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责任:陷阱或馅饼_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公司责任:陷阱或馅饼_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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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然间,一股新的潮流——在企业管理中对公司责任的强调——在中国兴起,并已经对跨国公司及中国国内企业的经营活动,甚至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影响。

在众多中国企业还在为生存而战,在体制转型中刚接受“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管理理念之时,“公司责任”的理念接踵而至。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是否有足够的消化能力?中国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司责任采取和应当采取怎样的态度?

2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企业,公司责任与软竞争力”峰会上,多名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高级官员以及中外企业高管,围绕“公司责任”这一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公司责任源流

根据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的研究,近2年来,跨国公司强化公司责任的潮流,已经明显影响了中国。

然而,各个跨国公司对公司责任所使用的概念却不尽相同,有的用“公司社会责任”,有的用“企业公民”,也有的用“可持续发展”或“公司责任”等概念。

虽然所用概念不同,但阐述的内容却基本一致。依据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的概括,公司责任包括了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三个方面的内容。跨国公司把这三个责任称为“三重底线”,并将其视为不可逾越的行为准则。

“我们认为,在中国用‘公司责任’这个概念更适合,因为公司责任表明企业自己要尽的责任,而且包含了企业公民这样的一些概念。”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说。

在王志乐看来,作为一个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仍然是它最重要的、不可回避和弱化的责任,也就是说,企业首先在经济上必须成功;第二,强调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仅限于公益事业和捐赠,还应该包括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和外部的客户、供应商、政府;环境责任则主要有三个层面,即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排放和搞循环经济。

落实公司责任的先驱是跨国公司,而那些有“百年老店”美誉的公司更是其中的楷模。

“我们公司无论在哪个市场,都坚持本企业核心价值观,就是安全、健康、保护环境,秉承最高的职业操守,尊重他人,公平待人。”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方梅珠如是说。

方梅珠介绍,作为一家从单纯制造黑火药起家的企业,杜邦之所以现在发展成为跨多个领域的科学公司,主要源于公司有好的使命远景和价值观。

在公司成立初期,杜邦曾发生过多起爆炸事故,导致多名员工伤亡。为了吸取血的教训,杜邦强化并逐步健全了规章制度。此外,还为事故遗孤遗孀建立了养老金制度,以解除工人的后顾之忧。

其最早确认的社会责任理念一直延续不断。如今,零安全事故以及生产零废物和零排放已经成为杜邦对社会的承诺。

除了杜邦之外,西门子、松下等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的过程中公司责任的理念也在不断提升,直到包含并落实“三重底线”。诸如此类的跨国公司自然还有很多,像巴斯夫、诺维信、壳牌、微软等公司,已经将母公司要求落实的公司责任在中国大陆全面铺开。

“现在,我们讨论公司责任的时候再不能泛泛地光谈不做了!”王志乐说。

公司责任是陷阱还是馅饼?

在刚刚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型不久,有些甚至还在转型过程中的中国企业,面对公司责任的概念,尚有许多困惑或异议。

这种困惑和异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许多中国企业还在为生存而战,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其追求的目标,它们认为强调公司责任会加重其负担;其次,有观点认为,公司责任可能是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一种屏障,有了公司责任这个绿色壁垒,可以抢先制订进入其市场的门槛;第三,还有人认为,跨国公司强调公司责任,有可能是其为了更好发展的一种公关策略,甚至,这只是一种“秀”。

“跨国公司都是富人,而我们还面临许多生存压力。我们有什么责任?我们最大的责任就是活下去!”在峰会上,不少中国企业表达了类似看法。

其实,这也是大部分中国企业的真实声音。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本土企业在强化公司责任方面的工作已经启动,一批公司已经出现了公司责任理念的提升,“但总体情况并不理想”,我国公司在公司责任理念的提升方面存在“相当普遍和相当严重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股东责任理念缺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和“环境责任缺失”这三个被跨国公司奉行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这种责任的缺失,甚至也延伸到了国外。近几年发生的如中航油事件、西班牙抵制温州鞋事件及赞比亚中资工厂爆炸等事件,都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企业在公司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这种情况对中国企业发展十分不利。如今,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已经产生深远影响,而在“走出去”战略的指引下,中国企业也要到国际市场参与竞争,为此,如何端正对公司责任的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强调履行公司责任,日益成为企业提升自己品牌形象,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日益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强调,这也是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回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应在履行公司责任方面做出表率。

“如果我们看不到跨国公司强化公司责任的实质,或者把这一潮流淡化为跨国公司的公关策略,或者歪曲为绿色壁垒从而抵制这一潮流,将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十分消极的影响。”王志乐说,跨国公司在落实公司责任所做的努力与近年来我国政府实施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是吻合的,我国企业应当将公司责任这一理念为我所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从长期来看,强化公司责任将有利于增加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当然,短期内可能会增加一些企业的成本。摆在中国企业面前的问题,并不是脱离跨国公司的发展潮流,而是如何平衡企业短期与长期发展的利益矛盾。

王志乐分析,以全球契约为代表的跨国公司新一轮发展趋势判断,市场竞争规则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竞争目标已经从以前的惟利是图变成现在的和谐发展,竞争方式从弱肉强食变为合作竞争,而竞争的结果也已经从你死我活发展到互利共赢。

为此,强化公司责任并不是跨国公司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设下的陷阱,它是企业发展到目前阶段,应对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要求所出现的公司治理新理念。如果能落实好这一理念,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强化公司责任便可变成美味的馅饼。

“公司责任既是企业自身应尽的义务,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强调,中国企业应成为我国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积极力量。

中国企业的认识

中国企业对公司责任这一潮流认识较晚,但处于这一洪流,中国企业已经无法脱身。虽然,有不少企业对此认识不够充分甚至不以为然,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对此做出积极反应。

王瑞祥介绍,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近几年履行公司责任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一,能够严格落实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以良好的经济业绩推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近年来,国资委监管的169户中央企业,始终保持了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大幅度提高,资产质量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达到6.73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9.8,实现利润6267.5亿元,同比增长27.9%。

其次,坚持立足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企业发展与人文发展,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2004年中石油等六家中央企业在社会率先倡议,“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2005年又有十七家企业加盟,带头向全社会做出节约资源的承诺,目前,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已经纳入了业绩考核体系之中。

第三,坚持服务和回馈社会,积极奉献社会的公益事业。无论是多年来的“扶贫开发”,还是这两年国内外发生的一些大的灾难性事件,中央企业和广大国资企业,总是走在捐物、赠款的前列。

蒙牛集团总裁牛根生则认为,当代民营企业要想把自己打造成百年老店,必须承担好“红、蓝、绿、橙”四个责任。

牛根生说,所谓“红”是指一个企业的红旗能打多久,这直接取决于产品的竞争力,产品创新是“天字号”的第一责任。和谐发展是“蓝色责任”,这就要促进企业的生态圈,包括员工、上游供应商、下游分销商以及最终的消费者,都要能做到利益共享,和谐发展。第三是保护环境的责任,可以称为绿色责任,这不仅是环保的问题,还包括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支持公益事业是“橙色责任”,只有关心社会关心他人,企业与社会才能产生良性互动,促进永远循环。

“社会责任第一体现在它的产品上。”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卫峰说,远大生产产品的过程中,不但注重节能而且环保,在社会商品交易方面,远大在2005年也提出了“七不一没有”的原则,以强化远大的公司责任,它们是:不污染环境、不剽窃技术、不蒙骗客户、不搞三角债、不恶性竞争、不偷税、不行贿和没有昧良心的行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吴发沛认为,公司责任就是想办法让这个公司不断地生存下去,在存续过程当中就会发展。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关注客户、股东、员工、行业本身以及周边的社会责任。

去年因收购案而备受注目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宣布,从2006年将开始编制《公司责任报告》,向社会公布其在履行公司责任当中所做的工作。“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天经地义,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开始认识到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全面进步。”中海油总裁傅成玉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对社会有好处、对人民有好处、对股东有好处,对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有好处。

对于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如何才能提高公司责任意识,并履行好应担负的公司责任,王瑞祥提出了四点要求:首先,要加强对公司责任的理论研究,积极宣传企业履行公司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对社会、对股东、对员工负责任的公司治理结构;第三,切实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最后,要改进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回报社会,要学习借鉴大型跨国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标准和制度,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在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质量性能、价格服务等各个方面,体现出落实公司责任的要求,全面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个没有社会责任的公司,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同,更不可能走向世界。”王瑞祥说,一个重视并切实履行公司责任的企业,同时也是对自己前途命运负责任的企业。

中国企业如何才能做大、做强、做久,王志乐认为在强化公司责任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动态地与跨国公司对标。对标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与跨国公司对标,发现自己的差距,找到提升自己竞争力的途径。对标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管理过程。

设立相应机构配置得力人员。如同公司有法律、公共关系等部门一样,负责公司责任强化的工作也应当有专门的机构和得力人员。

建立健全公司责任指标。在这个问题上,一般公司对于股东责任的指标比较明确,例如提高上市公司的市值,提高公司的销售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等。但多数公司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指标不熟悉,我们应当学习外国跨国公司,借鉴他们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员工参与、员工待遇、生产安全、产品安全、资源利用率、排放等指标的关注。

制定强化公司责任的具体步骤。一个积极的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应当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形成有机整体。

系统培训全体员工。强化公司责任是公司继硬件提升、制度提升后的第三次提升,也可以说是公司发展的一个重大转折,对于如此重大的转折,仅有公司高层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让全体员工理解、接受并成为自觉行动是能否实现转折的关键。

监督检查,扬善惩恶。在强化公司责任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和监督,做到扬善惩恶。在公司责任问题上也必须有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政府的职责

“我们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自愿行为,是为了防止某些国家和跨国公司将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权转化为贸易壁垒,并与第三方强制认证联系起来,增加企业的负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说,先进的公司责任理念和高尚的公司道德标准,不仅需要正面的弘扬,而且对违背先进理念和高尚道德准则的行为,需要加大约束的力量。

因此,强化公司责任并不仅仅是企业的事,涉及公司社会责任的政府部门,例如劳动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检验检疫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等都应该相应加大执法力度。政府在强化公司责任方面,可以做很多工作。以前,政府有关部门在推行公司责任时,重点放在强化公司的股东责任。而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等治国理念的提出,包括国资委、劳动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等政府机构,都应该从提升中国企业软竞争力的高度,推进公司责任。

跨国公司研究中心根据多年对跨国公司的跟踪研究,对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如何推进公司责任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引导企业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接受公司责任。有关政府部门可以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接触,了解公司责任的理念和内容并向国内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加强培训。

第二,加强对公司责任的全面考核。过去考核企业往往只是侧重经济指标,如今,应该把公司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考核内容列入考核范畴,并且具体化、系统化。

第三,加强法制推进公司责任。使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有法可依,而有关政府部门在执法时要能做到执法必严。

最后,扬善惩恶。推广公司责任理念先进的公司和道德水准高尚的企业的经验,坚决打击不负责的企业行为。

“我们应当把学习跨国公司强化公司责任作为一个坚定的目标,创造条件加快中国企业转型的过程,加快中国企业提升软竞争力的步伐。”王志乐说,惟有如此,中国企业才能走向世界,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跻身最有竞争力的全球公司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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