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时代青少年偶像崇拜文化变迁研究_偶像崇拜论文

移动互联时代青少年偶像崇拜文化变迁研究_偶像崇拜论文

移动互联时代青少年偶像崇拜文化的变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联论文,青少年论文,崇拜论文,偶像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青少年的偶像崇拜现象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但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表现出了不同的外延,本文将围绕互联网条件下的偶像崇拜现象就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展开研究:(1)与前人的调查结果相比,“偶像崇拜”情况产生了哪些变化;(2)网络对“偶像崇拜”的内容与形式产生的影响;(3)曾经在青少年时期崇拜“偶像”的人群如何评价“偶像崇拜”;(4)青少年在“偶像”宣传中角色的转变;(5)社会对“偶像崇拜”现象态度变迁。

       本次研究的目的,是探究在网络环境下,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的根源是什么,未来发展走向何方。与此同时,整个社会在网络环境的渗透下,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的态度发生了怎样的转变,如何应对青少年“偶像崇拜”行为更符合青少年自身的发展与当前文化环境变迁,甚至顺应机会来发展青少年独有的性格品质。

       一、背景

       青少年的偶像崇拜现象研究已经产生了丰富的成果,论著《粉丝文化读本》中,集合了多篇国外学者针对粉丝文化研究的论文,内容涉及粉丝定义、粉丝消费特征、粉丝文化政治等,对粉丝文化研究奠定了基础;论著《粉丝力量大》则从消费角度对粉丝文化进行了进一步剖析;2005年,潘一禾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进行研究,并把研究结果从中国教育体制的背景下进行解析,认为偶像崇拜现象在目前的中国青少年中普遍存在,其作为一种娱乐活动,并未过多地影响青少年的正常学习生活,而这种现象,体现出了我国青少年“青春之梦”无精力实现的状态,也源于我国教育的环境消耗了“榜样”的魅力;岳晓东、严飞针对偶像崇拜的动态演变进行现象研究,提出偶像崇拜现象折射出社会变化,当今的“崇拜”现象比起“五四”前对圣人的崇拜、“五四”后大众普及化的明星崇拜、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自主追求,更多地体现出了个人自由意志;李梦影、耿柳娜在《网络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的影响》一文中对特定环境下的偶像崇拜现象进行研究,论文提出网络从两个方面影响青少年偶像崇拜,一是网络群体能带来的认同和归属感,而对群体依恋又加强青少年对偶像的喜爱,二是网络强化了青少年与偶像的联系.并营造出与偶像直接互动的亲密感觉。

       而本文,将从网络环境下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与文化的转变,以及未来方向的视角,展现从2005年至2015年,这10年间“偶像崇拜”所发生的悄然巨变:偶像“后台”的展示变革了崇拜者与偶像之间的关系,自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冲击带来了两者之间主客体的逆转,崇拜者开始“造化”偶像;另一方面,社会环境在网络的渗透下,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的态度发生了怎样的转变;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文化环境变迁。最后,本文为如何应对新条件下的偶像崇拜现象提供了基本的建议。

       本次研究共进行了三组问卷调研:问卷一,与“2015年青少年网络流行文化研究”的总调查同时进行,覆盖全国各地区的411名青少年,调查针对我国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基本情况;问卷二,由50名年龄均大于28岁的受访者组成对照组,调查针对非青少年群体对偶像崇拜现象的态度,以及偶像崇拜行为对更长远的人生发展产生的动态影响;问卷三,在线上对有偶像崇拜行为的青少年进行的独立问卷调查(并对其中的典型个例进行了在线访谈),调查针对青少年偶像崇拜者的真实状态及心理需求。同时,此次研究将问卷结果与2005年潘一禾《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调查报告》的研究结果进行对比,探查这10年间,在互联网发展的影响下,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发生了哪些变化,同时又有哪些特征是长久稳定的,不随社会、科技等因素的发展而产生变迁。

       二、互联网条件下青少年偶像崇拜文化的变迁

       此前的研究中,众多学者支持“青少年的偶像崇拜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这一观点,基于前人研究成果的动态发展,此次研究结果显示,中国青少年的偶像崇拜现象不是历史某个阶段的产物,将稳定、持续地发展。同时,偶像崇拜是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不是青少年群体特有的行为。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特定人群中有不同的表现。

       问卷一结果显示,在青少年群体中,有40%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有过崇拜偶像的经历,其中14%正在经历这一过程,而26%的青少年表示曾经有过,现在已经没有继续崇拜偶像;除此之外,有6%的被调查者表示,虽然自己没有崇拜过,但愿意尝试;另有54%的被调查者没有崇拜经历,也不想体验。与2001至2005年度,中国青少年流行文化现象调查报告系列专题研究中《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相比,“正在崇拜偶像”的人数由18.9%降到14%,“曾经崇拜,现在没有”的人数由22.2%上升到26%,“没有经历过,但想经历一下”的人数基本保持平稳,由5.3%升至6%,“没有经历过,也不想经历”的人数由35.1%攀升至54%,有崇拜偶像愿望的青少年大幅度减少。但是,此次调研中,有偶像崇拜体验(包括“曾经崇拜,现在没有”和“正在崇拜”两部分)的青少年占总数39.6%,与2001至2005年度的41.1%相比,仅下降了0.5%,总体趋于平稳。在“正在经历”的人群中,初中生39人,占初中受访总人数的18.6%;高中生32人,占高中受访总人数的18.2%;大学生83人,占大学受访总人数的17.3%。数据显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教育程度的加深,崇拜偶像的青少年人数逐渐减少,但变化并不显著,“偶像崇拜”现象在青少年各个年龄段的出现频次相对平均,并不是某个特殊时期的冲动行为。

       此次问卷二作为对照组,受访者年龄均大于28岁,其中,29~35岁组共25人,36~45岁组共17人,46~59岁组共6人,60岁以上受访者2人。在这些受访者中,有子女人数为38人,子女在12~28岁的受访者人数为14人。知晓子女有偶像崇拜行为的受访者人数为19人,有意思的是,这19人中,子女在12~28岁人群只占5人,占该年龄阶段总子女人数的35.7%;子女年龄在0~11岁的人群达到了14人,占该年龄阶段总子女数的45.1%,可以看出,儿童阶段偶像崇拜现象更加普遍。在子女12~28岁,且子女有偶像崇拜行为的5位受访者中,认为偶像崇拜已经影响到子女的学习生活的人数为2人,占40%;而子女0~11岁,且有偶像崇拜行为的14位受访者中,只有1人认为偶像崇拜行为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产生了影响,占7.1%。研究显示,虽然偶像崇拜现象在儿童中更常见,但青少年偶像崇拜行为显然更具有影响力。

       与此同时,这些受访者中,表示自己青少年期间,即12~28岁间曾经崇拜过偶像的人数为24人,其中,29~35岁组12人,36~45岁组8人,46~59岁组2人,60岁以上组2人,如果按照所在组别人数比排序,那么比例最高的为60岁以上组,100%的受访者曾经崇拜过偶像,最低为46~59岁组,比例为33.3%。由此看出,偶像崇拜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普及度和具体的表现。

       偶像崇拜源于内心需求,研究发现,周围人的态度影响青少年“偶像崇拜”行为的表现,但并不能决定“崇拜”行为。青少年“偶像崇拜”的起始受他人或环境影响大,是个人选择和周围影响的综合结果,但其结束受自身原因作用更多。

       此次问卷二结果表明,知晓子女有偶像崇拜行为的19名受访者中,4人“支持子女的偶像崇拜”行为,占21.1%,12人“不支持也不反对子女崇拜偶像”,占63.2%,3人明确“反对子女崇拜偶像”,占15.8%;有趣的是,子女在0~11岁组的家长,4人“支持子女崇拜偶像”,10人“不支持也不反对”,没有家长表示反对。问卷三表明,有28名受访者表示“父母支持自己崇拜偶像”,占被访者的14.1%,106名表示父母“不支持也不反对”,占53.5%,24名受访者父母表示“反对”,占12.1%,另有40人表示“父母不知道自己崇拜偶像”,占20.2%。不同的年龄组别中,受访者父母不反对青少年崇拜偶像,即“支持”与“不支持也不反对”人数最多的为18~22岁组,86名受访者中的16人选择了“支持”,46人选择“不支持也不反对”,共占同组总人数的72.1%;其次为23~28岁组,61人中5人勾选“支持”,37人勾选“不支持也不反对”,共占该组总人数的68.9%;15~17岁组中5人勾选“支持”,16人勾选“反对”,共占60%;12~14岁组中2人勾选“支持”,7人勾选“不支持也不反对”,共占56.2%。研究可看出,无论以家长主观的角度,还是由子女客观感受的家长态度,都有超过半数的家长并不反对子女崇拜偶像的行为,而家长的“支持”行为,并不是完全与子女年龄成正比,0~11岁的儿童组崇拜偶像最容易得到家长的支持,其次是18~22岁组,再次是23~28岁组。而崇拜偶像的青少年在各年龄段所占人数百分比为初中生18.6%,高中生18.2%,大学生17.3%,从数据中可看出,偶像崇拜行为本身并不是引起家长反对的根本原因,而家长的态度观点也并不能有效地影响“崇拜”行为。还有两组有趣的对比数据,一组来自问卷二,关于“为何结束或淡化偶像崇拜”;另一组来自问卷三,关于“曾经为何开始偶像崇拜”。在结束或淡化偶像崇拜的原因中,有13名受访者出于“变忙”“兴趣发生转移”等自身原因,占“曾追星但现在放弃或淡化”人数的59.1%;有5名受访者出于“环境转变”,占22.7%;3名受访者出于“综合因素”,占13.6%;只有1人在“他人影响”下放弃追星,占4.5%。而在开始偶像崇拜的原因中,“他人影响”因素产生巨大“逆袭”,在108名受访者选择、占据总受访人数54.5%的情况下,成为偶像崇拜起始的最重要原因;排在第二位的是“环境影响”,70名受访者选择,占总人数35.4%;其次是“综合因素”和“自身原因”,分别11人、9人选择,占总人数的5.6%和4.5%。数据显示,青少年往往因为周围人或环境的影响而开始偶像崇拜行为,但终结偶像崇拜还是要依靠个人的主观因素,“他人影响”的作用尤其微弱,这一结果与部分青少年家长的实际“干扰”行为产生了矛盾。

       多组数据显示,青少年偶像崇拜行为由内因决定,但在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发展的影响下,有稳定的、方向性的发展,互联网带来的每个社会人的解放,对青少年偶像崇拜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互联网条件下,青少年与偶像的接触性活动增长显著,与其他崇拜者交流、与偶像交互、为偶像宣传,构成了新的“偶像崇拜”方式。

       1.互联网的普及,促使更多的“后台”信息得以展示,“偶像”已被拉下神坛,成为青少年可“触及”的目标

       在传统的文化产业运作模式中,“偶像”常常作为产品符号,由大的媒体进行整合宣传,这产生了很多偶像与受众信息不对等所带来的问题。(1)为了从传媒集团、经济公司等单位手中得到更多的偶像信息资源,青少年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财力物力,这种消耗易在实际学习、生活中产生不必要的相互对比,激化青少年与周围人(包括家长)的矛盾,污染情绪与心理环境的和谐健康发展;(2)偶像本身的实际特点经过第三方利益团体的修饰,与真实形象往往具有一定偏差,而当“现实”被迫曝光,青少年崇拜者常常会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产生怀疑或自我怀疑;(3)这种模式化、脸谱化的偶像形象,和美化后的处境与人生经历,不利于青少年建立可持续的行为模式、辩证的思考方式和完整的性格品质;(4)传媒团体把控偶像与崇拜者的交流渠道以保证自身的话语权威,但这与青少年对与偶像沟通的强烈意愿产生矛盾,长期无处宣泄的愿望往往发展为冲动的情感爆发,最终导致悲剧的产生。

       自媒体的产生,使媒体集团严密把控偶像宣传的旧局面产生松动,更广阔的渠道卷席来更丰富的信息,媒体的话语权被瓜分,每个人都成为媒体终端的组成部分,青少年崇拜者也得以从这股浪潮中截取到更多的信息,并更多地与偶像产生直接的互动。

       与2001至2005年度的调查结果差异巨大的是,此次调查发现,更多的青少年偶像崇拜者通过网络,直接地参与和偶像的交互。在问卷三中,有79名受访者表示曾“与偶像官网互动”,占总人数的39.9%;有36名受访者曾“观看偶像演唱会、发布会、见面会、讲座等活动”,占总人数的18.2%;29人曾“给明星写信或者发Email”,占总人数的14.6%。这一数据与2001至2005年度调查中仅有3.3%的崇拜者给自己偶像写过信的结果有明显的变化。此次调查中18人曾“参加崇拜者团队活动”,占总人数的9.1%;12人曾“给偶像送礼物”,占总人数的6.0%;另外,有2名受访者曾担任“崇拜者团队管理员”,有2人“与偶像交友并保持长期联系”,分占总人数的1.0%。由调研中可看出,越来越深入的交互产生在崇拜者们和偶像之间,借助互联网的便利,直接与偶像产生联系是当今青少年崇拜者们更显著的需求。除此之外,一些青少年崇拜者开始为偶像担当重任,自发性地承担起传统经纪人的部分职能,管理崇拜者团队,义务为偶像宣传,这些都形成了更自主的、新的偶像崇拜方式。这种崇拜方式,比之传统的“自我奉献”展示出更清晰的“自我抉择”。

       利用网络,青少年可以与“谢幕后”的偶像建立联系,使其与自己的实际生活产生互动,“可沟通”的偶像与“高高在上”的“纸片”形象不同,往往更容易为青少年所接受。这种偶像真实“后台”的展示与“可沟通”渠道的建立,某种程度上满足了青少年对成功者的探究欲望、模仿欲望与沟通欲望。除了光芒万丈的“前台”形象的树立,偶像所经历的挫折经历、实际生活中真实的状态等“去神化”信息的暴露,有利于青少年减弱其远大抽象的理想与平凡枯燥的现实间的矛盾,建立更全面丰满的价值观念。

       2.在虚拟平台凝结的“圈子”,已成为继学校、家庭后青少年第三重要的交际阵地,是自主意识下的“兴趣”集合

       当今互联网的偶像崇拜文化平台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以搜狐、网易为代表,包括团体官方网站在内,以信息集成发布为中心的传统网络媒体;二是以微博、Facebook等为代表,以偶像个人信息为中心的自媒体发布平台;三是以百度贴吧、明星论坛、“粉丝”QQ群等为代表,以崇拜者间交流与传递信息为中心的社交平台。第一类平台是传统媒体的线上替身,起“昭告天下”的作用;第二类平台是自我包装的阵地,是很大一部分偶像消息的起点;而第三类平台才真正是崇拜者们的欢聚场所。这类“场所”往往由“功能”起始,而发展向“情感”,即建立的初衷始于交流分享“偶像”咨询,但在长期的交往过后,转向人员之间感情的建设,最终形成基于“兴趣”的“圈子”。这种“圈子”,比起因地理、年龄等其他因素形成的人际聚合,表现出更强的黏性。

       此次调研的问卷一显示,当今青少年了解偶像信息的渠道排在第一位的是“好友间交流”,包括运用即时通信工具和线下交流,有68.5%的被调研者勾选了该选项;排在第二位的信息获取渠道是社交媒体,占总人数的63.8%;第三位是传统媒介,包括电视、杂志、海报等,占55.0%;第四位至第十位均为互联网渠道,排名依次是百度贴吧,48.4%;搜索引擎,40.2%;明星官号,33.2%;粉丝论坛,24.5%;门户网站,19.6%;网络空间,7.3%;而通过实物传递的方式获取偶像信息的人数排在最后一位,仅占7.1%。虽然媒体的运用有所差异,但在传递偶像信息的同时,与同好者的交流沟通显然是青少年更重要的需求。在被具体问到“崇拜者之间的交流渠道”时,排在第一位的是通过社交媒体,这一选项的勾选人数占被调研者总数的46.3%;同为线上渠道的百度贴吧、粉丝论坛分别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占总人数的32%和16.6%;“官号留言”排第五位,占比12.1%,明显低于作为web2.0代表的社交媒体、贴吧和论坛;而传统交流方式的“当面交流”和“崇拜者聚会”分列第四位和第六位,占比分别为13.5%和6.4%。由此可见,网络上的群体聚集已经远远超过线下的真实集会,成为偶像崇拜者们的重要阵地。

       对于问题“崇拜某位偶像的原因有哪些”,受访者的回答主要集中在偶像个人因素上,包括“个性特点”(68.7%),“才华努力”(59.1%),“原则观念”(27.3%),“外貌装扮”(24.2%),“个人贡献”(15.7%);部分受访者对崇拜原因态度模糊,9人表示“说不清为什么”,占总人数的4.5%;另有7位受访者因为“他人喜欢”而崇拜偶像,占总人数的3.5%;而与2001至2005年度研究结果明显不同的是,有28名受访者表示“崇拜者群体气质”也作为他们选择偶像的重要因素,占总受访人数的14.1%。崇拜者的言行举止影响着对偶像的选择,这显示出青少年在崇拜偶像行为过程中群体的认同与共同体验越来越重要,崇拜者们的言行举止与整体气质成为影响青少年对偶像选择的因素,尤其是作为娱乐活动的“偶像崇拜”。

       问卷三显示,青少年受访者所崇拜的偶像分别是:娱乐名人,占比44.9%;体育名人,占比21.7%;专业人士,占比13.6%;父母,占比6.0%;商业名人,占比2.5%;历史人物与虚拟人物,占比2.0%;道德楷模、老师、政治领袖,占比1.5%。有趣的是一些受访者所填写的其他偶像,包括同学、男朋友、哥哥、老板、一位残疾人,这几位非传统偶像和“父母偶像”的上榜,显示出青少年偶像选择的多样性和自主性,“偶像”已经跳脱出“媒体宣传”再“从中选择”的模式,正在向青少年“自主意志抉择”的趋势演进。

       在互联网繁荣之前,整个人类社会的交际圈是封闭的,尤以青少年阶段为典型,因此才有“孟母三迁”这样经典的教育案例流传至今。青少年受限于自身的行动能力,活动范围受地域限制严重,其社交领域即局限于家庭、学校及两者周边的区域。在这样窄小的活动空间里,青少年的交友选择面相对狭窄,自主抉择余地小,形成了“被动”的人际圈子。而互联网带来的人际解放,使青少年的择友从“选择题”变为“填空题”,由此形成的自由的群聚是“志趣相投”的发展,从社会个体解放的角度而言,无疑是社会良性发展的表现。

       3.自媒体反转了偶像崇拜现象传播的主体与客体,在偶像崇拜行为中,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前所未有地被激发

       张嫱在《粉丝力量大》中描述,“粉丝的前世是被动的受众,是‘面孔模糊的,被动接受媒介内容的乌合之众’。粉丝的今世是‘媒介无所不在的环境中主动出击的寻找内容的阅听人”’。事实不仅如此,过去的崇拜者确实是等待媒体哺喂的幼鸟,但当今互联网情境下的“崇拜者”已经不满足于四处游览,寻找信息的刺激,而已经成长为反哺的成鸟。崇拜者们的“应援文化”,便是对“反哺”有力的例证。“应援”一词最早出自三国·蜀诸葛亮《将苑·击势》,意为“接应援助”,但是偶像崇拜现象所涉及的“应援”,则来源于日语,意为“支援”。“应援”指崇拜者们自发地对偶像的活动进行支援,如李宇春的粉丝创办的《LEE周刊》就是很好的例证。实际上,当今被崇拜者们所支援的对象已经不局限在偶像,还有其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媒体等,在某些应援活动中,崇拜者甚至以偶像的名义进行公益捐助,以帮助其偶像在公众视野中树立更正面的形象。

       在日常的网络活动中,青少年对偶像信息的转播和再加工,已经构成“宣传”本身的新内容和新形式,如詹金斯所说的“肥皂剧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于它可以在播出之前和之后进行话题的讨论”。互联网环境的偶像传播生态阵地,已经从由杂志、记者把控要害的传统时代,转入在崇拜者“版主”“饭头”带领下的群体宣传时代。青少年在偶像崇拜活动中,不再扮演着末端消费者的角色,而是成为媒体生态圈中重要的一环。web2.0带来了真正的契机,诠释“没有粉丝,哪来偶像”。青少年崇拜者有了渠道可以发声,且发出的声音可以影响他人,这是其从被动接受逆转为主动宣传的重要契机,而“逆转”的结果,是青少年崇拜者在传播活动中脱离客体,成为主体;脱离包装受众,成为打包装的人。

       4.青少年偶像崇拜因互联网带来的一系列变革,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其自身所处的人文环境

       网络上崇拜者对偶像的“转销”来自于现实空间里“寻求榜样与寄托”的真实需求,而这种虚拟空间里的行为反向加速了真实社会对“偶像崇拜”的认知进化。此次研究显示,与青少年崇拜者近距离接触的人群,对于偶像崇拜现象的接受度已经显著提高,这一方面得益于整个社会人群开放性与容纳性的发展,另一方面必然受到了崇拜者本身行为转变的影响。在网络环境下,青少年的偶像崇拜活动已经不仅是一种消费行为,其对崇拜者能动陛的激发、创造力的塑造、责任感的培养甚至优于传统校园氛围下的素质教育,这是网络环境下偶像崇拜行为由个人向社会化发展的结果。很多受访者表示,除了偶像和崇拜者自身的行为之外,媒体对崇拜者群体公正、没有倾向性的报道也决定着周围人对自己崇拜偶像行为的接受度,因此,互联网带来的开放性向各个社会群体展示出更丰富的崇拜者风貌,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文化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解读。

       同时,这种“接纳”的局面也源于物质层面的消耗随着网络资源的发展而减少。此次调研发现,部分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崇拜者已经开始靠线上贩卖“偶像周边”来支持自己的崇拜行动,“消费”已然向“生产”转化,这是一个标志,由“兴趣”带来的多样化发展将接替以“专业”糊口的工业化时代择业观念,成为信息时代个性解放的重要标志之一。由网络发展导致的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新表现——个体向社交转化,消费向生产转化,受众向主导者转化——增加了“偶像”文化的深度和内涵,改善了其自身所处的人文环境。

       三、结语

       在已有的诸多研究中,都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偶像崇拜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甚至不分年龄、国家、地区与时代。但值得深思的是,至目前为止的很多研究,仍然将崇拜偶像的青少年进行特异化处理,例如在问卷中出现“走火入魔”这样具有倾向性的关键词。但是,对于曾经有偶像崇拜经历的青少年,在之后的成长过程中有怎样的发展,这样的变化性、动态性研究寥寥无几。

       1.适度的偶像崇拜是青少年健康的成长现象。自媒体时代下“特性”是珍贵的个人价值,教育应尊重“差异”

       “崇拜偶像”是否真的对青少年的整个人生经历产生了负面作用,恐怕“偶像”的缺失明显可怕于“偶像崇拜”。

       调查显示,各个年龄段都有曾经或者正在崇拜偶像的人群,且比例相对稳定,但崇拜的偶像类型有所差异。而在面对差异上,青少年对“特性”的尊重常常比教育者表现得更好,教育首先应当尊重代际差异和个体差异,之后才是谈更好的发展。

       2.媒体报道应更多树立“偶像崇拜”正面行为榜样,而非一味地报道负面极端的典型

       青少年对“认同”表现出强烈的需求,并且会发生“认同转移”,对其偶像或同伴的“认同”会被转移为对其自身的认同,反之亦然。而现在媒体往往只需通过一则恐吓式的报道即一票否决了所有崇拜者的“被认同感”。“偶像崇拜”是正常且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一个极端的个例可能使整个社会站在他们的对立面,造成环境恐慌,教育参与者恐慌,激化不应有的矛盾。解除“妖魔化”的偶像崇拜应报道更多理性崇拜的案例,引导青少年践行的同时,也引导家长、社会对偶像崇拜现象抱有正确的认识和非负面的态度,营造对青少年文化宽容接纳的氛围,这也将反向作用于已经成为偶像崇拜网络宣传主体的青少年,帮助其建立“被认同感”和更自信的人格。

       3.借势网络的发展,建立和普及“崇拜”行为的基本准则与道德体系,推动“崇拜者圈子”文化的形成。利用虚拟社区优势,在新的社会空间内实践青少年社会化学习

       在互联网环境下,青少年崇拜者的交流空间主要集中在线上的虚拟“圈子”中,而无论是偶像论坛、百度贴吧,还是QQ群,都以是否“粉”偶像为壁垒,形成分明的阵营。阵营内,有独特的社会体系,以“版主”“群主”“饭头”等管理者和“老粉”为核心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梯队结构。而这些核心成员对崇拜者的感染力,并不弱于偶像本身,这正是推动“崇拜者圈子”内部社会化学习的契机。但其前提是,“圈子”内已经形成理智文明的“崇拜行为”基本准则和道德体系,在此基础上的行为方式的扩散,才能最终上升为偶像崇拜的“圈子”文化,才不致发展为畸形的文化。

标签:;  ;  ;  ;  

移动互联时代青少年偶像崇拜文化变迁研究_偶像崇拜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