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的解读(一)--“梅洛-庞蒂现象学”中“身体”概念的分析_现象学论文

本体的解读(一)--“梅洛-庞蒂现象学”中“身体”概念的分析_现象学论文

本体的诠释〔上〕——析梅洛-庞蒂现象学的“肉体”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象学论文,本体论文,肉体论文,概念论文,析梅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是法国现象学思潮中的一个迷。这不仅是因为他过早地逝世,留下了一堆令人费解的手稿(注:这些手稿看起来是为一部带有总结性的多卷本大部头著作做准备的。但除了一些札记和著作计划外,算得上基本完成的初稿只有很少一部分。这些手稿在梅洛-庞蒂逝世后由勒夫尔(C.Lefort)整理并以《可见者和不可见者》为名出版(Le Visible et l'Invisible,Paris,1964,以下简称VI)。),更因为即便是他在世时出版的完整巨著《知觉现象学》中,也存在着晦涩难懂的概念纽结。“暧昧性的哲学”(注:这是德瓦埃朗(A.de Waelhens)关于梅洛-庞蒂哲学的一部著作的书名:《暖味性的哲学:梅洛-庞蒂的存在主义》(Une Philosophie de l'Ambiguüé:l'Existantialisme de M.Merleau-Ponty,Louvain,1951)。德瓦埃朗为梅洛-庞蒂的《行为的结构》一书的第三版(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Paris:PUF,1953)所写的序言亦以此名冠之。)这个称呼也许并非意在评价梅洛-庞蒂的哲学方法,而是针对其哲学结论而言的,但一种哲学的方法与它的结论又怎能不是密切相关的呢?也许正是这种相关使得施皮格伯格(H.Spiegelberg)感叹梅洛-庞蒂的哲学著作中显示出的科学创作传统和气质并无助于人们更容易地理解他的著作。但是,不能否认,梅洛-庞蒂不仅是一个独创性很强的现象学哲学家,而且他的哲学倾向和理路也具有内在的连贯和一致性。我们认为,走向一种以“肉体”概念为基础的现象学本体论,这就是梅洛-庞蒂全部哲学中的连贯性和它不断深入的逻辑线索。

一、起点:对反思的反思

和这个世纪欧洲大陆上产生的其他有独创思辨精神的大哲学家们一样,梅洛-庞蒂的哲学思辨是从对古典时期以来西方哲学的命运及其困难的关注和体察开始的。

彻底的经验论,虽然在近代科学精神的孕育中有着深刻的积极意义,但在它的古典时期,就已经显示出它对于哲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被神圣地赋予的寻找人类精神和宇宙间事物的“阿基米得点”的使命来说只能是否定性的。揭示这一点,正是休谟在哲学史上留下的伟大的功绩。(注:但是,这种否定性并不足以对人类的这种哲学追寻造成致命的打击。因为经验主义的否定性来自于它的基本预设,即关于知识的经验基础和认识发生的联想主义机制的预设。而这种预设本身却并非是自明的。只要对这些预设加以调整或改变,摆脱困境至少在原则上是可能的。(事实上,这正是康德所作的伟大尝试)另一种怀疑论要走得更远更彻底,它将那些初始的预设(不论是何种预设)也统统作为怀疑的对象。但是,这种怀疑论的否定性之彻底同时正表现在它的自我否定上。因为无论它是以相对主义还是以不可知论的方式将自己表达出来,笛卡儿的方法论的怀疑之结果在原则上都对它们成立:如果主张或实行这样一种怀疑精神的话,那么,至少存在着一个不容怀疑的东西(也就是绝对的东西,绝对可知的东西)即我在怀疑。)

这个事实所造成的更大困难在于,在休谟的否定性理论中所包含着的东西,给任何涉及到自然因果性(例如心理表象之间的因果关联或物理实体、特别是生理实体之间的因果关联)的论证的可靠性设置了根本的障碍,从而使得任何借助于这种因果关系来摆脱休谟打击的企图都无法得逞。这个困难带来了一个重要的后果:为康德所首创的,事实上在相当程度上被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体系所承袭了的先验哲学所遇到的最大困难,在于它似乎常常有一种自发地陷入心理主义的危险,而这种心理主义对于先验哲学系统之所以是一个极危险的“病症”,又在于它意味着这个系统涉及了自然因果关系,从而是无效的。人们可以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和胡塞尔的《逻辑研究》第二卷中看到这种病症的实例。(注:胡塞尔曾经这样评论过:“……《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中的先验演绎,实际上已经是在现象学领域内的工作了;但康德错误地把它解释为心理学领域,从而把它又放弃了。”(《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61页)但《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二版如何?胡塞尔看来是审慎地避而未谈。恰是对胡塞尔本人的《逻辑研究》第2卷,海德格尔也曾有过疑惑:“这一卷描述了对认识建构起本质作用的意识行为。那么说到底它自己也是一种心理学。”第五篇涉及布伦塔诺对‘心灵现象’界说的意义;“这一篇的第9节读上去不是心理学又是什么呢。”(海德格尔:“我如何走向现象学”,见陈嘉映:《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99页)先验哲学与心理学的关系,是一个十分深刻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可参见拙文“什么是康德的先验论证?”(《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2期)。在那里,我们对(康德的)先验系统之摆脱心理主义的可能性在原则上持有一种乐观的看法。)

在西方哲学的这种传统与问题中,胡塞尔的哲学的确占据了一个极特殊的重要地位。这一点被梅洛-庞蒂十分敏锐地看到了。他看到,作为一种先验哲学的现象学哲学似乎具有先验哲学话语系统的一般特性,即内在的绝对唯心论的特性。他概括说,“[现象学的]还原被表示为一种朝向先验意识的回归,在这种意识面前,世界在一种绝对的透明性中延展,通过统觉——哲学家[指胡塞尔——引注]担负着从它们的结果开始重建它们的使命——的一个系列而逐步被激活。”这样一来,“世界就不过是‘意义世界(signification monde)’,现象学的还原将成为在先验唯心论意义上的唯心主义”。(注:梅洛-庞蒂:Phénoménololgie de la Perception,Paris:Gallimard,1945,p.Ⅴ,Ⅵ。(以下简称Ph.P))因此,它就面临着像康德的先验唯心论一样陷于反思性哲学(philosophie réflexive)的一般困境的危险。即,一方面,无法真正地克服能指和所指,思想着的精神和被思想的世界之间的二元对立,因为它不得不“以一个‘我思我思’来支撑所有的‘我思’,然后再由‘我思我思我思’来支撑前者,如此下去……”以至无穷(注:梅洛-庞蒂:Ⅵ,p.69。);另一方面,更为显然的是,在这种先验系统中,主体间性问题与其说是被解决了,毋宁说是被忽视了(注:Ph.P,p.Ⅵ-Ⅶ。)。然而,也正是在这里,梅洛-庞蒂看到了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与以往的,特别是康德的先验唯心论系统的区别。这种区别不仅在于胡塞尔(特别是在其后期)明确地提出了主体间性的问题,更在于在“回到事物本身”的现象学哲学研究纲领中,包含着一种在梅洛-庞蒂看来是排除一切经验(科学)主义和先验反思哲学的带有根本性的东西。“回到事物本身,也就是回到被认识惯常谈论的知识之前的那个世界,相对于这个世界,整个科学的规定性都是抽象的、符号化的和不能独立自在的,就如同地理学之相对于自然风光一样——在后者之中,我们首先知晓的是一片森林,一方草地和一条河流。”“这个[现象学]运动绝不等同于唯心主义地回归到意识;并且,它要求有一种纯粹的描述,这种描述既拒斥科学解释的程序,也拒斥反思分析的程序。”(注:Ph.P,p.Ⅲ。)这条道路贯彻到底,将达到并只能达到这样一个极简单而又深刻的结论:世界就在那里(在那里没有任何分析、抽绎和构造的精神活动)。如何理解并展示这样一个作为现象学哲学的基础的东西,一直是胡塞尔本人和所有现象学哲学家的努力之所在。(注:这里的情形很像是一种禅境:任何科学的解释和反思的分析,都使我们“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而现象学似乎正是要找到一条达成“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境界的道路。)梅洛-庞蒂看到,首先,这种努力的性质本身即决定了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之路没有自我完成。并且,如果将还原之路与某种构成性思想相结合,这条道路将永无尽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梅洛-庞蒂指出:现象学“还原的最大的教益,就是完全还原的不可能性”(注:Ph.P,p.Ⅷ。)。其次,本质的还原(Réduction éidétique)不是要将本质与存在相分离,相反,毋宁说是要将本质真正地建立在存在之上。“因此,不应问我们是否真地觉知到世界,而应相反地说:世界正是我所觉知的世界。”(注:Ph.P,p.Ⅺ。)“世界存在着”,“世界的这种事实性造成了世界的世界性(Weltlichkeit der Welt),使世界成其为世界。”因此,“本质的方法是一种现象学实证主义的方法,它将可能奠基于现实之上。”(注:Ph.P,p.Ⅻ。)一句话,存在先于本质,则不是相反。

可见,梅洛-庞蒂对于胡塞尔现象学的诠释显然具有“存在化”的倾向。这一点梅洛-庞蒂本人亦不否认,他直言道:“现象学还原远非如人们以为的那样,是一种唯心哲学的程式,而是一种存在哲学的程式:海德格尔的‘存在于世界之中(In-der-Welt-Sein)’正显现在现象学还原的基础上。”(注:Ph.P,p.Ⅸ。)正是出于这样一种对现象学的理解或诠释,梅洛-庞蒂强调了后期胡塞尔哲学中的一些概念,特别是所谓“生活世界(Lebenswelt)”的概念。(注:这一点为梅洛-庞蒂毕生所坚持,在他为撰写那部未完成的最后著作所准备的笔记中,“生活世界”这个词几乎随处可见。从这些文字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梅洛-庞蒂在不断地试图以其特有的方式来揭示他心中所感悟到的这个词的真正内涵。)

梅洛-庞蒂既然是如此这般地在对古典时期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和问题的反思基础上构造自己的思想和哲学体系的,则他的哲学就不能不折射出这种传统和问题中深蕴着的隐秘性质,尽管他自己并没有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现象学对于人类认识的反思其实正是从笛卡儿以来古典哲学家的一条基本线索。(注:这就是何以胡塞尔要说“现象学可以说是一切近代哲学的隐秘的憧憬”的原因(参见《纯粹现象学通论》,第160页)。)这条线索存在的根据和基本性质,在于反思本身不能使用实质上与被反思的人类认识所由以组成的语言(例如涉及自然因果概念的语言)同一类的语言,而在所有已尝试过的努力中可以看到,我们还没有找到一条在这个意义上突破人类“语言的囚笼”的道路。这种困难直接导致了我们在前面谈到的作为先验哲学系统的康德语言和胡塞尔语言中的“病症”。这种困难还可以换一种方式来表述:如果我们坚持在反思性哲学中使用那种涉及自然因果概念的语言(理由是我们似乎别无选择),则我们最终将遇到对这种语言来说不可表达的东西,用梅洛-庞蒂的述语来说,即非与反思者(I'irréfléchi)。反思性的分析使用的是一种构成性的(constitutif)语言。它最终是不可能完全的。因为它在它的起点那里丧失了它的反思性。梅洛-庞蒂这样来描述这种境况:“我已经开始反思,而我的反思却是对一种非与反思者的反思”。(注:Ph.P,p.Ⅳ。)可以说,梅洛-庞蒂的哲学起点也恰恰在这里,在这个反思性哲学丧失了它的意识的规定性的地方。换言之,梅洛-庞蒂企图将这种非与反思者包容到其哲学的视域中去。这也是梅洛-庞蒂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诠释的内在机缘——这个诠释之最终对“生活世界”概念表现了极大的亲合性,乃是这一机缘的自然发现。(注:因此,虽然一些胡塞尔的诠释者(如利科,P.Ricoeur)认为梅洛-庞蒂的诠释过于主观,我们还是不能不意识到这种诠释的合理性。因为梅洛-庞蒂所感受到的传统与问题,也同样存在于胡塞尔现象学自身之中:它的构成性研究不可避免地与“生活世界”概念的内在意向有所冲突。这种冲突正是我们指出的反思性哲学的内在困难的一种表现。胡塞尔之所以也陷入这个困境,根本上是因为他的现象学还没有成为一种别样的语言。先验还原与心理主义的建构之间的暖昧关系一直“藕断丝连”。“当胡塞尔进行构成分析时,生活世界受到了忽视,因为先验还原目的在于澄清意识对象,而生活世界则是作为意向对象的视域起作用,它从未成为讨论的主题。”(见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编者导言”,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版,第37页)在先验还原纲领和“生活世界”概念之间存在着的这种张力之消除,不仅是胡塞尔本人的努力方向,也是其现象学后继者梅洛-庞蒂的努力方向。所不同者,很可能,前者正如伽达默尔说的,是想以那个纲领来同化“生活世界”(参见伽达默尔“现象学运动”和“生活世界的科学”,载上书,第129-195页),而后者则想以“生活世界”来同化那个纲领。)

这一切都决定了梅洛-庞蒂不可能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单纯的诠释者。他实际上是面对着与胡塞尔同样的传统与问题并作着同样的努力:摆脱上述困境。梅洛-庞蒂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诠释因此仅仅表现他自己的哲学探索是如何地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并从前者的概念系统及其困难出发的。换言之,胡塞尔的现象学对于梅洛-庞蒂的意义,在于它使得梅洛-庞蒂能够明确问题之所在并找到新探索的初始概念。

这个初始概念就是“(知觉)现象场(Champ phénoménal)”。

尽管梅洛-庞蒂对知觉原初的自明性的关注与胡塞尔的现象学思考有着某种内在的一致,但由于我们已经指出的种种原因,这种关注所引出的进一步的思想在两者之间却很难加以比较。这同时也反映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路径的历史性与复杂性和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探索的独创性。具体一点地说,知觉的现象学分析如果按照胡塞尔本人实际上所作的那样成为构成性的研究的一项基础,则我们将难以想象它如何可以贯彻于对生活世界这样的概念的现象学阐述之中。相反,梅洛-庞蒂将知觉作为直接引出他的现象场的出发点,其动机却是与他所诠释的“生活世界”概念直接相关的。(注:因此,虽然一些胡塞尔的诠释者(如利科,P.Ricoeur)认为梅洛-庞蒂的诠释过于主观,我们还是不能不意识到这种诠释的合理性。因为梅洛-庞蒂所感受到的传统与问题,也同样存在于胡塞尔现象学自身之中:它的构成性研究不可避免地与“生活世界”概念的内在意向有所冲突。这种冲突正是我们指出的反思性哲学的内在困难的一种表现。胡塞尔之所以也陷入这个困境,根本上是因为他的现象学还没有成为一种别样的语言。先验还原与心理主义的建构之间的暖昧关系一直“藕断丝连”。“当胡塞尔进行构成分析时,生活世界受到了忽视,因为先验还原目的在于澄清意识对象,而生活世界则是作为意向对象的视域起作用,它从未成为讨论的主题。”(见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编者导言”,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版,第37页)在先验还原纲领和“生活世界”概念之间存在着的这种张力之消除,不仅是胡塞尔本人的努力方向,也是其现象学后继者梅洛-庞蒂的努力方向。所不同者,很可能,前者正如伽达默尔说的,是想以那个纲领来同化“生活世界”(参见伽达默尔“现象学运动”和“生活世界的科学”,载上书,第129-195页),而后者则想以“生活世界”来同化那个纲领。)正因为如此,在梅洛-庞蒂的这种确立出发点的工作中,就表现了对经验主义和作为反思哲学在这里的基本体现的理智主义(intellectualisme)的批判。从对知觉现象的心理学分析开始,梅洛-庞蒂敏锐地看出,经验论或联想主义和理智主义(康德主义被认为是它的一种哲学代表)实际上是一物之两端。它们都不能自圆其说地说明知觉本身。联想主义不能说明对象的知觉是如何可能的,因为知觉并非所谓感官刺激的消极组合。理智主义将知觉的可能性归结于主观的智力结构,却因此不能回答知觉作为对象的知觉的可能性。“经验主义所缺者,是对象和它所促发的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而理智主义所缺者,则是思维事件的偶然性。”(注:Ph.P,p.36。)在前一种情况下,事物的知觉成为不可能,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事物的知觉成为不可能。面对着这个传统的两难困境,梅洛-庞蒂采取了一种中间(entre deux)道路。他承认知觉中形式的存在及其必要性,同时却并不认为这种“格式塔(Gestalt)”是预先存在的理智的法则。“它是世界的呈现自身而不是世界的可能性的条件。”(注:Ph.P,p.74。)因此,它本身存在于某种事实性之中,从而不能被还原为任何一种理智的结构。“假使某种普遍的构成性的意识是可能的,则事实的不透明性就会消失”(注:Ph.P,p.74。),从而事实本身也不复存在,剩下的只能是纯粹的构成性意识自身。因此,知觉的最终可能性在于知觉本身——那种包含有非与反思者的事实性的现象场。(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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