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本建设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_徐晓娜

浅析基本建设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_徐晓娜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学院 哈尔滨 150001

摘要:针对现今高校基本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即从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加强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

关键词:基本建设;合同管理;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WTO世贸组织,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和世界接轨,国家包办大学的局面终于打破,改变以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建立了以“国家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校对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在新的体制下,各高校自主办学权利加大,高校与市场经济的融合也进一步加深,与此同时,与高校有关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高校合同纠纷的发生,除了一些客观的原因外,还有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因此,高校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一、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高校合同管理是对以高校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行为的审查、监督、控制的总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高校管理人员由于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等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往往离开合同法律,以一种“应付审计、走过场”的目的草率签订合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给学校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2.合同管理混乱,无专门管理机构。一些高校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造成合同管理十分混乱。同时,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致使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管理。如: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由基建管理部门管理、房屋租赁和维修合同由后勤部门管理、仪器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由校产管理处管理、对外协作办学由各二级学院管理等等。这种多头管理、多头对外的管理体制,使一些合同不能及时归档和保存,单位领导和财务等相关部门不能全面了解对外签订合同及合同标的金额,给单位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等隐患。

3.合同主体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是我国合同的主体,都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法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然而,高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是现实中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对于学校下属单位或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加盖学校印章,也无论学校是否授权,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则往往被认为事实上已生效。而且因学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往往要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必须在合同主体上加以规范和重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主体不当造成的损失。

4.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就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在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做到基本条款完备。基本条款包括: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严谨、合同条款表述是否清晰、措词有无含糊、前后有无矛盾等。签订合同时不仅要讲好话,还要讲丑话;不仅要讲正面的,还要讲反面的。只有这样,一旦发生合同违约时,才能确保高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5.印章使用不规范。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就是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代表学校行使对外签约具有法律依据的职能,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实践中,许多高校没有对合同专用章加以重视,常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甚至用经办部门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这样滥用印章,容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学校利益受损。如某高校个别部门领导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用印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或注册提供便利,结果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

二、加强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加强对高校合同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纠纷、规避财务风险、保障高校的合法权益。对于新时期高校合同的管理,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必须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高校合同管理行为。依据《合同法》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校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制定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制度的统一来规范高校的合同运作和经营行为。高校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合同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合同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二是明确和完善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高校合同的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明确合同管理工作中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限,以及有关合同签订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确保高校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三是重视合同资料的管理。应用计算机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对每份审查的合同及时登记,同时记录审查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等。建立合同资料归档制度,每年对当年形成的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台账、合同纠纷处理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为以后查阅使用提供方便。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因此,必须重视合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其次,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再次,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订立与管理的一般技巧,提高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促使高校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合同的签订质量。

作者简介:

徐晓娜:(1981-)讲师,研究方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教育教学。

论文作者:徐晓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4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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