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的新闻改革:三次学术讨论导致三次思想解放_新闻专业主义论文

30年的新闻改革:三次学术讨论导致三次思想解放_新闻专业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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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10[文献标识码]A

在新闻改革的30年中,中国新闻界有过三次学术大讨论。这三次大讨论并非由领导机构有意识地组织,而是自发的,是在新闻改革的探索中、在新闻的实践中因遇到难以逾越的思想障碍而必然产生的。三次大讨论,都是新旧思想的激烈碰撞,在思想的碰撞中迸发出一系列的创新理论,从而带来观念的革新,推动实践的发展,促进新闻改革高潮迭起。

第一次大讨论:新闻与宣传关系,促进新闻媒体功能的多元

20世纪整个80年代,长达十来年时间,新闻界关于新闻与宣传关系的大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引发这场讨论的导火线是当年复旦大学新闻系77级学生一组关于新闻与宣传关系的文章。77级的学生在上了传播学课之后,就新闻与宣传关系展开了讨论。复旦大学新闻系在全国最早开始传播学课程,传播学的核心是信息沟通,这在当时是全新的概念。新闻与宣传关系的讨论是中西不同理念的一次碰撞。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课堂上的讨论,一群学生在内部刊物上的几篇文章,却在全国新闻界燃起了大讨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场讨论涉及当时新闻界不能回避的尖锐命题——新闻媒体的功能,而此一命题又关涉当年中国更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在80年代初,中国改革中心从农村逐渐转向城市,城镇大批企业实行承包制、租赁制,自此获得自主经营权。企业必须独立面对市场,信息成为企业经营的必需条件。企业如饥似渴地寻求信息,社会对信息的有效需求大大提高。

然而,我国的新闻业自近代问世以来的一百余年,出于救亡图存、政治斗争的现实需要,政治性媒体特别兴旺,商业性媒体生存空间非常有限,媒体的宣传功能格外突出。1901年列宁“报纸不仅是集体的宣传员和集体的鼓动员,而且是集体的组织者”,成为无产阶级办报的指导方针;延安整风运动确立党性原则后,宣传成为党办媒体的首要功能,甚至是唯一功能。新闻媒体上,大量信息因缺乏或者不符合宣传意图而被拒之门外,“信息”在极大程度上服从于宣传的需要。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有效信息需求的增加与禁锢传媒业功能的陈旧观念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激烈碰撞,关于“新闻与宣传”关系的大讨论就在这样的矛盾中一跃而出。

当时关于新闻与宣传的关系的大讨论中,主要的观点有以下三种:

一是认为新闻与宣传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新闻和宣传是两个有种属关系的概念,新闻是种,宣传是属”,也即新闻是包括于宣传中的,从属于宣传;“新闻是一种手段,而宣传是这种手段的目的”。[1]当时颇为盛行的说法仿照了鲁迅先生“一切文艺固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却并非全是文艺”,认为“一切新闻固然都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并非全都是新闻”。[2]

二是认为新闻与宣传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两者没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各有特点和规律;但在现实中,新闻与宣传两个往往交叉,有条件的联系在一起。新闻是新近变动事实的传播,宣传是传播某种思想。人们对新闻需要的程度不取决于谁要宣传或谁要接受宣传,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新闻可以被作为一种宣传手段用来“说话”,但也要在满足群众了解当前真实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宣传。[3]“把新闻和宣传联系在一起的是社会的政治因素和传播者的主观能动作用”。[4]“既要宣传,又要提供信息,在党报工作中并不是相互排斥或互不相关的,而往往以信息来实现宣传,宣传中也提供大量信息”。[5]

三是认为新闻与宣传各自独立。宣传一定有偏见,如果利用新闻做宣传,新闻必然被歪曲,必然不可能客观公正。“新闻就不属于宣传,凡旨在宣传某种观点的文稿,就不配叫新闻”。[6]

这场争论延续了十年之久,逐步在学界和业界取得共识:不同媒体虽然具有不同的功能,但就整体而言,新闻媒体是以向社会传播信息作为其生存依据的,传播信息是新闻媒体的第一功能。1988年2、3月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对全国新闻界进行新闻改革的抽样调查,大多数新闻从业者明确意识到“新闻工作的首要职能就是沟通信息”(占68.1%);他们坚决否认“任何新闻报道都应起宣传鼓动作用”(占64.4%)。[7]

这是新闻界真正的一次思想大解放,促进了我国传媒功能由单一走向多样化,新闻事业由“宣传本位”转为“新闻本位”,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大讨论推动了传媒业大发展,一批以提供信息,尤其是传播市场信息为主的经济专业报纸纷纷创办,广播电视也于80年代中期开始一分为二,兴办经济台。媒体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经济新闻唱起了主角,批评性报道成为媒体新亮点。信息观念迅速渗透新闻业务层面,客观性报道、解释性报道和前瞻性报道在80年代中后期兴盛一时。新闻媒体功能的重新界定通过媒体结构、媒体内容和媒体报道模式的变化呈现出来,也推动了新闻工作者观念的转变以及受众对新闻业衡量标准和要求的变化。

第二次大讨论:新闻是否具有商品性?——新闻业走向市场的前奏

当党的十四大确立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以后,中国的经济、社会各个层面都面临着深刻的变化。1993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的规定》,正式将报刊列入第三产业。在政策的引领下,中国的新闻业进入市场似乎顺理成章;但实践中的突围却遭遇了传统观念的束缚,新闻业市场之路欲走不能。学界、业界面对历来被视为具有强烈意识形态属性的上层建筑领域的新闻事业,能否走向市场充满疑惑,导致了实践中的举棋不定。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范围内围绕“媒体是否具有商品性、媒体是否能够实行市场化运作”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讨论,其激烈程度远超关于新闻与宣传关系的探讨。这是涉及新闻媒体根本属性的重大问题,是“中国新闻界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必然提出,必须正视,必须得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8]

这次大讨论中,新闻的商品性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又互有区别的概念:“报纸的商品性”和“新闻的商品性”。事实上,早在20世纪50年代报纸的商品性就由复旦大学新闻系的王中教授提出,经历了80年代和1993年前后的再认识,理论界和业界对报纸的商品性已几赞同并达成共识(何光生,1993;童兵,1994;刘保全,1994),所以这次讨论集中在对新闻商品性的探讨中,多方意见莫衷一是。

刘保全先生在《报纸有无商品性?新闻有无商品性?——新闻理论界讨论综述》一文对当时争锋进行了全面的概括。针对新闻商品性的主要观点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新闻具有商品性,新闻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种观点以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学说为理论依据。童兵教授在《新闻商品性辩正》中提出,报纸的商品性不同于白纸的商品性;报纸的商品性有赖于印载其上的新闻及其商品性。无视新闻及其商品性而又肯定报纸的商品性,就会陷入报纸商品性等同于白纸商品性的怪圈。通过考察精神产品生产与流通的特征及机制,新闻具有一般商品的共性,也有以意识形态为主呈现的特殊性。[9]

另一种意见认为,新闻没有商品性,新闻不是商品,记者不是商人。“从已发表的文章来看,持这种看法的人占多数”。[10]当时的主要观点认为,尽管作为新闻载体的报纸是具有商品性的,但是新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能混淆。何光生在《新闻、载体、商品及其它》[11]中提出:尽管载体是一种商品,但新闻不是商品。只有将新闻同新闻的载体报纸、电台加起来并予以交换,才能考察它是否具有商品的属性或者哪一部分是商品。周善学强调,新闻是意识形态,不能允许商品交换原则渗透到新闻活动中;认为新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商品的观点往往是基于报纸的某些商品属性来看问题。[12]

第二种观点之所以得到了当时更多数人的意见,是与中国新闻业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大环境密切相关的。第一,中国新闻业诞生的过程伴随着中国以政治为核心的氛围,新闻业历来强调政治功能、意识形态服务功能,商品性发展受限。传统观念中,新闻产品作为精神产品的意识形态性和商品性之间有着天然的隔阂,几乎不能逾越。第二,长时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新闻生产与物质生产相互隔离,尽管经济的发展促使了对新闻功能的重新定位,但旧有观念对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排斥等使很多人认为新闻不需要市场,也不能走向市场。第三,新闻实践中出现的“有偿新闻”、“黄色新闻”现象“印证”(放大)了新闻商品性可能造成的问题。

1995年,李良荣教授在《15年来新闻改革的回顾与展望》[13]一文中提出:新闻事业作为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的精神产品,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同时,就其向全社会提供经济活动和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信息、知识和娱乐的功能来说,新闻事业属于第三产业。随后,在其《试论当前我国新闻事业的双重性》中,第一次明确地界定了我国新闻事业的双重性,即新闻业既具有形而上的意识形态属性,又具有形而下的信息产业属性,成为我国新闻事业的“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理论支撑。

这一理论主张调和了方方面面的矛盾:认可新闻业的意识形态属性,即事业性,绝不动摇党性原则,确保党对传媒业的领导权;承认新闻业的信息产业属性,令传媒业能够理直气壮地把媒体当作产业来经营,走向市场。传媒业双重属性的提出,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新闻界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条件的深刻变化,对我国新闻传媒事业的性质、归属问题做出的全新界定。

与理论上对新闻业属性探讨并行不悖的,是实践中中国传媒业自90年代初开始迈出的市场化步伐,即传媒的大众化道路。这条道路尽管最初并不自觉也有迟疑,但是在政策的保障、理论的支撑和实践的探索中逐步清晰,不断完善。媒体纷纷摆脱了对财政津贴的依赖,积极发展经营,自负盈亏。报纸的大众化之路经历了周末报、晚报、都市报的三次热浪,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电视业推陈出新,自身标榜以“新闻立台”与“娱乐立台”的电视媒体齐头并进,不管是新闻节目还是娱乐节目都力求贴近公众生活,满足公众需求。这些尝试与发展都必将在中国新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当然,新闻业双重属性的本身也存在着内在的矛盾,这种矛盾在媒体的实践过程中以多方利益的冲突呈现,日益凸显。如何处理好新闻媒体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间的关系,如何确保传媒业与生俱来的公共性和社会责任成为新一次讨论的焦点。

第三次大讨论:以公共利益至上为核心的新闻专业主义

在我国传媒业大众化发展过程中,传媒市场走向繁荣,不论是从形式到内容还是经营层面,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与此同时,媒体被束缚已久的产业属性在市场化大潮中被过度释放,虚假报道、有偿新闻、低俗之风与社会的文明进程背道而驰,对传媒业的批评与指责声不绝于耳,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责任受到严重质疑。这些问题既与我国传媒业经济结构单一、过度依赖广告、片面追求发行量与收听(视)率有关,也和新闻从业者本身的社会责任缺失、职业操守淡漠密切相关。2003年发生的繁峙矿难中的“金元宝事件”燃起了学界和业界对“传媒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的高度重视,引发了新闻界称为“新闻专业主义”的大讨论。“经过20多年的新闻改革,建立新闻专业的信念、伦理和规范,已经成为新闻改革过程的新闻时间的重要内容,新闻工作的‘专业主义’已经呼之欲出”。[14]对新闻专业主义和传媒业社会责任的呼唤成为学界探索传媒业摆脱商业束缚道路的热点。

这场讨论与前两次讨论相比,并没有太激烈的意见争锋。“新闻专业主义”是美国政党报解体后在新闻界内发起的“公共服务”信念,其在西方的产生与生长有着特定的语境与历史条件。国内“新闻专业主义”的发展有着中国特有的背景和条件,其研究主要围绕客观性要求与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责任、职业道德两方面展开:

李金铨教授(1997)认为新闻专业主义中心内涵包括新闻的客观公正以及新闻职业的伦理道德两个层面,“香港媒介的可信度与其专业程度成正比”;新闻专业主义“赋予了新闻专业及其从业者应有的独立性格,使媒介能够和外界政治或其他干扰势力相对地隔绝,从而在大众之间争取比较权威的地位”。[15]

陆晔教授与潘忠党教授(2002)认为新闻专业主义是“一套论述新闻实践和新闻体制的话语,强调的是新闻从业者与新闻工作的普适性特征;它又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与市场导向的媒体(及新闻)和作为宣传工具的媒体相区别的、以公众服务和公共利益为基石的意识形态;它还是一种社会控制的模式,是与市场控制与政治控制相抗衡、以专业只是为基础的专业社区控制模式”。新闻专业主义至少包含了三方面的理念:定义媒介社会功能的信念、新闻从业者的职业伦理以及服务公众的自觉意识。在中国新闻改革的过程中,具有“重构媒体和新闻从业者社会角色与功能、改变新闻从业者群体结构的作用”。[16]

展江教授(2004)认为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是新闻报道的客观性(Objectivity),目标是服务于全体公众,在具有商业和政治双重性质的机构中,强调自己是公共利益的保卫者,以此获得公众信任。“中立的把关人和客观的反映者”是其主要特征。[17]

黄旦教授(2005)指出,“犹如新闻大致是19世纪30年代的产物,记者是19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90年代的社会创造”,由此新闻职业诞生;参照威伦斯基(Wilensky)提出的一个职业转变成专业所需经过五个阶段(开始努力成为专职或全日制的职业;建立起训练学校;形成专业协会;赢得法律支持以能自主掌管自己的工作;专业协会公布正式的道德准则),尽管我们很难说出报业完成这一转变的时间阶段,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确定“新闻教育以及与之密切关联的新闻学研究是和报刊职业化或新闻专业主义的追求相伴而生,甚至新闻学思想以及研究实际上就是新闻实践的职业化或专业主义的反映”。[18]

由此可见,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与新闻专业主义有着密切的关联,是新闻专业主义的重要体现,甚至有台湾的学者李瞻认为,新闻专业主义就是一个专门职业所遵守的行为及道德标准。[19]目前,中国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无论是内化地体现于新闻从业者自身所认同的职业理念,还是外化地体现在新闻行业的职业规范,都更多的是道德层面对从业者行为、思想作出的软约束,而不具有强制力,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新闻从业者能接受并贯彻职业道德的要求,以服务公众为己任。有效地确立公共利益至上的原则,减轻市场化对媒体造成的负面影响,需要制定一整套规则来约束传媒业,也需要新闻从业者在其专业化过程中逐步实现其职业精神的内化。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呼唤,就是对“公共利益至上”的专业理念的呼唤,也即对区别于政治利益、商业利益的大众媒体的利益诉求——社会责任的呼唤。只有这样,我们的媒体才能真正地被公众接受,服务公众,不再走向完全被广告商牵着鼻子走或者一味迎合公众低级趣味的极端。

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的报纸、电视、网络几乎都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对灾情给予了及时透明的信息发布,大量的媒体人员赶赴第一现场,全国多家电视台及时推出24小时的滚动播报,为观众提供最真切的故事与画面,对灾情的报道充分体现出大众媒体的人文关怀。在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的全国哀悼日上,各级媒体从报纸到电视到网络,都纷纷以黑白色调,哀悼逝去的生命,充分体现了媒体的“大爱”。媒体对此次汶川地震的报道,不仅是让更多人了解到四川地区地震后的情况,彰显了赈灾过程中的人性之美,媒体还参与并主动发起对汶川地震的募捐活动,更是将整个社会的民族凝聚力和关爱之情汇聚在一起,充分展示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与新闻专业主义。

第三次大讨论的热潮还在继续。与前两次新闻界大讨论相比,第三次讨论的兴起有着不同的原因。关于新闻功能、新闻性质的探讨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国家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变革引发的探讨,以新闻观念的革新来引领中国传媒事业改革的前进方向;第三次讨论是基于中国传媒业市场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种种利益冲突而开展的,对新闻从业者如何应对商业赢利与服务公众的社会责任之间矛盾的理性思考,是中国新闻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三次大讨论,引发了学界业界对新闻媒体功能、性质和社会责任的深刻思考,在理论与实践的碰撞中带来了观念的转变与思想的解放。第一次讨论促进了我国新闻事业由“宣传本位”转为“新闻本位”,传媒功能由单一走向多样化;第二次讨论确立了我国新闻事业“上层建筑、信息产业”双重属性,外化为“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管理方针,推动了传媒业与市场的融合与大众化发展道路;第三次讨论是传媒业对中国新闻事业现状的反思与对新闻业“公共利益至上”理念的理性思考,是减轻市场化负面影响的有益探索。中国新闻改革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年,在曲曲折折中探索着前进的方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三次大讨论的深刻思考与激烈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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