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献资源共享:利用利益驱动机制实现非功利主义目标_图书馆论文

论文献资源共享:利用利益驱动机制实现非功利主义目标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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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献资源共享的目标是非功利主义的

目前,图书馆界关于文献资源共享的目标存在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共享是解决文献大量增长与图书馆文献购买力日益下降的矛盾,缓解经费不足的手段。第二种观点认为共享是社会对文献利用高效率的要求,其目的是合理使用图书馆资源。这两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献资源共享的作用,但不是共享的根本目标,这两种观点在共享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消极因素,会产生不良影响,必须予以澄清。

上述第一种观点把文献资源共享作为图书馆采购资金不足的应急之策。经费紧张确实是当前图书馆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将共享与之联系起来,固然有利于引起决策者的重视,但这种观点易产生误导,使人把共享看作是权宜之计,采取短期行为。在这方面我们已有深刻的教训,由于存在对共享节支目的的错误认识,一些馆经费紧张的时候,共享要求迫切,在经费宽松的时候,共享被忽视、被遗忘,已经采取的共享措施被削弱。从世界各国文献资源共享的情况看,文献资源共享的节支作用并不突出。它在文献采购方面的节支作用往往被共享过程中的成本消耗所冲抵。如果片面宣传共享的节支作用,当人们在实践中不能明显体验到这种作用时,就会对共享的意义产生动摇,就会对它产生抵触情绪,使文献资源共享难以为继。

第二种观点单纯强调共享对文献利用效率的作用有以下弊端:第一,过分强调文献利用效率,势必引导文献建设过多地向利用率较高的大众化、普及性读物倾斜,涉及知识面窄、学术价值较高的专业文献,因其读者范围小、利用率低,而被缺藏。如果各个图书馆为了提高文献利用率大量采购通俗性读物,缺藏研究级文献,读者通过共享依然难以满足对研究级文献的需求,则这样的共享网络很难说是成功的。第二,这种观点仅仅从效率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效率是和效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英国不列颠图书馆文献供应中心在提供国际国内馆际互借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其每次互借业务所投入的费用常常高于文献本身的价格。如果仅仅从利用效率的角度考虑,人们不免提出疑问:这样的共享是否值得?

上述两种观点都忽视了当代社会对图书馆的生存和发展起决定作用的要素——读者。图书馆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文献需求。文献资源共享是图书馆文献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共享的目标应该与图书馆的目标相一致。文献资源共享的根本目的就是阮冈那赞图书馆学五定律之一:“每个读者有其书”。文献资源共享产生于现代图书馆,并伴随现代图书馆和图书馆观念的发展而发展。正是人们普遍认识到现代图书馆不可能靠一个馆的资源全面满足读者的文献需求,才使图书馆走向联合,通过共享实现全面的文献保障,可见文献资源共享活动是非功利主义的。正是这个原因,一些发达国家才不惜利用火车、飞机,以昂贵的代价维持文献资源共享。

2 利益驱动机制是当前我国推动文献资源共享的可行方式

我国自50年代起就开始了推动文献资源共享的工作。如今,图书馆界对资源共享的必要性已普遍形成共识,并就此发表了大量高水平的理论文章。但国内的文献资源共享活动进展缓慢,与其他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这种状况难以令人满意。因此,有必要重新检讨我国推动文献资源共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新的可行方案,使文献资源共享这个老话题成为当代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生长点。

2.1 以往国内图书馆在协调合作资源共享方面收效甚微的教训

我国建国之初为了“向科学进军”提供文献保障,国务院于1957年批准公布了《全国图书协调方案》,建立了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直接领导的权威机构——图书小组,筹建了京沪2个全国性和9个地区性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其任务之一是研究解决各中心图书馆之间的分工合作,包括图书采购、调配、交换、互借等问题。但后来“不少合作协调组织名存实亡,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得不到落实,一些基本性工作不能开展;《方案》的许多条款与现实相去甚远”[1],“‘文革’后发展扩大的上海图书馆历来对外省、外市、中小学图书馆的馆际互借(邮借等)关系,到1985年也基本上无形终止了”[2]。1987年国家科委和文化部发起,国家科委牵头,由11个部、委、局组成,以研究和协调全国文献资源共享为主要任务之一的全国性图书情报事业发展协调机构——部际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1989年国家科委印发了《国家科委关于调整和加强全国科技情报系统文献工作的意见》。尽管做了上述种种努力,依然效果不彰,如高校馆“近年来馆际互借、互通有无工作有所淡化。对此项工作,有的馆在人员安排上不予重视;有的馆由于业务范围划分过细,致使对馆际互借工作互相推诿,不被重视,对外单位来函或来人索借书刊资料更少予接待答复”[3]。

多年来我国用行政驱动方式推动文献资源共享,收效甚微的原因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以往的政策倾向于宏观指导,缺乏可行的配套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第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基层馆从本馆的利益出发对政策象征性执行或选择性执行。第三,大馆自持馆富力强,不愿与中小馆文献共享,唯恐其他馆多占自己的便宜,小馆则往往存在依赖大馆的心理。上述第一方面属于难以充分预见和顾全所有具体参与者利益的决策,只能采取一刀切的贯彻方式。它必然在指导思想上要求人们把共享做为一种奉献,而不是受益行为。它对各馆微观主体利益的挫伤,必然导致各微观主体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自发调节手段。由此不难得出结论,在缺乏广泛实践基础的情况下,试图建立权威机构,采取行政驱动方式推动文献资源共享是不成功的。

2.2 行政驱动与利益驱动

文献资源共享活动有两种推动方式,一种是借助于图书馆以外的力量推动,主要表现为行政驱动(包括政策和法律);另一种是图书馆内部力量自发和自觉的推动,主要表现为利益驱动。这两种推动方式各有利弊。

行政驱动有较大的强制作用,在适当的条件下采用这种方式能使共享活动更有保障,效率更高。但行政决策只有全面顾及各微观主体的利益,被各微观主体接受,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它需要以广泛的实践基础为前提。另外,国内图书馆的隶属关系面临条块分割这个难以改变的现状,一步到位地寄希望于建立权威的全国性职能机构,由它来推动国内文献资源共享是不现实的。这种观点易于滋长图书馆的依赖性,对共享实践缺乏积极主动的探索。

利益驱动建立在各馆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通过每一次共享活动使参与双方平等受益,调动各馆参与共享活动的积极性。随着共享参与馆范围的不断扩大,参与程度不断深入,利益驱动这种自发行为将要求政策和法律的保障,在此基础上,利益驱动将与行政驱动结合在一起,使共享活动在更高的层次上开展。

2.3 利益驱动下图书馆之间协调合作成功的启示

多年来协调合作难是图书馆工作者最深切的感受。近几年各地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开展的一些区域性馆际协作取得了显著实效,他们的成功对于推动文献资源共享不无启迪。

启示之一:馆际联合采编

1988年初沈阳市图书馆成立北方图书经销公司,统一征订经销各馆采购的图书,将图书批零差价的部分金额,用于统一编目、配目录卡片,并与书同步供应各馆,几年中发展了数十家协作馆。

上海申联文献信息技术公司成立于1988年,当时由上海54所高校图书馆组成董事会作为申联的领导机构,同样采取将部分经销利润用于集中采购、编目、随书配卡的协作方式,到1993年底已有200个左右各级各类图书馆参加,发行统编卡片340万张,提供机读数据7万余条。

广东地区部分高校图书馆创办了粤深文献处理中心,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建数据库。

北京高校图工委创办了图联公司,集中采编,随书送机读目录,自1993年初开始征订到1994年已有40余个各类型图书馆参加。

以上实例说明,馆际协作只要真正对各馆有利,就会得到普遍支持,就能够顺利进行。

启示之二:区域性通用借书

80年代以来,各地区以发放通用借书证的形式,自发地组织了一些文献资源共享网络。如广东梅州市图书馆通用图书借阅协作网,广东地区通用借书服务网,浙江杭州地区部分高校通用期刊阅览网,上海嘉定地区通用借书网,以及河南洛阳市公共图书馆系统,辽宁沈阳市各类图书馆,江西、贵州部分高校图书馆等的通用借书服务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1994年1月起,四川全省165家公共图书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使用通用借书证,同时提供邮寄借书和馆际互借。

这些自发的文献共享活动,大多在中小馆之间进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各馆的馆藏不足,增强了满足读者文献需求的能力。但这种无偿的通用借书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多数共享网络对享受通用借书待遇的读者加以限制,有的馆要求读者有高级职称;有的网络组成以后,因参与者失去参与的积极性,导致最终解散。上述情况是因为在实施文献资源共享过程中,增加了共享参与馆的劳务付出,却没有相应的增加参与馆的劳务收入,挫伤了参与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见,文献资源共享只有充分发挥利益驱动机制,才能使共享活动广泛、持续、稳定地开展。

3 利益驱动下文献资源共享的网络协调模式

综上所述,在国内图书馆文献资源共享缺乏广泛实践基础,图书馆面临条块分割的情况下,采取利益驱动方式,组织地区性网络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推动文献资源共享的方式。为此,本文试提出一个网络文献资源共享方案,供参考。

3.1 文献资源共享协作方案

共享目的:最大限度满足读者的文献需求。

指导原则:利益驱动,互惠互利。

协作方法:

(1)每个协作馆制定一批本馆的文献共享证,发放给其他协作馆,供协作馆读者到本馆借阅文献使用;

(2)每个馆为其他协作馆分别建立文献共享借阅帐户,记录协作馆读者每次利用本馆文献、时间、服务方式、期限、服务费用等情况;

(3)各馆须制订统一的文献共享规则,除服务时间、期限等一般规则外,还应包括在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服务方式制订文献共享收费标准,例如借阅图书按图书标价的30%收费,复制、邮寄、传真则按一定的标准收工本费和劳务费;规定共享费用根据不同服务方式,受益馆和读者按固定比例支付,例如读者亲自索取时,受益馆和读者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支付费用;

(4)各馆的共享费收入,按固定比例,分别列入各馆的文献建设经费和劳务费;

(5)在本馆不能满足读者文献需求的情况下,将读者需求通知协作馆,协作馆检索出所需文献之后,征求读者意见,由读者选择亲自索取或邮寄、传真复制品;

(6)若读者亲自索取,发给读者相应的共享证,并附所需文献清单,加盖印章,要求协作馆在一定期限内为读者保留文献,同时要求读者在限期内到指定协作馆索取文献;

(7)协作馆读者到本馆后,核对文献清单,利用共享证办理借阅手续,保存文献清单以备结帐,并通报协作馆办理互借情况;

(8)每次共享服务,读者在文献清单上签字表示满意后,受益馆才据此支付费用,以保证服务质量。

3.2 本方案特点:

第一,无论大馆小馆,在协商的基础上可做到平等互利,各馆之间不存在谁吃亏的问题。第二,文献共享活动是有偿的,它与以往通用借书制度的区别在于,这种方式有利于调动参与馆的积极性,使各馆自觉促进共享活动。第三,共享费用分别由读者和受益馆按比例承担。对读者而言,可减轻其经济负担,提高读者对文献资源共享的承受能力,使共享活动在多数读者的认可和积极参与下发展。对图书馆而言,共享活动实现了本馆馆藏的延伸,利用其他馆文献所支付的费用,理所当然地应从文献建设费用中支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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