识别风险源、诱因及其对动态联盟运作影响过程和作用特点的基础上,针对风险评估的具体对象并结合拟采用的防控对策措施,综合考虑风险发生概率、可能造成的损失、不可控程度和预计防控费用支出这四个方面来对单个风险进行评估。它可为风险主控对象及其管理策略的选择提供量化的依据。风险评估的方法程序如下:

1、估计每个风险发生的概率P[,i](0≤P[,i]≤1)

在估计风险发生概率时,可利用专家评估法或根据风险的类型和历史经验数据来进行估计。亦可大体分以下几种情况来估计:风险不会发生;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但不太可能现在发生,或许在将来某时发生,即轻度可能;风险事件已经发生过一次,但预计将来某不定时还会发生,即中度可能;风险事件已规则的发生,并预计将来仍会规则的发生,即高度可能。

2、估计每个风险发生后的可能损失S[,i]

在估计风险发生后的损失大小时,无论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高还是低,均要做出损失估计。有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低,但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却很大,而有些风险虽然发生的可能性高,但其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却较小,见示意图1。风险损失估计既包括直接的损失后果,也包括间接的损失后果和财务影响。

3、估计每个风险的不可控程度C[,i]

风险不可控程度C[,i](0≤C[,i]≤1,C[,i]=0时为完全可控,C[,i]=1时为完全不可控;相应地可控程度C′[,i]=1-C[,i])的大小是与该风险是否可以防控、人们是否去防控而又如何去防控密切相关的。对动态联盟而言,其面临风险的可控或不可控程度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企业动态联盟无法预防控制的风险,即使通过成员间的合作努力仍然无法控制解决,如联盟外部的政治风险、自然灾害风险,这些风险的不可控程度C[,i]=1;二是通过企业动态联盟努力可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但难以将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的风险,如联盟的机遇识别风险,联盟的道德风险,成员中途退出风险,这类风险的不可控程度C[,i]通常为0<C[,i]<1;三是通过有效的防控对策措施和联盟成员的共同努力,可以将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为零的风险。如资产分割风险、解体后责、权、利分担风险,这类风险的不可控程度C[,i]=0;四是联盟中各成员企业自身做非合作性活动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亦有是否可以防控及不可控程度的大小之分,而且其中有些风险一旦发生对成员企业的影响会波及到联盟合作目标的实现,不过,对这些非合作性活动面临的风险可通过契约协议明确由成员企业本身自担自管,并且联盟可采用动态合同体系加以规避和预防其对联盟合作的传递性影响。

4、估计每个风险的防控费用支出L[,i]

风险防控费用估计是客观地预算和反映动态联盟管理风险所要付出的成本,该费用的大小是与风险是否可以防控、要达到的可控程度和采取何种预防控制措施密切相关的。其值的大小可根据以往风险管理经验或通过类比的方法来估计,亦可根据拟采取防控对策措施将发生的投入来计算获得。若风险一旦发生是完全不可控的,即当C[,i]=1时,如果联盟仍然执意对该风险进行防控,则风险防控费用支出L[,i]将会非常大,而且所获得的成效甚微,此时将风险转移出去是明智的选择。当转移风险时,即为转移风险的成本。

5、综合评估风险的大小

(1)计算绝对风险大小。

Z[,i][1]=P[,i]S[,i](i=1,2,3,……,n)

(2)计算相对风险大小。

Z[,i][2]=P[,i]S[,i]C[,i]+L[,i](i=1,2,3,……,n)

(3)计算两者之差。

△=Z[,i][1]-Z[,i][2]=P[,i]S[,i]-(P[,i]S[,i]C[,i]+L[,i])

=P[,i]S[,i](1-C[,i])-L[,i]

=P[,i]S[,i]C′[,i]-L[,i]=Z[,i][1]C′[,i]-L[,i]

其中,Z[,i][1]是绝对风险,即在不对风险进行防控的情况下风险的绝对大小,而Z[,i][2]则是在综合考虑风险的发生概率、损失程度、不可控程度和风险防控费用的情况下拟对风险进行防控后的风险的相对大小。当两者之差大于零时,即△大于零时,表明对风险控制之后风险的可能损失小于对风险不控制时风险一旦发生的损失,此时对风险进行防控是有益的;当其小于零时说明对风险进行防控可能带来的损失大于对风险不防控可能导致的损失。因此此时对风险进行防控不如对风险不采取任何措施更合理。由此可见,由△是否大于零,可以判断是否对该风险采取管理措施,此时的△就转化为选择风险管理对象的一项重要依据。

由△=Z[,i][1]C′[,i]-L[,i]可以看出,△小于零是由于L[,i]太大或C′[,i]太小引起的,也就是说风险防控费用过大时或可控程度太小时,对风险的防控有可能不符合绩效优先原则,此时则将风险自留(即不对风险进行任何控制)更能节约成本。需要注意的是,当转移风险时,L[,i]是转移成本,通过△就可以判断转移该风险是不是符合绩效优先原则,从而决定是不是转移这种风险;当防控风险时,L[,i]就变为防控成本。所以说通过△可以判断对哪些风险进行管理,和采用哪种方式对风险进行管理,即风险的主控对象和管理策略。

风险对策选择

当预测到风险可能发生时,总的来说一般有三种做法:风险转移、风险自行控制和风险自留。究竟选择哪种风险处理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风险转移主要适用于风险损失巨大、联盟无法控制的风险。而对于无法转移的风险,要采取自行控制,对于无法控制或没必要采取控制的风险则自留。

在对风险进行了详细的评估之后,以上的判断准则也就有了依据。对于风险如何处理也就有了一个详细的判断准则,具体如下图2所示。

需要说明的是,在利用△进行判断的时候是否包括等于零,取决于管理者管理风险的倾向,因为等于零表明对风险进行管理和自留风险的作用是相同的,所以是否包括等于零表明了管理者对于管理方式的倾向。在图2中,当转移风险和自留风险的效果相同时,作者更倾向于选择转移风险,因此第一次判断△大于等于零,而当自己控制风险和风险自留效果相同时,作者更倾向于选择自留风险。

国内外已经有很多学者对于风险控制和风险自留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文对这两部分不再详细介绍,而是将重点放在研究较少的风险转移方式上。

风险转移机制

1、风险转移的含义

转移风险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给另一个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风险管理者会尽一切可能回避并排除风险,把不能回避和排除的风险尽可能地转移给第三者,不能转移或损失较小的可以自行处理。

2、风险转移机制的作用和意义

风险转移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屏障,是风险自行控制的重要补充。因为风险管理中的很多风险是无法控制的,有的即使控制耗费的成本甚至比风险带来的损失还要大,因此需要引入风险转移机制,只有将其合理转移掉,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还可以有效提高效率。使风险管理更加完整,更科学、有效,为联盟的成功运作保驾护航。

3、风险转移方式

转移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顾名思义,即通过投保的方式将风险转移掉,但由于可投风险的种类严格受保险公司限制,因此保险并不能将所有需要转移的风险转移掉,还需要非保险转移方式予以解决。下面就各种转移方式的利弊和适用范围逐一阐述,并做一比较。

(1)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承担,当风险发生时,保险中按照合同约定责任给与经济补偿,利用保险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在世界各国风险管理事务中,有80%以上的风险是通过保险转移的方法处理的。通过保险的方法来转移企业风险,已经成为日趋普遍的做法。保险转移是最直接和便利的风险转移方式,但是可保风险的种类是有严格限制的,可保风险的要件是:第一,风险是不投机的,保险承保的风险一般是纯粹风险,即仅有损失机会并无获利可能的风险,例如火灾风险;第二,风险必须是偶然的,偶然性包含两层含义,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的不确定性;第三,风险必须是意外的,即风险的发生或风险损害后果的扩展都不是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投保人故意行为引发的风险事件或扩大损害后果均为道德风险,保险是不予赔偿的。由此可以看出,在动态联盟的风险防范体系中只有外部风险中的部分风险是可以投保的,诸如自然灾害,政治变革等风险,因此保险这种风险转移方式是有局限性的,但是它对于联盟外部不可控制的风险却起到了很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利用保险来转移风险的费用仅仅为投入的保险费。

在为动态联盟进行投保之前,首先要判断是否可保,如果可保则估计它的投保费用。之后对其进行评估。只有在△大于零的情况下,做出的投保决策才是明智和可行的。

(2)非保险转移。对于不能利用保险来转移的风险也可以用非保险转移的方式转移出去,非保险转移往往要在风险发生之前预测到风险将要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及早将风险转移出去。非保险转移又具体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出让转移,二是合同转移,三是担保转移。

出让转移。出让转移最初是由出让投机风险得来的,如,预测股市行情下跌时,赶快出让手中的股票,从而把股票跌价损失的风险转移出去,但是这种出让意味着联盟放弃了原有的计划和目标,联盟成立的初衷也将毁于一旦。因此出让转移只适用于风险的发生不可逆转,并且风险损失非常巨大。这个时候,放弃意味着减少损失,否则损失将会更加惨重。对于动态联盟而言主要是指将针对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中的某些无法规避的风险的有效转移。当联盟体预测到市场或金融环境中的有些风险无法避免将要发生,并且这些风险非常巨大,联盟体无法承担时,则可以采取出让的方式进行转移。例如,预测到金融危机的来临,这种情况下无论对于任何企业损失都将会是不可避免和异常惨重的,如果能够及时出让,不失为上上策,但是这种出让转移风险的对策是有弊端的,当企业预测到风险将要来临时,不一定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出让对象,因为做为商家,对方可能也已经预测到风险的存在。因此对于动态联盟来说,风险预警系统的作用就显得异常重要。如果联盟能够在其他商家或者竞争对手还没有预测到风险将要发生的时候就将其出让给第三方,那么联盟就将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了第三方。因此出让转移的关键就在于风险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

出让转移实际上是回避风险的一种方式。通过回避风险,可以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完全消除某一特定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回避策略是要放弃或者改变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般都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但是,如果项目继续进行将会越陷越深时,必须断然终止,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出让这种回避风险的方式具有简单易行、全面彻底的优点,能将风险的概率保持为零,从而保护联盟体的利益。出让成本就是风险预警机制所耗费的成本和寻找出让对象所消耗的费用。

合同转移。合同是指由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因其行为不忠实或不履行某种明确的义务而导致权利人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一种书面合同。合同可以规避联盟运行过程中伙伴选择的风险,道德风险,盟员企业中途退出的风险,联盟稳定性的风险。总之一切由于盟员企业引起的风险都可以由保证合同做到有效的转移,同时也可以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付出的成本仅仅为订立合同的费用和合同的工本费。

担保转移。担保是指担保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被担保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即权利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如果被担保人无法完成其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应由被担保人履行的义务时,则由担保人代为履约或做出其他形式的补偿。担保的原理在于通过信用机制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责任关系。但担保转移与合同转移的方式有些类似,只能转移涉及到合作性的风险,并且担保与主合同是同时作用的,一旦合同失效,担保和同也将失去作用,因此,担保合同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但是担保转移比合同转移更加可靠,一旦出现背叛行为可以由担保方承担损失,担保转移的成本仅为担保费,有的信誉担保甚至没有任何费用。

担保制度可以在合作伙伴的选择之初就对其进行筛选,如果没有任何人愿意为其担保则说明该合作伙伴有信誉问题。即使不能有效甄别出有问题的合作伙伴,也能在风险发生后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担保人,使动态联盟的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

担保的形式主要有履约担保和质量担保。

履约担保是担保中保证金额最大的一项担保,是担保人保证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所作的承诺。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被担保人中途毁约;被担保人任意中断合同;被担保人不按合同规定履约;被担保人破产、倒闭等非自然灾害、非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情况,则担保人需采取措施来保证合同的履行并赔偿损失。在保证合同的履行方面,担保人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如向被担保人提供资金或技术上的支持;由担保人自己组织力量按合同规定履约;经被权力人同意安排新的加盟企业来接替原被担保人完成工作,但是超过原合同价格的部分由担保人支付等等。如果权力人对这些解决方法均不满意,则担保人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对权力人进行赔偿。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一般截至动态联盟结束或缺陷全部修复完毕为止。

质量担保是担保人提供的保证被保证人在联盟运行期内,负责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担保形式。质量担保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中,也可以单独列出规定,若是包含在履约担保中,则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截至所有缺陷修复完毕;若是单独列出规定,则在工程完工后,以质量担保来替换履约担保,其有效期即保修期,在此期间,若被担保人拒不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则由担保人负责维修或赔偿损失。

借助担保制度,联盟可以将盟员企业违约的风险转移给保证人,它可以用来转移联盟运行过程中伙伴选择的风险,道德风险,盟员企业中途退出风险,联盟稳定性风险。可以将合同规避风险的作用进行二次保证。可以说他和合同联合起来起到了双保险的效果。

可以看出以上各种风险转移方式各有利弊,并且使用的场合也各不相同,下面利用图表来进行对比,一目了然。

表1 各种风险转移方式一览表

项目 适用条件 缺点

成本

可投保

保险 各种风险种类有限

保险费用

巨大的导致联盟 风险预警机制所耗费

出让

无法运作的风险

放弃联盟初衷 的成本和寻找出让对

象所消耗的费用

合同与合作伙伴 只能转移与合作

相关的风险 性相关的风险

合同的工本费

担保与合作伙伴 与合同同时

相关的风险起作用 担保费

在实际的风险管理过程中,以上风险转移方式是相互补充,共同作用的,对于保险、合同和担保可以在联盟成立之初就做好相应的准备,而对于出让转移这种方式是要在联盟运作的整个过程中利用风险预警来防控,一旦预测到巨大的风险即将发生,则利用出让将风险给联盟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结论

利用动态联盟风险转移机制可以有效的规避联盟的风险,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联盟体可控的风险上,节约资金。因此合适地选择动态联盟的风险转移方式就成为风险转移机制的关键,本文对各种风险转移方式做了详细的阐述,在此基础上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对比,为风险转移方式的选择提供了参考。但是所有的这些研究刚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动态联盟的发展,也许会有更多的风险转移方式涌现出来,届时将会为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提供更多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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