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关系与国际法实践(1949—2019年)论文

中俄关系与国际法实践(1949—2019年)论文

中俄关系与国际法实践(1949—2019年)

匡增军 马晨晨*

摘 要: 中俄建交70年来,两国关系与国际法实践取得了丰厚成果。双边层面,两国国际法实践鲜活地体现了中俄双边关系的继往开来。此类实践集中表现在两国对国家或政府的承认、处理旧约和缔结新约、解决边界争端、缔结和履行其他双边条约等领域。同时,两国在多边框架内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与实践,在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协调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类实践集中表现为参与国际性和区域性政治经济事务,解决热点问题,建立、运行和改革国际组织或机制等。从两国关系与国际法实践的发展历程来看,中俄国际法实践和两国关系,相互影响又具有独立性,双方角色也有所转变;同时,两国国际法实践虽兼具务实性与创新性等特点,但仍呈现出较明显的不平衡性,容易受到国际环境及第三国的影响。以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新起点,两国关系和国际法实践将续写新篇章。

关键词: 中俄关系;国际法实践;中俄建交70周年;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1949年10月2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天,苏联政府就宣布承认新中国;10月3日,中苏建立了外交关系。中俄关系70年包括中苏关系42年,以及苏联解体后的中俄关系28年。(1) 1991年12月25日苏联总统宣布辞职,12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共和国院举行最后一次会议,以履行苏联终止存在的法律手续,宣布苏联停止存在。至此,苏联解体,俄罗斯(俄罗斯联邦)成为完全独立的国家,并成为苏联的唯一继承国。 2019年6月5日,习近平主席访俄期间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将中俄关系提升至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中俄建交70周年之际为两国关系的发展注入新动能,将两国关系提升到新的水平。回首中俄关系发展历程,“两国风雨兼程、砥砺前行,成为互信程度最高、协作水平最高、战略价值最高的一对大国关系”。(2) 《特稿:70年风雨兼程,中俄关系何以成就“三个最高”》,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19-06/02/c_1124573464.htm,登录时间:2019年6月2日。 其中,两国以坚实的双边关系为后盾,以各领域多边合作为平台,以维护两国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出发点,高度重视并践行双边条约、参与国际公约的谈判与制定、贯彻《联合国宪章》(简称《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维护国际法律秩序并促进国际争端解决、推动重要国际政治经济组织改革完善等。在此过程中,中俄关系与两国国际法实践(3) 本文的“国际法实践”概念参考《中国国际法实践与案例》一书中关于“中国国际法实践”的界定。“中国国际法实践”是指中国政府以一贯奉行的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为基础,遵守《联合国宪章》各项宗旨和原则,为实现国际社会的和谐所参与的各种实践,包括中国对涉及国际法各个领域的诸多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及参与国际公约草拟和制定,由此对国际法的编纂和逐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参见段洁龙:《中国国际法实践与案例》,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序言。 取得了丰厚的成果,但许多方面仍需进一步落实和扩展,以更好地发展中俄关系和拓展双边多边舞台的国际法实践。

基于机器学习的生命体征监测系统可以分为四大模块[2]:数据采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网络通信模块、预测与分析模块。

产城融合发展水平(icit):以新型城镇化与产城融合的核心要义为基础,以人为本的产城融合不仅包括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两个维度,而且应该将人的维度纳入统一框架下进行考虑,从多个维度来对新疆的产城融合水平进行测度。本文以上文中运用熵权TOPSIS模型计算出的产城融合发展水平指数值作为被解释变量。

一、中俄关系与双边国际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得到苏联承认是两国双边国际法实践的开端。70年来,两国关系从结盟到对抗,从对抗到正常化,从互为友好国家到建设性伙伴,从战略协作伙伴提升至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并逐步发展、升级为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可谓风雨兼程。期间,中俄关系发展历程与两国双边国际法实践相互交织,相互影响,鲜活地体现了中俄双边关系的继往开来。此类实践集中表现在对政府和国家的承认,处理旧约和缔结新约,边界争端解决,缔结和履行其他双边条约等方面。

(一)对政府和国家的承认及旧约处理,开启两国关系新阶段

冷战始末,中苏分别经历了政府更迭和联盟解体,对政府或国家的承认与相关条约的处理,既是两国外交关系建立的基础,也是重要的双边国际法实践。

新中国成立伊始,毛泽东主席就在致各国政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宣告:“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8页。 这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国民政府,可以代表中国行使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权利。次日,苏联即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决定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并将前驻华代办从广州调达香港,以外交行动表达了与国民党彻底断绝关系的决心。这种承认实质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府能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国际法权利、履行国际法义务的肯定。新中国的公告与苏联的回应是两国关系的良好开端,也为中苏国际法实践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朱大可先生支持巴别塔的说法,他把华夏神系都称为“巴别神系”——由一种神系变乱而形成的各地的神系。原因是人类都是出自非洲的同一母亲,被威尔逊命名为“线粒体夏娃”(Mitochondrial Eve)⑥,因此世界语言也起源于非洲,因为神祇名字的头一个音,音素相同率很高。如果人类的种族如所说是来自非洲的同一个祖先,而且在人类走出非洲之前就已经有语言了,那么,起初天下只有一门语言,“耶和华将人拆散了分遣各地”应该描写的是人类走出非洲时的状态。但这其中有很多疑点:

随后,中苏国际法实践最重要的领域就是处理旧约,缔结新约。对于如何处理国民政府已缔结的条约、如何继承国民政府在国际社会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同苏联开展新的外交关系等问题,新中国提出了“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外交政策。(5) 根据1949年5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55条,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订,或重订。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1页。 一是不承认国民政府签署的不平等条约,中苏两国外长曾以互换照会的形式声明“自1945年8月14日起,苏联与中国国民党政府缔结的各项条约及协定均失效”;(6) 白云涛:《共和国从这里起步》,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7页。 二是要在新的外交关系基础上订立新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50年与苏联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以下简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该条约是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的,有别于1945年国民政府与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这是两国处理旧约的重要国际法实践。此外,中苏还签署了《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通过该协定,中国收回了此前与苏联共管铁路的权利及该铁路的全部财产,维护了中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为新中国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开启了大门。(7) 刘岩、李岳:《中俄关系的大情小事》,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版,第21—22页。 这是中苏缔结新约,发展两国关系的典范。

服务不可否认性主要针对服务后抵赖问题。服务不可否认性实施的重点是避免系统内部欺诈行为,具体包括源不可否认和接收不可否认。源不可否认是指确保信息发送方在完成数据传送后不能否认曾经的数据发送行为;接收不可否认是指信息接收方在接收到数据之后不能否认曾经的数据接收行为。

(二)践行政治条约,指引两国关系发展

中俄关系的发展,与两国政治条约的实践情况密切相关。双边政治条约的签署与落实,不仅是两国国际法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两国关系的法律体现,同时,双边政治条约也引领双边国际法实践(主要是条约实践),推动两国关系发展。

中苏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后,两国关系面临严峻的国际国内局势。新中国做出“一边倒”的政策选择,1950年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规定双方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将两国关系定位为“同盟”。这使美国离间中苏的目标受挫,对初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9) 刘德斌:《国际关系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03页。 后来,中苏陆续签署了边界、投资贸易、通讯、军事和科技等众多方面的双边协定,(10) 政治方面的双边条约主要有:1950年《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边界方面的双边条约主要有:1951年《中苏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松阿察河及兴凯湖之国境河流航行及建设协定》、1957年《中苏关于国境及其相通河流和湖泊的商船通航协定》;投资贸易方面的双边条约主要有:1950年《中苏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1950年《中苏之间的贸易协定》、1950年《中苏间关于货物交换之议定书》及各年度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或换文等;通讯方面的双边条约主要有:1950年《中苏互相交换邮件和包裹协定》、1950年《中苏建立电报电话联络协定》;军事和科技方面的双边条约主要有:1952年《中苏关于延长共同使用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期限的换文》、1954年《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文化方面的双边条约主要有:1952年《中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苏联高等学校学习之协定》、1956年《中苏文化合作协定》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http://treaty.mfa.gov.cn/Treaty/web/search.jsp?title_name=&chnltype_param=2&country_name=1511232395040&areaName=&qsdateS=1949-10-01&qsdateE=2019-06-12&sxdateS=&sxdateE=&qk_name=&nPageIndex_=1,登录时间:2019年7月30日。 苏联在协定基础上,对中国进行了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援助。这不仅对新中国的经济恢复和工业起步起到了重要作用,较大程度地巩固了中苏关系。20世纪60年代初期,中苏关系开始降温,双方从互相批判到边境对抗,同盟关系出现裂痕。1960年7月16日,苏联照会中国政府,宣布将撤走在华苏联专家并终止一系列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科学研究项目,中俄关系迅速恶化,中苏已经签订的所有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均被废除,经济、军事合作也随之告一段落,同盟关系名存实亡。1979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30年期满后并未续约,中国以此为契机提出对两国关系问题进行谈判,从而开启了中苏关系缓和的序幕。1989年5月,戈尔巴乔夫访华并与邓小平进行最高级会晤。两国宣布“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中苏关系实现正常化。

最后,“一带一盟”对接是搭建区域合作新平台的“中俄方案”。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中俄双方曾多次在声明中表示支持“一带一路”与在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推动一体化进程。2015年5月,中俄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一带一盟”被正式提出,影响着整个亚欧大陆的经济发展与和平稳定。(73) 王超:《“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成绩斐然》,http://m.people.cn/n4/2018/0818/c25-11468381.html,登录时间:2019年8月26日。 2018年5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和2019年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签署的《国际运输货物和交通工具信息交换协定》,成为“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有益探索。(74) Соглашение о торгов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м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е между Евразийским 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м союзом и е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ами-членами,с одной стороны,и Китайской Народной Республикой,с другой стороны,17 мая 2018 года.https://docs.eaeunion.org/docs/ru-ru/01417817/iatc_21052018,登录时间:2019年8月9日。. 可以说,“一带一盟”及普京总统倡议的构建“大欧亚伙伴关系”不仅是推动欧亚区域经济合作、实现共同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尝试,可以促进区域组织、双多边一体化进程,造福欧亚大陆人民,(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670118.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8日。 更是对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提供的“中俄方案”,将为欧亚地区合作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正能量。(76) 《中俄关系迈入新时代,为可持续发展贡献新方案》,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news.cssn.cn/zx/bwyc/201906/t20190613_4916759_2.s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13日。

(三)定边、稳边、兴边,推动两国关系巩固

两国在中苏时期和中俄时期分别有着7000多公里、4300多公里的陆地边界。俄通过历史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占据着沙皇俄国时期侵占的中国领土。苏俄政府在1919年7月25日的对华宣言中,曾明确宣布将放弃沙皇俄国掠夺的中国领土,但限于当时的历史环境该宣言并未得到落实。(18) 董秀丽:《国际法教程》,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69页。 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苏联趁中国内乱而不断扩张,侵蚀中国领土。条约线、苏联地图线和实际控制线三种界线交错,在中苏之间形成了大量争议地区。(19) 刘志青:《恩怨历尽后的反思——中苏关系七十年》,济南:黄河出版社1998年版,第449页。 新中国成立后,这些边界问题,一方面深受中俄关系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给两国关系造成了一定影响。其解决涉及两国对国际法规则、原则的适用与实践。

新中国成立初期是中苏同盟关系最为融洽的时期。两国友好互助,着力生产恢复,边界问题对两国关系的影响并不明显,其解决也未提上日程。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出现裂痕,两国边界冲突时有发生。为解决边界冲突,1964年,两国启动边界谈判,但收效甚微。1969年3月,中苏两国边防部队在珍宝岛爆发激烈的武装冲突,标志着中苏关系彻底决裂。同年10月20日,边界谈判仍未取得任何进展,苏联向中苏边界增兵,中苏关系进入近10年的对抗期。1979年,两国就《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存废问题的谈判为边界谈判提供了政治基础,并促成两国取得了一定成果,即1991年双方达成《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但该协定尚未批准生效,苏联便解体。

苏联解体后,1992年中俄两国批准了1991年《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确定了已达成一致地段的中苏国界东段边界线走向。此后经过十余年的共同努力,(20) 实际上,中俄(苏)边界的谈判一直持续了近40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64年2月至8月;第二阶段是1969年10月至1978年6月;第三阶段是1987年2月至2004年。不过,前两个阶段谈判收效甚微,两国边界谈判的主要成果都来自第三阶段。 中俄通过《中俄边界西段协定》明确了中俄西段边界线走向,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中俄蒙、中俄朝、中俄哈三国交界点的确认,签订了有关三国边界三接点条约。具体情形如下:1994年1月27日,中俄蒙三国签署《关于确认三国交界点的协定》,确定了三国国界东端交界点位置并树立塔尔巴干达呼界标、确定三国国界西端交界点位于奎屯山山顶但不设标志;1996年6月24日《关于三国国界东端交界点叙述议定书》和《关于三国国界西端交界点叙述议定书》确定了塔尔巴干达呼界标和奎屯山山顶的位置;1998年11月3日,中俄朝三国签署的《关于确定图们江中俄朝三国国界水域分界线的协定》确定了图们江中俄朝三国国界水域分界线;2002年6月20日,中朝俄签署《关于图们江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国界交界点的叙述议定书》进一步确定了图们江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具体位置;1999年5月6日,中俄哈三国签署《关于确认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确认三国国界交界点。此外,中俄两国还通过补充协定确定东西段未确认的界点间走向,从法律上确认并固定了两国边界线。(21) 2004年10月14日,普京访华期间签署了《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对中俄国界东段第7—8界点和第10—11界点的走向进行确定;同日,中俄还签署了《关于两国间现行有效协定适用于新划定国界地段的备忘录》,规定中俄两国间现行有效协定适用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新划定国界地段,为后续勘界定标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2008年7月21日中俄签署《关于中俄国界线东段的补充叙述议定书及其附图》。 2002年6月20日,中俄签署的《关于中俄国界线东段的补充叙述议定书》对中俄国界线东段423号界标、中俄朝三国国界交界点以及界标到交界点间国界线进行补充叙述;2004年签署的东段补充协定使中俄边界在法律上得到了彻底的确认。2008年10月14日,中俄国界东段界桩揭幕仪式在黑瞎子岛举行,标志着中俄两国边界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此后,中俄开展多次边界勘定工作,为边界问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同时也保障和推动了两国边境地区的安定与繁荣。通过谈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彰显了大国解决争端的智慧,是中俄两国国际法实践的重要体现。

(四)经济人文合作,助力两国关系提升

经济合作不仅是中俄双边合作的重要领域,也是中俄关系提升与发展的推动力。合作过程中两国对双边经济条约的实践,也是两国的国际法实践。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同盟关系的指导下,苏联不仅放弃依《雅尔塔协定》在中国获得的一些权益,还在经济技术上援助中国。(22)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第五条规定“缔约国保证以友好合作的精神,并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373629. pdf,登录时间:2019年5月19日。 例如,1950年中苏签订的《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及苏联帮助中国建设和改造50个企业的协定,对新中国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3) 从1950年苏联与中国签订第一个贷款协定到1954年为止,双方约定的援建项目总数达156个,内容涉及包括钢铁、煤炭、炼油、汽车制造、重型机器制造、水力火力发电等在内的广泛工业领域。苏联派出了大量援华专家,人数最多时达到2677人。20世纪50年代后期,中苏又签订了125个援建项目。中苏两国贸易额也迅速递增。刘德斌:《国际关系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06—407页。 同样,中国以物资、可以自由兑换的外汇和黄金偿付苏联所给的援助和贷款,中国对苏输出的物资中,有橡胶、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以及钨、锡等稀有矿产品原料,其中不少是发展尖端科学、制造火箭和核武器所必不可少的战略原料。从1953年到1957年间,中国共向苏联提供1.56亿美元的自由外汇。(24) 黄庆、王巧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2012)》,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版,第53—54页。 中俄关系恶化以后,这些项目的停办及技术人员的撤回导致中国许多重要的工矿企业的瘫痪,给中国的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中苏仍然维持着基本贸易关系。

第二,在反恐方面,中俄均反对美国违背国际法准则绕过联合国,以先发制人的军事手段推行反恐战争的行为,主张联合国在反恐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共同致力于落实联合国的重要反恐文件,包括《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推动各方尽快就《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达成一致。此外,双方还在在双边层面订立了多个反恐合作协议,建立了反恐情报共享机制,在上合组织、APEC等多边框架内加强合作,使多边反恐合作取得突出成效,为推动地区和国际多层次反恐合作做出贡献。(36) 王海运著:《新世纪的中俄关系》,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6—177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俄罗斯联邦边防总局关于建立代表联系制度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俄罗斯联邦边防总局关于交流情报信息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俄罗斯联邦边防总局边防信息交换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2008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reaty/web/search.jsp ,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

亚信会议是亚洲国家之间讨论加强合作、增进信任的多边安全论坛。(57) 从1996年2月召开的第一次副外长级会议开始,每四年一次间隔举行的峰会和外长会议,致力于通过成员国之间的积极合作以及信任措施来解决问题,并达到巩固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这一目标,现已制定了军事政治、新威胁新挑战、经济、生态、人文等五大领域信任措施。 中国和俄罗斯均为亚信会议的创始成员国,中国于2014—2018年接任主席国,得到了俄罗斯的支持。(58) 2015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指出,中俄作为本地区正在形成的安全与合作架构的必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俄方支持中方担任2014—2016年亚信主席国的目标和任务,双方将继续在落实这些目标和任务中保持密切协调和建设性协作。 亚信会议将继续履行作为亚洲高层论坛功能,维护和平、推动区域和谐与信任,“针对当前的安全问题,释疑增信,多边搭台,双边唱戏。着眼于未来亚洲的安全构架建设”。2014年5月,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上海召开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第一阶段会议发表讲话时提议将亚信更名为亚洲安全与发展组织。(59) “在亚信基础上应建立高效率的亚洲安全与发展组织。它还应成为无力解决乌克兰问题的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有力竞争者”。参见《纳扎尔巴耶夫提议将亚信更名为亚洲安全与发展组织》,哈萨克国际通讯社,https://www.inform.kz/cn/article_a2660211,登录时间:2019年5月21日。 可见,未来亚信将继续推进机制化进程,中俄也将继续在亚信会议机制内开展协作。

苏联解体之际,中俄之间也存在国家承认和处理旧约的问题。1991年12月25日,中国宣布基于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这一原则,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承认俄罗斯联邦并将中国驻原苏联大使改任为驻俄罗斯大使,完成了外交关系的更替。(8) 丁晓昌、张政文:《军事理论教学参考》,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页。 同年12月29日,中俄通过《会议纪要》,决定履行中苏原来签订的各项条约所规定的义务,妥善处理了条约继承问题,实现了从中苏关系到中俄关系的平稳过渡,为新历史阶段中俄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首先,贸易领域合作自始至终都是两国双边条约实践重点。一方面,中俄两国直接签订关于发展贸易的双边条约,促进双边经贸合作。例如,1992年中俄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经济贸易关系的协定》,在该协定的基础上,双方又分别签订了1993年至1998年五项关于经济贸易关系的协定书及保障双方经济贸易合作的系列条约,推动中俄贸易整体上向前发展。2018年,中俄双边贸易额首次跨过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了1070.6亿美元,增幅达到27.1%,增速在我国前十大贸易伙伴中位列第一位。(27) 《2018年中俄贸易额首超10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39595/39645/zy39649/Document/1645333/1645333.htm,登录时间:2019年3月14日。 另一方面,两国还签订了《关于进出口商品合格评定合作协议》《海关合作与互助协定》及每一年度关于实施中俄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领域合作协定谅解备忘录等相关双边条约,从排除技术壁垒、加强海关缉私、保护两国市场公平竞争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等方面促进双方贸易健康发展,保障双方贸易合作顺利进行的。(28) 目前公开的有2006—2007年度、2007—2008年度、2014—2015年度、2016—2017年度备忘录。

其次,能源合作是中俄的长期、重点合作领域。两国签订的《关于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关于石油领域合作的协议》《关于石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实施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合作协议》《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等,不仅给中俄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指导,不断推动两国能源合作意向转向落实,也充分体现了两国在能源方面长远合作的意愿,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经济合作方面的重要体现。另外,为挖掘和继续深化能源领域双边互利合作,中俄签署了《关于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有关促进开展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关的条约。(29) 2010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能源部关于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了能源消费效率、热电联产等系统节能与工艺节能技术等7个合作领域和启动两国科研院所工艺中心及企业间的联合项目等五种合作形式及负责本备忘录实施的机构、费用、知识产权、法律责任及生效等。

再次,虽然劳务等其他领域的双边条约实践在经济领域双边条约中占比较小,但也是对多元化经济合作实践的重要补充。近年来,中俄双边经济领域的实践还对接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等热点领域,这也是两国战略对接的重要内容,是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的重要体现。

此外,中俄两国在人文领域也有丰富的交流合作。在中俄两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两国在文化交流领域通过签署大量条约、制定两国文化交流规划与计划、不断创新交流形式、逐步完善交流保障机制,促使重点领域的合作日渐深入。1992年12月,中俄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文化合作协定》,鼓励和支持两国有关机构在文化、艺术、教育、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旅游和卫生等10余个方面展开交流与合作,推动了中俄扩展文化交流内容,丰富了文化交流形式,是指导中俄进行文化交流与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在该条约的基础上,中俄又签署了系列文化方面的双边条约,为两国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指导和法律保障。在文化合作整体规划上,两国通过签署议定书与文化合作计划书来制定年度文化交流计划。如从1992年开始,两国每年都会签署文化合作议定书或合作计划,以指导两国新一年的文化合作活动的举办;在文化交流形式创新上,两国通过互办国家年、联合拍摄电影、交流档案信息、创立高校联盟、促进文化、卫生、体育和旅游合作的发展等多种方式加强两国人文合作与交流;在文化交流机制保障上,两国通过人文合作委员会,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以及2010年《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所设定的文化中心等途径逐步推动中俄文化合作的实践朝着具体化、机制化的方向发展。

二、中俄关系与多边框架下的国际法实践

中俄两国作为世界大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冷战期间,中苏两国就国际事务进行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例如,在国际组织和会议上协同应对西方责难。冷战结束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俄以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WTO)、二十国集团(G20)、金砖国家机制、亚太经合组织(APEC)、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等多边国际机制为依托,在多边框架内开展广泛的合作与实践,在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协调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类实践集中为参与国际性和区域性政治经济事务,解决热点问题,建立、运行和改革国际组织或机制等。

(一)协同应对国际政治事务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环境,受美国等国的唆使,以联合国为主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仍接纳国民党伪政权为成员。为此,新中国据理力争,要求恢复新中国在各国际组织内的合法席位,苏联方面也希望通过将新中国拉入到多边平台中以充实社会主义力量,在各种场合为中国发声。1949年11月15日第四届联合国大会召开前夕,周恩来致电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声明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要求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资格。苏联对此立即响应表示支持,并在后续联合国会议上率先否认国民党代表团的法律地位。1950年1月13日,联合国安理会表决苏联和印度关于“开除国民党代表、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出席会议”的提案,但只有苏联、南斯拉夫和印度赞成,苏联代表宣布在国民党集团未从安理会开除之前,将不会出席安理会,并且不承认任何有国民党集团代表参加所做出的安理会决议的合法性。(30) 此后一直到1950年8月1日苏联代表返回安理会担任轮值主席,期间有七个月缺席安理会。参见汪小平:《1950年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第十三届青年学术讨论会(2011年卷),第488—490页。 朝鲜战争爆发后,周恩来致电联合国安理会和秘书长,控诉美国武装侵略台湾,要求安理会制裁美国并采取措施使美国从台湾撤军。安理会在苏联力争和其他国家的赞同下,决定将之列入议程并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讨论,随后1950年11月28日中国大使级特派代表伍修权登上安理会讲坛就中国政府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问题作了长篇发言。(31) 刘德斌:《国际关系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14页。 虽然苏联没有直接帮助中国成功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但是为中国争取了广泛的舆论支持,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2018年,很多文化大师离开,顺便带走了属于自己的时代。为几代人虚构出一个梦幻世界的作家金庸,在人间大闹一场后,悄然离去。

采用伊红美兰培养基[20],分别接种10-5、10-6、10-7、10-8四个稀释梯度的悬浮液,将接种好的培养皿于30 ℃培养24 h后进行大肠杆菌计数。计数时选取边缘整齐、圆形、表面有光泽呈灰白色的菌落进行计数。

第一,在推动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和平解决方面,中俄两国协调一致。例如,2008年7月11日,中俄以过度干预别国内政为由否决了美国起草的制裁津巴布韦的决议草案,维护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又如,在叙利亚问题上,中俄多次就有关安理会决议草案共同投出否决票;(35) 《安理会就叙利亚问题表决,中俄否决》,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14-05/23/content_2685501. htm,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中俄否决安理会关于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 com/exclusive/2012-07/2931417.html?agt=15438,登录时间:2019年7月19日。 再如,在朝核问题上,中俄两国相互理解,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有效合作。可以说,两国在联合国平台进行沟通协调对维护联合国权威有重要作用。

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对象、开馆时间以及读者的权利和法律责任都在《公共图书馆法》中有了具体的法律条文,尤其在读者服务上人性化越发浓郁了。比如,法律34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公共图书馆法》的问世将推动、促进、引领、服务全民阅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给读者阅读带来有力的法律依据。

第三,在军控和裁军方面,中俄两国不仅各自宣布单方面裁军、签署了一系列裁减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的双边条约和协定。(37) “努力加速制定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在协定基础上,把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减少到同两国长期睦邻友好关系相适应的最低水平,使保留在边境地区的军队只具有防御性。”《中俄联合声明》(1994年),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718843.pdf,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双方表示,将继续努力尽快制定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减裁后的部队将只具备防御性质。”《中俄联合声明》(1996年),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757709.pdf,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中俄元首莫斯科联合宣言》(2001年)也强调两国所签署的关于裁军协定有利于边境地区的和平、安宁与稳定。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829446.pdf,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双方决心加强在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方面的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全面深化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0年),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950383.pdf,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 两国还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国际公约,(38) 《中苏关于在中苏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领域信任的指导原则的协定》(1990年)、《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问题的谅解备忘录》(1992年)等。 两国均主张防止外空武器化,反对在外空部署武器,还努力推进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尽快启动,以中俄两国提出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为基础,达成国际公约。(39) 《中俄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7026455.pdf,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

最后,在联合国改革方面,中俄均持支持态度。双方认为安理会改革应旨在加强联合国和安理会内部的团结和协作,为促进全人类和平、安全和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为实现该目标,必须通过平等的政府间谈判,在意见广泛一致的基础上制定决策。必须继续开展辛勤工作,不人为设定时限,从而为改革制定成熟的、成员国达成最广泛共识的方案。(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7084118.pdf,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

(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制

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制,仍然由布雷顿森林体系遗留的国际贸易机制和国际金融机制组成,主要有WTO、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经济组织,当然也包括金融稳定理事会等重要机构及一些特定的机构,例如国际能源署、APEC以及世界经济论坛等制度性安排。冷战的大部分时期,中苏作为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被排除在这些治理机制之外。苏联起初没有加入这些组织,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陆续加入相关机构;而中国则是被“台湾当局”窃据了合法席位,直到1980年才恢复在世界银行和IMF的合法权利,此后两国逐渐融入到全球经济治理体制中来,在相关组织内各自履行义务或通力合作,共同参与解决目前全球经济治理体制所面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足、相关组织和机构规则不完善、运行效率较低、新兴国家份额少等问题,推动改革步伐。(41) 王丽莎:《全球经济治理:问题、改革与中国路径》,《现代管理科学》2018年第8期,第53页。

在国际贸易机制方面,中俄积极融入现有国际贸易机制并推动改革。两国都有着漫长且艰难的入世经历,(42) 中国是关贸总协定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一直被台湾当局占据。中国自1986年开始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1995年7月11日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观察员,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俄罗斯则是在2011年11月10日经过18年入世努力才正式加入,成为其第156个成员。 在此过程中,先入世的中国多次在两国声明或宣言中明确表示支持俄罗斯的入世选择,(4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845732.pdf,登录时间:2019年5月23日。 为俄罗斯入世提供支持。中俄入世本身就是对世贸组织成员国结构的改善,是对世界经济秩序改革的推动。入世后,中俄两国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展开广泛的双多边经济合作并积极参与和推动WTO改革,且在原则和具体内容上立场相似或一致。(44) “Официальный Пекин о реформе ВТО. Почему сейчас?”,13 августа 2019 года,https://interaffairs.ru/news/show/22522. 俄罗斯经济发展部曾于2018年7月17日表示:为更有效地工作,世贸组织确实需要适应当前经济挑战和不断变化的贸易条件。必须优化其基本职能,包括完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俄方愿积极参与该组织改革工作。(45) 《俄经发部:俄罗斯愿参与世贸组织改革》,俄罗斯卫星通讯社,http://sputniknews.cn/politics/201807181025908673/,登录时间:2019年8月18日,。 2019年5月13日,中国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中国关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改革立场文件在2018年11月发布后,得到了俄罗斯在内G20领导人峰会的支持。(46) 《中国商务部:中国正式提交关于世贸组织改革建议文件,愿与各方共同推动组织改革取得进展》,俄罗斯卫星通讯社,http://sputniknews.cn/economics/201905141028463297/,登录时间:2019年6月14日。

题目1 编程实现灰度图像的灰度值的统计,改变图像亮度分别使其整体变暗和变亮得到图像,显示原灰度图像、结果图像及其直方图.

在国际金融机制方面,中俄以世界银行和IMF作为两国就重大国际金融货币问题表明立场的重要场所和推动国际金融机制改革完善的途径之一。(47) 1980年4月17日,中国恢复了IMF创始国的合法席位,5月15日恢复了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俄罗斯于1992年6月加入IMF。 在实践中,中俄共同推动了世行和IMF份额和投票权改革。2010年世界银行和2015年IMF进行了投票权和份额制度改革,其中投票权改革后,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了3.13%的投票权,IMF转移了6%的投票权;在份额改革方案中,中国份额从3.72%提升至6.39%,总计向新兴经济体转移超过6%的份额,“金砖国家”进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前十位之列,提升了新兴国家的权利。(48) 陶坚:《全球经济治理与中国对外经济关系》,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第123—129页。 中俄还加入了新兴国际金融合作和监督机构。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后,G20授权设立了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金融稳定委员会,推动了国际金融监管的改革重构和国际合作。(49) 苏宁:《全球经济治理议题、挑战与中国的选择》,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28页。 2019年8月22日,第八次中俄财长对话在莫斯科举行,双方发表联合声明,指出要在重大国际财金问题上相互支持,加强在G20集团及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机构中的合作。(50) 《第八次中俄财长对话在莫斯科举行》,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9-08/23/c_1124914526.htm,登录时间:2019年9月5日。 此外,两国还加强在全球经济治理各领域的合作,包括金融反恐、绿色金融、环境保护、扶贫减债等,取得了世界瞩目的进展。

此外,作为G20的创始成员国,中俄两国积极合作,积极推动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就实质性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共同参与并推动世界银行和IMF的投票权及份额改革,促进机制的发展完善,提升这一新兴机制的包容性、全面性和主导性。例如在墨西哥峰会上,中俄两国充分发挥了规范倡议者和议程塑造者的作用,一致坚持讨论外交问题,很大程度上决定了G20峰会既注重经济治理又关注外交政策、安全问题的性质。(51) [土] 凯末尔·德尔维什、[澳] 彼得·德赖斯代尔:《G20峰会进行时:时代的战略领导者》,郭理蓉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72—73页;秦亚青:《实践与改革:中国参与国际体系进程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6年版,第97页。

(三)融入现有区域合作机制

中俄两国积极融入亚太区域多边合作机制。中国政府重视和支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地区合作与对话,俄罗斯也积极参与亚太地区一体化机制以及其他区域性合作机制,不断拓展合作实践领域。

第一,亚太经合组织。APEC是中国加入的第一家区域性多边平台,也是俄罗斯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纽带,为两国在亚太地区展开经贸合作提供了平台与机遇。(52)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从1989年11月举行首届会议以来,已形成包括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等机制,中国于1991年11月正式加入,俄罗斯则在1997年成为亚太经合组织的新成员。 加入APEC后,中俄两国高度重视并出席历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提出了许多积极、合理的政策和倡议。在参与APEC进程中,中俄两国在改善市场准入条件方面做出了多项承诺,同时也享受到削减关税和消除非关税壁垒,相互扩大开放市场,促进商品出口、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利益和机会。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中,双方高度评价2014年11月由中国作为东道主在北京举办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果,视其为进一步深化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促进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加强全方位互联互通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合作方向。双方将继续密切协作,推动APEC为促进亚太地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262144.shtml,登录时间:2019年8月23日。

第二,亚欧会议和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信会议)。(54) 亚欧会议是亚欧之间级别最高、规模最大的政府间论坛,中国是亚欧会议的创始成员之一,俄罗斯则在2010年10月第八届亚欧首脑会议加入。 受限于成员国扩大带来的利益和意见分歧,以及欧洲国家身陷欧债、难民、恐怖主义和英国脱欧等影响,近年来亚欧会议的机制建设和合作动力明显不足,会议成果有限,经济部长会议也没有召开。(55) 《亚欧会议20年中国的贡献》,人民网,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6/0717/c1003-28560582.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17日。 对此 ,中俄双方认为,亚欧会议是亚欧国家间开展政治对话、经贸合作、社会文化及其他领域交流的重要平台,主张提高亚欧会议工作效率,制定关于其未来发展的内容丰富的概念文件。(56) 2015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

苏联解体后,随着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和纵深发展,边界安定繁荣,双边经济合作与互信不断增强,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发展都面临向“高效率、高产出、高附加”新型模式的转变,(25) 《中俄经贸合作实现新突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仍需解决几大问题》,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网站,http://www.cniru.org/jmxw/shownews.php?lang=cn&id=24961,登录时间:2019年6月14日。 两国经贸实践的任务之一就是将政治成果转化成经济等方面的务实合作。这在国际法实践方面主要体现为双边经济条约的签署与落实实践。1992年至2018年,两国签署了约50项双边经济条约,约占中俄双边条约总数的20%。(26) 目前公开条约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reaty/web/index.jsp;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 这些条约数量大,涉及面广,搭建起两国贸易、投资、能源和科技等领域合作的法律条约基础框架,其实践与落实也为不断扩展新的合作领域、提升两国经济合作水平、发展两国关系夯实了物质基础,也为中俄关系的提升提供了动力。

张玉喜(2006)提出一个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可以用金融总量、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指标衡量,考虑数据可得性,本文从金融总量、金融效率两方面衡量广西县域金融发展水平。

此外,博鳌亚洲论坛、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等一些非官方的国际会议组织也成为中俄与其他国家协调国际地区事务的重要途径,为两国的国际法实践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双方也多次在声明中表示将继续在亚信、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亚欧会议等区域组织内开展协作,推动以恪守国际法、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和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平等不可分割安全、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为原则,构建开放全面透明的亚太地区安全架构。(60) 《中俄关于当前世界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475442.shtml,登录时间:2019年5月21日。

(四)积极搭建新兴合作平台

进入新世纪以后,在融入亚洲地区现有多边机制的同时,中俄也主动倡导和创建多边合作组织,积极构建新的多边舞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上合组织、金砖国家机制及新开发银行以及亚投行。

首先,中俄积极倡导并推动上合组织的建立、运行与完善,并在组织内一致协调、倾力合作。(61) 上合组织源于1996年4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的、讨论在边界地区加强军事信任问题,主要是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的“上海五国”机制,1998年起逐渐将重心从以军事安全合作为主扩展到地区安全合作、经济合作和反恐合作等方面。在接受乌兹别克斯坦作为完全平等成员的基础上,2001年6月15日,六国元首在上海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正式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为中国探索冷战后新型区域合作途径的标志。2017年6月8日,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第17次会议举行,正式接收印度和巴基斯坦为新的会员国。发展至今,上海合作组织共有8个成员国,4个观察员国(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蒙古)和6个对话伙伴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土耳其和斯里兰卡)。 例如,中俄在上合组织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反恐合作,维护地区安全。2017年6月9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凸显了成员国打击“三股势力”的坚定决心,夯实了上合组织执法安全合作法律基础。(62) 全球化智库:《陈新光:上合组织是维护世界安全稳定的重要支柱》,http://www.ccg.org.cn/Research/View.aspx?Id=8928,登录时间:2019年7月2日。 公约经批准生效后,将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反极端主义领域进行合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法律依据,有力维护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也对其他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63) 除序言和约尾外,公约共35条。主要内容包括:公约的宗旨,术语和概念,管辖权的确定,主管机关及其义务,国内措施,应当追究国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公约涵盖犯罪行为的引渡、移管和司法协助程序,公约与其他国际条约的关系,公约的生效、加入、退出、修改和补充,争端解决等。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18-12/29/content_5353464.htm,登录时间:2019年8月19号。 另外,两国还和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在强化组织法律基础、完善合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联合行动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64) 《中国外交部:反极端主义公约的签署凸显上合组织打击“三股势力”的坚定信心》,俄罗斯通讯社,http://sputniknews.cn/politics/201706121022839890/,登录时间:2019年6月12日。

其次,中俄共同推动金砖国家机制发展,积极搭建新开发银行框架。(65) 国际社会对金砖国家机制的性质和定位尚存争议。有学者认为在应对全球问题方面,金砖国家在全球治理方面至少扮演着新型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跨区域经济治理的协商平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沟通桥梁三种作用。李东燕:《全球治理:行为体、机制与议题》,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5年版,第91—92页。 一方面,中俄在金砖国家机制内彼此支持,开展合作。2009年6月16日,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行首次金砖国家非正式会晤,会后发表了《“金砖四国”领导人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会晤联合声明》,推动金砖国家机制成为一个新兴的国际合作平台,成为不同地域、不同制度、不同文明携手合作的范例。此外,双方认真落实《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推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不断发展。俄方也全力支持中方作为金砖国家主席国的工作,共同推动了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取得圆满成功,开启金砖国家合作第二个“金色10年”。(66) 《中俄关于当前世界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475442.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5日。 另一方面,俄罗斯提议并积极推动新开发银行成立。2013年,俄罗斯提议成立金砖国家银行及金砖国家外汇储备库,2014年福塔莱萨金峰会签署了成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外汇储备协议。(67) 徐向梅:《俄罗斯问题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170—171页。 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通过了《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启动了应急储备安排和新开发银行,决定对第一批项目进行融资,建立了各领域相互协作的新形式,推动金砖国家合作在多样化、制度化的道路上大步向前迈进。

再次,俄罗斯积极响应中国提出的筹建亚投行倡议,共同推动建立公平正义的国际金融秩序,参与国际金融治理。(68) “一带一路”课题组编著:《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与安全环境评估》,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3—54页。 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先后出访东南亚时提出的筹建亚投行的倡议,得到了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俄罗斯在2015年3月28日宣布加入亚投行。2015年6月29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后,中国认缴股本为297.804亿美元,占认缴股本的30.89%,投票权占比26.6%;俄罗斯以亚洲国家身份认缴股本65.36亿美元,占认缴股本的6.78%,投票权占比约为6.01%,为第三大股东。(69) See “Members and Prospective Members of the Bank”,https://www.aiib.org/en/about-aiib/governance/members-of-bank/index.html,visited on 5 Aug. 2019. 同时,俄罗斯取得亚投行董事席位,拥有一定管理权限。这对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贝阿铁路、北方海航道及远东经济特区项目的建设有重要意义。(70) Сведенцов Владимир Леонидович. Новые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е региональные банки развития и интересы России // Мир новой экономики. 2017. № 1. https://cyberleninka.ru/article/n/novye-mezhdunarodnye-regionalnye-banki-razvitiya-i-interesy-rossii,登录时间:2019年8月9日。. 2017年,亚投行与俄罗斯商讨了落实包括“子午线”高速公路在内的一系列项目;(71) 《亚投行与俄罗斯正商讨一系列基础设施项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http://sputniknews.cn/economics/201704291022494295/,登录时间:2019年8月9日。 2019年,亚投行在卢森堡举行理事会年会,确认亚投行将为包括俄罗斯、印度等五国提供本国货币融资方案,这将有助于俄罗斯绕过西方制裁,保障金融稳定。(72) 《亚投行将为印度、土耳其、俄罗斯等5国提供本国货币融资方案》,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 cn/xwzx/roll/97027.htm,登录时间:2019年8月17日;《亚投行有助于绕过西方制裁》,俄罗斯卫星通讯社,http://sputniknews.cn/opinion/201907221029072411/,登录时间:2019年7月22日。 总之,亚投行给中俄双边层面的合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给双方多边框架内的合作创造了新的平台与机遇。

苏联解体后,在中苏关系发展史的经验和教训指导下,中俄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政治上的高度互信、战略上的高度契合的新型大国关系典范。1992年至2001年,在中苏关系缓和的起点上,两国开始探索建立不同于中苏同盟、对抗的新型大国关系。两国先后从“互为友好国家”发展为“新型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再升级为“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1) 1992年,俄罗斯总统叶利钦自苏联解体后首次访华,两国签署的《关于中俄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确认中俄“互相视为友好国家”,致力于“发展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关系”;1994年,两国元首会晤后宣布中俄“已具有新型的建设性伙伴关系”,两国关系再上一层;1996年中俄元首互访时签署的《中俄联合声明》宣布“决心发展平等互信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将“建设性伙伴关系”提升至“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2001年,两国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两国关系确定为“长期全面地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和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即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从而将两国关系提升至新的水平;(12) 2001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1111.shtml,登录时间:2019年5月20日。 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间,中俄的战略互信不断增强,高层交往频繁,两国领导人发表的联合声明和总理会晤联合公报多次提到要进一步发展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并在实践中将两国关系推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13) 丁明:《对中俄关系20年的回顾与探析》,《当代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5期,第79页。 2011年6月,《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联合声明》指出,“确定以平等互信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作为中俄关系模式,中俄关系的基础是不以意识形态划线,平等互信,承认领土完整,尊重彼此利益,尊重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干涉内政,在涉及主权、安全、发展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互利共赢,开展全方位合作;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14)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联合声明(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831559.shtml,登录时间:2019年5月20日。 两国再次以声明的方式阐释并从法律上巩固了中俄新型关系。(15) 2013年3月22日,中俄已经建立起成熟、稳定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双方互为重要的发展机遇,互为优先合作伙伴,现在中俄关系已经达到历史上最高水平。《刘古昌:中俄关系已经达到历史上最高水平》,人民网,http://world.people.com.cn/n/2013/0322/c1002-20884947.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4日。 此后,两国又多次发表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声明,表达了继续推进、提升全面战略协作关系的愿望,为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朝更高水平发展提供了动力。(16) 2012年6月两国元首发表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平等信任的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指出,双方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共同繁荣、世代友好的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13年3月中俄两国元首《关于合作共赢、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提到“中俄关系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为大国间和谐共处树立了典范”。 2014年5月,《中俄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确认中俄关系已提升至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中俄建立的新型国家关系具有进一步蓬勃发展的广阔前景。2015年5月中俄两国元首《中俄关于全面深化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指出,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不断向前发展,进入新阶段。 2016年6月25日两国元首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指出,《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汲取中俄两国数百年来交往的积极经验,基於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已成为当代中俄关系的国际法基础,充分体现了中俄两国人民睦邻友好的深厚历史传统和两国热爱和平的对外政策,条约确定的中俄关系模式——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俄关系保持快速发展,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牢固的政治互信是两国关系的最主要特征,发展双边关系成为两国对外政策的主要优先方向。2017年7月中俄两国元首《中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指出,中俄关系成熟稳固,不因外部环境影响而改变,是当今世界大国、邻国和谐共处、合作共赢的典范,已超越双边范畴,成为维护国际战略平衡与世界和平稳定的重要因素。201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肯定了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多年来的发展,认为其已成为内涵丰富,战略意义突出的大国关系,并将致力于推动两国关系提升至更高水平,中俄伙伴关系是当今国与国关系的典范,中俄协作是维持世界战略平衡与稳定的关键因素。 2019年6月,中俄关系提升到“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关系”新的历史高度,刷新了中俄关系新的定位并丰富了中俄关系的内涵。(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670118.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6日。

三、中俄国际法实践的特点和不足

在国际形势处于变动的、不确定的大背景下,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稳步提升,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并提升至“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高度。正如中国原国务委员、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中方主席戴秉国在莫斯科国际研讨会上所说:“中俄两国关系已经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正常、最健康、最成熟、最有质量的新型大国关系”。(77) 《中俄关系迈向更高目标》,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ex.cssn.cn/zx/yw/201905/t20190531_4910852.shtml,登录时间:2019年5月31日。 在两国关系全面性不断提升的基础上,中俄国际法实践也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国际法实践与两国关系相互影响又具有独立性

作为中俄关系的载体之一,两国国际法实践反映了两国关系发展动态,又与两国关系发展相互影响。一方面,中俄关系的亲疏远近对两国国际法实践情况具有重要影响。例如,四十余年的边界争端解决历程就很好地展现了两国关系的亲疏远近对边界谈判、条约签署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两国国际法实践反映并推动双边关系发展。例如,两国迄今缔结或签署了约250项双边条约及具有条约性质的双边文件,(78) 中俄高层领导签署、批准的一些文件虽不属于国际条约,但体现了两国对双边关系、全球和区域性问题的立场,对两国国际法实践有重要引领作用。Лосюков А. От редакционной комиссии. Сборник российско-китайских документов. 1999-2007 гг. М.: ОЛМА Медиа Групп,2007. 目前公开条约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reaty/web/index.jsp,登录时间:2019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登录时间:2019年7月13日。 既反映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酝酿、发展、升级与提升,也保障着中俄各方面合作顺利展开。在条约实践过程中,两国不仅巩固提升了两国关系,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加深了经济、人文、科技等领域务实合作,也确认了中俄对国际事务的共识立场,推动中俄关系不断提升。此外,在多边实践方面,中俄共同构建的上合组织、亚投行等新兴国际组织也反映着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提升和巩固。

两国国际法实践也具有一定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两国国际法实践虽然深受双边或多边国际关系影响,但条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双边和多边机制的建设、运行本身一旦以法律形式确立就具有一定的拘束力,就能为双方提供联系和沟通的平台。例如,《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中苏同盟关系破裂的情况下虽名存实亡,但条约条款并不会因此失效,其中时效条款更是为中苏关系的缓和提供了契机。(79) 1979年4月3日,黄华外长会见苏联大使,将中方不延长该条约的决定通知苏联方面,并建议中苏双方就解决两国间悬而未决的问题、改善两国关系进行谈判。10月17日—11月30日,中苏在莫斯科举行了关于国家关系的第一轮谈判,共进行了六次全体会议,双方就两国关系问题各自阐明了立场,并商定1980年春在北京举行新一轮谈判。虽然第二轮谈判因苏联入侵阿富汗而取消,但以条约存续问题为契机的这一系列的沟通对相互阐明立场、缓和双边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黄庆、王巧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2012)》,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版,第190页。 进一步,机制化建设本身也有路径依赖效应,一些组织机构可以自我发展,从而扩展两国关系。例如上合组织成立以后组织机构及运行规则不断完善,活动领域从原来的以政治安全领域为主扩展到地区安全、区域合作、民生人文交流合作“三驾马车”并行;此外,作为下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俄罗斯总统普京确定上合组织2019—2020年优先发展方向和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是在组织内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地区长官论坛新的合作机制。(80) “Россия приняла председательство в ШОС. Президент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В.В.Путин представил приоритетные направления и основные задачи совместной работы государств-членов ШОС в 2019-2020 гг.”,14 июня 2019 г.https://sco-russia2020.ru/news/20190614/5780/Rossiya-prinyala-predsedatelstvo-v-Shankhayskoy-organizatsii-sotrudnichestva-Prezident-Rossiyskoy.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13日. 这不仅完善了上合组织的运行机制,扩展了两国在上合组织平台进行国际法实践的广度,也为提升了中俄关系与合作水平提供了机遇。可见,中俄关系和国际法实践既紧密联系又相互独立运行。

中苏关系破裂后,在中国联合国席位问题上苏联不再持明显支持态度,1971年中国恢复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后中苏两国也未能协调一致。(32) 20世纪70年代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行使了两次否决权,分别是1972年8月25日否决了由苏联、印度、南斯拉夫和英国提出的关于推荐接纳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1972年9月10日中国、苏联否决了英法等国提出要求谴责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 随着中苏关系的缓和及正常化,中苏之间在国际事务处理上再次体现出协调一致的作用。在海湾战争中,中苏及时沟通,并在安理会投票中共同投出弃权票。苏联解体后,中俄两国更加重视联合国等多边平台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在重大国际问题上协调立场,例如,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强调,要加强联合国及安理会的作用,就联合国工作有关问题保持经常磋商,并视情况协调在此方面的各自行动。(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776678.pdf。 2017年7月,《中俄关于当前世界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指出:联合国作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应继续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核心作用,履行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国际合作的职责。这一作用只能强化,不能削弱。2015年俄罗斯新版《国家安全战略》也强调联合国和安理会的重要性,认为二者是“构建稳定的国际关系体系的核心要素”,并明确指出要“发展同中国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将之视为维护世界和区域稳定的关键因素”。(34) О Стратегии национальной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Указ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от 31 декабря 2015 г. № 683,http://www.kremlin.ru/acts/bank/40391. 中俄协调一致处理国际事务在实践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两国国际法实践角色有所转变

国际关系会随着国家实力的变化不断转变,在国际法实践中两国角色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中国从有限参与、被动参与逐渐过渡到自主参与甚至是主导参与,而俄罗斯的角色则从苏联时期的“老大哥”变成平等的伙伴,积极响应中国主导的新兴平台搭建。

STEP1:适配器数据采集开始,读取适配器配置文件Adapter.cfg,内容包括所有机床的名称、IP地址、端口号,初始化适配器设备信息,建立设备列表;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受国际环境的限制,中国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合法席位或被非法占据或被剥夺,参与多边框架下的国际法实践较少,中苏之间也主要以双边实践为主。在此情况下,苏联不仅屡屡帮助中国发声,希望恢复中国在各机构的合法席位,同时也邀请中国参加其他重要多边框架活动。例如,中国首次以世界五大国之一的地位和身份参加的国际会议——日内瓦会议,与苏联会前提议召开五大国外长会议,希望中国能够参加密切相关;再如,苏联甚至以退出安理会的做法要求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恢复联合国席位以后,中国独立自主地参与多边框架下国际组织事务与实践,通过联合国舞台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协助解决地区矛盾和冲突、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两国关系比较疏远,在双边和多边实践上也缺乏沟通协调。苏联解体以后,中俄两国重新开始协调国际问题立场,但两国国际法实践已与中国跟随苏联的情况截然不同,随着平等互利伙伴关系的形成与发展,双方在许多事务上增强互信,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以“平等互利”的姿态开展多领域合作。

新世纪以来,中国在联合国、WTO、世界卫生组织、APEC、日内瓦裁军会议等重要国际组织和众多专门性国际组织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建设性作用,(81) Angela Stent,“The Sino-Russian Partnership and Its Impact on U.S. Policy toward Russia”,Asia Policy ,Vol.13,Issue 3,2018,pp.6-7.中国人越来越多地进入到多边国际组织的领导层和决策层,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新理念、新倡议和新主张,开创了中国外交的新局面,(82) 黄庆、王巧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2012)》,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版,第295—297页。 越来越成为国际舞台举足轻重的力量。例如,在新兴多边国际机制和区域机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中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些组织机制特别是亚投行的合作与实践中,中国的主导作用越来越明显。总之,中国对多边国际机制和区域机制表现出更加开放、积极、全面的参与态度,相对而言俄罗斯响应中国的倡议或受邀参与亚投行,在扩展既有机制新合作领域方面积极性主动性较弱。这与冷战初期苏联邀请、帮助中国参与多边国际法实践的情况发生了显著的角色反转。

出血、出血部位是预后的影响非常严重。出血部位特别重要,这和大脑各个部位功能不停有关。数据显示,脑深部出血对其重要结构有直接影响。下丘脑出血严重。出血增多,血肿较大,中线明显移位,可以使丘脑,脑干被压,产生扭曲,移位更大,脑组织接收到机器性损伤和缺血的可能性越大,死亡率越高。

(三)两国国际法实践兼具务实性与创新性

务实性是指中俄双边国际法实践着眼于发展两国关系及国家发展,多边框架下的国际法实践还扩展到维护地区稳定,推动区域发展,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方面。一方面,虽然中俄在国家战略上存在各自差异,但两国均面临着国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主义的威胁,在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方面两国有着共同的利益。因此,两国军事合作,特别是军事技术领域,对维护两国安全和地区稳定有重要意义。两国双边国际法实践,特别是政治军事方面的实践与合作,不仅维护着中俄的国家安全,对整个东亚地区国际格局的发展也有重要影响;中俄在以上合组织为代表的多边平台国际法实践,注重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协作,对整个中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俄正是从自身对世界和平与发展肩负的特殊责任出发,通过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弘扬了和平、合作与发展的时代精神。该条约的实践具有重要的国际效应,向世界展示了大国之间构建和谐、建设性、平等信任、互利共赢关系的典范,两国在此基础上的多边框架下的实践对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83) Li Jingjie,“Pillars of the Sino-Russian partnership”,Orbis ,Vol.44,Issue 4,2000,p.528.此外,两国还在关系到国际安全、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其他方面展开了有效协作。例如,在国际安全方面,两国积极抵制使用生化武器的恐怖袭击威胁,主张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启动制定《防止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公约》的谈判进行。在应对全球气候问题方面,双方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及其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全面深化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950383.pdf,登录时间:2019年7月13日。 开展积极和建设性工作,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决议,推动《巴黎协定》的生效和实施;(85) 《中俄联合声明》(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7084118. pdf,登录时间:2019年6月25日。 此外,两国还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4次缔约方会议如期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将进一步加强气候行动。中方欢迎俄方积极参与并支持中国将于2020年承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86) 2019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创新性一方面体现在两国国际法实践对国际法发展的推动作用。例如,在苏联的支持下,中俄两国共同参与日内瓦会议,中国在会上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广泛接受并成为现代国际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两国从实践中推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再如,两国从共同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到双方协调一致推动协定加快落实,从共同向联合国递交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不断为国际法的发展贡献中俄力量。(87) 《中国为国际法的创新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民网,http://m.people.cn/n4/2019/0417/c31-12592157.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17日;《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tytj_674911/zcwj_674915/t858317.s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25日。 另一方面,中俄两国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所支撑的国际法实践也是创新性的体现。中俄在双边平台及多边框架下的国际法实践,尤其是两国共同或分别主导建立的新兴多边合作都越来越注重公平、合理、合作、共赢。这大大改善了国际法制定初期,发展中国家缺乏话语权,正当诉求没有得到充分反映的情况。(88) 《中国为国际法的创新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民网,http://m.people.cn/n4/2019/0417/c31-12592157.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17日。 此外,俄罗斯专家学者马斯洛夫认为,除中俄两国共同采取措施推进世界多极化外,中俄愈加多元的国际法实践,包括成立新的组织,制定新的规则,提出新的倡议,创新各领域合作机制都是对现有体制的补充完善。(89) Эксклюзив: "Новая эпоха" в отношениях Китая и России -- не просто формулировка,а реакция на изменившийся мир -- российский эксперт А. Маслов,13 июня 2019 года,https://russian.dbw.cn/system/2019/06/13/001332881. s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13日.

空调制冷技术的诞生一直是建筑技术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然而,由于人们过度依赖空调和无限制的使用,环境污染不断增加。因此,在此前提下,自然通风已成为当今广泛使用的技术设施。使用自然通风的目的是为了更换一些空调,减少能量损失和污染。自然通风,可以提供新鲜的空气,并在过度的季节进行冷却,甚至可以在空调的寒冷季节进行夜间通风。这也可以有效的减少箱体家具的热量积累,减少空调第二天开启所需的负荷。因此,在设计时,设计师需要对自然通风通道进行详细的设计,注意它是否妨碍自然通风,并在设计过程中为自然通风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

(四)两国国际法实践互补但仍不平衡

两国国际法实践显现出很强互补性。中国在资金、市场方面较有优势,俄罗斯则在能源、军事等方面有突出作用,这不仅体现在两国经贸能源等领域的实践中,也体现在二者共同引领、支撑组织或机制的运转中。此外,俄罗斯国土辽阔但人力资源较少,中国的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两国在劳务合作方面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还签订了一些引领两国劳务合作的双边条约。(90) 1992年8月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派遣和吸收中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企业、联合公司及机构工作的原则协定》;后来,200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短期劳务协定》取代了1992年协定,将一国公民在对方国家从事短期劳务视为中俄两国极具前途的合作领域,同时协议界定了相关术语、确定了管理机构、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同时,两国的国际法实践也存在一定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是多方面的。第一,相较于政治条约,双边经济条约实践相对不足。(91) 梁云祥、陶涛:《中俄关系的历史演变与未来趋势》,《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年第21期,第61页。 中俄双边政治领域国际法实践最为深入,以双边政治条约引导的两国关系在实践中不断升级并通过条约加以确认,推动着国际秩序朝更加公平合理方向发展。但两国经济领域的实践程度尚有不足,落后于政治领域的实践。尽管2018年中俄双边贸易额达到1070.6亿美元,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但相比于中韩3134.3亿美元贸易额仍有较大差距,经济合作潜力有待开发,(92) 《2018年中俄贸易额达到创纪录的1070.6亿美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e/201901/20190102826532.s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14日;《中韩经贸合作简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jiguanzx/201902/20190202833671.shtml,登录时间:2019年7月14日。 特别是能源合作领域。(93) Samuel Charap,John Drennan,Pierre No⊇l,“Russia and China: A New Model of Great-Power Relations”,Survival (Global Politics and Strategy ),Vol. 59,Issue 1,p.25.第二,中俄经济合作结构也不平衡。目前,中国对俄出口以机电产品为主,自俄进口主要集中在原油、煤、锯材等能源资源类产品,农产品等方面合作较为薄弱。对此,俄罗斯专家认为,“采矿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出口专业化将最终固化俄罗斯原料在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经贸合作结构中的从属性地位,要考虑扩大中俄经贸合作,把重点放在经济制造业的现代化建设上,为中俄经贸合作增加创新点”。(94) Цвигун Ирина Всеволодовна,Балашова Мария Александровна,Суходолов Яков Александрович. Повышение национальной конкурентоспособности России в контексте развития торгов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го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 с Китаем // Baikal Research Journal. 2015. № 5. 此外,多边框架下国际法实践对两国的影响也有不平衡性。例如,数据显示,加入APEC对中俄双边的进出口贸易额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中国出口到俄罗斯的贸易额的影响程度大于对中国和俄罗斯进出口贸易总额以及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贸易额的影响程度。(95) 王帅:《在APEC框架下中俄贸易效应的引力模型分析》,《商业时代》2013年第32期,第39页。

四、中俄关系与国际法实践的展望与启示

2019年6月5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总结了当前中俄关系的主要特征:高度的政治互信、完备的高层交往和各领域合作机制、内容丰富、具有战略意义的务实合作、坚实的世代友好的民意基础、密切有效的国际协调。在过去70年中,双方汲取历史经验,立足两国和两国人民利益,致力于实现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推动中俄关系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树立了睦邻相处、合作共赢的典范。在此过程中,双方确定了“相互尊重,平等信任;互帮互助,睦邻友好;相互支持,战略协作;互谅互让,合作共赢;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670118.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6日。 这也是两国国际法实践的基本原则。在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新起点,中俄国际法实践也将续写新篇章。

(一)两国关系与国际法实践的展望

一方面,进入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阶段,两国在互信基础上巩固两国关系,在互补基础上提升两国关系。两国将在政治、安全、务实、人文、国际协作等方面开展更为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具体而言:政治方面,不断完善高层定期会晤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元首的战略引领作用;文化方面,搭建民间沟通交流的多架桥梁,加强两国人民对彼此文化的认识与理解;经济方面,将深层次整合双方资源,统筹双方经济结构和区域发展优势,继续推进经贸、能源等传统领域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跨境基础设施等新领域合作,丰富合作路径,充实合作内涵,形成中俄经济合作新常态与新模式,进一步实现互惠共赢。(97) 史春阳:《进一步深化中俄经贸合作》,《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2月14日,第5版。 同时2019年《中俄关于加强当代全球战略稳定的联合声明》也重申两国在维护全球和地区战略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两国维护防扩散和军控、裁军领域战略互信与立场协调。(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加强当代全球战略稳定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670112.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6日。 正如俄罗斯学者所说,中俄两国正在“有意识地拓展两国合作伙伴关系的功能”,这一新特征的出现有赖于中俄两国形成的长期的“战略稳定”关系。(99) Лузянин Сергей Геннадьевич. Россия и Китай: реализация повестки мира,развития и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2018 года // Китай в мировой и региональной политике. История и современность. 2018. № 23. 这些都表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大环境下,在“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关系”的起点上,两国关系将不断开创新局面。

另一方面,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这种更深层次的、稳固的大国关系将给两国国际法实践创造更好的条件,搭建更高的平台;加上当今世界不稳定因素尚存,单边主义抬头,无论在全球还是亚太地区都给中俄进行多边国际法实践提供动力。未来,中俄将站在已有的国际法实践成果之上,继续巩固双边国际法实践,拓展多边框架下的国际法实践。巩固双边国际法实践,首先是通过双边政治条约对目前已呈现出的不断深化和提高的高层对话机制、逐步完善的地方和各领域对话机制以专门性的双边条约协定或补充协定加以确认和约束的条约可能会增加,这对两国更好地协调立场、巩固中俄关系,为两国国际法实践提供机会,指引方向有重要作用。(100) Yu Bin ,“Between Past and Future:Implications of Sino-Russian Relations for the United States”,Asia Policy ,Vol.13,Issue 1,2018,P.15.其次是要推动双边经济等务实合作,落实实践中签订的一系列保障和推动经济合作的双边条约与项目。最后,在文化社会等其他方面,双边国际法实践也将主要以各领域双边条约的签署和实践为主要形式,但条约内容与实践质量将在既有基础上不断巩固提升。中俄国际法实践既注重双边又强调多边,越来越注重构建多边平台并进行合作实践。未来两国继续拓展多边框架下国际法实践,寻求在双多边平台上协调一致,倡导和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和解决地区热点问题与国际争端,大力参与全球治理,为应对全球挑战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贡献更多“中俄方案”。(101) 李众、肖欢荣:《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6页。 例如,随着金砖国家机制在世界舞台上分量的增长,中俄在金砖国家机制中的合作成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越来越重要的方向,也是影响世界格局变化的重要因素。(102) 徐向梅:《俄罗斯问题研究2014—2015版》,第173页。 两国在2019年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表示,支持G20在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金砖国家在G20事务中的协调合作。(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670118.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6日。 这对形成多极世界格局,构建更加公正、多边、民主、平等的国际体系有积极推动作用。

此外,我们也应注意到,尽管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关系牢固、稳定,不受外部环境干扰而改变,具有巨大的内生动力和广阔发展前景,(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670118.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6日。 给两国国际法实践提供了坚实基础,两国国际法实践对国际格局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但也受到国际格局变化的影响。例如,在美苏争霸的背景下,1956年苏联邀请中国参加日内瓦会议,会上中苏两国代表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对方的立场和方案,并单独或联合提出解决朝鲜问题的草案,虽然最终因美国阻挠未能通过,但使美国战争和分裂阴谋受挫,为世界和平做出了积极贡献。(105) 张历历:《当代中国外交简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40—46页。 又如乌克兰危机后,在遭遇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经济制裁后,金砖国家机制为俄罗斯减少因经济制裁带来的影响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金砖国家机制在这个特别时期对俄罗斯具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106) 徐向梅:《俄罗斯问题研究2014—2015版》,第168—169页。 两国不断扩展提升金砖国家机制框架内的合作与实践。总之,国际形势变幻莫测,未来两国国际法实践也可能受到国际格局与国际形势变化的影响。

(二)两国关系与国际法实践的启示

中俄(苏)关系从同盟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并在近年来不断提升至新的高度,期间两国国际法实践的历程与特征对中俄关系和国际法实践也具有一定启示。

第一,发展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协调符合两国利益的战略定位。中俄两国在国际法实践中扮演的角色既是战略协作伙伴,是地区安全稳定的维护者,同时也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推动者。作为世界大国,俄罗斯将会最大限度地推进与亚太地区的经济融合,中国将会全方位深层次地参与亚太区域性组织事务,共同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改革。中俄国际法实践不仅有益于两国国内经济发展,也有益于两国所在的相关区域和平与稳定,有益于全球事务的公平公正和全球治理的逐步完善。但随着中国的崛起,两国经济实力差距日渐拉大,不对称性越来越明显,尤其是两国在国际法实践中角色的转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两国不同的战略选择,(107) 成志杰:《网状伙伴外交机制:中俄合作的新路径》,《俄罗斯研究》2015年第3期,第132页。 进而会影响到两国国际法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讲,中俄有关国际法实践与合作的战略定位既要考虑两国在双边合作中的战略需求,也要考虑两国在区域合作层面的战略角色,更要考虑两国在全球治理平台上的战略作用。在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发展提升过程中,应坚持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协调战略定位,以一系列的国家间条约文件为基础,以政治和法律的形式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冲突和矛盾,(108) Мамычев Алексей Юрьевия,Цзоу Лихуэй. Направления совершенствования российско-китайского стратегического партнёрства и взаимодействия в XXI веке // Мировая политика. 2019. № 1. https://elibrary.ru/item.asp?id=37145044. 扫除两国国际法实践深层次阻碍。

第二,坚持双多边共同实践,寻求经济合作发展新路径。一方面,中俄应高度重视双边合作与实践,寻求两国共同利益,改善内部合作实践的不平衡性。(109) Samuel Charap,John Drennan,Pierre No⊇l,“Russia and China: A New Model of Great-Power Relations”,Survival (Global Politics and Strategy ),Vol. 59,Issue 1,p.25.从长期来看,资源互补性合作存在稳定性不足且可持续性差等内在缺陷,另外,投资合作进展缓慢,直接投资规模不大,证券投资占比微不足道。虽然中俄经贸有很大潜力,2018年中俄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中国连续9年成为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但是要实现2024年达到2000亿美元贸易额的目标,需迎难而上。中俄应以互补性为合作基点,优化贸易结构,进行多维度、高层次的战略合作,推动政治成果转换成经济成果。另一方面,应推动双、多边经济合作的对接,尤其是多边框架下的双边经济合作。虽然双方都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在具体合作过程中仍可能出现矛盾冲突。以“一带一盟”对接合作为例,有部分俄罗斯学者认为,虽然两国宣布要实现欧亚经济联盟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对接,但这两个项目的形式完全不同,潜在逻辑仍然是冲突的,横跨俄罗斯的新建铁路将会和中国在中亚建设的运输走廊形成竞争。”(110) Макаров Игорь Алексеевич,Соколова Анна Константиновна. Сопряжение евразийской интеграции и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го пояса Шелкового пути: возможности для России // Вестник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х организаций: образование,наука,новая экономика. 2016. № 2. 因此,中俄还应加强沟通理解,在多边框架内相互协调,扩展合作,尤其是要加强上合组织、金砖国家、亚投行等新兴多边框架内的协调,推动两国在资源、金融、市场、投资等领域的对话与合作,(111) 徐向梅:《俄罗斯问题研究2014—2015版》,第175—179页。 为两国经济合作的实践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与路径。

第三,协调国际法实践中的立场,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在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遭遇挑战的背景下,中俄合作的战略价值、两国国际法实践的意义尤为突出。多年来中俄一直致力于推动完善国际治理体系,以促使该体系更加公正和具有包容性。中俄注重加强联合国处理国际事务的作用,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112) 《七十年风雨兼程,中俄关系何以成就“三个最高”》,中国新闻网,http://photo.chinanews.com/gn/2019/06-03/8854360.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3日。 两国还就维护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联合国改革、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等全球性问题保持密切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未来,中俄需要进一步加强战略协作,团结其他观点一致及相近的国家,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各国平等参与全球治理、遵循国际法、保障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相互尊重和考虑彼此利益、摒弃对抗和冲突的基础上,秉持多边主义原则,解决国际和地区问题,在国际事务中主持公道,促进更加公正合理的多极世界的形成,惠及世界人民,实现合作共赢。(113) 《中华人民 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oz_678770/1206_679110/1207_679122/t1670118.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6日。

由于采样与制样的困难,对盐岩力学特性的研究仅进行宏观条件下的单轴压缩试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饱和卤水对盐岩的力学特性的影响,但无法全面的掌握饱和卤水对盐岩作用方式,采用电镜扫描及岩石CT等技术对微观状态下盐岩在饱和卤水下的影响的研究会继续深入进行。

第四,依托两国国际法实践,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俄之间高度互信的政治关系,不断提升的经济关系,多元并存的文化关系,协调相似的国际立场注定了俄罗斯是中国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最重要的伙伴,(114) 《中俄双语对照:俄罗斯“劳动报”刊登李辉大使采访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网站,http://ru.china-embassy.org/chn/eyxxs/t1582907.htm,登录时间:2019年9月5日。 中俄国际法实践历程也很好地体现了两国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目前中俄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方面已有一定进程。例如,在双边平台上,俄罗斯积极响应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5月两国签署的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充分表明两国打造命运共同体的坚定意志;(115) 李辉:《一带一路,巩固中俄世代友好新纽带》,人民日报2017年6月29日,第2版。 再如“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被写入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两国在多边平台上推动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未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离不开两国双边实践的加深和多边实践的拓展。因此,要坚持以中俄关系为后盾,在双边国际法实践中要坚持双边合作,不断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的广度与深度,追求合作共赢,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在多边平台的国际法实践中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在维护两国利益的同时,也关注区域问题、国际问题,构建多边命运共同体。在巩固双边命运共同的基础上扩展多边命运共同体,推动人类共同体建设,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逐步转化为国际法规则提供动力。(116) 联合国国际法院前院长史久镛说:“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新发展观、安全观、全球治理观等,丰富了国际法治思想,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我相信,随着实践的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逐步转化为国际法规则”。《中国为国际法的创新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民网,http://m.people.cn/n4/2019/0417/c31-12592157.html,登录时间:2019年8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促进国际法的声明》(2016年),(117) 2016年6月25日,在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期间,中俄外长在两国元首的见证下签署并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促进国际法的声明》。该声明强调指出:中俄两国重申全面遵守《联合国宪章》、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所反映的国际法原则。两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法原则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公正合理的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与经济合作共同空间的基石。两国决心进一步加强合作,以捍卫和促进国际法,建立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https://www.fmprc.gov.cn/web/zyxw/t1375313.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25日。 是首次在两国历史上专门就国际法问题签署和发表政府间文件,是中俄在国际法和外交领域的创新实践,彰显了中俄继承、创新和发展国际法的积极作为,是中俄两国国际法政策和国家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安理会两大常任理事国就重要国际法问题发表综合性联合声明,是国际关系史中的一次创新实践,体现了中俄两国在推动国际法治方面的贡献和建设性立场。(118) 马新民:《南海仲裁案庭外法理斗争:回顾与展望》,《边界与海洋研究》2017年4期,第19、2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中国国际法实践案例选编》,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8年版,第1—18页。 因此,两国应共同推进该声明的实施,着重就反映中俄两国战略利益的国际法优先议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国际法问题,就双边、区域、全球性的热点、焦点、重点、难点议题的国际法问题进行协调,探讨在全球、区域和双边等多个层面和不同领域中俄的共同利益、共同挑战与合作机遇,总结在相关领域的国际法对话与合作的成果与共识,直面问题、障碍与挑战,探寻问题解决的路径与办法,为推动中俄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为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展示中俄智慧、发出中俄声音,提供中俄方案,作出中俄贡献。

Sino -Russian Relations and the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Law (1949 -2019 )

KUANG Zengjun,MA Chenchen

(Wuhan University)

Abstract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70 years ago,the relations between China and Russia and the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law have yielded fruitful results. Among them,the practice of bilateral international law vividly reflects the development of Sino-Russian bilateral relations,which is concentrated in the recognition of the state or government,the handling of the old treaties and the concluding of new treaties,the settlement of border disputes,and other bilateral treaty practices;China and Russia have also carried out extensive cooperation and practice within the multilateral framework,and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articipating in the reform of the glob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coordin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order,focusing on the participation of international and region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affairs,the resolution of hot issues,and the establishment,operation and reform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or mechanisms. Judging from the history of development,Sino-Russian international law practice is mutual influent with bilater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 but still independent,and the roles of the two countries has also changed. At the same time,although the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law is both pragmatic and innovative,it still presents an obvious imbalance and is easily affected by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and third countries. In general,restarting from the new point of full strategic and cooperative partnership in the new era between China and Russia,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 and the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law will continue writing a new chapter.

Key words :Sino-Russian relations;the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law;the 70th anniversary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hina-Russia diplomatic relations;full strategic and cooperative partnership in the new era

*匡增军,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湖北武汉 430072。 马晨晨,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湖北武汉 430072。

●责任编辑: 黄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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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关系与国际法实践(1949—2019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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